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_1200字
书--我的朋友我特别爱看书,家里的书柜里排满了我喜欢的数不清的书。 因为书太多,我看完一批,妈妈把它们送走一批;然后我又通过各种关系买了一批。循环往复,总也送不完,也买不够。由此,我和书的故事也越来越多。 看书我酷爱看书,特别是童话、小说,或一些作文书、侦破小说更是我的最爱。四年级上半学期,快期中考试了,妈妈制定了“法西斯式政策”,晚上不花上三四个小时,别想做完作业。好在我的《窗边的小豆豆》、《戴小侨和他的哥儿们》、《草原上的小木屋》等书,都在抽屉里,妈妈玩电脑又很“专心”,我“天才小黑客”就有了可趁之机--明里不让看,偷着看还不行吗?这不,我做完了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就看起了风靡全班的《亲爱的汉修先生》。 正当我看到第三章的“乞丐熊”时,心里一阵羡慕……一个黑影出现在我的身后:“怎么啦,书好看吗?做作业,快点!别偷懒,否则当心这本书--嘿嘿。”可我不听,还想把书藏起来,等妈妈走了继续我的爱好。可已来不及了,妈妈见我这样,一把把书夺走了。我只好唱着:“女孩看吧看吧不是罪……”看书在我心目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藏书我酷爱看书,可妈妈的政策又难以违抗,于是我开展了藏书工作。我藏书,可不是像收藏家那样藏,而是偷偷摸摸的,像在搞地下工作一样。元旦一放假,妈妈就准备没收我爱看的几本书。 我欲擒帮纵,主动上缴了几本厚厚的书,一是让妈妈放松警惕,二是书厚,无论妈妈怎么藏,都会落出破绽来。把厚书处理掉后,就该考虑其它书了--藏。当妈妈不在家时,我就动用一切力量藏书。我左看右看,最后确定了座垫下面、枕头下南、抽屉里等这几处地方。于是,我分别把几本好书安放在各个地方,还找了外婆来试效果--不错,外婆没发现。最后再把书隐藏得好一些,便心安理得地做起了作业。结果,妈妈回来后,一眼就看出了破绽,使我白白浪费了时间,反而得到了妈妈的“奖励”--一顿臭骂。哎,真惨!找书我酷爱看书,所以惹得妈妈常常把我爱看的书藏起来。在妈妈的眼皮下找书--不容易,就像从鸡蛋里挑骨头!不过,这也难不倒我。我找书,是有“技巧”的,是会开动脑筋的--观察+动脑=书。 这不,妈妈又把我的书藏得很隐蔽,但有了上面的“秘诀”,我找书就很容易了。就像上次:那是星期天,妈妈把我的《草原上的小木屋》藏起来了,既而陪着我做作业。我暗地里把家里的厨柜观察一番,并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再仔细一看,妈妈的包怎么在身边?还鼓鼓的!我想到这里,便上去偷偷地踩了一脚妈妈的包。哟,从里面露出了半本《草原上的小木屋》的彩色封面,我一看--大喜!急忙把铅笔掉到地上,然后以捡铅笔的名义“偷”到了手,做完作业,我又悄悄地看了起来。 从此以后,妈妈藏书,我来找书,最终,妈妈以失败告终,我又赢了!书,我的朋友,我的最爱!
初二: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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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枚红叶做书签_750字
落花的季节,涅槃般的胜放。 静谧的空间下,与前不同的清风吹面而来,清凉的细雨珊珊落下。却,不似沉闷,股股清爽引上心头。我知道,秋在这烦闷的日子里,盛装袭来。 没有了生意盎然的世界,却生成了这百丛无一绿的画卷。 人分三六九等,贤淑善恶。性格的不同也会导致喜爱的不同。有人偏爱春天,说春天是一个美妙的季节,她代表生机,是万物的开始;有的人挚爱夏天,说夏天是一个欢闹的季节,她可以带走世间所有烦恼;还有的人钟爱冬天,说冬天是一个纯洁的季节,望眼一片白雪皑皑,她是这世界的清洁工,去除一切污秽。但我只爱秋天。 无聊之际,想一个人散散心,感受着秋天带来的清爽,不知不觉走远了,正当我回过神来返还的时候,眼角却瞟见不远处的公园,心想:“秋天的公园,或许不如春天,与夏天吧。我隐约记得那公园里有片红叶林,但之前可是没有什么看头。”脚不知不觉的向着公园走去,走入公园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死寂,公园内没有一个人,落叶到处铺垫成路。不由心里泛起凉意。脚不停继续向前前进,绕过枯树。天!我看到了什么。那是一片火雨——火红的红叶林。我走进叶林,脚踩在落下红叶上,沙沙作响。到达林子中央,向四周环望,一片杨红。我停下脚步,驻足站立闭上眼睛,让秋风洗刷着我,让落叶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想跟“她”融入一体。去接触秋,去感受,去理解。 以前我也有过这样的感受,也仅仅区现于书本:“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今天,经过自然的培陶,我拥有的新的感悟和理解:“一切生命的结束都将是新的开始。”我自认为这是第一次的升华。红叶的生长,再到华丽丽的落幕。她的出场就是为了这盛装的落下,这涅槃般的重生。 将她的盛装,永远的保存在书本,历史的年华当中。 我不禁拾起一片刚落幕的红叶,将她握入手中。仔细观赏她的精彩,与绚烂。 生命在于绽放,失败就是开始,完美需要升华!
初二:殷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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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之魔法_1200字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书还是传递快乐的泉水,是戳破虚伪的利剑,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是远航的船舰,是通向世界的光辉大道。书,常使我重温童年的欢乐——每忆起童年,我就不由自主地想到汤姆·索亚·马克·吐温笔下那个快乐的小男孩,督导他和朋友们“做交易”而逃过了姨妈交给他的刷墙任务时,我就想起了自己和大人讨价还价的情景,“关电视!”“再看10分钟!”“不行!”“5分钟!”“关!”我束手无策,情急之下脱口而出:“今天我刷碗!”呵呵,真是令人忍俊不禁哪!书,常震撼我的心灵——读托尔斯泰的《复活》,我能深深感受到人们兽性与丑恶,130名无罪的农民被关进又脏又臭的监狱,长官们贪财受贿,人民思想麻木,没有羞耻之心,污浊的世风毁灭了一个又一个正义无邪的人……读这本书,我常感到内心压抑,恨不得跳进书中,帮主人公一起惩罚恶人,拯救贫穷无辜的人。世界上还有很多不公平的事件与可怜人,《复活》让我对生活又多了一层认识。书,常令我有茅塞顿开之感——八年级开学初,我每天都心情很好,感觉天空是那么宽广,湛蓝的没有一丝杂质,白云是那么柔软,仿佛伸出手就能触摸到。