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座的很多同学都读过余华的作品《活着》,而我今天所讲的是他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许三观卖血记》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富贵面对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生命的拯救。《活着》的经典是因为它的极端性,而《许三观卖血记》的好,却来自它的生命力。前者是将生命做实验般地不断摧折,后者却宛若河水般静静流淌。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读后感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论小学英语口语评价的现状与对策》读后感
随着新课改的进行,评价体系的滞后开始逐渐凸显。读了《论小学英语口语评价的现状与对策》谈谈我在教学实践中对英语口语评价进行的一些尝试和探索。
1.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发展
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我采用听、做、说、唱、玩、演等活动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的听、说、读、演等能力,并在每一节课中通过唱英文歌,自由交谈,表演对话,改编对话,日常会话等环节来检测和评价学生,使评价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比如:英文歌唱得好的学生可以得到一朵小红花;完成对话表演的学生可以得到加分;学生改编的优秀对话作品可以在教室展出等。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我都会尽可能做出恰当而公正的评价,使学生不断地获得成就感,从而得以保持、提高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实践证明,丰富的评价活动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他们综合能力的发展。
2.注重因材施教,提高整体水平
在评价学生的口语水平时,我努力做到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主体作用。为此,我把全班学生分成若干个四人小组,每个小组选一个小组长,由他(她)组织组员参与语言实践活动。在学习过程中,各个小组的组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学的小团体,共同进步。喜欢唱歌的学生很高兴辅导同学唱英文歌;类似的,有表演天赋的学生负责排练对话表演;语音语调好的学生成了朗诵小老师;责任心强的学生主动督促后进生的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断提高,团结互助、协作的精神也在小组活动中得到培养。学习真正成了学生自己的事情。在这一过程中,教师适当点拨和指引,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对学生的评价是以四人小组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评价的,各小组的成绩实际上也是他们的整体实力和团队精神的体现。
3.采用表演形式,增强运用能力
除了以上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进行的随机评价外,学期末学生还要进行一次总评价,也就是对本学期所学知识的总测评。我借鉴了南海市桂城区教研室的探索经验,学期口语水平测试按两个程序进行:(1)小组协作对话和唱英文歌;(2)抽签朗读指定内容。测试前一天,四人小组的组长各抽签确定话题,然后各小组利用一天的时间准备对话内容和相关道具。第二天进行口语水平测试时,教室就成了一个大舞台。全班学生围成一个大圈,中间留出位置作为测试场地,各组按抽签次序依次进行测试。各组派一名代表作为评委给各小组打分,最后教师综合得出各人的成绩。这种口语水平测试形式有效缓解了学生考试的压力,深受学生欢迎。
以上是本人在教学中对口语评价进行的一些尝试。实践证明,这些测评方式不仅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口语水平,而且能够有效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最终促进学生语言的发展。
