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迷宫
2006年9月,以为高考很简单,以为高中象游戏,以为自己了不起。
走在柏油路上,阳光蒸发杨塔漾的湖水,风携着水腥气,自然,淡定。夏末的阳光照在身上,很热烈的感觉。这里是梦,很美很美。
很诧异当时幼稚的自信,自认为的优秀换回的却是大把大把的失落,满目的伤痕。
那段时间总等到最后一班校车才回家。夜里教学楼映出钻石般的灯光,象个巨大的水晶。校车越开越远,夜幕浓重得比的上黑咖啡,溢出淡淡的安逸。那几幢楼在我卡们来却有崩塌的感觉,三千学子来这里求学,再牢固的钢筋水泥也承载不了三千梦想的重量。
我撇过头,不再看,眼前的路灯间歇地闪过。
2006年的冬天,总是好大好大的雾。几位司机叔叔把车子开过了头,这才好不容易停在学校门口。
下车不意外地遇到雅歆,就和她一起去教室。雾里很多东西都模糊掉了。枯枝槎芽有一点诡异。
真是个“霍格华兹”。雅歆说。我笑笑,不回答。
这是霍格华兹吗?
纵使是,我也不是荣恩,不是格兰杰,更不可能是哈利。
当初的梦,在开始龟裂,象落叶,一只疲惫的蝴蝶,看着它渐远渐行,渐飞渐低,想伸出手去挽回,追悔也莫及。
碎
2007年的5月,学校里的读书节,让我流干了眼泪。好后悔报名去参加朗诵比赛,将近一个月的练习也只是散在风里,连灰尘也不及。
选拔赛,我没有通过,也没有落选,因为我根本没有参加,机会也没有。没有人提前告诉我比赛。
很干脆的声音,仿佛一块玻璃被砸碎,锦绸被撕开。我的希望彻底碎了,碎片在太阳下反射出忧伤的光线。
很可笑,班里在选举合唱比赛的歌曲与领唱。《明天会更好》。
抬头寻找天空的翅膀侯鸟出现它的印记。
青春不解红尘胭脂沾染了灰。
我的朗诵微不足道,而那个合唱的光环离我好遥远。
大家齐心协力唱,何必那么突显自己。班干部对我说。
刹那,我和这里的干系碎掉,后来只知道,泪水满脸。现在回想,起来心有五分不甘,三分冷笑,二分后悔。
那次读书节,是一场暴雨,打凉我那个集体荣誉感,对这里也彻底失望。
翻开我的朗诵稿,〈〈贪心的紫罗兰〉〉,也只能一笑而过。或许我就是那个异类,变成玫瑰的紫罗兰。
2007年7月。我不想回家,校车越慢越好,或许干脆掉过头去,时光倒流到我第一次看这条路的时候,眼里充满欣喜和渴望。如果这辆车开到车站,我的高一生涯就在那一刻谢尽了,变成粉末,无影无形。
伤心也罢,微笑也好,这一年已经过去了,它留给我的只有一个充斥着花露水味道的夏天,一个稀里哗啦的分数,一场稀里哗啦的眼泪。
这一年弄得自己好累,撞得伤痕累累,面目全非。这一年我十七岁。怪不得郭敬明说十七岁是被埋在泪水里的。的确。那是一场令人伤心的雨季,来无痕,去无迹,却把人伤得很深很深。
系上一根红色的缎带,在艳阳下,回忆这一年暗淡的光华。
淋下一场缠绵的雨,在微风中,流一场无声的泪。
停在时间迷宫的岔口,伫立微笑,你往左,我往右,疲惫地追寻着梦。
留一些选择在心中
人生如此斑斓绚丽,生活如此丰富多采,个性如此张扬夺目,本性如此纯真善良。这就是我们九零后的本性。站在中考边缘,留一些选择在身边。让你的内心更加美好
————题记
在现今的社会里,还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好,因为现在的社会实在是太混乱了。虽然说好人总比坏人多。可是,当街抢劫,在公共汽车上遭遇小偷都不会有人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我不知道现在是怎么了,我只知道现在的人实在是太自私了,根本就不懂得替其他人着想。
可是人生如果总是一帆风顺那不就没什么刺激可言了吗?近代的名人作家不都是经历了许许多多困难战胜了许许多多艰难险阻才能取得如此之高的成就的吗?年仅五岁的张海迪就与站立无缘,但她凭借这过人的毅力坚持不懈,翻译,写作了许多文章。我想我需要的就是这种毅力吧!因为我做事情总是半途而废,没有一件事是能够坚持到底的。随意我希望自己能有不一样的人生,能为自己的梦想而付出努力!~~
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那不如就留下吧!等到中考后再来回想这一切。在心中留一个疑问,让在初三的生活不会这么无聊,不会总在学海中奔波。留一些选择在心中!不会有遗憾,有的只是在中考后的成熟。变得更加无忧!~~嘿嘿
