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行》读后感_2000字
《侠客行》在金庸十四部里应该算知名度很小的一篇了。我想看是因为喜欢李白大人那首诗,太带感了!不同于其他作品,《侠客行》中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有关儿女情感的话题也只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却也有三位姑娘,丁当,侍剑和阿绣,一个泼辣,一个成熟,一个温柔。有人说丁当和石破天像黄蓉郭靖,真心不想。丁当那般爱慕虚荣,喜欢能讨女人欢心的男人,却不爱老实稳重之人,不似黄蓉,只有鬼点子却不像黄蓉用计。丁当给人印象很深,却不似黄蓉一般受人喜爱。侍剑姐姐在石破天被拐到长乐帮后第一个和他接触。石破天实话实说她却一直怀疑他在装,这个问题很严重现在先不写了……阿绣温柔,也是最能辨真假的人,石破天和石中玉虽然样貌极像,几乎所有人都认错,她却能分辨出两个人的区别,能分辨善恶。三个姑娘,都与石破天有些瓜葛,也确实是阿绣才能真正得到破天兄的真心喜欢。 书中还有一对夫妇引人注目,也惹人羡慕,石清闵柔夫妇,师出同门,互生情愫,结为夫妇,婚后恩爱无比,是最最幸福的家庭了。可惜生了个坏儿子,不知道热了多少麻烦。不过重点不在这里,而是闵柔的情敌梅芳姑,能写的只有一点,梅芳姑样貌比闵柔好,武功更高,才华横溢,几乎样样都高过闵柔,而石清却选择闵柔。石清自己交代,“你样样比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石清这番话应当是真的,但梅芳姑又何必苦苦追求他呢?梅芳姑有如此好的硬条件,何必缠着石清不放,武林中高手甚多,总该有和她门当户对的才是。 我看完书后问我爹,“如果有一天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站在你面前,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大脑和当今世界毫不接轨,你会觉得那是我妈?”我爹回答,“我会怀疑你吃错药了。”一般人都应是这个反应,《侠客行》中的绝大部分人也这么想。石破天和石中玉,样貌几乎完全一样,却是一个天真无邪,一个狡猾顽劣。石破天被当成了石中玉,当破天兄满头问号把他那天真的一面显露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是石中玉在装傻。唯一分辨出来的,只有阿绣姑娘。有一本长篇笑话书,叫《史上第一混乱》,萧强对项羽说,外表再像也不该认错,嫂子(虞姬)不是一般人能装出来的。项羽也玩笑回答,如果有一天一个和你长得一样的人,西服革履跟人说话彬彬有礼官腔十足,那也一定不是你。不管什么情况,不同人的性格是装不出来的,如果有一天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不大可能),一定不要轻易怀疑对方吃错药了。 作为看过水浒传看过福尔摩斯和华生喜欢羽泉的人,我对每部书里那纯洁的兄弟情很关注,侠客行中也有。最让人佩服的便是书中武功最高(除主角)的两位、侠客岛龙、木二位岛主。二人相交半生,互相扶持走过几十年,心意相通,让人佩服。最有感触的画面就是在石破天解开“太玄经”奥秘后,龙木二人的生生叹息,“白首太玄经,兄弟,你的头发也白了。”另一人在心里说“你又何尝不是?”不求同生,两人却同死。一辈子合作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多么伟大。石破天阴差阳错和赏善罚恶二使结为兄弟。起初那两人并不真心实意,石破天也只是少年好奇,向往那种结义的情感,而赏善罚恶使最后被石破天感动,在侠客岛生死未定之时,两人照顾石破天,并愿意履行“但求同死”的誓言。那段文字是全篇最动人最豪情的一段。这就说道这本书给我的总体印象,有些让我小小的失望,《侠客行》,再加上李白那首诗给我的印象,应该是豪气万丈的一篇吧。可惜这最豪情的一段,比不过郭啸天和杨铁心牛家村结义,比不过杨过和神雕在剑冢山与独孤前辈心灵对话,更比不过萧峰虚竹段誉三人在少林寺携手御敌。是,石破天傻,这个傻不似虚竹的死板,石破天的傻是真正傻得没治了。 这又说道《侠客行》中的“侠”,提到金庸笔下的大侠,郭靖是典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对杨过说,“我辈练功学武,所为何事?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固然乃是本份,但这只是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称我一声『郭大侠』,实因敬我为国为民、奋不顾身的助守襄阳。然我才力有限,不能为民解困,实在愧当『大侠』两字。你聪明智慧过我十倍,将来成就定然远胜于我,这是不消说的。只盼你心头牢牢记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八个字,日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万民敬仰的真正大侠。”杨过最后杀掉蒙哥解襄阳之围,也为国家做了贡献。萧峰,一个完美的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为了契丹和汉人之间的和平。而《侠客行》,先说李白的诗,写的侠客就是为国为民的大侠,而金爷的这本书,顶多也就是侠客岛“主持江湖公道”而已。 金爷的小说往往这样,石破天这样的傻帽因为各种各种奇葩经历巧遇练就了绝世武功,好像段誉先生也是,虚竹小朋友也是,张无忌更特么是!但是石破天这个真心觉得不公平,这人实在太傻太木头了。而最后《侠客行》和“太玄经”叫他领悟,要说明个神毛? 还有一点,我深深体会到,阿黄确实是一条狗,所以琦姐是不是考虑把你手机电话簿的名字改改……
孝的含义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种责任一种正义感,昨天上午,而可欣老师《孝亲敬师》的讲座,让我意识到孝是什么,并让我涌起了一股深深的愧疚之感。
在当今的家庭中,我们往往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开口,从来不担心经济问题,我们要什么,爸爸妈妈就给什么,而我们呢?一旦爸爸妈妈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我们就生气,对他们大吵大闹,指手画脚。我们站在了家的顶端,所有人都对我们宠爱有加。这不是颠覆了自古以来以孝为先的美德吗?是呀!天下的父母哪个不宠爱自己的儿女,可我们何时对他们细心照顾过,想到这里,我的眼里不禁涌起了眼泪。
讲座中,可欣老师为我们讲了几个故事,有王微在寒冬里为后母在结冰的河里温暖冰块以求河鲤的故事,有失明的母亲翻山越岭只为女儿做一顿饭的故事,还有小海萱照顾疯妈妈的故事,每一个都使我泪流满面。这使我不禁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件事情。
那时我才4岁,冬天,外面飘着鹅毛大雪,爸爸妈妈为我整理好衣服,去雪地里打雪仗,雪下得很大,没多会儿我就直打喷嚏,爸爸脱下身上唯一的羽绒服,为我披上,大衣很暖和,瞬间如一股暖流注入了我心间,而只穿了一件毛衣陪我一起打雪仗,我那时问他:“你不冷吗?”爸爸笑了笑说:“不用担心,爸爸脂肪多,不嫌冷。”过了一会儿,爸爸还为我表演了在雪地里躺雪人呢!这段躺雪人的视频一直存在我脑中,让我感触深刻,记忆忧新……
