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荆轲
自古以对英雄的概念总是泛而淡之。英雄就是正义以及一切美好事物的化身。若真是这样,天下又有几人是真正的英雄呢?可在我心里就有一位,那就是荆轲。他的智谋、倔强、大义凛然,都叫人望尘莫及。在历史的画廊里,他的形象伟岸高大,可以让人反复回味,就像一本难以读懂的书。
荆轲生于燕国。当时秦军压境,荆轲临危受命。为取得秦君信任,他对樊於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刻抓住樊於期的心理,让他自愿取出人头。以己之心感染对方,可见他善于辞令,观察入微。他与樊将军可说一见如故,视彼此为知己,他却能舍小义取大义。我喜欢他的智谋。
当他一切准备就绪正待其朋友往之,太子丹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疑其有改悔,便将他激走。他本可以顺阶而下,推辞不去,但他却没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为证明自己,毅然赶赴强暴的秦国。我喜欢他的倔强。
至秦,荆轲上殿送图。当是时,秦武阳吓得腿脚酥软,让众大臣疑惑,他便随机应便解释一番。于是,他又继续送图,当图打开,忽现一把匕首,荆轲当即抓住秦王的袖子,欲让他写下议和书。不料袖断,秦王狼狈逃跑,荆轲跟进,两人环柱而走。经众人提醒,秦王才觉得背后有剑,于是将其斩腿,荆轲身受八处剑伤,他用尽最后一口气,倚柱而起。秦王小丑的形象反衬出荆轲高大形象的场面,被历史定格。我想若不是生擒,恐怕早已得手,荆轲倚柱而起的心境应是十分复杂的。当时秦统一天下已经是大势所趋,若真杀了他,天下必将大乱,又要陷天下黎民与水深火热之中,因此他毅然弃自己的生命,他再次站到百姓旁边的伟大形象有清晰的跃然纸上。我喜欢他的大义凛然与慈悲的胸怀。
我喜欢荆轲,他是真正的英雄。他不计个人安危,一心只想劳苦大众,懂得舍生取义。他比将被历史的滚滚长流所永记,英雄——荆轲。
黑色星期天
说到黑色星期天,我的心到现在还有点痛痛呢!可能你想听听!
一天星期天,我正沉浸在美好的睡梦里,母亲大人却我请的把我从睡梦中领了回来。我睁开眼睛,朦胧的看了眼闹钟,天啊!才七点!我最最最亲爱的母亲大人,现在是星期天而不是星期一啊!您没看日历吧!于是,我带着睡意慢条斯理的穿上了衣服。到了客厅后,母亲又说我换衣服太慢了……唉,我美好的梦啊!!然后,妈妈又给了我一大堆作业,这我不怨,因为您是为了我好,可母亲你也对我太好了吧!做完作业已经中午了,我以一个小时的“飞快”速度都干掉了午饭。吃完后,原以为可以看会电视,可刚打开电视,妈妈就过来说:“看,这些全错了,王老师布置的作业空了一大堆,你说你明天怎么去补习?还有着作文真是惨不忍睹……”我听着,都一个头两个大了,我只好又重新再做一遍。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当然不是,这只是紫色岛罢了。要到灰色岛了!
好不容易摆脱了作业的魔掌,我最最最最最最最最亲爱的母亲大人终于肯让我玩一会儿了。我约了我的几个好朋友,本以为会很开心,可没想到的是,在途中遇到了一个我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害怕的动物——狗!我一看到它我就害怕的狂奔起来,好在我的同学把狗赶走了。否贼那狗就咬到我了!灰色岛已到,临近黑色岛!!
时间走得真快,已经到晚上了,明天就要上学了。我便和妈妈去散了步,我一跳一跳的跳下了楼梯,在就剩下四格的时候,我没扶手跳了下去,由于太猛我摔了一跤。回家后,惨叫声成了夜晚的主题!
瞧!这就是我“美好”的星期天!
