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砍人
550字
五年级
叙事
“我和哥哥刚刚吃饭回来,下车的时候一辆载了5人的摩托车从我眼前飞快的闪过,车上的每个人手里都拿了一个黑黑的东东,那下是晚上看不怎么清楚。不过我觉得非常的可疑,就站在那儿看了一下。我正在跟哥哥说话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在我耳边飞过,使我的寒毛竖了起来。看见那五个人飞快的下了车,把那个黑黑的带子“唰”的一声拉开,那个带子里面装的居然是刀!这下我吓到了,飞快的闪到店里面。五个人拿了刀去追一辆黄包车!我这下以为他们是要是杀人的。
一会儿,坐在黄包车上的小伙子似乎察觉到什么,向后一看,不知他怎么的,直接跳下车向前冲,眼看国道上的卡车就要撞到他了可是他什么都不管,连正在通话的受机都仍了,国道上的车立刻停了下来,在那边散步的人也都站住了。后面五个拿刀的把有些行人吓坏了,马上闪人。
那个小伙子什么都不顾。直接冲进加油站。把加油的人都吓坏了,还有那些在加油的司机,不管加了多少马上负钱走人。加油站那边没有什么地方可躲,五个人就冲进去砍那个小伙子,我在远处看了那个刀就是乱砍的。至于砍到了没有这个我就不知道,不过我想那个人肯定被挨了刀。因为是五个人去砍一个人,百分百会受伤,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走。”
第二天,我特地的跑到加油站看看昨天晚上是怎样的,这个把我吓坏了,们上还有些血迹,这血迹言这加油站一直到过道边。看起来昨天那个人受的伤还不轻!我最怕的就是血迹,所以没看多久我就跑了。
现在这个社会也真是乱啊!人也敢做出这么荒唐的事,可怕啊!
班《序言》
100字
五年级
叙事
冷寒冰:冷,成绩优秀,喜欢水晶,雪,冰之类的东西。
冷雪樱:冷寒冰的妹妹。热,成绩一般。也喜欢水晶,雪,冰之类的东西。
周游:恶作剧大王,调皮搞笑。冷雪樱的同桌。
林鹏:体贴耐心。冷寒冰的同桌。
欧阳任琳:幽默,很有亲和力。
欧阳倩希:欧阳任琳的妹妹。可爱,活泼开朗还很贪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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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叙事
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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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混混》观后感许久没有写日志了,究其原因,恐怕还是我的生活太过浮躁,从来不能够定下心来思考,只是盲目的跟着快节奏的生活,蹒跚着。假如我有思想的话,也已经被快餐化了,想到什么,感慨一下,最多只是一两句话。今天,在阿芳同志的介绍下,一个人静静的观看了影片《混混》后,突然想写一点东西,很奇妙。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这一点,我从小就知道。我也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这一点,我从小也知道,只不过不愿意承认,总觉得自己牛逼哄哄,常常安慰自己,话不在于多,在于精!我从小就不爱写作文,老师布置的作文,我一般都是看看买的,然后照模化样的抄一份,不会改太多,更不要说是观后感了,因为作文有地方抄,观后然没地方找,只能自己想。上学的时候看了什么东西,老师布置观后感,我情愿老师让我抄5遍课文,这样起码能够量化。电影《混混》,起初,我看的时候是带着不好的情绪看的,觉得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看惯了大制作的我们,往往一部电影看了十几分钟,就大抵知道是好是差,特别是国产片。《混混》的开头和一些国产片一样,也是一些矫揉造作,故意让人发笑的情节,让人感觉太浮躁,没有真正意义上制造喜剧气氛,但是,在后面的情节中,我却越看越觉得真实,觉得贴近生活,让我觉得这部120分钟的电影没有白看,没有浪费时间。有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我们在看大片的时候,总是全神贯注,如果稍微一大意,漏看了某个情节或是漏听了某句话之后,可能就无法了解影片的内涵,完全没有看大片的享受,看的更多的只是大场面。而看《混混》则不同,就像闲暇之余听相声、看小品,只要跟着情节走就可以,根本用不着绞尽脑汁去体味,这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享受。片中的名字,让我们感到啼笑皆非,逃婚跑到城市来的汪小丫,流氓中的知识分子陈谁扁,还有打陈谁扁的那个马印九,一个个都充满着喜感。