《论小学英语口语评价的现状与对策》——徐文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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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文:黄浩宇;这是一本让人读起来简单顺口,全文对话占了百分之七十,讲述了民间一个苦难的普通人家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是平凡的,但是余华先生却用他的笔赋予了书中人物灵物,给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仿佛身同感受,实在令人着迷。生活本来就是百味陈杂,书中令我们感触深刻的地方也有许许多多,但我更想讲的是许三观对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浓浓感情,从发现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到后面拿菜刀割自己放狠话让大家承认一乐是自己亲生儿子,再到后来许三观一路卖血救治病重的一乐,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紧扣心弦,实在令人回味无穷。一开始是人间在流传一乐跟许三观长的不像,然后许三观为了验证让三个儿子一起学动作,再到许玉兰漏话,后面许三观对一乐冷谈了,就像他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让一乐自己去买红薯,一乐的那句“谁给我一碗面,谁就是我亲爹”,读到这里时,令人揪心,感受到了那个年代对于人性的考验。后面许三观背起一乐去吃了那碗迟到的面时,正如许三观所说的“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你就是我最疼爱的”,再寒冷的夜晚也难寒温暖的父爱。一乐喊魂这章节,环环相扣,读起来到章尾了,但是却感觉还没读过,或者是本来就该如此,如此细腻的写法,对话当中反复出现何小勇女人求人的话语,但是却没有重复啰嗦的感觉,反而更加衬托出一乐对许三观那种依赖,同时也反映了许三观对一乐那种承认,以至于到后面许三观从屋顶接一乐下来,到何小勇家拿出菜刀划自己脸流出鲜血的那一刻,“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这就是一个血誓,用鲜血来验证的诺言,让我感受到了原来许三观也是一个霸气之人。一乐病重,许三观去上海看望一乐,沿途卖血,十来天卖了四次,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大爱无言啊,没有血缘的关系,却是藕断丝连,就像许三观那次血誓一样,读后感.他在坚守自己的诺言,用行动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就像余华先生用了上万的字来描写,感情及其细腻,章节紧抓人心,让人忍不住担心,细节描写令人感同身受,章尾许三观哭的两次,一次是以为一乐死了悲伤的哭,二次是看到一乐还活着高兴的哭,这都是许三观浓浓的父爱,大爱无言啊!故事的一波三折,文字描写很多,读起来却朗朗上口,就是那么直白的体现了许三观的那种感情,就像一幅幅画面在脑海中闪过,让我看到了当时的生活,那是一种在苦难生活之中,依然难以磨灭的人性,那是一种亲情,一种不是亲情胜似亲情,这就是一种爱,一种父爱。10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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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用一颗真心去读《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文革批斗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12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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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8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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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7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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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7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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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7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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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 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 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8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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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_750字等待了许久,终于等来了这本书——《许三观卖血记》。