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
就在那个晚上,我的生命里面又多了一个人。我的男朋友--王跃,他很帅,也有很多女孩喜欢他,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了我。爱情真是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平时只把他看作朋友的人,一瞬间就会变成恋人。不知道为什么,睡觉也睡不着,满脑子里面都是他,我才发现原来我也爱了他。
和平时没什么两样的早上,大家都一样的洗脸,刷牙,吃饭,但总是觉得有点怪怪的,觉得我的心情格外的好,可以说已经到达了兴奋的状态,真的,心里就像有什么东西装满了似的,嗬嗬,可能这就是爱的力量吧。
我是1年7班,而他是2年7班,正好就在我们教室的楼上。上课的时候什么都听不进去,有好几次都提醒自己要好好听讲,但没听几分钟却又溜号了,时不时的看看天花板,想着我们的距离离得很近,只不过是多了一堵墙。盼望着快下课,看着手表发呆。“丁铃铃铃铃铃铃……”呼--终于下课了,我带着茜茜飞快地冲出了教室来到了篮球架的附近,说是附近但还是有一段的距离,我和朋友说话的时候时不时地看他打篮球,一看就看很久很久,直到予铃响起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初恋的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去爱,一向大大咧咧的我到了他面前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甚至不敢对视他,哎,我到底是怎么啦,怎么忽然就变成了胆小鬼呢?只敢偷偷的看着他的背影。偶尔给对方写一封信,但我却怎么也写不出甜言蜜语……
在吃晚餐的时候,我只买了个棒棒糖,在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他朝我这边走了过来,当时我的心跳得好厉害,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低着头装作没看见他。
“晚饭不吃怎么能行,喏,这个给你。”说着他就递给我百事和3+2饼干,而且还是我最喜欢吃的巧克力口味。
感动ing“谢谢,但是,为什么要给我买阿?”害羞ing
“因为你是我…………老婆!”他坏坏的笑着说道,说完就走了,我想他也害羞了吧^^。
“哈哈,你老公对你真是体贴,好羡慕哦!”我那帮朋友说。
而我当时除了它给我的东西之外眼里什么也容不下去了。
回到宿舍之后突然觉得很饿,把它给我的东西全吃了下去,也许也有饿的作用,饼干和可乐格外的好吃。
我们还是偶尔写写信,见面也说不出什么话,周末的时候在qq聊聊天,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过完了每一天。
(未完待续)
我祈祷
我祈祷
中和镇中心校五年级二班
李怡然
5月12日,我们这里发生了地震,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地震,感觉所有的东西都在摇晃。回到家里,打开电视,我才知道真正的地震发生在了四川汶川、北川、都江堰等地,电视里不停地闪现着那里的一切,原来地震这样的可怕。
接下来的几天,电视里不间断地播放着灾区的情况,房子已经大部分倒塌了,许多人被埋在下面,从电视里看到解放军在不停地救人,可是死伤还是非常的惨重,活着的人无家可归,死亡的人数一天比一天增加;那里的惨状让记者在采访中哭了,解放军在救人中哭了,在废墟中不停在呼喊着亲人名字的人哭了,坐在电视机前的我哭了,此时的我真恨不得能飞到灾区去,为那里的人做一点点事,我目前只是一名小学生,不能去灾区帮助灾区人民,此时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呢?
地震是无情的,它让很多人失去了亲人,很多孩子成了孤儿,几十万人无家可归,电视里二十四小时都在播放着灾区的情况,国家领导人去灾区指挥抗震救灾,很多很多的志愿者都去了灾区,全国上下都在为灾区捐款捐物,我也把自己仅有的零用钱全部捐给了灾区。地震无情人有情,灾区人民牵动着大家的心,全国人民的帮助感动着灾区人民,灾区人民在电视里流着感激的泪水。
我一直记着温总理在电视里对灾区人民说的那句话:“乡亲们,你们受灾了,国家没有忘记你们,人民没有忘记你们,活着的人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灾区人民是坚强的,虽然他们现在没有了家园,但是有了全国人民的帮助,灾区人民的明天一定会逐渐好起来。
