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Emily”
它叫“Emily”。它有一身灰白色的皮毛,三角形的耳朵,一双瞪得大大的绿莹莹的眼睛,倒了晚上,犹如两颗闪闪发亮的绿宝石。它的黑色小鼻子极其灵敏,一闻到鱼腥味就会“喵喵”直叫,不禁馋的嚼嚼嘴,咽咽口水。而灵敏的鼻子下面就是张贪吃的小嘴巴,一张口就露出了又尖又白的牙齿,十分锋利。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小猫。
“Emily”可爱吃鱼了。每当我拿着鱼的时候,它总是“喵喵”地叫着,就像对我说:“主人,我想吃鱼,可以给我吗?”我就会拿着香喷喷的鱼,放在它的碗里。它吃完后,总是用舌头舔舔自己的手,又用手摸摸自己的脸,像是洗漱装扮了一番。
“Emily”好奇心特别强。有一次,妈妈在织毛衣,线团掉到了地上,它刚开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去碰了碰,见线团动了,就嗖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一动不动地盯着,等了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喵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没有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用爪子碰碰,那样子好玩极了!虽然它很调皮但“Emily”是非常尽职的,它每次发现老鼠,都会把老鼠消灭干净,就算老鼠钻进洞里,它也会屏息凝视地守住洞口,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有一次,一只老鼠从洞里爬出来,左顾右盼,见没有危险,就爬上桌子大口的吃起花生米。这一切都被“Emily”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它决心拿这只老鼠当它的午饭-----它中午还没吃饭呢。老鼠吃饱喝足了,准备抬走其余的花生米。却不知这时危险已经悄悄靠近它。“Emily”早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趴在了老鼠身后,它弯着后腿,前腿蹬地准备着。突然,“Emily”像支离弦的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似那风弛电掣般地跳过去扑住老鼠。老鼠还来不及弄清怎么回事,就被咪丽吃到了肚子里。
我非常喜欢我的这只小猫,无论在什么时候我都会与它在一起,让他作我永远的好伙伴!
我爱春天
春天来了,春姑娘来了,大地都复苏了。小草从湿润的土地里冒出了头,植物们尽情的享受着春的气息,迎春花开了,她那娇媚的黄色花瓣上衬托着几滴露珠;山茶花开了,红的白的黄的粉的,五颜六色。这就是春天。
我早早的起了床,来到了门前的草坪上,万物都展露出了生机,偶尔,几只小燕子带着他们剪刀似的尾巴,在天空中掠过。我舒展着双臂,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迎着春风,我仿佛变成了一只翩翩起舞的鸟儿。“小奚,吃早饭啦。”我妈妈喊着我。我拿过乘荷包蛋的碗,搬了一个凳子,坐在春风中吃起了蛋,荷包蛋的香味伴随着鸟儿的鸣唱,显得别有风味。
吃过早饭,下起了蒙蒙的细春雨,我坐在大树的跟前,和那万物一同感受春雨的滋润。不一会儿,又刮起了凉爽的春风,慢慢的,风越来越大。我赶紧压低帽子,拉上拉链,在我旁边的小草被吹得东倒西歪,很快,风停了。小草慢慢的又直起了身子,春雨还在下,草上多了几滴露珠,为春天增添了许多生趣。
春天啊,我爱你!
