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爱人
能爱人自被爱
生活,是一面纯净无暇的镜子,你是照镜子那人,每一次小心翼翼的张望你都能看见那边同样惊慌冷疏的眼神,带着寂寞,是浓浓的灰,人们都在抱怨灰色,却遗忘了给它即使一点点的暖色。
我住的小区,很美,很安静,两个人擦肩而过也不会有一丝声响,一同等电梯的邻居,各自低头玩着手机,相距很远,空气中只剩下死一般的寂静。生活在这里,人是会被潜移默化的,住时间长了竟连微笑都像张牙舞爪般让人害怕,所以雾,便被吸引而来了。
我骑自行车上学,早已习惯了用铃声来代替“请帮我开门”,在雾中,那铃声仍是清脆的刺耳,被惊吓的鸟振翅逃离,责怪我破坏了长久的幽静。今日的雾又浓了几分,我在心里想,接着又静待门开。门像是在安静中浸没太久了,安然的保持原样。于是略带怒意的铃又响,再响,变成坚硬冰冷的墙挡住某处柔软的地方。“来了来了!哎呀,您别急呀!”我有些发愣,一时半会儿竟没意识到这是语句。门渐渐升起,雾好像幕布一样被缓缓拉开。接着占据我视野的便满是阳光和那名保安的笑脸。那是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黝黑的皮肤皱巴巴的挤成一团,保安制服松松垮垮的套在他瘦削的身体外,他站得挺拔,像株树。但他的笑容,是那么像午后的阳光,温暖而不灼人,是想永远沉浸的温度。他咧着一口参差不齐的牙,又说:“是个小姑娘啊。没家人接送吗?也是,这么大了该独立了,快上学去吧,路上小心点儿!”我的身心史无前例地被震撼了,那种温暖,那种舒适,那种快乐,那种幸福!那种幸福,是令人向往的极乐净土,但它只来源于一个笑和一句话。我无法说话,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我只是骑上车,努力的向前冲,冲进阳光的怀抱。
……
午后的阳撒在铁门后的电梯口,我若有所思地站着。门口传来几声犬吠,我回头,一名妇人双手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一位老人牵着一只木棕色的贵宾犬。我在心底微笑,脚步轻盈,轻轻将铁门打开。门外的鸟鸣和清风毫无阻碍的透进来,带着他们有些惊异但又如释重负的笑,宣告着我们的胜利。有一份温暖而宜人的土地,冒出了些什么东西,我继续微笑,原来能爱人是这么幸福的事情。
几个月后的清晨,我迎着阳光骑着车来到大门前,铃声又再次响起,不过那是清脆而明亮的,一句早上好脱口而出,门又缓缓升起,拉开序幕,那位老人挂着熟悉的笑容,身边站着许多老人们,他们停止交谈,一齐回头,笑意满满。于是我又冲,冲进熟悉的怀抱。
生活,像一张白净的纸,但它很神奇,你不管涂抹多少灰色,只要一点点靓丽,它就可以幻化出最美的风景。生活会送你一句话作为它的使用说明“爱你该爱的,才能做你想做的。”
爱人者,自被爱。
以能爱人为话题
故梦
旧忆就像一扇窗,推开了就再难合上,看着陌生却又熟悉的你,往事大门被我一把推开,旧忆如决堤的江水般不断涌出。
你抚摸着我的头,溺爱的看着我,我开心地笑了,稚嫩的脸庞上洋溢着幸福,我第一次感到了爱,那是来自你对我的爱。记忆的大门悄然合上,您过得还好吗?
