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卡通人物-藏马
外貌
通常,对一个人物的好感始于他(她)的外貌。藏马也是如此,无论是红发碧眼的南野秀一还是银发金瞳的妖狐,藏马是《幽*白》中最Beautiful的物,漂亮啊,赛过女孩子!
红发的秀一,一个清俊的少年,脸上带着阳光般灿烂的微笑;银发的妖狐,如其名,有着一双让人着迷的眸子(TV版中有特写),从眼睛里可见他的魅力,从容貌中感觉他的帅气,难怪身为敌人的鸦即使杀了藏马也要把他那“英俊的脸”留下。
但对他的欣赏不仅仅如此,如果以貌取人那未免太肤浅了。
性格
藏马的魅力之一。提到这个,许多人第一下闪出的词是——“冷静”。是的,他很冷静,是压倒性的冷静,无论何时,身处何种险境藏马没有一刻丧失理性的思考,无论面对四圣兽玄武还是在妖气被画魔封往后,无论是在与海藤的对战中,还是面对仙水的陷井,沉稳的藏马,一次次的分析敌情,解开无数的圈套,找到克敌制胜的关键,化险为夷。(觉得他先例当侦探)。
聪明,他的另一个特征,拥有天才(不是樱木那种)智慧的他让人在佩服之余又多了几分羡慕。这种智慧在生活中就是他在学校里是NO.1,在战斗中就是智者。藏马对海藤是高智慧者的对决,也是让人充分领略藏马智慧的地方;在各事件后隐藏的事情,他总是能发现,如户愚吕战败的原因,幻海是幽助绑架事件的主谋,不得不让人为他明晰的头脑和敏锐的洞察力喝彩,这是真正智者的风范。
幽默,藏马是幽默的,但绝对不是桑原那种搞笑(本人认为《幽白》少了桑原会少不少让人发笑的情节),可以说藏马是真正懂得幽默的人。幽助用暗黑镜反射打败飞影后的“很像你的作风”用雪菜的事经常开飞影的玩笑,飞影被勾魂后问他“耳根是否有刺痛”不是很搞笑,但这样的场合,这样的环境再适合不过了。
另外,可以推断秀一在学校是个温和的人,他是个极受女生欢迎的男生。(TV69话)
这是藏马的魅力,是令许多人为他倾倒的因素之一。
情感
亲情:妖狐本无情。但身为妖的他居然对自己的“养母”产生那种情感!无信纸他是否真的如已所说只是“报恩”,他用自己的生命交换母亲的幸福,这样的他还有谁能不为之感动,从藏马对吕屠之战中可知,对母亲他不只是报恩,对母亲的爱是他紧张的理由!
友情:这是藏马最吸引人的地方。在战斗中表现中的不可动摇的信任,牢不可破的情感,相互支持,相互依靠,这样才有了“浦饭Team”这也正是《幽白》精神之所在。
永远忘不了,在幽助陷入危机时,藏马挺身为他挡的一刀(飞影刺的)为什么?因为“毕竟你相信我啊!”在暗黑武术大会上陷入敌人的圈套中他挺身而出,面对魔界忍者;在妖气被封住时,幽助大喊“换人”,他给幽助的回答是自信的微笑“交给我吧!”(TV版)在幽助被仙水打倒后,不顾一切与仙水做战;因为对手侮辱了故友人黑夜鸟,他让对手死得很难看,为了朋友,他第一次动怒(剧场版)。
爱情:讨论这个,完全是为了突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常理讲,喜欢他的人应该不少,可出现的只有外传中的吉多鸟麻弥。因为藏马过于善良,他害怕自己会给毫不知情的女孩子带来危险,因此他隐藏了真实的情感,甚至用梦之花粉消去了麻弥的记忆,最后“无果而终''
其他
不知还应写些什么,值得着迷的地方还有很多。
记得藏马第一次动手应该是对玄武。拿出玫瑰,满屋酒落的花瓣加上火红的长发,还有玫瑰的清香,加上他潇洒的动作与Rose
Whip的英文,足够让一票女生昏死过去,变成妖狐后,让魔性点头草追踪对手,加上一句“傻的攻击只会起到反的效果”,很棒的台词,很激烈的场面,好帅的藏马!
