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的大学
1、
十一载期盼的岁月
十一届三中全会升起了民族希望之光。招生制度的改革,高考的恢复,他这个老学生和年龄小的学生,同窗攻读大学,毕业后又回归教育。从小学到初中、高中讲台,肩上挑着“化学”和“半边户的妻儿”,同祖国共兴盛,直到全家吃上“皇粮”。拥有几千名小、中、大学生朋友。成了一名精神财富的百万富翁,物质上也进入了小康的半百老人。
每当节日贺卡雪片似的向他飞来,他总是按纳不住内心的激动,“我爱教书这一行”。有的贺卡上写着“老师,你播种了行为,我们收获了习惯;你播了种习惯,我们收获了性格;你播种了性格,我们收获了,你也收获了成功!
”
他上大学已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三年暑假,向大山要钱。每天天亮就到达一千多米高的山,扯“海金沙”,药草一大担,几十斤,天黑挑回家。干粮和山泉水、树林荫和青石板,伴他度过那些盛夏烈日的挑战。平均每天能获得一斤金灿灿的海金沙黄粉,价值五元人民币,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多元。这就是他留给妻儿的生活费,自己的零花钱。每年就只这一次性收入,必须计划开支。那时没开放,无处“打工挣钱”。
2、恢复高考卅载,高考经历非凡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弹指挥间,30年过去了。回顾他的高考经过,历历在目,感慨万千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在校学生5月份后就基本停课闹革命了。高中毕业班的同学在白天闹革命后,晚上回家大多数人还在孜孜不倦地苦读准备高考,幻想着大学梦。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出通知,声称以往的招生考试办法“基本上没有跳出资产阶级的框框”,必须“彻底改革”,宣布高考“暂停一年”。破碎了高考梦的学生像泄了气的皮球,彻底死心了。5天后,《人民日报》又发表社论,开始以更激烈的言辞来抨击高考制度,宣布要将它“扔进垃圾堆里去”。高考终于成了被打倒的对象,全国高校暂停招生。
“暂停一年
”的高考一晃就停了6年年,招生工作恢复,但这一次只“选拔具有二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工农兵入学”,取消文化考试,从此,没有任何文化考试的推荐选拔制度开始正式实行,这种制度招来的工农兵学生,素质普遍不高,水平参差不齐,良莠不分,有的甚至不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大学教育面临危机。
高考停了6年后,招工农兵学员入学,又5年后,于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了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城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和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均可报考。考生要具备高中毕业或与之相当的文化水平。招生办法是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暂停一年
”的高考停了11年,真正的高考制度终于恢复了。此时我外公已是参加民办教育工作十一年的土教师,已成家生子。丢下书本10多年又重温大学梦,积极
准备高考,在暗楼上找出尘封多年的课本,由于决定突然,好多学生和书店的课本在文革中损毁,没有什么复习资料,他的旧课本成了稀罕宝贝,好友之间借着论换着复习各门功课。当时的农村“抓革命,促生产”,任务好重,对高考和文化依旧认识不足,上班时间不准复习功课,甚至于业余也常常不准复习功课。他家大伢哭,小伢闹,冲奶粉,洗尿布,等把她们安顿好了,我外公才苦苦攻读到深夜。怕对不起信任他的桑场场长吴竟成,不敢过早公开要高考的消息,秘密复习功课,以至于桑场场长听到有人说他在准备高考时,场长放心地说“他回家后就烤孩子的尿布!”他复习的时间非常短,条件非常恶劣。当他报名参加高考到村里打证明时,场长惊讶地望着他,恍然大悟,半天说不出话。
3、在冬天举行的高考
年冬天,关闭十一年之久的高考考场大门终于重新打开。年龄相差悬殊的考生鱼贯入场,这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惟一一次在冬天举行的考试,就是电视剧《北风那个吹》的情景。全国570万考生走进了考场,如果加上1978年夏季的考生,共有1160万人。迄今为止,这是世界考试史上人数最多的一次。我超级外公认为当时的考题不太难,但是,对于当时一些中国青年来说,这却无疑是比上刀山下火海都难的事情。11年间,考卷对他们是一种非常陌生的事物,有很多人是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报名参加这一考试的,考政治、语文时,考场满满的,到了考数学时,好多学生因没读什么书,束手无策,提前退场。到考物理化学时,一到开考半小时后好多一筹莫展的学生就干脆退场年和1978年冬夏两季,全国共招生录取了40.1万多名大学生,77年录取了27万多名大学生。只是参考人数的与近年中国大学5∶4的录取比例相比,真有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带着学习知识报效祖国,改变自己的明确目的,(当时人们很注重祖国、政治啊!)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以及中学的良好基础知识,外公既烤好了尿布,也考好了高考,功夫不负有心人,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考上了华中师范学院,是班上极少数有俩孩子的学生。同电视剧《雪花那个飘》的情景一样,他踌躇满志地开始了大学生涯,改变了他的人生……
外公的生日
