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背负千年红颜祸水骂名的悲惨女人1200字以上

三个背负千年红颜祸水骂名的悲惨女人

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假如有一天,我们能让所有的冤鬼从坟墓里出来申冤,最冤的会是谁呢?

肯定不是窦娥,关汉卿早就给她申冤了。中国历史上冤假错案太多,蒙冤受屈的人也太多,但大多都在后世昭雪。而有三个比窦娥还冤的女人,躺在地下几千年了,一直在接受着人世间的各种脏水,而且水质越来越差。她们的名字叫(音“墨”)喜、妲己、褒姒(音“寺”)。如果不是她们的名字对于现代人来说非常难认、难记,她们的名气可能会更大。

我说这三个女人最冤,是因为她们被指责的罪过最大:使中国最早的三个王朝—夏、商、(西)周灭亡。

明末的程登吉编过一部《幼学琼林》,清朝嘉庆年间的邹圣脉作过一些补充。从此,这本书就相当于今天的统编教材风行各种私塾,供孩子的启蒙教育。别看只一本书,却包括了相当于今天的思想品德、百科知识、历史地理等多方面的内容,这部教材写到“三代亡国,夏桀以喜,商纣以妲己,周幽以褒姒”。我们的祖宗乃至到我们,一直按这样的教科书在学习历史,而不管它是不是真的。

喜、妲己、褒姒的“劣迹”非常相似,几乎是一个故事的翻版和演绎。我觉得最早的故事尽管年代更久远,反而应该更接近于真实。

所以我们先把喜的事情弄明白。

夏朝在桀当领导人时,四处征伐。桀是他死后给他的谥号,意为暴虐,他爹给他起的原名叫履癸(音“鬼”),其实他未必比其他的一把手更坏。

喜是夏朝有施国(今山东滕州附近)的少女,长相妩媚。

当夏桀准备要灭有施时,有施国君打听到夏桀好美色,于是在国内进行选美,但并没有说明是要作为性贿赂产品送给有权势的上级。喜经过300进50、50进8、8进3的层层PK,过关斩“妹”最后胜出。就这样,夏桀带着这位大奖赛的冠军罢兵而去。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两点:

一、夏桀爱美色胜于爱江山。在原始年代,女人只是繁衍生育的工具,子宫和卵巢的功能远比脸蛋和身段重要得多,这时只有女“性”没有女“人”,所以我把它称之为妇女的“工具时代”;而夏桀近乎狂热地热爱美色,证明他已经开始把女性当“人”看了—从女性的下半身到了上半身,他不仅在审美意识上比前人有了巨大的跃进,而且在###理念上也产生了飞跃。可以说,从夏桀始,中国进入“女人时代”。

二、喜爱国家胜于爱自己,更可敬。尽管夏桀“能伸钩索铁,手搏熊虎”(晋皇甫谧《帝王世纪》),算是猛男,但喜与他并不是自由恋爱,完全是要救自己的国家才勇敢献身的。就是我们现代人,能有此觉悟的也不多。

可惜,关于这位舍身救国的奇女子事迹,史书记载很少,《尚书》《史记》均阙如。《史记》仅在集解中讲过,但那是引后人的记述。

西汉的学者刘向在《列女传》中说,夏桀在娶喜后,“美于色,薄于德,乱孽无道,女子行丈夫心,佩剑带冠。桀既弃礼义,淫于妇人。置喜于膝上,听用其言,昏乱失道,骄奢自恣”。但《列女传》是根据之前的史料拼凑出来的,主要是为了进行道德教化,算不上信史。而且我也不明白刘向他老人家为什么看不惯喜。这里除了毫无事实的空洞道德谴责外,只讲了一个细节,就是夏桀爱让喜坐在自己腿上。在一个既无美人榻更无旋转沙发的年代,这也有错吗?即使有错,跟喜有什么关系?难道刘向与他的夫人就没有隐私生活?