灾区人民,我祝福你们平安永远。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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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在上中学的时候,身边的许多朋友都谈起了恋爱了,也就是说她们有了自己的初恋对象,她们告诉我,初恋是很美好的,有着纯牛奶般的香味。我并不了解她们所描述的那些浪漫情节,但我可以从她们幸福的神情中感觉到她们是真的很开心。当看见爱情小树发芽的时候,她们总是那么的惊讶与兴奋。她们总是把她们约会的情节描述得像小说一样,但是在我看来,童话般的爱情也不过如此。我喜欢看小说,也喜欢写小说,在我笔下的任务最后都是以悲剧告终的,但情节却是我某个朋友的恋情的真实再现。完美的结束,不经意的开始,再加上故事里必须要有的元素——一波三折,这就是我想象中的初恋,也是我身边的朋友所能告诉我的,关于她们的初恋。我不相信一个人能从一而终地喜欢着一个人,就算是我的那些女朋友也一样,她们现在往往会后悔当初的选择,所以说初恋的人不一定就是最后和自己厮守的人,但是并不是说所有初恋的人,到最后到要分开,有些人就是会喜欢他(她)一辈子,最后他(她)们也许就能在一起,我说的是也许,毕竟这样的例子并不多见,至少我的朋友们都没那么幸运。初恋是分时期的。在未成年的时候,这些初恋往往被认为是不应该的早恋,这也许是青春期的一种不寻常的波动,而成年以后才拥有的初恋,才被看作是正常的初恋,其实它们的内涵都是一样的,都是一样单纯的喜欢一个,自己所喜欢的人。这个人不是你的亲人,是你并不认识的,而你或许是因为欣赏他(她)的某方面才会产生喜欢的感觉的。有的人说:每个女孩都是天使,当她爱上你的时候,她会折断翅膀来看你,所以你不要再让她受伤害了。这句话说得很对,因为单纯的我们会因为一个简单的理由去喜欢一个人,到最后会彼此的伤害。在很多的眼里,女生都是被伤害的对象,虽然分手到最后是她们提出来的,但是女生却是很难从初恋时伤里走出来的人。她们的怀念和一些特殊的事情会让她们伤上加伤,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所以我会害怕去喜欢上一个人,也怕别人喜欢上我,我宁愿安静地欣赏某个人,也不要被别人伤害或是伤害别人,别人伤害了我,我会想用同样的手段去报复,这是我控制不住的,而别人被我伤害了,我会很内疚,会想去补偿,到最后会将那个人伤得更深。我不想被报复的念头一直在我的头脑里,也不要内疚地过一辈子我想要我的自由。要问我有没有过初恋,答案是有的,我也曾喜欢过一个很优秀的男生,他是我见过的男生中最优秀的一个,一直到现在我还认为他是最优秀的。我想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喜欢了一个我应该喜欢的男生,他对我十分的疼爱和珍惜,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没有因为不信任和小矛盾,而去吵架或是轻视对方,他没有让我为他流过一滴眼泪,从来没有过,直到最后无奈的分别我都没有哭过。我只记得他曾经对我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为他哭,那么他就不能再喜欢我了,因为一定是他做了错事,伤了我的心,他没有资格再留下来了。我经常被他说的这样的话感动,他也因为我为他做的那些事感动,我们俩就是这样相互感动着,一直到了这场恋爱的结束。现在回想起他的那些种种的好,我还是很幸福的。初恋,一生只有一次,不是吗?但它的结局是喜、是悲、是遗憾、是幸福、还是无奈,这就要看我们自己如何去掌握火候了,总而言之,初恋是最珍贵的,初恋也是最难忘的,经过了初恋,我们就会慢慢长大、成熟……本文作者:蛋白质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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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一个很熟悉的词汇!每个人都会经历,因为它是每个人爱情的开始,但是,成功的几率几乎没有!因为它只是让人认识到爱情,可并不懂得爱情!可虽然成功几率不大,但同样让人难忘,因为它是刻苦铭心的!多少人因为忘不掉初恋而耿耿于怀,总认为自己仍然爱着那个给自己带来第一份爱情的人。其实,初恋并不是记住那个人,而是那段感情,虽然不成熟,但是却很纯洁,非常干脆,彻底的爱!而这份爱情,确是初恋情人带来的!冥冥中,觉得我记住这段感情,是因为我还忘不掉他(她)。我依然爱着他,想着他!错了!你所记得那段时光,不要急于的忘记它!因为那是美好的!如果你每次都那么的矛盾,害怕去想!那你见到那个人,你会怎么办?依然去追寻着那份感觉吗?过了!早就过去了!没有什么感觉是长久性的,都是短暂的,只是不停的更新罢了!爱情的过期,只是因为感觉的过期!一份感情,不是只有一个感觉,只是因为人给你不停的惊喜,不停的更新着感觉,给你新颖!才是维持感情的动力!所以,学会面对,而不是麻木的去面对!面对,见面时,依旧是朋友,初恋不是矛盾的,而应该是美好的!有了这段美好的初恋,也让你的人生丰富了很多,不是吗?有人说,我的初恋很失败,他(她)伤害了我!请听我说:我说过,初恋都是初次接触爱情,无论成败,都应该笑着去接受,因为它让你了解了爱情,让你懂得什么叫爱情,没有什么爱情是绝对的美好,爱情本身就是个五味瓶!有酸,有甜,有痛,有难!这也是爱情的伟大所在吧!记住,初恋是美好的!是很好的回忆,找个自己舒服的姿势,坐那也行,躺那也行,爬那也行,只要你觉得舒服,慢慢的回忆那段感情,痛!无奈的笑笑!甜!不自觉的你也会笑!然后做个深呼吸,继续人生的旅途!因为它可以帮你找到你真正的爱情,找到真爱!你要学会感激,感激那段纯洁的初恋!因为它只是单单的教会了你爱情!而不是别的!7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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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的初恋“Sorry,sorry……”吴紫藤的手机在那响了起来,紫藤的脑袋从许多的作业中抬了起来,伸手拿起手机按了接听键,只听侯淑宁那超不淑女的声音,大声地说“死紫藤,你在家干什么呢?