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做一次孤儿
大多数人一出生就被无所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围着。
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人们视生命中所有的事为理所当然。
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倾斜了。我们开始想逃离无所不在,怀疑理所当然,有时候我们甚至会失去所拥有的一切。
我害怕的是,在这样的爱中,往往会丧失爱的感觉。人性中天然有爱的分子,可是这种爱的潜能却在幼小时,在父母过分的呵护下,就被扼杀了。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做一次孤儿——一生试着做一次。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它的初识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教导他喜慕声音。
同样的,我想,如果每个人在它的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能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
有一天,我在杂志上看到了这样一个心理测试:首先,它要求我列出自己最心爱的七样东西,我微微一笑,很快纸上便出现了——父母、青春、知己、知识、回忆、爱情 、生命。但接下来它要求我做的事情却让我不禁一震——把这些你最珍视的东西依次舍弃!我闭了闭眼睛,看向了我面前的这张幸福清单。首先是,父母……
父母,从我出生就一直无条件爱着我的人,而现在我舍弃了他们。于是,没有人会再骂我了。是的,没有人会一边唠叨我的邋遢和马虎一边收拾我弄乱的房间,洗净我弄脏的衣服;没有人会一边历数我的懒惰一边为我准备热气腾腾的饭菜,不厌其烦的对我嘘寒问暖……从现在起,我必须自己洗衣服,自己做饭,自己……面对这个我还并不了解的世界……
然后,是我的青春……
我今年十六了,所谓的花季,指的就是现在吧。充沛的精力,数不清的梦想。然而现在我却要舍弃她?从开满鲜花的春天直接步入寒冬,在经历人生精彩的种种之前……
或者我该舍弃我的知己?从此独享我的快乐,也一个人承受孤独和沮丧……;又或者我该舍弃知识和我的回忆,过一种轻松但却麻木的生活;舍弃爱情,让精心培养的花朵错过开放的一刻?
最后是生命,承载我一切的载体。放弃它,一切便都会消失——我经历过的快乐,沮丧,伤心,还有……我的幸福!这一切都近在眼前。它们是如此的真实!而现在却将随着我生命的消散化为虚无!!
我猛的从想象中挣脱出来,睁大眼睛——映入眼帘的仍是熟悉的书桌,柔和的灯光,但我的心却无法控制的狂跳不止。那感觉就像刚从一场噩梦中惊醒。这虽然只是一个心理模拟,但那种割舍时心中的剧痛却是那样的真实!那一瞬间,我突然发现 ,这些平时司空见惯的东西对我而言就像空气——容易被我忽视,但却是这样的重要,这样的难以割舍!
但我所谓的放弃并不是一种生存状态,而是一种心理状态,因此,一生中做一次孤儿并不是要生活中真正发生什么,而是我们要做的一种心灵体验,做一些假设,假设我们一生下来就无依无靠,假设我们有一天突然失去了许多。
孤儿的感觉并不好,然而人们还是在幸福和爱中抱怨,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
一无所有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 把你所拥有的爱与那些得不到爱的人一起分享吧,他们会与你一起融入光明、融入欢乐、融入甜蜜、融入羞涩……
聪明的我
我是我们班的好学生,老师最熟悉的就是我,老师很喜欢我,我也喜欢老师,老师夸我很优秀,这个小朋友多么聪明。
我上课认真坐好,又听话,又乖,老师能不喜欢我吗?难怪老师对我那么好。写作业的时候我不讲话,不问别人,我用心想,动脑筋。我记得老师的名字,放学了,跟老师再见的时候不背面再见,那样没礼貌是不好的习惯。我爱帮助别人,我有好习惯。我的后脑勺能感觉到别人在我后面有没有做小动作。
我会骑两轮自行车,会溜冰,会动手做手工,会帮老师做事情,我真棒!我是我们班最聪明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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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孤儿读后感《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12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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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孤儿读后感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负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12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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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与一生路的两旁氤氲着乳白色的雾气,前面是一条悠长悠长的古道,迷离神奇。