晋代学者皇甫谧的《帝王世纪》倒是实在得多,说夏桀“日夜与喜及宫女饮酒,常置喜于膝上。喜好闻裂缯(音“增”)之声而笑,桀为发缯裂之,以顺适其意”。这又给喜添了一个嗜好:喜欢听撕绸子的声音。这些史实的出处不可考,但皇甫谧显然是把它作为喜劳民伤财的怪癖来想象的。如果都是想象,我们为什么不能把喜当成一个服装设计师呢?因为整日要撕丝绸制作服装(也许就是打扮夏桀呢),所以养成爱听撕绸子声音的职业病。这种想象也许更合理一些。

不过,不论怎样,夏桀对喜肯定是十分喜爱的,至于闺房里的事情,色也好,淫也罢,只能说明喜是有些女人味和小手段的。夏桀对她言听计从(也许是好言良计呢)、疏于朝政,即使有,也是夏桀的问题,与喜无关。

但中国男人不仅肾虚,还一贯自私,暗下追求风情女子却怕别人也学去,于是表面上对一切女人的风情举止都是大加挞伐,其实是只想自己偷着乐;中国的广大妇女因为相貌平平、不解风情,怕被自己家的男人甩了,所以更是容不得同类有美貌的,对于喜这样的女人恨不得骂死。于是所有的屎盆子都扣在喜头上,什么夏桀为她建倾宫啊(“倾”是高的意思,不是建筑质量有问题盖成了“斜宫”)、筑瑶台呀,甚至包括夏桀杀忠臣关龙逢这样的事,都附会成了喜的挑唆。

除了小说家言,喜被列入史册的所谓罪状无外乎有四:一是爱撒娇(坐在夫君的腿上),二是爱喝饮料(当时的酒相当于今天的可口可乐),三是爱听撕绸子的声音(说不定还是职业病),四是爱唠叨(夏桀爱听她说话)。一个女人就这点事居然让人骂了几千年,还酿成了历史教科书事件,我真不知道现在的女子还怎么活。如果这样一个女子就能导致一个王朝崩覆,那我们现在的日子该怎么过呀!

喜亡夏的说法,见于我国最早的一部国别史史书《国语》,这是一部当年的历史文集汇编,成书于战国时代,应该是可信的。《国语·晋语一》记载:“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

这里涉及到的伊尹,也是中国历史上大大有名的人物,关于他的记载很多,但多有矛盾之处。简单些说,伊尹是有莘(音“申”)氏人,原名叫挚。年少有志,被当时的大诸侯国—商国的国君汤看上了,聘请他去当官,他不去。伊尹烧得一手好菜,被选为有莘国君的大厨。商汤想出一计,要娶有莘国君的女儿,但必须把大厨伊尹做陪嫁。有莘国君能攀上商汤这样的保护伞,自然乐得屁颠屁颠。这样伊尹就以奴隶身份到了商国,由于他有“烹小鲜”的经验,商汤很快就要他“治大国”了,从厨子坐火箭蹿到了“尹”(宰相)的位子。当时夏桀气数将尽,商汤欲与他争天下,可又不敢贸然行动。于是伊尹便成了商汤的间谍,被派到首都所在的中央政府当卧底,探听中央的情报。据说他曾经五进五出夏朝。无疑,在中央工作时,伊尹结识了第一夫人喜。

但是喜怎么就“与伊尹比而亡夏了呢”?扑朔迷离!

这里的“比”字用得既模糊又暧昧,让人一头雾水。“比”古音读“必”,是亲密的意思,可以引申出挨着、顺从、亲近、偏爱、袒护、勾结等等多种意思,放在这个句子里也都能解释得通,但意思完全不同。如果根据《说文解字》中“二人为从,反从为比”的象形字解释,那喜与伊尹的欢爱动作就比坐在夏桀腿上过分多了!

