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来不负三生情_2000字
斜倚在校园里的一棵梧桐树上,我慵懒的举起手中的字条——上面是用黑色钢笔写的娟秀的字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仙剑奇侠传三》里面紫萱和徐长卿的倾心誓言,曾经多次为对方付出一切的他们,最终却敌不过命运的宿命与对方分离,三生三世也还是无缘携手共度此生。当年的电视剧看的我心里一阵发酸,却也无可奈何,无力回天。
在外地旅游的时候,和家人一起参观几座古代的塔楼,却在塔林里迷失了路途方向。我的地理一向不好,根本不会什么识别方向的简单方法,只能随意的走过一座座塔,也会顺着心情进去看看。因为是旅游淡季,游客本就不多,且这个点大多数都去吃饭或购物了,这个本就冷清的景点更是人数寥寥无几,好像只有我一人在这塔林里。说到吃,我也饿了,记得背包的侧兜里有昨天买的小饼干,先吃一点垫垫吧。习惯性的向后一摸,我竟摸到了丝绸质感的衣服布料,根本不是原本皮革背包的触感,我心里一惊,赶忙走出白塔。
在阳光下,我看清了自己的衣着和四周截然不同的景象,我刚刚走进去的是一座白塔,而出来时却变成了历史书上的雁塔型建筑物。再看看自己的着装,如果说刚刚只是心里一惊,那么现在就犹如一盆凉水从头顶浇过:我竟然身着一身紫色的古风纱裙,不对,这根本就不是我;我的身高至多有一米六三,但现在照我看向地面的高度来说,至少要有一米七!这这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可能在短短几分钟内就长高十厘米?
“紫萱姑娘。”一个身着白衣手执利剑的男子向往微微颔首,然后离去。我慢慢的消化着他的话,他的装扮好像是蜀山的弟子,然后他像我行礼,说我是紫萱姑娘……等等,我是紫萱?我难道穿越成紫萱了?那这里难道是蜀山?惊异了三秒,我开始试着接受事实,就在这时,一个小弟子匆匆向我跑来:“紫萱姑娘,长卿师兄让您到山下碰面。”我反应了过来,向他道了谢,便急匆匆向山下赶去。
山下树影茏葱,一个一身素衣的俊秀男子站立在山下的一棵大树下;他双眼凝视着远处,若有所思。为了不被看出来,我耐着性子慢慢的走上前去。就在我离他只有三步之遥的时候,他突然转了头看向我,对我说:“紫萱,我带你去个地方。”然后他一把环住我的肩膀,带我御剑飞去。由于我有轻微的恐高症,一路上我根本都不敢睁开眼,生怕一个不留神就喊出来,被识破了身份。
没几分钟,我感觉耳边的风声渐渐减弱至没有,才慌忙睁开眼:一个碧绿的湖谭就在眼前;环顾四周,这里应该是个打通两侧的山谷,环境很优美,空气也很清新。刚欣赏没多长时间,耳畔就响起低沉的男音:“你应该还记得这里吧,这里是忘情湖。”我的心里仿佛被一震,忘情湖。犹记得当时电视剧里的事情:紫萱带徐长卿来到忘情湖边,两人最终都相约共饮忘情水,忘却那段缠绕了三生三世的感情,从此再无瓜葛,重归陌路。但实际上两人最后欺骗的只有对方,他们都没有饮下忘情水,都不舍得割舍了那些记忆,却都以为对方已经忘却。从此各自怀着心事独自一人生活下去,却都没有勇气再去和那个“已经忘记自己”的人见面,就这样分离错过。也是那段剧情,让我泪流满面为之扼腕。
我心里忽然明白了什么,赶忙向他问道:“那你是不是根本没有喝下忘情水,你是不是也知道我当时也没喝?”徐长卿轻轻一笑,也许在别人看来他当时的笑颜甚是俊美,但我却从中读出一分苦涩无奈,“既然你已猜到,我自然是无所隐瞒了。先前我并不知,但是现在,我已知道一切事情。今天,你我二人真正饮下这忘情水,不可再使诈。你乃大地之母女娲后人,我则是蜀山弟子,我们三世情缘本就是错误的存在,不可一错再错。”我定定的看着他那张隐藏的完好的脸,如果不是看过小说知道真相,我可能就信了这些话,但不巧我是穿越来的,并不是原本的紫萱,抗打击能力也是棒棒哒的。“那你后悔了吗?后悔这三世的一切了吗?”我反问道。他的面色微微一遍,仍旧用冰冷的语气说道:“修道之人不谈后悔,但我们也没有以后。”说完话他就快速的摘了两片叶子,从湖中舀了些水,递到我的手里。
