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一本好书就像一把吉他,弹奏出一首又一首悦耳的声音,让你领悦世间美好的声音;一本好书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即将绽放出美丽的花朵,让你感受大自然的魅力;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位哲学家,谈吐不凡,教给你许多道理。
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我读过的一本书——《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被这本书打动的不仅是精彩的情节,还有让我铭记于心的道理。
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1909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迄今已被译成五十余种文字。书中故事情节比较简单,写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全国,从家乡斯科讷省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当他重返家乡时,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地理知识,我还认识了许多植被和瑞典的各个地区,欣赏到了风景的优美,领悟到了成长的真谛。
这本书让一个乳臭未干的男孩子成功蜕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少年。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我,我和那个书中未经蜕变的男孩子有什么区别呢?我直到现在还经常惹父母生气,极少为家里分担过事情。然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该长大了。故事中的主角在和雄鹅经历了各种苦难后,终于长大了,而我为什么就不能呢?
我在此强烈推荐这本书,相信你会在这本名著当中学到很多东西。
我的课外生活
要说我的课外生活嘛,那真是丰富多彩。大多数人都说我是个娴静的小姑娘,可是这背后却藏着一颗火热火热的心啊!正值鲜花般的年龄,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似乎都是玫瑰色的,大自然是那么迷人、深奥、不可猜测。每当课外,我就迫不及待地飞进她的怀抱。我从课外生活里获得了无穷的乐趣。
我爱散步。清晨,沿着我家东边的那条小河,迎着喷薄而出的红日,让整个身心都融进橘红色的霞光中,惬意极了。沿着河边漫步,或俯身倾听草丛里虫儿的低吟,或仰头看着鸟儿欢跳,听着鸟儿欢鸣,小河里的水潺潺地流,在这样的环境中,心都醉了。在此,我或是晨读,或是静静地思考问题,没有人会打扰我。兴趣浓了,我还会沿着河堤跑起来,我的心受着大自然美的陶冶,也变得更加纯洁、火热,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
我爱打乒乓球。下课了,几个小伙伴“呼啦”拥出了教室,跑向乒乓球台。顿时,球台旁沸腾起来了。我们几个“小老虎”首先占据了球台,打起了“二连环”。一方两个人,一个正攻,一个副攻。一个小小的银球紧紧连着我们两方紧张的心。小球在球台上来回飞舞,我们也在台旁腾跃,一双双智慧的眼睛紧紧追着小球。两旁的小观众们也卖力地喊着:“加油,加油!”甭提我们心里多高兴了。
当然,占据我课外大半时间的,还是阅读。那一本本杂志,小说,特别是国内外名着,都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对每一本都是爱不释手,以至于达到“忘我”的境地。
记得有一天晚上,已是深夜十点多钟,一家人都睡了。只有我,被一本《中学生》深深地迷住了,怎么也舍不得放下。当我读到《誓做革命小红烛》这篇文章时,只觉得周身热血沸腾。池越忠姐姐为了救一个落水儿童,永远地去了,她的死是光荣的。我被池越忠姐姐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在心底一遍遍地默读着池越忠姐姐的遗诗:“红烛小,见真心,流着泪,燃自身,平生闪亮不为己,只求照他人。”最后竟一个人不知不觉抽抽咽咽地哭了起来,惊醒了熟睡的妈妈。妈妈诧异地望着我,我才如梦方醒。
我在阅读中,得益是很深的。阅读,已成了我课外生活的一大乐趣。我随着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随着主人公的忧伤而忧伤。当然,近两年的阅读,我从那洋溢着对祖国的真挚的爱的字里行间,看到的是祖国的飞跃发展。
我的课外生活并不仅仅如此,我喜欢做的有许多许多。以前的已成为过去,但它们在课外生活的“沙滩”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我想以后的活动将会为“沙滩”点缀上更美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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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打开这本小书,你马上会和瑞典少年尼尔斯一起,骑上白鹅,跟随大雁们一起翱翔在蓝天白云之间,开始一段奇妙的空中旅行。一次次惊心动魄的历险,一个个温馨美丽的传说,会让你与自由、责任、善良结为朋友,永远地相亲、相爱。■精彩早读告别大雁第二天早上天还没有亮,男孩子就起床出门,朝海边走去。在晨曦熹微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斯密格渔村东面的海岸。他是独自前去的,他离开家之前到牛棚里去找过雄鹅莫顿,想把雄鹅叫醒了一起去。可是雄鹅刚回到家就眷恋得再也舍不得离开,一句话也没有,只是把脑袋缩在翅膀底下睡过去了。那一天看样子会是个晴朗明媚的大好天,几乎就像今年春天大雁飞越大海来到斯康耐那一天一样好。大海的海面上烟波浩森,风平浪静,连天空上的空气似乎也凝止不动了。男孩子不禁想到大雁们真是挑了一个好日子飞过大海长途旅行呵。他自己至今还有些头晕目眩,有些迷迷糊糊。他一会儿觉得自己是小精灵,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人。