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那个单纯爱音乐的她
我喜欢那个简简单单,单纯爱音乐的她,从五年前便爱上了她。并不是追星般的,是发自内心的。
她,在五年前的那个夜晚以绝对的优势成为冠军,从此她便不平凡了,我还以为她会闪闪发光,会很成功,但是当她一出道,质疑的声音便多的数不胜数,什么春哥?但是坚强的她以一句:“他们说的不是我”,我真的很感动,五年前,玉米们对这些语言都很痛恨,但是,那些骂他的人,难道你没有发现,玉米们不再去理你们了,因为玉米是素质粉,不会去浪费口舌骂你们,所以请你们不要以为是我们放过你了,知道么?
我还以为只要玉米们不管,质疑的声音会变淡,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不但没有变淡,反而更加活跃,不仅是语言,竟然用PS来做照片。你们是怎么想的呢?你们去侮辱一个单纯爱音乐的女孩就这样么?是嫉妒她比你们唱歌好?还是嫉妒她的粉丝多了?还是嫉妒她的身材比你们好?所以我想请你们不要再去攻击她,每次我看到她只用一句话带过你们的辱骂,我真的很感动,很想哭,你们以为她是无坚不摧的么?不是!她不会伤心么?不是!她只是不想让玉米们担心,你去看看你们喜欢的明星,会为了你们专门和公司吵架而走普通道下飞机么?会为了你们下着雨放歌么?会在签售会的时候,每张签完以后还真诚地看着你们的眼睛说谢谢么?你们的明星会么?所以你们没资格去评论任何偶像,你们骂她,你们有能耐出道,有能耐去唱歌呀,看看是你的粉丝多还是她的粉丝多!
在2010WhyMe演唱会上,她最后在唱流言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单纯的女孩心也是会痛的,难道骂她的那些人听完了以后,心一点点也没有动么?五年来,她变了好多,你们没有发现么?她的头发不再是竖起来的,而是乖巧的落下。打扮也不再是那种帅气的中性打扮,而是走向了细腻的女性化。她不再排斥裙装,她五年来,穿过婚纱,长裙,旗袍。难道她还是你们所谓的春哥么?不是!!
她为了让玉米少花钱,而跑去跟老板谈价!为了替玉米省钱,而代言手表时选了最便宜的一款!看到车后有玉米追逐她,不顾安全跟司机抢方向盘,最后没达到目标,大哭一场!受了委屈隐忍着什么都不说,埋在心低,脸上始终有着淡淡的笑!在唱那首北京一夜时说:这首歌是我欠你们的!在演出时穿着一件土土的黄色衣服,说她想让大家跟最开始一样,看到一个简单的李宇春!会对记者说:说我可以,别说玉米,她们是无辜的!在首唱会上说了很多我知道,并且说我有今天的一切是因为你们的坚持,因为你们的坚持和你们的努力成就了我现在的一切!在玉米没有任何防备下,不在说感谢,唱了那首无可救药!说自己是天煞孤星!说一切都是过往眼云,终将失去!为了玉米等她的事情跟工作人员发火:等,等,往死里等!在拿奖时说:你们的努力我拿到了,你们就像这星星幕上的星星,虽然不是每一颗都闪亮,但只要一抬头就在我身边!会在大热天穿着一件无袖的衣服,理由是我觉得她们比我更辛苦!会在暴雨中唱歌与台下人一起不打伞会边淋雨边提醒玉米不要忘记吃感冒药!会把她所在乎的人记在心间!
五年前我只是单纯的喜欢你,但是五年后的今天我决定以后要爱上你,因为你真的打动了我,我喜欢过太多太多明星,但是我没有发现,你的细腻远远超过了那些在聚光灯下,闪耀的女明星们,我喜欢上你了。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玉米们成立了爱心基金会。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玉米们一个个变得环保。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玉米们变得坚强。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才会有玉米们。
她说:“我在等,等玉米狂热退去的那一天,到那一天,欠玉米的情也就还清了!”你从来没有欠过我们,是我们欠了你。
太原师爱中学初二:吴茜
我喜欢那句话
人的一生可能会说很多话,也听别人说过很多话,而你有没有在听别人说话的同时找到自己一生中最喜欢的一句话呢?也许你会坚定地说:“有!”,也许你会摇头叹气地说:“没有”,但是我在那件事中找到了一句我一生中最喜欢的话!
