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双排键为知己
我以双排键为知己,我从四岁开始学音乐,一年级时认识了双排键,从此我就多了一个知己。我每天用手指给知己“按摩”一个多小时,还用布给它擦一擦。它也欢乐地唱出轻松愉快的乐曲。它有好几排按键,有一个像眼睛,如星星般眨呀眨呀,可快活了。不开心时,我用手捶打琴键,用脚跺着脚键盘。它的那只“眼睛”也在眨,很委屈,也为我伤心。“嘴里”发出杂乱吵闹的噪音。慢慢的,我和双排键越来越亲密,有了很多舞台表演机会,和它去了义乌、东莞、文成、瑞安等地方演出,感情渐渐地深了,成了密不可分的好朋友。
我的“知己”可年长了,它也有个名字叫“吟飞500”,而现在学校里上课用的早就更新换代好几回了。同学见了总会说“还不换琴啊?你的这个音色都不好了。”“不!”我一口否决,“那琴还可以播放midi,我可以制作它的专属音色,我为什么要换呢!再说,换了的话这500往哪放呢?”“扔楼下垃圾桶呗!”我可不高兴了,“那如果把你心爱的玩具熊丢楼下,你怎么想?啊?说话啊!再说,我二至四年级艺术节的一二等奖可都是弹这架琴得来的!”那同学无言以对,只能向我的琴道歉,我也为我的知己感到骄傲。
一日,妈妈同事的宝宝来我家做客。四岁的小姑娘手拿着面包,爬上琴凳。她用油乎乎的手打开琴盖,手里的面包面包屑抖落在琴键上,脏兮兮的小手在琴键上瞎拍,不小心触碰了欣赏键。我的知己生气了,忽然“咆哮”起来,吟起了《荒野七侠》。小姑娘吓了一跳,我却暗暗窃喜,但面上却装作也被吓到了。她哭了,妈妈连忙把她抱走。我开始为知己擦拭,用牙签将面包屑挑出来。再按了控制按钮,轻柔、美妙的音乐缓缓流出。小妹妹后来对我的知己很有礼貌,怕是被它的强大气场吓住了吧!
我以双排键为知己。去年暑假,我整天粘着它八九个小时。经过一个月的练习,它帮助我获得了晓雯音乐全国万人选拔赛的三等奖。今年,我又因为它能去重庆参加《音乐优等生》比赛。暑假里,我们还是像去年一样形影不离,它鼓励我要考过八级。开学时,音乐老师说十月份有艺术节,我第一个就想到它,它好像也在默默为我加油!
我用它演奏了让人自豪的《中国范儿》、充满活力的《哆来咪》、气势磅礴的《加勒比海盗》、富有青春气息的《少年中国梦》、古典的《自由》、欢快诙谐的《地狱中的奥菲欧序曲》、激情澎湃的《紫色激情》、流行曲《凉凉》、飞速的《野蜂飞舞》等等,说也说不完。
这一切是因为它,它让我能演奏各种风格的乐曲,让我在同学心目中是个全国巡演的小明星,我以双排键为知己!
奖励自己
曾以为,一颗糖,一件漂亮的衣裳,一顿美味的大餐,一件精致美丽的首饰……就是所谓的奖励,我为了这些奖励,总会奋不顾身地去努力。以前,当我拥有这些奖励后,总能开心上许久,开心到仿佛吃了世界上最甜的糖。可现在,我并不认为这些以前所谓的奖励有什么十分宝贵的价值,我不再为得到这些奖励而高兴许久,现在的我一直忙于学业,日日夜夜地写着作业,除了学习就是学习,却时不时问自己,多久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奖励了?