漆黑的封面,真皮的花纹,书名由白色楷体字印刷在封面上,还有余华的红色签名。整本书的封面很低调,没有过多的色彩和纹饰,与内容的精彩生动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本书的语言通俗易懂,简单粗暴,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当我一捧上这本书时,不到两小时就可以看完,相对于鲁迅先生的作品,余华的小说显得更加让人理解。现在就是重点,整本书围绕着主角许三观开始讲述,以他卖血为线索。许三观是一个丝厂工人,某天他在路上遇见了同乡的根龙和阿方,对卖血赚钱感到好奇,于是开始尝试卖血,这就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原因。等他们卖完血后,又去胜利饭馆吃炒猪肝,温黄酒,这也成为了许三观每次卖血后的习惯。第二次是因为他的初恋,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于是他时隔十年又去卖血,给林芬芳买了许多补品,却让妻子许玉兰和林芬芳的丈夫感到生气。然后人民公社化运动结束,许三观以及那个地区迎来了严重的饥荒,许三观不得不去卖血以维持生活。之后儿子一乐和二乐被遣去农村。当一乐回来时,已经染上了很严重的病,必须去上海的大医院治疗。每次卖血需时隔三个月才可卖一次,但许三观为了儿子,隔几天卖一次,一路卖去上海,途中遇到了好心人来喜和来顺,才使许三观没有因失血过多导致昏迷。前前后后卖了四次多。这体现了当时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危害,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等到结尾时,年老许三观回忆起以前的点滴,他又想起炒猪肝,温黄酒。于是他最后一次去卖血。但因为人老,身体内死血过多,被年轻的沈血头讽刺“猪血”,只配漆家具。不禁老泪纵横,但却招来三个儿子的嫌弃。但妻子许玉兰对他不离不弃,并斥责了三个儿子,带许三观吃炒猪肝,温黄酒。末尾,许三观感叹了一句,指责了当时年轻人不尊老的行为。整本书给我很多启示,生动形象的反馈当时的贫困地区的人不得不以卖血为生,使人感慨颇深。7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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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5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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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45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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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部余华的作品。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但我读懂了黑色封面的含义,那是厚重的孤独……10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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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10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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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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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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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了《许三观卖血记》后,我曾经在《生命的寓言》一文中写道:生存,到了卖血的地步,无疑是严峻而残酷的人生磨难。而在极度残酷的生存境遇中,人类所独具的高尚品质、道德良知,便会以极端的方式,闪耀出灼人的光芒,展现人类自身的伟大与崇高。王安忆在评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时,说到许三观是个“英雄”时,我不禁一震。