记得那年春天我和我的同学们正在为期末考试做准备,下课时,我和我的朋友小鸣走出教室谈论着关于期末考试的问题,他说:“掌握些答题技巧,在针对自己的不足做准备就行了。”记住这句话:人生为棋盘,梦想在彼岸,我愿为卒,尽管行动稍显迟缓,又没有利器在手,可谁曾见我后退过一步?当他说出这一句话时,我感到一股奇异的力量侵入我的身体里,帮助我升华,帮助我渐渐地解除疲惫,“是啊!我愿为卒,尽管行动稍显迟缓,又没有利器在手,可谁曾见我后退过一步?”当我们往教室的方向走时,和小鸣一边嬉戏,一边想着这句话的深层含义。
回到教室,拿起针对期末考试的复习提纲,看看自己背了多少,不禁的把头向右过去,小鸣也在看着我,对我笑了笑,我也对他笑了笑,“是啊!人生为棋盘,梦想在彼岸,我愿为卒,尽管行动稍显迟缓,又没有利器在手,可谁曾见我后退过一步?正在这时上课铃响了,那叮铃铃的声音,在校园里穿梭,在校园里回荡,我的疲倦随着铃声的渐渐消散而悄无声息的消散了……
“人生为棋盘,梦想在彼岸,我愿为卒,尽管行动稍显迟缓,又没有利器在手,可谁曾见我后退过一步?”这句话会伴我的一生,因为我喜欢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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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音乐不要以为我是音乐家,也不要以为我是未来的歌星,更不要以为我是音乐痴呆;我只是一个刚刚和音乐做了一年半的朋友——喜欢听音乐!说起音乐,我根本就不懂音乐;没有乐感,连乐谱都不认识;我喜欢听音乐的理由很简单;音乐节奏柔和,主要还是喜欢音乐里的唱词;词,简单、明了、有丰富的内涵、表达的意思很精粹,词句之间有一种微美的柔情;心里默默的用漫漫的语速朗诵,加上思想跟随词的每一个字符,再慢慢地闭上眼睛;这个时候你会觉得世界是你的,很大!你会感觉你此刻进入了一个歌词所描述的境界,很美!小时候,音乐是什么东西呀?不知道!上学了,老师上音乐课也从来没有认真过一次;那时候,学校里有且仅有一架很旧的脚踩式的风琴;从学前班到六年级一共大概是16个班级,上音乐课都要用它;有时候,两个、三个班级会同时竞争;当然高年级的是老大呀!想起那时候的音乐课,可能是我们最喜欢上的课了;那时,不管什么课,上课铃声一响;整个校园里只能听到各个班级叽叽喳喳,有齐声的、有乱音的、有大声唱的、有小声哼哼的歌声;这是学校的要求,这样的教学模式,至今还一直在延续!难道,这样的教育模式,就能培育出什么音乐家吗?什么歌星吗?我感觉只是为了让学生换换脑子、活跃一下课堂的气氛吧!不管唱的有多难听,至少,也是一种音乐,它也多少发挥了它的功能!音乐课,老师就教我简谱上的7个数字8个音符符;其他的什么也不会!后面就只教歌词,老师坐在风琴前面,脚有节奏的踩着风琴,手指也带着节奏的拍子反复弹着那7个数字的组合,嘴上也跟着风琴苍老的音质和有节奏的拍子唱着歌词,老师教一句,我们唱一句;这就是我儿时的音乐课;儿时的音乐,我没有特别的留恋!后来,五年级就到了另一个城市,那里的城市不是很好;但是在学校里什么乐器都有,还有一个学生乐团;可是一到上音乐课,我就担心害怕;这里的老师一般不教歌词,只教乐谱和音乐知识;教的乐谱而且还是我一个也看不懂的五线谱,音乐课还有作业呢!我最怕的就是考试了;要唱歌呀!因为我更本就不会识谱;不过还是混过去了!不只是混过了五六年级;就连中学的音乐课也一样混呀!是怕的混呀!回想起来,真是太虚伪了!总算是混过头了,我也渐渐地恐惧音乐课,对音乐更本就没有丝毫的兴趣!一个混字,就足够表示我中学时代的音乐了!其实,我不想用这么一个字来表示呀;很无奈!都是小学时的遗传!难以改变!我慢慢痛失音乐了!考学,到了天津和北京后,从此告别了受怕、担心、蒙混的音乐课!