还不快上我家来,我遇到麻烦了。如果五分钟内你再来不到,你就死定了。刚出门的拐弯的地方,和一个长得很帅的男生撞到了一起,更巧的是她的嘴和那个男生得罪碰到了一起,他们在那里相互对视着。值到那个男生说了话,紫藤才从那个男生的身上。只见紫藤起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个大叔,干吗要占我的便宜,把我的初吻给抢走了,你这个大叔太不要脸了。”话刚说完就不见了人影。侯宅里只见淑宁穿着蓝色的丝蕾裙在那儿给紫藤画着妆,因为她让紫藤替她去参加约会,还说那个男生是一位校草,长得很帅。不一会儿,紫藤画好了妆,穿着淡紫色中裙,蕾丝的袖边,而且在裙摆的地方还有许多网格,脸上画着淡淡的休闲妆,脚下穿着淡紫色的高跟鞋。远远望去,光彩夺目,宛如天仙下凡,任何人看见她都会被她迷倒。只见紫藤对淑宁说:“我相信任何人见到了你就会人见人爱,花见花落,车见车坏。4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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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树我叫蓝叶,蓝色的“蓝”,叶子的“叶”。我不知道我爸爸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么苍凉的名字,蓝色的叶子世界上估计没有,但我却是个很安分很普通的一片叶子。我喜欢树喜欢树叶,有一次看一本植物书,书中专门介绍各种树木,我看到——山杜英【形态特征】常绿乔木,高达10~20米。树冠圆锥形,树皮深褐色,【生态习性】性喜阳光.也较耐阴。耐寒,喜温暖湿润的环境,在排水良好的酸性土中生长良好。根系发达,萌芽力强,较耐修剪,生长速度较快。滑,小枝红褐色。因此我把原来的网名改成了“山杜英”。我希望能向山杜英一样生长良好、根系发达、萌芽力强。我生活在福建,那个阳光灿烂的地方。我是一个高二的学生,每天背着沉重的书包,端着教科书沿着学校围墙,慢慢地沿着绿树如荫的小路回家。说是家,其实只有一个老奶奶,爸爸妈妈在江苏。他们都说我很乖,于是我自己也认为我很乖。我喜欢大段时候,大段时间的沉默。我喜欢安静,喜欢一个人在学校楼顶上看如血的残阳。记得有一次,我不想上课了就溜到学校外面的网吧上网,在一个文学聊天室看人聊天,当我看到——我喜欢一个人在楼顶,在栏杆边站着呆呆地望着晚霞,风吹起我的白衬衫,满眼的落寞与苍凉——木姜子——在滚动屏幕上——于是我就加了他。于是我决定要让他快乐起来,也让自己快乐起来木姜子:我叫陈傲,网名叫木姜子,(木姜子,落叶灌木或小乔木,高达3米左右,最高可达10米。树皮幼时黄绿色,光滑,老时变褐灰色,都有白色斑点。小枝细瘦,绿色。单叶互生,有香气,纸质光滑。长圆形或披针形。)我喜欢道家的思想,觉得木姜子这个名称超凡脱俗。我知道我父亲为什么给我取这个名字——他希望我成为家族的骄傲,希望我能出人头地。我本来有一个在外人眼里看来幸福温馨的家庭;在那个不大不小的F市里,我的父亲是F大的一个小有名气的中文教授,在他学生的眼里他幽默睿智脾气古怪个性鲜明。父亲对生活的要求自以为很低——不外乎几本书、几场梦、一个女人而已。本来应该是快乐的,可是母亲为了她心目中的“现代舞”,与一个外教携手去了美国——为了她的事业她不顾一切地离了婚。我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在我的眼里在外人的眼里他们原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比翼鸟,我也拥有一个幸福的家。父亲受不了这个打击因此而自杀,昏迷了半个月又回到了阳间,结果就变成现在的浑浑噩噩,终日借酒浇愁闭门不出,再也无心理会我的一切。那天下午无聊得紧就上了网,在虚拟的世界里尽情地抒发我的苦闷,想不到一个小姑娘加了我,她的戒备心虽然不弱,但她知道我是大学生后就把电话号码给了我,我对她说,如果你晚上睡不着了就打电话给我——等了一个月,终于有个晚上——记得是凌晨两点吧,她在电话里抽噎。她的声音我很熟悉,与我想象的一样,清澄如水。这以后的晚上她经常打电话来……但我们没有见过面,尽管我知道她的学校与班级,那时侯我心灰意冷,对爱只有恐惧的感觉,我真的想不明白一直举案齐眉的父母亲怎么说离就离了,只不过司马相如抛弃卓文君到了现代却翻版了。那天我去她的学校替我父亲递交一份报告,离开那个学校的时候在路上看见一位女孩掉了一本书,书名是《荆棘鸟》……山杜英:一天,我仍然背着书包看着自己的脚慢慢回家。后面突然有个声音在叫:“前面的同学,你书掉了,没有发现吗?真是个傻孩子,叫声大哥哥把书还给你,然后你再请我喝咖啡。”声音很老,有一股秋天的味道,夕阳照在他的额头上,满脸的疲惫与倦怠。我伸出手将书拿过来说:“谢谢,我想对你说,我不傻,我十九岁,不要叫我同学”,就向前走。他赶上来说:“你还忘了啥?”我说:“来”。那天下午,他整整喝了三杯的蓝山咖啡,我吃了三客的冰淇淋,两碟的“小可爱”(小个的西红柿),直到最后我将衣服口袋翻出:没了。那天下午我知道他叫陈傲,F大的大二学生,我也知道了他就是木姜子,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高大英俊但心态疲倦敏感。