上个星期五,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你们知道为什么要称它为特殊的日子吗?因为那是我外公的六十大寿,所以我非去不可,因此我请了一天假。在去的前一天里,爸爸和妈妈都做了充分的准备,我妈妈买了两只肥大的烧鹅,还有一个很大的生日蛋糕。
早上十点我们终于到了外公家,我看到了外公满脸笑容的来迎接我们,我和哥哥一下车就祝福外公:“生日快乐、长命百岁、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年年有余然后我们就搬行李去了,一上楼,我就大吃一惊,因为我看见了有三大桌丰盛的饭菜,外公摸着我的头说:“今天也是你们来庆祝我的生日,就让你们大吃一顿吧!”我们洗完手集合其它表兄弟姐妹,围着外公唱起了生日歌:“祝您生日快乐!祝您生日快乐!”一阵阵歌声使外公感到快乐而幸福。开饭了,我们先把汽水当作红酒与外公干杯,给外公好好地庆祝庆祝。我们小孙子们给外公干完杯后,就到大姨一家干杯,一家接着一家来给外公敬酒。外公喝得满脸通红,像关公一样,红通通的,我们看了哈哈大笑。吃完大餐之后,我们一家计划好给外公一个惊喜,我们把客厅的灯都关掉了,然后点上蜡烛,走到客厅,再次唱起生日歌,外公笑了起来:“哈哈!你们这群小淘气鬼”。然后我们全家人和我的亲人们,还有表兄弟姐妹们一起合影留念!那天我们玩得很高兴,这一天真是让我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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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今天,外公到我家做客,还带了一袋橘子给我。外公坐下后,招手示意让我过去,我走到跟前,外公从袋子里挑了一个饱满的橘子,剥了皮,便递给我,说:“这是你最喜欢吃的水果,尝尝看,如果是酸的就给我。”我咬了一片,味道十分甜美。说完,外公便起身去洗手,我看了看外公,只见一个背影映入眼帘,那是一个佝偻着腰,站不直身体的背影,我不禁回忆起往事来。那时候我只有九岁。一次,我坐在床上看电视,见电视的人能够用乒乓球拍耍花样,不禁十分羡慕,渴望自己也能有那样的本事,于是我在家里“翻箱倒柜”,想找到像乒乓球拍的东西,可是,像乒乓球拍的东西没找到,倒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这时,外公回来了,我一听到开门声,抬头一望,是外公,我就直接冲了过去:“外公,你去买乒乓球拍吧。”“为什么呀?”“我要像电视上的人一样,用乒乓球拍玩花样。”“那好,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回来。”说完,还没待上一分钟的外公又出了门。当时,已是晚上八九点,买个乒乓球拍很麻烦,可当时的我不去想这些,只想着要乒乓球拍。过了一会儿,外公带着乒乓球拍回到了家里。“给你,你的乒乓球拍。”外公笑笑说。我拿到后十分兴奋,可好景不长,没多久,妈妈回来了,妈妈看到家里一片狼藉,认为是我干的,伸出手就要打我,幸好外公在旁,这才没受挨打。外公还曾为了我,受到厂里老板的批评。一次,我迟起了床,快速穿好校服,便背上书包去车站等车了,我等的这个时间,是高峰期,车不好等,车来了也很挤,难以上车。我站在车站,急着直跺脚,想着待会迟到会被老师怎样怎样批评,就在我绝望至极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快来,上车,我送你去。”外公骑的是自行车,虽然慢,但总比“原地踏步”强。我跑了过去,外公从车篮里拿出热呼呼的早餐给我,我急忙上了自行车,在寒风中吃着早餐缓慢向学校驶去,终于,我赶到了学校,我并没有迟到,这让我松了一口气,可放学回家后才知道外公因为送我去学校而上班迟到,不仅受了厂里老板批评,还扣了钱。想到这里,我有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忽然,我萌生了一个想法。我向外公喊道:“这个橘子好酸啊!”外公听到后连忙跑过来,拿起我手里的橘子便尝了一口。其实吧,那橘子甜的很。外公尝了尝,脸上洋溢了笑容,笑着说:“你这孩子……”“哈哈哈……”我笑了起来。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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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所谓路遥知马力,其实第一次接触作家路遥是缘与他的名字,所以自己曾无聊得念叨过一段时间,但慢慢的也就把他忘掉了,后来很偶然的机会从同学那里知道他是个作家,但,仅此而已,压根不晓得他有什么旷世之作,也猜不起他在文坛单凭什么能有自己的盛誉。。。直到自己在一个路边小摊上看到《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才真正的从骨子了解到一个作家,认识一段历史。平凡的人徘徊在平凡的世界,脚踏实地的迈着人生的每一步,或是充满了荆棘,或是经历了大风大浪,但他们演义的终究是属于自己的生活,是现实让他们慢慢的明白了人活着其实不是只是等待和价值的等价交换,知道了人明明处在水深火热,但为什么还垂死挣扎的活着,也同样晓得了在舞台上怎么诠释自己的角色。。。也之所以他们想了这么多本不该想的事,有了这样对生活的无限投入,很多平凡的人才会有了脱胎换骨的转变,有的人会弃恶走向了善,(诸如孙少平的姐夫就是如此的)有的人又从善变成至善,体现出做人的一种真善美的本质,尽管命运有时候会捉弄一下那些用心体验生活的人,但他们活的终究是不平凡,所以平凡的人往往拥有不平凡的人生,这也就司空见惯,不足为怪了。据说,路遥是利用六年的时间花在了这本书上,内容贯穿了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田,孙2家,包括金家错综复杂的关系,就不再是单纯的深究一段时期内人的生活状态,也在某种层面上再现了文革时候人们的原貌,囊括了平凡的人的爱情,友情。。。现在我就简单的举3个典型的人物代表1:孙少安是孙玉厚家的长子,虽然是中学毕业,但是家境的贫寒让他过早地踏上了社会,与父亲一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家庭的主心骨。