与飞影的Cool不同,藏马并不是事事都毫无表情。我最欣赏的三个“我拒绝”,在玄武恳求藏马别伤害他的“中枢石”时,当吕屠哀求藏马饶他不死时,当冻天让藏马动手杀他时,藏马的动作只有一个:闭上双眼,轻轻说声“我拒绝”(太帅了)。再有就是杀了天沼以后,有一张让幽助打冷颤的表情(卷15),肯里露出对仙水愤怒的杀气,一幅威严的架势;对待户愚吕兄(恶心的东西),藏马的表现让人叫绝,一句“你根本不配去死”让人充分感受到藏马内心对爱与正义、自由的追求。记得树在TV版中有这样一句话“那个少年内心深处的博爱与宽容,肤浅的人是感受不到的。”
扬扬洒洒写了这么多,并不代表他完善无缺。藏马是自私的(名位,别打我,不过在骂自己的偶像,该打)。从要上场从怨爷那打听烟的秘密到培养亲信成为魔界的第三势力可以看出,但这反而让藏马的形象更加丰满,充分显示出男子汉想扬名天下,有所作为的气概,也以此一扫有些人认为他过于漂亮而产生的不良影响。完善是不存在,这样才给读者一个真实的藏马。
本人对藏马中毒极深,已经无救,对《幽*白》达到无可自拔的地步,以EVA、《绝爱》、《Touch》、SD及Clamp的众多东东依然没有运摇《幽白》的地位(并非我落伍),没有改变对藏马的好感。也正因为这样,动漫成了我的最爱。
请打开《幽白》,让我们共同欣赏这样一朵战场上盛放的玫瑰吧,Do
You Love
him?你一定会说,Yes,I
love
him!
笑,在梦中飞扬
梦是假的,但欢笑是真的;梦是假的,但感情是真的;梦是假的,但如果我们曾经梦见过,虽然已经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最起码可以在梦中再次感受到过那份温暖,这不就足够了吗?
属于我们共同的约定:来吧,让我们一起玩捉迷藏!
小时候的每年春天,我和伙伴们有个约定,那就是:有一次在梦里,我梦到了小时候和几个比较要好的小伙伴们一起。在花园里,家长们聊着天,吃着水果,而我们,玩着捉迷藏。经过表决后,其中一位小朋友闭上眼睛,我们纷纷躲好了,等着别人来找。大家总是偷偷的犯规,因为谁也不想被抓到,到抓的那个人靠近时,大家总会不出声音的一小步一小步移动着,想办法让别人抓不到,而抓的那个人也会犯规,时常悄悄的睁开眼睛,你我心知肚明,大家都犯规了,可是谁也没说,只是把手放在唇边,做了个不要出声的手势,看着大家的言行举止,我每次都想忍不住笑出来,可最后只好用手捂住嘴,控制自己!过了好久,抓的那个小朋友失去耐心了,实在受不了了,大叫起来:“你们……都犯规,我不玩了……”可其他人立即说道:“你不也是一样吗?”后来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笑了,因为我们都知道,自己犯规了!儿时的我们,什么都不懂,就算犯规也无所谓,还是那样自由自在的玩着!
那个令我一直思念着的人:姐姐,姐姐,你回来啦!
一次梦中,我梦见出国的姐姐回来了,她刚回来就来找我,还给我带回来了礼物,我开心的接过礼物!可姐姐却什么也没有说,静静的笑着,轻轻地用手抚摸着我的额头,动作是那样轻柔,表情是那样的亲切,在她面前,我毫无顾忌的笑着,笑的那么自然,再一次从她身上感受到了无比的温暖!从前那个疼爱我,关心我的姐姐,她又回来了,我兴奋地呼唤着:“姐姐,姐姐,你回来啦!”姐姐虽然不是我的亲姐姐,也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只是家住我隔壁的一个姐姐而已,可她比亲姐姐对我还要好!记得以前,我从生下来开始,就已经和她是邻居了,我以前总是一有空就去她家玩,带着我的小被被(一条被子),撒娇的粘到她身上,要她陪我玩,她就陪我玩我喜欢玩的游戏,她比我大很多,可能对她来说我的游戏太过幼稚,可她还是有耐心的陪我玩着!无论我做错什么事情,她都包容我,从来不对我乱发脾气,对我像亲姐姐般的呵护、疼爱!爸爸妈妈如果要外出办事情,一般都会把我放在她家,她也教会了我很多道理!可如今她已经出国了,我们已经7年没见了啊,我有多想她,多想她,希望在远方的她能感受到我对她浓浓的思念!
史上最完美的生日礼物:生生世世只愿爱你一个,我的妮妮娃娃!
又有一次,在梦中,我梦见了妈妈在生日时买给我的那个可爱的娃娃,她笑的那么纯真,那么天真无邪,像一个搪瓷娃娃一样,好象轻轻一碰就会立刻碎掉,因为她是那么完美无缺!长长卷卷的睫毛,大大的眼睛,金色的头发在微风中飘扬着,可爱的小脸蛋儿白里透红,穿着漂亮的礼服,在我面前正冲着我笑,我对她说:“妮妮,你回来啦?”她看着我,一直保持着那张纯真的笑脸,好象在告诉我:“我在天堂过的很好,真的很好!”“是啊,看她现在这么漂亮,可想而知,你过的真的很好,祝福你越来越好!”我淡淡的说着。看着她不说话,脸上忧郁的表情,似乎在告诉我“姐姐,我一直都很想你。”我笑着对她说:“妮妮,好久不见,你真的长大了,越来越可爱了,我很想你,一直很想你,谢谢你肯回来看我,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永远做的姐姐,下背子下下背子我永远做你的姐姐,当初真的对不起,没劝住妈妈留下你,就无奈的让妈妈把你无情的丢进垃圾桶里,对不起!”她对我说:“没关系,我知道你尽力留过我,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生生世世陪伴在你身边,姐姐,时间已到,我要走了,下次有机会我再来看你!”“妮妮,一定要再来,姐姐生生世世只愿爱你一个!”我几乎是用尽了全身力气大喊,无论我多渴望她能留下,可还是无奈的看着她离我越来越远!
