比金子还贵重的是时间
世界上有这样一种奇妙的东西,它最长又最短,最慢又最快。既可扩展到亿万年无穷大,又能分割为分分秒秒无穷小,它对人类最公正而又最偏私,最慷慨而又最吝啬,它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你珍惜它,它就对你慷慨;你忽视它,它就对你吝啬,甚至惩罚你,让你后悔终生。因此,它的价值最为平凡而又最为宝贵。它是什么?它就是时间!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圣贤为它讴歌,为它赞叹!有人把时间比作金钱,无非是极言它的珍贵。可是,金钱虽然珍贵,却可以储存起来,而世间却没有储蓄时间的金库;金钱花掉了,可以再通过劳动去挣来,而时间却如滚滚长江东逝水,奔腾到海不复回;金钱的浪费可以计算,时间却无形无影,无法估价!
现代书画家齐白石。90岁后仍坚持每天作画,他的墙上挂着他自己的座左铭:不让一日闲过。连齐白石爷爷都如此珍时,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时间呢?其实时间在时时刻刻的流失,在你闲聊时,时间便从嘴角溜走,当你在游戏时,时间便从身影下流失,当你在呼呼大睡时,时间便从合闭的双眼下淹没,当你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时间便从眼里流失,当你在争吵时,时间便从面红耳赤中惭愧而走,当你在打架时,时间从你的伤痛部位悄然而去……
时间半点不等人,我国现代文学的开端鲁迅先生他就说过:“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只因为鲁迅先生珍惜时间才有如此功绩。“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但是想要得到成功的话就应该抓住一点一滴,不放弃一分一秒。
对于求学者来说,时间是知识,对于商人来说,时间是金钱,对于劳动人民来说,时间是硕果,对于成就者来说,时间是永持,对于意欲向上者来说,时间便是成就,对于奥运健儿来说,时间是金牌,对于学生来说,时间是未来。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老人的马车是不会停的,请同学们抓紧现在的时间吧!不要忙着回忆过去和期望明天。属于你自己的时间只有今天,只有现在。
比,是为了进步
与世无争,不食人间香火,难以支撑现代人活下去,所以我更乐意与世有争,但有个前提,健康上进。比,是为了进步。比,不可以盲目比。比,不同年龄比的东西不同。比,也是一种艺术。
十岁,我们比谁的家境更好,童年谁更快乐;二十岁,我们比谁的学历更高,毕业的学校谁的更牛;三十岁,男人比谁的职位更高,女人比谁的家庭幸福;四十岁,男人比成就,还有深度,女人比知性,还有内涵;五十岁,我们比谁的孩子更优秀;六十岁,我们比身体;七十岁,比孩子的孝心。
人的一辈子都在比较中,尽管有人不承认,但当你羡慕别人的那一刻起,你就在比了,只是你不知不觉罢了。正确的比,是上进,盲目的比,是虚荣。
那天接到一女友电话,大谈她有多羡慕另一朋友的生活,对方不用管孩子,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亮,时常去旅行,不时晒照片,而同样是妈妈的她,为何像黄脸婆。我委婉点醒她,女人爱美是天性,你没有这样做,因为你把时间都给了孩子,而她自然把时间给了打扮。你在孩子身上付出了,你就会在孩子身上收获了,比如孩子跟你感情好;她在打扮上付出了,换回来了是你的一句好评,还会有什么呢?一个女人,如果已生儿育女,心仍不回归,一心只想如何美,她也许是个美妈,但称不上好妈。
最后点醒朋友,不要盲目比,怎么舒服怎么来,只要你的每一个行为都听从了自己的声音就好。近四十的女人,过了比容貌的年龄,要比的是知性。一个老爱打扮的女人,背后往往有一个不懂欣赏她的男人,因此她要以此来获得安全感。
美是一种负担。穿高跟鞋很美,但累,穿休闲服不好看,但它绝对舒服过套裙。美可以偶尔有,但不必天天有,何况你背后的男人当初喜欢你的就是纯朴,真实,你又何必东施效颦,累了自己。朋友心服口服。
女人天性爱比较,我也不例外。我不喜欢盲目与人比较,我喜欢与自己的过去比。只要发现自己有进步,我就很知足。做真实的自己,此生不变。