我常望者天空出神,肉体还在地上,但灵魂已融化在暖暖的阳光里了——这样的好心情要归功于《约翰克利斯朵夫》。那天中午,我在看一个电视节目,节目中一段婉转的调子吸引了我,我尝试着把它弹下来,又“扩写”了一部分,足足花了一下午,终于把能想到的调子拼凑在了一起,弹出来也很好听,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跟爸爸妈妈炫耀了一晚上!后来,自从读了《约翰·克里斯朵夫》后,我就再不以那些优美的调子而骄傲了,因为我懂得,音乐不是为了炫耀,不只是为了好听,而是音乐家感情的流露。作曲就像音乐家写文章的方式,如果只是为了好听,那就只是一纸风花雪月之词。正是这种种令我惊喜的感悟,才使我有了八年级开学初的那份坦然、愉悦……书,常把我的思绪带向远方——跟随鲁滨逊的脚步,我“开辟”了属于自己的荒岛,种植了可以“独吞”的粮食,与野人搏斗,和时间赛跑,实现自己的航海梦……书,更让我认识到了不一样的世界,百科知识贫乏的我通过阅读充实了自己空虚的大脑。在《一路走来一路读》中,虽是足不出户,却和罗伯特·李将军一起经历了南北战争的残酷,体会了沃尔玛的双面性,感受了曾经种族歧视的残酷黑暗,也感受了民主社会的种种自由与束缚……书的魔法,为我变出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将继续在阅读的道路上探索,感受书籍的神奇力量。河南新乡长垣县河南宏力学校初中部初二:郭冰玄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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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我)成长漫漫好书伴_1200字生命若剥去读书的权利,那么生活,就是一堆空架子。-----题记对于书的记忆,很早以前就开始了。从懂事起,书所带给我的,就如成长所必须的那些养分,汲取,吸收,输送,释放,循环无尽头。书香铺满的道路上,最先领着我站起,蹒跚前行的,是我的父母。他们文化并不高,但是几十年的生活经验告诉他们的就是,孩子必须读书,必须。我第一本自己争着吵着要买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很厚的彩色注音本,封面上的小人鱼凝望着大海,滚滚浪涛诉说着未尽的故事。崭新的书页,清新的墨香无不吸引着我。父母看出了我对与书由衷的喜爱,欣喜地牵起我的手,带领着我跨上书香之道。刚开始,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任务;对父母来说,是下达给我的必须完成的任务。每天一小时之类强制的规定,在当时的我看来,是无意义的,每天读几篇童话是我的乐趣,但是那些枯燥乏味的文字却还要让我装作认真地欣赏,实在是件很累的事情。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如我想象的样子,一个小时对于我来说,就是几篇美文,几首诗歌的事情,所能带给我的,远远不够我所渴求的。我延长看书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有时甚至两个晚上看完一部书。要说,那时候我最享受的事情,就是翻着崭新的书的扉页,或者是翻着令人意犹未尽的书的末页。我喜欢细细品味那里的文字,我觉得,一篇美文,最美好的是它的梦呓般的开头,轻叹似的结尾。那样的文字,简直妙不可言。用安意如的话说,“就如歌宴后退去浓妆的丽人,惊鸿照影,美得淡定心惊”。一本小说,最绝妙的,要么是它如幻如真的楔子和意犹未尽的结尾,要么是它平淡无奇的开头简简单单的收笔带给人的确实无尽的遐想和感慨。我爱这样的文章,爱到骨子里。不多说什么,看书的人就是在沉思的人,他们所思虑着的,是另外一个世界,他们所拥有的,也是另外的一个美好的世界。惊叹着,不变的白纸黑墨,带来的却是不同的感动。我沉迷于这样的世界,我甚愿意一次又一次地祈祷着。就如苦难的人们带着无尽的泪水,喃喃祈求;我带着满腹的热情,诚挚低吟。父母对于我买书看书的事情,大多不会过问。然而我并不是一个十分耐得下情感和性子的人,书店和图书馆并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看书场所。在领略多彩的书海时,打扰着我的,不应该是是不是的电话声、吵闹声。相比,在房间里点着台灯看书才是我的理想状态,隐约传来的锅碗瓢盆敲打声,实在是美妙至极的配乐。感性的性格赐予我的是对书的更多热爱,蕴意深刻的句子,我喜欢轻轻读几次;主人公满腹悲伤的自嘲,我会捂着嘴抽噎着留下泪水;欢笑的剧情,我会合上书回味几次,笑出声来。在旁人看来,或许这有些“太过入戏”,但是我的父母知道,我又找到了一本适合我的书。一次次的发现一次次的惊喜,数不胜数的书铺就的是我的成长道路。书犹药也,亦犹路也。或许在路上跌倒,但是这个时候,伴随而来的不是疼痛,而是铺就道路的,书墨香。嗯,没错,世界上最睿智的最诱人的味道——书香。初二:陈非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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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儿”成长记_1200字我就是爸爸妈妈经常说的“书虫儿”。对于我来说,读书并不是什么难事儿。我是有着读书的习惯的。每当茶余饭后,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倾洒在桌面上,我便会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拿一本书,轻轻翻开一页、两页、三页……于是,我便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在书中,我能感觉到一种真正的、难以言说的幸福。这大概就是“书虫”独特的领悟吧,我也乐意当一条书虫,因为阅读就是书虫的幸福。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了,我到底是怎样一步步变成“书虫”的呢?下面,就让我给你细细地道来。爱淘气的那些年,最爱干的事情,就是躺在床上听妈妈绘声绘色地给我讲故事。每当那个时候,我都会迫不及待地爬上床、闭嘴、瞪起大眼睛、安静地坐好,盯着妈妈拿出那本神奇的故事书。因为有了神奇的故事书,妈妈讲出好多好多的故事。在妈妈的声音里,氤氲着神奇梦幻的光辉,我仿佛能看到一个奇妙无比的童话世界:美丽的白雪公主,聪明的小山羊,勇敢的丑小鸭,善良的小美人鱼……这些生动有趣的童话主人公在我那稚嫩的心田里埋下了一颗蓄势待发的种子,我对阅读产生了兴趣。长大了一些,不再那么淘气,扎起小花辫,我上学了。学会了识字,我就试着自己读一些小故事。虽然认识的字不算太多,对于小故事,我也只会了解大体,有囫囵吐枣的“粗糙”,但已经足够了。也不知具体什么时候,我能自己读书了。真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因为能自己读到故事,也是好玩的事儿了!