给予许三观“英雄”称号的王安忆,有自己的尺度与理由。她认为,许三观卖血抚养的,是他老婆与别人的儿子。这就是现实中的英雄。在读《许三观卖血记》时的过程中,我始终充满了感动。而以“英雄”来解读许三观的思想行为,确实是令人震撼的。小说中的一乐是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与何小勇生下的孩子,对于许三观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屈辱。然而,当何小勇被大卡车撞倒后,命悬一线时,当地有一个习俗就是让亲儿子上屋顶、坐在烟囱上喊魂,连着喊上半个时辰,那灵魂就会回来,垂危的人就会生还。但是,这个一乐已是许三观的儿子了,幸灾乐祸之后的许三观,却没有袖手旁观、见死不救,他认了一个理:做人要有良心。他对一乐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再说他也是你的亲爹……”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这就是英雄所为。有一次,当一乐负气出走,许三观把又饿又困的孩子找回来,背着他回家时,有这样一段描写: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那个“突然温和”的声音,让我们感到了一种无比温暖的父爱、一种广阔无边的父爱。那是一个英雄般包容一切的宽广的胸怀。后来,当下了乡的一乐得了肝炎病需要送上海治疗时,因为没有钱,许三观重操旧业,一路卖血筹钱。这个年近五十的男人,为了多卖掉一些自己的血,一个人坐在石阶最下面的那一层上,一碗一碗喝着冬天寒冷的河水,然后一次一次地在那里哆嗦的许三观,真正地成了我们心中的英雄,让人不禁泪湿衣衫。这样的英雄,虽然不是轰轰烈烈,却是感天动地。许三观不是神,只是一个承受着人生苦难的凡尘中人,一个我们生活中常见而被忽略了的普通人,但恰恰具有英雄的境界、英雄的本色。ll收藏评分分享《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内容详情: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生活化,就像讲述我们身边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也没有华丽的词汇,不过,在这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必刻意去追求一些什么,只要存在着感觉,就已经足够了!《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9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余华20世纪90年代的小说尽管仍然充满了痛苦,却渗透了一种契诃夫式的悲悯情绪。1992年出版的《活着》和1995年出版的《许三观卖血记》,包含了20世纪中国社会的集体悲剧,帮助这位中国顶级作家获得了应有的国际声誉。(美国《时代》周刊2003年11月9日)没有一个多余的词语……在余华感人肺腑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没有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民间故事:一个中圜家庭忍受贫穷、饥荒以及随后的文?大革命……这听起来似乎很严峻,或者很糟糕,但余华令人惊悚而滑稽的风格使小说避免了感伤主义的情调……小说看似普通,却结构巧妙、文字优美,让人难以拒绝,令读者一唱三叹、回味无穷。(美国《波士顿环球报》2003年12月21日)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这就是我喜欢《许三观卖血记》的理由。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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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赏析《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一、作者简介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1977年高中毕业后,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23岁进入县文化馆,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后就读于由北京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1989年调入浙江嘉兴市文联,现定居背景。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余华是“先锋小说”的代表作家之一,其写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的作品诸如《世事如烟》、《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通过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冷静的叙述,以及在“冷静”背后的愤怒和人的生存环境,让当时不少读者、批评家为之骇异。