他看到路旁边有一堵石头围墙的时候,就免不了提心吊胆不敢走过去,一定要看个仔细,弄明白围墙背后确实没有野兽躲藏着对他虎视眈眈。而转眼之间他又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如今他这样又高大又强壮,用不着害怕什么的。他来到海边就站到海岸的最边缘处,好让大雁们看到他那高大的身躯。那一天刚好有大批候鸟迁徙,天空中婉转啼鸣之声不绝于耳。他想到,没有人能够像他一样听得懂鸟儿的啁啾,他禁不住得意洋洋地微笑起来。大雁们浩浩荡荡地飞过来了,一大群接着一大群络绎不绝。“但愿我的那群大雁千万不要没有向我告别就飞走啦!”他心想道,因为他一心要把事情的原委始末全都告诉他们,而且还要告诉他们,现在他又是一个真正的人了。又一群大雁飞过来了,这一群飞翔得比其他大雁更矫健,鸣叫得比其他大雁更嘹亮。他们身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神态告诉了他,这就是带着他周游过各地的雁群,可是他却不能够像前一天那样只消看上一眼就认准无误。大雁们放慢速度,沿着海岸来回盘旋。男孩子立刻明白过来,那就是他的雁群。可是他暗暗纳闷,大雁们为什么不飞落到他的身边,因为他们不会不看见他站在那里。他用尽力气想发出摹仿鸟语的声音,然而想不到舌头直僵僵地不听使唤了!他再也发不出来那种正确的鸟语了。他再也没有办法可以把雁群呼唤到自己的身边。人是不会讲鸟语的,他一旦变成了人,也就不会讲鸟语了,也自然就听不懂鸟儿的讲话了。尽管男孩子为了自己终于解脱了妖术蛊惑而兴高采烈,然而他觉得就此要同自己最心爱的伙伴分道扬镳却不免黯然神伤。他一屁股坐在沙滩上,双手捂紧了面孔。唉,再盯着他们看又有什么用呢?可是过了半晌,他又听得扑扑的翅膀扇动声。原来领头雁阿卡大婶离开大拇指儿心情非常沉重,她又忍不住飞回来一次,再来看个究竟。这时候男孩子一动不动地静坐着,她就敢飞得离他近一些。蓦地,那熟悉的身影使她豁然开朗,她终于看清楚并认准了他是谁。她便降落在紧靠着他身边的一个小岬上。男孩子喜出望外地欢呼起来,他把老雁阿卡紧紧搂在怀里。别的大雁也都围了上来,用嘴喙在他身上摩来擦去,在他身边挤来挤去。他们叽叽呱呱鸣叫不停,似乎都在讲出他们的由衷祝贺。他也嘴不停地对他们说着话,感谢他们带着他作了一次奇妙的旅行。可是大雁们骤然都异样地沉静下来,而且从他身边缩了回去。他们警觉起来了,似乎想说:“要小心哪,他不是那个大拇指儿啦,他是一个真正的人呀,他不了解我们,我们也不了解他呀。”于是男孩子站起身来,走到领头雁阿卡面前。他爱抚着她,还轻轻地拍拍她。在这以后,他又依次抚摩和轻拍那些从最起初就同他在一起的老雁,像亚克西和卡克西啦,科尔美和奈利亚啦,还有库西和维茜。然后,他就离开海岸往内陆走去,因为他深知鸟类的悲伤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他想趁他们还在为失去了他而伤心难过的时候赶快离开他们。他踏上堤岸以后,又转过身去观看那些朝向大海飞去的鸟群。所有鸟群都发出鸣叫,彼伏此起,呼应不绝。惟独有一群大雁却悄然无声地朝前飞去。男孩子站在那里目送他们远去。那群大雁排列对称,队形整齐,他们飞翔得非常快,他们翅膀挥动得强健有力。男孩子脉脉深情地目送着他们远去,心里无限惆怅,似乎在盼望能够再一次变成一个名叫大拇指儿的小人儿,再跟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遨游各地。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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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关爱动物清脆的铃铛声唤来了金桂飘香的秋天,我端坐在书桌前,回想着尼尔斯骑着莫顿环游的故事,再次被尼尔斯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深深打动了。对于“爱护”二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爱护小动物也是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话题。可是,真正爱护小动物的又有几人?盘运羊、巨壶龟、枯叶蝶、金刚鹦鹉,东北虎……如果一堆尘土被风吹得不见踪影,偷猎者好似来无踪、去无影的鬼魂,将枯叶蝶、雪尾兔、象牙送到拍卖会场,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几万到几十万的人民币。看着这惨不忍睹的现状,难道偷猎者是铁石心肠吗?等到动物灭绝了,你们再反悔还有什么用?尼尔斯是一个小孩子,都能勇敢地去帮助灰雁,去爱护小灰雁,为了让它能跑能跳,不懈地努力着。人类停止猎杀有那么难吗?人类真的应该重视爱护动物了,但这样的事情仍在我们眼前上映。奶奶不知从哪里买来的鱼,一回到家便拿起刀对准鱼肚“咔”的一声,鱼竭尽全力摇动身躯,但仍阻止不了生命的流逝,不久,便死于非命。我问奶奶:“奶奶,小鱼死了挺可怜的,您说过要爱护小动物的呀!”奶奶听了小声说:“我想让你变得更加聪明呀!”我听了心里矛盾极了,小动物也有生命呀!我又想起读过的一本书上的故事:一个小姑娘,她翻山越岭与偷猎者斗智斗勇,在一片山林中她险些被子弹射中脚跟,差点被坏人推进冰冷的河水,遇到困难,小女孩总是想:偷猎者杀害了无数无辜的小动物,一定要将这个消息上报政府,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她就这样坚持不懈地一直这样做着……看呀!尼尔斯关爱动物,当他遇到危险时,动物们也来救助他;小女孩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动物;你会怎样做呢?请不要只把爱护小动物挂在嘴边,让我们谨记阿卡的“人类不该将整个地球据为己有”的话!行动起来,一起爱护动物吧!7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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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所写的。她是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就是这本书让她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据说现在已被译成50多种文字,还曾被改编为动画片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尼尔斯历险的故事,故事中充满了幻想与神奇结晶,受到读者的好评,这部作品生动讲述了尼尔斯旅行中的有趣经历,描绘了作者的祖国瑞典的美丽河山,书中还介绍了大量瑞典的民间传说,让我们在阅读中懂得了真诚、勇敢、友爱和爱国,并获得了丰富的地理和历史知识。