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白
我喜欢的颜色蓝、绿、嫩黄。天是蓝的,海是蓝的;天最广,海最宽,蓝色便使我有一种心旷神怡、壮观宏大的感觉,同时也让我有了比天海更宽广的胸怀。绿色代表植物,更代表大自然,能让我体会美的感觉。嫩黄的柳芽,嫩黄的草苗,嫩黄代表生命,在生命的诞生之际,嫩黄赐予了它们新的生命。
我喜爱的植物仙人掌。它的生命如铁如钢,它的保护力如甲如障;它的价值如山如地,它的需求如沙如粒。
我喜爱的花梅。在茫茫雪海中发芽,在凛冽寒风中抽枝,在悬崖绝壁上生长。抵御风雪,挑战寒冷,顽强地独自生长。她有着高洁的品质,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
我喜爱的作家鲁迅。他在小说、散文、诗等方面的创作,取得卓越辉煌的思想艺术成就,还有他的独树一帜、无与伦比的杂文,是他留给我们的宝贵的思想文化和文学遗产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别具一格的文学奇葩。是他用笔唤醒了沉睡已久的民族精神。
我喜爱的诗人毛泽东、苏轼。毛泽东的诗神彩飞扬,非常有感染力。看:“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句句振奋人心;苏轼的诗非常豪放,犹如草原上的骏马。瞧:“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
我喜爱的散文家朱自清。一段段优美的文字,一篇篇醉人的文章。既使是没有活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笔下,都变得生机勃勃。那荷塘的月色,令人陶醉,令人身临其境,有美的感受。
我喜爱的名人马克思。他是国际共产主义先驱,不贪图富贵,舍去优良职业及条件,集中精力进行理论研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在书桌前写《资本论》,他毕生都为人类而工作。
我喜爱的优点活泼开朗。因为只有活泼才有快乐,只有开朗,才有心灵的宽广。
我的爱只为你存在
第一章:那是盖亚的家吗
“主人!”
手掌无力的敲打基地的房门,直到敲肿,里面有没有回应的声音。
啊,主人不要她了,怎么办啊。她苦恼的想着。
“哼,不要就不要的,米白自己走出去哇!讨厌。”她摇了摇头,自己不过是魔花仙子,至于有了丽莎不要魔花嘛!
可是,决心是下了,去哪?
她漫无目的的走着,走着走着就来到了她的故乡,克洛斯星。
当初主人就是在这里把她捉回来的,主人还信誓旦旦的说一辈子喜欢她呢。
“什么嘛,都是骗人的。”气愤的想着,不满的泪水掉在了沼泽里。
她叫米白,一只满个体的魔花仙子,她没有其他魔花仙子阴暗冷酷的外表,总是睁着一副水灵灵的大眼睛,而且还有点天然呆。总是傻乎乎的。
“哇,克洛斯花,你还好吗?”米白飞到那朵克洛斯花面前,寒暄的问道。
花是不会说话的,一阵风吹过,花轻轻摇摆起来,就像是在点头一样。
“这么说,你过得很好啦?真幸福!”米白真以为花在回应她,羡慕的说,“哎呀,主人不要我了,怎么办啊。”
草丛抖了一下,花儿没了反应。
“唔?”米白的眼睛盯住了刚才颤动了一下的草丛,歪了一下头。
扒开杂草,出来的竟然是个阴森森的洞穴。
“这是什么?”米白好奇的走了进去,黑暗吞噬了她的身影。
米白开始有些害怕了,这是什么地方啊,阴森森的,还有滴答滴答的声音,黑洞洞的,这么恐怖!
“呼……”
不远处传来了静静地呼吸的声音,被敏锐的米白察觉到了,她赶紧往前走走,躲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观察着里面的情况。
里面没有可以走的路了,就像一个卧室一样,只不过很简陋,只有一个床和几样家具。桌子旁边的冰灯发出微亮的光芒……
米白没心情注意这些,她只注意到了床上躺着的一只精灵。
他受伤了。
米白赶紧跑出来,来到床前。
黑白主题的一只精灵,帅气的面孔,正安详地睡着,身边包围着黑色的闪电。
是那个被海盗击伤的那个盖亚。
米白惊讶的捂住嘴巴,不敢出声,盖亚的胸口有一道道的擦痕,看来伤的不轻。
“唔——”盖亚皱了皱眉头,轻声呻吟了声,没了动静。
看来得好好包扎一下才行啊,伤得还很重。
医务类的事我最在行了!米白信心满满的从身后拿出绷带和酒精。
不过,这里是盖亚的家吗?
