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真让我着迷
我从小到大养了不少宠物,比如:小金鱼、虎皮猫、小白兔—最让着迷的是虎皮猫和小白兔。
虎皮猫自打出生就有一身华丽的虎皮,还有老虎的气概。它出生在老家,刚生下来的小猫是毛茸茸的,尾巴细细的,两只小腿颤颤巍巍。很可爱,两只眼睛还没睁开。这让我懂得生命的奥妙,培养了珍惜生命的怜悯之心
我喜欢观察刚出生的小猫们。两只老猫一直陪着小猫,有一天,我发现有一只小猫睁开眼睛了,我很高兴。突然,传来一阵猫叫,仿佛是向我抗议,让我不要无视它的存在。我看了看其它小猫,原来它们也睁开眼睛了!接着,老猫开始教小猫咪们走路了,刚开始,小猫的腿颤巍巍的,还站不稳。有一只老猫出去干事了。只剩一只老猫了,它继续教小猫走路,有些时候小猫会跌倒,我连忙用手去扶小猫们,将它们放回去,它们舔着我的小手,仿佛在感谢我。最后,小猫在我和老猫的帮助下学会了走路。后来小猫们还学会了跑、跳、抓老鼠和爬树各种技能。我和老姨给它们分别取了名字是:大赚、二凯、三燕、四寒、五魔。有一天,只要我一放学,就到猫窝去看小猫。我带着5只小猫去别的地方玩。在路上遇到了大狗,我想带着小猫们赶紧离开,但小猫没有离开,还对着大狗怒吼。接着,开战了,5只小猫一应而上,一跳跳到大狗身上,到处乱抓。抓得大狗生不如死,被打得遍体鳞伤,落荒而逃。这些小猫真是即让我着迷又让我说貌牵梦念啊!
还有小白兔,它们很可爱,每天我一给它胡萝卜吃它就舔我的手指,我觉得非常痒,每天都要上学,只要有空的时候就将它放出来玩,他跑的好快哦,一下子跑到了大厅。我又将它放了回去,后来小白兔长大了一点点后,我回老家,还带了我的宠物—小白兔,为了让它生活习性更好地适应野性的生存,我给它挖了个兔子窝,放了些胡萝卜,它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土窝,就高兴地刨了半天土。然后住在温暖的兔窝,很惬意的样子,这也算是回归大自然吧。
“着迷”让我获得: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有它生命的规律,热爱动物,首先应该敬畏动物,让它们按自己生命的规律去生存。这才是真正的“着迷”
宠物龟
还记得有一次,我在阳台上吹风,突然“呼噜,呼噜”的声音在我耳边荡漾,我随意地看了四周,没有任何人在啊?这是怎么回事,我的心揪了起来,恐怖感涌上心头,我马上跑到妈妈旁边,妈妈叫我自己去看看,还告诉我世界上不会有什么妖魔鬼怪的。我相信妈妈!
来到阳台,我警惕地望了望四周,突然,一个可爱的身影卷入我的眼帘之中,我深深被它吸引住了,它是谁?就是小乌龟呀!它正趴在盆子里睡觉呢!
我这才发现恐惧感不见了,我自顾自己看着,可能是因为小乌龟太可爱了吧?我慢慢走过去,只听“胡噜,胡噜”的声音越来越大,我走到小乌龟旁边时,我才发现,原来是小乌龟在打胡噜呢!嘴巴还不停的动,看来是做了美梦吧? 我情不自禁地把手伸在小乌龟翠绿的壳上,好象我太用力了,小乌龟动了一下,又把头到另一个地方去了。我这次小心了,轻轻地摸着直到听到妈妈叫我之后,我才从入神的边缘里被拉了回来
我要说的最后一件事更有趣了,请你继续看下去吧!