相关推荐
-
我最喜欢...你问我最喜欢啥?那当然是妖精的尾巴!他们歌颂着伙伴、亲情,【还有点小吐槽】妖精的尾巴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不是很喜欢,因为当时在看着火影和海贼。但是,火影一直在回忆,而海贼我却更不喜欢一直在打斗。抱着尊敬的态度去看火影、海贼。看到几集后便抛下。但是妖尾是特别的,抱着打发时间的态度去看,却已无可救药的爱上曾经想画个漫画传到漫画软件上给大家看,但却不敢。但是,妖尾教会我勇敢,使我奋斗。我喜欢妖精的尾巴,就是那么简单200字 六年级 童话
-
我最喜欢我最喜欢春天的花朵五颜六色的娇嫩的告诉我们春天来了我最喜欢夏天的荷花粉红的亭亭玉立的展现迷人的风采我最喜欢秋天的果园多彩的香喷的传递丰收的喜悦我最喜欢冬天的雪花雪白的晶莹的给大地披上了一件洁白的衣裳100字 六年级 散文
-
我最喜欢长笛夜晚,一听见长笛声,我就像看到了我的家乡,万物在经历了白天的喧哗之后,宁静地呼吸着,一缕悦耳的声音飘来,它像山间轻吟浅唱的泉水,又像林中的百灵鸟在欢唱……长笛,是我最喜欢的乐器,可我不会吹它,我对他的喜爱更多的是欣赏。中音长笛发音醇厚甜美,洪亮有力,听起来颇似圆号。在山间,在溪边,在蔓生野草的大地上,悠扬的长笛曲子穿越时空,诉说着无数动人的故事,表达吹奏者的情感。我也喜欢高音长笛,笛声犹如家乡林中可爱的小鸟在欢歌、鸣唱。在我的家乡,有一条古老的街道,小河穿街而过,把小镇一分为二,一座石拱桥连接着分离的街道。街上的石板路任风吹,任雨打,被磨得光光溜溜的。有人一边走,一边吹着金属管状的长笛。演奏者用那轻盈的笛声诉说着人间的悲欢离合。每当这时候,一定会有无数的竹排和木筏在小河中顺流而下,还有驾排人那高亢的号子,随着笛声此起彼伏,在山间荡漾。那呜咽的笛声,泛起我记忆的波纹。在河两岸的屋前,总会有一些大嫂、大妈在缝衣服、绣鞋垫和围兜。在不远处还会有三三两两的大伯、大爷捧着茶壶品茶、聊天,谈论家乡的变化与收成……我就是在家乡的长笛声中,一点点地认识它的:长笛全长62厘米,笛头闭塞,笛尾开放,为了便于携带与调音,由2或3段插接组成。长笛声带出了我的一个个梦想。我来到了城市,常看电视里的长笛演奏,但这无法与家乡的长笛声相比。家乡的长笛音色更纯、更美,我的思绪都将被它带走。夜深了,归林鸟儿躲进了自己的窝,歇歇唱了一天的嗓子,陪伴人们一起进入甜蜜的梦乡。这时候,听见长笛声,又使我忆起我可爱的家乡。我爱长笛,因为它的朴实无华;我爱长笛,因为它那徐缓、明朗的音色;我爱长笛,因为它萦系着我对故乡的一片情……700字 六年级
-
我最喜欢绿色颜色,是这个多彩缤纷世界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使单调的世界又增添了一份活力。它无处无在。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颜色,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呢?我最喜欢绿色。绿色,是生命的颜色,是大地的颜色,是青草的颜色。它虽不如红色奔放,但它比红色稳重;它虽不如蓝色深沉,但它生机勃勃。它,是树叶,无私奉献;它,是小草,生命力强;它,是种子,充满希望。绿色,是自然的颜色,是神圣的颜色。大地,是我们的母亲,而绿色装点了它,使它温馨而亲切。我与绿色结缘,是在一年的春天……我在教室里,听老师绘声绘色地讲课。“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美渠净少情,惟有牡丹美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牡丹是热烈,奔放,艳丽。同学们你们喜吹牡丹吗?”不!牡丹太华丽了,香味太浓了!”“那你喜欢什么?”“我喜欢……”我顺势东张西望,看见了一棵松树,它傲然挺立,青翠欲滴,便毫不犹豫地回答:“绿色!”这便是我儿时与绿色的回忆。如果说红是热情,蓝是忧郁,紫是神秘,白是纯洁,那么,绿便是朴实而又充满活力。当你在城市迷茫,看见那一望无际的田野,便有了希望;当你遭到打击倒下的时候,看见那从悬崖峭壁长出的郁郁葱葱的松树,便又重新爬了起来,当你身边没有人理解你时,看见那起起伏伏的林海,便有一涌暖流涌进心头。绿色,是大地母亲的恩赐,是上帝的恩赐。绿色,是朴实,是希望,是生命,是最完美的。当我的思绪回到现实,天,还是一样蓝,水,还是一样清,而我却轻抚着绿叶,我的思绪,似乎飞到了远方……600字 六年级