90年代开始,余华的小说还是从先锋向世俗转变,作品中“温情”开始出现。正如作者在《活着》中提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当然作者仍然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二、作品简介《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同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由台湾麦田和香港博益以及海南公司出版,并被译成法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出版。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小说中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二次,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献血的一些道理,并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是十年后,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叫一乐、二乐、三乐,但许三观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何小勇的儿子,但当时一乐打了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便要一乐去认何小勇为父,让他赔钱,但何小勇不肯,许三观无奈之下,卖血还钱;第三次卖血是出于一己私欲,在如愿以偿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后,为了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他第三次卖血;第四次卖血发生在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之后,全民大饥荒,在一家人吃了57天玉米粥后,许三观第四次卖血;第五次卖血是“文革”时期,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为此,许三观再次走进医院;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了,为了招待队长,许三观在上一次献完没多久再次卖血;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许三观突发奇想,想卖血,可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想到这,许三观哭了……”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叙述人站在中立状态,进行包含着温情与人道精神的客观描写,显示出对于民间生活状况,和人们生存环境的极大关注,由此透露出余华对贫苦老百姓的深切关怀。三、小说特点1.《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摒弃了宏大的历史叙事,将1948至1988年的时代大历史悬置,关注的是许三观的个人小历史,以一种“小民视角”去折射时代巨变的光辉。“小民”是指这样一群人:“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头脑简单,虽然他睡的时候也会做梦,但是他没有梦想。”总之,他们是一群“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他们对时代历史的感知,也有世俗的烟火气息在里面。这种“小民视角”在文本的表层首先表现在叙事立场上“,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他们有自己的声音,同时余华也放弃了全知全能的姿态“,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书中总是力避叙述话语,而是通过人物自己的话语推动情节的发展,“许三观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他们说”,总是他们先看到再说出,然后我们才能了解到,在这个意义上,作者是“无所事事”的,小民的声音掩盖了叙述话语。其次在文本内容上,“大历史”一经日常生活过滤、折射,已经蜕变为一种很情境化的东西,它关注的是个体命运的变迁。从许三观的生活中,我们能看到已经被淡化为背景的宏观历史,“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此前,许三观的生活始终游离于时代之外,他个人成长、婚恋的小历史占据文本前台,从此时“小历史”和“大历史”开始合流。但是“小历史”依然有自己的声音,那一句“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直指历史,闪烁着民间的智慧光芒。2.面对底层小民的生存状态,余华也一改往日冷峻的笔调,从人性之恶的汪洋肆虐中走出来,而关注起日常生活中那些温情的细节。