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产队长,而且是有名的一队队长。也因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朴实的山西姑娘。因为穷,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生活的艰辛使他逐渐成熟起来,也使他不断想方设法地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办起窑厂烧砖,在经历了不少苦难后,他终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来的农民,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虽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这样的人物无疑是农村改革中的先进代表,是真实的。2: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也是因为家境的贫寒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踏上了社会。他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点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赢得了同学田晓霞的一段爱情;他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3: 田晓霞的父亲虽然是省委书记,但田晓霞没有躺在阳光下,而是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一位光荣的记者,并最终在一次抢险中殉职。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对孙少平的爱情可以说是轰轰烈烈,虽然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如此巨大。记得不久前还在书上看到过寻根文学一度风行,寻根文学也因此受到过文坛的质疑,他们认为文学的笔锋不应该只指向过去的故事,而是要写些以后带科幻性质的书,也不为一件坏事,但是无奈于现在中国的幻想类小说只简单的停留在玄幻小说的层次上,大多仅供娱乐,诸如郭敬的经典之作《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台湾作家萧鼎的《诛仙》包括很多类似的书,只能作为快餐文化走进广大受众。相比很多庸乱的的一些记录历史的书来说,我倒觉得80年后的一些文学作品到现在风靡的网络文学写的更活点,也显得更丰满,他们尽管在文学上没有太多深邃的东西,但是终究是一种进步,而不象寻根文学那样,读者群只局限在过去经历过的人身上,并且大都拿不出经典,很多时候压根存活不了多长时间。再者说了以前提到的是“作者之死”到现在的“读者之死”,一个作家若真想走的稳当一点,走寻根路线还是需要做好思想准备的。当然,《平凡的世界》虽然也是写了过去的故事,但不同的是,作者用了6年的时间,真正的深入了生活,真切的感受到那个年代的人们是如何在一条线上挣扎或是奋斗的,用心灌注的作品,自然不同于码字,他更容易同读者引起一种共鸣,所以它的出现仍可以被读者看重,并成为一部经典之作。这里我只想说说孙少平以及田晓霞,因为他们的生活经历,感情经历使我印象最深。少品是一个不屈于现状但是又不得不被生活枷锁束缚的人。从刚开始清贫的求学生活,就对他的思想以及以后的人生道路影响很大。再加上郝红梅对他的背叛,使他始终在被动,无追求的状态下活了很久。直到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丝丝曙光,使得少平觉得晓霞如仙女一样神圣高贵,使得他离开村庄踏上去城里打工并最终在煤矿挖煤的生活道路。田晓霞是一个高官的孩子,但她丝毫没有那些纨绔子弟的骄横与任性,从她对少平一次次的示爱,一次次的鼓励中可以看出来。无论性别、种族、贵贱、贫富……每个人都有他的尊严。也许因为生活的不同,人们会在许多地方遇到坎坷和磨难,但是,只要认真面对生活,努力过好每一天,那么,在平凡的世界里,也会有不平凡的的人生。这就是我读完《平凡的世界》后最大的体会。当初是我闲暇时打算以此书打消时光的,然而这部书却以非凡的魅力打动了我,吸引着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并且一口气把它读完了(两天内)。唇齿留香,读完后的我精神上从未有过如此的充实,书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地不断在我脑海中浮现……虽然书中所刻画的年代与我们的时代有了一段距离,然而,她与我们的生活是那么息息相关,意义是那么重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许久没有遇到过的好书。那她为何如此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呢?我想不外乎两个字——真实。“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这是作者路遥的原话。我想,没有认认真真体会过劳动的人是读不懂这句话的。什么是劳动?劳动就是热爱生活,就是创造幸福的过程。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金波、田晓霞……哪一个不是通过劳动体验到了创造的幸福?我总觉得这本书是为劳动者而写的,因为没有哪几本书是像这样长篇大论歌颂劳动者的。尤其是对那些底层的劳动者们进行了浓墨重彩的刻画,努力奋斗、执着追求幸福的孙少平,不甘人后、勤劳致富的孙少安,一心追寻理想爱情的金波……如果你用心去读了,你会发现,他们也许就在你的身旁。路遥把六年的时间用在了这本书上,写了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小说第一条线索是在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动荡下,各个时期给农村生活带来的变化,也描写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和变化。