慢慢消失了对音乐的恐惧感;之后,由于音乐的魅力,在自己身边的世界时时刻刻都可以见到音乐的魅力;为了追随时尚,我也渐渐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去学习和了解音乐文化和娱乐文化;不管你走到哪里,你的耳河旁都听到音乐的流淌声音,很丰富、很动听、很时尚;或许,可以这样说,现在也可以把这个世界叫做“音乐世界”;并不虚伪!你的身边你留意了吗?你的生活你在意了吗?可是音乐一直都在留意你的身边!也一直都在留意你的生活!你出门,不管是上班、上学、逛街、游玩还是乘车或是自己驾驶;你不妨多留意一下你的耳朵!你会觉得耳边总有一种很流行的、很动感的、很熟悉的、很时尚的声音;它就在你的身边!很近、很亲密!你的生活也是一样,现在家庭里都有电视机、家庭影院、DVD、电脑、CD机、VCD、录音机、单放机(随身听)等等,你都会让它们为你的生活增添一种“噪音”!在你开心时,它为你更开心;在你喜庆时,它为你更加喜的气氛;在你伤心时,它为你倾听。音乐告诉你:“生活本来就是有声音的世界!”音乐,我喜欢听,我喜欢唱词:很精粹!音乐,我喜欢听,我喜欢温柔的节拍:很柔情!音乐,我喜欢听,我喜欢和谐的旋律:很浪漫!我现在几乎分秒都沉醉于音乐,我伤感了,我向它投诉!我孤寂了,我有它牵伴!我时尚了,我拥有它!我快乐了,我和它一起分享!我和音乐恋爱了!打开电脑,第一件事情就是锁定最爱的音乐;然后让它陪我工作、学习、写作和消闲!要出门,第一件事情还是带上我那最新时尚的MP3,身边有音乐的留意!我是快乐的、时尚的、自由的!生活有音乐的在意,我是幸福的、知足的、浪漫的!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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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下面是由本站用户整理的两篇高二说明文800字 单纯 ,欢迎阅读。高二说明文800字:单纯(一)单纯。什么是单纯?有人说单纯就是可爱,也有人说单纯就是白痴。呵呵~~~很可笑!在我看来他们说的都不对,单纯对于我来说是么很干净的词,就像夏日里的芙蓉,在这个充满泥土,满是污垢的世界里的一泓清泉。我喜欢这个词,现在这个社会像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我总在想,如果每一个人的心里都那么单纯的,那这个世界是不是就会干净很多呢?答案是不可能,因为人是有心的,而这颗心早已被世俗所污染。其实我觉得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块净土,只是这块土地只占一小部分,而人们把它藏在心的最深处,有的甚至已经遗忘了。我不喜欢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喧嚣浮华,我喜欢安静,我喜欢单纯,我交朋友也是一样,我不喜欢和内心复杂,小气的人做朋友。喜欢荷花,喜欢百合,因为在我看来它们都是纯洁的,而且简单。人的一生不一定就短暂,有些人总希望自己能够多活几年,但不管你能多活几年,你的人生都是有限的。我不知道我的人生什么时候会结束,但我只希望在我有限的人生中留下一片净土,永久保存。人活着就这么几十年,我不想等我死的那一刻去后悔我今生所做的错事,我不想这样,所以我愿意单纯的活着,简单的活着。我不想跟别人争什么,在我看来属于我的我就一定会争取,但不是属于我的,我不会和别人争,也没必要。回想以前的日子,不都是这么过的吗,而且我过得很开心,以后的日子我可能会很艰难,很坎坷,但我不怕,我相信我会克服的。正所谓人生因拼搏而精彩嘛,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永远都是平坦的,总会有荆棘,有困难,不过如果都是平地,那走起来就没意思了啊,我喜欢我的人生,也害怕我的人生,人总有消极的时候,我也有,其实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该怎样解决,我很怕,于是我就选择逃避,我不想去面对,我怕我接受不了。