-
我最喜欢冬天我喜欢那鸟语花香、风和日丽的春天,喜欢那烈日炎炎的夏天,也喜欢果实累累、枫叶红似火的秋天,但我更喜欢那雪花纷飞的冬天。冬天的早晨,我推开窗户一看,啊!好大的雪呀!鹅毛似的大雪纷纷扬扬地从天上飘落下来。大地披上了银装,到处是一片粉状玉砌的景象。大街上行人全副“武装”,身上穿得严严实实,手中带着手套,头上戴着帽子,脖子上裹着围巾,只露出两只眼睛。双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只见不远处一群孩子正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虽然他们的小手已经冻得通红,看他们脸上仍洋溢着无比兴奋与快乐。瞧!那四季常青的的松树和柏树上挂满了蓬松松、沉甸甸的雪球。而那些落光了叶子的柳树、杉树上则挂满了毛绒绒亮晶晶的银条儿。一阵风吹来,树枝轻轻地摇晃,美丽的银条儿和雪球儿簌簌地落下来,玉屑似的雪末儿随风飘扬。雪还在下,风还在呼呼地吹,不一会儿马路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汽车缓缓地前进着。果园里,一位位农民伯伯望着鹅毛般的大雪全都喜笑颜开,准备迎接明年丰收的果实。400字 六年级 写景
-
我最喜欢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兔子,去年我在集市上看到了一只小白兔,我就让爸爸买了下来。回家后,我给小白兔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红”,因为小白兔它浑身雪白雪白的,眼睛红红的,所以叫它“白红”。妈妈回家了,便对我说:“孩子,你这下可有一个玩伴了啦!”从那以后,我每天都悉心地照顾着白红。但是,白红很贪玩。有一次,我和小伙伴们正在玩游戏,突然看见白红跑到我身边。眼巴巴地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啊,带我一起玩,好吗?”我便把它抱到我身边玩,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白红一下“拿”走了我们玩的球。一蹦一跳地跑了,害得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夺了回来。但我一点也没有责怪它。白红也很乖,有一次我买了几根萝卜,给白红吃了一根。它好像在说:“小主人,再给我吃一根好吗?”我对白红说:“白红,乖,你吃了一根,去睡觉好吗?”白红便乖乖地睡觉去了。怎么样?你喜欢我的小白兔吗?350字 四年级 状物
-
我最喜欢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但遗憾的是,爸爸妈妈一直都不同意给我买一只。我们小区有家小商店,商店的主人养了只白色的贵宾犬。晚上,我和爸爸妈妈散步的时候,都会看见它。有时候它会和别的小狗一块玩耍;有时候它会静静地趴在地上享受着主人的按摩;有的时候,它会站在商店玻璃的后面,仔细地看着从商店门口经过的每个行人。它全身长着卷卷的白毛,两只耳朵和尾巴都被主人染成了漂亮的橙色。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小白!我每次都忍不住地想靠近它。当我走近的时候,它会向主人走去,因为它还不认识我。后来我每次散步的时候都进去看它,像主人一样轻轻地抚摸它,慢慢地,小白就和我熟悉起来,高兴的时候还会冲着我叫上几声。自从交了小白这个好朋友,每天散步对我来说已经成了一天中最快乐的事情!300字 小学 状物
-