你拉着我的手,大大的手掌紧紧地握着我胖乎乎的小手,时刻也不放松——那是您怕我走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方向,我再一次感受到了被人爱的滋味。在一片无声中,您确离开了,使我感到阵阵惊愕,不肯接受这个事实。
我们再次相见,是在小学二年级,当时看着您的鬓角白发,手上的皱纹纵横,令我不禁感叹道时光的流逝是多么迅速。一眨眼,仿佛就是一个永恒。
我仍记得当时的我过于调皮,班上同学几乎都被我恶作剧过,同学们对我很是不待见,常对我冷嘲热讽。等他们并不明白,我所渴望的,仅仅是友情和爱罢了。但无人真正了解我内心的苦楚。于是渐渐地,我的内心变得麻木,开始不在乎同学们对我的感受。
于是您来了,如一位天使般,圣光沐浴着我。在和您一起度过的又一个夏天里,我从一个不懂的如何去爱的孩子变为一个真心去爱他人的孩子。从您再一次来到我的身边那一刻起,就成了我孩童生涯的转折点。
又是熟悉的暑假,我的身边却多了一个不同的人,那时的我既自私又顽皮,不懂得与他人分享。在一个沙坑地,和我玩儿了一个下午的孩子磕伤了脚,您忙去探查情况,见您亲切的抚摸着那孩子的头,我立马就不开心了,将您拉到一旁牵着您的手就走。这是您第一次发怒,见我这般无理取闹,您朝我训斥着,我哪里见过您如此大发雷霆,哭着一路小跑回家。
不过一会儿,您回来了,我闭门不出,将自己锁在房间里,任由您几番劝说都不肯出来。只听您在门外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道:“xx啊,你以前不是经常问我如何才能得到他人的爱吗?”
“对啊”我答道。
“想得到他人的爱,其实很简单,首先要做到的,那就是你要学会如何去爱他人。”
“可是通过什么的方式呢?”
“你要学会分享,比如把你的零食分给别人吃,把你的玩具借给别人玩呀!”
我恍然大悟,高兴地打开房门,冲了出来,紧紧的抱住您。
我悟到爱的含义,悟到爱的方式,可我却没有悟到,那是您待的最后一晚。
“嘎吱~”记忆的大门再次合上。
啊!我的外公,我想对您说,我已经长大了,已经学会如何去爱他人了,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年少无知的我了!真不知何时才能再与你相见!
谁的歌声轻轻、轻轻唱,谁的泪水静静淌。听啊,是谁在轻声歌唱?这不是您曾经最爱给我唱的歌谣吗?泪水如断线的风筝般轻轻划过脸庞。
那些年华都付作过往,回想起我们那些美好时光,回想起我的年少轻狂,回想起您带给我的温暖慈祥,泪水再次淌下。
故梦啊,故梦!你令我所痴迷的,不止是过去的那些美好回忆,还饱含着你我对您的怀念!
“叮咚~”门铃响起,我打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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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爱人“能爱人”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包含了辛酸,幸福等许许多多的情感与人生哲理。若不是爷爷的一番话,我或许还不知道能爱人给人所带来的温暖与关怀吧。暑假开始的那几天,耐不住性子的我实在是忍受不住无聊的折磨,在家呆里几天后,犹如一匹跳脱的顽马跑出了家门,决定去乡下找爷爷一同居住,享受那惬意的时光。来到爷爷的居所,爷爷显得很是开心,那银白的头发都在随风起舞,苍白的脸颊泛起一丝血色……刚一进门,爷爷家里的电话响了,爷爷一听,赶忙放下正要穿的鞋子,忙不迭的赤着脚跑过去接,“喂?”爷爷激动的声音传进了电话也传进了我的耳朵,似乎在等着什么令人开心的事。没过一会儿,听筒里传来了女声:“您好,请问您要买房吗?”爷爷一听顿时低下了头,彬彬有礼的回绝后,垂头丧气的走回了鞋柜。而我则看得莫名奇妙。为什么爷爷接个电话就要如此的大惊小怪?还没来得及发问。电话又响了。我正要去接,爷爷赶忙说到:“我来,我来。”“是爸吗?小华到了吗?”爷爷一听是熟悉的声音,刹时眉开眼笑,“是嘞,是嘞,你们……”爷爷话未说完,父亲就打断了爷爷的话,“到了就好,不打扰您了,早点休息,拜拜。”说完,父亲就挂断了电话。爷爷的笑容顿时僵在了那。微微叹了一口气。看着我说:“走吧,带你去玩。”刚刚还有满肚子疑问的我一听到玩,便什么也忘了,赶紧跑了出去……在第三天时,我已经玩遍了整个乡下,现在正躺在沙发上暗暗决定下午就回家,不然可太无聊了。正要跟爷爷说,电话铃又响了,我伸手拿起了听筒,一听原来是妈妈。