如此场景,我只得无奈的接过忘情水,一饮而尽。动作豪迈的犹如梁山好汉饮酒一般仰面而尽,将刚刚饮下一口的徐长卿给吓了一跳。笑话,居然有人敢在语言上压制我,那我就在气场上压制他!看着他惊异的表情,我像哥俩好一样一把搂过他的肩膀:“你修什么道呀,神神叨叨的。我告诉你,在我们那儿,有跆拳道、元武道、柔道,任你挑选。对了,你也可以看看电视剧,看看《旋风少女》吧,那个里面的妹子各个都是打打杀杀,男神各个浇花弄草素描书法又是缝衣服又是剪头发的。简直是男主负责貌美如花,女主负责打打杀杀。但他们的初心是为了保护他们喜欢的人: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都不敢去说,那又有什么资格把她护在自己的臂膀下保护,又凭什么和她在一起?所以说呀,不要惹女人,要懂得说出自己的真心,景天没跟你说过吗?”说完这些,我装作淡然的离开,而心里早已是撕心裂肺般痛苦。这就是我的宿命:等待三世,换了一句没有以后。可是他不知我心中的痛楚,我亦不知他的难处:他身为蜀山大弟子责任之重。也许我们,真的该自此别过吧。脸颊滑落了两颗泪珠,我们真的结束了。从此,我的任务就是尽好女娲后人的责任;而他自己,也会完成自己的责任吧。
十年以后……
十年了,青儿也已经长大,我也该放下这副重担了。七日后,就是去天庭向玉帝说明,然后安心度过余生的时候了。时间过得很慢,足够我去忘记一些事情,一个人了。十年了,他恐怕也早已成仙,我一区区大地之母,还有什么资格去找他呢?果然,时间是治愈伤疤的良药,也许,我该早点觉悟到的。
我请辞的那天,正是一个大好晴天,在这样的日子里也让我的心情好了一点。到了天庭,守卫告诉我玉帝正在西王母处,说等一会再见我,让我到墨冰仙的的怡情雅台处先和墨冰仙饮茶等待一会。我对天庭的仙人并不是很熟悉,毕竟我是穿越来的,虽然生活了十年,可也是在凡间。如此,我便随守卫去了墨冰仙处。一个白色的身影端坐在石椅上,石桌上有两杯茶,我知道一杯是我的,便向前微微欠身,然后坐在了石椅上,端起了面前的这杯茶,静静的等待着玉帝的召见。
我面前的墨冰仙放下茶杯,我看着他的脸,满是震惊:他竟然有着和徐长卿一样的面孔!等等,墨冰仙,那不是《花千骨》里的吗?记得小说中,对墨冰仙的介绍是:墨冰仙出生时就体质特殊,喜钻研一些奇怪的术法,凡是直接接触即可吸收化解对方的法力,并可以窥视对方的内心。曾是蜀山弟子,爱上了一个凡间女子,却被师父设计借妖魔之手除去。墨冰仙从此发了狂,修炼邪术,大开杀戒,堕为邪仙,被众仙制服逐去蛮荒。曾是蜀山弟子,爱上凡人,这和徐长卿有异曲同工之处,命运也真是会开玩笑。没想到我还能再次见到他。
初二:袁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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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鳞_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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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的异国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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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重演,
谁会出手相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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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将会有几人能够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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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张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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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青春不负梦_2000字洛克的“白板说”认为人出生时就像一张白纸,而后的篇章,是绚烂或是灰暗,则取决于向它提供内容的经验!