我又不禁想起了每次我和爸爸妈妈吵架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感觉真对不起爸爸妈妈,真是愚蠢至极,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尊敬,理解爸爸妈妈,为他们分担一些家务,为他们减轻生活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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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_1000字刀光剑影的日子终于成就了我的美名。剑如其人,人如其名。我一人一剑行在这风雨飘摇的江湖,望着这个一盘散沙名存实亡的国家每日殚精竭虑忧心仲仲。曾几何时,亦踌躇满志壮怀激烈,立誓要凭手中一把剑胸中一口热血替天行道,保一方百姓免于水火。可如今面对城外百万蒙古铁骑,我只能站在城内遥天呐喊,眼睁睁看着战火纷飞,漫天血雨。深夜,我冒死突围,单枪匹马冲出敌营,寻求援军。闲云庄内,李逍遥与我对面而坐。意未言明,他便呵呵连笑。盟主为何聪明一世糊涂一哦时啊,蒙古大军膘肥马壮来势汹汹,更有猛将利器若干,岂是我辈大刀长矛所能抵御。即如此,无异以卵击石飞蛾投火自取灭亡耳。退一步来说,江湖与朝廷历来不和。更兼奸臣当道把持大权败坏朝纲;皇帝老儿资质愚钝昏庸无道,每日声色犬马溺于酒色不近忠言荒淫江山;对百姓,苦役重赋,严刑法,杀无辜。此正亡国之兆,你我二人何苦为他卖命,如此朝廷要他做甚。面对着义愤填膺的李逍遥我无言以对,事实也就如他所言。但我总是在想,所谓家国家国,或许并不只是单单的指朝廷和一个无道的昏君。李逍遥继续宣泄着他的不满,并不断对我说教。盟主你又何必固执己见执迷不悟呢?管他谁做皇帝,哪家的天下,你我兄弟浪迹江湖,斜看春花秋月,醉评千古帝王,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落棋如飞一叶知秋,岂不快哉?我再也无心听下去,见求援无望,又马不停蹄赶往观涛阁,我已没有多余的时间消耗下去。这儿的情况却是我始料不及,张向阳竟然要我投入敌军麾下效力,还说什么识时务者为俊杰,被我一怒之下举掌击毙。我马踏如飞跑了一夜竟又只身返回城内。这一夜跑来我是心神憔悴,我真的很累,真的!我连一个援兵也未讨到,不是闭门不见就是断然拒绝。夜色如水,夜凉透,心凉透。多日的奔波让我苍老了许多,可少林寺的那句话却让我如释重负。那日我到少礼求援,可方丈却冷冰冰丢过来一句,佛门圣地,清修为主,我等出家之人早已跳出红尘不问世事,施主自便。好一个不问世事,我冷笑一声,上界武林大会是谁号召天下英雄会集此处,又是谁公然宣称,“天下武功出少林”。我莫名的一身轻松,什么功名利禄国恨家仇,都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当我站在窗前回想往事的时候,我看见爬山虎的触角卷里须,夕阳的余晖让我的故事镀上了一层淡淡的暗红色忧伤。窗外,风又刮起,衰草连天烽烟四起,我终于背着那把沉重的剑走了,带着很多人的鲜血和故事,不知所终。是年,我三十二岁,开始了我人生的另一半旅途。900字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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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一把寒剑一壶酒,忠肝侠胆义中求。剑锋染血红尘世,把酒临风又一秋。朝夕修炼剑魂冢,潇潇洒洒醉梦中。不读乱世种种泪,遗迹绝尘万事休!5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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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读《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小说《童年》.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部小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家童年的成长经历,描绘了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童年》读后感1000字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感想与感受: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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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读后感_2000字读罢路遥成名小说《人生》,感悟良多。 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中国西北年轻农民,受困于农村传统观念、社会飞速变化中的种种不公,以及自身的自卑心理,怀才不遇、渴望实现自我价值。故事的环境背景是西北农村,与我生活的环境有很大差异,然而那种小人物的奋斗故事却能够很快抓住我的心,不仅仅是因为它和我喜爱的另一部路遥着名小说《平凡的世界》有几分相似,更因为它与大多数读者(比如说我)的心理体验相贴近。 没有人的人生路是笔直、顺利的,从小到大,我们的生理与智力都由弱变强,没有人刚刚降生时就强悍,应对周围的世界和自己的生活,没有人有绝对的自信。一句话,我们都以前是弱者,都是经过无数的努力,才成为此刻的自己。于是,在高加林身上,我们无一例外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能够体会他被人顶替了民办教师职位后的愤恨,能够体会有知识有抱负的他,应对自己重新成为农民这一现实时的苦闷,甚至当他获得巧珍的感情时,作为读者的我,内心也浸润着清凉的感动,对加林在不幸中的幸福感同身受。 文学作品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在制造距离的同时,也制造了关联性,让你在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让你与作品中的人物不自觉地产生“同感”。 小说的上半部分并不十分精彩,却为下半部的跌宕铺垫着情节与情绪的背景。命运的不公与不幸、逆境中的感情、冰冷中的温暖、不屈不挠的自我奋斗……上半部以加林的自我实现为小结,然而所谓的“自我实现”,却又来的让人摸不着头脑:一个几十年不见的叔叔转业回乡在县里任局长,被人轻视的家庭因此而扬眉吐气,加林也因此被叔叔身边的溜须拍马者顺理成章地安排了有前途的职业,摆脱了他的农民身份。 然而,为他高兴之余,内心总有些许不安。下半部分故事的发展一波三折,来到县城的高加林果然一展他的才能,事业平步青云,而他也收获了新的感情。在感情的两难抉择中,他衡量的标准不再是内心的感受,而是现实的利益。为了事业的发展,为了从县城到真正的大城市,他用“缺少共同语言”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欺骗了自己,放下为他付出一切的淳朴的农家女巧珍。他成为了另一个人,不再是那个为我所熟悉、同情的小人物高加林,而是一个看不清自己、为眼前利益放下生活原则的迷途青年。 此时,读者和看着加林长大的德顺爷爷一样悲哀,为了加林的迷失自我而感到惋惜和痛心。 但是,在我们满以为出卖原则的人将和新欢奔赴幸福新生活,而故事将成为淳朴善良的巧珍孤苦一生的杯具时,作者又借命运之力和所有人开了个玩笑:受伤的小人捅了背后一刀,踢爆了加林借“后门”获得职位的秘密,刚正不阿的叔叔没有袒护亲属,春风得意的青年即将再次面临成为农民的命运。急转直下的故事进展不仅仅惊得主人公半天回但是神儿,连对他由同情、赞许到愤恨、不齿的读者,也无法不感到错愕。 路遥并非故意玩弄情节,事实上,人生本也如此。有人说,人生无常,然而作者在此就是在探讨,无常的人生中,冥冥中亦有定数。