“宝贝,玩的怎么样呢,没有受伤吧?”“没呢……”挂了电话,心想:真烦,每天都打电话,我又不是刚上幼儿园的小孩了。这时,旁边的爷爷忽然叹了一口气。我有点疑惑,为什么每当我打完电话后,爷爷总会长叹一口气,这到底是为什么呢?爷爷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还未等我开口便已经自顾自的说了起来:“唉,你没来的时候,十天才有人给我打一个电话。你一来倒好了,三天就有十个电话了,没人要咯——”说完便转身离去,在我的眼中,爷爷的身影不禁显得有些落寞。看着这一幕,我有些难过,对啊,爷爷一个人住在这。难免会有些孤单。总会期盼有人能与他聊天,我不禁有些自责,我怎么这么笨呢?竟没有看出爷爷反常。我暗自下决定,在陪爷爷几天。等我回去,也要把爸爸妈妈叫过来,为爷爷送来关心与温暖。从那天起,爷爷的一番话令我懂得了要换位思考,要考虑他人的感受而不能只顾自己,唯有能爱人,才能为人送去关怀与温暖。原来话筒间传递着一份爱。从那天起,爷爷的一番话令我懂得了要换位思考,要考虑他人的感受而不能只顾自己,唯有能爱人,才能为人送去关怀与温暖。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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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爱人诗人白朗宁曾写道: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艾青的《关于爱情》也很动人:“这个世界,什么都古老;只有爱情,却永远年轻。有了爱情,鱼在水中游,鸟在天上飞,黑夜也透明。”亲人,爱人,朋友,都给予我们最珍贵的爱。有了爱,我们就会变得焕发、谦卑、有朝气。新的希望油然而生,仿佛有千百件事等着我们去完成。有了爱,生命就有了春天,世界也变得万紫千红。爱的来临没有预约、也不可回避。一旦降生,就有呵护其长成的责任。只要拥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任何人都可以获得爱的权利……常常默想:爱是什么?正如“美是难的”一样,爱也是难的。我们只能说,在灵魂中,爱是一种占支配地位的激情;在精神中,它是一种相互的理解;我们只有变得更好,才有爱人的勇气,也才值得被人所爱。爱是心灵最隐秘最伟大的力量,若不能催人向上,让人深味真善美,就是一种最大的浪费。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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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爱人为话题故梦旧忆就像一扇窗,推开了就再难合上,看着陌生却又熟悉的你,往事大门被我一把推开,旧忆如决堤的江水般不断涌出。你抚摸着我的头,溺爱的看着我,我开心地笑了,稚嫩的脸庞上洋溢着幸福,我第一次感到了爱,那是来自你对我的爱。记忆的大门悄然合上,您过得还好吗?你拉着我的手,大大的手掌紧紧地握着我胖乎乎的小手,时刻也不放松——那是您怕我走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方向,我再一次感受到了被人爱的滋味。在一片无声中,您确离开了,使我感到阵阵惊愕,不肯接受这个事实。我们再次相见,是在小学二年级,当时看着您的鬓角白发,手上的皱纹纵横,令我不禁感叹道时光的流逝是多么迅速。一眨眼,仿佛就是一个永恒。我仍记得当时的我过于调皮,班上同学几乎都被我恶作剧过,同学们对我很是不待见,常对我冷嘲热讽。等他们并不明白,我所渴望的,仅仅是友情和爱罢了。但无人真正了解我内心的苦楚。于是渐渐地,我的内心变得麻木,开始不在乎同学们对我的感受。于是您来了,如一位天使般,圣光沐浴着我。在和您一起度过的又一个夏天里,我从一个不懂的如何去爱的孩子变为一个真心去爱他人的孩子。从您再一次来到我的身边那一刻起,就成了我孩童生涯的转折点。又是熟悉的暑假,我的身边却多了一个不同的人,那时的我既自私又顽皮,不懂得与他人分享。在一个沙坑地,和我玩儿了一个下午的孩子磕伤了脚,您忙去探查情况,见您亲切的抚摸着那孩子的头,我立马就不开心了,将您拉到一旁牵着您的手就走。这是您第一次发怒,见我这般无理取闹,您朝我训斥着,我哪里见过您如此大发雷霆,哭着一路小跑回家。不过一会儿,您回来了,我闭门不出,将自己锁在房间里,任由您几番劝说都不肯出来。