文革的狂热,给农村带来了灾难;改革的春风给农村带来了希望。各个人物都在改革的潮流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恶成了善,善变得更善,文中始终洋溢着作者对生活的积极态度,高唱着主旋律。由于作者的生活体验的时间长与体验的真实,因此人物都是非常有血有肉。其中有几个人物给我影响最深刻,也从心里打动了我。孙少安是孙玉厚家的长子,虽然是中学毕业,但是家境的贫寒让他过早地踏上了社会,与父亲一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家庭的主心骨。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产队长,而且是有名的一队队长。也因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朴实的山西姑娘。因为穷,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生活的艰辛使他逐渐成熟起来,也使他不断想方设法地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办起窑厂烧砖,在经历了不少苦难后,他终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来的农民,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虽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这样的人物无疑是农村改革中的先进代表,是真实的。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也是因为家境的贫寒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踏上了社会。他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点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赢得了同学田晓霞的一段爱情;他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田晓霞的父亲虽然是省委书记,但田晓霞没有躺在阳光下,而是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一位光荣的记者,并最终在一次抢险中殉职。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对孙少平的爱情可以说是轰轰烈烈,虽然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如此巨大。这些可歌可泣的劳动者们就是在路遥笔下显得丰满而又光彩照人。同时,活生生的不仅是他们的人,更还有他们的精神:直面生活,热爱生活,不断追求自己的幸福。而生活也没有欺骗他们。从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我们民族的希望。他们才是生活的强者,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脊梁!鲁迅先生说得好,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把这个精神用在我们的工作中,那么何愁事不成?面对挫折,面对困难,我们要的不是退缩,而是奋进!人生来不是为被打败而生的。轰轰烈烈的只是少数,社会更多的是需要我们这样默默无闻的劳动者。人可以贫穷,因为我们有时无法选择;人可以地位卑微,因为我们也曾经努力过;人也可以动摇,因为我们无法避免受伤。但是人决不能没有精神!因为我们也有自己的追求。人生一世,草木一春。作为我而言,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但是我的岗位决定了我不能虚度年华,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我们有这个责任指引他们前进,导向他们理想的生活。国家需要精英,但是更多需要的是平凡的人们,因为社会需要他们来支撑,他们才是社会的中流砥柱。在平凡的世界里,开创不平凡的的人生,这正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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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人说:读书足以移情,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就是一次与大师的对话,与智者的交流,是一次难得的精神之旅,同时也会让人收获非浅。作为一名一线的小学教师,在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中,让我逐渐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崇高,也让我领悟到了作为教师的肩上的重担,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此次改革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涉及内容最全面的一次课程改革。它对广大教师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从中体会到了课程改革对课堂、对教师、对学生的冲击,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惑。范梅南先生说,机智是“智慧的化身”。因此,教师要做到“机智”地处理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必须具备诸多素质和条件。