“万一给他吵醒怎么办?”米白担心的说,随即一想,“受伤中的精灵睡得最熟嘛……”
可盖亚是与众不同的精灵啊,应该是很警惕的吧。
于是,米白又拿出了一块白色的手帕,团成一团。
竟然塞进了盖亚的嘴巴里--|||【别问我哪来的嘴巴】
盖亚还是没有醒来。
“好啦,开始包扎了唔,盖亚要忍住痛哦!”米白信心十足的轻声喊道。
第二章:他,欺负我
“伤得好严重哦!”米白摇了摇头,把盖亚轻轻的抬起一点,把绷带缠过来,再把他放下。
米白拍了拍手,高兴的说:“好啦,然后是你的腿……”
盖亚的腿被划开一道深深地口子,由于长时间不清理,沾满灰尘,伤口开始溃烂。
海盗好可恶啊!米白愤愤的想着,这样的伤口只能硬清理啦。
说着,拿起一瓶的酒精,像倒水一样倒向盖亚的腿。
盖亚被一阵钻心的疼痛猛地惊醒了,那种痛不欲生的疼痛从大腿直接击打他的神经,他想挣脱,清醒的他却发现自己的手被绳子栓了起来,嘴巴竟然还不知道被塞着什么东西,让他说不了话……
“唔——唔唔!”盖亚依靠腿的力量坐了起来,发现一只魔花仙子正蹲在他的床前,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嗯?你怎么醒了啊!”米白愣愣的看着流冷汗挣扎的盖亚,“别动哇。”
盖亚手一使劲,便撑开了绳子,手中冒出黑色的雷电光芒,一下子把米白打出好几米远,直接撞到岩壁上。
“日月皆伤。”盖亚冷冷的补充上技能的名字。
“好痛啊……”
盖亚冰冷又富有磁性的声音钻进米白的耳朵里:“你是什么人?”
一股委屈的心情直冲米白的心:“我给你疗伤,你还打我……”
“?”
盖亚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绷带和腿上正在被清理的伤口,立刻发觉自己误伤了帮助自己的精灵。
“你……你欺负我”米白眼里开始蓄泪。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盖亚确实不是故意的,只是这位治病的方法实在有够……
“呜哇——!!!!!!!”
伤心地哭喊声响彻云霄,米白的声音震动的大地都在颤抖,爆发力和杀伤力超出100%。
哭声还在继续,盖亚没想到会这样,还好有‘群魔乱舞’这一招,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必需得想个办法,要不然他会没地方住的,没准还会危及到整个克洛斯星球。
“不要哭了!”盖亚喊道,“作为抱歉,我满足你一个愿望。”
“真的吗?”米白停止了哭喊,眼角还挂着泪珠。
“真的。”盖亚肯定。
米白扶着岩壁勉强的站了起来,然后靠在墙上。
“主人不要我啦,我又没有地方住……干脆,我住你这里好不好呀?”米白一拍手,笑着恳求道。
“呃,好吧,不过你要听话。”盖亚警告,如果某一天她惹到他,没准会‘石破天惊’一下。
“那太好啦。”米白擦去眼角的泪珠,开心的笑了起来,“我叫米白哟!”
忽然,她停止了微笑。
“盖亚,你怎么可以说话了?”
“我不是一直都可以说话吗?”盖亚怔了一下,回答说。
“可是,我明明往你的嘴里塞了块手帕……”米白小心翼翼的掂量着说。
盖亚愣住。先是被惊醒了,其次确实发现嘴里塞了什么东西,然后起来把米白打飞,然后…盖亚的脸色开始变得难看。
米白开始扑倒在地上狂笑:“盖亚……没想到你胃口这么大耶……竟然……竟然连手帕都可以吃掉啊……哈哈哈哈……还好我塞的不是袜子啊……哈哈哈哈”
天知道盖亚的脸现在有多青。
三年级:1111111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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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壶的自白我是一只水壶。一只不够漂亮的,银灰色的水壶。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看到过自己的本身面目,仅仅看到的只是自己很小很小的一部分身体。就像许多人一样,基本上看不到自己,眼睛里看到的经常是别人。好象有句话是“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经常会观察主人们对我的态度,然后明白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比如主人外出时,我就不可以丝丝的吐着白气,因为即使这样主人也不会为我再添水,还会使我被火烤得更猛烈,严重时还会干裂而开。当主人为我添水时,我要来者不拒地接受,然后努力的,认真地把每一滴水烧开。我肚子里的水都是只陪伴我一个小时就会被烧开,然后被倒到保温壶里。