我想我回不到从前了,无论我多么渴望,无论我付出多少,也回不去了,我只能一步一步向前走,向前看……在心灵深处,有个声音告诉我:“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吧!”是啊,我会珍惜,珍惜时间,珍惜友谊,珍惜身边所拥有的一切!感谢天给我这些梦,虽然是假的,但我很庆幸,庆幸自己能够再次拥有,即使只是短暂的,好象也无所谓!我微笑的跑到镜子前面,看到的是自己那张纯真的笑脸,从现在开始,我将努力,为了过去的一切一切而努力!笑,在梦中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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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藏马的60个理由1,喜欢他火红的长发,沐浴在天黑月圆的夜色里2,喜欢他风度偏偏的身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3,喜欢他磁性优雅的声线,流淌在开满蔷薇的春风里4,喜欢他的平易近人,难以掩饰的温柔,丰富而感性的内心5,喜欢他碧玉的眼睛,充满了对生命的慈悲和怜悯6,喜欢他低头不语的浅笑,让人如沐春风般的安心7,喜欢他永远用温和的瞳孔注视着敌人的优雅8,喜欢他挥舞着蔷薇鞭棘刃,在花瓣落下时的瑰姿艳逸9,喜欢他轻盈跳跃的身姿,伴随着华严裂斩肢的绚丽10,喜欢他布下风华圆舞阵时,举手投足的优雅,原来杀戮亦可以如此华丽11,喜欢他掌控着魔界一切植物的强大和神秘12,喜欢他化作妖狐那一瞬的气势磅礴,狐月般弯曲美丽的流云,折合着神光离合的璀璨13,喜欢他银色妖狐的惊艳冷俊,傲立在千年轮回的时空里14,喜欢他金色的瞳孔,闪烁着冰若寒霜的智慧15,喜欢他飘逸的银发和狐尾,流露着冷酷和奇异的光辉16,喜欢他为报答母亲甘愿奉献生命的款款孝心17,喜欢他为报答幽助不惜用身体为其挡剑的有情有义18,喜欢他为帮助飞影将敌人的目标引诱向自己的机警19,喜欢他在比武大会前夕对桑原进行特训的责任心20,喜欢他与黄泉那份沉重而曼妙的的友谊21,喜欢他用身体作盾牌夺取那块心脏之石的果敢22,喜欢他面对玄武的求饶时毫不留情的拒绝23,喜欢他为母亲的安全甘愿遭受凌辱的能屈能伸24,喜欢他对卑劣的吕屠的轻蔑和冷酷25,喜欢他说真讽刺坏人的血竟然开出美丽的花26,喜欢他在被画魔封咒后,用长发甩出玫瑰鞭的华丽与机智27,喜欢他拒绝杀死冻矢的宽容28,喜欢他身负重伤还对幽助说对不起本来希望帮你打到三个的谦和29,喜欢他与鸦作战时以死应战的决心30,喜欢他无论何种状况,永远保持的镇定和优雅31,喜欢他的沉着聪颖,在海藤的领域里战胜同样聪颖的海藤32,喜欢他的忍辱负重,镇定而果断地对天沼使出了残酷的手段33,喜欢他的冷酷睿智,用最合适的手段战胜了杀不死的户吕禺兄34,喜欢他面无表情地说他连死的价值都没有35,喜欢他身边有那么多朋友,有魔界的,也有人界的36,喜欢他听到魔界的妖怪喊他叛徒藏马的意外因为他说他们没有朋友的概念却喊我是叛徒37,喜欢他看到幽助被仙水打死,一举化作妖狐,飞到魔界的出离愤怒38,喜欢化作妖狐的他,望着复活的魔族幽助归来,和飞影一起坐在地上的开怀大笑39,喜欢他在魔界比武大会与母亲通电话的亲情,反衬着血腥的战场的冰冷40,喜欢他内心深处,一个游子对母亲和故乡的思念41,喜欢他在与时雨作战时,瞬间的幻化又恢复人身应战的抉择42,喜欢他说他要守护他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43,喜欢他身受重伤仍然用尽妖力使地面的树木迅速生长的奋力一吼44,喜欢他力尽之后用手接住缤纷飘落的故乡的樱花的淡淡的忧愁45,喜欢他对生的意义的思考,纵然有沉重的过去,亦可以抛弃的勇气46,喜欢他无情与神秘的过去,在魔界称霸的勃勃野心,消逝在神话般漫长的远古里47,喜欢他千年妖狐冰冷的智慧,融化在人世间的亲情和友情中48,喜欢他千年的睿智和沧桑,融合在十几岁的智慧和天真里49,喜欢他银色妖狐的冷峻和残忍,融合在红色人间少年的温柔和慈悲里50,喜欢他的一体两面,孤傲英俊的前世妖狐,温和俊秀的今生少年51,喜欢他是盟王高中的优等生,又是魔界盗贼的首领52,喜欢他最终选择了人间,陪伴亲人的悠然与淡泊53,喜欢他,不管他选择人间还是魔界54,喜欢他,因为他有情55,喜欢他,因为他智慧56,喜欢他,因为他美丽57,喜欢他,因为他优雅58,喜欢他,因为他强大59,喜欢他,因为他是我们的梦想60,喜欢他,因为我是永远的藏迷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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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武则天。