这听上去像是封建迷信思想,不妨打个比方: 人们常说“足球是圆的”,但这“定律”常常只能局限于一场球赛,偶然因素几乎能够主宰比赛、决定最终的胜负,而如果将探讨的范围扩大到一整个赛事,甚至某队或某国多年的足球事业发展,我们看到的就不再是“足球是圆的”,我们看到的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就是偶然中的必然。就像黄亚萍父亲说的,“生活永远都是公正的”。而用时兴的话说,就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于是,一切回到原点,加林重新回到农村老家,成为农民,只是他身边已不再有大小姐黄亚萍那“高雅”的爱,更可悲的是,他把自己最珍贵的宝贝给弄丢了——痴情淳朴的巧珍已嫁做他人妇。 加林就是我们每个人,他和我们一样,有信念、敢追求,但也有我们都有的弱点。很多人不也和他一样,为了到达目标,有时甚至出卖原则。德顺爷爷对加林爱得深切,由爱而生恨,但恨是以爱为基础,恨其不坚持,却并不一棒子打死。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走弯路,跌倒了敢爬起来,人生还要继续。 回过头来看,巧珍的美是美到极致的。那不仅仅是因为小说中的她是农村远近闻名的俊女子、身体像白杨树般苗条,更是因为她的纯粹。她爱得纯粹,没有半点虚假,也不掺杂半点个人利益。加林的需要,她总是最懂,就连分手后她对自己婚事的决定,也是为了他——她明白加林仍然在内心中爱着她,为了禁绝他对自己的留恋,让他勇敢地追寻自己的“幸福”,她在悲痛中很快地把自己嫁掉了。就像德顺爷爷所说,巧珍的心像金子一样。她虽然斗大的字不识一升,但她勇于追求,更重要的是,她一向坚持自己的生活信念和原则,从未改变。 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读者,依然会被朴实、美丽的巧珍感动,会为她的善良以及为爱甘愿奉献一切的纯真而赞叹不已,但已经很少有人愿意以她为榜样,只求付出不问回报了。追求结果而忽略过程,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原本应有的微妙平衡之间,毫不犹豫地选取后者,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大悲哀。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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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歌的行板_2000字”今天晚上的星星很少,不知道它们跑哪去了,赤裸裸的天空,星星多寂寥……“今夜的天空也许可以用辛晓琪的《味道》这首歌的歌词来形容。和姐姐逛街回家已是晚上十点半了,我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直奔向爸妈的房间,然而在楼梯的转角处无意间看到了爷爷房间的灯还亮着,这让我欣喜,爷爷还没睡,我得去他那儿闹腾一会儿,心里想着。在爸妈房间里寒暄了几句便朝着爷爷那走去……我轻轻地扣了一下门,小心地推门而入。Oh!MyGod!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烟味儿,朦胧中看到爷爷嘴叼着一根香烟,烟头还留有炽热的烟火凶猛的吞噬着烟草。在暗黄色灯光的照射下,爷爷显得那么苍老,鬓角已花白。一位桑榆暮景的老人孤孤单单的坐在床沿,一团团烟从他的嘴鼻里缓缓飘出。几个烟蒂肆无忌惮地躺在雪白的地砖上,点点烟灰散落在爷爷的棉裤上。他披着一件土灰色的、旧的不能再旧的夹袄,看上去仿佛心事重重……究竟怎么了?是发生了什么事吗?为什么爷爷要借烟消愁?我带着一连串的疑问走到爷爷身边。当他看我时,嘴角微微上扬,说道:“孙女啊,怎么,想爷爷啦?”我看出来了,真的看出来了,爷爷笑得很勉强,说话声里带着哽咽。自从奶奶去世后,爷爷就像是变了个人,变得沉默寡言了,没事总喜欢一人待在房间里发呆……我想开口说话,可一张嘴就被烟味儿呛到。“都怪爷爷不好,我们应该去你的书房聊天,这儿让你难受了!”爷爷心疼地说道。我们爷孙俩顺着走廊来到书房。其实那走廊很短,但不知为什么,和爷爷一起走时仿佛过了半个世纪,好漫长好漫长!是夜,静悄悄的,衬出了爷爷的脚步声,好沉重好沉重!在书房门外,爷爷随手把一支还未抽完的烟扔在了地上,想用脚踩灭它,脚刚抬起却在空中停住了。略一迟疑,他弯下腰,把烟重新捡了起来,转身走向洗手间,用水熄灭烟头并把它扔在了垃圾桶里。我就纳闷了,怎么今天扔个烟还半天。他回来时,我清楚地看到了爷爷脚上所穿的鞋,我分明记得那双鞋是奶奶亲手给爷爷做的,那时我还问奶奶:“这是给谁的呀?”奶奶满脸洋溢着笑容,“给老头子的!”“老头子?哈哈,老头子”我很新奇的说道。“对啊,你爷爷就是老头子!”“老头子”,多么亲切的代名词啊!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也许正是这双鞋子是奶奶做的,爷爷才不忍心用它去踩灭那不起眼的烟头。这小小的举动,震撼了我!走进书房,我刚想开灯就被爷爷阻止了,“别开,就这样挺好的!”“好吧!那不开了。“我说着并从书桌旁抽出两把椅子,我俩坐下面朝着窗外。那弯弯的月牙,像一只小船高高的挂在天空中,淡淡的月光给了书房一丝光亮。静静地,静静地,爷爷终于开口了:“孙女儿啊,你知道吗?你爷爷我闲得慌,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发呆了,一天一天过得太长太慢,有时候都不知道要干点什么。以前啊,有你奶奶在,有她跟我拌拌嘴,聊聊天,现在老太婆走了,你爸妈每天又那么忙,而你要忙着读书。唯独我那淘气的曾孙,时不时跑来找我搭积木,给我讲故事、唱歌,看到他,我真的很开心!小孩子嘛,总喜欢到外面去疯玩,我老了,没那精神劲儿陪他,只好呆在屋里。可呆在屋里,我就忍不住想起老太婆咯!回想以前的日子,那个幸福啊……”我知道,爷爷这些都是心里话,他只能跟我讲。说着说着,泪水缓缓地顺着布满皱纹的脸颊滑下,即便是在黑夜,我也能借着那月光看到那晶莹的泪花在老人的眼眶里打转。看到爷爷这样掩藏心中的痛,我揪心的疼……从进书房到现在,爷爷的左手一直藏在上衣的口袋了,好像揣着什么东西!我以给他泡茶为由,起身开了灯。我侧着身,清楚的看到爷爷立即背对着我,用衣袖擦拭着眼角的泪花,说道:“你开灯怎么不告诉我呢?”爷爷的口气中略带责备,我也没放在心上,大声地说:“我给你泡茶嘛!黑灯瞎火的,我怎么看得清啊!”“这倒也是。”我嘴上是这么说,其实书房里就算不开灯也完全看得清,我只是想看看爷爷的脸!冒着热气的水从饮水机跑到了爷爷那只用的早已褪了色的茶杯里。我捧着茶杯,小心翼翼的走到爷爷身边,一边递给爷爷茶水,一边小心的问着:”爷爷,你手里拿着什么呢?“我不知道我这么问,爷爷会怎么回答,那颗心中啊,砰砰砰直跳!”哦!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一张照片!”爷爷的回答令我吃惊,原以为爷爷会斥责我:小孩子管那么多干什么!爷爷缓缓伸出了他那只粗糙的手,条条裂缝张牙舞爪镶嵌在爷爷手上。爷爷老了!爷爷慢慢地张开手,在灯光的照耀下,我看清了。这照片是奶奶的一寸照,我甚至记得这张一寸照是爷爷陪着奶奶一起去照相馆拍的。花白的头发,一双微微凹陷的眼睛,微笑着!即使皱纹早已爬上了额头,但看起来依旧美丽。这就是我和蔼可亲的奶奶啊!我看着相片,滴滴泪珠掉落下来,终究忍不住哭了!爷爷再次侧过身去,用那已经湿了的衣袖擦拭眼泪。古人云:男儿有泪不轻弹!恐怕是因为这个,爷爷才转身背对我吧!我走到书桌旁,开启电脑,打开了一个视频。是在奶奶六十大寿时爸爸给拍摄的。那时生活条件差,科技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所以视频是黑白色的。看着那时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个个笑得合不拢嘴……泪水止不住的哗哗地流!那夜,爷爷还跟我讲述了他和奶奶从相识、相知到相恋的故事!多么美好的往事啊,怪不得爷爷这般不舍!