只听您在门外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道:“xx啊,你以前不是经常问我如何才能得到他人的爱吗?”“对啊”我答道。“想得到他人的爱,其实很简单,首先要做到的,那就是你要学会如何去爱他人。”“可是通过什么的方式呢?”“你要学会分享,比如把你的零食分给别人吃,把你的玩具借给别人玩呀!”我恍然大悟,高兴地打开房门,冲了出来,紧紧的抱住您。我悟到爱的含义,悟到爱的方式,可我却没有悟到,那是您待的最后一晚。“嘎吱~”记忆的大门再次合上。啊!我的外公,我想对您说,我已经长大了,已经学会如何去爱他人了,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年少无知的我了!真不知何时才能再与你相见!谁的歌声轻轻、轻轻唱,谁的泪水静静淌。听啊,是谁在轻声歌唱?这不是您曾经最爱给我唱的歌谣吗?泪水如断线的风筝般轻轻划过脸庞。那些年华都付作过往,回想起我们那些美好时光,回想起我的年少轻狂,回想起您带给我的温暖慈祥,泪水再次淌下。故梦啊,故梦!你令我所痴迷的,不止是过去的那些美好回忆,还饱含着你我对您的怀念!“叮咚~”门铃响起,我打开门…………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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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能使人明理书,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每本书给人的感悟不同,每个人对书的感悟也不同。读书,让我渐渐地长大,渐渐地懂事,使我不再孤单,不再稚嫩,不再无知。我热爱书,喜欢书,书是我学习的好伙伴。是书给予我智慧,教会我思维,赋予我思考,赐予我知识,帮助我成长。鱼肉能给人提供丰富的蛋白质;青菜能给人提供丰富的维生素;书籍能给人提供充实的人生营养。读书能扩展人的视野。阅览《中华上下五千年》,让你穿越时空,感受中华文明魅力;阅读《世界未解之迷》,让你走进神奇的金字塔,穿过百慕大三角……翻阅《八十天环游世界》,让你走南闯北,领略各地文化景观。读书使人聪明。读《世说新语》,让你变得能言善辩;看《福尔摩斯侦探选》,让你变得沉着冷静,善于分析问题;读《三国演义》,让你变得足智多谋,以不变应万变;看《三十六计》,让你变得信心十足,成竹在胸。读书能使人明理。《爱的教育》使你体会到真诚的友情,珍贵的亲情,高尚的爱国主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你明白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名人传》使你懂得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的精神无比高尚;《骆驼祥子》使你深知不好的社会风气会使人的善良败坏。读书能陶冶人的高尚情操。《论语》讲述求学为人之道,使你实事求是,尊师重道;《饮酒》勾勒美好的田园景色,让你融入自然,心平气和;《与朱元思书》描绘富春江美景,令你忘记自我,不慕名利。从食品中人们汲取了维持生命活动的营养,从书籍中人们汲取了充实精神思想的营养。“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不断去读书,去汲取丰厚的营养,从而充实自己的人生吧。阅读,是快乐的。想想我们的阅读经历——最饥渴的阅读,是正在迷惘中苦苦思索,突然读到能给你启迪、为你指点迷津之书,那种如饥似渴,那种废寝忘食,那种不顾一切,这不正是饥渴者赴盛宴的快乐吗?最惬意的阅读,是任由自己的喜好,信马由缰式的阅读。在树枝掩映的窗前或在花园小径旁的石凳上,抱着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任笑声肆无忌惮,任泪水滂沱如雨……这不正是旅者游览名胜古迹、陶醉于山水之间的快乐吗?读书让我觉得生活处处充满着阳光,使我重新发现曾经隐含种种生命的深意,使信念更加坚定,不再悔于自己的种种选择。读书给我了许多东西,读书使我进步、使我充实、使我富有,使我的学习生活既快乐又充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生命因读书而精彩,成长路上有书相伴其乐无穷,读书使我获益匪浅,读书促我成长,而我也在读书中不断进步!