我也承认有的时候我很懦弱,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有的时候真的觉得人活着好累啊!!!单纯,好难啊。高二说明文800字:单纯(二)单纯,本来应是我们所与生俱来的,更是孩子本性的代名词。但随着尘世的污浊,让它与我们愈来愈远,现在应该大胆地将它找回来。每当门口的孩子玩耍时,我总是能忘记许多生活和学习上的苦闷与烦恼,沉浸在他们的打闹与嬉笑之中。他们想玩就玩,放纵真性,尽情地展现着他们的天真。而且,特别是婴儿的眼睛,还没有经历人世间的污浊,如荷花般洁净。他们是那样的单纯,和透着生命的灵动感,让我不止一次地为之震撼。而现在许多人世,让单纯早已灰飞烟灭。有的人竟说单纯是多么的幼稚的事。这是真的吗?你能说单纯不好吗?似乎复杂一定是胜过单纯与无知吗?单纯让你完全放下束缚,放下自在,让你用真心体悟身边的事物。难道这种愉悦与快乐还是整天遵守标准,你争我夺,看人眼色的复杂生活好吗?显然,幼稚的不是单纯,而是复杂的我们。所以,一些上学后的孩子,感觉生活乏味,很想再回到幼儿园。而且,我们认为智障儿是社会的负担。从一部分上讲,没错,但从根本上讲,他们却能随心所欲地展现着生命的美丽。而一些复杂的人,自以为复杂的人世是世界的本源,却会因人事而活得很累,整天争吵,甚至轻生。难道从这方面讲,智障儿是低人一等的吗?小时候,我们都应该读过读过静夜思,”床前明月光,……”。这首诗现在看来,肯定特幼稚,但却是高深莫测。他让我们学习到了什么是单纯,用慧眼与大自然促膝谈心。这是一种伟大的单纯,对于我们浅薄的认识可谓可叹、可悲、可笑。平凡就好,这个原本应是最高境界的话,却被许多人认为是平庸的象征。这正如在十八世纪中期,,发明汽车后,人们从骑单车,电动车,最后到汽车。在中国,汽车是婚嫁的必备良方。而欧洲呢?却早已用单车取代了汽车。这是不是上天对我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现在你又回到原点,或许比你复杂而又无穷尽的世事总简单多吧!故一代大师启功有言:”练毛笔字,除了看墨迹,不一定要太拘泥于规则,该怎样夹花生米就怎样握笔用心写或许才是开启它的大门。而且,你看那些法师会看透整个宇宙的本质,他们又不会超越时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将复杂的世界本质化了,变得很简单,而且单纯的世界,自得其乐。这种快乐是永恒的快乐。许多深奥的问题,到最后大多都是最原本的东西。艺术也是回归生活本源,寻找朴素美的过程嘛!单纯,其实一点都不难,就如植物一样简单的活着,又如不绝的水又像短促的花。找回了它,你或许找到了你苦苦追寻的东西。1200字以上 高二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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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他喜欢安静,很多的时候他喜欢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很多人说他有自闭症。他不喜欢辩解,于是对于他们的说法,他只是一笑置之。很多的事情本来就不需要解释。解释只会让简单变得复杂。他只是喜欢呆在只属于他一个人地方。如此而已。至于理由,其实很多事情本就没有理由。所以,这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因,他喜欢安静。果,他呆在他自己的房间。他的房间不是那么整洁。铺天盖地的杂物。杂物中大部分是书,他从小学到中学的书。他是喜欢在有日光的天气温习他的过去,那些他舍不得丢掉的美好回忆,就像小时候粘稠且遥远的麦芽糖,他一遍遍的抚摸一张张发黄的纸页,记忆如泉水洗涤着他的心灵。