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人类所说的教师一样,竭尽全力地把一些事物变得更好一些。当我把这些事物变得我所能改变的最好的时候,我就会把它们送走,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然后我还会一如既往地培育着那些事物,不求报酬。这些年来,陪伴我最久的大概就是那炉子里的火舌。它经常会舔我的肚皮,仅仅是把我的一部分肚皮弄得很烫,然后我就会用那一片烫烫的地方把我肚子里所有的水烫热。这个过程很简单,我每天都在日复一日地做着。不用经过大脑的思考,仅仅是热量传播的过程,我在其中充当了一个纽带的作用。每个过程中我都要经过漫长但并不难熬的等待,等待我肚子里的水温达到一百摄氏度时,我会高兴地吐着白气通知我的主人。如果主人在家,他就会把我从炉子上取下来,把我肚子里的水倒进保温瓶里,然后再给我肚子里添些水,重新把我放在炉子上;如果主人不在家,我肚皮下面的火舌就会一下一下地烧干我肚子里的水……我想我的使命就是把一壶又一壶的水烧开,而且还需要火的帮忙,我仅仅只是一个容器而已。可是我也明白,如果没有我这个容器,水火会不相容。火会把水烧干,或者水会把火浇灭。我明白,我起了一个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也不重要的作用。我的一辈子,或许就是这样的轮回,象一位教师一样,(或者说我还远远没有教师那么伟大)送走一批又一批自己培养的孩子。然后静静的等待。等待那沸腾的一刻的辉煌。如果有一天,当我老到倒进来水也会往外漏的时候,或许我就可以不再忍受火上的煎熬,和漫长的等待……8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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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色龙的自白一自从一位名家的小说问世之后,我便名声大噪,更多的人开始认识我,了解我,甚至研究我。一百多年过去了,沙皇统治早已崩溃,苏联也已解体,人世间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我,人们早已淡忘了我的学名“避役”,鄙视地称我“变色龙”,一百多年来却始终未变。我会变色,这是上帝的恩赐。我会从同伴的变色中认定安全与危险,就像人们行车认定交通信号灯一般;我也会通过变色向同伴传递我的心情,表达喜怒哀乐,如同人类的言语一般。上帝让世间的生灵各行其是,各得其所。这位势利的警官奥楚蔑洛夫,让我蒙受了屈辱。他见风使舵,媚上欺下,我却成了趋炎附势、专横跋扈的代名词。我不知道人类的统治尚需政治的底色,诸如沙皇的统治少不了对卫道士的依附,卫道士也离不开沙皇的庇护之类。强权,人世间的专利,奥楚蔑洛夫在我身上烙上了人类强权色彩的印记。二始于20世纪末的全球经济发展热潮,涌动,澎湃,经济学家们总结了古往今来的众多经验,得出“变是成功”这一法则。没有“变”,就没有未来,只有无穷的创意才能满足个性的追逐,满足市场的需求。那些研究我的人发现,我会变色是因为我能调控自己的植物神经系统,依助光度、温度的变化,用扩张或收缩来调节皮肤里的色素细胞,如此变色就发生了。人们根据这一原理,变色商品纷纷出现。商家瞄牢了孩子,就有了变色玩具;想风流倜傥,想舞动美艳,商家为你奉上变色眼镜,为你涂抹变色唇膏;若要神采飞扬、雍容华贵,商家笑容可掬,为你佩戴变色首饰。来自韩国的一则广告这样说,贝兰妮变色服饰一遇阳光就灿烂,一碰高温就变化,多彩莫测。24小时给你不同风情,灵感非凡,市场热闹空前,令天下变色前景广阔。贝兰妮聚焦大众目光,使变色商品登峰造极,尤其是“令天下变色前景广阔”这句话,不仅让我有了一次撩拨尊严的体验,还大大地拓展了我想象荣耀的空间,于是我自以为自己成了新经济发展的启蒙者,从此身上又多了层浓浓腻腻的商业色彩。三马达加斯加是我们生活的最大社区,这儿青葱茂盛的野生丛林、柔软洁白的沙滩,被人类看成是真正展示生命无比神奇的异域之邦。可谁又会想到,同是在这片土地,谁还能看到“人化自然”之前的二十多万种的生物呢?在情随事迁的强权意识下,大自然成了人类摄取、统治的对象;在利润最大化的商业意识驱动下,大自然处处留下了人类意志活动的痕迹。人类不只满足物质需要的索取,更有对精神需求的谋取。在马达加斯加以外的非洲、亚洲及我们生活外的天地,人们都能看到我,但不是在丛林,而是在宠物市场。当我与乖巧伶俐的小狗小猫同时被关在笼中等待出售时,我的后代定会记下这段历史并附上下列文字:祖上因常年缺少阳光,没有温差,变色功能完全消失。