一次家庭大扫除,我偶然的在柜子里找到了我“遗失”许久的固体颜料,想着自从固体颜料找不到后,我都有多久没有在家里画过画了。
刚看到固体颜料在柜子里的时候,我不知道有多兴奋,高兴地都想要冲上天空,“和太阳肩并肩”了,我迫不及待地跑到母亲面前,大声的和她说我的固体颜料找到了!接近两年没有用固体颜料绘画了,我打开盖子,拿出画笔,在画纸上画起了画。我看着临摹图,是一副星空,先用画笔沾了一下其中一个颜色在调色盘上试着,一个又一个颜色混在一起,调出了十分唯美的色调。
我开始“作画”,先在纸上“铺”一层水,再把颜色一层一层地画上去,一种颜色过渡到另一种颜色,我画得很专注,心中只想着这幅画,别无杂念,整个世界仿佛都静了下来,只有我挥动着自己的画笔,尽力完成着这幅画,努力让它变得与临摹图相似。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不紧不慢,就同我作画一般,画画完了,整体看着非常不错,可似乎与临摹图相差的有点大。虽然画的效果没有我想象中那般好,但我却觉得十分快活。
我享受着我作画时的专注,享受着作画时的每一分每一秒,令我快乐的不仅仅是作画,而是作画时的那种感觉,为了完成一件事情,专心致志的感觉是很好的,因为这是自由的时刻,我专注地去做我当时想做的事,是何等的享受,当完成的那一刻,又是无比的快活。奖励二字,或许并不局限于一些物质奖励,像一段自由、属于自己的时光,这种由内而外的快乐,才是我真正向往的奖励。
相关推荐
-
我以石为知己清代文学家张潮在《幽梦影》书中有这样一段评论:“天下有一人为知已,可以不恨。不独人也,物亦有之。如菊以渊明为知已,梅以和靖为知已……一与之定,千秋不移。”看到这儿,我就想,我以什么为知已呢?思索片刻,我以石为知已。我喜欢石头,形态万千的石头,方的,圆的,三角的,我都喜欢。也许这对一般人来说有些怪,但是,我的家里也不只我这么一个“怪人”。爸爸喜欢石头,总是在周六上午带着我去妙果寺看看,也许是有遗传吧,我也特别喜欢这些形态万千,奇形怪状的小家伙。长大后,听妈妈说,我在幼儿园时,成天在口袋里装石头,口袋装满了就放书包里,总之,我总能找到放我宝贝的地方。每次一回家,妈妈就先检查我的口袋,然后一股脑儿把我的宝贝们扔出门去,也不管我又哭又闹。长大后,妈妈常常把此事当做笑谈,并未放在心上,但是,从小到大我都不曾改变,就是喜欢这些圆头圆脑的小家伙。我喜欢它们的沉闷与安静,甚至有些木讷,正是因为它们的这种特质,与我的性格形成了互补。我可以喋喋不休地把所有近期发生的趣事,烦恼都告诉它。它好像听进去了,又好像没听进去似的,总之,它是我的“树洞”。我和爸爸都有自已的私人收藏,我为它们取名——小美人儿,小样儿……我为它们安排“住所”——一个收纳的小盒子。打开这个小盒子,这个装满我心仪小家伙的小盒子,那就是我的小小天地。在这片小小天地里,我尽情地倾诉,像鲸一样沉入海底温柔呼吸,放肆疯狂。我以石为知己,我告诉它我的忧与喜,它回应我安静的沉默,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不言也不语。当我静下心来轻柔抚摸它粗糙的皮肤,认真思考生活中遇到的难关时,它又像一位老友,慷慨地接受我所有牢骚与欢乐,在我受伤时给我鼓励。每当我面对它们时总会有一些思考:它们默默无闻,在这世上存在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但是每次在它们面前,我总是觉得自己很渺小。我以石为知己,一与之定,轻易不移。750字 初一
-
我以书为知己知己,为真正了解自己的人。而我的知己,不是人,是书。人以物为知己,没错。书是一种神奇而又深奥的的东西。不开心了,抽本书,书本芳香的气息散发着书独有的韵味,那是只有知己才懂的。它带你来到一个美好的地方,使你忘记一切……小时候,被娇生惯养的我经常因为别人一个小举动而大发雷霆,起初,爸爸妈妈还会来安慰我,我才心满意足。后来,他们再也不吃这一套了,“小心灵受伤”的我便独自生闷气,气久了,反倒理直气壮了。眼泪汪汪的我不由自主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随意翻开一页来,精美的图画顿时吸引了我。