就这样玩着读着,过了一两年,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家中的一两本书也不能令我满足。在这样的情况下,妈妈把我送到了新华书店,书店倒是个好地方。在顶楼,有好多与我同龄的孩子,或站,或坐,每个人都拿着一本书全神贯注地读着,丝毫不在意姿势是否舒适。再看这个大厅,一排排的书架上摆满了书,有童话、科普、文学,书的种类是五花八门,实在是个理想的读书圣地!不由分说,我便投入到了这书的海洋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读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读书使我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在我的心中,读书根本不是负担,而是一种放松身心的方式。真的!慢慢地读,慢慢地看,慢慢地去感受文字的美,这样的慢节奏的生活,实在是令人享受的。正因为这样吧,我才会喜欢“读”,读名着、读母亲、读冬、读爱、读整个大千世界……这时的我已经变成了一条名副其实的“书虫”了!与其说是我成长为一条“书虫”,不如说我是在阅读中成长吧。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了解了自己,了解了世界,我愿意在以后的生活中,继续读下去。我知道,因为阅读,我的生命才会变得丰富多彩,变得充实幸福。读书,真好。初二:王昱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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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读后感_1200字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傅雷是我国着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看完书后我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之间距离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初二:mr骚年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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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本书_1200字我的奶奶住院了。一日,母亲因工作繁忙便叫我去医院照顾奶奶。我有些惊诧、不解,也有丝丝不愿。我儿时是外婆把我一手带大的,就像一棵葱郁古树一样,把我护的死死的,不让我走出她树下的阴影。于是,我与奶奶,便形如陌人。不满的去了医院。病房里,是白色的床,白色的窗,还有床上白色的人,看着莫名的让人揪心。床头柜上的电子仪,伴着深深浅浅的呼吸,上上下下的,偶尔传出几声短促的低鸣。从未见过如此虚弱的奶奶!像是一件易碎的玻璃制品般。各种大小的玻璃瓶里的液体,顺着两旁数根粗粗细细的长管子流入奶奶体内,她的脸色惨白透着病态,双眉紧蹙,全然不见平日里的安详。渐渐地丝丝恐惧、不安和心疼爬上我的心头,恍然才见我已悄悄长大,而你已慢慢老去。不知过了多久,你走了进来,悄然无息的。你不施艳粉,一身普通的粉色护士服,乌发被高高的束成马尾,帽上缀有红十字标记,纤细的手中捧着一个蓝色的文件夹,专注地写着,不闻不问,冷若冰霜。“病人擦身擦过了吗?”你开口,声线清冷,平静无情。我一惊,赶忙挪开视线,迅速从椅子上跳下来,低着头,手不自然地扯着衣裳,木木的站着,不知什么办才好。你抬头看了我一眼,眼中平静如止水,不语。我尴尬的挠着头发,额间冒着细密的汗珠,脸颊泛着红,双脚来回摩擦,最终只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你,像是陷入绝境迫切地想要逃离一般。然而,你只如雕塑一般站在那里什么也不说,只是严谨的查对着病人的信息。无奈,我如岸上濒临死亡的鱼儿,不再挣扎着想要摆脱命运的枷锁了。慢慢地蹲下身子,从病床下拿出脸盆,又在柜子中找出毛巾,拔出木塞,慢慢倾斜着倒入热水。我伸手小心地去拿热水中的毛巾,才碰到,你不适宜的声音响起:“要温水。”我一愣,反应过来后,不满的瘪瘪嘴,手里却是不停下地加冷水,小心地试过水温后,才拿起毛巾拧干,整齐地叠好,起身准备擦拭。隐晦地看了你一眼,只见你慢慢走过来,又轻轻地把与临床隔绝的帘子拉上。我恍然,飞快地低下头,暗骂自己粗心。别扭地伸出手,笨拙地擦拭着奶奶的肌肤。它干燥的皮肤上布满了黄褐色和浅棕色的斑斑点点,深深浅浅的皱纹像是老树的皮那般粗糙,青绿色的经脉在黄色的皮肤下若隐若现。这岁月的痕迹让我分了神,手下的动作越来越慢,越来越慢。突然,手中一空,我愣愣的回过头,疑惑的看着身边的人,不解。你依旧什么也没有说,把毛巾在水里浸过后,熟练地拧干,麻利地为我奶奶擦拭着,你的眼中依旧静如止水。我转过头,才发现,原本被你一直捧在手中的文件夹此时正随意地躺在床尾,懒洋洋地,倒是让人觉得是一本无用的本子。阳光的金粉,透过白色的窗洒了你一身,粉色的你在这一片光辉中显得有些如梦如幻。帽上的红十字在暖阳下,像是被赋予了生命一般,鲜艳夺目。这一刻,冰冷如霜的你似乎笑了,像是初春化雪那般温暖人心。你一名白衣天使,用责任与奉献践行着医院的宗旨,你起始于辛劳,收结于平淡,虽面冷,却带着炙热的爱心。不求回报只求奉献是你心中的骄傲,不理会别人的眼光只以一颗赤心待人是你处事的风格。你是清贫的,又是富足的,曾经的你留下一份温情,一个微笑,一本难以用金钱衡量的书。初二:徐诗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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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小书虫_1200字我没有什么爱好,最喜欢的也就是读书了。身为一个资深书虫,不敢说读破万卷书,但最少也有几百本了。从小时候读的小人书、漫画书到现在文学书、世界名着。在读这些书的过程中可发生了不少趣事,什么读书误点,买书超标早已是司空见惯,可那件事却让我记忆犹新。“周末了。”我伸着懒腰道:“可以大看特看了。”说着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水浒传》看了起来。虽然常说少不看水浒,但是——管他呢。人家写的精彩。不一会我便沉醉在里面了。鲁智深倒拔杨柳时惊人的臂力让我忍不住鼓掌;军师吴用神人般的排兵布阵让我连连惊叹。我正沉醉在其中。唰!突然,一阵寒风掠过——咦?书呢!地上多了一片黑影子,我抬头一看,呀!老妈。只见老妈黑着脸跟李逵似的看着我,而我心爱的图书就在他的手上。“呀!老妈,敢为您来干什么?”