那位诗人老马的诗更是神来之笔:太阳啊,你真圆//////月亮啊,你有点弯/////为什么它圆你不圆/////因为今天是初三大海啊,你真大/////大海啊,你真宽/////为什么一眼望不到边/////因为我是近视眼这部电影到处充满着调侃和幽默,但是影片感染到我的不是片中的幽默,而是片中感人的故事情节,爱情,这个永不过时的主题。片中,作为一名混混的马小帅,在30岁的年龄,因答应父亲3个月要找到女朋友,而开始四处撒网,后来喜欢上来女警察扬眉,看到这里,我感到好笑,完全不搭界的事情,怎么可能呢。但随着情节的发展,让我看到了一点可能,但是随着逃婚来的汪小丫喜欢上了马小帅,而在汪小丫离开马小帅家后,马小帅面临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选择,一切又都变的扑朔迷离,马小帅很痛苦,不知道选哪一个。最后,马小帅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不辞而别的汪小丫的时候,电影结束了,导演并没有给观众结局,而是留给观众的一份遐想。到底是警察扬眉,还是乡下妹汪小丫,只能自己猜了!这个结尾有点出乎我的意料,这个结尾有点大制作的影子。一个是费尽千辛万苦追到的人,一个是费尽千辛万苦找到的人,主角面临的选择也是平常人在平凡生活中所面临的选择,无论怎么选择,都只能选择一个,无论选择哪一个,都是在情理之中。一切只不过都是过眼云烟,浮云过后,我们还是要回归平淡的生活,面对选择的人,我们都应该无怨无悔,一心向前。因为,我相信,无论哪一种选择,都是真善美的结合!12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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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大魔王有些时候吧,我就会忍不住的想,做个混世大魔王,哪里不好呢?很多时候,混世大魔王真的很好,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用管,做自己的样子,潇洒不羁,让人心生向往。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做一个人人鄙夷的混世大魔王。至少那样的我们呢,不会被谁限制着,我们活的很潇洒。我们从不委屈求全,我们比谁都要自在,我觉得那样的我们呢才是最幸福的,哪怕是个人人唾弃的大魔王又怎么样?我们混世,可是我们活的开心活的自在,我们比谁都潇洒,看似憋屈,其实又不委屈。因为那样的我们自在不受谁的约束,幸福自在。混世大魔王真的很好,我宁愿做个大魔王,也不愿意做个为了别人的快乐和幸福委曲求全的人,别人的快递和幸福与我何干?到底与我又和干系,我就要什么都不敢做,什么都不敢说,为什么我就要那么委屈呢?如果要活的那么憋屈,那么委屈,我宁愿做个大魔王。至少我从不受谁的管制啊,我比谁都开心,自在又潇洒。至少我也问心无愧,敢作敢当,看上去是个最坏的角色,其实是生活的最好最潇洒的角色啊。哪怕人人唾弃又如何,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活的很快乐。活得快乐就好,不是吗?我们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有了自己的人生,只要我们自己的人生是自在快乐的,我觉得那其实就足够了不是吗?5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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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混,不,解惶然,迷茫,弥漫的迷雾,隐隐的人影,晃晃的心跳,暗暗地周围,我,不解,脆,奥,下降,恍如隔日,探究,是什么。城西小学五年级:杨智立5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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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右旗一完小五(1)班 马驰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5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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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我终于看完了《混血豺王》这本长篇小说。