武则天,是一个颇有历史魅力的名字。她是唐朝开国功勋武士的次女,唐大宗李世民的幼妾,唐高宗李治的皇后。她在协助高宗处理军国大事,佐持朝政三十年后,亲登帝位,自称圣神皇帝,废唐祚于一旦,改国号为周,成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唯一女皇。从她参与朝政,自称皇帝,到病移上阳宫,前后执政近半个世纪,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历史功绩,昭昭于世。诚如宋庆龄对她的诚恳评价:武则天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武则天,本名武照,称帝后改为武曌。(“曌”(zhào)字为武则天特别欣赏,拿过来作为自己的名字专用,任何人不得使用这字。从字形上看,“曌”象征着日月当空,象征着女皇君临天下的气势。“曌”字拆开来看,又成“明空”。或“空明”,颇含几分佛理禅机,切合武则天向佛的心意)武则天,出生在唐初新贵显宦之家,显赫的权势,豪奢的生活,滋养了她无限量的权力欲。然而,初唐极重士族的门阀之风盛行,而武氏庶族的门第,低微的出身,又使她饱受流俗的轻视,而不甘埋没。这一特殊的境遇与遭际,强烈地刺激着青年时代的武则天,陶冶了她狂妄地去追逐和攫取最高权力,以达唯我是从的欲望,和以冷酷而不择手段地去报复一切的心理。则天自幼聪慧敏俐,极善表达,胆识超人。父亲深感她是可造人才,遂教她读书识字,使她通晓世理。史载,则天十三、四岁时,已是博览群书,博闻强记,诗词歌赋也都奠定了一定基础,而且长于书法,字态卓荦不群。贞观十一年(637年),14岁的则天以长相俊美,入选宫中,受封“才人”。入宫之后,则天行事干练,善解人意,再加上姿色娇艳,颇得太宗欢心,遂赐号“媚娘”。时日既久,太宗又发现则天学识尚好,且懂礼仪,便把她从侍穿衣着的行列,调人御书房侍候文墨。这一变故使武则天开始接触皇家公文,了解了一些宫廷大事,并能读到许多不易得见的书籍典章,眼界顿阔,日渐通晓官场政治和权术。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死去,则天与所有嫔妃,发送长安感业寺削发为尼。太宗九子李治唐高宗即位后,因早先与则天暗通款曲,对她极有兴趣,遂经常往来于感业寺,并于两三年后重召则天入官,晋封为“昭仪”。永徽六年(655年),极受高宗宠幸的武则天,在内宫的斗争中稳操胜券,并日促高宗立己为后。然而,在封建社会中,皇后的废立乃国之大事,须与重臣们商定。当高宗把废皇后王氏,立则天为皇后的打算向诸遂良、长孙无忌等元老重臣说明后,立即遭到强烈的反对。他们认为武氏出身卑微,不宜为后。但是,高宗的主张也得到武则天的同谋许敬忠以及李义府、徐世等一些朝中要员的支持。在他们的帮助下,高宗终于在这年的十月断然颁诏,废皇后王氏,正式册立则天为皇后。自此,皇家内宫大权,全部落人武氏之手。则天登上皇后宝座后,机智精明,“通文史,多权谋”的长处,得到长足的发挥和发展,使高宗对她宠爱之余,别眼相看。她亦利用皇后的身份,皇上对己的宠爱,积极参与朝政,“百司奏事,时时令后决之”。从永徽六年(655年)到显庆四年(659年)的五年时间里,她设法清除政敌,贬尚书右仆射诸遂良,使其郁闷而死;黜同中书门下长孙无忌,逼其自缢;罢免朝中诸遂良、长孙元忌的支持者,巩固和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和权力,扫除了她参政道路上的障碍。显庆五年(66O年),高宗李治因患凤眩,目不能视,遂下诏委托武后协理政事。自此,则天从参政步人执政,“黜陟生杀,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人虽在幕后,却遥控了朝廷实权。后来,高宗后悔,图谋收回大权,并密令中书侍郎上官仪草诏废后。岂知机事不密,“谋泄不果”,武后手辣心狠,先下手为强,立将上官仪处死。高宗之举,功亏一篑,反使武后更为警觉。由于则天武后处理政务有章有法,不似高宗久诿不决,甚为群臣敬服。高宗虽厌其独行独断,许多国家大事又不能不倚重她。这样,就使武后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竟与高宗同临紫殿,一起接受群臣朝拜。上元元年(674年),高宗号天皇,皇后号天后,天下人谓之“二圣”。自此,高宗形同虚设,唐朝权柄,尽在武后则天掌握之中。从上元元年(674年),则天以“天后”之尊开始执政,至天授元年(690年)正式称帝的16年中,武氏为当皇帝做了大量的长时间的准备,采取了多种有力有效的措施。首先,在王位的继承上,高宗想禅位于长子李弘。武后则不念母子之情,将李弘毒死,立次子李贤为太子。