恭请哪位名家续写另一名篇,让我们回到自己的家。但是不可张扬上帝给我们的另一恩赐:我们有一条超过自身两倍长的卷舌,我们能在二十五分之一秒的时间内捕获猎物。就像变色也会给我们带来横祸一样,这一恩赐切记不可张扬。5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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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的自白我叫唐僧。荒唐的唐,僧侣的僧。唐僧,本姓陈,自幼父母双亡,孤苦伶仃,后被寺庙掌柜收留并抚养成僧,法名玄奘。这就是我,也是印象中的唐僧。此时我已是一个中等身材、相貌堂堂、温文尔雅,知书达理并有着慈悲心肠的和尚。整天悠哉悠哉的念着:善哉善哉!衣食无忧,惬意逍遥。当大唐国际旅行社举办开业一百年庆典抽奖时,我无意中路过也凑上去抽了一张,没想到,我一生的命运从此彻底改变。特等奖通常只为特定的人而设,而我,运气一向不好我,这次却居然意外的中了唯一的特等奖。佛祖保佑啊!奖励是西方八十一国超豪华白金之旅,总费用折合唐朝币约五百万元。我拿着奖票诚惶诚恐地站在大唐国旅董事长李世民面前,面对台下数以亿计的观众,紧张得把阿弥陀佛都念成了讹觅偷佛。不过幸好都是谐音,没人发现。西装革履的李董亲自向我颁发了中奖证书,并请出官府秘书长观音女士为我公证。我还没回过神来就已被他们一帮人拉进酒席。酒过八巡之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和李董就成了哥们,并根据他的意思却违背我的意愿改姓了唐。真是莫名其妙。但一切似乎都发生得自然而然,毫无破绽。于是,我从此开始了光彩夺目的人生。(二)心路在这出女人感叹、男人遗憾、大人小孩都爱看的《西游记》里,我演绎着一个连自己都觉得遗憾的角色,但这角色却又重要得无可替代。当然,这一次的印度之旅也凸显了我的许多缺点。比如我的迂腐,比如我的愚昧,再比如我的薄情。走在西天颠沛坎坷的路上,我常常会坐在树下石上苦思冥想,暗想着这些根本不该出现在我身上的问题。怎么会这样呢?这不符合我的性格。而且这些现象也经不起任何稍微有点头脑的人推敲论证。再当然,这只是一部小说,我的命运掌握在知名写手吴承恩的手里,要我生就生,要我死就得死。我只能身不由己地走着。根本无法抵抗宿命的强制安排。我是谁?我不过是个和尚,连法力都没有的光头佬。不当和尚不知道头冷。在这出轰轰烈烈、精彩绝伦的神话大戏里,我依靠自己出色的演技搏得了世人的青睐。但是很遗憾,逼真的演技也造就了我成为这出戏里最失败的人。(三)人物在这出戏里,谁都比我活得潇洒。我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跟着浩浩荡荡的旅行团,听着白龙马这蹩脚导游极不标准的马语,坐在这台没有刹车的破旅游巴士战战兢兢缓缓而行。时而饿得半死,时而走路推车,时而被雨淋得重感冒。最要命的是还要时刻提防着一路上的凶猛野兽、鬼怪妖魔。一路上最令我头痛的就是这帮家伙了。这些鸟人神出鬼没诡计多端阴险毒辣。每次都把我先吓个半死,再捉去打个全死。每次我都被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观音秘书长配给我的那几个保镖,简直像商场里的塑料模特,只有形式,没有本事,你们有哪次见他们好好保护过我了?kao!关键时候还是得拨仙界110。说到猴头我更是鬼火冒,这家伙原来是个银枪蜡杆头,沽名钓誉。原本以为他在江湖上混了那么多年,实战经验丰富,名气也大,好歹也能够抵挡两下,起码可以吓唬吓唬那些小毛贼。可谁知以前他的小弟根本不买他的帐。每次关键时候他就和我唱什么《我不做大哥好多年》。我kao,唱给我听有屁用。平时整天牛皮轰轰拿着把涂着国产漆的破木棍乱舞,听说还是什么宝贝,对外宣称重达一万多斤,天大的笑话,我亲眼看见那棍子好几次被妖怪扛走。危险时刻他就干脆装孙子,舞着舞着连棍子也没了,成了名副其实的孙舞空。烤猪更别指望了,一见势头不对,不倒耙相向我已经阿弥陀佛了。危险时刻他闪得比谁都快,指望他的话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家伙还一直觊觎我的紫金钵,动不动就想分行李,切,猪头猪脑的他那点心思能玩得过我?我是人,他不过是头猪。在此我又不得不提一下我的另一保镖沙僧。准确地说他只能算一个佣人,比菲佣强点,毕竟他还算孔武有力。这次大唐国旅举办的西天十四年游安排得最妥当的就是他了。一路上任劳任怨鞠躬尽瘁操劳奔波实在功不可没。