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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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不能放弃作为一名经纪人,辅佐着一位万世瞩目的明星,无疑不是一件光荣而自豪的事。每年上百万的薪水,时不时就受人仰慕,那些拼死拼活都拼不到这种地位的人,更何况不是红着眼。我也理解,自己那种复杂而焦虑的心情谁能感受得到?五味杂陈更不是我吃了很足很多吗?大多数记者报道,只会说我是如何辅佐一位明星如此成功,让我也成为所谓的国民经济人。“男神”“给你生猴子”“欧巴”这些都喊出老茧的话,他们依旧在千遍万遍重复着,让我产生一种免疫,让我对他们无动于衷。对于网上一些评论,说我从热情奔放,活力四射的阳光男神逐步走向冰冷无际的深川,我又改了一个称呼“高冷萌萌哒”,这不是蠢吗?说什么么么哒,酷酷哒,卖个萌给你看,让自己显得多娇宠,真正的生活中也不就是所谓的脑残粉。这是一个从明星的角度来抒发的心情,对人世的不理解与愤懑,你可懂那种让人抑郁的感觉?成功的人背后,只不过心里承受力更强罢了。经历人生后,也许才能微薄的聊几句人生,这么沉重的字眼,我就算用尽一生,都不会涔透它的意义。再从来,时间也会磨灭一切。我不期望在现在的时间我有多少的后盾,我不期望因为自己耽误他们的时间与他们的精力。翻开微博,看到的不是他们怎么样的决心,不是他们的目标,不是他们的行动,而是白白的浪费时间,来刷微博。我不喜欢自拍,但旁边的助手都会为了炒作,随时都拿着手机拍来拍去,像是丧失了灵魂,我希望回到那个人心善良,不会为了钱钱钱丧去人性。我有个朋友,是个慈善家,他帮助过许多贫困学校,给孤儿院捐过款,他之前在一所高中演讲,回来后告诉我,演讲完后有个同学来问他,是个朴素干炼的女生,她问:“老师,您能回到我几个问题吗?我都很努力了,可还是没办法像您那样,像许多成功人士那样,我做什么事情都没办法做到极致?”他一看,立马理解了她的心意。“我也是从你这个年纪过来的,你想要达到极致,就要付出比平时更要多的刻苦,而往往人无完人,成就不是一时的,你所仰慕的那些人,也是普普通通的人,他们在不解与困难面前毅然选择了坚持与智慧。你所要做的,是在当下擦亮眼睛,你知道自己想要做的是什么?你就应该放下顾虑与自卑,放手去做,不要白白浪费时间,成功就在不经意间,在你的指尖为你指明道路。”我听说,那次有关励志的演讲,感触了好多高中生。而我苦恼的,不是看着好多好多我关心的人不理解我的心,他们应该做自己理想的事,他们也需要成功,我只是一个引子,将他们带向蔚蓝的天空,他们也可以俯瞰地球,俯瞰这个并不可怕的世界。我——知名度极高的经纪人,在这里,看你们成功。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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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爱人儿子的遭遇令女儿咆哮如雷,她用各种难听的话讥讽兄长,用每个想得出来的字眼来咒骂他。她对没出息的兄长生出无限的鄙视。当女儿骂得差不多时,母亲插嘴说:“我曾教你爱他。”女儿嘴一撇,不屑地说:“爱他?他没有可爱之处。”母亲平静地望了女儿一眼,显得有些不以为然,她轻轻地说:“总有可爱之处。你若不学会这一点,就什么也没学会。”女儿看了看母亲,不再吭声。母亲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你为他掉泪吗?我不是说为了一家人失去了那笔钱,而是为他,为他所经历的一切以及他的遭遇。”这样的话从母亲的口里说出,让一向认为母亲没文化的女儿感到有点儿吃惊。“孩子,你想什么时候最应该去爱人?难道是当他们把事情都做好了,让人感到舒畅和为之骄傲的时候?”母亲猛地停下,盯着女儿的眼睛,以不容置疑的语调说:“若是那样,你还没有学会,因为那还不到时候。”“我明白了,妈妈。”女儿已经泪流满面,“应当在他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尽折磨的时候。”“孩子,经历了这一遭,你终于改变了人生态度。现在这个样子,才像一个长大的人。未来的路,我就可以放心地让你走了。”说完,母亲张开双臂,女儿扑进了怀里。母亲抚摸着女儿的头发,轻轻地说:“孩子,衡量别人时,要用中肯的态度,要明白他走过了多少高山低谷,才成为这样的人……”这时,一个满脸憔悴的大男人流着大颗大颗的泪,走来过来。