这本书很有趣,内容讲的是:一天,尼尔斯因为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正好一群大雁飞过,他家中的一只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为了不让鹅飞走,他紧紧抱住鹅的脖子。可他实在太小了,不仅没能阻止鹅高飞,反而被鹅带上了高空。从此,这个男孩骑在鹅背上,与大雁一起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他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经历了无数的危险,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同时在漫长的旅途中,尼尔斯逐渐成长起来,懂得了什么是善恶,还学会了同情和关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伯兰。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代替他变成拇指大小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竟然有一只小鹅愿意代替尼斯变小,最后尼尔斯真的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我读完后我觉得我好像了解了很多事情,对我有了很大的帮助,希望大家也能来看一看这本书。7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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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绚丽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当我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最后一句话时,不禁为尼尔斯这个小精灵感到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而兴奋不已。这位小主人公从一个不爱读书、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一位温柔善良.乐于助人的少年不能不让作为教师的我们深感欣慰。尼尔斯这些优良品德的养成富有传奇色彩,是友谊让他长大了。我想友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当朋友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尽力帮助他,为他排忧解难;当我们快乐时,要和朋友一起分享,这样就会使我们的快乐加倍。看着这本书,眼前便会浮现出一个个熟悉的面孔:爱捉弄同学的贺锦涛,爱告状的贺子珅,淘气的张福辉,一看到书就发愁的唐家云……在他们身上有无数个相同的细胞,让人有时欢喜有时忧,但无疑他们都是善良的孩子,在无拘无束地挥洒自己张扬的个性。我想如果开学后把这本书推荐给他们看,他们一定会喜欢的,或许会收到意外的收获也未可知哦!7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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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旅行记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之后,我觉得这是一部十分精彩的儿童小说。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主人公尼尔斯,因为他有一颗闪闪发亮的爱心。可是原来的尼尔斯可不是这样,他不爱读书,经常干一些调皮的事,最令人恐怖的是他还会虐待小动物,所以小精灵给他施了魔法,让他变成了小人,一次意外他骑上家鹅“莫顿”跟着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他们的旅途十分艰难,但他们依靠智慧、善良、勇气,跨越了一道道难关,尼尔斯和动物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旅行的途中,尼尔斯慢慢地变了,他变得宽容,他变得勇敢,他还变得善良。尼尔斯不但改正了自己的缺点,他还会热心的帮助有困难的小动物,小精灵看他表现不错,又把他恢复成了人,没想到这次旅行改变了性格。看着尼尔斯他们旅行,我也好羡慕啊,我似乎也变成了一只大雁,与它们一起飞向了遥远的拉普兰。穿过连绵不断的高山,越过宽阔的大海,欣赏湛蓝的天空,眺望幽静的山谷和那迷人的海滩,我陶醉其中,把书紧紧揽在怀里不肯放下……就在这时,雁群突然乱了,努力飞向高空,原来雁群遇到了人类的捕杀,残酷啊!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大量的捕杀动物。有一些动物因此而在地球上灭绝。别的不说,就看看我们身边的一些小朋友吧,他们好捉弄小动物,小鸡、金鱼,往往会惨死在他们手里。上次,我远远看见一个小男孩儿掂着一只小麻雀玩儿来玩儿去,小麻雀已经奄奄一息,我跑上去阻拦,可他已经走远。小麻雀啊,小麻雀,它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下决心一定要善待周围的一切生命。可世上没有永恒的生命,我们有一天也会老去,可爱心要永远的传下去……我想说:“好好善待那些可爱的生灵吧,让世界充满爱,让爱心永远传下去!向尼尔斯一样转变对生活的态度,去爱一切值得爱的美好事物。”点评:这一篇文章叙述了,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7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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