正确的比,是不迷失自我,不盲目,且量力而行,听从自我,从比中获得进步,获得能量,获得方向。盲目的比,是浮浅,是虚荣,不切实际,不利已,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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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金子还贵重的是梦想梦想,多美好的一个词语。这两个字时带给我的感受是无限的憧憬与美好的希望。我的梦想就是成为漫画家。我一直喜欢漫画中的爱、友情与希望。也喜欢漫画人物那大大的眼睛,纯真的眼神,喜欢每一个让我欢笑、紧张、伤感的情节。那时的我,为了梦想而不停地努力画着,心中总有一种不顾一切向前冲的力量。我画的那些大头娃娃也受到了好多表扬,这让我信心大增。那时的梦想是单纯的,不带一丝的功利,我仿佛已经看见了梦想发出的光,比金子还耀眼,像一抹出现在一个混沌世界里的金色阳光。我很喜欢漫画家几米的一句话:以前我以为那些带给别人欢笑的人,从来不会有哀伤。现在我才知道,有些人在最难过的时候,还是会努力带给人快乐。我也一直认为,那些与漫画打交道的人,一定是保持童真,永远单纯。于是,我还是向着那抹阳光奔跑,把那些琐碎的事情甩在脑后。日子就这样在我的画笔下慢慢流过,直到六年后的今天,我已经成为一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初中生。我的画比童年时有了更大的进步,我可以画出身材高挑的美少女,可以画出我以前从不在意的阴影。我长大了,有时候就会想得更多,感觉每一天都要对未来的自己负责,好像漫画家的梦想会成为学习的绊脚石,或者漫画的梦想原来只是一场梦而已。在不断的被提示中,我也动摇过,怀疑过,甚至放弃过,梦想的光黯淡了,被一种现实的光芒照耀的恍惚飘渺了,躲进了阴影中了。放弃梦想的我变得更加孤单,不想与任何人沟通,尽管是炎热的日子,我还会感到一种莫名的哀伤与悲凉。直到有一天,又一部漫画吸引了我,叫《浪漫传说》。主人公是一个像我一样不起眼的女生东方爱,在一次偶然中穿越到了一个只有男生的世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漫画中的很多话感动了我,漫画中的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故事,无论在何时,他们的脸上都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告诉我,这世界没有抛弃任何一个人。你流泪,这天空开始下雨,你伤心,这大地也蕴满哀愁。看到这句话,我心里忽然感到明朗起来,看到了那久违的金色阳光。我终于明白,我是最幸福的人,有家人,有青春,有梦想。我会用这些来描绘出未来天空上最炫目的光,那才是属于我的浪漫传说。也许,在多少年后,依然爱漫画的我,走上了另一条属于自己的路,但我也永远不会忘记我此时的比金子还贵重的梦想。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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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金子还贵重的是承诺承诺是一种比黄金还贵重的东西,聪明的人是没有一个不看重它信守它的。为了一句无意中的承诺,世界首富比尔·盖茨竟然可以置自己的诸多利益于不顾——一位刚出道的小记者为写一篇让上司和同行刮目相看的精彩报道,锁定比尔·盖茨为自己的采访目标。他在比尔·盖茨的秘书办苦等了半月之久,终于得到了比尔·盖茨的承诺,安排他在关系到比尔·盖茨事业前途的一个重大演讲之后采访。下午5点,是比尔·盖茨会见这位小记者的时间,但台下热烈的提问和极富远见的建议让比尔·盖茨忘记了一切,他的整个思绪都沉浸在了演讲会上。5点40分,小记者终于忍无可忍,他让秘书转交给比尔·盖茨一张便条,上面写道:“还有什么比承诺更为重要?”比尔·盖茨看了,顿时羞愧万分,他甚至来不及向各位与会者进行解释,就忽匆匆地赶去接受那位小记者的采访,并且破例将原来约定的采访时间延长了30分钟。这里还有一个信守承诺的故事:二战末期,美军的一名指挥官为了作战的需要,向当地的村民征收白色床单作雪地里的掩护,并承诺用完之后会很快归还。但令人遗憾的是,战斗结束后,床单不是散失就是破烂不堪,根本就没办法归还村民了,而指挥官也在这个时候接到命令,不得不解甲归田。回到家乡的指挥官时刻不忘他对村民的承诺,几年后,他将他置办的家产全部进行了变卖,然后带着变卖家产所得的钱买来的一条又一条白色床单,千里迢迢来到他曾战斗过的村庄,将它们一一送还给那里的村民。他终于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得到了当地村民的尊重和爱戴。而今,却是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信守承诺、一诺千金的了。许多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承诺之贵、承诺之重,整天只知道乱对别人空许诺,而不知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兑现承诺。甚至还有些愚蠢透顶的人,他们将这种欺骗别人感情的行为当作自己“有能耐”的表现。