全身心投入书中的我,竟忘记了生气,拿着书去找母亲,“妈妈!你瞧这小熊真可爱!”“对啊。”妈妈似乎有些意外,愣了愣,然后回答我。事后,我才想起我还在生气,竟被自己逗笑了。从此,我对书的定义便是:缓解心情的良药。书读久了,对书也有了一种独特情感。封面上的人物仿佛会动,也能听见我在说话,有时对着书聊天,而书上的人也永远对我点头微笑,我甚至觉得,书上的人半夜会下来活动筋骨。也许这就是我一直保持童心的原因吧。它就像一个朋友,一个忠诚的朋友,永远陪伴你,感情永不变。而书中的一个个方块字,似乎都是活的,是小精灵,是小天使。这一点也不幼稚,因为我与它是知己,这是知己之间的世界。它们像知识渊博的博士,为你解答难题;它们像和蔼可亲的朋友,在你难过时陪伴你;它们像避风港,在大风大浪中为你提供安全的场所;它们像……不同的作者讲述了不同的故事,造就了不同的情景。每一个故事,每一个情景,能让你轻松快乐,让你抛去烦恼。无论是唯美,魔幻,曲折,跌宕……那方块字总是包含着丰富的意蕴,那深层次精神上的收获,也许能治愈你的心灵。《哈利波特》让我感受魔法的神奇与奥妙;《绿野仙踪》让我感受友情的美好。有书相伴能陶冶情操,与书成为知己,终生受益匪浅。书,我的知己,我们将永远相伴。750字 初一
-
我以笛子为知己阳光轻洒进屋,同时也照亮了放置窗边的一支笛子,轻轻拿起,深吸一口气,悠远笛声,骤然响起……我记得,笛子是在我小学时就开始学的,一晃,已然学了七年。刚开始,小小的我与它并没有感情,学它的原因也仅是妈妈认为它好带又好听,于是,我与它的缘分也就此开始。从一开始生硬地练着长音气息,到之后能完整吹下一首曲子,笛子也渐渐伴我成长,这样的进步,也令自己欣喜不已。当看到老师演奏时,那双因苦练而生出老茧的双手,灵活地在笛子上“舞蹈”,一拍一拍恰好踩在点上,就好似泉石激石般泠泠作响,自然和谐。自此之后,我便更加努力练习曲子,总希望有朝一日能达到老师的境界。渐渐,我步入高年级,沉重学业压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原本跟我密不可分的笛子也就静静置在一旁,待周末上课时,才拂去上面微尘,练上一会儿。实在学到没时间休息了,我对这昔日老友产生了厌烦,把这没时间娱乐的一切责任都推给了笛子。我逃避似地把笛子收到柜子里,仅为了让自己多玩一会。可不知为何,我心里竟无一丝舒坦。我好似走进一片大雾中,我看不清前方,只有缓慢、摸索着向前走去,没有路灯,没有指示牌,只剩我一人,此时,耳边却似乎传来了些声音,声音越来越响,是笛声!不就是那令人熟悉的笛声吗?我打开柜子,抽出笛子,手马上控制不住,吹上我熟悉的一首曲子,轻快而又欢乐,我才发现,笛子并不是占据我休息时间,吹笛子时,才是我的休息时间。从这以后,我再没厌恶过它,这几年来,考级、比赛我都参加过,特别是与同学古筝合奏的那一场比赛更是让我难忘,这一首又一首曲子中,承载了我多少难忘的回忆呀!一曲终了,余韵袅袅。这么久了,我可能早视笛子为知己,它早已是我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一与定之,轻易不移,忽然,笛声,骤停……700字 初一
-
我以篮球为知己一球,一人,在落日的余晖中独自耍着篮球,这便是我的生活常态。我和篮球的关系,并不像普通的人与物的关系,而更像是朋友,知己。在小学五年级前,我从来没接触过篮球。看到球就跑得远远的,生怕这球碰到自己。父母之前也不太愿意让我去打球,怕我分心。可有一天,母亲在网上看到中考有考篮球,突然像发了疯一样送我去打球。我不敢不从,便跟着母亲去了球场。到了球场,教练让我先和一群小屁孩们打场友谊赛。赛场上,由于我身高的优势,轻而易举就能封盖他们,这让我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而我,也不知不觉地爱上了篮球。在打球的三四年中,篮球如同一个伙伴,伴我左右。当我遇到烦恼或受到委屈时,都会用篮球去发泄心中的不愉快。一次次的投篮,都是我对于那些悲伤情感的反击。这好像在说:“有了篮球,这些悲伤都不是事儿。”而等到我大汗淋漓时,这些烦恼与不快都已化作汗水流走。每天下午放学,是我和球的二人世界。在打完球后,我抱着球,坐在操场上,好像在和球进行心灵上的对话。不知是巧合还是怎么的,每次我心情不好时,球总能打得很好。篮框好像是一个垃圾桶,把悲伤的情绪扔进去,而留下的是一种胜利的快感。每当夕阳西下,我常常抱着个篮球坐在操场上,像个傻子一样对着篮球喃喃自语。我向它吐露心声,而它就像个倾听者,接受我的怨言,并将它转化成一次次的进球。对于我来说,这球,就是一位知心的老朋友,彼此为伴,并继续向前走。550字 初一