我一脸献媚的向老妈说。“该吃饭了,我刚刚叫你好多遍了,你怎么也不吱一声,怎么,不出去野玩了,便呆在家里“野”看书了。饭都凉了。”老妈乌黑的脸上又黑了一点。“马上去,马上就去。”我唯唯诺诺地说着。“但您能先把书换给我吗?”我向老妈露出了期盼的目光。“这还差不多。”把书往床上一扔,“快点去,否者结果——你懂得。”说完,便走了。“我知道了。”我不情愿地应了一声。待老妈走出了我的视线,我拿起书本想放回书架上。可看着多彩的封皮,数着厚厚的页数,摩挲着厚实的纸张,读着这副有魔力的文字,却不忍放下了。自言自语着:再看一会,就一会。坐到书桌前,一翻开书,仿佛就与椅子、书本、合为一体,再也分不开。几分钟后,我却无以自拔了。“武松的胳膊被砍掉了!”我在心里哀叹,一代武林豪杰就毁于一旦。想起他那时大战猛虎,为了哥哥血溅鸳鸯楼时的伟大壮举,眼膜蒙上了一层泪光,“唉——怎么会这样!”忽然一阵寒风吹过,我抬头一看,又是老妈。只见老妈怒目圆睁,眉毛扭成一团,看起来暴风雨来了。果不其然,钢勺落到我的头上。“古有刘关张三顾茅庐,今要你老妈三顾书店?还有,你怎么还没有去,我和你老爸都吃完了,就差你一人了。你看看表,从做饭到现在都一小时了!”“是是是,马上去,马上去。”我分外灿烂地笑着点点头。心想:“有那么长吗?”“你刚刚就这么说的吧。”说着,“便使出了武林中最毒辣的九阴白骨爪”把我的耳朵提起来,往厨房里拉。我身体一侧,脚尖一体,就像跳起了“芭蕾舞”。“妈,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真的真的错了。”我鬼哭狼嚎的惨叫着“我知罪,我马上就去”我回过头,来对着书说:“我回头来对着书说兄弟你等我几分钟我马上就来找你。”说话间我便用“凌波微步”这门绝学赶到饭桌前,以风卷残云、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吃下饭菜后又以刘翔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回书房。可身后却传来老妈歇斯底里的叫喊声。这种风景在我家以是很常见的了,旁观者老爸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六年级:展宝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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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读好书_1200字在我刚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妈妈就教我认字,还给我买了许多许多的幼儿读物。记得其中的一本书上有一个“孔融让梨”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这个故事并不是叫我们仅仅是让一个梨,而是叫我们学会怎样做人。我们应该懂得谦让,要多关心别人,一事当头,不要光想着自己。受孔融的影响,所以我从小到大,吃东西的时候,凡是大的、好吃的,我都是先给爸爸妈妈吃;大院里的小伙伴,即使比我个头小、力气没有我大的偶尔欺负了我,我都能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跟他们计较。当然我的这些作为也屡屡得到爸爸妈妈和大院里邻里们的赞许和表扬,也许是读书尝到了甜头,所以我从小就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一天天的长大,一本本书更是成了我的好朋友、好伙伴。从中我学到了更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比如﹕我读了《西游记》,使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善良、像孙悟空那样敢于承担责任,要有一颗坚持到底的恒心,要勇于克服困难,坚信只要坚持到底,最后一定会胜利﹔读了《雷锋日记》,我懂得了我们生命存在的最高意义就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明白了只有奉献的一生才是最美的一生;读了《中华国宝》和《中华国恨》,让我知道了中华民族曾经的灿烂辉煌、和曾经遭受的苦难与屈辱。更让我在心中立下了和周恩来总理一样的心愿——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努力读书!振兴中华!伟大领袖毛主席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可见读书是何等的重要!有同学说,我们本来学习就很紧张,布置的作业又很多,哪有时间再去读书?这听起来似乎还有道理,但只要你认真想一下,其实不是这样的。读书不仅不是浪费时间,而是更好的利用时间。因为我们这个年纪正处在人生最佳的阅读和背诵时期,也许由于我们熟读了好多书,书中的知识和观点甚至是一句话,就往往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极大的影响。所以,我们一定要明白:读书不是老师布置的作业,而是我们自己应该养成的一个生活方式。同学们,可以这样说: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更加美好的明天。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在浩瀚无边的书海中,鱼龙混杂,良莠难辨,这就要求我们在读书时要擦亮眼睛、要有选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就是说既要读书,而且还要读好书。毫无疑问,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海洋。一个人如果不读书、不读好书,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身躯一样。同学们,为了我们更加美好的明天,为了祖国更加繁荣富强,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我们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让一缕缕书香伴随你我同行、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快乐的畅游!多读书、读好书吧!六年级:陈汉蒙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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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_1200字在这个充满着金钱利益的社会里,每个人都要戴着面具来隐藏自己,不是要伤害别人,而是不想被别人伤害。