李贤被高宗委以临国之任,处理政务颇为精干,武后则废李贤为庶人,立三子李显为太子。弘道天年(683年),高宗卒,中宗李显刚刚继位,武后则以皇太后名义临朝称制。一年后便废掉中宗,改封庐陵王,立四子李旦为帝,是睿宗。李显、李旦都是昏庸无能之辈,在皇帝位上也是傀儡,处处受制于武后。1200字以上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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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武则天。武则天,是一个颇有历史魅力的名字。她是唐朝开国功勋武士的次女,唐大宗李世民的幼妾,唐高宗李治的皇后。她在协助高宗处理军国大事,佐持朝政三十年后,亲登帝位,自称圣神皇帝,废唐祚于一旦,改国号为周,成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唯一女皇。从她参与朝政,自称皇帝,到病移上阳宫,前后执政近半个世纪,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历史功绩,昭昭于世。诚如宋庆龄对她的诚恳评价:武则天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武则天,本名武照,称帝后改为武曌。(“曌”(zhào)字为武则天特别欣赏,拿过来作为自己的名字专用,任何人不得使用这字。从字形上看,“曌”象征着日月当空,象征着女皇君临天下的气势。“曌”字拆开来看,又成“明空”。或“空明”,颇含几分佛理禅机,切合武则天向佛的心意)武则天,出生在唐初新贵显宦之家,显赫的权势,豪奢的生活,滋养了她无限量的权力欲。然而,初唐极重士族的门阀之风盛行,而武氏庶族的门第,低微的出身,又使她饱受流俗的轻视,而不甘埋没。这一特殊的境遇与遭际,强烈地刺激着青年时代的武则天,陶冶了她狂妄地去追逐和攫取最高权力,以达唯我是从的欲望,和以冷酷而不择手段地去报复一切的心理。则天自幼聪慧敏俐,极善表达,胆识超人。父亲深感她是可造人才,遂教她读书识字,使她通晓世理。史载,则天十三、四岁时,已是博览群书,博闻强记,诗词歌赋也都奠定了一定基础,而且长于书法,字态卓荦不群。贞观十一年(637年),14岁的则天以长相俊美,入选宫中,受封“才人”。入宫之后,则天行事干练,善解人意,再加上姿色娇艳,颇得太宗欢心,遂赐号“媚娘”。时日既久,太宗又发现则天学识尚好,且懂礼仪,便把她从侍穿衣着的行列,调人御书房侍候文墨。这一变故使武则天开始接触皇家公文,了解了一些宫廷大事,并能读到许多不易得见的书籍典章,眼界顿阔,日渐通晓官场政治和权术。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死去,则天与所有嫔妃,发送长安感业寺削发为尼。太宗九子李治唐高宗即位后,因早先与则天暗通款曲,对她极有兴趣,遂经常往来于感业寺,并于两三年后重召则天入官,晋封为“昭仪”。永徽六年(655年),极受高宗宠幸的武则天,在内宫的斗争中稳操胜券,并日促高宗立己为后。然而,在封建社会中,皇后的废立乃国之大事,须与重臣们商定。当高宗把废皇后王氏,立则天为皇后的打算向诸遂良、长孙无忌等元老重臣说明后,立即遭到强烈的反对。他们认为武氏出身卑微,不宜为后。但是,高宗的主张也得到武则天的同谋许敬忠以及李义府、徐世等一些朝中要员的支持。在他们的帮助下,高宗终于在这年的十月断然颁诏,废皇后王氏,正式册立则天为皇后。自此,皇家内宫大权,全部落人武氏之手。则天登上皇后宝座后,机智精明,“通文史,多权谋”的长处,得到长足的发挥和发展,使高宗对她宠爱之余,别眼相看。她亦利用皇后的身份,皇上对己的宠爱,积极参与朝政,“百司奏事,时时令后决之”。从永徽六年(655年)到显庆四年(659年)的五年时间里,她设法清除政敌,贬尚书右仆射诸遂良,使其郁闷而死;黜同中书门下长孙无忌,逼其自缢;罢免朝中诸遂良、长孙元忌的支持者,巩固和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和权力,扫除了她参政道路上的障碍。显庆五年(66O年),高宗李治因患凤眩,目不能视,遂下诏委托武后协理政事。自此,则天从参政步人执政,“黜陟生杀,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人虽在幕后,却遥控了朝廷实权。后来,高宗后悔,图谋收回大权,并密令中书侍郎上官仪草诏废后。岂知机事不密,“谋泄不果”,武后手辣心狠,先下手为强,立将上官仪处死。高宗之举,功亏一篑,反使武后更为警觉。由于则天武后处理政务有章有法,不似高宗久诿不决,甚为群臣敬服。高宗虽厌其独行独断,许多国家大事又不能不倚重她。