我曾一直暗想着回去后得多给他点小费。可当到了五庄观那,他把人家镇元大仙的人参果啃下的那一刻起,我开始相信,这家伙也不是什么好鸟。一个小小水果就能被收买的人,能好到哪去?哪天要是看到一个卖整筐整篓水果的,那还不动手砍人开抢了?真是没前途。不过话又说回来,一路上他也的确辛苦,我们一直营养不良。告诉你们一个我后来才知道秘密吧!李世民的旅行社其实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这鸟人整天泡在女人堆里,据说马子就有三千多号,再加上整天大吃大喝,又嗜好赌博旅游,几年下来,哪还剩几个钱。真想要他拿出那么多钱资助我们去旅游那简直是在要他的命,无异是在白日做梦。靠!都是在炒作。我讨厌炒作,因为每次炒作总会有人因此成名而有人因此倒霉。很不幸这次的炒作中我光荣中奖,成了主角。(四)记事现实把我逼到无路可退,因为官府给我施加了压力,威胁说我不去就要我交什么个人所得税。妈的,说出那个数字吓死人,百分之二十,一百多万啊?我上哪去弄那么多银子?就算我把师傅的庙和地都卖了也不够零头。无奈之下只好硬着头皮答应。旅行给我唯一值钱的东西其实就是那个紫金钵,据说还是从城南一个要饭的那花三钱银子买来的。不过自从我上路后从别人目露凶光随时准备抢夺的眼神里看到了它潜在的价值,我偷偷的拿去鉴定后才知道它竟然是五千年前的古董。嘿嘿!估计值个三五千万。这就是我为何随身携带一只破碗的真正原因。当然,这是我的秘密,从不外传。宝贝是有了,可还是没有实际盘缠。这样不行。所以我们一路我们连饭都吃不饱,哪还有什么水果来补充一下维生素?偶尔猴子良心发现了,弄来弄去却始终是毛茸茸的水蜜桃,涛声依旧,吃到奶牛都想吐奶,更别说是人了。好了,开始剖析我自己。大家一直骂我蠢,白骨精出现时我还把猴子给咒跑了。真当我是傻子吗?看到馒头变石头我还不害怕?我还能不相信他说的话?荒谬。都说了,我是人,我比谁都害怕妖怪。难道人真有那么傻的吗?切!我只不过是想试探一下猴子的耐性。经过那一路凶险地走来,我一直非常担心,害怕哪一天不明不白就挂了。对了,忘了再告诉大家一个惊天的秘密:我有天半夜起来蒸发多余水分,发现睡在我下铺的猴子后脑有块反骨。嘿嘿!幸亏我发现及时,要不就凶险了。虽然本人不敢自比诸葛亮,本事强到可以预防也有反骨的魏延,但我还是能算出这只猴子大概什么时候会撒手闪人。我知道这家伙猴心未泯,随时都有可能和我分道扬镳。虽然他本事不大,但总比另外两个家伙强多倍,偶尔有小妖出现还可以派他去捉来羞辱一下,以平衡一下我这颗屡屡被他们折磨受尽耻辱的心。我在这时不试探他更待何时?难道要到后面出了大事才去试探他不成?那我会死得很难看。白骨精不过是个女妖,异性相吸是亘古不变的定律,而对付异性自然有许多别的可行性方案。何必动刀动棍的呢?再说这次赶跑他再把他弄回来,下次他不就不跑了。要不以后碰上像牛魔王那类悍匪,谁来拖延时间让我跑路?真是冤枉,大家居然都没体会我其实用心良苦。其实这一切早在我的计算之内。我早就想好一个计谋,并事先向猪猡面授机宜。我先将猴子气跑,一旦我有什么不测就要他去花果山找猴子,并告诉他请将不如激将。这招果然是屡试不爽啊!现在大家明白为什么一向呆头呆脑的猪八戒怎么会突然变得如此聪明了吧?嘿嘿!当猴子将我解救之后,我知道他将永远死心塌地的跟着我了。没有了后顾之忧,我就可以放声歌唱着《onlyyou》,走起路来很潇洒。(五)爱情在经过了一次次拼抢砍打、浴血杀戮之后,走惯了腥风血雨的我们,终于到达了梦中的国度、男人的天堂——西凉女儿国。如果有人说这里的美眉不够靓的话,春心荡漾的猪八戒会马上跳出来甩给他一巴掌。他那副垂涎欲滴的模样早已说明了一切。当女王通过我与几个徒弟们相貌对比,又度过了数个夜不能寐辗转反侧痛苦煎熬的夜晚之后,终于决定托付终身与我。这令我拥有了有生以来无比强大的自信。她的选择是正确的。谁愿意嫁给有着猪耳朵雷公脸的妖怪?有哪个女人愿意自己如脂似玉的肌肤被沙僧那熊掌一般粗糙的手抚摩?荒谬。都言情者痴,谁解其中味?我可是堂堂的大唐御弟,学识渊博英俊潇洒一表人才。总共只有我们四个男人,她不选择我那该选择谁?真是冤。现实是不需要虚伪的,所以大家也不必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她。在女儿国的日子是我西游生涯里难有的安稳与祥和。在那里我着实享受了一番。不愁吃喝不愁穿着,出门有轿还有美女护卫,安全又威风。那些平日里如同海市蜃楼的虚景在那一刻里成为了现实。锦衣玉食唾手可得,仆人呼之即来挥之则去。西游的娱乐性到达高潮。面对女王的真情与厚爱,我真的是被深深感动了。我也曾因此萌发了就此留下来享受荣华富贵的念头,从此与她相濡以沫厮守终生白头偕老。但是现实可能允许我那么做吗?我有那个机会吗?