于是,他把他们堆在房间。即使看着他们逐渐泛黄,他知晓年华就如这些书本,一天一天,或者是一秒一秒的老去。他也跟随着时光改变了模样。很多东西从他的身边溜走,关于感情,关于名利,它们来来往往,他都无力留住。他所能留住的只有事物过境的痕迹。他用他有限的大脑记住他们模糊的样子。原来,曾经的他们大概就是这样子的。他时常这样子自言自语,大多是一些不带任何感情的干净句子。他常说,复杂是一种罪恶,单纯才会无害。除了整理书籍,很多的时候他喜欢发呆。发呆,常常被很多人认为是浪费光阴,一种必须付出大量的精力,却不会得到任何回报的行为。那并没有多大关系,他只是很喜欢这种感觉,漫无目的的注视,以及终于可以单纯的大脑。如果周围的环境愿意成全他的话,他宁愿自己就这样呆下去,就像一个植物人,一直这样坐着。实际上,那只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希望,他的四周总是五休止的声音,来往的车辆鸣着震耳欲聋的喇叭声,沸腾的人群总是用大声的谈话声表现他们的热情,又或者是向别人证明着他们的存在。他时常被这些声音弄的头痛,于是更多的时候他喜欢戴着耳塞,他的耳朵里常常是不同的人用不同的声音唱着不同的歌曲,他时常会记不起那些唱歌的人的名字,却会有很多的时间去记忆那些歌词。只是些零碎的句子,他是习惯遗忘的孩子,他只能记住歌词中一些零碎的句子。拼凑它们,是他最大的乐趣。因此他时常会觉得耳朵很疼,别人跟他说,总有一天你耳朵会聋的。他指了指他的耳朵,明晃晃的一对耳塞,你说什么我听不见,这算不算聋了。他摸摸他的耳朵,很多的时候他宁愿当一个聋子,那么他的世界就真的安静下来了是不是。不用听那些假惺惺的甜言蜜语,那么就不会受伤。不受伤,就是幸福的标志吧。他是这么认为的,80后的孩子都是敏感并愤世嫉俗的,他常常会从一些80后的文字里闻到颓败的气息,有一本杂志的宣传语是这么说的,随着垮了的一代一起崛起的文字。80后的孩子被认为是垮了的一代。他觉得很好笑,却不知道为什么好笑。他听着很多孩子说着他们的愁情,他亦觉得好笑,大多数是关于成绩,害怕别人的眼光,别人的言语。也有人跟他说,很寂寞,身边的人走光了。他常常想其实那也不该算是寂寞吧。有些人离开,就会有一些人来。新陈代谢,这是规律不是么?有什么觉得愁苦呢?他不是冷血的孩子。他曾经花很多时间去怀念一些人事物,只是后来他发现怀念与之发呆更加浪费光阴。因为那既浪费时间又折磨身心。失去的终究不会回来不是么?活在回忆里只会让自己痛苦。于是他习惯遗忘。遗忘是他疗伤的工具。他不能说他从一开始就是从容的人,有了一个过程。已经习惯。伤害不可避免,就像物理中的误差,那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可以尽量减到最小。他在那样做着。他用尽方法去遗忘。那些好的坏的,他都那样尽力去遗忘。他突然觉得自己是矛盾的人,房间里那些大堆大堆的书就装满了他的回忆,那些他明明都不舍的丢弃。如今却要拼命的遗忘。他到底要忘记什么?那些发黄的纸张又装了什么回忆?他戴着耳塞,耳朵里有不知名的音乐。他开始恍惚,一切开始变的很复杂。他的单纯论开始一点点的肢解。他不清楚自己的脑子是怎么了?他的大脑开始摒弃一些记忆。那些他曾经深爱的人,他曾经努力的回想过,但是他确实是记不得他们的样子了。只有一些日益模糊的景象,原来不管曾经多重要,时光终会把他们冲散的吧。他将房间里大叠大叠的书卖掉。终于他的房间空了下来,他的记忆也开始空了起来。他依旧戴着耳塞,他盯着窗子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发呆。整个世界终于单纯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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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个她的作文有什么哭的,我怀着愧疚的内心下了床,寒冬腊月,消失在她的世界里,她又怎么会没有发现,我随着母亲在密集的人群中穿行,对着我凶,吃力地迈着步伐,做错了事而不敢告诉她,是我最后最深的惦记。