然而,漫漫人生数十载,若说经验的体会,想是没有那一段路程会比青春之路更具体验力了。不信,你听!青春的号角正在飘扬的团旗下吹奏着的歌“我们是五月的花海,用青春拥抱未来……旋律悠扬而婉转,它唤起的赛道上那少年起步狂奔的姿势,编织出的停靠在柳树下莘莘学子书声琅琅的和谐画面!你看!篮球场上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猛一跃,远跨三分的高昂动作是不是充满着青春的活力?你嗅!课间教学楼走廊上打闹得不可开交的情形是不是正弥漫着青春懵懂的气息?你尝!那小卖部里的棒棒糖是否还如初遇时的香甜?切过镜头,夺眼而去的不是高而挺拔的参天古木,也不是娇艳刺目的花丛,而是那一株株拼尽全力窜过石缝的小草。柔而坚硬,若说其是风中的舞者,雨中的强者,丝毫不具夸张写法。就如青春,若不倾尽全力,负了年华,又负了大好前景,想是青春便成了这未来举步维艰的祸首吧?轮廊上手持一卷青书的女孩,想是遇到什么困难了!愁眉不展的她像是被这喧嚣的教学大楼遗忘似的,一个人,恬静而伤怀,走进细看,才发现,这女孩那双似明月璃珠的双眼,早已黯然得失了分寸。先天性视神经萎缩的疙瘩,令这个仅仅十六岁的小女孩,失去了这个年纪本该有的青春活力,她自卑的说过,“自己只是这人间惆怅客”,而那些黑板上有规律排开的符号,只是她猜想试题的轮廓。那卷手上的青书也只是她课上听不懂的内容或叫做别人家的笔记。好像一切都与之无关,又好像一切都早已被习惯,叫做冥冥之中。就这样,青春的白板便因这堕落的开端划上了一道失色的“彩虹”。对于人生,发展至关重要,而活力的青春则被定义为《人生》这部小说的高潮部分,稍有差池便会直倒结局。在这个女孩儿身上,除了堕落,灰暗你会发现再没有丝毫年轻人该有的气息,当所有人都将其定义为“行尸走肉”时,当女孩儿本身也自我定义为“惆怅客”时,上天并没有因此而对其有所动容,天空再次风起云涌,百转千回,在这个女孩人生低谷之时,她迎来了家庭破灭的沉重打击,家里年幼的弟妹一个选择了父亲,一个则投靠了母亲,而她则选择了一个人,时而定于新妈妈家,时而徘徊于新爸爸家。这样的她,落寞,孤寂,落寞时她责怪自己没把自己陪好,孤寂时,她安慰自己一个人挺好。就这样不知过了多少个岁月,终于到了她成人的年纪。十八岁的天空湛蓝而青涩,成人的她终于摆脱了父母的束缚,依她的脾气,中考失利后定会选择出门打工,但令众人不解的是,她选择了继续读书,来到了中专,出奇的是,她像变了个人似的,从孤僻到与人交往,从教室的角落走到了教室的第一排,从踩点上课到提前准备,没有人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也没有人明白她究竟想要做什么,只是悄悄的看着,偶尔有人问起,她也只是抬头看看天空,顺势而出的便只是颤抖的“不负青春,不负梦”字眼。迷离而有力,飘渺而松弛。荆棘成了她逆风而上的动力,家庭的不幸成了她想要改变自己的支柱,她也许同大多数的你不一样,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只能靠兼职为生,没有好的身体条件,只能靠仅有的经验养生,她坚强的跨过了环境的不幸,迈过了心里那道曾经让她望而却步的坎儿,如今的她,坚强而勇敢,再不怕暴风雨的洗礼,再不惧上天带给她的考验,大胆的挥动起了那双隐形已久的翅膀。青春的白板被画上了一道有色的“光”也许她的青春是在十八岁这个别人青春高潮才有的开端,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大器晚成”也许有人会感慨祈祷希望这个女孩能有一个好的人生高潮,能有一个同别人不一样的青春,只是为了那句“不负青春,不负梦”,梦在前方,需要勇敢追逐。