但那天下午我很开心。木姜子:以后的日子,蓝叶经常打电话来找我,我逐渐感觉喜欢有一个人在我耳边安安静静地听我倾诉,因为我感觉到了快乐。时光恍惚,三个月后我们经常手拉手地逛“麻”字街了。这里有麻辣烫、麻辣串、麻辣豆腐、麻婆火锅、升麻葛根汤、麻将馆、麻布店、水煮活鱼、还有麻衣相术;回到房间才知道自己相思如麻。、山杜英:有一次我对他说以后周末别去逛“麻街”了,那里人多,你就骑着自行车带我去郊外,你总不忍心让我一个弱女子凄凄惨惨地过周末吧。木姜子:“我只带我女朋友去。”她没有说话就跳上了我的自行车。其实我知道她那个人,平时看起来宁静得比月亮,但是心里却有着夏日的阳光。山杜英:记得他那次说出后,我心跳不已,我很惊讶他能够说出来,从他的口里。我望都没有望他不由分说地跳了上去。往后的日子缓缓流去,我感觉到他快乐起来了,在他带着我吹响长长的哨声的时候。自行车后的日子,很单纯,很似水,就像我十八岁的青春。我从来没有想过会爱他。希腊神话说:不可理喻地爱某个东西,是有违常情的事情。当有人这样爱时,众神就变得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被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候将它摧折。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我可以当他的女朋友,但我不能爱上他,毕竟我们之间存在着太大的差距。木姜子:我喜欢野外,在野外,尤其在山上的时候特别的开心。我宁愿对着树对着鸟儿说话,宁愿与它们亲近也不屑与人交往。古人说“仁者乐山”,因为我不是仁者,缺啥补啥,也许这个缘故我特别喜爱山。距城市三十几公里外有一处全国面积最大的人工保护林,那是我们系实验的基地。有一天我惊奇地发现了两棵肩并肩长在一起的树,它们的身子紧挨着,根系紧密地纠缠在一起。一棵叫山杜英,淡红色的表皮;青绿色的表皮的另外一棵恰好是木姜子。为了这个发现我欣喜异常,原来上苍早就把我们安排在一起了。山杜英:我喜欢野外,在野外,尤其在小溪流边的时候特别的开心。那些水草那些漂浮在水面上的落叶残花特别容易引起我的心绪。木姜子说“智者乐水”,因为水给人的感觉特别的灵动,我很固执,我要是像水一样就好了。有一天木姜子带我去他们的实验基地,在那里我看到了那两棵树,我相信这就是冥冥中的天意。那一刻我也曾想我们要如那两棵树一样生生死死在一起了。木姜子说经过测定,这两棵树的树龄都在二十岁左右。什么时候能一起长成苍天大树呢?木姜子求我别长太快了,因为我的树高至少可以达到十几米,而他最多只能长大到十米。嘻嘻!我比他高!山杜英: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逃脱不了的,那一天到郊外烧烤,我们一起去偷农民种的玉米、地瓜、甘蔗,结果就在在玉米地里睡觉。在玉米地里睡觉很浪漫,与清晨相逢很特别,我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被曙光抱在怀里。我没有后悔!木姜子:那次烧烤的时候我就知道会发生些什么,我想逃避,但我克制不住自己。当我慌里慌张地进入她体内的时候,她说疼,我对她说没有关系的,也许是玉米的叶子划破了你的手背。第二天阳光出来的时候她正依偎在我的怀里,阳光照在她青春的面庞上,熠熠生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透出了无限的依恋。我知道我再也离不开她了……木姜子:我们是断了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相互依靠才能飞翔。鸟儿胸前带着荆棘,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他被莫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但是,当我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却依然要这么做。我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我知道自己是不可避免地要离开这个国度的,不可避免地要离开山杜英的。父亲看我的眼神总是充满了厌恶,也许我长得太像我母亲了,他一看到我就想到那个远在加州的背叛了他的女人,或许我的离开会使他从过去的阴影中解脱出来,重新站在三尺讲台上。山杜英:我就像一只毛茸茸的大飞蛾,在一块透明得眼睛看不到的玻璃后面,为了追求一团令人眼花的火焰而撞得粉身碎骨。而假若我真的飞进了玻璃之中,便落在火中烧死。荆棘鸟带血的歌唱与飞蛾扑火时的燃烧,究竟谁更吻合生活对我的外在要求,谁又更吻合神明对我内心的指引?爱上他以后,我逐渐体会到了痛苦。生命中只有那么一个十八岁,十八岁那年的天空有时候天晴,有时候下雨,因为你的笑因为你的哭。他的母亲要他去美国留学,他的父亲一天到晚痴痴傻傻根本没有办法照顾他却厌恶他。他舍不下我,一直犹豫不决……木姜子:那一天,天塌了。下起了雨,流下了泪。那天,我站在校门口等她,匆匆的人群中,我一眼就发现了那个向我这边跑来的我守侯的女孩,在她身后有个男生被她牵着手跑。她站在我前面,伸手把脸上的汗水擦干,说:“你以后不要再等我了,我喜欢一个人回家。”“为什么?”“不为什么因为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不喜欢你的孤寂,不喜欢你的落寞,更不喜欢你的过去;我喜欢阳光,跟你在一起我感觉很无奈很痛苦知道了吗,他就是我的‘阳光’”。