六年级:语@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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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作文有人说你机智,我却说你愚不可及。与秦武阳两人入秦,却妄想拯救一个国家。你不过是一个臣子,却为了自己国家只身刺秦,烛之武靠了自己的文才,你呢?你有自己的行事方案,却因为顾及狭义,打破计划从而不智。烛之武仍需对自己的前景打好基础,你呢?你明知不管成功失败,你都会死,死于秦王的剑下,亦或是死于秦国。你不怕死吗?或许你怕。不过一腔热血冲淡了你的害怕,冲淡了理智。以结果来论,你失败了。你即便是这样的聪明,你即便是这样的愚蠢。一切一切,就随灵魂漂泊了。我一直想,天才失败了就是蠢才。而现在看来,荆轲绝不是天才,因为他失败了,仍旧是一个灵机的灵魂。他的智否定它的勇。有人说你勇猛,我却说你不过匹夫之勇,你过于自信,从而忽视了安全性,一把匕首,群臣在殿,即便有再小的距离。尚且闻秦王武艺高强,区区一个人又怎么会刺杀成功。若是成功了,秦王是死,但秦国不灭。于燕自然也有不利之处。况且秦国势如破竹,一统中国的决心不单单是秦王即可左右的。燕国危若累卵,也不是一个荆轲就能拯救的。其实,若真作秦国的一个附属,也为之不可。但你是不会答应的,你匣子里的樊将军是不会答应的。你胸有成竹,造就了你谋事欠妥的的愚昧。你的不智,反应了狭义忠胆的气魄,而如今我却觉得你是匹夫,你还未谋算完全,就割下樊将军之头。你以刀试人,杀了几个能用来反抗秦兵的战士。但这都是站在结果来说的,哪一个志士不是对自己有足够信心就做大事的。勇,一个有力猛,一个有心。自信至甚才将视死如归的英雄形象烘托。你是猛,而不能说勇。你表现的刚直不阿与秦武阳的勇似乎正成相反的趋势。荆轲呵,我嘲讽你。面对你沾满鲜血的衣襟,面对你倚柱笑骂的场景。你这一去,就是个悲剧,你这一死,就是个英雄,我在这,嘲讽你,屋外风的低吟,是你的壮士歌?冰冷的空气,是你的眼泪?树枝沙沙的声响,是你的哀怨?尽管如此,你洗涤过了几千年的眼泪,你受尽了数亿人的怜惜。今天让我来点明你的失败。你不是天才,你不是勇士,你是荆轲,一个时代的英雄,一个世纪的英雄,一个中国的英雄,我嘲讽你,你纵有一腔热血却被冰冷的剑给冰封,你纵有侠肝义胆却被历史的刻刀刺进了史书丢失于黄土之外,你纵有智猛义,在成与败得风云转变中仍被鲜红的血水划了一个“X”。荆轲呵,我嘲讽你,你的灵魂只能留在战争,战争才需要这样的抛头颅,洒热血的人。你的灵魂只能停留在古代,古代才需要这样的忠于国家却以个人生死为本潜入别国刺杀的人。你的灵魂,却停留在了21世纪,被人们膜拜,而被其中之一的我嘲讽。荆轲,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的了。100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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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作文“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你倚剑而歌。如此狂放而意气勃发,清冷的剑映着凌冽的你。岁月沉淀的黑黝皮肤充满了刚毅,无畏的神情生生让人折服。青衫远去,留下的只是一身让人无法忘记的豪气。渋吴越水,翻齐鲁山,水兽让路,山禽匍匐,载月而行,带日而走,吹奏的长风,伴你而行,演唱着英雄的诞生。如此,如此。报国的硬骨支撑着侠义的身体流淌着为民的热血拥有扶弱济贫的柔肠义无反顾地奔向英雄的墓地。你告别父母,拜别兄弟,却独独不敬那残酷的暴秦,你奉图杀王……虽未成功,但名已千秋。人说你是失败的,我却赞你是英雄,对,失败的英雄!人指点你的剑技之差,我评你勇气可嘉。人诉你谋略无几,我欣赏你的侠义血性,或许我没有能力去评价你。你如此高大,“白刃临头唯一笑,青天在上任人狂”我却是那默默无闻的后辈。我……赞你,敬你,尊重你。高一:红尘烙35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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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我想,两千多年前的易水,一定寒冷刺骨;我想,两千多年前的易水河畔,一定荒无人烟。我想,某天,在易水河畔站立着一群“白衣冠”的人。他们或高大,或威武,但他们一定皆没有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那一位的大度与豪气。在白衣冠者们的簇拥之下,他“就车而去,终已不顾”。此时,坐在车内的他,心里会想些什么呢?是在想自己喜爱的某本书的内容,在心中默默吟诵,还是在为自己的“剑术疏”略带忧伤、略带自责呢?这些已不得而知了。但,我敢肯定,此时的他,一定视死如归!然,“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其难度可想而知。最终,他“被八创”。然而,在此时,他仍不失大度与豪气,“倚柱而笑,箕踞以骂”。于是,在历史的舞台上,一段剧情已经落幕了。接下来,便是“看戏者”的舞台了。有人说他是螳臂挡车,不自量力,有人说他是剑术不精,有文无武……我想,此时身赴黄泉的他,一定还在自责之中。