在此祝大家学业有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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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迷宫伴随着我的童年走至今时,它带给我的,永远不只是那用来回忆的快乐。小时候,母亲第一次带我去书店是在我5岁的时候,那时的我,对书的概念充满了好奇,在漫画书和《鲁宾孙漂流记》之间,一本《三国迷宫》静静地躺在了我的视线里。不知是何原因,我竟然祈求母亲为我买下它,虽然我不知道迷宫的玩法。打开书的第一页,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带着绿帽子的红脸小人,被我一惯称为“小绿帽”。与其说这是我童年快乐的开始,不如说是我阅读生活的起点。在“小绿帽”上方有一个对话框,里面有着让我眼花缭乱的“天文汉字”,我看似在深思熟虑,实则在瞎蒙乱猜。猜了许久,终于说起来自己感觉顺口一点,就开始了迷宫的征程。第二页,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座城池,里面有着交错相通的小路。我满怀信心地左冲右突,却始终不知道该冲向何处。在自己内心的一番尴尬中寻找着出口,终于在城中的一个小房子内找到了一个箭头的标志。在一圈又一圈的勾画下,我终于过关了,我的第一次迷宫之旅以胜利告终。第三页给我的印象更为清晰,我深刻的记得子龙将军面对千军万马突破重围的场景。游戏的难度在于要先找到两位夫人才能走到终点。具体的过关路线以不在我的记忆中,但那份乐趣至今回忆起来依旧荡漾心边。长大后,迷宫已从我的生活中移去,成为了一种回忆。我之所以告别迷宫,是因为我认为人生的游戏比迷宫更有趣。班级内,几名同学依旧摆弄着一本布满灰尘的《迷宫》在那里津津乐道地看着。看着他们快乐的表情,并没有让我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如果迷宫在我心中变成了一种磨练意志且有益的一种游戏,那么我宁愿将它深埋在心中,变成一种回忆。在我的心中,人生永远不等于一本迷宫书,因为无论怎样玩迷宫,前途都清晰地呈现在你的眼前,能否成功只是时间的问题。而人生永远不是呈现在你面前的,它的前途需要你去探索,需要你用心去领会,不是只纵观全局幻想未来等待所能得到的,更不是一场只是为了让你开心的游戏。这感觉,就像自己陷入一场拥有铜墙铁壁的迷宫中,你永远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也许,下一个拐角,就是你游戏的结局,也许下一个拐角,就是你成功的开始。这就是迷宫,即被我爱着,又被我遗弃着。如果我曾经把迷宫看成了自己的人生,那么我宁愿将它深埋,留下美好的记忆。如果迷宫永远不是我的人生,那么我希望能一直活在童年的梦里。但是人生不会允许我们这样做。童年的梦只是过去的瞬间,而未来的光明才是永恒。让我们唱着激昂的战歌高歌猛进吧,迷宫不在是一片谜团,其实是我们前进的气焰!拿出我们的精神,将迷宫的梦境变成未来无限的光辉!吉林延边汪清县汪清一中初二:李星翰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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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6】_1200字夜晚,一向喜欢熬夜的我,居然早早的就睡了。 梦中,一向不会做梦的我,破天荒的飘到一个宽敞黑暗的密室里。 诶?发生了什么?这什么地方?我觉得世人都会问这个问题吧? 咳咳,我在神经发病之前制止住了我的思想。不过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最近一直在想白笙的事情,所以才会做梦吧?