这样,就使武后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竟与高宗同临紫殿,一起接受群臣朝拜。上元元年(674年),高宗号天皇,皇后号天后,天下人谓之“二圣”。自此,高宗形同虚设,唐朝权柄,尽在武后则天掌握之中。从上元元年(674年),则天以“天后”之尊开始执政,至天授元年(690年)正式称帝的16年中,武氏为当皇帝做了大量的长时间的准备,采取了多种有力有效的措施。首先,在王位的继承上,高宗想禅位于长子李弘。武后则不念母子之情,将李弘毒死,立次子李贤为太子。李贤被高宗委以临国之任,处理政务颇为精干,武后则废李贤为庶人,立三子李显为太子。弘道天年(683年),高宗卒,中宗李显刚刚继位,武后则以皇太后名义临朝称制。一年后便废掉中宗,改封庐陵王,立四子李旦为帝,是睿宗。李显、李旦都是昏庸无能之辈,在皇帝位上也是傀儡,处处受制于武后。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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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最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赵云谈起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时,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赵云!”自古以来,赵云就以一个英勇善战、忠心耿耿、智勇双全的人物出现。作为一个“三国迷”,就不能不了解你喜欢的人物。下面我简要地把赵云的生平说一下。赵云,常山真定人,字子龙,寿七十二岁,身高八尺余(约合180厘米)。在《三国演义》里面,赵云在袁绍和公孙瓒交战时期登场,刚登场就显示了一下威风,不但救了公孙瓒一命,还跟袁绍手下大将文丑打了个平手,一下就灭了袁绍的威风。第二天,赵云打得袁绍溃不成军,甚至把田丰这个“刚而犯上”的刚烈谋士打慌了,幸好袁绍要死拼下去,才好歹把赵云杀回去了。可是没过几天,赵云又觉得公孙瓒“亦袁绍等辈”,找了个借口回家了,然后投奔了刘备。从这打住算,赵云已经换了两次“老板”,头一次是袁绍换成了公孙瓒,然后又由公孙瓒换成了刘备。当时刘备跟曹操完全唱反调,一个一贫如洗,一个殷实富裕;一个人才凋零,一个人才济济;一个一无所有,一个土地万里。结果刘备被赶得乱跑,后来总算请来了诸葛亮,没想到还是被赶着跑。当阳之役也就是长板坡之战可让赵云出尽了风头。一个人救了简雍、糜竺、甘夫人、刘禅不说,还杀了曹营名将五十多名,灭了曹军的锐气。当刘备打刘璋的时候,赵云又把刘禅从孙夫人手里抢了回来。灭刘璋也有赵云的功劳,可他却只得了一个翊军将军的官职。诸葛亮一出祁山的时候,因为马谡的失误而不得不撤退,又是赵云保护好了物资,理应封一个元帅才对。可是诸葛亮只说了几句好话而已,但赵云也没计较。赵云最后还是被诸葛亮累死了,从这点不能不为赵云惋惜,也不能不为诸葛亮的笨而遗憾。有一首诗是赵云一生的评价,它是这么写的:“常山有虎将,智勇匹关张。汉水功勋在,当阳姓字彰。两番扶幼主,一念答先皇。青史书忠烈,应流百世芳。”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诸葛亮中国历史文化渊源流长,在历史的长河中,涌现出了很多有名的人物,有林则徐,李白,杜甫,蔺相如。。。。。如果有人问我我喜欢哪个历史人物,我一定会滔滔不绝的说出一大堆。但是在这么多的历史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诸葛亮,字孔明。三国时候蜀国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知天文。地理。思考问题清晰。明确。下面我给大家简单的讲述一下《草船借箭》的故事。东汉末年,曹操。刘备。孙权个据一方,相互讨伐。当时曹操刚刚打败刘备,又派兵进攻孙权。于是刘备孙权联合起来抵抗曹操。刘备派诸葛亮到孙权那里帮助作战。孙权手下的大将周喻,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想陷害他。有一次,周喻让他在10天之内造好10万只箭。诸葛亮对周喻说,3天内就造好10只箭,第3天让周喻派500个士兵来到江边搬箭。诸葛亮叫来鲁肃来帮忙,拨来20条快船,每船30个士兵,船用青布幔子和草把子盖好,不让鲁肃告诉周喻,第1天和第2天,诸葛亮没有动静,第3天4更时,诸葛亮秘密的把鲁肃接到船里,船用绳索连着。江面上雾很大,船到了曹寨对面不到20里的地方,诸葛亮下令士兵一边擂鼓,一边大声呐喊,曹操见雾大,只叫弓箭手射箭,等到船上都叉满了箭后,诸葛亮让大家说“谢谢曹丞相的箭”,一会船顺风顺水的划走了。