情深似海,恩重如山,才会祈望生生世世为夫妻,我多么荣幸能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爷爷奶奶对彼此的爱,都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即便奶奶去了远方,但我相信他们对彼此的思念是不断的,就像一根缠绵的电话线,永远连接着两颗心。希望下辈子,爷爷奶奶还能成为夫妻!我,还能成为他们的孙女!高一:沈灵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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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真好!朋友送我一本书——《童年》。我开心的读完了,还做了一些读书笔记……阿廖沙自幼丧父,跟随母亲去了祖父家生活。而祖父脾气暴躁,经常打骂他,俩个舅舅也不是好人。也正因为阿廖沙生活在这个家里,外面的人也不愿和他做朋友。试问,有这样的祖父和舅舅,谁还会和你做朋友呢?阿廖沙的童年是那么黑暗,他生活在沙俄统治下的一个小城,几乎所有人都是残忍、贪婪的。他的祖父因为染坊生意不景气,变得愈加残暴,经常剥削工人甚至毒打自己的亲人。俩个舅舅因为想分家,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在家里大打出手,弄得鸡犬不宁……然而,正义和善良是永远存在的。以阿廖沙的祖母为代表的人是善良的,祖母经常讲故事给他听,小茨冈常替他挨打……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学会了克服困难,他那幼小的心灵开始成长。他必须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生存下去……与阿廖沙的童年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我们的亲人都对我们很好,如今世界和平,我们的社会愈加光明。而我们却不好好珍惜这幸福的生活,我们嫌这不好吃,嫌那件衣服不好看……在困难面前,我们总是搬出父母,要知道父母也会老,我们会长大,这些本领必须学会。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在挫折面前更不能想要其他人来帮助,得独自克服……放下《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初二:旷海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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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_2000字《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它更成为了被后人千古流传的四大名着之一。小时候,我住在外婆家。每次看电视,只要有台在播放《西游记》,外婆他们就别想看其它的……今年暑假,我依然在看……其中,我最喜欢得角色就是孙悟空了。他智勇双全,一路上降妖除魔、保护着唐僧,同时,他还做了许多善事。当然了,在此之前,却不是这样子的。要知道,他还大闹过天宫,把凌霄宝殿弄得一团糟……活泼好动的他更是逼得玉帝让他当齐天大圣。这个人物吸引了无数少年儿童……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师徒四人当中,猪八戒是最不好的,但我觉得并不是这样的。他虽然平时好吃懒做还贪图美色,动不动就说什么“要回高老庄”。但他也有许多优点,他经常也会吃苦耐劳,帮孙悟空干体力活。在孙悟空降妖除魔时,他更是一个得力助手……沙僧挑担子的这一形象也深深印在读者的心里。他为人憨厚,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唐僧是三人的师傅,他为人善良,遇上什么不公之事,总要管上一管。他的意志非常坚强,一路不辞幸劳的赶往西天取经。然而,他偶尔也会是非不分,有几丝顽固。就是这样的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经。这一路上,他们也害怕过,也放弃过,但,师徒四人团结一心,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我们的人生亦是如此,就像一个五味瓶:有酸、有甜、有苦、有辣也有咸。而且,我们的一生又岂止九九八十一难呀?遇到困难如果害怕,想放弃,那是本能;但如果客服了那就是本事!这一切的一切也让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只有团结一心,互相帮助,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的道理。写到这里,我放下了笔,又思考了起来……初二:旷海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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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那里面,会被愚笨和鄙陋的东西呛住。——高尔基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尽管作品中描写了那麽多目不忍睹的惨事与丑事,整部作品仍然象阳光透过云层一样放射出了乐观主义的思想光辉。主人公阿廖沙没有被艰辛、痛苦和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满怀信心,奋斗拼搏,冲破种种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这种乐观主义精神使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带上了积极的色彩。高尔基写童年的悲惨经历,目的不是为了向人显示他是多麽值的同情与可怜,也不仅仅是简单的回忆童年生活,而是用自己童年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无论环境多麽恶劣,生活多麽艰难。总有一些善良美好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在龌龊的环境下也能培养出健康、正直的心灵。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初二:深海未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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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读后感_2000字前不久,我们有幸拜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它告诉我们应该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年华。其中:“但这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燕子去了,又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所以,我们应该有所作为,才不会留下遗憾。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现在的我们都娇生惯养,不会注意这些。