“你忘记了那两棵树了吗?上苍不是早就安排好我们在一起的了。”“不,那只是两只懵懂的小鸟不小心衔来的两粒种子而已……““她转身拉着那满脸稚气的男孩走了,连头也没有回。我呆立在人流中,我感觉乌云密布,快要下雨了,不然人为什么走得那么急。我感觉有水滴落到我的手臂上,热热的,也许是因为天气是热的,因此下的雨也是热的。一个月后我又逃离了这个城市,因为这个城市不属于我……山杜英:一个人的日子,我依然做着背上书包沿着墙根慢慢走的孩子,在有夕阳的日子让风吹起我的长发,做着我的乖孩子。十个月后这个乖孩子顺利地考上了她理想的大学,而那个人呢?却遗失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十九岁。后记:加州的阳光是否灿烂?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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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未恋“放开我的手,好吗?我们不合适!”清脆的女声毫不留情的打破正在思考问题的心。习惯了一个人的自己冷冷的看着街上那对要分手的情侣,冷笑。这种感情,不要也罢!谁知男方紧紧的拽住女方的手,一只手从裤子兜里拿出一枚戒指,单膝跪下,“丫头,嫁给我可好?”那女生嘴角划过一个好看的弧度,冷笑着将男生手中的戒指甩开,道:“哼!不用了。从此我们还是做陌生人吧!”男生愣住了,颤抖地站起来,默默地看了她一眼,转头离开!我很好奇,于是我想看看那个女生的反应。谁知道,我看到那个女生双眼红红的,手捂着嘴巴。她在心痛?!她看着男生离开的背影,默默地哭出声来。把包包里的一张纸扔掉,那张纸随风飘拂,落到无数的地方。我清楚地看到上面有写着:亨廷顿舞蹈症!我怔住了,这是什么?爱情的无私么?一个人继续走着,一身的黑色以及忧郁的眼神引来好多人的驻足。回头一看,一个背影紧紧跟着我。那是谁?好熟悉的感觉。终于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个男孩子拦住了我,“焦,做我对象好吗?”我是很欣赏他,然而我知道,现在还不可以,我也明白,喜欢一个人就要成就他,就要放手。我冷冷的瞥了他一眼,道:“对不起,我没兴趣!”也许,爱情就是如此。初恋,未恋。我依旧是一个人,但是我知道一个人并不孤单。因为回忆留给我的是无限的甜美!初二:焦水鑫45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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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如初恋初夏,无鸣蝉,无烈日,如初恋,渐渐焕发。初夏,点点烦闷,滴滴欢喜,若隐若现,那如初恋。初夏,生命的希望,焕发了!如安塞腰鼓,愈捶愈烈,到了时间,爆发了!没命了!忘情了!但,现仍安静。的确,如初恋。初一:郑文婧1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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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是苦涩的看到他,又要装作根本就是陌生人的样子,同学们都在佩服我的玩世不恭,说我可以放弃得这么坦然,可以这么轻松,他对我的好事每个人都看到的,所以他们很不满,我听了他们一句句带有色彩的话语,我真的心如刀绞,但我不能大声对他们宣布:我爱她,我没有放弃他,我没有玩弄他的感情,可是我真得没法说出来,我要忍住,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后悔。所以,我不在乎他们怎么说,把他们说的话抛在脑后,他们根本就不懂我,根本就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包括他,所以我觉得无助,更无力挽回我们之间的感情。从开学那天起,从来不碰日记本的我,开始每天写日记,想要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全部都写下来,每天900多字的日记好像成了我的必须,而每次日记都会让我哭得满脸是泪我讨厌这样的自己,以前那个坚强的我不见了,现在变得那么脆弱,每一个关于他的话题,都会让我心里偷偷流泪,我怕别人看到,怕别人看到我的不舍,所以我只能笑,用笑来掩饰心中的痛苦,对着镜子看到那个苦笑的我,那个心口不一的我,那个虚伪的我,真的很不是滋味。我一向最讨厌虚伪的人,可自己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样子,我真的好恨自己。半个学期过去了,我的日子过的是那么无味,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吃饭,学习,睡觉。。。。。。。几乎每天早晨一起床,就可以预知到今天要发生的事情,从无改变,而我好像麻木了。以前,有愁的陪伴,日子过得很精彩,从心底感觉到期盼新的一天的到来,因为他总会给我惊喜,哪怕是简单的一句问候,都足以使我这一天都有个好心情,感到很温馨,以前的日子是那样无忧无虑,根本不必考虑什么,那样简单,单纯。