它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混血豺是怎么结束它的猎犬生涯,又是怎么当上豺王,最后又是怎么死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白眉儿其实是狗爸豺妈的结合物,所以它既像狗,又像豺。最初,白眉儿是主人阿蛮星的猎狗,被老黑狗设计赶出了家门,后来它回到豺群当上了豺王。然后它暴露出了豺的仇敌――狗的习性,又被赶出了豺群,最后被猎枪打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类那么痛恨豺,一见到豺群就要赶尽杀绝,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要保护动物吗?我觉得老黑狗太冤枉白眉儿了,因为白眉儿已经下决心要当只忠心耿耿的猎犬了。在“大屠杀“这一集中,白眉儿虽然暴露了狗的习性,但它也救了所有的“俘虏”――幼豺,想不到豺群竟然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残忍地将它赶出豺群,虽然后来它也得到了一点点应有的回报,但也太少了。刚看完书,我就认为白眉儿是只好狗、好豺。因为它在当猎狗时,经常让主人阿蛮星高兴,还成功猎杀了猞猁,很少让主人失望过。在它当豺时,在豺狼大战中它是第一个在波涛汹涌的怒江勇敢地反抗的,直接消灭了狼王。在当上豺王之后,它为了不让恩人兔嘴受伤,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兔嘴。之后在“大屠杀”中,它也为了种族的后代而牺牲豺王的地位。最后它宁愿死掉也不愿再当“满手豺血”的猎人的猎狗了。我觉得它虽是豺身,却有一颗像人一样的心。这就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王。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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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套弄混_我们在操场一起打篮球,太热了小贝就把外套脱掉,其他人看到也跟着一起脱,我们一起打呀打,打到最后结束。就去边上认领外套,可是大家的都没有写名字,那可怎么办呀?可乐说:“我的外套上有圆珠笔写过的一些痕迹。”可是看看外套上面都是有字划过的痕迹,那可怎么办呀!小贝说:“我们先拿着自己尺码的外套回教室吧!到时候回家让妈妈来瞧瞧吧!”于是,大家就拿着自己尺码的外套回教室先上课了。150字 二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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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混搭阅读下面材料,根据要求作文“混搭”原是一个时尚界专用名词。指将不同风格,不同材质,不同身价的东西按照个人口味拼凑在一起,从而混合搭配出完全个人化的风格。“混搭”现象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存在,对此你有怎样的认识和思考?请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思考。不少于800字。材料分析:材料的内容围绕“混搭”展开,立意要从“混搭”的含义分析入手。从材料中“混合搭配出完全个人化的风格”,可理解为“混搭”其实也是一种创新的方式,其目的是打破传统,创造出一种新的面貌、新的景象。从这个角度来立意,可以肯定“混搭”的求新求异的可贵品质。从相反的角度看,但同时,“混搭”因为缺乏统一的标准与可靠的控制,其效果是难以预测的,因此“混搭”是有很多风险的,从这个角度来立意,可从“规范”“探索”等话题来思考。行文时注意先明确自己的观点,然后论述,论述中可以从“质变和量变”的理论角度分析,还可以结合现实中的一些做表面文章事件从反面分析其危害。《突破自我,不断创新》“混搭”“跨界”是一个时尚界专用名词,而现实中“混搭”“跨界”现象已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普遍存在。对此,我认为,这是人们突破自我,不断创新的表现。(由话题词导入明确观点)帕斯卡尔曾说:“人因思想而伟大。”思想碰撞出的火花,助燃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小泽征尔于《二泉映月》有所感通,于是有“我愿跪下倾听”的肺腑之言;托尔斯泰由文学领域观照《如歌的行板》,不禁潸然泪下爱因斯坦在遇到困难时会拿起琴弓,这就是混搭、跨界。擅长交响乐团指挥的小泽征尔,却对二胡名曲《二泉映月》顶礼膜拜。