三个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哥,原谅我。”女儿说,“妈妈说得对,这个时候,我应更加爱你才是!不是装出来的那种爱,而是发自内心的真爱。”男人的泪流得更凶了。母亲放开他们,说:“行了。一个大男人的可爱之处可不体现在眼泪上。”儿子记住了这句话。5年后,他成了曼哈顿有名的富人。10年后,他成为美国赫赫有名的家电用品推销商,克林顿执政期间,他获得过总统亲自颁发的“美国十大杰出人士”奖,包括哈佛大学在内的世界知名学府纷纷请他讲学。他给大学生讲的主题总是不变,那就是:“学会爱人。”在演讲中,他喜欢重复母亲说过的话:“一个大男人的可爱之处可不体现在眼泪上。”他的名字叫汉德林。他的妹妹叫尼娜,因为母亲教会她学会爱人,她不仅激发了兄长汉德林的推销天才,而且实现了自己当一名医生的光荣梦想。这个从黑人贫民区搬进白人富人区的幸福家庭,一向勤俭的母亲仍然做着自己的传统手工,她不愿花儿女孝敬她的一分钱。当美国《国家地理》电视专题片著名节目主持人盖斯先生问她为什么这样做时,这位满脸皱纹的可敬的母亲平淡地说:“我一向主张学会爱人,当然包括爱我自己。我现在能走动,自己能够养活自己,干嘛要去依靠儿女们呢?”看来,懂得爱人的人,更懂得爱自己。这样的人才可以打满分。?10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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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见人“爱”的同桌昨天,我们进行了小学生涯的最后一次考试 ——质检考。考完后,大家都乐了——我们有70多天的假期,而且,我们就将走进中学。当然,最高兴的人肯定该是我了。我小学生涯最后一个同桌是曹植(别误会,因他真名曹智,我们四人小组内部就这么叫他的)。说实在的 ,能够跟他这位“伟人”同桌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我可“喜欢”他了。为啥呢?我搜集到了几个他的致命因素——致命因素一:欺软怕硬。 致命指数:★★☆☆☆说曹智欺软怕硬,一点都没错。跟同学相处,遇到弱小的人与他开玩笑时无意的顶撞却不由分说的挥起拳头。而面对凶悍的人故意去扒他裤子,甚至是把他按在桌子上打,都不敢还手。不仅如此,他还敢这么对待老师。天天迟到的他是温柔的数学老师、英语老师上课,他连“报告”都不喊,就风风火火、大摇大摆地走到座位上。而遇到比较凶的语文老师,他不仅大喊“报告”,还老老实实地蹲到了墙角。致命因素二:上课发呆是“必修课”。 致命指数:★★★☆☆这是全班都知道的事情。上课时,他总是盯住黑板发呆。看着挺认真,其实,眼珠转都没转。我亲眼见证他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一幕。一节美术课,我见到开始发呆,便盯住他的双眼。十分钟下来,我的眼睛都胀起来了,可他却始终没呆够。我统计,那十分钟,我和他的眨眼频率比是N:0。我眨了N次(懒得算了),他却奇迹般地一次也没眨!真不知道,如此入神的发呆,是在想铠甲勇士,还是在想PLMM???致命因素三:无敌幼稚。 致命指数:★★★★☆他的幼稚被我抖搂出去后,弄得“满班风雨”。奥特曼是他的梦想,铠甲勇士是他的偶像,炎龙侠、风鹰侠、雪獒侠……更是他的最爱。他的语文书上写满了“侠”,字典上更是随处可见“铠甲勇士”、“Gaia”、“agui”的身影。据知情人士透露,曹智曾在他的同学录“好友赠言”上写道:“我就爱迪迦。”致命因素四:三个月不洗澡。 致命指数:★★★★★传说中,曹智三个月不洗澡。与他同桌,我深有感触。因为,他让我天天吃“臭味大餐”他所经过的地方,臭气熏天。而他几乎天天迟到。他没来学校之前,我都能听得很专心。但他却总是“人未到,气先到”,一闻到那熟悉的“香”味,我立刻本能的抓起衣领捂住鼻子。日久天长,我奇迹般的对这“香”气有了免疫力,可其他人就惨了。曾经有人问他为什么不洗澡,他说出了一个千古名句:“我是旱鸭子,不爱洗澡。”天,旱鸭子是这么“旱”的吗?以上致命因素使曹智成为孤单人。下课时,全班同学扎堆聊天,男同学一堆,女同学一堆,只见到曹智一人在旁孤单地望着我们发呆。耶!终于能告别我那人见人“爱”的同桌了,终于能不吃“臭味大餐”了!1000字 六年级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