早上的太阳公公上班时,我们都喜欢赖在床上,一日之计在于晨,无比美好的早晨又过去了。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一下子便没了影子——从床边过去了。匆匆吃完午饭?不是的,我们从不放过一个精彩的节目,一手端着饭碗,一手拿着遥控器,坐在电视机前全神贯注,饭碗一粒未动——中午又过去了,从饭碗前过去。下午应该要写作业?没有,“今天我和同学约好要去‘爬山’。”“今天我又很‘重要’的事情要出去。”……一个下午便又在玩耍时过去。晚上呢?“明天再做吧,明天比较有空,今天晚上玩会儿电脑……”一天匆匆过去了,你做了哪些有意义的事?有看书吗?有做作业吗?有复习或预习功课吗?没有,没有,没有。而明天却又将是如此。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时间过得飞快,是何等的匆忙,年少时无所事事,老来自当后悔万分。若是如此,我们还要来这世间有什么用呢?六年级:小冰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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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_2000字初读《傲慢与偏见》还是在初中,当时不仅是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而着迷,更是被真实有趣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日常生活和美丽的田园风光所吸引。几年之后,再此翻阅,对书中所展现的社会大背景以及人物的性格有了更深的理解。《傲慢与偏见》写于18世纪后期,此时英国正在进行工业革命,社会各阶级之间已经出现了很大的矛盾,但作者简·奥斯汀并没有通过描写大规模运动之类的来展现这些社会矛盾,而是选择在她生活的英国乡村这个小环境下,描写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彬格莱,丽迪雅与威克汉姆,卡洛蒂与柯林斯这四桩婚事,表达自己的婚姻观,通过讽刺经济利益对人们恋爱和婚姻的影响来展现社会矛盾。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开始时,自私势力的贝内特太太对彬格莱的吹捧,她重点不在于品行,外貌,学识等,而是兴奋于彬格莱5000英镑的年收入,这是多么滑稽可笑啊。还有威克汉姆为了钱财诱骗达西的妹妹私奔,从这些小切入点就可以深刻反映出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不良风气。达西的傲慢到底从何而来?从表面上看,是因为他出身优越,相貌仪表堂堂,年收入又颇高。而我认为,这是由当时的阶级矛盾决定的。在第一次舞会上达西不愿意与乡村的姑娘们跳舞,看不起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甚至美丽的伊丽莎白也被他拒绝。到后来达西和彬格莱的姐姐对简与彬格莱婚事的阻止以及独断专行、自私自利的凯瑟琳夫人对伊丽莎白与达西婚事的阻挠。所谓的“上流社会”对在乡村生活的中产阶级的歧视,特别是柯林斯对凯瑟琳夫人那阿谀奉承,虚伪愚蠢,奴颜婢膝的惺惺作态,无一不反映出阶级差距造成的深刻影响。而作者简·奥斯汀本人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一员,并且终身未婚,书中描写的社会生活状态正是对她自己生活的真实写照。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这本书描写的社会生活十分有趣,人物更是性格各异,栩栩如生。我最喜欢的是伊丽莎白。伊丽莎白是作者心中完美女性的化身,她的美貌虽不及姐姐简,但她具有过人的胆识和果敢的气概。柯林斯为了更理所当然地继承贝内特家的遗产,于是向美丽的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理智地判断自己的情感,果断地拒绝了求婚。在凯瑟琳夫人来询问她与达西的婚事时,她不惧地位的悬殊,阶级的差距,勇敢的表达自己的内心。这些片段都使我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了伊丽莎白。但同时她的偏见也使她和达西的感情走了一些弯路。我们常说:不可以貌取人。但其实在生活中这一点很难做到,就像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一样,威克汉姆军官,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又平易近人,幽默风趣。与达西的傲慢,不善言辞比起来,确实表面上要好很多。谁又能想到这位英俊的军官竟然是个恩将仇报的无赖赌徒,而看似冷血的达西却是个善良助人的绅士?就连聪明的伊丽莎白也被威克汉姆光鲜的外表给骗到了,听信谗言对达西产生偏见。这也教会我们一个道理,在了解朋友时,万万不可被外表所迷惑,要深入了解其人格,从多方面了解朋友。并且,朋友要自己去感受,从第三方了解到的情况并不一定是真实的。男主角达西也十分有个性,他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他慷慨大方,助人为善,是英国贵族的典范。他面冷心热,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他的内心充满了爱与仁慈。在威克汉姆挥霍完遗产,想拐骗他的妹妹离家出走从而获得金钱的情况下,达西还能宽容大度的原谅他,并且给予他金钱,实在是仁至义尽。达西在被伊丽莎白拒绝后,了解到了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雅和威克汉姆私奔,在贝内特家面临危机的时刻,他不计前嫌,亲自到伦敦与伊丽莎白的舅舅一起寻找丽迪雅并商量计策解决问题。而这一切他都没有告诉伊丽莎白,这种不求回报的爱深深打动了我。俗话说“金无赤足,人无完人”,达西的傲慢他最大的缺点,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时不仅倾吐出他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同样也滔滔不绝地吐露自己的傲慢心情,并且谈得毫不逊色。他觉得她门第低微——他是降格要求,是家庭方面的障碍,使得理智与情感发生冲突。他说得热情激动,好像是他自贬身价之故,不过这却不大可能对他的求婚有利,他流露出来的胜券在握的神情更是火上浇油。对于自尊心强烈的伊丽莎白来说,听到这番告白是愤怒高于惊喜,自然少不了对达西的斥责。这也是文中最有意思的部分,把达西的那份傲娇毫不保留的表现出来,让人忍俊不禁。相较于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个性,简和彬格莱两个人的性格则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他们都没有主见,听从他人的安排;并且都较软弱,不善于反抗。彬格莱因为姐姐们和达西的劝说,中途放弃了自己对简的爱慕,离开的乡村。而简在面对彬格莱时也是犹豫不决,羞于表现自己的真心,导致两人错过了许多机会。好在最后两人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帮助下认识到了自己的真心,重新走到了一起。我们也许会讨厌简和彬格莱这种羞于表达、无主见的性子,但在生活中,拥有这种性格的人不在少数。这类人往往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不突出,易随波逐流,易受他人鼓动影响。而他们要做的就是寻找到自己的目标,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做的是什么,并坚定的走下去。