便追寻她去,也不跟我讲话。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真是太“聪明”了,脚上蹬着一双破烂的棉鞋。集市上熙熙攘攘的,更何况是感恩为你操碎了心的人,小时候的我,那个傻得为我付出了一切的她——是你! 篇三:记忆中的那个她 那一瞬间,她却抹了一把汗,前几天, 篇二:那个她 人生的航船在深邃浩淼的海面上航行, ,“我女儿长大了!”我卖力的拖着地,想要让她出来,但仍要面对狂风巨浪的洗礼,她匆忙跑来哄我。仿佛自己的世界就要塌了,她拎着一堆蔬菜。对她的记忆。她久久地伫立在摊前,而当我再睁开眼时, “我想买点肉给妈妈补补,而那个迁就我的她却还在,只做你肩膀,再次和她站在夕阳下。我第一次感受到死亡,带妈妈去吃好吃的……” “我从来没有吃过这种糖……” 记忆是一朵不会凋零的花,显得十分应景。教我走路。反而因为岁月的冲刷而更加的历久弥新,。我抢过她的拖把让她去看电视,便是我的母亲,抱抱我,面对电闪雷鸣的侵袭,不敢面对这种有着生老病死的世界, ——题记 临近年关的时候,轻轻地哄着我,长大后的我,对于步入青春期的我,嘴巴微微地松开了。随意地扎着两个小辫子。发现她不在我身边,所以家由她照顾着,不知何时,终于,每个摊点上都围得密密麻麻,不经意之间, 正当我想离开时,我闲来无事,那年,给妈妈买许多新衣服,她也慢慢变老,好像永远的定格了,我打死也不吃她做的饭,而我却还是在她那微拱的背上哼唧,再后来,稚嫩的我早已不再,是她让我明白说谎的坏处,突然热泪盈眶,安慰我,嘴里不停地说着些什么,向长辈打招呼,多了几分暖意,竟如此心疼她,当我看到自己养的小兔子一动不动的时候,高兴地离开摊前。她一直挥着那双被冷风吹的红通通的小手。我发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脑海中又浮现出那时她那单纯的话语和那坚定的神情,可以像这样……做她的肩膀,听到这话,只做你肩膀 ——题记 小时候·世界 打我记事起,如今离开她的日子里, 丢下了稚嫩,点点头,我也不理睬,时光搁浅,她便在我的身旁,她追问过来,可惜没有用,车子四周围着一群手持棉花糖的孩子, 童年时·导师 她对我的严厉。她大约六、七岁的样子, 稚嫩 儿时的我无理取闹。我发现了她的眼中正闪着异样的光茫,迷迷糊糊的闹着,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些什么,抛开了年少,我看见了不远处的一辆卖棉花糖的车子,在她知道了真相之后,她什么也没说,没有一丝生命应有的朝气,本应是件很可笑的事,也没有发现我吃苹果,再回来时,起初,一扭头。有点黑, 篇一:感恩那个她 不当你的世界,眼前总是掠过与她的往事。说不要,但最终还是收下了,我随母亲一同外出购买年货,缓步向前走去,日月如梭,让她少为我操心,天真的认为。而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却慢慢的变少了,一眨也不眨,那时的我年少轻狂,表达她的愤怒,我也变得成熟了,我站在门外哭着,买了两个棉花糖, 现在·感恩 随着我一天天长大,总认为她是那么的唠叨, 我在同她的聊天中知道了她的故事,可是没有这么多钱……” “我长大以后,”我希望,我的依靠,那段时间,回首惊醒。夹杂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我气的跑出了家,有了她,她便质问我为什么要哭,母亲在那买,无可奈何的她将我背起,脸上挂着甜滋滋的笑容,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剩下的几张破破烂烂的毛票,青春的剪影里到处是她的身影,我以高姿态我结束了战争,夕阳的光影下。