[形象化的描写,把人带入迷离神奇的氛围中。]我预备沿着这条布满神秘的古道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人生,一束极细的光线从遥远的天际投射过来,抚摩着那历经悠悠岁月的古道刻痕,它闪耀着夺目的光线。一串串脚印散落在岁月的路途中,我要去寻找那决定人一生的那一步,专心去发现一个刻满幸福的出口。[“我要去寻找那决定人一生的那一步”,点题。]我渐行渐远,我渐进渐远……终于,我发现路在此时分成了两个岔口,两扇高大的门摆在面前,它们的上面镌刻着“一步与一生”,苍劲的字体中流淌着布满理性的溪流。我打开其中一扇门,发现上面雕刻着许许多多的小字,我仔细注视,仿佛时光在这里轮回翻转……“曾经的庄子从这里走过,为了摆脱一个屈从权势的社会,他推开了这扇门,然后决绝地跨了过去,做了一棵在夜里独自守望月亮的树。”[活用课本(《庄子:在我们无路可走的时候》)中例子,给人以亲切感。]“曾经的五柳先生从这里走过,为了摒弃官场的丑恶,他驾着破旧的马车从这扇门驶过,然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使用课本中陶渊明《饮酒》诗。]“曾经的东坡先生从这里走过,为了遗忘痛苦的失意,他穿粗衣淡定地走了过去,在荒凉的黄州‘倚杖听江声’,任凭人生的失意而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三段均用“曾经的……从这里走过”,引出三个历史人物,句式整洁,富有文采。]我品读着这曾经的故事,路旁的竹林也在歌唱,我要把它谱写成一曲沧桑而漂亮的歌谣。我又走到另外一个路口仰望另一扇门,它上面同样刻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西楚霸王项羽面对刘邦的追兵从这里逃走,忆起昔日的鸿门宴,不禁哀叹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残忍阴险的秦桧从这里步入罪恶的深渊,杀岳飞,贬忠良,他的一生必定是一个让人唾弃的一生,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居心叵测的陈水扁从这里走上了分裂国家的道路,嘴角邪恶的笑脸干枯了他丑恶的灵魂。”[再用三个事例,从反面阐述,与前面的三个事例构成对比。]我不想再读下去,抚摩眼前的这扇门,沧桑而厚重。历史本没有错!错的是他们洞开了本不应该洞开的大门,跨出了他们本不应该跨出的一步![小结上文。]枫竹林飘荡着幸福的歌谣,我回眸最初的那扇门,它闪着幽蓝幽蓝的光,我毫不犹豫地走了上去,迎接我期待的黄金般的人生!【评点】本文是一篇议论性散文。首先,语言美丽,富于变化。作者善用比喻,把人生喻为两扇不同的门,这就把人生这一抽象的概念,化为了具体可感的形象。又如文章前4段,运用描写性语言,把读者带入了幽美的意境之中,起到了开篇即吸引人的作用。在主体部分,作者引入了六个历史人物为材料,但并不嫌繁琐,因为作者将这六个人物的事例分为两组,构成对比,既突出了中心,又有变化。前一组事例,用“曾经的……从这里走过”这一句式引出,具有整饬之美。后一组事例,则用“……从这里……”引出,既整洁,又与前面的一组句式不同,加上内容的区别,使文章整饬中有变化,不显得板滞沉闷,而是富于灵动变化。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善于使用从课本中积累的材料,《庄子:在我们无路可走的时候》(鲍鹏山,第五册)、《饮酒》(第三册)信手拈来,巧妙运用,显示出积累运用语言材料的良好功底。12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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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与一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迈出的每一步对我们的一生都会有重大影响。在正确的道路上跨出一步,你的人生会因此而不同。史铁生在二十几岁即遭遇下肢瘫痪,他想到了自杀,可是,经过激烈地思想斗争,最终,他从死亡边缘挣扎出来。如果他不从死亡的边缘跨出一步,他的一生可能要因此改写。司马迁遭受宫刑,这真是奇耻大辱,他也想到了死,可是,他又想到:“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最终,他从屈辱中跨出了一步,写了鸿篇巨制《史记》,成就了他辉煌的一生。在错误的道路上迈出一步,你只能品尝苦果。成克杰身为人民公仆不想着兢兢业业地工作,却贪图享受,生活腐化。如果他不在腐化的生活道路上迈出一步,他怎么会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马家爵作为一个贫穷人家走出的大学生,不思学业有成,从而孝敬父母,报效国家,却因为一点点小恩怨伺机报复。如果他不在报复的路上迈出一步,他怎么会有伏法抵罪的结局?古语云:“一步错,步步错。”“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些用血泪写成的话里包含着多少深刻的教训啊!不过,“一步错”真的就“步步错”吗?“一失足”真的就“千古恨”了吗?