宝拉是一个初中学生,她有着一张很古典美的面孔,还有一颗很纯净的心灵,但这并不能阻止她不受伤害。班级里有许多女生常以欺负她为乐,例如在她做作业的时候拿走她的眼镜啊,把她的课本扔到水盆里去啊,很多的恶作剧每天在她身上上演,这使宝拉的心情每天都很糟,但她一直不会有报复的想法,因为她太过于善良了。这天,宝拉又挨欺负了。原因很简单,只是她在抬水的时候,无意间把水撒到了副班长可柔的裙子上,可柔是个很漂亮又有洁癖的女生,所以当水撒到她裙子上的时候,她的眼泪马上就流了出来,面对同学的指挥,和可柔的怒骂,宝拉多想说:“大不了,我赔你一件嘛。”可想法还未到嗓子眼就被宝拉生生的咽了下去,她看了看可柔的裙子,那裙子是宝姿的,对于宝拉来说太奢侈了,那是她家一个月的生活费,所以,她只能低三下四的连连道歉,但最后,她还是被淋了一身水做代价。同学们无情的嘲讽声一下午都未曾停止过。放学后,穿着一身半湿不干的宝拉一脸沮丧的朝家走去,但是中途却被一块硬硬的东西绊倒。她正打算抱怨连这种没有生命的东西也欺负她,可是当她回身后,她惊讶的发现,绊倒她的并不是什么石头之类的,而是一个银白色的面具,在阳光的斜照下散发出迷人的光泽。宝拉拾起面具,发现了它并非她所想象的那样厚重,反而十分轻便、灵巧,心中的喜爱程度不觉上升了好几分。带着欢快的笑容,宝拉快步向家中走去。家里格外安静,母亲一脸悲伤,父亲抽着烟一脸倦容。看到宝拉回来,母亲淡淡的提起了一丝笑容。宝拉感到到家里气氛的沉重,安静的回到自己的卧室。抚摸着手里的银白色面具,面具散发出一种光,仿佛是在告诉宝拉把它戴上。宝拉戴上了面具,那面具似乎是为宝拉而定做的,不大不小完全合适。宝拉拿出书包底层的小镜子,当她看到镜子中的面具时微微吃惊了,那面具的弧度与自己的脸型刚刚好。宝拉想拿下面具,却发现根本拿不下来,面具似乎与肉融合在一起,稍一用力,就有切肤之痛。宝拉害怕了,她打开卧室门,急忙大声呼喊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跌跌撞撞的来到卧室前,却一脸疑惑。宝拉指着自己的脸,妈妈却摇了摇头。宝拉拿起小镜子,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并没有戴面具,可是用手去摸,却分明可以摸到面具的轮廓,妈妈离开卧室时,对她说:“学习累了就睡吧,别想太多。”没有人注意到窗边快速的跑过一只黑猫,更没有人发现黑猫脸上也戴着银白色的面具。第二天上学,宝拉惊讶的发现身边的同学格外与自己友好,就连一向高傲的可柔也温柔的请她吃饼干,没有一个人嘲笑宝拉。然而,宝拉戴上这个面具后,却发现,她总是无意识的说一些她并不想说的话,比如,对可柔讨好的话之类的。这样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宝拉发现同学们和她越来越友好,那些骂过她、欺负过她的男孩女孩也对她格外的好。宝拉沉迷于这种友好的关系,渐渐觉得说一些讨好的话也无伤大雅,于是,她对可柔,对老师,和一些有有派的人说了不少讨好的话,慢慢的,宝拉的思想观开始发生变化,她变得毫不知耻,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以至于伙同他人打架生事……终于宝拉在一次打架中,用水果刀捅死了一个人,就在她进入监狱后,她也恬不知耻的讨好每个人,但所有人都不再她,而她始终不知道也不明白,是什么害了她……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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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_1200字我喜爱生机勃勃的春天,喜爱阳光灿烂的夏天,喜爱那银装素裹的冬天,但我更喜欢那果实累累的秋天。秋天像一个神奇的魔法师,把我们这个可爱的世界染成五彩缤纷的。枫树则被梁成了俏皮的红色,远远望去,像一朵红云,更像一团燃烧的火焰。柳树则被镀上了金色,那么灿烂,那么惹人喜爱。有些叶子舍不得离开柳树妈妈,随着秋风顽皮地在枝条上打秋千,像蝴蝶翩翩起舞。更多黄叶宝宝则迫不及待地扑向大地。落叶越来越多,像扑了一层厚厚的金毯,踩上去那么柔软,那么舒服。秋天,以往枝繁叶茂的树木现在变得枝残叶败,好像刚打过一场败似的。花坛里的玫瑰花姐姐,脱掉了鲜红色的短裙,愁眉苦脸,显得痛苦,可是菊花姐姐高兴得不得了,伴着风的歌声跳起了孔雀舞。秋风,你是一位姑娘—温柔、恬静。瞧,你正唱起像银铃般的歌声,来到初秋最热闹的地方—田野。你在它们的翘首盼望中走来,步履是那轻盈、舒缓,秋谷绽开笑脸,静静地接受你的抚摸,愉快地上下起伏,好似翻滚着千层波浪;那边的高粱焦急地等待着,秋风像一团炽热的火,要不怎能把高粱染得金光灿烂?胆小的玉米娃娃好奇地探出头来倾听你的歌声……刹那间,稻谷笑弯了腰,高粱涨红了脸,玉米乐开了怀…。。这时你又越过田野,向远处奔去。一步一片金秋,一步一片收获,你将自己奉献给大地,你将沉甸甸的收获吹进了农民的心窝,醉红了农家的笑靥。啊!秋天,我爱你!不仅因为你的美丽,更因为你为人们带来了丰收的欢乐!四季迷境春,穿着绿衣,踏着花舞鞋,满心欢喜地来了。她的舞姿令人陶醉。她跳动着,舞遍了整个大地。春在池塘边跳起了美丽的舞蹈。引得花草探出脑袋,睁开了双眼,引得蝴蝶、蜜蜂翩翩起舞,引得岸边的樱花随风飘落,无数的花瓣奏响生命的绝唱。最神秘最迷人的该是夏夜了—-夏天的夜,晚风习习,吹散了白天的酷热,轻抚着人们的脸。抬头仰望碧蓝的天空,是那么静谧,星星神秘的眨着眼睛,月亮投下温柔深情的光。小草仰风舞动,树叶随风轻轻摇曳。朦胧的月光透过茂密的竹林,洒下一层银灰色的幽光,奏出梦幻般的舞曲。我喜爱生机勃勃的春天,喜爱阳光灿烂的夏天,喜爱那银装素裹的冬天,但我更喜欢那果实累累的秋天。秋天像一个神奇的魔法师,把我们这个可爱的世界染成五彩缤纷的。枫树则被梁成了俏皮的红色,远远望去,像一朵红云,更像一团燃烧的火焰。柳树则被镀上了金色,那么灿烂,那么惹人喜爱。有些叶子舍不得离开柳树妈妈,随着秋风顽皮地在枝条上打秋千,像蝴蝶翩翩起舞。更多黄叶宝宝则迫不及待地扑向大地。落叶越来越多,像扑了一层厚厚的金毯,踩上去那么柔软,那么舒服。秋天,以往枝繁叶茂的树木现在变得枝残叶败,好像刚打过一场败似的。花坛里的玫瑰花姐姐,脱掉了鲜红色的短裙,愁眉苦脸,显得痛苦,可是菊花姐姐高兴得不得了,伴着风的歌声跳起了孔雀舞。秋风,你是一位姑娘—温柔、恬静。瞧,你正唱起像银铃般的歌声,来到初秋最热闹的地方—田野。你在它们的翘首盼望中走来,步履是那轻盈、舒缓,秋谷绽开笑脸,静静地接受你的抚摸,愉快地上下起伏,好似翻滚着千层波浪;那边的高粱焦急地等待着,秋风像一团炽热的火,要不怎能把高粱染得金光灿烂?胆小的玉米娃娃好奇地探出头来倾听你的歌声……刹那间,稻谷笑弯了腰,高粱涨红了脸,玉米乐开了怀…。。这时你又越过田野,向远处奔去。一步一片金秋,一步一片收获,你将自己奉献给大地,你将沉甸甸的收获吹进了农民的心窝,醉红了农家的笑靥。啊!