这个故事大致看完了,你可能在想,为什么诸葛亮要选择四更时去借箭,我想可能有4个原因,1。江面上雾非常大。2。天黑。3。周喻这时在休息。4。天黑,雾大,曹操不敢轻易出兵。这个故事看完后,我觉得诸葛亮非常的会谋划,他的大脑中充满了智慧,我们要学习诸葛亮,遇到难事要自己多动脑子,不能全靠别人来帮助你,我们要让脑筋多转,让我们更聪明。我最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霍去病自古英雄出少年。霍去病(公元前140——公元前117年),西汉王朝着名的抗击匈奴将军,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少年军事将领。汉武帝皇后卫子夫的外甥。公元前二世纪初,匈奴冒顿单于统一了匈奴各部,匈奴迅速强大起来。汉高祖刘邦曾亲征匈奴,结果被冒顿单于杀得大败,几乎被俘。以后的汉文帝,汉景帝也因国力不够强盛,只好与匈奴实行和亲政策,忍辱负重。到汉武帝时期,西汉王朝与匈奴的斗争已达到白热化程度。匈奴屡次入侵,汉武帝一改以前的和亲政策,开始了对匈奴的反击战争。公元前123年,汉武帝正式发起对匈奴的反击战争。这时,刚刚年仅18岁的霍去病主动请缨出征,汉武帝见霍去病少年英武,遂封他为“骠姚校尉”,挑选了800名精锐骑兵归他指挥。霍去病率领这800骑兵,远离大部队数百里,在茫茫大漠里奔袭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对匈奴首脑部分发起闪电般的袭击。杀敌2000多人,内有多名匈奴贵族。汉武帝知道后大喜过望,封霍去病为冠军侯。霍去病的首战,就以骄人的战果向世人宣布,一位少年将军横空出世了。公元前121年,霍去病又成功的指挥了河西之战。河西地区就是今天的河西走廊,位于黄河以西,祁连山一带,是汉朝通向西方的黄金通道。当时的河西地区一直被匈奴侵占,成为匈奴浑邪王的领地。汉武帝想与西域各国取得联系,以便共同对付匈奴,于是封霍去病为骠骑将军,发动了河西战役。在河西一战中,霍去病指挥数万骑兵,迂回数千里,消灭了数万匈奴,接着又接受了匈奴浑邪王的投降,霍去病成功的收复了河西走廊,打通了通往西域之路。霍去病指挥的河西之战沉重的打击了匈奴的力量。匈奴人非常伤心,他们悲哀地唱到:“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在匈奴人的心目中,这时年仅20岁的霍去病,已经成为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少年战神。。河西之战结束后,汉武帝为了奖励霍去病的军功,在长安为他建了一座豪华的住宅。霍去病当即以铿锵豪迈的语言回答:“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公元前119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而霍去病毫无争议的成为了汉军的主帅。在深入漠北寻找匈奴主力的过程中,霍去病率部长途奔袭两千多里,对匈奴左贤王部进行攻击,消灭匈奴7万多人。霍去病在匈奴人的狼居胥山上建立起高坛举行祭天封礼,以此庆祝胜利。这就是历史上着名的“封狼居胥”。封狼居胥之后,霍去病继续率军深入追击匈奴,一直打到翰海,也就是今天的俄罗斯贝尔加湖,方才凯旋回朝。回朝后被汉武帝拜为大司马一职。而这时的霍去病年仅22岁。公元前117年,霍去病不幸病逝,年仅24岁。在他从18岁到24岁这短短的几年中,他参加的大规模征讨匈奴的战争就有6次。这些在干旱荒凉的沙漠地区的进行的战斗,虽然条件非常的艰苦,但是霍去病在战争中取得了全部战役的胜利,为西汉王朝的安定立下了赫赫战功!“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就是霍去病短暂而光辉的一生的真实写照。李白有诗《胡无人》赞霍去病云: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这首诗仿佛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场景:广袤的大漠荒凉寂静,寒风如霜。奔袭千里的骑兵汗湿铠甲,严阵以待。旌旗掩掩之下,跨坐在西域汗血马上的霍去病面容沉毅··现在,只要大将军扬眉剑出鞘,这严阵以待的数万铁骑就会如怒海惊涛长驱千里势不可挡……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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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题记短暂的秦王朝如昙花一现,瞬间湮灭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之中。