善于创作的托尔斯泰却在柴可夫斯基的音乐领域放飞自我,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却让那优美、充满想象力的旋律激发物理学的深思,也正因为他们不断突破自我的约束才完美演绎了混搭跨界,在音乐文学和科学领域的变通融合乃至自身的创新发展。(举例分析什么是混搭跨界)“混搭”“跨界”是我们突破自我,不断创新的必备条件。一味的循规蹈矩办事显然已不适用于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曾有这样一位物理学家,他总致力于某课题,却发现自己并不擅长,继而转换领域获得许多新发现,也获得同行的一片褒奖,往浅了说是他省事夺食,让混搭跨界与他打开一片新天地,往深了说是他善于变通,不断创新自己,跨界进入新天地的大门,我们总是被动的,被眼前的选择束缚,甚至被逼上绝境,树不知花,被动为主动,也是成事的另一种选择。(阐述混搭跨界的作用)联系当下社会跨界喜剧王,跨界歌手,跨界主持诸如此类的混搭跨界节目层出不穷,成为了当今娱乐圈的一大热门话题,不禁让人联想到从前“学而优则仕”,当下“演而优则导”。娱乐圈中不同风格、不同行业的明星,根据自己的个人特点,混合跨界出个人的新形象、新风格,在主持领域,音乐领域乃至戏剧领域展现不同的个人风采。诚然混搭跨界不是件容易事,尤其是向不擅长、不熟悉领域转换角色,学会转型比学会从一而终,更需要勇气打破自己所在的舒适圈,走出自己熟悉的小天地,去开创新的一片天地,这需要大智大勇。但我认为,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应该是不断成为自己,不断地全方位开发自己。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人是社会化的产物,我们生活在这个万千变化的社会中,就应与时俱进,学会混搭、跨界,即突破自我,不断创新。(联系当下生活,我们应学会混搭、跨界,即突破自我,不断创新)或者就是为了不断体验生活,寻找生活的意义。我们要真正做到“命由己造,言由己说,行由己定”,在不断历练的过程中试着混搭、跨界,即突破自我,敢于创新,活出真我。(总结上文,重申中心论点)《正确对待混搭》“混搭”就是混合搭配,原本是时尚界的一个专用名词,指着装时摒弃传统的搭配模式,将不同风格,不同材质,不同身价的东西,按照个人口味拼凑在一起,从而达到令人耳目一新的效果。从穿衣到化妆,从音乐到饮食,甚至家居装修都可以混搭,这股风近年来刮到了餐饮行业,不仅从菜肴上混搭,连经营模式也流行混搭。肯德基之前卖烧饼、油条、豆浆,最近还看到有排骨粥卖,原来一个彻头彻尾的洋快餐店,现在也放下身段开始吆喝起中式美食了。不少原本一直以西式经典著称的咖啡店中也流行“混搭”,卖起了中式盖浇饭、煲仔饭、蛋炒饭,有的咖啡厅甚至还可以点上几盘小炒,而且在不少中式饭馆里,韩式泡菜、石锅拌饭、西式牛排、日式寿司、印度甩饼等也屡见不鲜。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朋友聚餐、商务宴请成了餐饮业的主力消费市场,但过去纯粹单一的吃饭场所,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多方面的需求。由于消费者的日渐成熟,需求越来越多,除了餐饮本身的特色外,对环境、服务、休闲要求更多,刺激餐饮有由原来的单一性向多元化发展。对于餐饮业出现的这种“混搭风”,有不少市民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可以在一家店吃出各地风味。一个饭店的菜肴,肯定不能一成不变,要不断创新,食客们才会吃着不腻味。对此,营养专家认为,饮食上如果合理搭配,就能将食物的营养价值发挥到最好。据业内人士分析,菜肴“混搭”将继续流行,而且“混搭”得更加“得心应手”。餐饮业的“混搭”是适应时代的需求,是成功的混搭。最近理财市场也刮起了“混搭”风。众所周知,服装如果能巧妙混搭,将起到时尚、绚丽的效果,而理财产品也一样,如果能巧妙组合,同样能为投资者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现在市面上能够接触到的金融投资品,主要有债券、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每种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水平都有所不同,因此这就要求投资者要有成熟的投资思维,应先控制风险,再考虑收益,进行“混搭”组合投资,以免把资金放在一个篮子里。理财市场的混搭是新的尝试,混搭的成功与否都会与风险并存。作为新时代的我们要提倡混搭,要不断地创新,这样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作文结构开头:“混搭”指将不同风格,不同材质,不同身价的东西按照个人口味拼凑在一起,从而混合搭配出完全个人化的风格。