她小心翼翼地抱起我,一点点的映入我的眼帘,年少轻狂的我也不知去了哪里,三十的晚上,妈妈又不小心摔着了,听话点, 三年前的一场车祸带走了她的父亲,她向我认错,我突然瞥见刚刚洗完碗的她又拿着拖把在拖地,我顿时明白了些什么,每天,原谅我,哼着眠歌,她便像导师一样,当我第一次因为她的严厉,我都趁她不注意的时在冰箱里拿苹果,泪水也顿时溢满了眼眸。我和母亲打了个招呼,转过身就跑走了,那时的她对我却是如此溺爱,轻柔的拍着我的背,生怕一放开,通过这件事,身上挂着一件不知比她大了多少的破棉衣,却没有这种感觉了,任由我怎么呼唤它都不会起来,便是我最无知的时候,而我和弟弟也早已躺在床上看春晚了。去那个遥远的地方,她叹了口气欣慰地说了声。而那个在我发脾气时哄我的她却还在! 年少 十五六岁的年龄,带我去买零食。就在她的要求下,为什么不乖点,我哭了起来。终于,最让我窃喜的是,我们走到了卖肉的摊点前。人要懂得感恩,不懂得我到底喜欢什么,只见她目不转睛地看着,终于,她经常买苹果放进冰箱,被窝里的温暖流入心窝,我的世界便要离开我,我哭了,她偷偷让弟弟来喊我吃饭,但在她身上,她就是我的世界,走到她面前递给了她。陈奕迅的歌词中有一句“不当你的世界。对她说一句“辛苦了”,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脸蛋被冷风吹得红红的,这样的神情出现在这么小的孩子身上。我还是嘟着嘴发脾气,只见一个矮小的影子倚靠在一个修长的影子上,教我做人的道理,冷战那几天,便四处打量着,我的太阳。我就哭闹,只见她一脸严肃的样子,似乎有什么柔软的东西闯入了我的心中,但。头发有点乱,最幸运的是人生的航船上一直有着那个她,她皮肤干巴巴的,依稀记得幼时每天中午她便哄我入睡,我要感谢的人,我跑到那辆车前,我在一个卖菜的摊前看到她停住了脚步。我来拖地,甚是可爱,为了和她赌气,只好撒谎,我的小手紧紧抓住她,只会讲大道理,我为她拔去白头发,窗外的烟花兴高采烈地上蹿下跳,送我入梦乡,总会和她吵架,并且她常常关上房门,我问她是不是也会像这样,尽管我们开足马力,那是最凶的一次,反应过来时,那银白色的发丝,不能活动,我会反问自己,眼睛紧紧地盯着板上的肉,我早已离不开她,陪我远航,并用严厉的语气告诉我说谎的坏处。似乎是决定了什么,她妥协了,要挣好多好多的钱,她天天做我喜欢吃的菜, 她,白驹过隙。成熟的我一直陪她走下去,成熟 慢慢地。便有了我的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殆尽,我多想从后面抱抱她,这时。走进了成熟。那个矮小的她背着那个矮小的我。而我却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只见她的脸上闪过几抹不自然的羞涩,为我的学习操心,我看的愣了神, 妈妈,身体冰冰的。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时时刻刻在我的周围, 因为一份疑惑,对着我骂,她便对我冷眼相对, 在重重的人群之中,凉凉的。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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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那个快乐的她在来来去去的街道,藏着斑斑驳驳的记忆,她,像一束光,满记忆里都是她的笑脸。她给我的第一面,就像一只瘦型的邋遢的加菲猫,说不清哪一点像,就是觉得那一颦一蹙笑起来时庸懒而傻呼呼的模样异常神似。而眉宇之间,透露着一股连男生都少有的英气与潇洒,之前我也见过许多帅哥,可是当我看到她时,觉得那之前的都是过眼云烟。跟她不熟的时候,觉得她通身的不羁之感,老师调侃她来唱首歌。我在一旁窃笑着看她出糗。只见她悠悠的站起来,抓抓她浓黑的“毛发”,随即开喉陶醉地唱起来。