青春在眼前需要珍惜。这样,才会有赛道上的少年努力冲刺夺冠的身影,篮球场上的小女子登上NBA赛场的傲气,同学们争分夺秒的斗志。一抹阳光翻过围墙,扑在了她的肩上,显得格外老练,就如棒棒糖,并非失了味道,只是被青春的苦涩浸泡得没了儿时的纯真。而她则因抓住了青春,拼搏了年华,才有了后来的小有作为。青春的白板被浓墨渲染得精彩斑斓。从失色的“彩虹”到浓墨渲染得精彩斑斓的青春蓝图,也许,会有人觉得,她是仓促的,是不可思议的,但,不就是因为这份仓促,这种不可思议令这个女孩儿拥抱住了青春吗?即便,我们无从揣测她的未来,起码在青春的这一页,她无悔了。是的,青春,若能无悔,也就不负了这年华,而梦也将因这不负的青春有了花开的根本条件。也就是说,逆流成河的青春并不可怕,那些顺流而下的青春反而更令人担忧。好比拼尽全力窜出石缝的小草远远比那些华而不实的花朵常青,即便不刺目,它们却为万物铺开了一道天然床榻,实现了它本身的价值。那么如果说成长在于拼搏,青春的成长,则在于拥有良好的心态去不断的拼搏。这样既不负了青春,也收获了梦想。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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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觉醒之重生_2000字被暗黑色光芒笼罩的小梦魇,暗黑色的光芒蔓延开来,把小梦魇四周笼罩的区域遮掩,让阳光无法折射进来。漆黑一片,死寂沉沉的恐怖气息使周边动植物生命消亡没有半点生机。小梦魇渐渐醒来看看自己说:“我是不是死了,这是哪里!”环顾四周漆黑一片毫无生机犹如生存在黑暗之中。小梦魇感觉黑暗中有移动的身影,并且非常熟练黑暗中的环境。小梦魇起初认为是梦齿虎在搞鬼,但是梦齿虎并不会在黑暗中移动的如此敏捷,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小梦魇在心里想了想:“难道是我的同类吗?”。此时,一声令人恐惧的声响在暗黑的光芒中传递。小梦魇在黑暗中探测四周的生命气息却毫无回应,小梦魇心慌了:“这次是不是见鬼了!”小梦魇鼓起勇气大叫一声:“是谁出来!”,稚嫩的婴儿声音在笼罩的区域回荡,没有任何杂音进来也没有任何声音出去。令人恐惧的声音又响起:“呵呵……”这简单是声音使是令任何生物心里感到恐惧!小梦魇面前的暗黑暗气息波动异常,小梦魇双手凝聚刀刃横刀劈去,瞬间异常波动又平静了起来,其余地方又开始波动异常。小梦魇一刀一刀的挥去,边挥边怒道:“总躲着有什么意思,有胆出来较量!。”小梦魇面前的黑暗气息突然波动剧烈从黑暗中浮现一个模糊高大的身躯虚无虚实他身上有一种吸引小梦魇的力量,却不能看见整体,小梦魇握紧拳头面对高大的身躯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高大的身躯做了一个挑衅的动作,小梦魇见状毫不客气的就冲过去用双忍交叉横劈,高大的身躯立马消散开来使小梦魇劈空。还没来的急反应感觉身后气息波动异常立马转身劈去,又劈空了。一次又一次,次次都劈空使小梦魇烦了不想在纠缠下去,想立即脱离这暗黑色的光芒。刚刚快浮游出黑暗色光芒的区域时却被限制了行动能力一样反而被一种力量拉了回去。在黑暗中申出一只黑色散发死亡气息的手掐住了小梦魇的脖子,小梦魇用一手小手也无法掰开这只手,小梦魇挣扎着却毫无还手之力。无奈之下觉定死之前也要别人付出代价,右手蓄力反刀横劈,顺利的劈下那只手,那只手掉落在地上。小梦魇急速的喘着气,却没发现那只黑色手被劈断的部位正产生黑火红色燃烧这只手,最后这只手化为灰烬里面的能量被凝聚成黑火红色的能量珠,小梦魇急速的喘气又方便像刚才一样的突袭,所以没有发现黑火红色的能量珠。黑火红色的能量珠从地上迅速的向小梦魇飞去,并钻入小梦魇的体内。小梦魇还没来的急反应,这股能量就进入了他的身体。小梦魇被这能量迅速吞噬,使小梦魇痛苦万分如有万子虫子一样撕咬自己人肉一样。小梦魇身旁的黑暗色光芒中悄悄重现了刚才的高大身躯,在黑暗中看着小梦魇默默的点了点头。小梦魇忍受着被侵蚀的痛苦,在暗黑色的光芒中一句恐惧声又传播开来:“你就等着被我的能量吞噬吧!