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要读书,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同时我们也应抛弃古时旧的求知理念,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等等,都不足取。在这短暂的一个学期里,我读到了平时没看过的书。读书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这一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以下就是我这一学期来读书的心得。第一,读书方法。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我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它会加强我们对文章的理解、记忆,作文时如果要参考、模仿渡过的文章,有没有做过评注的,效果大不一样。第二,读书促我成长。读书让我更深刻得体会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我因此常和学生交流,这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回想每一次学生在向我表达着他们对我的感激和敬意是,我的心情都莫名的激动,我总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首先,要有一颗热爱学生的心,涵养师爱,以情促教。育人之道,爱心为先。台湾教育家高震东说:“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教育本身就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如果教育未能触及人的灵魂,为能唤起人的灵魂深处的变革,它就不成其为教育。要实现真正意义的教育,爱几乎是惟一的力量。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在什么条件下知识才能触动学生个人的精神世界,才能成为一个人所珍视的智力财富和道德财富呢?只有在这样的财富下——用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在知识的活的身体里要有情感的血液在畅流。”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怎样的老师来培育,你自己就做这样的老师吧!是的,老师,请把美好的笑容带到学校,把对人与对世界的良好期盼带到同事们和孩子们面前,像孩子一样瞪着好奇的眼睛清点知识;把游戏这一人类最古老的快乐的方式引入课堂;把那些用了好些年的训词换成赞美,换成幽默。那些特别的孩子孩子正是通过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来学习正确的;我们永远都不要绝望,是因为只要我们充满期待,他们或许很有希望。“”照亮学校的将永远不是升学率或者其他名和利的东西,而是圣洁瑰丽的师道精神,是一种对孩子的不染一丝尘埃的博大的爱。怀着爱与悲悯,我们不放弃,绝不放弃。让我们专着的神情告诉所有人,我们没有放弃。“从这些话中我深深地感受到用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的重要性。其实后进生同优秀生一样他们都是祖国的希望。对于那些尚未开放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倾注更多的耐心,倾注更多的温暖,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他们,百花齐放才能迎来满园的春色!其次,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人格,严慈相济。教师要”目中有人“切实关怀每个学生,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为每个学生的成才提供机会。人性中最宝贵的是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赏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他们体验人生的价值,并提升这种价值,这才是真正的教育、成功的教育。当然,作为教书育人者,也不能对学生的不良现象放任自流,宽严有度才是爱,做到严慈相济。第三,更深的体会是教师的成功。要当一名优秀的教师,首先就认识教师是什么?要教好自己的学生,首先必须认识学生是什么?答案是显然的:教师是人,学生也是人。如何做人?其实这不只是学生应该学会的——,更应该是我们教师要学会的!从众多的教育家的言行中我们不难发现,做人贵在”求真“。只有”真“才是美,只有”真“才会善。我的这种感受是在学习过程中的积累,一直以来,我就以教育家的成功经验为借鉴,坚持以”认真负责“处世,以”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为原则,我觉得,作为一位教师,首先必须做到:一、说到做到,从不失信;二、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三、尊重学生,一视同仁;四、讲求效率,仔细认真;五、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六、精读细讲,教学相长。话又说回来,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最大的乐趣。学习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资源。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学习的进度等等。简言之,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想一想今天学生又将演出一幕怎样的好戏?