我从小学到中学的一贯表现是期中考试考得很好,而期末却总是不如意,可是老师并不了解,他把我考不好全都归“功”于我谈恋爱这件事情,可是我真的并没有因为谈恋爱而耽误学习。现在在他们眼中,我恢复了,又投入了学习,可他们并不知道,我每天扎在书堆里,只是为了麻痹自己,想要暂时把他从脑海里挖去。期中考试之后,学校为了让我们放松一下,组织了春游——去爬山。而且这次是自由爬山,要打乱班级顺序,我好害怕。因为我们不在一个班,我怕会与他单独相处,害怕自己会不知所措。我们是按照小组来爬山的,我们组有6个人,我努力跟紧大部队,怕遇到他,可是我那群“可爱”的组员偏偏不紧不慢的欣赏风景,最后被大部队落得越来越远,反正越来越远,那也就算了,只要不与他独处就好啦。可他们又拼命的往前追,弄得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无奈。。。。。。终于快到山顶了,我远远的看到好多同学已经站在山顶,拍照,欣赏风景。。。。。。我还有一段路程还没走呢,不过不远了。我拼命向上走。可真的好累,我走不动了,这时,我看到他和几个男生已经从山顶下来了,我装作没看到,若无其事的看风景,可谁知道我心里真的好紧张,为什么每次见到他都会如此紧张,心跳得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话。等他过去后,我自己又继续向上走。可片刻之后,我好惊讶。我看到他匆忙的跑回来,拉着我的手,带着我向上走。他牵着我手的感觉好熟悉,那种久违了的感觉又回来了。他知道我没有运动细胞,要我爬山比登天还难,所以就回来带我一起爬山,我真的好感动。他拉着我,奇怪,我一点累的感觉都没有,我只感觉到幸福。。。到山顶了,好多同学都在上面,老师也在,我挣脱开他的手,怕老师会看到,可老师好像还是看到了,他轻微的一扫,看到了我被他拉着的手,这下惨了。。。。就是因为这个,我们老师这一路爬山都没放过我,都在偷偷跟踪我,其实也许老师自己以为他做的还蛮隐蔽的,我在他看我们拉手的表情就已经意识到了。。。。。下山这一路上,老师倒是一直没闲着,本来他比我走得快,可他装着是累了,坐在石头上等我们,看到我下来了,然后和我一起下山。到中间休息的地方,同学们吃东西的吃东西,喝水的喝水,他也和同学们坐在一起。再次下山时,我和我旁边的那个女生故意最后走,让老师走在我们前面,我们都不想有被监视的感觉,他也发现了老师一直在盯着我们,所以我们故意闪开。好不容易逃离了老师的魔掌,我们正在庆幸。一会儿,阿愁过来了,我们走到一个亭子上,那个女生提议我们拍张照,可当我们刚拿出相机,要拍照时,老师喊了一声“这的风景真美啊,来的时候怎么没发现呢”,然后他把他身后的那一群人全都带到了这个地方,原本很僻静的小亭子,现在好热闹。。。。。。我胡乱找了个理由离开了这个有着紧张空气的地方,那个女生在抱怨老师来得太及时,连照片都没拍成。我们又来到一个地方(只有我和那个女生)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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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人世间,有一种爱,洁白如雪,不容亵渎,有一种情,朦胧而羞涩,神秘而激动,只有一次,仅此一回,那就是初恋。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初恋,或甜蜜或心酸,不管怎样,初恋总是心中那片最柔软,最不可遗忘的地方。那时的我们青涩,但是投入,对于初恋,我们总是万分珍惜,也许过了很多年之后,还会时不时想起初恋的那个人和那些事……初恋,一个多么温馨甜美而又略带伤感的字眼。它承载着我们所有青春的梦想,所有年少的痴狂,所有情爱的萌动,全都浓缩在里面,欲言又止,欲说还休。初恋,是一所住过的老房子,是一张泛黄的老照片,是一首熟悉的老情歌,是一部难忘的老电影,虽然年代有些久远,却历久弥新,永世不忘。初恋,像一首朦胧的诗,抒发着少男少女那纯纯的爱,浓浓的情,虽然大多数人未终成眷属。但却因它情如白雪,从未染尘,反倒成了很多有情人心中永不消逝的一道美丽的彩虹。初恋,第一次牵起你的双手,轻轻放下,却不知该往哪儿走。第一次吻你的时候,呼吸急促,心在不停的颤抖。第一次你躺在我的胸口上,二十四小时没有分开过的缠绵。终于让我感受到什么才是海枯石烂!天长地久!那一刻的柔情厮守,我们终于有了一个相爱的理由。初恋,让我们第一次心动、第一次爱恋、第一次告白、第一次亲吻,如晨曦带露的玫瑰、夜晚滑过的流星,既是那么的甜蜜浪漫,又是那么的激动莫名。初恋,有时我们常常束手无策,它有时候像一片云,来无踪去无影,有时候像一阵雨,来的快去的也快,有时候还像一个淘气的孩子,让你欢喜让你忧。初恋,我们不懂爱情,正因为不懂,才象手中的沙,握不住,易流失,正因为易流失,我们才觉得它非常珍贵,也特别难忘,就像我们胸口上那心心相印永不褪色的印记。初恋,就像一个忧伤或惆怅或浪漫温馨的爱情故事,如夜空中粲然绽放的绚烂烟花。每一朵,都诉说着我们似曾相识的悠然过往,每一瓣,都在追忆我们共同有过的似水年华。初恋,就像挂在枝头的青苹果,在阳光下泛着幽幽青色的光,看着就已经流了口水,诱人心弦,咬上一口,涩涩的,有点酸甜,不过这种感觉会让你终身难忘。这一生,你我恋爱或许不止一次,但初恋就是那么的神奇。让你匪夷所思,整天做着前后矛盾的事情,说着前后矛盾的话语。