-
我以书法为知己“天下有一人知己,可以不恨,不独人也,物亦有之。”清代文学家张潮在《幽梦影》书中道。知己不一定是人,也可以是某一种事物,我的知己便是书法。因为我的父亲喜爱书法,但练得并不好,他希望我不要像他一样,写的字不好看,因此我从小被父母送去练书法,久而久之,从开始的不耐烦到如今的热爱,我产生了许多的变化。我喜爱颜真卿的刚直,喜爱赵孟頫的流畅,更向往米芾的癫狂,王右军的行云流水。书法,早已经融入我的生命之中。在学校里总有不快乐的时候,回到家,书法便是我最好的倾诉对象。不必去管内容,我所享受的只是挥笔时的洒脱之感,坐下来,静静地练半小时,一切的烦恼,愁绪烟消云散,也许是被融进了黝黑的墨水里头,被我书于纸上了吧。在家中偶得半日闲,便将文房四宝铺开,挥墨于纸上,也许此刻,许许多多的人都在玩手机,刷微信,我不,我引书法为知己,闻墨香,览古贴,于我是一种享受。书法不仅带来心情上的愉悦,更能修身养性。写着书法,心境也慢慢平静,慢慢地改变自身,不骄不躁。久而久之,养成了这种习惯,我觉得这点就像林清玄《生命的化妆》中的言论了,文中道:表面的抓化妆只是三流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练书法也就像生命的化妆,修身养性,陶冶性情,给我的生命以文化之滋养。我不是那么喜欢与父母说一些事情的,同时也不敢写日记,生怕被他人偷看了去,我只将自己的左右想法变成情感,倾诉于书法之间。书法从不会像父母那样,对你的经历多加评论,它是一个沉默的倾听者,或喜或悲,时忧时戚,它总能包容我的全部情感。书法,是我的知己。虽然不能与我对话,但对它的喜爱,比能与我对话的人更甚。它才是能真正通我心意的,有这样的知己,一生何憾?700字 初一
-
以期待为从小我心中就萌生了一个念头:我期待我能成为一名出色的人民教师。但是年幼无知我只是认为老师十分威风,可以“任意”调遣学生;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只能乖乖听话,“无条件”地服从于他们,这让我对这份职业产生了深深地羡慕之情。而渐渐长大的我发现事实并非如此:那彻夜亮着的灯照亮着老师诚挚的心,那铿锵有力的讲说倾诉者老师的热切,那满满一黑板的字书写着老师的辛劳。而彻夜改变我的想法的是我永生铭记的老师。那是我来到一个新班级,便见到了他。他身穿一件T恤,发型普通,鼻子略微有点长,而特别的是他的脸也是长长的,拿起来的确像个马脸,一脸的严肃,这让胆小羞怯的我对他有了一丝惧怕感。所以每每上他的课,我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且聚精会神地听着——我可不想因考试不理想而被他“请”到办公室去。但渐渐地,我们成了关系很好的师生,他也十分关心我。记得那年春天,明明早上天气爽朗,可放学时却偏偏下起了大雨。我无奈地收拾东西,走到了沾满了人的走廊上去,我只能望着这突如其来的大雨焦急地等待着。就在这时,我流转的目光与余老师的目光相遇了,于是他径直走向我,关切地问道:“你没有带伞呀!”那语调是上课时从来不曾有过的。我低低的“嗯”了一声。他便把手中的伞递给了我。我不假思索地接受了。说实话,我当时并不是十分触动。可是令我诧异且深受感动的画面出现了:他牵着大概十多岁的侄子在大雨中跑着,看得出因身高的差距和步伐的不一致,他们吃力的跑着。我心中感到不安与愧疚,想上前去为他们遮雨,但毕竟只有一把伞,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不一会儿,我在人群中便没有他们的背影了——也许是我不忍心在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一幕了。