我今天又将看到孩子们的什么新花样?我自己又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事?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捧一纸书香,打开一点温存的光,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文字随着时间的舞步从你眼前滑过……这时,你就会感觉到,读书是一件多么让人快乐的事情。读书是一种心情,那一抹书香带来的舒坦是最好的心理试剂。跟书籍交朋友,你的生命中就会多一道亮丽的风景,多一些精彩的画面。因为爱这位朋友,所以,我的生活就有了精彩,有了快乐。同学们跟书籍交朋友吧!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它会帮助你,去掉所有的烦恼,把快乐留住,它会陪伴你幸福成长,走向美好的明天。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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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大学的文章散文日志(一)大学,你的一把双刃剑人生从这里起航,梦想从这里放长;大学,一个奋进者的天堂,亦也是一个堕落者的地狱。这是一个极具诱惑极具动力的年代,也是一个现实与梦想交际的年代。有的人一夜成名,有的人昙花一现,也有的人瞬间消亡……大学的天空,像海一样广阔,我们的生活,像浪花一样美丽。曾几何时,我们滚烫的宣言升作猎猎风帆;曾几何时,我们到中流击水的自信飞扬在宏阔的蓝天下;曾几何时,我们破釜沉舟的坚定化作永恒的星火!挚热火红的六月,无不宣示着不可战胜的神话,无声的战鼓徐徐敲响,弥漫的战火刹那间暴发!这是一个没有硝烟没有刀光剑影的战场,多少人穷尽了毕身的才华,也不过是划过天际的流星,虽然美丽却没有结果。苦与泪的凋零,心与痛的神伤,亦或是生命的终结。“前途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何处寄凄凉。”的无奈是不可述说的,既然战鼓已然敲响,战火已然弥漫,“战,则生。不战,则死。”的我们只有愤然前行。遥遥无期的星火终成燎原之势,血红的捷报随风飘来,无不诉说着金榜题名的芳香。或许胜利者是理应高兴的,可是,谁又能理解劫后余生的凄凉呢他们是不幸的,我们是幸运的,谁又能明明白白呢漫天飞舞的红叶中,在父母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和自己无限的梦想中踏上了远去的火车,挥挥手,什么都没带走什么都没留下,只留下了后来人的梦想与激情,不是吗沉迷于兴奋中的自己在旁人的淡然中,霍然走进心中的那番天地。时间是最好的魔法师,轻轻地一挥手,曾经的点点滴滴早已物是人非。往日的辉煌、纯真的梦想、光明的未来……过往的真真切切虚虚实实渐渐地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的是春风吹不起半丝波纹的心湖。不知该悲哀的是我们,还是他们人生无奈,无奈人生。一个月过去了……一个学期过去了……一年过去了……我们的梦想几经摇曳,黯然滑落,再也经不起风雨的侵袭,于无声中悄然地沉没了。灯红酒绿纸醉金谜的繁华都市里,不缺的永远是极尽消沉的堕落者,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逍遥又有谁不怦然心动了。名人骚客莫不如此,小何才露尖尖角的我们,又怎能不随波逐流,悄然沉醉。原本风雨飘摇的心却是放弃了最后的尊严,堕落在曾经的那片天地里……也许,哪里有人类,哪里就有堕落,不管你是否承认,它都是你不可否认也不可能否认的事实。世间万物无不是两极的予盾体,就像是:“生是死的起点,死是生的终点;而生又是死的终点,死又是生的起点。”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才有了世间的繁华。大学,世间的一部分也终究逃脱不了万物法则,有的人从这里腾飞,有的人在这里堕落,也有的人从这里随风而逝了……刚跨进大学的那些时光,无疑是美丽而朝阳的。千百年的沉淀,无不透着青春而古典的芳香;千百年的传承,无不散发着古文化与当代文明的活力;千百年的交流,无不兼容着海外文化与中华文化的精髓。朦胧的我们被深深地吸引了,全身心的投入它的怀抱。我们青春飞扬,我们坚定跋扈,我们勇往直向。可是,小小的我们终究敌不过现代都市的奢华,渐渐地沉沦下去了,再也没有阳光。比起他们,我们似乎是不幸的。但终究没有定论,时间很快就忘了这一切!大学,奋进的天堂,亦也是堕落者的地狱!大学的文章散文日志(一)致——终将逝去的大学生活离别一直是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不管是网络,还是现实,一旦涉及到离别的场景,恐惧,失落,不舍,全都含在眼里…——题记我想,青春或许就是如此的让人欢喜又悲情。欢喜是因为我们年轻,可以肆无忌惮的做一些自己愿意做的事情;悲情是因为稍不留意,青春就如流水一样,从指尖淌过,再想去疯狂的干一场,已是追悔莫及。而我此刻该如何去描述我的心情?遗憾?期许?还是不悲不喜?一直不愿意过多的提及关于离开的话题,是因为经历得多了,所以麻木了?还是因为怕再去触碰冰封在心里的伤口?但如今,却不得不再次面临这个话题。当看着高我一届的学长学姐在匆匆的提前收拾着包袱,拖着长长的行李箱离开校园的背影时,我才蓦然回首,明年的这个时候,也将是我真正从校园离开的时候。瞬间,想想我这将近四年的大学生活,有太多来不及的诉说。我来不及做一个好学生好好的倾听讲师在课堂上极具学识渊博以及极具幽默感的讲课;我也来不及重新坐在学校的自习室里,感受着周围同学埋首在桌上奋笔疾书所发出的“擦擦”声音;更来不及再去和昔日的朋友聚在一起,唱歌,逛街,喝酒,因为,他们有的走得走,散得散,不在同一个城市,忙碌的工作,让我根本见不着他们的面。我究竟是不是好学生,似乎已经再无关了。因为,不管我是怎样的学生,都逃不过离开的场景,只是,最大的不同是,起码,若是爱学习的我,至少不会有太多遗憾,而一向慵懒,觉着无聊的课程不去上的我,再也没有机会去上课。