那么,为什么喜与伊尹要“比”呢?直到公元281年(西晋太康三年),从战国古墓中出土了一部竹简书,这段缺失的史实才算补齐。古代学者认为这部《竹书纪年》是战国时魏国史书,通过它订正了很多史书的错误。

《竹书纪年》称,夏桀一次派一个叫阿“扁”的将军侵略岷山国。那岷山国君抵挡不住,也学习有莘国君的做法,献出两个美女,一个叫琬(音“晚”),一个叫琰(音“演”)。这两个川妹子端的可爱,夏桀找了两块美玉,刻上她们的名字,至于山东妹子、他的元妃也就是大老婆喜早被忘到爪洼国去了。喜只好在洛水边首都的倾宫瑶台里独守青灯。在这种情况下,喜才与伊尹结识。

这下总算明白了。那夏桀是遗弃了喜,而这喜是平时跟男人撒娇耍小性子惯了的风情女子,此时又当壮年,还是背井离乡,举目无亲,哪里耐得住寂寞,干些出轨的事我以为是可能的。而且我敢肯定,喜犯生活作风问题完全是伊尹用“美男计”的勾引。

说伊尹是带着阴谋勾引喜的,有一定道理;说喜要报复夏桀,也讲得通。但要说伊尹这个间谍从喜那能得到有价值的情报,我以为不可能。道理很简单,喜既已被冷落,那么她就不可能经常见到夏桀,见不到夏桀,她从哪了解军事情报去。而且,喜与伊尹偷情时,肯定不能在夏桀居首都期间,那地方不同今天的北京,屁大点地方说不定会撞个满怀。既然夏桀都不在,喜又能知道什么!

伊尹对灭夏起了决定性作用,他掌握的情报肯定也很有价值,但不会是喜泄露的国家机密。伊尹之于喜,不过是间谍战之余占了点小便宜而已,甚至喜对他的身份是否了解都未可知。

《吕氏春秋·慎大》中却记载了一段“暗战”:“伊尹又复往视旷夏,听于喜。喜言曰:今昔天子梦西方有日,东方有日,两日相与斗,西方日胜,东方日不胜。”

后人以此作为喜通敌的依据,实在难以令人信服。这最多只能说明喜盼着商汤能胜利而已,一副算命先生的架势,哪里是情报。而且我认为,喜希望夏桀失败,是以为他只有不当领袖才有可能回到自己身边。她依然深爱着那个伸开腿让她坐的男人啊!

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商汤破夏后,没有杀掉夏桀,而是把他流放到南巢(今巢湖边)。随同他一起流放的,就有喜,而夏桀喜欢的川妹子琬、琰,却离他而去。最后,夏桀跳山自尽,跟随他的,还是喜。

被中国人骂了几千年的红颜祸水喜,原来是这样一个女人。

《小王子》读后感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从小便被周遭的大人们认为我是个早熟的孩子:不吵闹,不缠人,只静静地在屋子的一角缩着看书,有好奇者过来问上几句,也居然答得头头是道。“一个内向的小大人。” 

工作忙碌的父母和年龄差距太大的姐姐,似乎是另一个世界的人,熟悉,但很遥远。小小的心灵,自顾自地在强说愁的寂寞里浸润,暗暗盘算着十八岁时背着行囊去流浪的梦想。 

于是在学校、家庭这个回路里循环往复着,成长着。话语,渐渐多了些,朋友,渐渐聚了些,可还是觉得孤独。“她不就是爱装幼稚吗?”无意中亲耳听见最信任的人这样的误解我,只觉得“朋友”二字充满虚伪。 

于是回到沉默。有话直说和坦诚相见过于不合时宜,还是让它们蒙尘的好。流浪,在这个行色匆匆的城市里,每天犹如工蚁一样的来来往往,本身就是流浪。 

于是在有机会选择自己职业的时候,我如愿以偿地和孩子们做了伴。他们是最直观最坦率的,可以毫无顾忌地为打碎了变形金刚而号啕大哭,也可以为得到一颗大白兔而破涕为笑。我喜欢和他们相处。身染疾病的孩子很可怜,工作衣兜里的几颗糖果,书店里看来的童话,能让他们笑着接受治疗。我的心情因此阳光灿烂。 