大家都笑我呆,说我笨,骂我白痴。怪我错过了良辰美景,辜负了人家一番深情厚意。可你们有没有替我想过?我愿意吗?到时如来和观音不派人来镇压我,只怕李世民也会遣人暗杀我吧?何况我留下了这出戏将何以为继?日后世人对我的个人形象将会有什么样的看法?我又如何对得起台下千千万万的观众?那场我生命中唯一的爱情故事,刚开始就夭折了。注定如散场的烟花,落寞凋零。幻灭在我和她的脑海里,成为永不磨灭的记忆。岁月如歌,因缘无常。人生本就充满无奈,我又何必固执的栽培苦涩?于是我不得不虚以委蛇的敷衍着,厚着脸皮连蒙带骗的要了许多银两。戴着面具说话,骗起人来面不改色。心却很痛。所有的柔情都在吴承恩的笔下瓦解。我又开始踏上了那条漫漫的西天之路。临走时听到最爱的她弹奏了一曲《天上人间》,心都快碎了。尘缘菲薄,只恨无缘聚膝。我在宿命的湖泊里溯游,心中仍不忘默默祈祷许愿: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怕只怕届时的我们,早已满身牵绊,半生蹉跎。只得割断尘缘离色相,推干金海悟禅心。此后的征程,再也与爱无关。(六)圆满穿过了一座又一座的高山,涉过了一条又一条江河,一路上虎啸狼吟,豹吼狮怒,所有的曲折艰辛都在故事中彰显。遭遇了假悟空,击败了牛魔王,踏过了火焰山,误进了小雷音寺,再闯了盘丝洞,等等等等,所有的厄难,都是如此的惊心动魄。但这一切在我眼里,早已毫无份量。离开女儿国后的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再也没有没有什么可以令我动容。我在心里默宣了无数次的佛号,试图拔去纠结禅身的那根情丝。任凭自己这具没有情爱的僵硬躯壳,像一个丧失记忆的幽灵,踏着虚空的步子,踉跄前行。最后,终于到达西天灵山胜地,雷音古刹。地胜疑天别,云闲觉昼长。曲径上瑶草琪花紫芝香蕙,瑞气缤纷。两旁白鹤松立枝头,如烟捧玉。天空中彩凤双双,青鸾对对。是如此的美丽般配。我禁不住看得泪湿了眼睛,暗暗叹息。大雄宝殿里紫焰霞光,庄严肃穆。望着神圣的如来佛祖,面对四大金刚、八大菩萨、五百罗汉、三千揭谛、十万神佛。突然心中涌起空前巨大的悲哀。终于掩盖不住沧桑,在如潮水般的祝贺声中,瞬间忽老。我知道,我已成佛。浮生破碎,拖着满身的疲倦,跋涉万里,程途常遭险难,经山水受,历时一十四年,共赴九九八十一难。终于穿越苦海,功行圆满。(七)佛泪回到东土大唐,一切的苦难波折都已烟消云散,所有的悲欢离合也已尘埃落定。我独自栖身于慈恩寺内,暮鼓晨钟,青灯相伴。夜夜坐在雁塔阁顶,面朝西方。遥望着天边的流星一颗颗无助的坠落,是如此的仓皇而又无能为力。任凭凛冽的寒风刮过我毫无表情的佛容。凡人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早已被隔绝在佛门之外。又是一年的七月初七,我站在塔顶,孤独的身影,扭曲成暗夜里深浓的惆怅。听僧袍在风中猎猎而歌,寂寞毫无忌惮的蔓延肆虐。天上,月老在对酒独斟,牛郎织女在相拥私语。而我,却只能在尘世的百转千回里固守相思。我在想,佛究竟是什么?佛是为了普渡众生,感化凡人的欲恨嗔怒,佛是为了解救世人于水火之中,超度人们的苦难烦恼。可是,成佛,我将不得有爱。而如果没有了爱,我又何必成佛?据说,佛只要动了凡念,轻则被打回原形,重则碎裂蜕变,永不超生。然又有谁能确知,在那三生石上的,真的有前世相约的灵魂呢?再,假使人间都没有了爱,那么,世间又何必有佛?如此思及,我方寸大乱。终于按耐不住思念,遂化身为风,飘向遥远的西凉。我只求,再让我看一眼最爱的她。只一眼,即便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瞬移间,琼楼玉宇已复历历在目。亭台阁榭的最深处、小池上、瑶琴旁、凭栏人,不正是朝朝暮暮日思夜念的伊人吗?她瘦了,美丽的面容里透露着欲诉还休的憔悴。当我想更靠近一些时,胸口登然巨痛,脑中翻疼欲裂。我知道,我将面临动情的可怕后果。但我不悔。即便耗尽修行也值得。我只想告诉她:我爱她。我拼命的奋力向前,张开口想大声的呼喊,然而却已再也发不出半点声音。只有呼呼的风声,所有的爱,全部碎在了风里。风中,又是碧落凡尘的那曲《天上人间》:“……既然已走?何必再来?昨日种种,似水无痕。也许惟有灵魂的互许,才是我们最后的慰藉。你要相信,不管我在何方,宿命中,永远有你一席坐榻。只请你,不须怒问上苍,只用两颗感恩的心,继续祁愿,结下一个千年的缘。愿彼时,你我竹马青梅,相携到老……”水中,我看到倒映中的自己那张木无表情的佛面,滑下了最后一滴……泪。