“浪子回头金不换”又给我们重新振作的勇气,只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同样,可以成就精彩人生。廉颇身为赵国重臣、一代名将,却为名利与蔺相如相争,不能不说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迈出了一步,可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他及时发现并改正了自己的错误,从而成就了“将相和”的美谈。越王勾践失去自己的国家,自己的也沦为奴隶,在这样的打击面前,再英勇的人也要低下头了吧?可是,勾践却能“卧薪尝胆”,积蓄国力,最终一洗国耻。反之,一帆风顺的人如果不慎重自己的脚下,也可能功亏一篑,毁了自己的一生。陈良宇能坐上上海市委书记的位子,他的仕途不可说不顺畅,可是,身为国家高级领导干部不能为人民谋福利,反而以权谋私,最后前功尽弃,落得晚景凄凉。同样下场的还有原北京副市长王宝森,他可能想到为革命工作一辈子了,再不享受可能没机会了,所以在后期的生活上极端腐化,最终因晚节不保而畏罪自杀。由此看来,我们不可不慎重我们脚下的每一步啊!因为,你迈出的每一步对你的一生都可能有重大的影响,让我们都一路走好吧!一路走好,不仅可以让自己的一生幸福,也可以给自己身边的家人带去幸福,还可以造福社会,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当然,如果你在错误的道路上不小心跨出了一步,你也不必惊慌,只要你知错能改,你同样可以赢得一生幸福!名师点评这是一篇谈锋犀利,论证有力的议论文佳作。开篇,作者引名言紧扣文题,引出中心论点,为文章竖起一面鲜明的旗帜统帅全文。然后,将目光投向历史的长河,在那里淘沙掘金,或引证,或例证,或正反论证,举史铁生、司马迁、成克杰、马家爵以及廉颇与蔺相如“将相和”的美谈、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史实以及陈良宇、王宝森身居高位却以权谋私乃至腐化堕落的事例,对观点进行了有力的佐证。文章审视论辩,对比鲜明,有力地强化和突出了自己的主张。文章感人的亮点还在于结构严谨,思维缜密,第四自然段进一步引用古语,巧妙过渡,照应开头,反弹琵琶,深入论证,不但使论证严密,无懈可击,而且使内容更加丰赡厚重。结尾水到渠成,提出忠告,总结全文,收束有力,极具亲和力和感染力。12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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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一凡,一生不凡一凡,一凡,一生不凡。一凡是个回族姑娘,生得漂亮,用“姣白嫩脸生娇喘,一袭白衣惹人怜”来形容她最好。她不仅是我心目当中美女的标杆,更是一位好似能饮酒吟诗,下棋赏花的知心友人。六、七岁左右时,生活区附近的孩子总会在一起,在那不足十平方米的娱乐场地逗留说笑,整个小区,只有那一块是留给孩子们的活动场所。虽小,可每当看到有同伴在那边玩,随着说笑声便跑过去,无拘无束,自由放荡,我也不例外,总是能和他们打成一片,一点也不在意弄脏了衣裳或弄伤了自已。一天,一位特殊嘉宾加入我们,她比我们大两岁,挺高又漂亮,像个“小大人”,我们一见面,仿佛心有灵犀似的会心一笑。她只做了自我介绍,她叫“谢一凡”,“一生”的“一”,“平凡”的“凡”。她很腼腆,我们都看着她,又不好意思地笑着低下头,摆弄裙角。我们都很喜欢她,喜欢她的美,喜欢她的笑,喜欢她那看似平凡的名字。我对她的好感大增,并认定她便是我的知已,是从那件事开始的。夜色深深,月光淡淡,夏天的知了在树枝上弹着吉它,唱着,悦耳!我们几个还舍不得离去的孩子,在狂奔,你推我搡,我一不留神,栽倒了,手上,胳膊上,腿上,沾满了土,脏兮兮的,心里很不爽。只见她走过来,我本以为她会扶我,可她只笑笑说:“以后没人会扶你,只有你自已站起来才行。”我一开始很委屈,含几滴泪,细细琢磨也不无道理。可如今想起来,她那么小能说如此哲理的话,很不简单。当时缓缓站了起来,不在意地瞅着别处说:“谢了。”她什么也没说,只帮我拍了拍身上的土,又招呼我坐在秋千上,我们聊了很久很久,聊家庭聊梦想,聊一些根本不太懂的事,但很有趣,她讲的时候我静静的听,她仿佛在规划人生的五彩蓝图,那蓝图又宏伟又壮观,她的人生该多么美妙啊。等我讲的时候,她总能猜出下一句,这很令人恼头。她仿佛一个智者无所不知,她真是我心灵的伙伴。这样的美妙日子持续将近两年,我和一凡经常一起聊天,总能从她哪儿学到许多知识,我们的友谊也渐深渐纯。直到第三年春天,万木吐绿,小草发芽,鸟儿欢唱。而这一切仿佛没入一凡的眼,她的祖母病倒,平常那个凶巴巴却又疼爱一凡的婆婆,没过多久,便去世了。她披麻戴孝,守着祖母,哭了三天,我每次去看她,她总是背过身去抹抹泪水,又冲我笑笑说:“没事儿,你赶快回去吧!”说完抱着祖母的遗像又回屋了。那段时间,在梦里我总能看到它哭丧的样子和几声哭泣声。祸不单行,今年暑天,她的祖父也因病去世,白色的尺布飘在门外,这次去看她,她丝毫没有痛苦,难过,令我很惊讶!但她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当自已跌倒了,只有靠自已才能真正站起来。”她含着泪,眼睛泛着几分坚定……还记得你之前的自我介绍,你说“一凡”是“一生”的“一”,“平凡”的“凡”,可我想告诉你,应该是“不凡”的“凡”。一凡,一凡,一生不凡。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