我说,这些人实在是太过分了!7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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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里的是废纸还是金子?对于书,我有种莫名的购买欲。我并不是个喜欢逛街的女孩,说的通俗点就是我是一宅女。上街最常去的地方就是书店。我喜欢并且很享受把自己泡在书里的感觉,在这里我就是一个贪婪的小孩,想要得到比多更多的东西。爸妈说我不像个女生,没有女生该有的“特质”。比如,上高中以前我一直是剪短发,性格大大咧咧的像个男生。这些其实都还好。他们最不能够忍受的就是我的房间。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那简直是个狗窝”。狗窝吗?我倒不觉得狗窝有什么不好。不是有句很俗的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这说的可是比真金还真。每每听到我说这句话,他们就会用一种极为不解的眼神盯着我看良久,然后又同时对这我摇头。看到这样的画面我就会特别不给面子的笑出来,真是太有默契了。他们对我这样的反应表示无奈,有不约而同的摇头,再叹息。我回给他们的则是更为夸张的笑声。嘿!你们可别把我的房间想成是那种臭袜子满地堆积,脏衣服随处可见的回收站。抗议!本人还是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文明公民好吧!乱,那是因为我对书的购买欲太强烈了。我的房间不是很大,在摆下一张书桌,一个衣柜,一张床后,留给我活动的空间少的可怜。书柜的入住是一个不太可能的梦。每次去书店我都特别的矛盾,既兴奋又痛苦。兴奋就不多作解释了,痛苦则是因为太难以取舍了。每一本我都爱,每一本我都想买。这种感觉就像是几个非常优秀的男生站在你的面前,他们都希望跟你在一起,每一个你都喜欢,但是你只能选择一个。和每个人都在一起这是客观条件所不允许的。我的客观条件不允许我将我爱的书都带回家,所以去书店就变成一种痛苦了。但是,每次上街我的脚就会不自觉的往书店方向移。我站在书店门外时还是个小资产阶级,从书店出来时就成了个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光荣,是吧!我所拥有的书的数目是令人羡慕的。我的窝里随处可见的东西没别的,就是书。书桌上,床头边的凳子上,床上,地板上……他们在我目之所及的地方,只要我伸出手他们就会被我紧紧地拽到手里。这种感觉让我很安心。不过,我不买言情小说,这是原则。原因很简单,我觉得很奢侈,而且看小说会让觉得特别的空虚。我不喜欢这种感觉。爸妈觉得我不可思议。他们看见我买书就会说:“你的课本看懂了?买这么多的书,对你有多少帮助,现在这些东西对你来说就是废纸一堆。老是觉得自己行的很,浪费时间来看这些没用的。”真是太莫名其妙了。我喜欢看书,喜欢买书,这也不行?这也有错。难道说,除了课本,我不能再看别的。怎么没有用?怎么会没用?现在到底是为了获得知识读书,还是为了考试读书?我不懂,我真的不懂。记得有一篇文章叫《分数之外学会感动》。有一位教授在他刚做老师的时候,有一个学生——校刊的主编,校文学社社长。在一次期中考试时,现代文阅读竟然得了0分。匪夷所思的是,并非答错了,而是没有做。他找他,问为什么。学生告诉他,用作题目的那篇文章,他读完第一遍,就哭了。他当然知道这是在考试,所以,再读一遍,还是哭,哭到无法思考。他决定先完成后面的试题。直到把作文写完,回过来读第三遍,还是哭。于是,他选择放弃,即便还有足够的时间。教授说,后来,交过许多学生,做过无数,做过无数的阅读。可是,我一直记着有这样一个学生,有这样一张脸。老师教给学生知识,教给我们们阅读的方法,有经验的老师还可以传授给学生所谓的技巧。可是,他们一直忘了让我们学会感动。一些当老师的自己读书的时候,常常是感动的,只是,他们们一直忘了让学生们学会感动。老师们自己读书的时候,常常是感动的,只是这份感动无关乎考试,无关乎升学,上课的时候,就常常省略了。我们学生中的一些人,将来会进很好的大学,但是,他们的生命中少了一点温暖。可能那温暖并不一定能让我们获得一个好的分数,但我认为,那温暖一定会让我们成为一个正直的人,美好的人。我的窝里有能够给我感动的书,我的窝里有能够给我力量的书,我的窝里有能够给我温暖的书,我的窝里有……这些都远远比分数更重要不是吗?这些是废纸吗?不,不是,这些是金子甚至这些比金子更有价值。这一篇叙事抒情散文,最精彩的是,他让我们思考读书的目的,一个老师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方法、技巧,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感动。这份感动将会带来温暖,那温暖一定会让我们成为一个正直的人,美好的人。