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余华是作为小民们“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而出现,他调侃他们,也理解他们,鼓舞他们也批判他们,而不再像《现实一种》之类作品中毫不动容地分崩离析着人和人性。《许》中那些冲淡了苦难色彩的幽默细节,那些充溢着整个文本的俗世气息,那些认识或陌生的小民间情谊的自然流露,让我们感受到浓浓的“烟火味儿”,这些都让这个故事没有因为卖血而倍显凄惶,反而增加了几分可触可摸的“血液”的温度,体现了人类苦难面前积极自救的姿态。3.《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作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的阅读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4.《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朴。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绝。“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例如许三观六十岁卖血被拒绝后流下了眼泪:“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一连串的五个比喻句看来寻常,并无文采,但却切合人物的文化水平和性格特点。《许三观卖血记》是九十年代以后余华转型的力作,借助这部“卖血”的故事,他理解世界,并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得到隐喻式的表达。余华用原初的形式,原初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原初的生命故事。这个故事干瘦到质朴,质朴到雄浑,仿佛一首从洪荒绵延到当下,又从这里飘荡向远方的歌。余华也说过,“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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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到了杜姨家,杜姨说,已经晚了,就不做饭了,叫外卖好吗?我说行。叫了一份地锅鸡,叫了一份蒜爆鱼。我俩正吃饭的时候,爸爸给杜姨发来视频,杜姨把接话递给我,爸爸问:还在杜姨家。我说是。我拿手机照桌上饭菜还有一边的杜姨,杜姨向爸爸挥了挥手,算打招呼。我说我们正吃饭。爸爸说:怎么现在才吃饭呀?我说:杜姨带我去玩华清宫了。。。玩的很开心。爸爸说:那真是太谢谢你杜姨了,你正好可以写一篇游记文,把今天所见所想写下来。我说好的。爸爸又问:妈妈给你打电话了吗?我说没有。爸爸叹口气无奈的说:也不知道妈妈搞什么,把你放杜姨家,给人家添麻烦。最后再叮嘱几句,无非要听杜姨的话,要记得写作业之类,便挂了,刚挂了电话手机又一响,爸爸发来微信红包,我点开收了,给爸爸发个笑脸,又发语音:谢谢老爸。杜姨问:谁的信息?我说:爸爸发的红包,杜姨说:别收。我说已经收了,正好买好吃的哈哈。杜姨无奈的摇头,然后说:给你爸爸发回去吧!嗯吃完饭,按你爸爸说的,写篇游记文吧,就写游华清宫。我说行。饭后,我打开作文本,捋了捋思路,按照时间顺序,把今天旅游一路所见所想写下了,中间都没有磕绊,可以用文不加点来形容了,写完了交给杜姨看,杜姨仔细阅读,点头称赞,说:写的又快又快好,详略得当,凸出重点,特别是海棠汤等几个景点语言描述的详细又准确,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夹叙夹议,对一些历史事件的看法也融入其中,观点新颖且入情入理,发人深省,是一篇不错游记文,只要把错别字能改正过来,就更好了。你平时也这么厉害?我说没有,平时也是抓耳挠腮写不出来,今天也不知道为啥写的这么畅快。杜姨反问:你想想看,是什么原因。我用手指敲着眉心,忽然灵光一闪,说:可能是我亲身经历的。杜姨抱起我亲了一口说:对呀,仔细观察到的和亲身经历过得,才有话讲,才能写活。我点点头,说:是不是平时也要仔细观察楼梯台阶,每种树叶大小颜色,辨别各类鸟的样子以及鸣叫声音的区别吗?杜姨说:对呀,生活里只要出现的你都可以观察,处处留心皆学问嘛!我心里想:妞妞可真厉害,她一直保持细心留神周边事物的特点,没准将来会成为诗人也说不定。这时,杜姨指着其中一段说:把杜姨在路边方便这段删了吧!我说:我写这段目的是表达旅游区比较拥挤,上厕所不方便。杜姨说:我知道你想法是好的,可是给杜姨留点面子呗!我说,那我就只保留我撒尿这点,也不影响我表达的意思。杜姨说:嗯,可以。我一边誊写一边想:这面子有什么关系,谁不干呢!妈妈接我是一周以后,那天敲开门,杜姨开的,妈妈走进来,白色衬衫搭配白色阔腿裤,简约大方,有一种轻熟的气质。妈妈脸上气色特别好,笑眼流波,面色圆润,身上散发着女性的活力与魅力,与过去满面愁容、眼含幽怨的神情大不相同,看来妈妈这次旅程十分愉快。杜姨也惊呼一声:士别三日,刮目相看。有爱情的滋润就是不一样呀!妈妈看了我一眼又看看杜姨,示意杜姨别说了,然后妈妈抚摸这我的头对我说:怎么不叫妈妈,看看,妈妈给你带了啥……说着从包里掏玩具。你不是喜欢多变超人吗?看看,能打能踢还能变坦克飞机呢?我却虎着脸说:这是小孩子玩的,我不要。妈妈说:你不是小孩吗?我不是。我冷冷的说。