我早上起来去阳台洗脸的时候,突然,小乌龟把手搭在盆子的边缘,然后,把脚也搭了上去,它把头四周观看,象个警惕的训练兵,在观察有没敌人的存在。我连忙躲了起来,静静地看着它
它爬了出来,把放在里面的龟食吃了下去,还去喝了几口水。我赞叹地想道:小乌龟可真会安排!可是当我的思想还没有完毕的前一秒,小乌龟纵身象个跳水员似的跳到了离有1米的地上。然后,爬到暗处,睡起觉来了。我此刻还处在刚才危险的时刻当中,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才拍拍胸,喘着气的说:“原来小乌龟是想睡觉了呢!小乌龟真是让人又惊又喜呢!”然后,把他放在更暗的地方,静静的观察着它
你的宠物有这么有趣的故事么?有的话,那就向我介绍介绍吧!如果你还想听更多的故事,那么请来找我,我会一一讲给你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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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让我着迷这世间万物的美都是瞬息的。于是,我找到了一种留住美的方法画画。从此画画的魅力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着迷。我认为画画就像一个万花筒,他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每当我画出树枝上的几片嫩芽时,我就仿佛来到了充满生机的春天;当我画出茂盛的树叶时,我仿佛来到了热情的夏天;当我画出树上丰满的柿子时,我就仿佛来到了丰收的秋天;当我画出光秃秃的树枝时,我仿佛来到了严寒的冬天。画画让我享受着无限的乐趣,让我陶冶了性情,让我深深的为他着迷。画画让我着迷,如果说我废寝忘食,你是否会认为我太过于夸张。可事实不容争辩。我记得有一次,我做完作业,感觉快要精疲力尽了。我向窗外看去,只见朦朦胧胧的薄雾笼罩着月光,模模糊糊的看见她那像圆盘似的身影,隐约的听见蝉叫声。我想这样的美景不画下来就有点可惜了,想着想着,我刚才的疲劳全部被我抛到九霄云外。我准备好了工具调好的颜色,便沉醉在画画当中去了。我认真地画着这美景。不知过了多久,我画好了。看着画中朦胧的月光像隔了一层轻纱,树上的蝉儿的叫声渐渐变得微弱了。当我陶醉在绘画中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站在我身后。“已经12点了,不要再画了,明天要上学,别又那么晚睡。”我被吓了一跳,极其不舍得地放下手中的画笔。我无奈地自言自语地说:“画画你让我陶醉,让我着迷。”画画你教会我发现美,感受美。也许这就是你的魅力所在,也是你让我着迷的原因。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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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让我着迷我十分喜欢植物,侍弄这些花花草草让我着迷。第一次喜欢上植物是在我六岁的时候。那时,我和妈妈到公园里游玩,看到四周一片绿油油的,还有一片又一片的姹紫嫣红的花朵在草地上躺看,笑着,舞着,它们摇曳着身姿,似乎在与我嬉戏。我高兴极了,拍着手一一跳一跳地,咧看嘴正欲去拉却被妈妈抓住了小手,妈妈说:“这些花草是有生命的,我们不能摘,要欣赏它们。”听过后,我停下了脚步,细细端详着这些花儿。原来它们是那么的不一样。艳丽的玫瑰花是兔儿的唇亲吻过,娇嫩的罂粟花如妈妈送的公主裙,鲜亮的油菜花像是被我用蜡笔使劲涂抹过似的。它们跟我一样在阳光下恣意的生长。那一刻,我懂得了生命,幢得了去欣赏它们的美。后来,正值暑假,蚊子特别多,咬得人痒痒地,令人心烦。妈妈又去花鸟市场上买了一种绿绿的植物,小碎叶层层叠叠。妈妈把它放在写字桌下,和蔼地笑了笑,告诉我:“这种植物是驱蚊的,你不用怕,妈妈把它放在桌下,蚊子就不会来咬你了。”我听了,一扫之前的愁眉苦脸,立刻雀跃起来。这下,我终于能享受一下这份舒适的清凉了,月光如水,这个叫做驱蚊草的植物静守着一方书屋,耳边不再响起那扰人的“嗡嗡”声,我不禁心中赞叹小小植物的大用处。到了小学三年级,我和爸爸妈妈想外出游玩一番,正巧,碰上了植树节。于是,我建议道:“要不我们去郊外植树吧!”这个建议立刻被采纳了。于是,我们骑车到了郊外,顺便在路上买了一颗树种。。到了一处山坡,我们停下了,发现这里土地肥沃,湿润且充满了阳光。我向住在这里的一位老大爷借了一把铲子,挖了一个小坑,累得大汗淋漓却乐此不疲。终于,在爸爸的帮助下,我们挖好了坑,我小心翼翼地把种子放进去,爸爸则用土把它埋了起来。这是,妈妈也已经打好了水。我把泥土踩平,一边蹦跳着一边大喊道;“发芽吧!发芽吧!”好不容易把我弄了下来,妈妈便把水往那儿一泼。