但没过多久他们又进入了我的视线,意外的是他们竟撑着一把伞。意外的同时心中变得安稳了许多。我注意到他们伞上那飞溅的雨花,如此晶莹剔透,沐浴着凉爽的春风,我目送着他们直到消失在人群中,但那纯净素色的雨花却印在了我的心里。在心中我已诚挚地为他鞠了一躬:是他让我明白人与人之间要真心相对及生命的意义。我豁然开朗:作为老师,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还要倾注无私的爱意与真心,以身示教,教会人们做人的道理。这样才能培养出一代代英才报销国家。这是一份神圣而光荣的职业,是真正能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事业。从大方面讲,这个梦想是中国梦所承载的。因此,我期待成为一名负责任,用真心教育学生的老师,一名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教师;期待创造出越来越和谐美化的家园。2下一页@_@我是分割线@_@以期待为话题1000字 高一
-
以相伴为十年前,我随父母从苏南转到皖北边城。那一年,我不满十岁。初来时,我完全听不懂这里的北方方言,也很难适应这里的生活。女孩子们喜欢的诸如跳皮筋、踢毽子、蹦方格等游戏我都不会。我猜想,大家一定在背后议论我侬软的南语,并且对我的蓬蓬裙和蝴蝶结指指点点,我变得拘谨,变得小心翼翼,虽然羡慕,也不敢加入她们的游戏,像是突然间所有爱人的力量都被北方寒冷的天气冻僵了。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除了语文和英语,其他的课程我都没敢交试卷。苏小莫是第一个接纳我走进她世界的人。后来,我说她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于是,分别后,她给我的信件或邮件落款都是:你的安琪。苏小莫很喜欢策划关于未来的事情,并且认真地在厚日记本上做了详细的记录,甚至画了一些脑图:要找什么样的男朋友、用什么形式结婚、生几个孩子、去什么城市定居、旅行、怎样养活自己,我当时觉得这真是一个奇妙得不可思议的姑娘,真想走进她的头脑里看看,里面到底装满了多少有趣的想法。开始,我很羡慕她那些漂亮的糖果罐。玻璃的、搪瓷的、粘着镂空花边的、还有冰冷的铁质的。她给我吃有兰姆酒的酒心巧克力,还有裹着印有英文单词的各式糖果,也给我看盖着航空邮戳的信件。她在放晚自习的路上向我描述自己最伟大的理想。说话的时候,她的手臂挥舞的很快,很张扬,表情也很夸张。她喜欢在沉默的间歇仰起头看夜空,眼睛里有着和星星一样闪耀的光芒。只是,这光会在提及她的父亲时迅速黯淡下去。那是一种令人心疼的黯淡。小莫也不喜欢那些女孩子的游戏。她只喜欢糖果。在很多年以后她才告诉我:要父亲从国外寄那么多糖果来,就是为了体味甜蜜在嘴巴里慢慢慢慢融进身体的感觉。我们曾用一个很大的藤编筐来安置那些糖果皮。先是很仔细地用湿布把糖果皮擦拭干净,等风吹干,再用装了热水的搪瓷杯熨烫平整。那些糖果皮被按照大小、漂亮程度以及价格等等标准,用不同颜色的丝带包扎分类。像是不同起点、经历和身份的人,终究会被无法逃避的手掌打上等级的烙印,哪怕它们在最初,在最本质里都怀有一颗善良的,给予他人幸福甜蜜的糖果心。我好像对什么游戏都没有过持久耐心的喜爱,除了收集和打理那些糖果皮。直到现在,每当遇到美丽的糖果,还是忍不住想占为己有,忍不住怀念那些和糖果皮一起成长的岁月。是的,在十到十九岁的这些年里,我和小莫在彼此见证中长大,一同成长的还有那些关于糖果皮的经历。那些收拾糖果皮的过往,一直是开在时光之上的花朵,一片一片张扬在我淡蓝或浅灰的记忆里,我以为,我们会永远相伴在一起。1000字 高一 叙事
-