初恋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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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初恋是美好的,也是痛苦的。初恋对象是永远忘不掉的一个人。就像《第一次爱的人》那首歌一样:也许有一天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来应该要怎么笑,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却像胸口刺青是永远的记号!我愿化作一只鸟,一只快乐无比的鸟,微风是我的“伴侣”。来源:作文网我愿化成一阵风,沁人心脾的风,空气成了我的“爱人”。我就像一只小鸟,翱翔在天空中享受着蓝天妈妈的拥抱。但我并不知足,于是低飞在檐上,那檐很低很黑,如果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我不再与“小伙伴”一起玩,因为我已到了另一个世界,有甜、有酸、有苦、有辣,但我从未后悔过,因为我第一次站在檐上就喜欢上了他,在我眼中他是那么的潇洒英俊,于是我爱上了他,开始了我新的旅途。我开始注重我的打扮了,披上了一件银装在太阳下一闪一闪的,全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爱上了他,明知是旋涡却心甘情愿往下跳,就这样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在现实生活中我就是一只小鸟,为了私爱而牺牲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得到一点温暖,就以为是幸福。我们在桃花盛开下约会,那天桃花开得更艳了,好像在为我们祝福。那时,在他温暖怀抱中,在桃花盛开中,连空气中也弥漫着幸福的气息,我感到了无比的幸福,认定他就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日子长了,记忆像酒一样,随着时间越陈越香,我被幸福包围着,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幸福时,厄运来,我和他名落孙山,已“泯然众人也”。老师开始用心来察觉我们了,心似乎像电杆上的鸟儿七上八下杂乱无章。心,久久不能平静,很不是滋味。我,无奈的说:“分手,快乐。”他也无奈的说:“分手,快乐。”闭上眼,听!我的心在跳,好像我丢失了什么似的,好像到了世界的末日,我舍不得,然而我为了我父母亲,为了兄弟姐妹,为了老师,更为了我自己,不得不放弃。那天,天灰蒙蒙的,又黑又暗,在我家楼下我见到了他,我俩望着对方,显出几分尴尬,看得出他想说什么,正当他嘴唇要动时,我一下子反应过来说:“等几年,大学毕业,我们如果仍对对方有好感,那时我们再回到从前的日子……”话还未说完我哽咽了,于是我一口气跑回家,孤零零的哭了,泪水从我脸颊划过,划破了我对他的爱……初恋,你让我初次尝试了人生的苦与乐,泪与笑,我将放飞你,让我成为以前那只快乐、无忧无虑的鸟。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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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处在青春期的我们,大概很多人都有过早恋经历吧,我也早恋过,我至今也不能忘记我的初恋。亲爱的初恋你还好吗?想起你我在一起的日子,至今我依然历历在目。在学校我是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无论班级大小事情,总会询问我的意见,只要重大活动我必定会参加。可是这样的我却“早恋”了。我和“你”的相遇就像大多数人一样,起初只是好奇想去了解一下,可是我却不能自拨。那天我很失落,也许是因为学校的事情太多,我很累,很想停下来休息,可是命运却不给我这样清闲的时间,总是让我浸泡在无尽的琐事与课业当中,也许我不能像孔乙己一样执着,也许我不能像陶渊明一样洒脱,也许我不能像传说哥一样清闲,但我也想找回属于我的那一片寂静辽阔之地。那时我遇见了你……初次遇见你,我很好奇,也很快乐,你给我带来了以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真的我一下子喜欢上了你。我和“你”的相遇注定着一个悲凉的结局。认识“你”后,你给我带来了生活中不曾有过的刺激与快感,于是我慢慢的和“你”走到了一起,于是“我们”恋爱了,原本好学生的我也开始变坏了,总是和“你”熬到深夜才和你分别,第二天挂着黑眼圈在课堂上想“你”,期盼着放学的铃声。放学后我与“你”在一起让我很快乐,于是我就把作业这回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我更加的想和“你”在一起,于是我开始逃课,每次跑去与“你”相见。就这样时光在飞逝。那“日日夜夜”我无时无刻不陪伴在你的身边,睁开眼是你,闭上眼还是你,我们几乎形影不离,你那时陪伴了我十分之九的时间。但也许就是这样注定可我们分离的结局。我的学习成绩开始从山顶滑向地面,考试分数下来了,一向90分的我却没有考及格。我失望了,眼泪顺着我的侧脸滑落下来,我低垂着高傲的头颅,第一次有被别人骑着的感觉。