到时候你的能量就唯我所用了,哈哈哈~”小梦梦魇心想:“不能坐以待毙!与其被他的能量吞噬不如我也试试把他的能量转换唯我所用!”小梦魇的眼珠突然变得血色起来,血脉暴起!将体内的梦魂值中的梦魂能量集中起来与吞噬能量抗衡,并作出反击。小梦魇体内的梦魂能量集中越来越多反击趋势也越来越高,突然小梦魇的梦魂能量与吞噬能量相互吸引相互吸收,融合成了一股巨大的能量,小梦魇刚刚喜上眉梢,突然异感传来,小梦魇吼叫一声:“啊!”体能的能量过多将他五马分尸,轰成碎片,巨大能量被暗黑色的光芒包裹没有任何能量泄漏,死寂沉沉!小梦魇的碎片中的每个细胞突然活跃来起来,快速的吸收这些能量,聚集在一起,进行组装每个骨骼每个器官,形成了一个暗黑色的能量球,能量球内散发令人恐怖的气息。轰~爆炸声震响整个暗黑色光芒笼罩的区域!一柱黑火红色的光柱冲破暗黑色的光柱直入云霄。在射出光柱的地方浮着一个被黑火红色火焰覆盖的生命!浑身溢满黑火红色的光芒,眼睛被满血红色的遮掩,溢满王者气息,双手侧边出现了一双火红血色的刀刃全新的梦魇诞生了,而暗黑色笼罩光芒的区域中的高大身躯渐渐消失,消失前在暗黑色笼罩的区域能满意的留了一句话:“等下下次我们见面的机会,希望你有能力打败我!”,小梦魇冲破暗黑色光芒笼罩的区域,寻找高大身躯的踪迹想知道他是谁!却人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小梦魇把暗黑色光芒全部吸收,对天怒吼一声:“我的名字叫噬邪!”。现在的梦魇已经长大!继续踏上成长旅程。初三:兰少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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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负你_2000字他初见她,是在一次宫宴,她果然又逃席了,看着那个空空的位置。暗暗有些不爽,这个女人,仗着自己手握兵权就这么目中无人,皇宫家宴,她什么时候来过?皇兄也真是,白白封她个王爷名号。“六爷,想什么呢?”他闻言转身看向她,她是慕容府的三小姐慕容晓晓,比自己小上三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容貌也是生的宠冠天下,再加之温婉动人,已经是举国上下都认同的第二美人。至于第一到底是谁,,据说,那第一美人是当年一个外族的将军夫人,那个将军夫人生下一个女儿后不出一年,便带着孩子失踪了,后来那将军也走了,没人知道他们的去处。他看了看眼前巧笑倩兮的人,笑笑,接过她手中递来的酒杯,一饮而下。“皇上这儿都喝上了,看来臣又来晚了。”门边响起一个慵懒的声音,一个白影翩然而至。他一愣:这是何人?皇帝笑了起来:“莫不是让所有人都等着你?你这家伙素爱逃席,莫不是不让我们吃饭了么?”那人也是笑笑:“臣哪里敢。”从始至终,没对皇帝行一次大礼,在众目睽睽之下!这普天之下,敢对皇帝如此不敬的,也只有一人了吧。他把玩着酒杯,默默看向她,待看清了那人之后,不由得一愣。那人的眉眼生的极其好看,就像一幅上好的水墨,颜色虽然单调,却清新脱俗,与满庭的庸脂俗粉比起来,竟是美得不可方物。乍看去,连那慕容晓晓也要逊色三分。不过,那人虽美,脸上透出的,却是一股子英气,压根不像慕容晓晓,举手投足都是温婉柔美。她似乎感觉到什么,目光往这边扫。他连忙移开视线,在心中暗道:“叶沧澜啊叶沧澜,不过一个男人婆,看那么仔细干嘛?”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知道了什么,看了他一眼,冷冷一笑,入席。后来,他忽然发现自己想错了,就在那鹄族挑衅的时候。“哼!你们叶国女子,除了绣花就是绣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里知道我们草原女子的厉害!随便一个女子,只要像本公主这样水中御马,本公主就承认你们叶国比我们鹄族强!”那鹄族公主咄罗匕狸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却也实在没人可以反驳,毕竟,人家说的就是事实,谁真的可以水中御马呢?