秋天,我爱你!1200字以上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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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_1200字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水洒满了草坪、洒满了大地,整个世界多么静,多么静。看着从天而降的雨滴,我想起了我的那位朋友。他站在小湖边,透过水能看到一丝阳光,湖里有很多小鱼,阳光照在小鱼身上,小鱼会感到一丝温暖。清风吹过,他的脸映在水面上,一道道波纹掠过水面,他的脸上好像长满了皱纹。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鱼网,看得出他想捕鱼。他用眼睛对视小鱼,他想找准机会捕鱼。但等了半天也没机会。鱼好像能看穿他的心思,到处乱游。他的另一只手,拿了一个装满水的瓶子,里面似乎有条小鱼。我们很久没有去过那个小湖了,里面已经没有醉人的水波,里面已经没有可爱的小鱼。我一直记着那位朋友,记着他那捕鱼的样子。此刻,他不知在哪间小屋里,看着不停飘洒的细雨,或许想到楼下去趟水,或许想到草坪上淋个透,或许会想到我———他的朋友,就在这个下雨的早晨,正在想着他,和我们一起玩耍的情景你听过交响与吗?那声音总是磅礴有力,气势雄伟。可是,真正的雨之交响乐,你是否用心欣赏过? 雨,在四季角色不同。虽然在冬天,雪是人类最想看到的演员,但配角雨也不逊色。冬雨的最大特征就是小。你看,那细雨绵绵,让人感到雨不仅有着柔情,还带有些羞涩。冬日,在雨中散步,会感到有些寒意,但更多获得的,还是无穷无 每当下雨的时候,便会变得十分清爽,一阵电闪雷鸣后,便是狂风暴 雨,雨点落在大地上,溅起一朵朵水花雨点落在小河里,立即鼓起一个个水泡,雨点落在屋顶上,像一道道瀑布倾泻而下。雨停了,天边出现了一道彩虹,像一座弯弯的小桥。空气是那么的清新,让人觉得是那么的舒畅,大雨洗去了大自然的污垢,洗去了天气的炎热,树儿变得更翠了,草儿变得更绿了,花儿也变得更有精神了。尽的快乐。“啪嗒,啪嗒”,一大早,我就被断断续续的雨声吵醒了。“唉,这鬼天气,又下雨了。”妈妈抱怨地说。我快速地穿好衣服站到窗前,窗玻璃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水气,我用手擦去水气向外眺望,远处一片烟雨蒙蒙,平时清晰可见的高楼大厦变得隐隐约约,模模糊糊,好像海市蜃楼一般,神秘极了;豆大的雨点接二连三地落到窗台上,溅起了一朵朵晶莹透亮的水花,好像一个个透明的小人在翩翩起舞……我看得着了迷,连妈妈叫我都没听见。吃过饭,妈妈开车送我去上兴趣班。在车上,我透过模糊的车窗向外张望,人们有的打着雨伞,有的穿着雨披,有的就只是戴着帽子,在雨里急匆匆地走着路,骑着车;街道上到处都是被冬日寒风冷雨打落的枯叶,虽然是周六,我依然看见了身穿桔黄色雨衣的清洁工忙碌的身影,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他们可真辛苦啊!车停了,我迫不及待地跳下车,打着伞在雨中漫步起来。路边小山坡上黄绿相间的草地真像一幅湿漉漉的油画,鲜艳欲滴,我一脚踩下去,“扑哧”一声,竟然踩出了个小小的水塘,真好玩,我一脚又一脚,回头一看,草地上被我踩出了一串水塘……咦?我的脖子里滴进一滴冰凉的雨,哪来的,是伞漏了吗?我四处张望,回头一看原来是爸爸在快速地转动手中的伞,落在伞面上的雨滴像一颗颗离膛的子弹顺着伞边迅速的向四面飞散,我也学着爸爸的样子转起伞来,顿时我的“伞枪”也发出一颗颗“雨弹”,我和爸爸同时哈哈大笑起来!妈妈最讨厌下雨,而我却喜欢下雨天。因为下雨天,我可以发射一颗颗“雨弹”,可以制造一串串“水塘”,甚至还可以尝一尝“落汤鸡”的滋味,这些都是我喜欢但只能在下雨天才能玩的游戏。我喜欢下雨。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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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书_1200字姓名:王阳 年级:初三年级 鸟儿喜欢蓝天,那是因为每一朵白云之下,都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鱼儿喜欢大海,那是因为每一朵浪花之中,都暗含着一个美丽的心愿; 我呢,喜欢书籍,那是因为每一本书里,都蕴藏着一个深刻的道理…… 高尔基曾经这样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会教给我们知识,带给我们别样的感悟。让我们穿越时光,乌皮特也发表了相似的观点:“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照亮人们最遥远、最黯淡的生活道路。”历史的长河会隔绝许多,但对书的感悟,却永远不会改变。或许,你现在还察觉不到书带来的神奇,那也不要灰心,你总会感悟到的。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嘛。 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位挚友,它用无声的话语,教会你怎样为人处世。在成长道路上,一本好书会陪伴在旅途上感到孤独的你,使你不再寂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它就教会了我怎样炼就无悔的人生。 几乎没有一个人愿意平凡地度过自己的一生,哪怕是看似最平凡的小草,也会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奋力一搏,争取在春天的画卷中留下属于自己的那一抹别样的绿色。但是,不是所有的小草都能留在画卷里,也不是每个人都能炼成一块好“钢”。那么,好“钢”是怎样炼成的?在我抛出这个疑问的时候,相信大家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那烈火熊熊的炼钢场面吧?我认为,人生就如炼钢。成为英雄也只有一种途径——炼、在熊熊烈火当中炼! 有人说,保尔·柯察金是天生的英雄。其实不然,因为这世界上没有天生的英雄!爱迪生曾经说过天才的组成——“天才是1%的灵感,99%的汗水。”英雄也是这样的比例,只不过成分有些差别——英雄是1%的勇敢,99%的毅力。保尔之所以成为了英雄,是因为他在枪林弹雨之中敢打敢拼,勇敢面对敌人,再加上他在疾风暴雪中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病痛与饥饿时从未想过放弃,而是以超人的毅力带领广大的共青团员和群众共同修好了铁路。这,就是英雄的真实故事,英雄的精神面貌。 保尔用自己的人生道出了好“钢”究竟是怎样炼成的——有勇敢拼搏的精神,再加上永不言败的毅力。“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要有了勇敢和毅力,我们就不会被生活所拖累,被不幸所压倒,就会在熊熊烈焰中成长起来,去充实自己,去热爱生活,去回忆过往、拥抱未来!