以成长为德国伟大的诗人歌德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想成功,但往往没想到成长。”著名节目主持人杨澜说,成长是自己的,是个持续的过程,它虽然缓慢,却使人充满自信。要求选好角度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范文欣赏】成长是成功的必经之路每个人都梦想取得成功,可是谁又懂得成功之路并非一条高速公路,它是崎岖的山路,是泥泞的小路,其间不仅仅会遇到挫折,遇到失败,更重要的是你在成长。《西游记》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谁都知西天取经九九八十一难,他并不容易,孙悟空之前逍遥法外,大闹天宫,打乱王母娘娘的盛宴。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过去,悟空也在成长,跟随唐僧一路去多少过失,唐僧都在不停地教育悟空,悟空也由原来的调皮小猴子,变成了斗战胜佛,其实这就是成长,每个人都要成长,悟空的成长,其实就是成功之路,那取经路上的磨难,与其不如说是成长的艰辛,从第一难起,到八十一难终,绝对不是当初调皮小猴子可以走下来的。没有错,观音的咒语,是对悟空犯错误的惩罚,不听丛师傅的话,一人跑出去玩,一系列的事,师傅每一次念咒语,就是悟空的一次成长。成长吧,那是人生的必经之路,也是成功的必经之路,我们一路走来,一路风尘,为了心中的理想,而不惜余力的奋斗,起早贪黑,不怕险阻,本身是一种强大的我们,似乎早已经不在,现在的我们十七八岁,正值大好青春年华,朝气蓬勃。我们在长大,而长大则意味着成长,没错一步步走过来,其中险阻他人未必可知,但这就是成长。这是一条通向成功的必经之路,且记住,成功路上没有捷径,只有荆棘,也只有披棘斩荆才能看到明日的曙光。李清照,婉约派代表人物,从她的身上,我们更能清楚地看到成长这个无形的因素。早期,她的词清新婉丽充满相思的情调,让人读后只觉一丝忧愁藏在心头。后期丈夫死后,国家发生巨变,她的词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伤感,忧愁也变成了国破家亡的伤时伤世之作,读后只觉心头一痛。这就是成长,成长会让人变得坚强,会让人变得慧能。成长其根本就是让人长大,让人见多识广,让人明白世上那有轻易之事,如不努力追求,便只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便是成长。每个人,每个物,上到宇宙星河,下至微生物、细菌等等,都会成长,宇宙的成长让人不可思议,巨大的太阳,若干年之后会变成一颗白星,细小的细菌,若干年后可能会变成病毒。成长至关重要,虽然缓慢,但终有一日你发现了他的身影,你离成功其实已经不远了。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000字 高二
-
以腊肉为腊肉二字我想大家应该早有耳闻了,关于腊肉这个问题,我记得爷爷曾给我讲了一个与腊肉有关的故事。听听爷爷说,腊肉的发源地是沿海地区,以前生产力小,科技落后。有一个村民在森林狩猎,最后在下午时分猎杀了一头野猪,当场就把野猪的皮毛拔掉。在回家的路途要过海,猎人到海边时发现小舟承载量太小,处于安全考虑,猎人决定把便把猪肉放在海水中浸泡,然后悬挂在树上,等过几天在来取。可猎人回家又忙着一些事情却忘记野猪肉的事。天长日久,一晃眼就过了2年,当猎人有一天打猎路过海边时才记得自己两年前在这海边所悬挂的野猪肉。于是他便去悬挂肉的地方把肉取回家,当时肉已被晾干,而且还散发出浓浓的香味,回到家做菜吃时,发现味道相当的美味,于是猎人便说这肉一定是经过长期的晾晒,还有海水的里盐的成分与肉相结合而成。当日正是农历腊月,于是便把其肉美名为:“腊肉”。关于腊肉还有一个说法:以前科技落后,不像现在有电冰箱、制冷库等。为了能够保存一些食物,人们把蔬菜放在地窖,但还是远远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尤其是肉类的保存设备根本就没有,为了能够把肉保存,人们惊奇的发现盐可以防腐,于是便用盐抹肉,悬挂于通风处。过了1年再把肉拿出做菜吃发现味道也不亚于新鲜的肉,于是便一代代传承下来,由于肉现蜡黄色,便美其名为“腊肉”如今科技发达,腊肉在人们的视线已经消失了,在大都市也只有超市才有,而在农村也不是家家户户必都有的。但它却是乡下里那些热情好客的农家人招待客人的招牌菜。人们都说酒储存多年才好喝,当然腊肉也一样,储存2年是最好的,但是最少也储存1年的肉才能算得上是腊肉。