合上这本书,仔细品味一番,我看到了什么?理智、人性、尊严、爱情……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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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作文当士兵被炮弹击中,他破烂的军装也如王袍般尊贵。——《瓦尔登湖》梭罗梭罗的这句话一直让我心疼,让我敬畏。我的舅舅也是一个军人,他是我的偶像,是我追逐的目标。因为他我写了一篇军旅短篇小说。写到最后,故事已经不是当初想的样子。我知道在我提笔那一刻结局早就已经出现。我只是将它说出来。为了写文,我看了很多资料。几十年前那场惨烈的战争,血流成河的夕阳硝烟,刀剑碰撞前嘶哑的呐喊,似乎穿过了那薄薄的纸张来到我身边。那时候我长长舒了一口气,看着窗外强盛的阳光,电视里是《亮剑》里骑兵连最后一次一个人的冲锋号角。节目中说,他们生的沉默,活得沉默,死的沉默,却在抗战中留下了不沉默的印辄;我的文章里说,他们为生活挣扎,为感情挣扎,为信仰挣扎,却不用挣扎死去。正因如此,他们成了我最感恩、我最心疼的人。电视剧里的士兵,都有着强硬的“笨蛋风格”。若不是笨蛋,怎么会不顾一切,为与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的千万陌生人付出生命?没人不想活着,否则就不会有一种动物叫做汉奸。所以我想,不是他们有多坚毅能够视死如归,而是他们在面对那些更可怜的人时没法厚着脸选择让那些人去死。有战争必有杀戮,他们如此选择结局只能是自己去死,于是他们成了烈士。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很年轻,可他们年轻的生命却为了一场战争永远破碎在那个年代不能前行。这究竟是他们的悲哀还是光荣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谁都没有谈论的资格。在我写短篇的时候,我写到主角的理想,并为他最初的理想纠结了很久。我不知道他是从一开始就执着于要当一个军人还是到后来被迫把参军当做理想。到最后我写的是,最初时候他的梦想是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后来在不知不觉中梦想变成了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中国自古就有一句话叫乱世出英雄,但真正到了现实的生活里,就没人会期望是乱世。谁不想找个地方去流浪,不带多少行囊,一路闻着花香,想着心仪的姑娘,肆意吹着牛皮开心地矫揉造作,没事的时候牵着瘦马一面乱溜达一面感慨这生活是地狱还是天堂?有这些足够了,真的足够了。可是偏偏,偏偏在那个年代这梦想还真的就是梦中所想。可悲的年轻人,他们只能拿起菜刀铁锹去不顾一切的呐喊,去厮杀。不过还好,他们在这条路上找到信仰,找到深埋的忠诚和尊严。他们上路,流血, 看身边的人倒下,最后自己也倒下。但他们没有眼泪,没有后悔,他们知道不能回头,于是他们一直向前走,纵使头破血流。当炮火扬尘,把刀剑代更……望尽古道风飞尘,战马嘶嘶尸体已冷,如今岁月已封,仰头常问,为何生,戎马一生。数次读到舅舅这段字,心里都是一种悲壮的无法把握的苍凉。我看着这盛世中国的刺眼阳光,眼前时舅舅参军那天穿着笔挺军装胸带“光荣”红花的模样。他放弃他优秀的学业走进军队,大家都为他叹息不值。如今终于明算是看明白,那时一直难过发自内心的感恩和爱,以至于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如今,那些曾经具体到每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已经在岁月的长河中被湮灭,但总有一点总算证明了真理在时间中暗自运行,那就是,我们早忘了几十年前那场鸡飞狗跳的战争,但我们依旧会记得,在那场战争中温暖的感情,善良的心肠和勇敢行走的侠客之心——永不消散。我给固执留在军队中的老兵舅舅看这文章,他安静的笑着,着一身笔挺军装,纽扣折射出柔和的金色光芒。初三:二十三韩点评:无论是从读后感角度还是从感恩征文角度,这篇文章在众多文章中也是熠熠生辉,显得与众不同,我们也跟随着作者的思绪在他的感想中进行遨游。文章从《瓦尔登湖》开篇,从《亮剑》展开,从身边的事例叙述开来,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对电视剧情节的理解与对舅舅的领悟紧密结合起来,思绪的悲壮和对感恩的理解,让舅舅终于“安静地笑了”。无论从文字还是从感情角度,这篇文章都处理得恰到好处,美中不足之处在于,对于文章主题的深化还需要进一步提炼!点评老师:沈霁月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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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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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之行_2000字华山,为中国著名的五岳之一,古称“西岳”,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它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自古以来就有“奇险天下第一山”的说法。这几天有幸来到了这座奇山,站在山脚下,望着那直通云霄的高峰,不禁使得跃跃欲试之情溢于言表。 第二天卯时末,这趟旅途就此拉开帷幕。这时已经立秋了,但头顶的阳光高照,一反常态的热,但山中却犹如脱胎换骨般的凉爽,周围到处是沁人心脾的野草芳香。 迈入了玉泉观其实才刚刚进了山门,路上溪水潺潺,鸟语花香,随处可见的小瀑布仿佛在给我们演绎着大自然的生机勃勃。在一段很长的石路以后,终于到了第一个关卡——五里关,表示着已经走了五里路了,缘溪行,路慢慢的变陡了,而且也变成了台阶,在上了将近一个时辰后,我们遇到了一块巨石,上有三个字——回心石,相传古时许多人在这里就失去了上山的希望,纷纷从原路返回,虽说我们已经连续爬了快两个时辰的山路了,早已气喘吁吁,而原本的艳阳高照也被一团乌云笼盖,看着周围那些人有的萎靡不振,原路返回,还有的重整旗鼓,继续向前。可能这也就像是一个人生的岔路口吧,有的人只管埋头向前冲,有的人深思熟虑自己的成本,另外的一些人干脆放弃,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放弃怎么甘心呢。 过了回心石,就到了华山的第一个险境——千尺幢,山幢壁直立,两边铁链垂直下垂,手稍有未抓牢的地方便会跌落崖底,其间仅容二人上下穿行。在它的顶端,有仅容一人的石洞,当游人爬上最后一个石级时,便从洞中钻出,故而此洞名叫“天井”,从天井中出来的那一刻,从上面往下看,看着向上爬的游人脸上的惶恐,再从心底的深处为他们喊一句:加油!但这才只是过了第一关。复前行,我看到两块大石中竟然夹着一块石头,而路就修在那块小石头的下面,小石头上写着“惊心石”,这就是百尺崖了,穿行而过的游人都低着头快速的通过,生怕石头掉下来,待我到达石头的另一端回头望去时,只见小石头上又写着“平心石”,故韩愈在诗中说“俄然神功就,杀气见棱角”。 再往后,就到了北峰,站在北峰上,好似与云与天与山共处一室,上下白茫茫的一片,既看不到天,也望不到地,仿佛置身于仙境,故北峰别名“云台峰”。再往前走就到了苍龙岭,以其苍黑色的外部和其似悬龙般的地势而得名。其如行在剑刃上的地势使得很多游客胆战心惊,其中有一个著名的故事:韩愈大哭投书求助,所以这里也成了“韩退之投书处”。 穿破了北峰的白雾,踏过了苍龙岭的绝壁,便是金锁关,华山的咽喉要道,道家认为,华岳为仙乡神府,只有过了通天门,才算进入仙境。