为了让我方便照料这棵树,爸爸把树种移裁到圆圆的瓷盆里,并且带回了家。从此,我每天都关注它的变化,小树在第十二天发芽,第四十二天长到指甲盖那么高,第九十一天现出第一片叶子……我迷恋上了这株植物。这是一份养育生命的工作,也是一份充满爱的工作,我能从中得到数不尽的惊喜与喜悦。当然,也有了经验和一个成长的陪伴。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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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真让我着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我的喜爱就是乒乓球。我不太喜欢体育运动,而我却偏偏喜爱它。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乒乓球。跟邻居的大哥哥大姐姐去玩,他们就领我去乒乓球屋里去打乒乓球。“润润,一起来玩啊!”他们这样跟我说。看他们玩得欢天喜地,我的心里不由得犯嘀咕:真不知道乒乓球有什么好玩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先闪到一边,到其他地方去玩下再说。也许就是因为受到他们的影响吧!因为看他们玩多了,我渐渐地觉得也就没什么。虽说这样,但是我还是不喜欢乒乓球。后来,似乎乒乓球在我的世界永远缠着我似的。班里也流行起了各种球类运动。看着同学们高兴地拿着球拍拍打着球,听着那一句句“嘻嘻哈哈”的话语,“‘暖风’吹得游人醉”。我的心中扫过一线想法:乒乓球真地非常好玩吗?嗯,想的完全没有做过的好,我不妨也试一试。因为同学们都如此喜爱乒乓球,搞得我也对乒乓球产生了好的看法,我决定要玩一玩。之后,我立刻就去叫妈妈买来了乒乓球套装。过了一段时间,“刀子嘴豆腐心”的我是完全被乒乓球迷倒了:躺着也拿着球,站着也拿着球,看书时摸着球,吃饭时摸着球。一有空,就叫妈妈陪我去打球。不过妈妈大多数的时间都不陪我去,我只好自己在家里练单打,笑声传遍了整间房间,而且每次都打得面红耳赤,就连自己都忘了“姥姥家姓啥了”了。我从不喜爱乒乓球的人变成喜爱乒乓球的人了。有时,我自己给自己规定要单打几个数,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必须一口气把它打完。乒乓球真让我着迷。即使我不喜欢体育,我也不会放弃我的爱好——乒乓球。60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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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让我着迷说我是一个小书迷,那可真没错。从小我就被书迷住了,爱看《窗边的小豆豆》《笑猫日记》……;长大了,又开始看《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一本接一本,看得不亦乐乎。而爱读书这个毛病——没错,它已经成了我的“毛病”啦!它也带给我不少麻烦。比如那一天——一个周天,爸爸妈妈出门去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把妈妈的叮嘱——“你要先把作业做完,才能有看书。”忘到脑后去了。我等他们一走,想着:我就先看十分钟放松一下,马上就去做作业。我一屁股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一把抓过《狼图腾》,一头扎进了书的海洋,一边畅游,一边竟冲起了浪!不知过了多久,我长舒一口气,在翻开下一页的空档,猛然一抬头看到墙上的挂钟,呀!说好的十分钟,变成了大半个小时!我慌慌张张地望向门口,仿佛配合我的判断似的,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我飞也似地丢下书,逃到位置上手忙脚乱地打开灯,拿起笔一本正经地开始做作业。谁知侧耳细听,却迟迟没有开门的声响。我呼了一口气,又眼馋地望着《狼图腾》,仿佛我也变成了一头饿狼,望着一只细皮嫩肉毫无防备能力的幼鹿。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把书带到桌前,埋着头心虚地读着,谁知……“砰!”当我听见开门的声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想将书藏进抽屉里时,却已经来不及了,眼尖的妈妈早已瞅见我手里砖头似的《狼图腾》,我立刻欲哭无泪,“人非圣贤,敦能无过!”……打那次以后,爸爸妈妈对我严加看管,但我对读书的兴趣还是丝毫没有减少。