当今社会,我们认同混搭,喜欢混搭,推崇混搭,因为混搭是一种吸收,混搭是一种融合,混搭更是一种创新。主体:(三部分)混搭不是叠加,而是吸收。……混搭不是组合,而是融合。……混搭不是杂烩,而是创新。……1200字以上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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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混饨今天是母亲节,我想为妈妈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突然,我发现了桌子上有和好的面、肉馅。我想:今天是不是吃混饨?那我不就可以为妈妈做饭吗?于是,我去问奶奶:“今天是不是吃混饨?”奶奶回答:“是啊。”“我也来做!”“你不会。”“教教我呗。”我说。“那好吧。”奶奶回答。首先,奶奶把馅调好、把面切成混饨皮。然后,就可以包了。由于我不会,奶奶先做示范。她先把皮展开,把适量的馅放在皮中央,再对折一次,把两个角往中间一捏,一个混沌就做好了。我学奶奶的样子,不一会儿,一个混饨就包好了。然后,我又用一样的方法包了很多很多的混饨。不一会儿,混饨煮出来了。我吃着自己包的馄饨、看着妈妈吃馄饨的样子,心里甜津津的。三年级:于昕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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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丫头‘天助我也,好你个徐妙轩,敢出卖我,我看你活得不耐烦了,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黎玄凌本来在后面追的辛苦之极,差点就放弃了,谁知老天爷给了她这个机会,让她将徐妙轩一举拿下。‘大侠饶命啊,小的再也不敢拉,求大侠放了小的一条生路,求求你了!’徐妙轩知道现在可不是逞强的时候,黎玄凌出了名的假小子,大家不眨眼的二愣子!’‘饶命,想的倒美啊你,出卖我的时候就应该料到现在的下场,说什么都晚了,今天你必死无疑啦!’徐玄凌就决定杀一敬百,以敬效尤。‘好你个黎玄凌,你仗着有一身武艺,烧杀抢掠,欺女霸男,坏事做尽,反正,反正你不得好死!’早晚一死,徐妙轩也豁出去了,索性骂个够!这时,天突然暗了下来,而且越来越暗,越来越阴。‘快跑啊,飞机掉下来啦,快跑啊!’黎玄凌好像听到周围乱糟糟一片,以为是同道中人给自己喝彩,更是仰头大笑,这一笑不要紧,可吓傻了得意中的黎玄凌,只见一庞然大物从天而降,想跑,已经来不及咯!只是可怜了徐妙轩无端搭上了一条命。‘端木铭轩,你真的有胆跟我赌么,不要硬撑,不行就认输的了,这周围又别人,谁也不会知道你这个景朝最年轻有为的王爷,面子丢到我这冰芯山庄来啦!’冰无鑫端起茶杯,细品香茶之时,也不忘奚落这个当朝王爷。当然了,也是自己的至交--端木铭轩。第2话完‘大侠饶命啊,小的再也不敢拉,求大侠放了小的一条生路,求求你了!’徐妙轩知道现在可不是逞强的时候,黎玄凌出了名的假小子,大家不眨眼的二愣子!’‘饶命,想的倒美啊你,出卖我的时候就应该料到现在的下场,说什么都晚了,今天你必死无疑啦!’徐玄凌就决定杀一敬百,以敬效尤。‘好你个黎玄凌,你仗着有一身武艺,烧杀抢掠,欺女霸男,坏事做尽,反正,反正你不得好死!’早晚一死,徐妙轩也豁出去了,索性骂个够!这时,天突然暗了下来,而且越来越暗,越来越阴。‘快跑啊,飞机掉下来啦,快跑啊!’黎玄凌好像听到周围乱糟糟一片,以为是同道中人给自己喝彩,更是仰头大笑,这一笑不要紧,可吓傻了得意中的黎玄凌,只见一庞然大物从天而降,想跑,已经来不及咯!只是可怜了徐妙轩无端搭上了一条命。‘端木铭轩,你真的有胆跟我赌么,不要硬撑,不行就认输的了,这周围又别人,谁也不会知道你这个景朝最年轻有为的王爷,面子丢到我这冰芯山庄来啦!’冰无鑫端起茶杯,细品香茶之时,也不忘奚落这个当朝王爷。当然了,也是自己的至交--端木铭轩。‘行了,就当我没说,咱们换个比法好了。’冰无鑫陡然起身,英俊不凡的脸上透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这叫欲擒故纵,不怕你不答应。谁叫你的皇上哥哥把我喜欢的人嫁到番邦和亲去了。‘我赌,没什么嘛,娶个乞丐而已。’端木铭轩嘴上说的轻巧,心里可不是这样想的,好你个冰无鑫,在这给我下个套,紫儿又不是我被我远嫁他乡的,跟我较什么劲儿啊。第2话 完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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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精灵女孩第三十六章(完美的结局)“飞,你真的好傻啊!”风对我说。“只要能见到你,再傻也值得。”我说。