依稀的烟尘中,站立着流传千古的英雄人物,他挥舞着锋利的天子剑,映照着咸阳城熊熊的烈火,八千铁骑踏破了秦始皇的千秋大梦。四年的“楚汉相争”虽然兵败,自刎于乌江,但他那不肯东渡的豪迈气概,却在所有人的心中永垂不朽。铮铮铁骨“彼可取而代之!”见到秦始皇的豪华车队与那无上的威严,常人怕早已惊得匍匐在地。好个项羽,英气逼人,丝毫不为秦始皇的威严所服,竟想取而代之。这份胆识,谁与匹敌?早在少年时,项羽就是一个志向远大的青年。他力能扛鼎,武艺高强,不学写字,不学击剑,要学“万人敌”,学那指挥千军万马的兵法。二十来岁,便和叔父转战南北,驰骋沙场,立下无数战功。而这时,刘邦又在哪里?他不过在沛县当一个混混亭长罢了。巨鹿之战,敌众我寡,实力悬殊。好项羽,豪气冲天,身先士卒,破釜沉舟,以少胜多,使得“百二秦关终属楚”,一时间,巨鹿威名竟盖城濮。降章邯,杀子婴,坑士卒……秦始皇当年“挥剑斩浮云”,项羽的天子剑,却化作一道熊熊烈火,直指咸阳,把阿房宫为满天灰烬,也斩断了一个王朝的千古之梦。他是一个霸王,身上充满着我所喜爱的霸气,爱他勇于“斗天”之举。刘邦开创西汉王朝,不过是顺应了时势;而项羽,在垓下之围、四面楚歌之时,快战东城,斩将、刈旗,溃围,与天抗争,这才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气概,是不折不扣的大英雄。乌江亭长舟楫相待,让他回到江东,重整旗鼓,卷土重来,但项羽宁愿以高傲的姿态死去,也不愿屈辱痛苦地活着。正是他的豪气与霸气,才使他千百年来,为人们敬佩;也正是他的傲人的气概与铮铮铁骨,让我由衷的喜爱,无可替代。但项羽终究不是神,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虽然战争的失利与这感情的牵绊不无关联,但他的侠骨柔肠、他的脉脉柔情,又使得多少人为止扼腕叹息。儿女情长“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四面楚歌,忽如一夜寒风,吹散八千子弟兵。在这战争的最后关头,一代盖世强者项羽想的不是如何继续战争,而是他的陪他转战南北的虞姬和随他浴血奋战沙场的战马乌骓。他的豪气犹如五岳高山,万古长存;他的柔情却似江水绵绵,无止无休。也正因为这与他那铁血治军不相称的柔情,才使他的英雄形象更加丰满,才使他博得了那么多的同情,博得了我的心痛、惋惜。同为女人,刘邦的吕雉心狠手辣,而项羽的虞姬却是温婉善良,亦刚亦柔。败势既定,不愿独活人间,也不忍拖累将军,毅然手执利刃,在颈项间划出千般不舍,万般柔情。香魂玉碎,灵魄飘散,千娇百媚只为项羽绽放,只为项羽始终。喜欢张爱玲的《霸王别姬》。她笔下的项羽心地单纯,有一双清澈的眸子和夏天般的笑容,他熟睡的时候,天地静好,战场有了短暂的缠绵。项羽这个好斗逞强又不懂得算计的男子,带着虞姬东征西战,风餐露宿,却毫无怨言,甘之如饴。也正因为如此吧,“世上有百媚千红,我只爱你那一种”。项羽啊,你应珍惜,虞姬是上天赐给你的最大安慰吧!即使早已成为烟尘,玫瑰会永远为你们而绽放,你们的爱情深深感动了我,我也要献上我深深的祝福。千古叹息一段美妙的爱情终究还是以血腥而优美的方式诀别。不知项羽在看到虞姬眼底无尽的酸楚时,可曾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这位铁血英雄是否留下了融化冰雪的泪水?当剑——那窈窕着身影,寒意着光泽的冷兵器,蹁跹于虞姬手中,项羽指挥三军的利器,便化作一抹血色,送虞姬一程。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让这爱升华在苍茫的宇宙中,见证着我对项羽的敬重、同情。我在惋惜。倘若项羽在“鸿门宴”中痛下杀手,一切的一切是否就此改变?但若真是那样,他就不再是我所喜爱的项羽。我敬佩的,正是他的不耍阴谋手段,他的光明磊落。“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今虽在,卷土重来未可知。”杜牧幻想,只要项羽东渡乌江,未必不能东山再起,重建一番大业。可杜牧不知,有的时候,选择活着比选择死更为艰难。我看中的,恰恰是楚霸王的不逃、不避,临危不惧,甘洒热血写春秋的气概。这是一种对待人生豪迈态度,超脱了生死,超越了功利。其实,战死沙场,对一个战士来说,应该是最好的了结方式吧,尤其是一个走到了尽头的天之骄子。死得其所,虽败犹荣!项羽,你终归是强大的,你没有失败,你得到了永恒。你的精神,你的魅力深深烙印在我的心中,亘古长存!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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