莫说水中御马,就是敢上马的,也没几个。“哼哼,公主殿下不要太目中无人了!”伴着一阵马蹄声响,她纵马疾驰而来,在皇帝身前翻身下马,破天荒的行了个大礼:“微臣,见过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待皇帝命她平身后,她走到鹄王面前,眉角一挑:“鹄王意思是,只要是女子都行了?既然如此,我便可以试试。不过,我这可不是试试,我要跟贵公主比试一番!”那鹄族公主轻蔑一笑:“怎么比?”她一招手,身后几人走上来,立起三个靶子,呈上十支箭。“规则就是,在水中骑马,用十支箭射靶子,什么时候三个靶子红心都被射穿,才可以射天上鸿雁,射下来的大雁不可以沾水,谁射得大雁多,谁就算赢,如何?”“这……”鹄族公主犹豫起来。她好整以暇的笑笑,一跃纵马,连射三箭,箭箭正中靶心,剩下七根竟射下了十四只雁!雪白的马蹄溅起片片水花,这动作,朦胧中好像是行云流水的舞蹈般赏心悦目。“呵呵,鹄王没听过,一箭双雕吗?”不屑的话语吐出,她,就像风一阵,来了,又走。一年后,边关兵急,她奉命出战,临行前,他留在心里的疑问终于问了出来:“将军,我们是不是见过?”她只是一愣,伸手拂下搭在自己肩上得手:“臣,除了宫宴上之外,从未见过王爷。”半年,她便凯旋归来,本是她的庆功宴,却在宫宴上他宣布了一件喜事——他要娶慕容晓晓。她知道后只是笑笑,便称身体不适,整个宴席上,都没见到她的人影。他悄悄找了出去,许久才找到她,她,竟站在自己与慕容晓晓初识的地方!那棵柳树,她似乎很是熟悉,就这样懒懒的倚着树干,长剑插在地上,手中还拿着一个玉佩,自言自语。他有靠近了一点,才听到她的话:“小澜子,你知不知道,我早就知道你不是个小太监了,一个小太监怎么可能有这么贵重的东西?不过,就算你骗我,这个东西对我确实很重要,你知道吗,在战场上,它还救了我一命……呵呵,没事,你今天,不是要娶慕容小姐吗?你们才是门当户对,我不过是……过客,仅仅是过客……”他身形抖了抖,强忍着没有走出去,现在出去,有什么用呢……六年前他们夜庭偶遇,他假装是小太监,当时他身中剧毒,她救他一命,他留下玉佩作为报答。最后他还是娶了慕容晓晓,他以为,在这以后,自己的日子永远都会安静下去就像她说的,一个过客,会忘记。但是,在不久后,皇帝居然下旨要尊天命斩了她!他惊起,满桌的杯盘摔了一地。问遍所有人才知道,这场祸,起于几个小孩挖出的木牌。“叶终亡,叶终亡,血雨腥风起湘王。”而她,就叫轩辕湘!他大骇,飞也似的奔向刑场,却见她也被褪去战袍,目光清明地跪在地上,没有反抗,没有叫冤,只是看着刑场上的日晷,静静地等着死亡的来临。他踢开士兵,冲上前去一把将她抱起:“你疯了!怎么不跑!”她微微吃了一惊,转而平静下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不知为何,他居然恼怒起来。当众抛下了王爷金印,带着她扬长而去。时隔多年,在竹林中她问到:“为何皇上没有怪罪过你?”他狡黠一笑:“这是皇兄下的套,就等着咱们钻。”她白了他一眼:“歪门邪道。”他拥她入怀:“歪门邪道也要有人肯进,这歪门邪道,不也套住你了?”纵使江山如画,却也许她一片竹栖寒鸦,净水淘沙。就算天下抛弃你,我不负你。六年级:暮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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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不重来偶然在杂志上看到老同学写的文章,盛夏不重来,写的是初三那年一起走过的日子。我一直以为我会是那个保留这份记忆到最后的人,其实我们是一样的恋恋不舍。故事是从一一年的盛夏开始。分班的风声传了很久,初二那年的暑假才真的开始安排。每个班的尖子生汇集到一个班,收起贪玩的性子,开始一段漫无天日的日子。若说初中是一场战争,那初三无疑算长征。从八月开始一直延续到翌年六月。十个月,几十个同学几乎天天都见面,夜里熬到很迟,早上又要早起,脑子像一壶煮糊了的粥。每天被一种力不从心的困顿笼罩,这就是我们生活的写照。我几乎是不带希望的走过那一年,那时我总是念着《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对白,利昂和玛蒂的问答,生活为何如此艰难,一向如此。