制作腊肉比效简单,只需耐心等待。腊肉的制作需要3个阶段。(1):腊肉一般都是在农历腊月制作,首先把猪宰杀,把其肉抹圴匀上盐,有的人家喜欢把整头猪用来制作,寓意“一帆风顺”而有的人却是在挑细选,寓意“精益求精”反正都是因人而异的。(2)把抹盐的猪肉悬挂在干燥、通风处,最好是没有家畜、老鼠等能够接触到的“安全地带”。然后在悬挂期间适当给肉抹盐,以防肉有蛀虫的生存。(3)根据主人的意愿,在腊肉制成期时,可放在厨房做招牌菜,也可以把腊肉“移民”到室内悬挂一段时间。如今科技日异发达,许多大城市里也建立了腊肉制作厂,但是其味道还是没有原始的味道浓。在我的眼里,我觉得像腊肉这种祖先传承下来的东西,我们应当为它继续发扬光大。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000字 初三 童话
-
我的知己四年的初中生活,伴随着独特的味道;15岁的花样年华,伴随着酸甜苦辣。在这四年的生活中,我学会了学习,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做人,最重要的是我找到了自已一生中美好的东西——知己。每日与同学们生活在一起,聊天说笑,无忧无虑。有三个同学让我记忆最深,他们会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同学A:他幽默搞笑,在学校里整天嘻嘻哈哈,看上去大大咧咧,好像什么事都不会影响他。他是一个运动健将,在运动场上英姿飒爽,成了别人崇拜的对象。他还有着灵活的头脑,只是他不对学习不感兴趣。成绩不是很好,他说他想考风城,虽然说有点艰难,不过我还是相信他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取得成功,圆了自己的梦,因为“一切皆有可能”啊。在空闲时间,我经常上网和他聊天,聊一些家庭琐事,聊一聊学校生活,谈谈自己的梦想,谈谈自己的喜怒哀乐。通过和他的对话,我知道了他的乐观,知道了他的善良,知道了他的宽容,他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他一样快乐的生活着。同学B:她是一个可爱好玩的女孩,戴着一副黑色的眼睛。在初三一年的生活中,我和她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虽然我们性格不同,想法不同,梦想也不同。但是她敢于追求幸福,我佩服她的勇气,佩服她的敢做敢为。即使失败了,也从不放弃。碰到了烦心事,她找我倾诉,我很乐意做她倾诉的对象,我也很希望自己能够安慰她,鼓励她,在背后支持她,成为她的坚强的后盾,可以依靠的肩膀。我相信,她一定会重拾信心,从烦恼和困惑中走出来。在学校里,我也会和她传传小纸条,诉说一下心事,每次看到她的文字,我总会有一种温馨的感觉。同学C:他风趣成熟,每次和他聊天我总会很高兴,他会逗人笑,让人开心。虽然只和他做了一年的同班同学,但是我们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现在虽然不在一个班级,但是我们还会在聊天时讨论问题,互相袒露自己的想法。解决掉一个问题,会让我在百无聊赖之余,焕发精神与活力。自从上了九年级,他变得更爱学习,更努力的学习,他要考一中,我觉得他一定会做到。他很善解人意,让人很容易接近。我崇拜他那坚定不移的信念,我也要像他一样,明确自己的志向,努力拼搏,朝梦想进军!三个朋友,不同的理想,不同的性格,但是他们却让我得到了精神上的慰籍,让我变得更加坚强。他们是我背后的力量,带给了我欢乐,带给了我勇气,我会永远把他们记在心上,刻在心底!不久之后的中考,可能是我们分离的路口,也可能在中考之后,我们又会在高中相遇。未来我们有自己的路要去走,有自己的人生要去闯。我祝福他们都能找的自己的幸福!我相信,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他们会是我一辈子的知己!1000字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