我最喜欢我最喜欢的动物都不用说,大家就知道,当然是世界主宰者的忠实朋友—狗。曾经就有一只陪伴了我很长时间的“朋友”。它并没有什么特别,也不是那种值钱的宠物狗。而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可它的聪明、忠实却让我永远不能忘,也是其它任何狗都比不上的。这只狗长了一身土黄色的毛,所以给它取了名子叫“大黄”。大黄非常“聪明、勇敢”,而且非常有“记性”。有一次,大黄出去玩,误吃了带有“三步倒”的食物,回到家时两腿打晃,口吐白沫,这时家里人认为它活不了了。大舅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为它用肥皂水灌了肠,没料大黄却奇迹般的活了过来。从此以后,它就牢牢地记住了这种毒药。在一个漆黑寂静的夜晚,几个偷狗贼将带有“三步倒”的鸡腿扔进了大舅家的院子里,其它的狗闻到了鸡腿的香味,都去抢,可大黄却闻出了“三步倒”的味道,它不但自己不吃,还不让其它的狗吃。它一只脚按住鸡腿,一只脚奋力地敲打窗户,并声嘶力竭的嚎叫,直到把大舅叫起。就这样,它用它的“机智、勇敢”化险为夷,不但救了自已,还救了其它的同类。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狗,它现在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可它却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它的聪明、忠实让我永远也不能忘记。怎么样,看了它的故事,你们是不是也喜欢它了?500字 五年级 状物
-
我最喜欢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白兔它有一双长耳朵,大眼睛和一条短尾巴,全身都是毛绒绒的非常可爱。蹦蹦跳跳的它喜欢吃萝卜和菜。兔子是很少会发出声音的,如果用后脚站起,表示它在嗅周围的环境,要是它用鼻尖碰你就是想你跟它玩。兔子舔你的手就是说明它喜欢你。100字 三年级 状物
-
我最喜欢“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白兔啦,它是从商店里买来的,全身毛茸茸的,像一片白云,摸起来舒服极了。长着长长的耳朵,像两个雷达一样。眼睛红彤彤的,像两颗耀眼的红宝石。鼻子小巧玲珑,像一颗圆溜溜的豆子似的。最有趣的是它的嘴巴,是三瓣的,吃东西起来很快。“刷刷刷”就把胡萝卜给吃的一干二净,真是个“小吃货”呀。四肢就不一样了,前面两条腿短,后面两条腿长,而且很有力,是跳远高手呢。尾巴短短的,像一个毛茸茸的小球一样。每当它入睡的时候,会趴在地毯上,缩着小小的尾巴进入了甜甜的梦乡,只要一碰它就会被惊醒,盯着我好像要咬我似的。这时我就会离它远一点,我怕它会狠狠地咬我一口。这就是我的小兔子,我很喜欢它。小朋友们,你们有没有这样可爱的小白兔呢?300字 四年级 状物
-
我最最喜欢的水果说起水果,我就会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因为从小我就非常喜欢吃水果,像西瓜呀、桃呀、葡萄和苹果等等,有的时候我饭吃得不多,但是每天我都要吃很多的水果我喜欢吃水果,那金黄的香蕉,红红的苹果,紫色的葡萄都让我爱不释手,但这些水果中我对西瓜情有独终了。夏天,西瓜成熟了。路边的车上,地上堆满了碧绿碧绿的大西瓜着实让心喜欢。它浑圆的身子光滑的好像抹了油。一身碧绿色的外衣上镶嵌着深绿色的条纹,真惹人喜爱。西瓜个个都有篮球大小,大的有十几斤,小的也有三五斤吧切开西瓜就可以看到红红的瓜瓤,你会不由自主地咽起口水来。那黑色的瓜子,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娃娃一样很有秩序地呆在里面,又好像是在玩捉迷藏。我想它们永远也找不到对方,要不怎么都各自为阵而不住在一起呢?西瓜的品种很多。有的皮薄,只要轻轻一碰,“砰”的一声就会崩开。这种瓜不大,最大的也不过五斤左右。我最喜欢吃这一种,常和姐姐一人一半用勺子挖着吃,那感觉真过瘾;还有一种无籽瓜,皮很厚(,我叫它厚脸皮。这种瓜个儿大,一个就有十几斤重,沙瓤,吃起来很爽口。但如果挑选不好,遇上熟得不好的,那可就白化钱了。一到瓜熟蒂落的时候,爸爸几乎天天给我和姐姐买瓜吃。我总是迫不及待地接过瓜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甘甜的汁水顺着胳膊往下流,直到肚子滚圆。