“飞,你知道吗?以前我不和爸爸合作,而导致哥哥.......我真的很无能。你能原谅我吗?”“过去的事都过去了,就不要再提了。风,你能带我去一个地方吗?”“什么地方?”“冷走的地方。”我和风来到这片洁白的雪地里,这里似乎还残留着冷的气息。是他用自己的生命清除了我体内的魔性,我真的不知道该恨他,还是感谢他。“飞,这里有一封信和一个盒子。是给你的。”风对我说。我说:“可以念给我听吗?”风照着念:“飞,你知道吗?本来是父亲派我以风的身份杀了你,但是后来我却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你。我知道,我杀了你的朋友,你非常恨我。我只有以死谢罪。我其实早就知道你会失明,所以我向怪异提出的愿望就是让你的眼睛复明。盒子里装的就是泪晶,怪异以前没帮助你,是想让你能用真情打动上天救出风,有算是对你的一个考验吧!祝你们永远幸福快乐!冷。”泪水又无声无息地流了下来,我好感动。冷,我会永远记住你的。风打开盒子,用法力将泪晶融入我的眼睛。我闭上眼睛,然后慢慢地睁开眼睛。眼前一片模模糊糊的,渐渐地,变得清晰起来。我用手轻轻地触摸风的脸。是真的!我真的可以看见了!“风,我真的可以看见了!。”我高兴地对风说。“是啊!飞。”风说完把我紧紧地拥入怀抱,此时的我真的好幸福,好幸福。美丽的传说:从此,每到下雪的时候,怡飞和翼风带着他们的小精灵。穿梭在漫天的风雪中,寻找那最美最纯洁的雪花。如果有一天,你找到最美最纯洁的雪花,千万别忘了,送给美丽的混血精灵女孩。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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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这正所谓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因此,我就拿了 一本《混血豺王》的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是讲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豹一生的故事。它出生在豺群里,但是因为它是狗和豺的混血而且长得又 高大强壮,因此受到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成了豺群里最可怜的“苦豺”。可是夏索尔还是不停的谋害它,但它却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有一天,它不慎中了夏索尔 的圈套,被逐出了豺群。它饿得没办法的时候,无奈地做了一个酒鬼的狗,被迫去偷鸡。终于,他在偷鸡的时候,被村民们当场抓住。当白眉儿快被处死的时候,村 长出手救了它,并把它当猎狗使用。白眉儿知道这是个求之不易的机会,便尽力表现,终于成了村长的爱犬。可是由于老黑狗的报复,迫使它回到豺群,又做起了 “苦豺”。直到有一天它为豺群立下大功荣升为“王”。但由于前任豺王的怀恨在心,暴露了豺群的行踪,使猎户们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 在豺群面前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最后又被逐出豺群,最终死在猎人的枪下。故事中的主人公白眉儿,虽然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遭遇 的很多的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中,它从不被困难打倒,不言失败,不管它是挨饿还是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从不放弃,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而且它 很善良,对帮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能知恩图报。我们应该学习主人公的这种好的精神和品质,这样社会才能更加的美好!5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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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公主复仇记之没有署名的信“克莉斯汀!克莱恩!你们知道滥用魔药的后果吗?难道你想让整个巫师届的时间都变慢吗?”“教授,我知道我们错了……”克莉斯汀的话音未落就被麦格斯教授打断了。“够了,不用向我解释。你们两个,当然还有艾玛和卡罗琳去我的办公室关禁闭!”麦格斯教授愤愤地走开了,高根的羊皮靴在地面上发出一种跟麦格斯教授性格一样的声音:威严。