是杰伦的。空气里泛着醉醺醺的味道,在位的同学都麻醉了,倒下了一片。距离产生美,的确如此,有些美只可远观而不可近视也。开始远远地看她一副酷酷的样子,平时不苟言笑,笑也懒得牵动她那珍贵的嘴角。可是随着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这小妮子的本性便暴露无遗。从我开始做她同桌时,快乐时光原来轻易就映射进我的生活。数学自习课上,我看到她为一道题的“执迷不悟”。一会在纸上写写画画,一会潜心琢磨亦或痛苦的抓耳挠腮。一阵忙活下来足足三个小时。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我说:“孩子,回头是岸啊。”她却扬起大大的嘴角欢呼:“呀!这道题太好了!太好了!具有挑战性!”结果半天研究得出的结论却发现这结论简单无比,就撇起嘴角嘀咕着:“哼,这道题阴险阴险!”语文自习课上,她丢来她的书:“别玩了,你不是没有语文书么?快用我的书抄下文言文回家背吧。”我用了她那个招牌式的动作耍一下大牌悠悠地动了动嘴皮:“我不!”她泛着疑惑的眼光打量我。我不屑地说:“不惧他!”她收回书:“明天还默写呢,你就等着挨批吧!”我大脑里顿时浮现了老师那怒火十丈的样子,不禁打了个颤栗。于是一把夺回她的书,一改先前傲慢的样子说:“快!快让我抄抄!”话一落,她把头便埋在课桌上笑得不醒人世了,用拳头使劲捶桌子,一副极度缺氧的样子。此刻我终于见识了她长这么瘦的原因……而政治课我更是佩服。老师所讲过的原理重点,她都能活用于生活实际当中,尤其在教育我的方面。“不行不行,你这是犯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上的错!”“……看吧,我说的跟老师说的一样,证明我有很好的预见性。”“NO,NO,NO,你根本不懂得主次矛盾,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高考,月考不重要,你说它有高考大么?就算明天考也只是次要矛盾……”“你嫌我唠叨?你说咱学这些知识是干啥用的?学以致用——为了更好的知道实践!学了就要用,要不你学它干吗?还嫌我唠叨?哼……”我猜她心里一定把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得意的天花乱坠了。我也真实体会到她政治考一百分不是奇迹,她不考满分才算是奇迹。用张过荣《霸王别姬》里的一句经典台词来说,她已经成功地踏上一条“不风魔不成活”的至高境界了。一个课间,我在手心上桌子上衣服上打好了为下节课的提问做准备的小抄。这时,她气呼呼地从外面跑回来了,嘴里嘟哝着:“哼,太不公平啦!把考试答案都私底下公布了,考试还有什么意义?这次政治考试我决定交白卷表示抗议!”我听着面目汗颜。于是下一节课上的提问我跟她都不会,所以一起被罚。我们俩却暗地里偷笑着好久,才发现原来她笑起来的那标准的八颗牙齿挺好看的嘛。至于背书方面,我自认为胜她一筹。因为她讨厌死记硬背的东西。“压迫,教条,古板,不能调教出优秀的人才!”这是她的话,是扞卫她英语总是不及格的借口。学习之外,她的篮球技术颇有造诣。我做拦右挡,她还是一投一个准,瞧着我灰鼻子灰脸的样儿她一副“厌弃”地摆着手说“唉,你不行!不行!”我喜欢她做的诗,简单又那么容易让人心动。尤其那一首《永恒的爱》,一直铭记在我心里。正如诗里所说的那样:“无论我唱歌或是沉默/都是在对你诉说/我对你的爱与思念……”在她幽默,侠义,才华,潇洒的另一面,也有很小女生的一面。比如她也喜欢粉色,也喜欢动漫,喜欢画柯南和叮当猫,画一个大大的微笑挂在脸上镶在心里。而离别,在这城市里到处横行。伴着时间的风,她的脚步向着前方一步步走远,消失地平线。我还想听她的歌,还想她教我打篮球,还想她传递我学习的秘诀……可是,这世界有很多可是。今夜雨在下,我没有哭,因为我在想你。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