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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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卖梦人与买梦人世界上生活着两种人,一种靠卖梦为生,一种靠买梦而活。他们依靠对方来生活,但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他们不曾注意的问题。六月的天除了热之外就还是热了,太阳似乎在眷恋着这片大地。迟迟不肯下山。卖梦人在街上大声的有气无力地叫喊着:“卖梦啊!很漂亮的梦啊!包你满意啊!”街上的人只是在走着,没有谁愿意停下来问一下。卖梦人今天一定要卖出梦,要不他就活不过今天了。买梦人在街上跌跌撞撞的走着,他在寻找卖梦人,他今天一定要找到卖梦人,要不他就会变成一具没有灵魂的尸体了。卖梦人与买梦人在街上一次一次地擦肩而过,彼此都没有发现对方。太阳终于还是下山了。这是卖梦人与买梦人都不想的。卖梦人没有力气再走下去了,他坐在了井边上,慢慢的望着自己在咽气。买梦人也没有灵魂指导自己再走下去了,他坐在了井边。卖梦人与买梦人终于遇上了。卖梦人说:“你要买梦吗?我有很多很好的梦。”买梦人说:“多少钱一个啊?”卖梦人说:“我的梦不要钱,我只要你的余下的四分之一的生命。”买梦人没有思想再考虑了,卖梦人也没有时间再等了。最后他们成交了,卖梦人恢复了活力,买梦人也有了思想。他们又在井边上告别了。然而,卖梦人没有走远,他在村口上倒下了。买梦人也在街上倒下。原来买梦人的生命也只是剩下半个钟了,而卖梦人的梦也只是一个腐化了的想法。梦会卖尽,生命也会用完。这是他们都没有考虑到的问题。5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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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把自白大家好!我是拖把,想必大家都知道我吧!我相貌平平,没有别具一格的地方,只是由几条漂亮彩布和一根木棍组成,碎步抖落这五彩缤纷的色彩,是我唯一的骄傲。工人们把碎布这在木棍上,我就问世了。我是劳动工具,所以主人偶尔也会用我,可总是被别人看不起。不知是我遍身泥土还散发着一股霉臭味,还是我没有什么大用处,所以从来不受器重,更多的时间只是孤零零地呆在潮湿而又阴暗的角落里。“这多少钱?”“两元!”那天主人把我给买了下来。经过了一路的颠簸,我来到一户人家。“哇!”一来到这儿,我就大喜过望,好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别墅!雪白的瓷砖,金色的柱子,长满花草树木的小院,在这儿生活真棒。主人抓起我走进屋子,屋子里更是美丽,各种饰品把这座五层别墅装点得金碧辉煌,绚丽的让人睁不开眼睛,这时的我好开心,不禁挺直了身子,笑咪咪的等待着任务的降临。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主人随手把我扔到了角落里,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这不摔不要紧,一摔就摔得我腰酸背痛,险些折断了骨头。但我怕被遗弃,还是忍着剧痛勉强支起了身子,悲怆的站在长满蜘蛛网的墙角。第二天一早,主人一把抓起我,让我在厨房中走来走去,油渍,脏东西蹦到我身上了,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最爱干活了。厨房干净了,主人把我放到了水池里,随意冲了一下,就把我扔到了灰暗的角落。刚来的时候还以为会遇到好的待遇,现在却被弄了一鼻子灰。唉!命苦啊!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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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的自白我是一个足球,一个年纪很小的足球。今天下午,我经历了一场“暴风骤雨”。那时候,我正懒洋洋地躺在草坪上接受晚霞的洗礼。突然,一只黑乎乎的手把我拽了起来。只听“嘟”的一声,红色哨子毫无征兆地在我头顶响起,吓得我差点翻滚下来。接着,一群毛小子冲了上来,他们凶神恶煞地盯着我。我左顾右盼,急切地想要躲起来。眼看着那群人越跑越近,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但我无能为力,只好闭上眼听天由命。咦,我怎么在打滚,一会向东,一会儿又向西。