记得班导对我们说过,“你们这些90后啊,就是懒惰,平素里觉得老师讲的课太无趣,就躲在宿舍睡大觉,玩游戏,或是出去疯玩,那这样,你们就是太对不起你们的父母和你们自己了,等到以后你们步入了社会,就知道什么叫做后悔。”那一刻我们腹议,甚至是暗自嘲笑老师的多管闲事,可是当后来听说很多学长学姐因为当时的不用心,以致于现在有得还在为了拿证拼命的温习课程,我知道,我自己是有多么愚钝,但偏偏可恨的是,我明明懂得“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道理,却还是无法真正的行动起来,得过且过,随遇而安,便是我给自己的搪塞。至于毕业之后要归去哪里,我想,还是交给自己的内心,或许,只有当自己真正的碰了壁之后,才会发现什么才是现实,什么才是优胜劣汰。虽然终还是躲不过说再见的那一天,但趁着现在还没有到离开的时候,再抓紧时间,好好的享受一下属于大学的时光,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暂且不提悲和喜,这便是属于我大学时期最后的自由和快乐。致,我即将远去的大学生活,致,我终将逝去的青春。大学的文章散文日志(三)大学心情四部曲初入大学又一个全新的早晨在清脆的闹钟声中逐渐显现,当呼吸着一天中最清新的空气时,我陶醉了,忘却了身边所有的烦恼和无奈;当朗朗的读书声划过耳际,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拼搏的年代,方悟,拼搏的充实只有经历过才能领会。当呆在宿舍,躺在床上,便有一种空虚,无聊的不安划过心头。末日前后无论是大地震来临的恐慌,还是末日宣言的骚动;我们都应保持一颗淡定,再淡定的心去面对目前波澜不惊的生活。因为我们没有预测明天的异术,没有驱邪避难的手段。幻想是痴呆,如水的心境,正义的行为才能彰显浩然之气。K歌之后匆忙的身影穿梭在本不宽敞的马路上,留下的是瞬间的心情,却留不住一生的沉浮与漂零。喧闹的城市,呼喊的人群,狂歌的声音,释放着时间沉淀的忧愤。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划过明亮的夜空,穿越尘封的历史,与李太白共邀明月,同歌人生的不快。初尝失败静静的夜,轻轻的酣声。惨淡的白光,疲惫的眼神,找寻曾经的记忆,摸索明天的道路。曾经的坚强,曾经的眼泪,为谁倾诉?过往的苦难,磨出了棱角分明的脸庞,却磨不去最初的雄心与梦想。心之所向,总是那个漂缈,遥远的地方,纵然脚下崎岖,却依然倔强的迈向前方。是使命在肩,还是宿命所趋。大学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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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我总是爱将那些想忘去但总也忘不掉的记忆埋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清明前的这个夜晚,一个人,静静地想念我的外公。这个夜晚没有下雨,一切都是温暖的,不满了柔和的色调,就像记忆中的那些故事,那些时光,那些爱。时间在流逝,却总有一种亘古的怀念缓慢地沉淀下来,藏在心灵深处,空明且奇异,不可企及,却总是遥望不止。“你会一直记得外公吗?一直。”“我会的,念念不忘,至死不渝。”这样的对话,并不是真实存在的,它只是我的一种意念而已。外公从来没有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一次也没有。即使谈及生死,他更多希望我们的,则是忘却灵魂或者肉体的存在,在外公看来,都是一种单纯的快乐或者希冀的象征。因此,外公,我记忆河床中最温暖、最绵长的部分,虽牢牢占据我记忆的中心,我却又不敢轻易触碰。人的一生,总会经历一些逝去的生命,或许,这就是命运在有意锤炼我们承受痛苦的能力。如今,我坐在稀薄的春光里,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喉咙间发出一声呜咽。不,不仅仅是呜咽,我的胸腔里,正有一朵厚重的云经过,被思念打湿,滴答滴答,留下绵长的泪。在这样的夜晚,一个人,静静地想念我的外公。外公去世,是在我十三岁的那年夏天。我一直这样认为,如果我的身上有某种豁达乐观的特质,那一定来自我外公的遗传,外公不仅学识渊博,而且为人坦诚宽厚。他当了一辈子的高中老师,始终最爱的是他的古典文学,是他的孔孟之道、老庄哲学和咬文嚼字的之乎者也,也始终是个典型的有些迂腐又有些清高的知识分子,外公生命的最后几天,他的坚强意志表现到了极致,连对生死已经司空见惯了的医生们都不由得钦佩万分。外公离去时,很平静安详,这是外公留给我们最后的印象。仅仅是几秒钟的时间,对医生,是从值班室到病床,对我外公,却是从一个世界到了另一个世界。我很想知道,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的是什么。可是,他无法再告诉我了。只有,他那粗重的带着啸鸣音的呼吸声,那熟悉亲近的体息,那产生幻觉时向前方顽强伸出的手臂,时时像针一般,刺痛了我的现在,继而又沉郁忧伤地刺向我的未来,我幼小的心灵,浸满了真切并且苦涩的悲哀。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走在路上,我觉得每个与我擦肩而过的老人,都像我的外公。但继之而来的则是深深地失望。因为,我知道,如果真的是外公,他绝不会就这样与我擦肩而过,他一定会让我趴在他的膝头,给我讲那些光怪陆离的神仙故事。外公,你难道真的不想,把那些中断的故事给我—讲完吗?那支温暖的笔还在,握住它的外公没了;那件质朴的衬衫还在,穿起它的外公没了;那些精彩的故事还在,讲述它的外公没了;同学们的外公还在,我的外公没了。一种无形的生命气息仍旧在这些熟悉的物件之间游移,只能感觉却无法触摸。外公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小琳,怎么你读了那么多的书,作文还是写成这样呵?”大概是怕刺伤我的自尊,每次,他都装作并不在意的样子,但那神情确实认真得很,眉宇间还带着浓浓的学究气,似乎这是件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外公去世后的半年,我在报纸发表了自己的第一篇文章。