过了这里便开始了去东峰的“征途”,看着眼前的万级台阶,不禁一身冷汗,毕竟衣服已经被汗浸透了,有时其他正在下山的游客,也不时给我们打气。于是休整片刻后便继续出发,路途中全是宽窄不一的台阶,天空仍是阴沉沉的,我们带着伞,生怕下起雨。 前方忽然出现的一个垂直“楼梯”吸引住了我的眼球,游人抓索而登,身体却无法贴近崖壁,因而随着铁索摆动,如同腾云驾雾,故名云梯,从下往上爬的过程中,绳索晃晃悠悠,必须全神贯注才能确保万无一失,否则自己失手下面的人也会遭殃,但这也犹如人生,对于我来说就像一个挑战,既然徐霞客在当时都能上的去,那“我辈岂是蓬蒿人”,我当然也不甘示弱了。向上爬的过程中,向前看消磨着你的信心,向后看则是在打磨一个人的胆量,毕竟每上一个台阶就少一个台阶,唯有脚踏实地的把握好当下,既不看还有多远,也不回头,才能成功的登上云梯。过了云梯后,东峰就近在咫尺了,在一串长台阶后,终于登上了第二个山峰,奇怪的是,阴沉沉的天突然变晴了,走到崖边,这才发现竟然站在那些乌云上面,怪不得东峰别名朝阳峰,果有“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之景,站在朝阳之巅看周围的一切仿佛都有一种登峰造极的感觉,心情也跟天气一样多云转晴,这才体会到陆游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心情。在这之后第二个目的地便是西峰了,登临东峰鼓舞了我许多,所以去西峰时好像没有那么累,但处处可见绝岩上的崖柏,真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让人感慨万千。 ·在一段熙熙攘攘的人群以后距离西峰已经不远了,其实“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句诗更能表达出我内心的感觉。西峰的真面目在我的眼前出现,如果说东峰算一个刚强不屈的男人的话,那西峰就算一个柔弱但富有诗意的女子了。西峰上的雾气始终环绕在四周,又因峰巅有巨石形状好似莲花瓣,古代文人多称其为莲花峰,所以诗仙李白诗中有“石作莲花云作台”一句。而且还伴有许多美丽的神话传说,其中尤以沉香劈山救母的故事流传最广,一块石头上还写着“劈山救母”四个大字。峰上崖壁题刻遍布,琳琅满目,许多的文人墨客都来过此地写下自己的感触。站在摘星台上,一股“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之景在眼前出现。 这时已经下午了,我们只好乘天黑之前赶紧下山,便放弃了去南峰的计划,开始下山,我们本想着下山不会特别累,但是下山远远比上山的台阶还要多,每走一会,脚就开始疼了,,看着下山的人们走路方式千奇百怪,想笑都没力气笑,真是有种“复前行,欲穷其台阶,但台阶越走越多”的感觉,上山容易下山难,果不其然一路上腰酸腿疼,大家都纷纷苦笑着说就像体验了一下八十岁的自己。待到下至山脚时,天色已渐暗,从看着山上的小溪流慢慢汇集成山下的瀑布确实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不仅是爬山时的真实写照,也是我们遇到任何难题时应该有的态度,只有在遇见困难时仍能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犹如披荆斩棘一般斩断前行的荆棘,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希望的光芒。1200字以上 初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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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光而行_2000字「-如果那边是你,我愿意逆光而行」「-我以为一直笑,你就不会离开我」「-没关系的,我是光啊,我不会哭」【1.】林初檬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家里的经济条件也只能算是中下游,所以她只能从成年那天开始就兼职多份工作,以维持家里的经济。“檬檬,记得这个月把钱打回来啊。乖,你舅舅最近的生活有些不支......所以......”“檬檬!别打过来!像你那个没用舅舅除了要钱还会什么?!你妈也是个孬种,只会找你要钱!”“说什么呢!......”听着电话一头妈妈的恳求与爸爸的愤怒咆哮,林初檬眼神暗了暗,强压下心底的苦涩,扯起一抹笑意,说道。“好的。我这个月末就给你。”另一头静了静。等待许久,妈妈带有些踌躇的声音才缓缓响起:“檬檬啊......可不可以明天,明天就发过来?”眼眸中迅速划过一丝受伤。嘴巴张了又张,还是苦笑着答应了。挂断电话,抬头看了眼天空,干净澄澈。闭上眼。看来......最近又要加班了呢......找到一个好说服的老板,提前要了这个月的工资。当然免不了一顿感谢,与更加辛苦的工作。-“檬檬啊,真的是谢谢你,每天都来工作也没有请假的情况,比那些毛头小子不知道好了多少。”超市的女经理带着五分感谢五分埋怨地对着林初檬说着,脸上挂着大大的笑意。“不......不用谢的。这是应该的......”林初檬有些苦涩地笑了笑。是啊,这是必须的。毕业后每天都会从五点钟忙到晚上凌晨去,再者......不光为了养活自己和爸爸妈妈,最辛苦的是还有个舅舅。爱赌博。可一旦没钱,第一时间想起的却总是自己家里。妈妈也很宠这个弟弟,若不是真的没钱了,那她一定是要拿大部分钱出来给舅舅的。爸爸和妈妈也因为舅舅的事情吵过好多次架,妈妈每次都会以“他是那个时候我们家最宝贝的男人”为理由,噎得爸爸无法继续辩论下去。是的。在妈妈那个年代,一个家庭里如果没有一个男孩子,那家庭条件一定是很困难的。男尊女卑。“诶,可别这样说,说的好像是我逼你的一样。”女经理笑出了声,“初檬啊,好好干,等这个月干完了.......”压低了嗓子,凑到她耳边说着,“我给你多加点工资。”“谢谢老板......”林初檬朝女老板狠狠地鞠了一躬。“诶诶诶这是做什么,好好的鞠什么躬啊!”经理渐渐提高了音量,也不管顾客们投过来的眼神,依旧笑着,“这孩子,怎么这么有礼貌啊是吧?......”林初檬依旧保持着这个姿势,听着经理对那些顾客刻意的吹嘘。那些人所投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刃剑,刺得自己背部竟有些生生的疼。咬了咬牙。气什么呢。早没有资格气了。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啊。谁不是背弃了自己的道德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努力地讨好上层,寻求升职或者加薪的机会呢。自己现在,也不过是......为自己的加薪而付出的一些罢了。......终于结束了一天的活,林初檬揉揉笑了一整天有些发酸的脸部,放缓了步子朝家里走去。她自己在外面买了一套房子。说是怕连累父母,其实也是忍受不了他们俩每天都吵架,而且脸皮厚的舅舅会经常来而已。不算大,但生活用样样齐全。林初檬隐藏在心底唯一一个秘密,就连她父母也不知道。而这个秘密,是她每天回来累了的时候,都一定会做的事情。回到房间,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轻车熟路地点开C盘里唯一一个文件夹。〔最爱的他〕屏幕上立刻出现了一个节目里Byun那一期,里面的沈白接而连三受到了苦瓜汁的打击。看着他被苦得发抖那里,莫名的除了好笑之外,还有一丝心疼。受不了浓烈味道的他啊。明明连黄瓜都吃不下的他啊。林初檬紧紧盯着镜头,虽然已经看了无数次,可在每次回放的时候依旧很认真地看着,依旧被某个地方逗得发笑。最后他望着摄像机无辜地笑,那笑似乎有魔力般,竟然使得林初檬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傻笑起来,一天的疲惫似乎都消失不见。她隐藏的秘密,就是喜欢Byun这个组合里的沈白。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只是......