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650字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650字 初一

陈酿暗香袭,我饮这杯醉。冯骥才笔下在时代变迁中日渐式微的传统民间艺术,却让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灵感霎时间汇聚,蓄力,趁着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

冯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论是给人家刷墙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还是街头捏泥人的小贩,在他的笔下都像电影般,一帧一帧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绎。《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见倾心,我最喜欢的便是《刷子李》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给人刷墙有个规矩:一天只刷一面墙。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裤相配,并会与房主承诺: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钱!这不,刷子李这天又在给别人刷墙了。依旧一身黑衣黑裤,刷子一蘸白漆,熟练的在桶边轻轻一搁,身轻如飞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条一条均匀而又整齐的白漆印在墙上,果真一滴都没有滴下!粉刷间隙,刷子李一定会坐在门边,品一壶茶,抽一袋烟。他有个徒弟,总会在这时迎上前去,看师傅脸色明朗,偷学几招技艺,偷听几句杂话。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见刷子李裤腿上有一白点!当他正矛盾之时,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见我这白点了吧,你真以为你师傅只会说大话?”说罢,用手轻轻一提裤脚,白点不见了!一松手,白点又出来了!原来,这白点是刷子李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个洞,里面的白色长裤透了出来,让人误以为白漆掉在了身上。

冯骥才的语言文白夹杂,透着一股地道的天津风味,每每捧起这书,读到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当下,刷子李作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业与守信,带着对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使命,坚定地行走。

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愿城市中长大的我们,不要忘了古老的、传统的、靠言行举止传承的文化。

幸福不容忽视_800字

8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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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爱她的机会,你很幸福。                                                         ——题记

还记得那是一个冬天,天气很冷,空中零零散散的飘着雪花。

我打着伞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在回家的路上。“啊——”我一个不小心便踏进水坑里。我的脚像触电般的缩回,寒冷以光速从我的脚掌直达大脑神经——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无奈,我踉踉跄跄的回家。

终于到家了,我赶紧换上我干净的棉拖鞋,便悠哉悠哉地躺到沙发上看电视,谁知正享受着呢,“咔哧”一声,电视光一闪便停电了。“我怎么还这么倒霉啊!”更加无奈的,我不情愿的去写作业。

“嚓嚓嚓——”我听见一阵刺耳的声音,便循着声音去找。当我走到浴室门口时,发现妈妈正蹲在地上给我刷鞋,妈妈系着蓝色的围裙,双手不停地在凉水里来回摆动。因为停电,没有热水,妈妈的手没凉水侵蚀的不成样子。手指肿的像粗大的香肠,手背也高高隆起,整个手红得像被开水灼烧过一般。我的心里充满了负罪感,喉咙也肿胀的要命,眼泪像洪水一样没有任何警告和提示决堤而下……

我不知道如何开口,更不知道开口要说些什么。无奈的,我静静的回屋,更加认真的写我的作业。

每次写完作业,妈妈都要检查。尽管,尽管她不懂什么数学公式,尽管她不懂什么欧姆定律。但是她唯一懂得的就是,这是一份谁也无法替代的爱。

母亲双手在蓝围裙上使劲擦拭着,一双红肿的手拿起作业,认真的看了起来。我仔细的看着妈妈,仔仔细细的看着。我发现我已经好久都没这么认真的看妈妈了,妈妈的爱化作白色的游丝布在鬓旁,调皮的鱼游上眼角,还有那双原本好看的手如今也布满老茧……不觉的,数颗晶体从我眼中落下,重重的砸在地上,砸在我那颗忽略母亲的心上,狠狠地,毫不留情。

夜深了,我躺在床上,久久的,无法入睡。我相信现在还不晚,还不晚去爱我的母亲,还不晚享受我所拥有的母爱。

不能忽视你所拥有的幸福……

河南郑州河南省新郑市第一中学高一: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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