记得有一次,妈妈怕汁水流到衣服上就让我蹲在地上吃。没想到西瓜吃完了,我的肚子胀得像个西瓜,自然也就站不起来。姐姐笑得前仰后合,一边拍着我鼓鼓的肚子一边还不住地说:“哈哈,我们家也有猪八戒了,真是个贪吃的家伙”。只有妈妈心疼地抱起我,数落姐姐“什么猪八戒?瞧,我儿子多像个威武的将军。”可我感觉不到威武,只觉得肚子胀得难受。现在,科学技术发达了,一年四季人们都可以吃到香甜可口的西瓜,但我还是最喜欢夏天成熟的西瓜,那种滋味是其它水果不能相比的7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
我最喜欢刘邦古人云:“学诗使人聪慧,读史使人明智,逻辑推理使人庄重。”最近我读了司马迁的《鸿门宴》,受益匪浅,我对刘邦这个人物也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起初,我只知道刘邦是汉朝的开国皇帝。是农民起义军的领袖之一,后来打败了项羽而建立汉朝。他的成功一是因为他能拉拢人,当项伯来告诉张良,项羽要在第二天清早攻打沛公时,刘邦先是“以兄待之”,后又“约为婚姻”竭尽全力拉拢项伯,让他在项羽面前替自己说好话,说他不敢妄自称王,最终项伯答应了他的请求,为他赢得了先机。他的成功二是因为他的勇气,他第二天清早亲自带领一行人来鸿门赴宴,那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说明刘邦做事果断,不畏惧项羽,就在气势上压倒了项羽。他的成功三是因为他的能屈能伸,在鸿门宴上,他先是极力为自己辩护,说自己所做的一切“籍吏民,封府库,遣将守关”都是为了项羽,是等待项羽来一起入关。他的成功四是因为他能用人,在鸿门宴前,他先是听计于张良,拉住项伯这根救命稻草。后又在鸿门宴上装孙子,让项羽放自己一马,又因为樊哙的出色表现,使他逃过一劫。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鸿门宴是楚汉项争的转折点,鸿门宴前,项羽兵力强大,拥兵四十万,刘邦只有区区十万,根本不是项羽的对手,可鸿门宴后,刘邦先是“立诛杀曹无伤”,清除了内奸,又紧紧依靠萧何,张良,韩信,上下齐心协力,通过四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终于在垓下彻底消灭了项羽主力军,完成了建国大业。事后,他曾说“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决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刘邦夺得江山的原因。他成为一代帝王一点也不偶然。700字 初二 写人
-
我最喜欢动画片动画片可真是我的最爱。无数的动画片内容丰富多彩,动画人物造型千奇百怪,故事情节精彩万分,有的风趣幽默,让人捧腹大笑;有的以情动人,让人伤心落泪。动画片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心,如果我看动画片的时候妈妈叫我吃饭,我宁可不吃,也不要错过任何精彩的情节。动画片给了我一个想象的广阔空间,闭上眼睛我就能成为动画故事里的主角。我想象自己就是孙悟空,打败了魔法大王;我想象自己就是火影忍者,英勇无比,战胜了邪恶;我想象自己就是围棋少年,登上了世界冠军的宝座;我还是第二个哈利波特,可以随心所欲地施展魔法。就是在睡梦里,我也在天上飞翔,因为我变成了齐天大圣……动画片成天让我心里痒痒,看不到动画片我就坐立不安。为了动画片,我可以不睡觉,把闹钟调在早上五点钟,趁妈妈睡得正香,我起床来看电视。就是白天上学没精神,我也在所不辞。我的愿望就是自己也能制作动画片。我觉得这件事情不难,有电脑软件就可以了。我鼓起勇气把我的想法告诉我妈妈。妈妈笑了笑,没有表态。她把我领到楼下,对我说:“你现在爬到十楼去,但是不准坐电梯,也不准走一楼到九楼的楼梯,直接给我上十楼。”我晕了,气急败坏地叫起来:“我又不是火箭,我怎么上得去?”妈妈说:“这就是了,你以为做动画片那么简单?动画片就是十楼,你要上去,先得一步一步地打好基础,一层一层地往上爬。你现在的学习就是十楼下面的楼梯,你必须把下面的楼梯垒结实了,才能稳稳当当地在十楼做你想做的事情。懂吗?动画片是用故事情节来吸引人,你连作文都写不好,能制作出什么情节来?电脑软件是复杂深奥的,你现在不好好学习,以后什么软件你都使不好。但是你现在就打好了基础,你就可以写出好文章,做出好软件来,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制作你想要的动画片。”原来妈妈让我当“火箭”是用心良苦呀。我明白了。看来我现在还得少看点动画片,多多用心学习才行呀。700字 五年级 叙事