不过……白笙呢?这个念头出现在脑海中的时候,白笙就真的出现在我的面前了……不!是吴烬!看来梦境真的是自己可以操控的啊。吴烬没有穿衣服,但是有一块上遮到胸下遮到腿的布,身体是半透明的,散发着淡蓝色的光,悬在半空中,好像被封锁了起来。 我想要解救她,我自己却动不了。忽的,我的面前何时出现了一张黑白格子的象棋桌子,而我自己被一双无形的手压到我身后的椅子上,我的对面也出现了一个人,不过这个人出现得让我吃惊。 竟然是我今天才认识的穆蓿茶凉,今天的一面之缘,只是让我觉得她是个乖巧可爱的女孩啊,年纪也不大,怎么现在嘴角微微上扬,随意坐在椅子上的她会让我产生恐惧感。“陈谟,四年之约到了呢……”她斜着看了我一眼,笑得很邪恶,又继续看向她的手。 我很疑惑,什么四年之约?我跟她,有见过面么?她站起来。我才发觉,她穿的像个驯兽师小丑,浓妆艳抹的感觉,真的不适合她。她绕过桌子走到我的面前,弯下腰,双手随意搭在桌子上,斜着头对我说:“看来你是真的不记得了呢……”她指的是……四年前,我那一天的记忆吗? 穆蓿茶凉拉下眼帘,站起来,一只手掌轻轻搭在桌面上,她手指下得桌面出现了一张纸,在我看清之前,拿了起来,然后……手上出现一簇火焰,把那张纸烧了个精光。我还沉浸在震惊之时,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场景,是我10岁的时候,没错…… 那是白笙离开后的一个星期,我自甘堕落,连上学的动力都没有了,有时也忘了吃饭,像个神经病一样,脑子里净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有时忽然就笑了起来,反正在房间里,没有人听得到。直到一个午后,我的头靠在房间的落地窗上,透进来唯一的一点阳光照在我的脸上,忽然我觉得很好笑,迎着那一缕阳光,痴痴地笑……但是,笑着笑着,眼泪笑出来了,我知道那不是笑出来的,那一刻我才明白,我在回忆和白笙的往事,我笑,只是为了遮掩我的泪水。我明白了,于是,我大哭了一场。那天晚上,我梦到了一个漆黑的密室,哪里有一个比我大了几岁的姐姐,她问我,愿不愿意用四年等待,四年折磨,四年煎熬,换取白笙的归来。我当然乐意了,用我四年可以换白笙一生呢,这样的交易,何乐而不为啊?我和她签订了契约,拿了我最珍贵的东西作为抵押,后来我明白了,那个最珍贵的东西是白笙的童心,后来我又明白了,那个地方是茶凉殿,人走茶凉,是专门做不平等的交易来换取一个人的生命……初一:袁艺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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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切都会消失!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总有一种空虚感,仿佛所有的东西都是指尖划过的时光,抓不到却确确实实存在着,永远地存在着,被我们铭记。在很久很久以前,大地才刚刚开始出现一个叫做人类的群体,他们如动物一样生存繁衍。在某一天,一个人类正在望着蔚蓝的天空,他发现自己原来象征着生命和活力的皮肤变得松弛,自己的长发开始出现星星点点的斑白。他突然发现自己老了,和那些将死的动物一样如夕阳般颓废,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初升曦日怎么变成夕阳的?为什么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于是,人类发现了时间,也明白时间能让一切消逝。有的人憎恨它夺走自己的青春美丽,有人喜欢时间所带来的沧桑与成长。在时间的长流中,很多人出现过,又消失掉,如绚丽花朵的昙花一现,但是他们高尚的品德与精神被时间铭记着,他将他们刻在了历史里。时间就是永恒不定的。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存在神的话,或许这个神就是时间了吧。