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真的就像是我的一位挚友,在不经意间,它就让我感悟到了许多,它让我的灵魂变得更加高尚纯洁。小到清茶淡水,大到人生哲理。它就像是心灵的血脉,而每每读到它,就像是全身的血液都被洗涤了一般,变得鲜红、明亮……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即使再富有情感的生物,最终都会离我们远去,化作埋藏在心底的回忆。但是书籍不会,它会给我们永远的陪伴,陪伴我们成长,并在我们的漫漫人生路上带来别样的感悟……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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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书_1200字从古自今,许多美德一直传诵着,那一本《三字经》就是记载着我们中国炎黄子孙该有的美德。可如今又有多少人记得,大家都会那么一段‘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可你们知道吗?理解里面的字句含义吗?都说读书百遍其义自现,也许你读一遍的时候,你不知道它具体讲的是什么,你只知道它朗朗上口,却悟不出其中一二;但如果你读很多遍,背得滚瓜烂熟的时候,里面的意思的精华,你就会感叹,会永远记得《三字经》那本书。也许是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三字经》泛滥着旧时代的气息,你不会要想到读它。久而久之,若人人都不读它,不学它,它就会被遗忘。它那些可爱的字句,最富有的教诲,以及最深得人心的东西都会被现代种种电子产品给埋没。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就是《三字经》,那时候还小,起初我还不喜欢看书,总觉得字数太多晃眼,后来父亲知道了便给我买来了一本书----《三字经》。书面挺好看的大大的三个字印在书面上,那时候我小学五年级,会识很多字,但在我那个年龄都很皮,像个男孩子似的,整天玩,也不喜欢看书,然而那本《三字经》就被我扔进书柜里了。我也不太清楚我是从什么时候又把那本书拿起,大概是我升小初的时候,那时候14岁懂的东西很多了,那个时候的我挺喜欢看书的,尤其是鲁迅和老舍朱自清他们的散文,还喜欢高尔基的散文,托尔斯泰写的小说和现代各种青春励志的小说。上中学那会初二那会总觉得读书没啥用,我也特犟,直接跟我父亲犟起,被父亲狠狠的训斥,被父亲第一次的扇耳光,让我对父亲很怕,后来我叛逆的心理慢慢改好,于是开始努力学习。有一天夜里,父亲从书柜里翻出那本《三字经》,上面略微有些尘土,父亲把它递给我,要我把它背熟,理解其中的字义。我才知道那是一本好书,于是我一页页的翻看着,慢慢的吸允着其中的一行一句,我才发现我以前是多么的愚钝、竟不知天底下还会有如此亲切的字语。那一晚,我第一次忽然领会到以前那些看不懂的字句含义。我像海绵吸水那样,拼命吸取面前这本书的精髓,慢慢悟出了其中,才知道每本书都有它的灵魂。虽然那简简单单三字式的语句,读起朗朗上口,,却意在其中,许多教诲人的道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就是这样,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三字经》,伴随着我至今,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出到社会上,我都时时刻刻牢记着它教诲人的话,是它教唆这我该如何做人做事,是它带我走到一个满是黄金的住处,影响着我的一生。无论是该感谢我的父亲,还是感谢那本启蒙我的第一本书----《三字经》,要不是父亲找出这本书就不会有现在这般的我,《三字经》是父亲所带领我找到的,我的父亲是我的第一导师,也是父亲的教导领我走到一个满是鸟语花香我所想的世界。每每捧起我的第一本书《三字经》,总会想起我的父亲我的第一导师。高一:谭琪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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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契约书_1200字黄昏,这个象征着失望与绝望的词语,却是我们要终身背负的命运……——在绝望与黑暗之中,一个少女在黑白格点中不停的奔跑着,紧张和惶恐充斥这她的全身。他打开一闪门,大口喘着气,惊恐的看着还是和周围一模一样的房间。黑与白,战斗的领域,究竟会牵扯出怎样的故事呢?少女又会有怎样的结局?——题记“铃铃铃——”“铃铃铃——”,早上,闹钟大叫着,似乎在提醒着人们快要迟到了。“唔……”少女动了动身,懒洋洋的伸手去关了闹铃,坐起来,伸了一个懒腰后便下床开始梳头、换校服。新的一天开始了!“早上好!爸爸!”少女急促的跑步声在房子的楼道里响起,在阳台摘着小西红柿的爸爸侧头微笑着像跑过来的少女打着招呼“早上好,盛雪!”盛雪突然跑到一个房间的门前停下,慢慢的走上去猛地打开了房门,接着又跑去拉开了房间的窗帘。盛雪看着窗外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好天气深呼吸一口气,马上跑过去掀开了妈妈的被子。“妈妈早上好!”盛雪对着妈妈露出了一个阳光般的笑容。睡在床上的妈妈倒是很活跃的一跃而起。“唔哇哇哇~”扮鬼吓了一下盛雪,盛雪倒是没有被吓到,而是应和着妈妈玩了起来。真是一个活跃的早晨啊!卫生间里,盛雪正在洗脸,妈妈正在化妆。“哎呀哎呀!今天的天气还真是好呢,心情也不知不觉的比昨晚上变得好了很多呢!”妈妈一边画着妆一边懒懒的吐槽着今天早上的好天气。“是呢妈妈!可是妈妈,在公司里不应该是去命令别人吗?”盛雪用手当着一捧水扑到脸上,因为脸上有水,让盛雪无法睁开眼睛,手不停的在洗脸池边摸索着自己的毛巾。“是啊!可是最近出了很麻烦的事情呢!”妈妈看到盛雪这样,顺手把毛巾推过去递给盛雪。“嗯?什么事?”盛雪一边用毛巾擦着脸,一边看着妈妈奇怪的问道。“不过没事!妈妈可以解决问题!”妈妈收拾好化妆盒,淡淡的说道,就像一个女司令一样。“哇……妈妈的眼神好恐怖哦……”看到妈妈这样,盛雪不禁苦笑道。餐厅里,一家人都围坐在餐桌旁吃着各自的早点。妈妈在看报子,爸爸在帮大家调着咖啡。“嗯~原来麻烦还有这么多啊!”妈妈边喝着咖啡边看着报子淡淡地说道。“啊?妈妈?什么新闻啊?”一边吃早餐的盛雪好奇的问道,脸上充满了期待。“盛雪!你的赶快了!”正聊的开心的时候,爸爸却打断了母女俩的谈话,用手指了指墙上的闹钟,示意着盛雪要看好时间。盛雪转头看了看钟,马上拿起书包咬着一片面包和父母道别后出门了。“那么……我也要出发了。”这时,妈妈也喝完了自己的咖啡起身拿起包便出发去上班了。盛雪一路小跑的去学校,一边快速的吃完自己的面包,追踪前面正在走着的两位同学。“地兰!雪琪!”盛雪在不远处向她们招手叫着她们的名字,三个好朋友一起去上学,一路上蹦蹦跳跳的,开心极了。