妈妈笑着用讨好我的语气说:好好好,我家阿里不是小孩,是小男子汉了。我说:不要加小字,我讨厌。妈妈立即更正,说:好好好,男子汉,看这是妈妈拍的照!她翻开手机给我看,我看每张景色里都有甄叔叔,我说:我不喜欢看人,只看景。妈妈说,光拍景多没趣味。我说我不看姓甄的,他是老鼠精,恶心。说着猛的一把推开手机,妈妈没拿稳,手机掉到地上……妈妈生气了,扬手要打我,我也不避开,冷冷看着她,妈妈也被我的冷森森的眼神给震慑住了,手在半空没落下来。杜姨赶紧过来,说:别和孩子置气,说着捡起手机,把妈妈拉开。妈妈叹了口气,说:真是儿大不由娘。然后对杜姨说:我给你带了几件内衣你试试—爱慕牌的,真丝的,质地还不错。妈妈提包和杜姨进了卧室,听他们在里面说着笑着,估计杜姨在试穿内衣吧,妈妈和杜姨讨论内衣质量和穿着效果,声音一会大一会小,期间还提到甄叔叔,他们愉快的谈着、笑着,气氛非常的好。我却闷闷的坐在客厅,心里也开始后悔:我为什么要和妈妈过不去,难倒她快乐,我不该替她高兴吗晚上,妈妈请客在立丰国际吃了一顿火锅,吃饭期间妈妈离开座位接了几次电话,我想是甄叔叔打的。与杜姨分开后,我跟妈妈回到家。妈妈问:在杜姨家还习惯吗?我说还好。妈妈说:听杜姨说,你这几天老做噩梦,一个人害怕不敢睡,还得杜姨搂才能睡!我说是。妈妈说:你都这么大了,不应该让人陪着哄着睡了,杜姨是女的,你是男的,男女有别,懂吗?我说:我挨着她心里踏实。妈妈说:以后不可以这样要求,记住就行。我说:好!过了一会,妈妈说:阿里,过几天,要到甄叔叔家里去,希望你不要像过去那样耍脾气,要有礼貌知道吗?能不能不去?不行!妈妈斩钉截铁的说。为什么?以后我们就和甄叔叔是一家人了,要生活在一起,你总的和他熟络熟络,适应适应,培养感情。甄叔叔是老鼠精!老鼠精?是你爸爸说的还是杜姨说的!妈妈很疑惑的望着我。我梦到的,在西湖边,你和你爸爸还有我看西湖水,看断桥、看雷峰塔,忽然湖面的水浪冲天,水柱绕塔盘旋上升,开始是金光闪闪的飞龙,接着变成灰不溜丢的老鼠,老鼠最后变成甄叔叔,他的晃动的脑袋眨巴的眼睛……贼里贼起,现在想来还觉得恶心、恐怖。妈妈闻听,愣了一愣,然后抓起我的手说:心理作用。其实你甄叔叔人挺好,也很爱小孩子的……他将来会对你好的,像亲生儿子一样,不要胡思乱想。你甄叔叔家资殷实,不说别的,甄叔叔开的那辆车,像杜姨那样的,十辆也抵不了;而且他家是知识分子家庭,他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家庭文化气息很浓,对你将来成长也大有裨益,凡事讲规矩,你一定要守规矩、懂礼貌,不然妈妈会让他家人瞧不起,会很没面子也会很伤心的,知道吗?我点点头,说:好的。我们要尽快融入他们的家庭,和他们成为一家人了,想想,就这样的条件,对你后面学习、成家、立业都大有好处。也许,很多人需要奋斗很多年才能得到的,你一开始就达到了。我说:你和爸爸离婚跟甄叔叔好,是因为钱吗?妈妈说:我和甄叔叔原本就相爱的,只是中间插曲,让两个相爱的人差点抱憾终身。不管怎么样,天可怜见,妈妈和甄叔叔就要修成正果,让爱情有了归宿。我说:钱呢?当然钱也很重要呀……不然,拿什么养你个小鬼头。妈妈流露出欢喜而又满足笑容,反而让我很不舒服1200字以上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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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水记卖水记(1)采购 我有一个大胆、离奇的想法,想卖矿泉水做一下生意。这个想法也得到了姐妹们的同意。于是,在姐姐的带领下,我们到超市里进行采购,东看西看。“农夫山泉也许比娃哈哈更受欢迎。”“但可能娃哈哈便宜!”就在和妹妹争论时,姐姐说:“水可以各买几瓶,我们还可以买点棒棒糖、餐巾纸,别人散好步也要擦汗,小孩溜完冰也可以吃糖。”这个主意我们都赞成。但到了买棒棒糖的地方,我们又苦恼了,买苏狗的?还是阿尔卑斯呢?最后,我们一致同意买阿尔卑斯!虽辛苦,但有趣。我们最后买了16瓶矿泉水、4根棒棒糖、4包纸巾,哦!还有一辆装货品的小推车!卖水记(2)开张前夕今天下午吃完饭,我们就要出去卖水做生意。在家时,我很有信心。一边手舞足蹈,一边扯开嗓子大声喊:“卖水。。。卖水1元一瓶,棒棒糖5毛一支,纸巾也5毛一包,快来买呀!“可是一到吃饭时间,我的心情开始紧张,心想:万一没人买怎么办?万一被别人在背后嘀嘀咕咕怎么办?万一一直被人家看着又怎么办?这一切的一切之前,我都没有想到。一想到这儿,饭都没胃口吃了。猛地,我又想到了一个问题,被妈妈发现怎么办?她会说我吗?我心里有太多太多的不放心。但,最终,我还是坚定地推着车,和表姐、表妹走出了家门。。。。。(我本来希望第二天自己亲自告诉妈妈这件事的)卖水记(3)走出家门当我踏着整齐的步子在楼梯上时,我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紧张、兴奋、骄傲、害怕,还有一点点期待。刚走出楼门,我和表姐、表妹(当然表姐不算),一看见人,就推着小车子飞快地躲起来,就这样东躲西藏地磨蹭了好一会儿。然后,我和表妹又开始争论谁举宣传海报(上面我用美工笔写的“暑期实践活动”还有具体商品名字和价目表)和谁推车的问题。一路上吵着,可到了广场,我和表妹都愣了一下,一下,拿着海报、推着小车,躲在了走在后面的表姐背后。表姐说:“没关系的,我小时候也经常和同学玩这类的,第一次也很紧张,但后来就好了。这个活动既能让你们的胆量增加,还可以让你们体验到赚钱的辛苦!”听完后,我们咬着牙,忍着紧张走到了广场中心。。。。。。卖水记(4)卖出了第一瓶水。。。。到了广场中心,表妹与我同行,表姐则在其后散步(表姐其实只是来保护我们的,后面的故事中,表姐一直坐在石凳上,偶尔走动走动)。