-
我最喜欢的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古往今来,世界上发明了各式各样的灯,古代人们只能用煤油灯和蜡烛照明,后来美国的发明家爱迪生发明了电灯泡,从此,给千家万户带来了光明。再后来,繁华都市的夜晚,装饰着色彩缤纷的霓虹灯,象征着经济快速腾飞的现代生活。我也有最喜欢的灯——我家的飞机灯。快跟我一起来看看吧!这盏灯的外型是一架直升机,上面有一个弯曲的钢架,把它支撑在天花板上,他的“皮肤”是由不锈钢和磨砂玻璃构成的,顶端有一个呈十字型的螺旋桨,当你打开灯时,它就会旋转,真有趣。他的身体里藏着它的心脏----灯泡。后面还拖着一只长长的尾巴。尾巴稍高高的翘起来,这样既好看,又能让光线射出灯罩。脚底下还有一双像雪橇一样的鞋子,降落时,还可为它效了大功劳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家飞机里面的灯泡也在不断的变化。5岁时,我们搬了家,我拥有了自己的房间,很很漂亮,而且还拥有了一盏属于自己的灯,它非常明亮,里面是普通的灯泡,一年后,爸爸给我按上了磨砂灯泡,又过了一年,里面变成了节能灯泡,发出白色的光。现在,我们用的是LED节能灯管,里面没有灯丝,灯光更亮,更加环保节能。啊!通过灯泡的变化,让我们发现了科技的进步。我想我的飞机灯,在未来的变化还不仅仅是灯泡的变化。还有以下等功能:自动调节光的亮度,而且语音识别功能。他还像一个变色龙一样,随着周围的变化而变化,发出不同颜色的七彩光。我相信将来的科技会越来越发达,我家的飞机灯也会升级换代,越来越漂亮,功能越来越强大。灯--给人们带来光明,指引人生道路,我的飞机灯将会陪伴着我走过小学,初中甚至高中。在它柔和灯光的照耀下,我要勤奋学习,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有用的人。700字 五年级
-
我最喜欢的运动会昨天我们去看秋季运动会,我们拿着凳子,坐在操场中心的二分之一的地方,那里的人都堆成了山,我们来看一看吧。现在,此时此刻,由我来说明一下活动项目和总分。我们班可厉害了呢,七项运动项目,我们得六个第一名:一百米短跑、四百米长跑、八百米长跑、一千二百米接力跑、跳远、跳高、扔实心球。我们看一看,我们班侯文昆开始准备短跑了。大家心脏都提着,但鸦鹊无声。老师一开枪,只听“啪”的一声。忽然大家喊叫着“马全杰加油”。我们也喊,但我们叫的很整齐:“侯文昆加油、侯文昆加油!”哪个班的人快得第一,哪个班就放下了心。当然放下心的是我们,可我们疏忽了,四班的马全杰忽然超上来。我们三班有的人说:“马全杰怎么那么坑爹呀!”有的人说:“侯文昆差那么一点点就成功了,可叹!第一名的荣耀给了马全杰,太可惜了。”对方说:“哇,马全杰胜利了,太棒了。欧耶,终于胜利了!”开始第二轮了,长跑四百米,侯文昆再次出战。“啪”一声,开始跑了。我们叫着:“侯文昆,加油,侯文昆,加油!”我们班的侯文昆大喊一声:“呀……”全力加速,侯文昆像离弦的箭一样,一路狂奔,摔了马全杰十条街。太好了,有一个第一名了,太好了。扔铅球,我们叫了黄子颜,不知为何,轻松一扔,扔出来了一个第一。最好的是张馨月、常勤涵,接力跑了第六,张馨月硬着头皮,一直超到了第一名,把她给累哭了。跳高,我们班的刘晨宇纵身一跃,轻松第一。又开始挑战跳远,他尽了全身的力量一跃,跳了一个令人震惊的长度:两米六,我们嘴巴张得比鹅蛋还要大。哇,太好了,你猜猜看,我们总分多少,七十九分多呢。我们这一次的运动会还真的是气势汹汹,太好看了。我知道了运动会不只为了荣耀,还为了身体,我们要锻炼身体,让自己的免疫力提高。70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