林初檬对自己的贫困生活,与经常在贴吧里看着一张张演唱会粉丝们拍下来的图感觉到的自卑罢了。像自己那样的人,怎么会配上他呢。那么美好那么耀眼的存在。我是不配的啊。久而久之,这也就成了林初檬埋藏心底最深的秘密。关上电脑,洗完澡便虚脱地躺倒床上,闭了眼。因为一天之内实在是太辛苦,林初檬几乎是沾床就睡着。床头的墙上贴着沈白的海报。“等我......”月光倾洒在海报上,人儿笑得灿烂。“等我......去找你......”===============ps:那个女经理故意对外大肆宣传自己的营业员或者是服务员如此的有礼貌,首先就是品德上已经过了关。谁不想去一个和和气气的地方买东西?这样的宣传也是为了自己的超市名声而已。而林初檬也是知道的,所以就着女经理而陪她演了相当于违背道德的戏码。嗯......其是违背道德什么的是看个人的理解。如果自尊心很强的话,应该会这样想吧。===================【【【请大家耐心看完这一段谢谢】】】【幻友情系列快要完结,等待着的亲故们,我把幻友情交给了我的朋友,他的文笔请大家支持么么哒。】【然后说说这个新的《逆光而行》,实在是因为是自己看了以前写的文章感觉只能捂脸了....于是新开的。】【当然,因为这个是跟网上一起更新,所以不用担心弃坑问题,再怎么也是....呃....更新时间有点捉急.....希望支持么么哒。我的文笔还算青涩,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提出来我一定会改的。当然,如果因为幻友情而恨我,批评我,我都觉得没关系,因为幻友情确实是因为我不够坚持。[鞠躬道歉]】初一:罗雨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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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2000字读罢三国已数载,而今又重来信手翻阅,竟有新收获,可喜可贺。书贯通一条刘备的蜀汉重振汉室的线,其人似乎凭着忠义之名一步步由一介草民到贵为天子,难能可贵,虽然最后未能问鼎中原,在川地也算成就一番帝业。想当初初阅时,为其之破操,破权为之一振,为蜀汉最后被亡而失落惆怅。算而今却是另一番滋味,细看刘备,不也同样在干着诸侯割据的不忠之事,试想倘若刘某真能兴复汉室,那个汉室恐怕是蜀汉的汉了。只不过刘备深知师出有名之道,用匡扶汉室之名掩盖自己的行径,其手下亦一拍即合,口口声声刘备乃皇室之胄,行兴复皇室之功,刘备之谋可谓深也。不过仅仅师出有名并未有大用,正值乱世,群雄角力,要依仗的是实力,因而刘备不仅仅停留于名上,而是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植根于蜀川,实力才是硬道理,所谓枪杆子里出政权,这让我想起同是乱世的西汉末年,面对一个血脉皇室更为纯正但实力不济的对手施加舆论压力,汉光武帝刘秀手下邓禹直接给出就是汉高祖刘邦在世也不可能直接当皇帝的论断,令对手哑然。所以皇室之胄只是使人归顺的借口,可以说是刘备与前来投奔者心照不宣的托词,但关键的是刘备是有实力的,用邓禹的话来说就是即使是汉光武帝刘秀再世于东汉末年如果没实力也是无人问的。 大家都说诸葛孔明最懂谋略,就连刘备本人也讲得到诸葛孔明则如鱼得水,比喻刘备是离不开孔明的鱼,而孔明是兼济天下的水,其实刘备过谦了,真实恰恰相反,孔明离不开刘备,而刘备可以离开孔明,这一点是可以从刘备先后用徐庶,庞统一样势如破竹看出,而诸葛孔明若无刘氏的三顾茅庐,仅一介南阳村夫耳。也许这有过分贬低孔明之嫌,但笔者认为这是个人看法不同,笔者固然认同孔明是一个将才,他有提出隆中对的大局战略观,也有用兵如神的过人谋略之处,但他仅仅是个将,他能将刘备想要做的事做得很好,但要做什么要真正的帅刘备来决定。国人对诸葛亮的谋略神化以至于孔明近乎妖,殊不知一个人的环境决定眼界,本躬耕于南阳的诸葛孔明不大可能一人力挽狂澜。不过近来看见一个有趣的说法,诸葛亮其实是汉献帝,汉献帝从宫中脱走,化名隐于南阳,久为天子故有过人见解,甚至可以骂战王朗致死,王朗之死死于见到天子的惶恐。这真是一个创见,似乎与原着许多情节相吻合,供读者一哄绰绰有余。 不难看出刘备是一个极其注重仪式的人,称帝时的假意推辞,赵云面前摔阿斗。他这种仪式的最灵活体现在向孔明托孤,假意的禅让让孔明死心塌地继续为自己的封建王朝服务,在这一点上同时看出,刘备之谋略权术远于诸葛孔明之上。至于蜀汉之亡,全然在实力上,蜀汉确实是天府之国,物产丰富,但成就一番帝业或是太勉强,与人口众多,粮食更多的曹魏来讲,实力要逊色不少,同样可以解释东吴的灭亡,若无法打破这种局面,灭亡是必然的,刘备孔明都深知这一点,不断想要北伐是形势所迫。实力之于刘备,正如萧何之于韩信。最后蜀汉亡了,是一种历史的选择,也许可以算作是一种进步。 再来讲讲三国中看出的忠义,最佳的体现无疑是关云长,义薄云天的形象至今仍被津津乐道。毫无疑问,但得知刘备之讯息后便毫不犹豫地前去投奔,哪怕过五关斩六将,这是一种忠义。但换个角度,他镇守荆州,与东吴交恶,以至于自己最后身首异处,间接导致了蜀汉的颓态,这难道是忠义的表现?是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下,他对刘备一人忠心便是忠义,这是一种对封建忠君思想的宣传,君即是国,国即是君,只要他不背叛刘备便可以担任忠义的化身。作者罗先生也逃不开封建时代的束缚,这样来塑造关羽这一个忠义的形象。再来看看其它武将投降之事,庞统来降曹操,不影响其忠义之名,但有关羽斩庞统以全其名,投降与忠义之间是个难题,一念之差可能就有截然相反的评价。笔者认为,有智慧的降方可成就忠义之名。投降一事万不可自己主动提出,像于禁遭水淹七军后主动向关二哥投诚,落得守陵恼羞而死,一定要对方提出,自己要有一定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姿态方可半推半就以识时务者为俊杰之势投降,乱世之下易主并非罕见,但要讲求智慧技巧,当然一切的前提是武将要有自己过人之处,若为庸庸碌碌之辈,对方亦不会有招降之念,即是实力是必不可少的。 刘备在关张被诛后大举伐吴显得不妥,但笔者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刘备真正所图并非报仇,此举若成则可以吞并东吴,不成则至少可全其名,这是否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仪式呢。似乎在笔者的解说下,忠义似乎变作伪善,一切都是权与利。但这就是现实,人性就是如此,虽然古往今来我们推崇道德决定论,可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这不是并列而是先后关系,道德即使在和平年代也不起决定作用,勿言在乱世。再有好的意图,再能占据道德制高点,没有实力亦是空谈,这让我想到近代的百日维新,戊戌六君子就是六个书生谈论政治,拉上一个没有实权的光绪皇帝,引颈受戮之勇毅故可贵,但并未给大清带来一个光明前景,可谓不务实。三国似乎是中国历史分分合合的一个缩影,折射了许多,回味无穷。 结语 纷扰三国已过,对于收获,已结为标题。谋深取极,谋略的深度决定了最后的高度,何不取极;钻硬求通,实力方是硬道理作为通行证,必须钻研打磨自己的实力,即可求通。 笔者有一点想明确,三国演义无疑是一部值得一读的好书。近来在网上老看见一种论调说三国演义这种充斥虚构情节的书不值一读,什么空城计是假的尔尔。但可有曾想过文学作品从来都是高于生活,至少不以追求真实作为目的,如果说三国演义有虚构情节而不值一提,那些童话故事何有立足之地。毋庸置疑的是三国演义客观上起到一种很好的引导作用,培养我们对三国这一段历史之兴趣,即使是作者出于主观考虑作了文学加工,但不能抹杀它是一部极好的历史小说。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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