初三:墨蓝色珊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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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书与俗书_1200字正如文化可被粗略地划为“精英文化”、“主流文化”和“不入流文化”,书也可以简单地分为“雅书”,“俗书”和“不雅不俗的书”。但余以为,书,只有前两大类,所谓“不雅不俗的书”,只是还未历过时间的充分淘洗,正如那“主流文化”一般,时代一过,也可能跟不上潮流了。 并不是文字优美动人的,就叫雅书了。许多风靡一时却又俗不可耐的作品就往往以或清新、或华丽的词藻来粉饰门面。这个“雅”和“俗”指的是书的境界。 就拿小说来讲吧。并不是所有“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享受阅读古典四大名着的过程。在那些人看来,《水浒传》就一群土匪喊杀喊打,《红楼梦》是公子姐儿在你哝我哝,尽管百家讲坛的主讲人在台上唾沫横飞地讲解这些名着的情节甚至难以自制地连呼“妙,妙,妙”,他们也只能一脸茫然坐在台下把双手这么“啪,啪,啪”。许多人宁可整日沉浸在言情,魔幻、悬疑、武侠这几类小说构建的奇异世界里,激动的样子像是在有生之年见到中国男足在世界杯上出线;也不愿平心静气地和名着里的人物话话家长。 是的,名着总能让你和书中的角色闲话家长,让你从另一个视角,以另一种方式更细致的发现生活。或许书里的故事不与你处于同一时空,抑或你根本无法肯定它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但这无所谓,你依然可透过薄薄的书页,发现那世界与你的生活竟有如此多的相似点,你能从中学到一些生活技巧,汲取一些处世经验。真正的雅小说不会也无法构造一个平行于原本世界的新世界,它的故事即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生活的缩影、是真实的生活。 读过言情、魔幻、悬疑和武侠这些书的人看看有没有过与此类似的经历:热血沸腾,心像坐过山车般随小说主人公的举动、故事的进展起起落落,仿佛亲历其景;不可抑制地想要往下读,提不起劲来做其他事,逮到空余时间就一头钻进那情景中。这种状态很危险,像是自己吸了鸦片,又像是被人下了蛊。不过,你又会发现,读名着时的你从不这样疯狂,总是淡定地瞧着故事的发展,即使十分投入,你也未曾被它迷了心窍,想抽身时即可抽身,有时还能想到你生活里的人和事,时常有所感悟。第一类书写的是虚幻的世界,那故事就是一股海龙卷,紧紧地攫住了你的心,使它无遐在现实生活里扬帆起航。虚幻与现实是对立的,虚幻世界总在试图排斥你真正的生活,可第二类则不同,它的情节、它的人物时时刻刻会让你想到生活,所以你能保持平常心,正如你大多数时间在生活中一样。可惜的是,世俗人情总不如虚幻梦境来得洒脱,这就使那些受够了生活折腾的人更钟爱言情、武侠书中的美妙世界。 我想,小说的好坏在于它能否真实地反映生活,能否启迪读者,使他们获益匪浅。贯彻在雅小说主题中的应是“真、善、美”,这些源于对生活的追求,又还要在生活中实现。小说创作若不遵循“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一原则,就难免流于俗套,仅能博庸人一笑却上不了大场面。书的雅俗取决于书境界的高低,若要达到高境界,作者还需仔细地体味生活。10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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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也有生日_1200字人有生日,书也有生日——题记人的诞生,意味着书的诞生;人有生日,意味着书也有生日。我们把书的生日遗忘,就等于把自己的生日遗忘。上帝创造了人类,也创造了书籍。书籍如微风,如细雨,吹拂,滋润我们的心田,沃灌我们的灵魂。我们的心田因它们而肥沃,我们的灵魂因它们而饱满。从小生活在不怎么富贵的家庭里的我,平时一有空就会到图书馆看书,或是借于邻居。所以,也可算是一位小行家吧!从爱看小人书到看一些关于国家实事的我,也总算有些成长,不至于成天活在幻想的国度中,被别人所取笑。记得在2008年4月23日那天,父亲早早地把我从梦中叫醒,说是到博览图书馆去看书,增长增长见识。我疑惑了,毕竟以往父亲根本就没时间,更别说是这么早叫我去看书。父亲见我似乎有些不懂,但他没有告诉我理由,只是对我说:“去吧,去了你就知道。”于是,吃完早饭后,我们就不约而同地去了博览。“诶,奇怪了,怎么那么多人啊?”这时,爸爸说:“肯定啊,今天是书的生日嘛!”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反问了爸爸一句“书的生日,书哪来的生日啊?”于是,爸爸意味深长地说:“人有生日,书当然也有生日。我们把每年的4月23日定为世界读书日这是为了让大家认识书给人类带来的好处。”听了这段话后,我恍然大悟,原来我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居然把人类的好朋友——书籍给遗忘了,而且还忘得一干二净。书籍不仅赋予我们人类精神上的满足,而且还赋予人类一大笔财富,不是吗?是的,书籍赋予人类精神上的满足,这并不虚假。晋朝的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没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这充分说明阅读一本好书,如同人体摄取了必要的营养。书籍是人类的朋友,与它长期交流,便可获得成长,虽然秀不出林却可吸纳更多的日月风华,舒展茁壮而更具威熟的力量;与它长期沟通,便可是你的心底的绿野春光拂面,阳光和煦;与它长期做好朋友,便可分辨这世间的真与善,邪与恶。总之,有他的陪伴,便可消除心中的寂寞。所以,我们怎么能把它的生日忘记呢?书籍赋予人类一大笔财富,绝大部分的成功者都是有智慧,学识渊博的。尽管他们小时候是多么的贫困,多么的不幸,只要有才华,有智慧,有一颗执着的心,方可脱颖而出。拥有无形的财产——人类智慧的结晶。我们的国家才可能变得富强。所以说,我们怎么能把它的生日忘记呢?没有书籍,我想我们会很难倾听到心灵的跳动;没有书籍,我想我们很难感觉得到情感的炙热;没有书籍,我们很难体验到尊严的高贵。所以,我们要走近书籍,走近一个智慧的世界,一个心灵的世界,一个充满色彩的世界。让我们把这一天谨记——4月23日,世界读书日。让我们在这一天尽情在书海里畅游,让中华五千年的历史芳香弥漫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番禺区洛城中学初一 梁思慧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10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