“从前”“然后”“后来”……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很多很多的爱都离不开时间。他就像一个枷锁,将我们牢牢绑定在他固定的铁道上。朱自清写过“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也许过了很久很久以后,我们会慢慢变老,时间给我们留下的就只有那一两条沟壑的皱纹。或许再过久一点,当我们化为一缕尘土的时候,不曾改变的是时间。时间永远记得我们的存在,时间也无情的将我们抛入历史,除了时间还有谁记得世界上曾存在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有一首诗“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对呵,那些曾经对人民有过贡献,有过崇高精神的人,他们的名字也将和时间一样经过历史的洗礼绽放光彩。玛雅人预言说,从第1到第4个太阳纪末期,地球皆陷入空前大混乱中,上天在灭亡之前将发出警告。然后在第5个纪年结束后,就是世界末日。我并不相信这些,但是思维是无限宽广的,我们可以幻想一下,当世界末日来临,地球又恢复成一片寂静,只有时间在静静运转。当木槿开放不曾改变的时间,当初日升起不曾改变的时间,当海潮落下,夕阳洒在海滩上不曾改变的还是时间。一切都在时间的消磨里慢慢毁灭,我想,我们应当做点什么,让时间好好得记得在这个世界上曾有一个叫做人类的强大物种存在过,他们留下了灿烂的历史文化,而他们的情感他们的精神也是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存在。无论世界如何,我们如何,不曾改变的是时间,而你又是否明白我们将如何在时间长流中生存呢?英国博物学家赫胥黎说过“人尽管生活在时间之中,却应追求永恒,要努力放弃肉体的享受,而坚持精神的水准”10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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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时间,是个不得不再提起的话题。越来越大的我,就越来越发地觉得时间宝贵。每次提起这个话题,我心里有一丝恐惧划过,我不敢,也不能计算我到底浪费了多少时间,珍惜了多少时间。心里的那一丝恐惧不知是为过去感到可惜,还是为将来感到渺茫。时间真的非常宝贵,因为它走得飞快,简直让人感觉到它比飞还快。而且它一去便无法复返。总让人感到只是一眨眼间,其实却已经过了好长时间了。“时间”二字中都有个“日”字,其实一秒,一分,一时。一日。一月,一年……都是时间。我们常常让它从我们的眼皮底下溜走,我们却总一点感觉都没有。时间给我门留下的东西太多了,但它在我们还来不及收拾时就无声无息地走了。总有人说他在打发时间,其实时间并不用他来打发,自己也会走,决不会久留。今天如果是星期一,上个星期的星期一准能清晰地在眼前如电影一样再次播放,甚至上个月的星期一也可能可以。每当一个人一想,就会叹息到:“时间过得真快啊!”这就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万物中,时间是最公平的一位使者,也是最真实的一个物质。它不会像上帝,什么都给了富人,让穷人挨饿。它也不会像魔鬼一样,只会骗人和害人。它是最公平,最真实的,它绝对不会给任何一个人多一秒或少一秒。任何地方都有它走过的痕迹。“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千古流传的警句说得非常正确,金钱能买山珠海味,朋友亲情,甚至更多,但决不能买到一寸光阴,这也说明时间的宝贵。能珍惜时间的人就是生命的赢家,时间的拥有者。不珍惜时间的人,是个生命的失败者,是个时间的奴婢,因为岁月不留人;少壮不努力,到老大就徒伤悲的时候那真是后悔都来不及了。像霍金。白求恩。居里夫人……都是懂得珍惜时间的人,所以他们得到了比金钱还珍贵的东西。