人生自古谁无错?莫以成败论英雄。我们何必如此地苛求他呢?他的沉稳,他的刚毅,他的慷慨,从古至今,有几人能及呢?他不畏强暴、不避艰险、不怕牺牲、视死如归,我们有几个人能不为之动容呢?就连“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的秦王见到此情此景,也都“目眩良久”。王洛宾赞其曰“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陶潜说其是“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左思颂其“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贱者虽自贱,重之若千钧”,更甚者,司马迁曰“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惜我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而谁又知道,或许,他更爱看书,而不是击剑;或许,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武士,而是一个精神的强者;又或许,仅仅因为偶然,我们在司马迁的《史记》中看到了那样的他。然而,他的刚毅决然,不值得我称道吗?李清照曰:“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我言:“至今思荆轲,倚柱而笑之。”让荆轲在历史的长河中,一直笑下去吧!65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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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荆轲提起荆轲,人们自然会想到那句话:“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因为刺秦王而使他家喻户晓,名垂青史。而易水送别那悲壮的场面成了千绝唱。荆轲不仅武功高强,胆识过人,而且很爱读书,心系天下,是个侠士。正因为如此,他才担起了刺秦王的大任,燕太子丹为了让燕国再存活一些时间,选中了荆轲,并派他去秦国行刺秦王,为了使荆轲同意去刺秦王,太子丹竭尽全力满足荆轲的需要。荆轲很聪明,他知道秦王的性格,他需要的是樊於期的人头和督亢的地图,只有这两样东西,才能打动秦王,秦王才能召见他,他才有机会下手。刺秦王的结果,当然人人皆知,荆轲以死来报太子丹的知遇之恩,即刺秦王失败。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当然其一就是夏无且的掷箱,这为秦王拔出长剑赢得了宝贵的几秒种时间;其二是因为秦统一六国是历史潮流,阻碍历史潮流,必将会失败;其三是没等到荆轲的那位朋友,可以想象那位朋友一定也像荆轲一样勇猛过人,是个侠士。假如那人与荆轲、秦武阳一起去刺秦王,也许会得手;其四是秦武阳的胆怯,秦武阳的举动使秦王与群臣很惊讶,故没有让他上殿,使荆轲失去了一个有力的助手。荆轲的失败,使秦王活了下来,但秦王也被吓“目眩良久”。这是秦王政一生中的第一次被行刺,也是最接近成功的一次,再后还有高渐离用筑行刺秦王政。荆轲虽然失败了,但他的侠义精神却留了下来,自秦王政着手统一六国,到秦始皇死在赵地,六国的人相继来刺杀他,这均是荆轲开的先例。荆轲不仅为了太子丹,而且也为了燕国的百姓免遭战火。所以在百姓的心目中,荆轲就是侠士,是个不折不扣的侠士。因此,在今天我们仍然在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我们提到易水寒,仍然有一种悲壮的感觉;我们提到荆轲,仍会敬重他是一个失败的英雄!65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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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布什美军破伊拉克,扶新政府,尽收其地。萨达姆四处流窜,忍辱负重,一图东山再起。乃宣告天下:凡可取得布什首级者,赐金(美金)百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遂有二人揭榜,求谒见萨达姆。二人入,拜见萨达姆。姆上,问其名姓,一人对曰:“山人诸葛亮,字孔明。”另一人喊道:“匹夫荆轲!”萨达姆打量二人,一人手持鹅毛扇,布衣青冠,一副书生像;另一人粗布麻衣,身带八处创伤,左股已断,全然一残疾人士。姆甚疑,问:“汝二人有何良策敢图此事?”孔明观其色对言:“卿可知在下曾助刘备赢得三分天下,借荆州,气周瑜,六出祁山,七擒孟获,固一世之雄也!身旁壮士,为燕太子刺秦王,图穷匕现,惊的秦王环柱而走。后所以败,乃其欲以生劫之,得契约以报太子!一定人倘若今依猫画虎,不手软,以淬毒之匕首直进布什咽喉,事必成!”萨达姆听孔明之言,方知身前二人均当世之英雄,故深信!临行,萨达姆为二人饯行,送行者皆以白衣相送。荆轲以变徵之歌声,士皆垂泪涕泣;复为慷慨羽声,士皆嗔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乘机而去,终已不顾。林林总总皆如从前,壮心不减!荆至白宫、以萨达姆其兄之首级及藏身之处之地图,求见布什。欲再使图穷匕现之计。