我多想听他高兴地说:“小琳,你真的没有白读那么多书呵!”但没有,也不会再有。时光擦去了外公,就像擦去了我那个能听见蚂蚁唱歌,能听见月亮敲门的童年。美好的历程,原来竟是如此短暂,甚至不比一阵风更为持久。孤独时我就会给外公写信,然后,再以外公的名义给自己回信。清明前的这个夜晚,在别人忙着烧冥钱送寒衣的夜晚,我在一小块松软的土地上,烧掉了几篇有关外公的文章。我看着风把那些灰烬卷起,我知道,外公,他一定读到了我的思念。但我和天堂间来往的那些信件,却始终没舍得烧掉。关于外公的快乐和忧伤,尽管短暂,我都要用尽一生的时间来记忆。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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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我有个特别严厉的外公,说起他,如果要在以前,我会觉得并不喜欢他,虽说现在也不能说喜欢,反而把那亲情的爱与尊重放进去会更合适。他有三个孩子,我妈是最大的,其次还有两个舅舅,分别是我的大舅舅和小舅舅。他的三个孩子在小的时候更是害怕外公,对,是他的脾气‘暴躁’,‘暴躁’到所有的孩子在他的面前都不敢撒娇取乐,或许是那时候正经过文化大革命,所以家家户户都十分艰苦,有的家庭孩子能走路了就让下地干活,减轻家的负担,男丁就做农活,女娃就在家里做做家务,做做饭菜,难怪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外公对他们的言行都十分严格,教他们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不准抽烟打架赌博,长大也不行,总是有一句话在我的妈妈舅舅耳中回荡“不然就把你的腿打断,看你还敢不敢”,生动形象和严厉的方言顿然以一种极其深刻的形式印记在脑海里,之后,任凭做什么都不敢违抗自己的父亲曾经教导过他们的某些最基本的做人准则,这些准则在他们的脑海里被重复重复重复……但是偶尔也有偷偷吃过几条清瘦的芹菜丝儿和番薯皮,被发现之后身上就被狠狠地留下了几条有深刻意义的伤疤,继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又逐渐淡去,淡去,直到细嫩的皮肉又重新蜕变成青嫩的肌肤,有些东西已经被深深地刻在心里,形成了一种永远不会褪色的忆景。他们长大了,都出去做自己的事业了,之后我诞生了,我就被爸爸妈妈留在外公外婆家,年幼不懂事的我总是能听见外公的怒叱,他的严厉教导,所以我从小就离那被无辜地化上一层悲哀神采的网吧远远的,直到大学之前都以为那是一个是非之地,到了大学才发现隐藏在外公内心深处的原因,不知有多少孩子因为网吧耽误学业的消息流经过外公的思绪。我只知道,我这二十年来都是在他们的视线中成长,或许做着很多简单的事情,或者从来不做某些简单的事情,而这不做的很多简单的事情中更多的像是不能去网吧,就因为中国这么多孩子,有人因为上网耽误了学业,而这几个孩子的‘偏偏遭遇’恰巧被外公看见了。也罢也罢,也许在中国,有很多很多的老一辈就像是我的外公一样,用他们最传统的最朴实严厉的方式教育着自己的子女,从现在看来,以前的我简直很天真,以前的外公真的很‘单纯’,很善良,难道不是吗?可是,就算在和他们一起生活的日子里,他们用自己的社会经验,每逢遇到一件事情就跟你讲这样那样的道理,虽然简谱,但是很真是,我记得他讲的最多的一类事情就是他们以前是多么多么地幸苦,很早就帮家里干活,干得昏天黑地还吃不饱,哪像现在的学校竟然因为天气的突然降温怕给在校的孩子造成伤害而全体放假,要是以前,天气比现在恶劣得多不说,上学没有交通工具,只凭一双没有穿鞋穿袜的脚长途跋涉到学堂。在我上小学的时候,那已经是零零后了,中国的经济突飞猛进,妈妈给辛苦大半辈子的外公买了一辆现代轿车,外公那五十出头的年龄竟然拼命也考出了驾照,实在是不容易啊。每次,外公驾车送我去离我门那的农村二三十里地的中学路上,车上,总是千篇一律地告诉我,这条路那条路以前是没有的,只有一条窄窄地泥洼路,连两个人并排都不能通过,更别想到今天能开上车了,以前外公用自己在挨家挨户做弹棉花这项手艺攒下来的钱开了一个小店,每次进货都推着一辆小推车,长途跋涉,鞍马劳顿,那条容不得两人并排而过的小径在任何一个脚印都流淌过自己的汗与泪。外公开着车,时不时地感慨万分如今的社会,总是变化得这么快,从农村进城,以往总是要一天一夜,如今开车一个来回竟然用不了一个小时。“变了,变了”外公手握着方向盘,耳际的鬓发在斜阳的光照下隐约间透出一丝青色,外公已经不像是以往能轻松拉着两百经重的单轮手推车还能唱着山歌的外公了,他也累了。他知道他的每个孩子的翅膀已经硬得再也不用自己去保护,如今孩子们都已经成家立业了,他的孙子,也就是我也不赖,他觉得他身边的小辈都是好样的,就应该这样,但是同时他也老了,真的老了,没有气力再来重复过往的陈词之训,我们作为小辈知道要怎么做,懂他,懂他多年的苦心,也懂自己的路该怎么走。我同时也明白了,小时候的我总是在不经意之间就走偏了他要求我的方向,虽然我的意识之船在这个灯塔的指引下总是磕磕绊绊,偶尔碰到礁石,但我逐渐用最好的材料重新打造属于我的船只,我没有被暗礁击沉,我在逐渐长大。我是一个男人了,我不会哭,更不会在有人的地方哭,眼泪总是往肚子里咽,不然就在一个漆黑的角落暗自涂抹,直到我可以不再抽搐地绽放属于自己的微笑。外公,虽不是我的父亲,但这个称谓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填报的大学很远,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在远方独自一人,远离父母,远离家,更远离了外公外婆。那天,外公送我上通往机场的机场大巴电子门口,那是我第一次就看见外公那苍劲的眼神像终将面对的挑战屈服了,他的鬓发显得更加苍茫,那不知在哪一个漆黑的夜晚褪色往日刚劲的神魄已经逐渐消陨,只是他没有再多的精气神来维持住方刚几十年的气血。“记得照顾自己,离家远了,有事回个电话”外公的语调显得有点颤巍,但是没等我想说什么扭头就走了。我看见那辆风尘仆仆的现代和那位值得尊敬的人缓缓地远离我的视线。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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