那晚我没有去找“你”,那晚我在思索着“你”给我带来了什么,结果是没用任何东西,我毅然决定与“你”分手,虽然我清楚内心里依然会恋着你,但我更清楚青色的苹果是苦涩的。此刻我只能说,别了我的挚爱的初恋——网络游戏。8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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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这味道“你出去买饭吗?”“不买,我出去吃饭。”怎么都是出去吃啊!我已经问了第N个人了,可是都是这样说啊!哎!天太冷了,我真不想出去买饭啊!算了饿着吧,我自言自语的说。一阵风从教室的门隙里吹过来,我打了一寒战——感觉有点冷。就回头看看有没有人。哎,峰在那,而且他那件衣服看起来还蛮保暖的。还有可以找个借口和他说话——因为我喜欢他。“峰,你冷吗?”“不冷,怎么了小美女?”“我,我是倒霉的霉吧!你这位校草,天天那么多MM追着你,还有空笑我?”峰脸上有点不快,然后问“你有事吗?”“哦,我想管你借大衣穿一下行吗?”“哦,行。不过点等一会,我出去一趟。”说完一闪就飞走了。我自己想,我真是倒霉女孩,太可怜了。哼。还点等一会。一会儿,峰回来,上气不接下气的。回到坐位后折腾了一会儿,我没回头也不知道他在干嘛。折腾完,把衣服递给我说“小心点穿”我瞪瞪他说“我会小心的,我们的校草”接过衣服后我才发现沉沉的,左手还未伸出袖口,就模到有热热的软软的东西。抖一抖,原来袖口里藏着一个肉松包。还有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肉松包热乎的,还有一带巧克力奶在右袖口里,不要谢我哦!*。*”我这时心理好幸福。我看着他,他对我说“赶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我想问他:“他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些”不过没说。晚上,上晚自习,把衣服还给他时我写在了纸上。放进信封里还夹了三块钱,藏在了袖口里。放学,他跑过来跟我说,这次算他请我的。而且以后给我带饭,我很高兴,把钱推给了他,可是他又推给了我。没办法我只好把钱收起来。第二天,晚休时。他把衣服给我,袖口里面还是藏着肉松包和巧克力奶。我把钱给他,可他还是不要,我问他怎么才肯收我的钱。他俏皮的说”明天告诉你”又是一个第二天,他的袖口里多了封粉色的信封。里面写着“昨天你问我的话,我再三考虑了,只要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我就什么都听你的。哦!袖口里还别着一枚戒指,只要你肯,我愿意帮你带上。愿意天天给你买肉松包和巧克力奶。”我笑了,找到藏在袖口里的戒指。然后峰给我带上的。峰没有食言,对我很好。每天还给我买肉松包和巧克力奶。不过我还让他放在袖口里。因为我已喜欢上了藏在袖口里那种幸福的感觉。初二:她爱你爱我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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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味道我写这篇文,不是想表达什么爱恋这些,相反。作为一个从小情感和内心都比正常人年长几岁的人,我觉得等到初恋的感觉,大概跟那些过了中年或者心智已经完全成熟的人的感觉一个样。我们或许还是有一些不成熟的举动和心里表现,但这就是爱情啊,盲目的爱情向来是这样的。爱情能把一个人从平静的生活里完全的坠入到滚烫的火山中。每时每刻你都能听到一个声音。爆发吧,爆发吧。爱情这股神奇的力量,当然也会促使不少人干不少蠢事。倘使这段爱情真的在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响。等他们会想起来,也会有不一样的地方。对于蠢事和小事,或许也会一笑置之。但是当时对于爱的追寻,和向往。估计年纪大了,或者谈恋爱的次数多了,反而体会不到那种朦胧的冲动来自何方。而或是一直以一种冷静等到情绪来对待爱情,这又不仅仅说是一部分爱情了。我相信爱的盲目性。以前听过北京师范大学的王向远教授给北京大学学生上过的一讲课。说是人这一生都是为了爱而活着。爱可以解释很多。爱情。亲情。友情,甚至对万事万物的那种殷殷的期待。爱护之情。这都是爱。所以当他把这句话说出来时,我觉得在我心里留下的是一种信念。人是为了爱而活着。如若有人跟我说人不是为了爱而活着。我觉得是有些值得反省的。这总爱贯穿了我们的一生。到了我们这年纪,也就自然而然的追求爱情了。我觉得我的初恋有点像我喜欢的蕾丝那样。朦胧通透的美感。说是透明吗,又不完全。说是完全没有一点遮掩么,又全不是。给人一种莫名的向往。想去进去缠在爱情里边。充分体验感受被爱情束缚的美好。我进去了,也渴望在里边一直被束缚着。因为美,应为好。我已经忘了怎么认识他的了,或许真应了席慕蓉那句诗,我前世里五百多次回眸,我不为今生的擦肩而过,我为今生的相守做铺垫。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这句话我向来认为是说坏蛋落网这类的,现在也套用到爱情上边。不用过分期待,爱情会跟他一样,悄悄来到你的身边。有着春风的暖意和明媚。有着你喜欢的芳香味道。800字 高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