在内心里,我想,我还是个拒绝长大的人吧。 

也有夜雨淅沥的孤寂时刻,拿起电话筒,却拨不出一个号码,直到那一声长音终于变成不耐烦的嘟嘟嘟。有时想想,自己不过是想听听熟悉的声音而已,可谁在脱下面具后不是疲惫得不愿开口敷衍?还是点着小火炉,和书们聊天吧。 

记得当我随手拿起这有着橙黄色封面的小书,便被上面写的“世界上阅读量仅次于《圣经》的书”弄得很反感。阅读量跟点击率一样,并不能完全说明作品的优劣。哗众取宠的广告人。 

玫瑰说,她是这宇宙中独一无二的。是啊,当小王子为她盖上玻璃罩,为她浇水,为她赶走毛毛虫的时候,他们之间相互需要。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唯一的。一份相濡以沫的感情,没有不断的浇灌和呵护,没有时间的投注,没有责任的承担,不可能健康成长。 

狐狸说,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罗嗦的父母对儿女是无限的关怀,严厉的上级给下属的是难得的鞭策,逆耳的批评也许不尽属实,可是反省自身也十分必要。我们的眼睛已经越来越模糊了,但愿心灵之泉永不干涸! 

小王子说,沙漠美丽,是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饥渴交迫的人,终于在沙漠里找到了水井,生锈的轱辘发出的声音就象叮咚的泉水声一样悦耳,由于有了井,沙漠的美丽光芒才更神秘,更震撼人心。 

每个人读《小王子》,都会因为不同的生活阅历和思想素质而得到不同的感受。我觉得,失去童心的成人是不喜欢,也看不懂《小王子》的,里面能让他们微微刺痛的部分,已经被迫不及待地跳过了。他们从来不用孩子的眼睛看世界。这不能不说是他们的遗憾,因为他们永远不会明白生活的本质。可是,愿意擦亮心灵的人们啊,当你在满天繁星的夜晚,仰望天空,你会知道,小王子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微笑着。那么,所有的星星都会朝着你微笑呢。

可是,它为什么会被人和《圣经》放在一起比较呢? 

我自愿地成为了被黑猫抓到的老鼠之一。这举动让我后来无比庆幸。 

《小王子》是一本童话式的寓言故事书。问世半个多世纪以来,曾被翻译成过百种文字,拥有众多的读者群,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和电视剧后,也大受欢迎。它的作者,法国飞行员圣艾修伯里,在20世纪末,和小王子一起,成为50法郎的封面。 

我之所以讲了这么多无聊的信息,无非是想迎合某些成人或者已经有成人特质的人,他们总是注重一个人的声望多于注重人的本身。无论如何,《小王子》值得关注。 

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写的是一位飞行员,因机械故障在沙漠里迫降,和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相遇、相知、分别的故事。叙述的方式也很平淡,没有迂回起伏,没有绚丽辞藻,就象是个童心未泯的成年人,坐在你身边,缓缓地给你讲他的经历一样。 

总认为,好的作品,是让人很放松地阅读以后,能有静静思考的余地的。《小王子》让我百读不厌。快乐时,悲伤时,苦闷时,迷惘时……小王子总是温柔地抚慰着我的心灵,让我平静下来,好好想想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应该怎么做。 

国王自以为统治全宇宙,可并不能满足小王子看落日的愿望,他常常宣判星球上唯一的老鼠死刑,但又不得不赦免它;爱慕虚荣的人不断地脱下高帽子又戴上,以为别人都在瞻仰着他;酒鬼忧郁地灌醉自己,为的是忘却喝酒的羞耻;惟利是图的商人不停地数着五亿一百六十二万颗星星,以为这就是他发现的财富;灯夫忙于按照规定点燃和熄灭路灯,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休息;地理学家坐在办公桌后,等待别人告诉他哪里有城镇河流高山大海。武断、自大、无耻、贪婪、墨守陈规、守株待兔……这些陋习,就象猴面包树的苗子一样,如果不及时除去,将会使我们心灵的星球日渐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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