岂知刚如门,便听精华总鸣响,布什遂使人查图,果见一匕首。荆轲蓦然,不知其所以然,欲奔走,死于枪下。双目圆瞪,大惑不解,死相惨不忍睹。孔明闻之,痛哭流涕,仰天长啸:“吾失之矣!”寻思许久,恍然大悟:“千余年前吾等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视死如归,名满天下,可称当时之英雄。而如今孔明仍是孔明,智谋未减,荆轲亦仍是荆轲,易水犹寒。却连布什老儿的毫毛尚且未能损又何谈英雄!英雄者,时运造之。离秦而谈进棵,故精神使人顿首,却仅是草莽;离蜀而评孔明,虽以谋而名传千古,却又何言卧龙?吾愚者矣!”未机,孔明遂吐血而亡!的确,没有一片云可以飘过历史,没有一条河流可以永远奔腾!65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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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记—《荆轲》有感初识荆轲,我就牢牢地记住了他。他那放荡不羁的笑容,严肃认真的态度就刻在了心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一去,也许不再能够归还。但是为了燕丹,为了天下,为了百姓,他还是踏上了易水渡口。当那苍凉微婉的声调响起,我似乎看见苇荡中惊起的水鸟,听到了它们一声声哀婉的啼鸣。第一次读《荆轲》我还很小,看不懂古文,只能像听故事一样的听爸爸讲。但从那时起,我对他就有了情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是死别,却如此铿锵有力。那时虽然不懂荆轲唱的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他。那是一位不朽的英雄豪杰的绝唱,也在我小小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近日又重读,心中不免澎湃。《荆轲》被归为英雄的悲歌,但我认为这不是悲歌是壮歌,是勇敢不畏的豪迈,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义胆忠心,是无可比拟的豪义。他不为剑客变为刺客而悲哀,相反他却以此为荣。虽然他的刺杀计划没有成功,燕国也没能逃离危机,但他不是失败者。他的腿废了,无法站立,但他挺直了腰板,带着轻蔑的眼神和傲慢的语气理直气壮地留下他的绝言。这就是一位以刺客身份传世的豪杰,这就是他一身的豪气,这也是我“毛发竖立”的原因。他与屠夫及高渐离在街上畅饮,酒酣,乘乐而起,我看到了他的放荡不羁;易水渡口,千百人送别,他一脸凝重,我看到了他的认真;为了燕丹,他可以不畏生死,他可以放弃一切,我看到了他的义气。都说英雄义气、侠者豪气,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恩泽。无论是为国、为友,还是为恩泽,他都可以付出全部,而现在的人又有这种品质吗?真得能“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吗?面对荆轲,我们应该反省,应当记住每一份恩泽,每一份恩情。荆卿已逝,易水依寒,不学其乐,只学其忠、其义,其怀节而去。其为友、为国、为民,皆尽献矣。一朝,拥其情,怀其义,为国为民,回报恩泽,至云之霄汉,强国之天下。高二:董妍65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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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春天。走在春天的小径上,花儿露出甜美的微笑;风儿送来芬芳的花香;鸟儿向我亲切地问好。我喜欢这种笑容,这种花香和这种亲切,我更喜欢拥有这一切的春天!我喜欢夏天。坐在阴凉的树荫下,喜欢荷花的美貌,像亭亭玉立的姑娘;喜欢扇子的摇摆声,像音乐家,弹奏着不同节奏的乐曲;喜欢西瓜的香甜清凉,像魔术师,把人们火热的身体感受到清凉的舒适。我更喜欢将我的喜欢都集合在一起的夏天!我喜欢秋天。走在硕果累累的果树下,金黄的树叶躺在树妈妈的怀抱中,沉醉在秋天最美的时候。美的是五颜六色的水果,美的是金灿灿的地毯,美的是黄澄澄的小雨,但更美的是人们脸上快乐的笑容。更美的是他们的化妆师——秋天!我喜欢冬天。坐在家门口的板凳下,期待是当一片片绒毛般的雪花谁在大地妈妈身上时,雪花女儿变成了大地妈妈最温暖的小棉袄,陪着妈妈一起欣赏着孩子的打雪仗,堆雪人时无邪的笑声,那是给女儿和妈妈最大的回报,因为她们是笑容的收集师——冬天!我喜欢森林。走进森林,抖抖耳朵用心听,鸟儿是最著名的音乐家,树叶是最著名的伴奏师,她们演奏的是最著名的《自然协奏曲》。动动鼻子仔细嗅,即将开放的桂花是“霸”气外露的,已经冬眠的桃花也是芬芳扑鼻的,她们是森林有名的“香奈儿”。摸摸心灵轻轻看,从茂密的树叶间的缝隙钻进来的阳光,是那样的温暖、明亮,幽幽的森林又添了一份耀眼的景色!……我喜欢大自然,它让我心中燃起了那么多的喜欢,它让我的心变得彩色,让我也感受到了彩色的大自然,因此,我深深地喜欢着这可爱美丽的大自然!……我喜欢生活,并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了这么多的喜欢!65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