在宿舍的时候,十个人,十盏小台灯,照亮一片黑暗。在凌晨一点的时候彼此说着早上好。大脑缺氧,是隐隐的痛,一起喝鲜奶啃牛肉片,一边又飞速的写作业。那段盛夏的日子过得飞快。印象中初三生活似乎是从那年冬天开始的。早上醒来,看到窗外一层白雾,想着又结了一层霜了吧,手指冻的僵硬。在操场上独自跑步,任凭过往的人把自己看成一个笑话也全然不在意。晚自习时会因为后座同学一直讲话而愤怒争辩几句。回宿舍是九点半,我们比别的班晚一个小时。宿舍楼的灯都熄灭了,只有昏黄的路灯。我以为那便是我前程路上的灯光,弱不禁风,总让人忧心。走过那条印象中走了无数遍的路,然后又是忙忙碌碌的赶作业。冬天的夜易静。临近新年边听到炮竹声响,我对着门口,坐在上铺发呆很久。我常在想,明年这个时候的我会在哪里。能不能在夜里还听见远处的犬吠。我想我那时肯定会知道我再也没有机会再重回我的初三了。那一年磨平了我的戾气与傲气。也交到了真正的朋友,也遇见了青春里一个让我流连忘返的人,也明白了什么叫全力以赴。那是同桌总是会和我一起比别人晚十分钟去吃饭。我们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说几句鼓励的话,即使我们彼此都是那么力不从心,即使我们的决心并非坚定不移。她和我一起去摘银杏树的树叶,书很高,我们努力的去够。以后的日子里,我从相册里拿出那些被时间晾干了变成黄色的叶子,像我们陈旧发黄的青春,我用圆珠笔在那里写上我若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临近中考的前两个月,定向考试失利,情绪很乱很复杂。常常一个人躲起来哭,我不怕谁嘲笑我懦弱,只是想躲起来。有一次在走廊外面肆无忌惮的哭,也只有那次哭了一个下午,哭完后觉得世界依然那么残酷我一心想找个地方可以容纳自己与世隔绝,不言不语。那个大哭完的下午,我撑着笑的很猖狂掩饰自己的绝望。下午是体能训练,前一天下过雨,我躺在地上,分不清热泪和冷雨。只觉得心里难过的厉害。直接回寝室坐在地上哭,那个盛夏如此狂热如此寒冷。有很多次我坐在空空的床铺上,一个人小心翼翼的哭,不要安慰,只是一个人呆着。眼泪流的多了就觉得累了。多少个日子,我穿过长长的走廊,在最那边的教室坐下,穿过嬉闹的人群,面色沉重,仿佛自己背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巨大使命般。却也有许多个日子,和后座扯淡聊天,给他年我手抄的海子的诗,他听的心不在焉,然后我喜欢这个男孩。我们谈理想谈未来,谈那么多遥远的事,那是什么也未曾察觉,只是时间流逝我才知道我有多怀念,我有多想重来。用三毛的话是。记得当年小时候,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坐在树下,不知不觉睡着了,鸟儿歌唱风在笑,梦里花落知多少。。盛夏,总觉得承载着我满满的怀念。但却又什么都无法回想。我只是怀念那时自己和一辈子的朋友。我们总是像许一个承诺一样说我们要做一辈子的朋友,最后怎么分开的都不知道。我们相见于盛夏,我们相离于盛夏。多少个日子我把自己泡在回忆里,醒来才发现我们的稚嫩,经历时总不知道那么痛苦的时光竟会绝美到让我在流年的尽头泪流满面。我到今天已经很久没有回忆这些故事,有人说我才会想起,有些心酸,有些难过。分开时,班主任说你们要开三次同学会。三个月后,三年后,三十年后。而这样的话对我们来说又算什么呢,我们早已各奔东西,说什么回首说什么欢聚。现在我连好想好想回到过去这样的话都说不出来,时间已久,我也许是长大了,也许是接受了分别。那年春除却花开不是真,重来我亦为行人,长忘曾经过此门。那年春记得奴家字阿纯,空看眉间淡淡痕,空捻花枝空倚门。那个盛夏,我们遇见。又是一个盛夏,我们分别。再有一个盛夏我们疏远。又几年,我将再经历分别,那时我会不会突然想起我们当初说的一辈子,一切都不同了,盛夏不重来,我们有的只是回忆,内心五味杂陈,悲喜不分。若会重来,我也许也不再选择面对,离开,本就难以抗拒。更何况,盛夏不重来。你我,自此天涯歌两端。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