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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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快还是慢作文时间过得快还是慢?这个问题应该困扰了很多人,我也是其中一个。从出生以来,我都不知道时间过得快还是慢,因为我从来没有正真的体会过时间的意义。我就像个白活了十几年的人,而这十几年仿佛就是一眨眼就过去了。在这十几年里,我既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又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这就像一个矛盾体。我依稀记得那是一个下雨天,妈妈和爸爸要去工作,我跑出去对爸妈说:“爸妈,现在在下雨,不要不工作了,反正是自家的活,改天再做吧。”“改天有改天的活,不可以拖着不做。”“可是……现在在下。”爸妈没有等我把话说完就走了。我默默地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泪顺着我的脸流了下来,心就像被什么堵住了,好疼。在这一刻,我多希望时间可以快一点多去,那样我就可以添补家用,不用爸妈那么辛苦的劳作了。到了晚上,爸妈回来了,看着他们全身都湿了,我心里真的非常疼,我好恨自己为什么还没有长大,我对他们说:“你们去洗完澡就可以吃饭了。”他们点了点。在吃饭的时候,我们看着桌上的饭菜,虽然不是很丰盛,但我们吃得有滋有味,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围着一张桌子。在这一刻,我多希望时间可以过得慢一点,让我可以多体会一下这么美好的时刻。我多么希望时间可以快点过去,那么爸妈就不用这么辛苦了,但我又希望时间可以都停留在美好的时刻。但是,我知道时间有自己的规律,它只会遵循自己的规律。对于时间过得快还是慢这个问题,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而我觉得时间过得既快又慢。因为,当你回想起往事,你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当你想到未来,你又会觉得时间过得好慢。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但是,时间让我们有不同的体会,让我们逐渐的成长,到最后变老死去。它依旧在遵循着自己的规律。六年级:樊宝仪7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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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习惯还是……2015年的六七月份,我在深圳打暑假工。离开熟悉的环境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刚开始大多数人或许都会有点水土不服吧。我不习惯吃外面快餐的辛辣,可能是因为聚集在一个工业区的人来自四面八方,而云贵川、湖南河南那边的又是比较食辣的,四处的菜几乎都添加着多多少少的辣子。而对于一个东南沿海的我而言,清淡吃惯了,可能就是习惯了吧,我有些难接受有辣椒的菜。所以,在上夜班12点下班吃饭的近一个小时里,当大家赶往与厂里合作的快餐店的时候,我往往一个人绕过三条街,我去喝碗汤以及买根玉米。这样的日子差不多就持续了一个月的夜班时间,即使是在下雨的夜晚。后来想想我也觉得奇怪,当时对同一种不变的食物的追求那么有耐心,是因为我习惯上了一种食物而不想再去改变自己的口味,还是有着其他的原因呢?直到后来我的手机坏了之后我对这件事情也就有了点解释。我不大清楚新手机的功能,即使它的性能与外表都比坏的那台旧手机先进,但我还是叹息我的旧手机,还是习惯我的旧手机。这也就是我不大愿意改变的原因了,我害怕接受新的事物与环境,不熟悉它们以及对他们的感情不大。也是因为习惯的借口,我读书时在一个阳光不充足的地方住了近两年,因为我不想搬来搬去即使有物美价廉的地方,后来才知道自己不愿意接受麻烦不想去改变。如果凡是都接着“习惯”的借口,而不去适应新的环境以及追求更加有意思的东西。那么当我们老了之后,便会觉得回忆像一块贫瘠的土地,上面寸草不生。我们那时才会发现我们一直住在同一个地方,没有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们也会惊讶,我们对食物的味觉已经变得很单调,因为我们长年累月都是在食用着那么几种食品而已。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不要因为“我习惯呆在这个地方”而不敢去冒险,不要因为习惯不敢尝试而错失许多改变一生的机会。700字 高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