而刚才柔软的草坪却像钉子一样坚硬。恍惚间,一只大脚伸了过来,那人快速地瞥了我一眼,对着我的肚子猛踹一下。旋转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一双双瞪大的眼睛和一张张张大的嘴巴。“呯”地一声,天旋地转,不知道撞到了什么,只觉得脑袋生疼。我费力地转过身,一只肥大的手一巴掌压在了我的鼻子上,一下子把我甩出去好远。又是几番乱转,之后我的脸被重重地踩在脚底。透过细缝一看:这不是刚才踹我肚子的人吗?旁边有人喊道:“王星雨!加油!”哦,原来他叫王星雨。王星雨做出要踢的姿势,我又满怀悲愤地闭上了眼睛。片刻后,我睁开眼,大手早已不见了,而我正平稳地靠在一张白色的网前。一群人冲着我指指点点,高兴得又蹦又跳,整个球场都沸腾了。虽然我不懂为什么但我知道自己肯定是干了什么好事。今天下午我又累又疼。不过,看到那群人灿烂的笑容,我就立刻觉得既舒畅又开心。5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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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的自白我是一只蜜蜂,最近我和同伴们精神都不太好。一天,我飞来飞去到处找鲜艳的花朵,可是飞了很久很久,也没有找到。我既生气又难过,心想:肯定又是那些可恶的人类把花摘光了!过了一会儿,我飞到一个公园里,好不容易找到一小丛花朵,我激动地咽了咽口水,往那儿飞去。我舔了一小口花粉,“呀,呸呸呸,简直太难吃了!”我吐掉那既苦又夹杂着灰尘的花粉,心里想:一定是人类工厂里排放的污染物干的好事!采不到花粉,我便沿着公园里的湖岸往家飞。刚飞了一小会儿,一股恶臭就扑鼻而来。我忍受着那刺鼻的气味继续向前飞,只见湖岸边有大堆的垃圾,死亡的小金鱼漂浮在湖面上,可游客们并不在意,还在往湖里扔垃圾。忽然,一阵大风吹来,我感觉很闷,原来是一个塑料袋飘到我面前,幸好它很快又被大风吹走了,否则我真有点危险呢!我轻轻叹了口气继续飞行,一边忍不住思考:人类喜欢我们酿出的蜂蜜,却意识不到他们对环境的破坏,几乎让我们难以生存。我飞过森林,那里的树木被大量砍伐;我飞过山坡,过度放牧让草地难以恢复;我飞过江河湖海,却再难看到清澈的水流;我飞过大街,汽车的尾气几乎让我窒息;我飞过工厂,浓浓的黑烟掩盖了我身上那漂亮的金黄……人类呀,赶紧行动起来保护环境吧!别让青山绿水变成只存在于记忆中的风景,别让我们酿造的香醇蜂蜜变成只能在回忆中怀念的味道。5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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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自白中国文化的代表作,中华思想的传承物,中华文明的见证者……这就是我——汉字。在古老的中国文化史上,我——汉字成为了至今为止人类历史学家考证中华文明的重要依据。在字的大家族里,我可是元老级的,什么英文、法文、西班牙文。到了我的面前统统都在俯首称小。但是别看我老,我汉字也是有追求的:自从汉字之祖——仓颉将我造出来以后我就在跟随历史的脚步随着朝代的更迭,不断的进化自己,改变着自己的形状。在远古时代,我在人类手中的样子,就是人类把大地万物统统象形化得到的。到了乱世纷纷的战国我又被不同的国家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与形状。到了秦朝,中华大地的字终于得到了统一,当知道自己的新名字叫隶书的时候,我简直高兴的要跳起来,再看看隶书的样子,跟以前的象形性文字大不一样,其中的含义也有所差异了。一朝君主一朝臣,一个朝代也就有一种独具特色的字。在形状和含义的更迭中,我的栖身之所也在人类的进步中不断改变:在我的人生刚刚开始的时候,我被人类安放在了羊皮纸上,而书写我的兄弟也从树枝变成了刚刚被发明出来的毛笔。再后来,东汉蔡伦造出了后来一直陪伴我的兄弟——纸,我的栖身之所也就随之变成了纸。在历史的潮流中,有多少文人用我书写了一世风流,谱出了美妙诗章,挥洒了满腹感慨。东晋左思用我扫除了他人的鄙视,创造了洛阳纸贵;骆宾王用我动摇了武氏的地位,创造了一世英明。郦道元用我书出了盛世繁华,记下了中华江河。时间在向前移动,我也在向前移动,随着人类,更改着自己的形状,含义和栖身之地。550字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