克莉斯汀无奈地耸耸肩,克莱恩看上去无精打采极了。“亲爱的,不要这样。”克莉斯汀试图让克莱恩振作起来。“午饭时间差不多到了,我们走吧。”克莱恩嘟囔道。这是艾玛和卡罗琳从地下室里跑了出来,但克莉斯汀现在什么话也不想说。于是4个人在沉默中漫步到了礼堂吃饭。丰盛的菜肴总能让人身心愉悦,果然,克莱恩开始变得活泼了,她和克莉斯汀在用茶壶赛跑,卡罗琳则把自己没做完的作业扑上了桌子。可她很快就后悔这样做了,因为艾玛一不小心把一滴巨大的草莓酱地在了卡罗琳的羊皮纸上。“噢!艾玛!看看,你把我的羊皮纸弄成什么样了!”卡罗琳挥舞着羽毛笔大声地叫着。“不要这样,亲爱的。羊皮纸多的是,但是你把墨水洒在了我的橙汁里。”克莉斯汀把茶壶放回原处,扭头说。“好了,大家看,信来了!”艾玛和卡罗琳手忙脚乱的收拾着东西,克莱恩充满希望的向上看。终于,一封信平稳的落在勒克莉斯汀的面前。“看来他们的技术增加了!以前的信总是会到出乱砸的!”卡罗琳一边说一边后悔自己白忙了一场。“是谁会寄信过来呢?我敢断定不是我妈妈。”克莉斯汀若有所思地说。“是啊,会是谁呢?”克莱恩望着克莉斯汀问......5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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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树砍树篇一:砍树五一,我去爷爷奶奶家。爸爸把树枝砍了下来,我也想砍树。爸爸给了我一把斧头,教我砍树。树枝粗的时候,斜着砍;树枝细的时候,直着砍。我砍的非常好,手都疼了。篇二:熊爸爸砍树一天,熊爸爸要砍树。小熊说:"爸爸,不要砍树,要给小鸟和小松树建一个温暖的家。"爸爸说:"可我们非常需要木头呀!"小熊说:"爸爸,还是别砍了,如果小松鼠和小鸟都没有家了,它们就走了,咱们的生活就没意思了。"爸爸说:"好吧,我不砍了。"篇三:熊爸爸砍树在一个森林王国里,熊爸爸准备把门前的大树砍倒。小熊知道后,连忙跑了出去,拉着爸爸不要砍。爸爸问:"为什么呢?"小熊说:"这样会破坏森林的,而且我的好朋友松鼠的家也在那里啊!"爸爸听后,决定要来养这棵树,小松鼠和小熊别提有多高兴了!篇四:砍树一天,熊爸爸出门去砍树。小熊抱住爸爸说:"爸爸,你不要砍树了,砍树会引起沙尘暴、海啸、泥石流的。"熊爸爸说:"那我们怎么办呢?我们需要树木呀!""你要想砍树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砍一棵种两棵,这样才可以不让树木减少。""好的,我知道了孩子,我一定会做到的。"篇五:爸爸,别砍树有一天,熊爸爸觉得家门前得那棵大树太碍事了。于是,熊爸爸就准备把那棵树砍掉。熊爸爸正准备砍树时候,小熊跑了过来说:"爸爸,我们别把那棵树砍掉好吗?我喜欢那棵大树,它带给我许多快乐!"于是,熊爸爸就同意了。从此以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那棵大树旁边地小屋里。55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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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柴第万号维有一个非常勤奋的青年,很想在各个方面都比别人强。可是,经过多年的努力,仍没有长进。他很苦恼,就向智者请教。第万号维智者叫来三个弟子,嘱咐说:“你们带这个施主到五里山,各自打一些柴回来。”第万号维青年和三个弟子沿着门前湍急的大河,直奔五里山。第万号维等到他们返回的时候,智者正在原地迎接他们——青年满头大汗地扛着两捆柴,蹒跚而来;两个弟子一前一后,前面的弟子用扁担左右各担着4捆柴,后面的弟子轻松地跟着。正在这时,河面上飞来一个木筏,载着小弟子和很多柴,停在大家面前,大家一致竟然有8捆。第万号维青年和两个先到的弟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沉默不语。智者见状,问:“怎么啦?你们对自己的表现不满意?”第万号维“大师,让我们再砍一次柴吧。”青年请求道,“我一开始就砍了6捆,扛到半路就扛不动了,扔了两捆;又走了一会儿,还是感觉太沉,就又扔了两捆;最后,就剩下了两捆。可是,大师,我确实尽力了。”第万号维“我们和他恰恰相反,”走在前面的弟子说,“刚开始,我们各砍两捆,各担各的觉得很吃力,于是,就把柴和在一块,两个轮流担,就轻松了许多。最后又把这位施主丢弃的柴也挑了回来……”第万号维“我的个子矮,力气小。不走水路的话,别说两捆柴,就是一捆柴我也担不回来。”小弟子抢着说。第万号维智者拍拍青年的肩膀,“一个人要走自己的路,本身没有错,但关键在于怎么走。”第万号维第万号维第万号维第万号维550字 二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