不过,读书这个“毛病”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的好处:写作文时不会有“大笔一挥”本想“一蹴而就”,却提笔忘句茫然“不知所措”的尴尬;知识竞赛中也不会有“跃跃欲试”,却无奈脑中空白而名落孙山的遗憾……就这样,我一本接一本地看,不论古今,不论中外,不论体裁,科幻、悬疑、动物、校园、搞笑、古风。……渐渐地,我从“小”书迷变成了“元老级”书迷,莎士比亚的那句“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一直不断地激励着我,让我向更高的目标迈进!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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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真让我着迷在学校的篮球架下,滚动着篮球。在操场上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角落准能看见篮球踪影。不错,我们学校最出名、最厉害、最有吸引力的那就是篮球了。当然,我也痴迷其中……我是从他处转学来的,从二年级进入一附小这个千人家庭中,在不认识几个同学的情况下,我会去操场上走走。只要稍一转头,就能看到篮球的身影。篮球拍击地面的声音,嘭嘭!那声音干脆利落。我听着这声音,也停在了树旁,看着四五六年级的哥哥姐姐挥洒着汗珠,舞动着指尖的篮球,那身影,实在薄酒、帅气!汗水布满脸上,在阳光的折射、反照下,显得很亮,是白色的光,还稍带些红色和黄色。在那之前,别说打,见都见不到。那是第一次,让篮球“撞到了头”。在那之后,我经常会去操场上看球,不止是学校,家旁边也有篮球场。在三年级下学期还是四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有些记不太清了。我终于挡不住篮球的诱惑力,加入了篮球组。练习篮球过程中我很开心,很入迷。篮球是无氧运动,那么体力和肺活量不能缺的,为此,四年级的田径队中,是看得见我的。打篮球也需要速度,每天回家爬五楼,是很累,但却是强化腿部肌肉的好办法之一,上学也便如此。因为这样,我还参加过一次运动会,夺得了亚军。我已无法放下篮球。我在家中也是如此。在班级中,换过班主任,林威老师在操场上变为拥有兽性、黑皮光的熊。这也带动了班球水平。林威老师也曾组建了一年的学校中唯一一个自创自办的篮球组织——“6BA”。魅力有两种,一种新奇的、美丽一时、却很短暂的吸引力。而另一种,是持久、可以让你永恒向往的,而这也会给你一种暴发力和动力,甚至改变一生的决心。篮球便是如此,是永恒的,在我心中,他是我认为唯一永垂不朽的艺术。到现在,这个想法促动着我,我的指尖经常看得见篮球。球架下留着我的汗与气味。任何有魅力,对我而言,篮球是永恒的魅力之一,是艺术,艺术可以改变我,而在我看来,篮球便是艺术。我喜欢篮球,热爱篮球,篮球真让我着迷!这并不夸张,就像毕加索也因爱好而出名!放弃主科的决心。像那些为艺术而死的人,为爱好而生的人!篮球,真让我着迷。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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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让我着迷“***,我都叫你三遍了,咱们还得往接爸爸呢,都快来不及了!”随着妈妈的一声“怒吼”,我贪婪地瞥了最后一眼《咆哮山庄》,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没办法,谁叫读书这么叫我着迷呢!第一次接触书,还是我四岁的时候,一次爸爸从幼儿园接我回家,车站四周的一个书摊吸引了我,我拉着爸爸挤进人群,好奇地看着那琳琅满目的书,看着捧着书专心阅读的人们。忽然,一本色彩艳丽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缠着爸爸买了一本《小人国历险记》。尽管那本书花掉了我们的车票钱,尽管那一次我和爸爸是走回家的,尽管我的脚上磨出了水泡,但我却十分兴奋,由于我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如今,我已拥有了一个书柜的书,读书越发使我着迷。一次,妈妈蒸上米饭,叫我留意看着。而我这时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就心不在焉地随口“嗯”了一声。妈妈见我答应,便放心地出往买菜了。我沉醉在书中:那巍峨耸立的高山,那波涛汹涌的大海,那栩栩如生的各式人物。那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这一切都使我如醉如痴。咦?希奇,香甜的大苹果会夹着一股焦糊味?“呀!”我大叫一声,冲进厨房,沮丧地看着那锅烧糊的米饭。