我们在广场里转啊转,转啊转,许多人看着我们。但没人买。渐渐地,我们胆子大了,敢去推销了。但是还是没有人买。顿时,我心头涌上了一股隐隐约约的失落,心想:赚钱真烦!但这时一位漂亮的阿姨走过来,问道:“小朋友,出来搞实践活动啊?”“嗯!”我和表妹互相暗暗地看了对方一下。“几年级呀?”阿姨又问,我们如实说了。“那好吧!阿姨买一瓶水。 ”我们愣了一下。盯着阿姨递过来的10元,“阿姨买一瓶水。 ”这句话在我耳边荡起、徘徊。突然,我说“好”。然后连忙弯下腰,去拿水,再伸手接钱,放到挎包里,再把找钱给阿姨。这时,我的心情一下子从地狱跳到了天堂。我和和我一样激动的妹妹拍手大喊:“耶!”我们的自信心高涨,开心地推起小车,勇往直前。。。。卖水记(5)喜极而泣自从卖出了第一瓶水后,我们自信满满,开心地推着小车向前走去。“小朋友,给我们两支棒棒糖吧!”我们犹如被电了一下,怔住了,但立刻,我们清醒了,我口齿不清地说:“好!好!,宁宁,快拿两根棒棒糖。”要棒棒糖的人是一对情侣,接过那两根棒棒糖,女的递给我一元,然后转身离去,“再见!”我在背后喊道。“再见”女的答应着。看着闪闪发光的一元硬币,我们心中十分激动。我们自信、开心地推起小车,在广场里逛。“小朋友”。一位穿蓝衣服的阿姨叫住了我们。“阿姨要一瓶水,给你一元。”我们匆匆地答应着、拿水。“再见”我开心、激动,奋力地推着小车。“宝宝,你看人家姐姐,这么小在做生意,你要吗?”一位母亲问着五、六岁的女儿。“我要一瓶水和一根棒棒糖。”女儿回应着。接下来,又给一对情侣一瓶水。啊!我是多么开心,开心得快要哭了。。。。。卖水记(6)晴天霹雳就在我最开心的时候,一件事把我从顶端拉回了底层。原来,就在我和表妹推着小车正在广场招揽生意时,一位六七十岁的老爷爷问我们“水多少啊?”我们回答道:“水一元一瓶。”“什么?一元一瓶?太贵了,你们订价太贵了!你们定价太贵了!”说着就开了。听到这些言语,我们已经万分失望了,但就在这时候,“爷爷,我要买棒棒糖!”一个小男孩对一位老爷爷喊着,老爷爷看了看海报上的价钱,摇摇头说:“不行,这太贵了,你看一根要5毛,人家商场里很便宜的!”“哦!”小男孩失落地回答着。我和表妹对视了一眼,心里都很不好受。这一切,也是我决心卖水时,所没有预料到的事,犹如晴天中的一个霹雳。啊,做生意赚钱真是不容易呀。。。。。。哎!卖水记(7)重振士气虽然,生意途中遇到了自己未曾预料的霹雳,被别人批判定价太高,但还是有人愿意买。我和表妹无精打采地推着小车在广场里找生意目标。“哎!小朋友,给我们两瓶矿泉水。”一对情侣叫住了我们。刚刚还是泄了气的我们,顿时,自信满满。高喊:“好的!”一边拿水、给水、一边接钱、找钱。待情侣走后,我们俩又对视一眼,好象在互相打气,心里又感到无比的甜蜜。正当我俩陶醉的时候,一位大伯说;“小姑娘,给我一瓶水吧!”“好!好!好!。。。”我赶紧拿水,塞到大伯手里,接住那枚亮闪闪的硬币。啊!实在是太高兴了。我们的信心、士气终于又被振作。。。我们的自信、心情也提升到了终极。。。。。。。。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妈妈下班的时间就要到了。(因为我做这件事。首先,妈妈还不知道,我们都还瞒着每一位大人,就我们三表姐妹知道。另外,也怕妈妈反对而遭受责备。其次,我也想尝试一下自己的胆量,在没有大人的协助下,我走出家门,去进行这类实践活动会是怎样的效果?况且本来打算,等我做的有点气色,会主动向妈妈及其他长辈说明。。。。。)卖水记(8)留恋广场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眼,妈妈下班的时间也就要到了。。。。。。我和表妹在广场里逛了最后一圈。啊!看着前方,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悲伤,这也许是在广场最后一次组织这样的活动。每天都来的广场;每天都不留恋的广场,今天猛地感觉到了留恋。从今往后,这个广场不再是普通的广场,而是我们三姐妹感情默契的见证、纪念物!也许,以后再也不会有这种活动了,这次卖水也许也是我们三姐妹最后一次这样有趣的活动了,也许,以后难得再有这样了。。。。。。就在我面对着广场感伤的时候,该来的事还是发生了。。。。。。卖水记(9)猛遭雷击带着对广场的留恋和感伤,我准备乘妈妈还没有到家的时间,尽快回到家里的时候,突然,我发现一个人正朝我走来,啊!是妈妈。妈妈和表姐一起向我们走来。当时的我仿佛被电电着了,愣了一下。立刻,我对表妹大喊:“快走!到楼道去,我妈妈来了。。。。”我和表妹疯狂地跑回楼道,我把表妹安置好以后,质问表姐,怎么出卖了我们?表姐辩解说是外婆(后来,我了解到是妈妈下班后,没见我们几个孩子,就问外婆孩子们去哪里了?外婆说,会不会去楼下的广场了?妈妈也是怕我们有什么事不放心我们而自己找到了广场,先看到了在石凳上的表姐。。。)“哼!”我气得头脑发昏,两只眼睛瞪得圆溜溜,啃着那根没卖出去的棒棒糖,心里很是生气。打了一通电话,催我的老爸,快点回来,因为我有很多的难过要向他倾诉。。。。。。卖水记(10)转阴为晴等啊等,等啊等,终于把我的老爸等来了。当老爸知道了这件事后,和妈妈确实感到很震惊。但他们非但没有批评责怪我,反而表扬了我,还鼓励了很多,也给我提醒了我好几点 ,比如,遇到坏人该怎么处理等等。本来有一肚子气的我,也逐步消了很多。 但是,对刚才的出卖还很难过。爸爸给我解释很多,我虽难过,但也原谅了其他任何一个人,也承认冤枉了姐姐。还把姐姐当作了我的好知己。晚上,爸爸还因为我的卖水事件,带上我们三个小孩去宁波老外滩散心、吃烧烤。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