回过头来想想自己,上了初一的我,不久就要面临中考,这才让我真正体会到时间的宝贵,这也应证了老师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真的很像一眨眼。”我真想把时间推回去,让时间倒流,让我再珍惜多一些时间。但已不可能,因为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我发觉我已错过很多时间。直到今天,我才真正抽出时间想了那么多,这一想,又给我施多了一些压力和负担。我开始也要和时间赛跑了,我知道我是永远不能跑过时间,但是也可以比原来快一步,一步虽小,用途却很大。今天的我,开始懂得要争分夺秒,在明天的太阳升起之前,不浪费今天的一丝时光。朋友们,时间宝贵,珍惜它,它会帮助你走向成功的道路的!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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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确定时间,是靠不受外界影响的物质周期变化的规律。例如月球绕地球周期,地球绕太阳周期,地球自转周期,原子震荡周期等。爱因斯坦说时间和空间是人们认知的一种错觉。大爆炸理论认为,宇宙从一个起点处开始,这也是时间的起点。一切宏观物质状态的变化过程都具有持续性和不可逆性,此性质是它们共同的属性,而此连续事件的度量称为时间。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认为,时间是以某种物理对象(比如天体)的运动衡量的,或者说,时间是运动着的“某种东西”。奥古斯丁强调时间在运动中的连续性,即时间总是“现在”的“在场”(leprésent),是“在场”的“现在”的某种变化形式,所以时间形态的万变不离其宗(“现在”)。胡塞尔在时间问题上有两个重大的发现:首先,是保留或滞留(rétention)现象与其对称物“前瞻”或预期(protention)现象之间的区别;其次,是滞留(rétention)或初级的记忆现象与回想(ressouvenir)或第二级记忆之间的区别。康德认为,时间从来都不在场或不显现,时间只是在场或显现的条件。时间是一个计量“事件过程长短”的类别名词可以说没有“事件”就没有“时间”以下是细致的分析:“时间”的“本质”是一个“导程”(导件过程)的“长短”(自然万物都有引导他们存在的东西,我们简称为“导存”;第一次引导事物存在的东西是“本质”和“规律”我们称之为“一次导存”;因此所有的“事件”都是“导存事件”我们简称为“导件”,导件的过程我们简称为“导程”)。比如我们一天24小时记录的是地球“自转一周”这个“导程”的“长短”,一年则是“公转一周”的“长短”。而且每个“导存体”(引导存在的个体)都有自己的“导程”!像我们可以同时“看”、“听”、“嗅”、“吃”、“想”、“踢”、“摸”东西,就是因为“眼”、“耳”、“鼻”、“嘴”、“脑”、“脚”、“手”都是单独的“导存体”,于是都有自己的“导程”(时间),而需要“节省时间”的话,就有:增加“导存体”、减小“导存”难度、选择“导存”重点等方法。如果我们要把“导程长短”,用一个词来表示的话,我们称之为“程量”;如果我们非要给整个“宇宙”的“导程”取个名字的话,就叫它作“宙程”吧!那么描述整个宇宙的时间,就叫:“宙程量”。如果我们要用“坐标轴”和“线”来描述“程量”的话,我们将会发现,大部分用来描述“程量”的“线”是“弯弯曲曲”的,这是因为在这些事件的“导存过程”中,是“有快有慢”的。换句话说,很多时候“时间”是“弯弯曲曲”的,而不是平坦的,而且每个“导存体”都拥有他们自己的“时间”。要让我们的细胞在500年后都充满活力的话,那就停止它们“衰老”的“导程”吧,“冰冻”住它们!不过不好意思,那样的话我们也死了,至少在现代这种“解冻”技术不过关的年代来讲。五年级:木之四月和三月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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