那锅烧糊的米饭似乎也自得地看着我:哼!谁让你不管我,这下子够你瞧的!看你怎么办?我焦虑地在厨房里打转。唉,这下可好,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糊米饭,而且要忍着听妈妈的唠叨:“书虫,就会啃书,不干正事……”哎!有了!有一本书里先容过,可以在蒸糊的米饭上插进大葱,兑进牛奶……嘿!你还别说,这一招可真灵:不但焦糊味没有了,而且还有一股牛奶的香甜呢!吃饭时,爸妈还直夸我手艺高,他们哪知道,多亏了书救了我呢!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增长了我的才干,我从中受益匪浅:《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变形记》使我看到了资本主义的世态炎凉;《简爱》使我领悟了爱的真谛……“多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一双看世界的眼睛。”我从读书中享受了无穷乐趣,读书怎能不让我着迷呢?济南市胜利大街小学5年级 李宏鹏8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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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让我着迷书可以医治愚昧,使人聪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寄托着长辈们的期翼,书演示着人成长的旅途;书折射着老师、同学的情谊和我们的喜怒哀乐……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却要说:“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能给我带来莫大的快乐。”第一次接触到书,还是我四岁的时候。一次,爸爸从幼儿园接我回家,幼儿园附近的一个书摊吸引了我。我拉着爸爸下了车,挤进人群,好奇的看着那琳琅满目的书,看着捧着书专心阅读的人们,忽然,一本色彩艳丽的书深深的吸引了我,于是,我就缠着爸爸买下了这本《小人国历险记》。我十分高兴。因为我终于拥有了属于我自己的第一本书。如今,我已经拥有了两柜子书,读书,渐渐使我着迷。一次,妈妈蒸上米饭,叫我注意看着。而我这时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就随口“恩”了一声。妈妈见我答应,便放心的出去买东西了。我沉浸在书中:那巍峨耸立的高山,那波涛汹涌的大海,那栩栩如生的各式人物,那惊心动魄、扣人心眩的故事情节……这一切都使我如痴如醉。咦?奇怪,香甜的大苹果怎么夹着一股焦味?“呀!”我大叫一声,冲进厨房,沮丧地望着那锅烧糊的米饭。那锅烧糊的米饭似乎也在得意地看着我:“哼!谁让你不管我,这下子够你瞧的!看你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焦急地在厨房里直打,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唉!这下可好,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糊米饭,而且还要遭受妈妈的唠叨:“书虫,书虫,就会啃书……”哎!……有了!有一本书里不是介绍过,可以在蒸糊的米饭上插入大葱,倒进牛奶吗?何不试试?说干就干。我把洗干净的大葱切成段,插入米饭,又倒进一些牛奶……嘿!你还别说,这一招可真灵:不但焦味没有了,还有一股牛奶的香甜呢!吃饭的时候,爸爸和妈妈直夸我的手艺高,他们哪里知道,这多亏书救了我呢。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增长了我的才干,我从中受益匪浅[:《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哈佛家训》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简爱》使我领悟到了爱的真谛;《海底两万里》让我经历了色彩斑斓、奇趣横生的海底世界……多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一双看世界的眼睛:多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人知识(可加可不加)]。我从读书中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读书怎能不让我着迷呢?2008年7月15日800字 初二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