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季节
【篇一:我最喜爱的季节】
我生活在江南这美丽的地方,在这里,四季分明:春天,风和日丽;夏天,烈日炎炎;秋天,凉风习习;冬天,白雪皑皑……在这四季中,我最喜欢的要属那五颜六色、花红柳绿的春了。
每当到春天,万物都会从寒冷中苏醒过来,迎接新的一年,新的生命。植物爆出新芽,沐浴着明媚的阳光,吮吸着绵绵春雨,在柔和的春风中茁壮成长。动物们走出了避冬的洞穴,到处寻找食物,玩耍着,打着滚儿,自由自在。
春天,百花齐放,春色满园。只要一走进公园,便能闻到那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花儿美得更是让人吃惊,赞叹不已。有白色、绿色、粉色的梅花;有粉色的海棠;有金黄色的迎春条;还有白色、紫红色的玉兰花……这些五彩缤纷、姹紫嫣红的花儿好像在对我们说:“我们是不是很美呢?”看着这些花儿,还让我想起一句诗:“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春天,非常温暖舒适,不像寒冷的冬天北风呼啸。春天,我们可以脱去厚重的棉衣,换上轻便的毛衣,可以穿上漂亮的裙子和靴子,再也不用穿着大棉鞋,像一个企鹅在走路,一摇一摆的。
俗话说得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春天非常重要。
我喜爱那多姿多彩的春!
【篇二:我最喜爱的季节】
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夏天,它不像春天那样美丽,不像秋天那样有丰富的水果,也不像冬天那样雪白,那我为什么会喜欢夏天呢?
夏天有很多绿色。大树是绿色的,小草是绿色的,叶子也是绿色的,我最喜欢的是夏天的柳树,只有在夏天她的“头发”才会长到那么长。风吹着它长长的“头发”,像是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少女在梳头发。柳树上方还长着一棵高大的白杨树,像柳树姑娘的爸爸。这景象在其他三个季节都没有,春天柳树姑娘的“头发”太短,白杨树的叶子也不茂盛。秋天好像柳树姑娘的头发被剪短了,白杨树也没有精神。冬天两棵树就全枯了。
夏天天气非常热,可以去游泳。让自己泡在水里的感觉其实也很舒服,要是在其他季节游泳就太冷了。
在夏天,我们不用穿非常厚的棉衣,冬天要穿很厚很厚的衣服,裤子就要穿三层,难受得很,夏天就穿得很轻巧。
写到这,你有没有发现春天、秋天、冬天有很多不如夏天的地方呢?这就是我喜欢夏天的原因。
【篇三:我最喜欢的春天作文】
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很美丽,都有自己独特的一面,其中我最喜欢春天。春天是一年四季的开始,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时间在无声无息的过去,同时,春天在悄悄的来到我的面前,春天的景象让我难以忘记。
春天来到时,当你走在路上,你会听到鸟儿的歌声,你会闻道花儿的香气,你会看到大树在舞蹈、小草在舍己为人。
【篇七:我最喜爱的季节】
冬天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它不是充满希望的春天,它不是充实忙碌的夏天,它也不是满怀丰收的秋天,它却是一个悠闲自得的季节。
我最爱那冬天里的雪。“呼呼”,风儿吹动,那些调皮的雪精灵也随着风儿来到了它们的舞台,瞧,这些雪精灵又要开始它们的演唱会了,它们的表演可真是五花八门呀!瞧瞧这只雪精灵,竟在空中跳起了芭蕾舞,看看那只雪精灵,竟在薄冰上玩起了溜冰,再瞅瞅这只雪精灵,竟在屋檐上玩起了跳房子。调皮的孩子捞起小池上的薄冰,“啪啪”的向地上摔去,在这“啪啪”的伴奏声中,这些雪精灵们不由自主地跳起了踢踏舞,面对这样精彩的演出,路边的小树也随着摇摆自己的身姿,校园的雪松也“沙沙”地为雪精灵伴奏,连那怕冷的孩子们也随着雪精灵的舞蹈奔跑起来,一切都是那样的充满生机,那样的欢快热闹。雪精灵的表演结束了,天空妈妈为了庆祝雪精灵的演出成功,向它们抛出了剔透的花朵——雪花,那些雪精灵带着它们的荣誉,一起飘了下来,一些飘留在屋檐上,给小房子戴上了白色的绒帽,一些飘留在雪松上,给松树穿上了雪白的棉衣,一些飘留在枯草上,给那奄奄一息的小草盖上雪白的棉被。渐渐地,太阳公公出来了,这些雪精灵也随之隐藏起来,要和太阳公公玩做迷藏。那淘气的雪精灵趁太阳公公不注意时,偷偷地离开了大地,回到了天空妈妈的怀抱。
我爱冬天,更爱那冬天里的雪。放眼望去,一切都是那样的美,那样的纯洁,给人一种悠闲自得的感觉,给人一种放松心情的感受。
【篇八:我最喜爱的季节】
如果我最喜爱的季节是什么?我想我很难回答你。四季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缺点。人无完人,四季也没有完美的四季。但是如果实在要选一个,那我会选冬季。
冬是位艺术家,他用他那雪白的画笔酣畅淋漓的挥舞着,把大地涂抹的银装素裹,冬也是一位仁慈的母亲,她用她雪白的被子把小幼苗盖的严严实实的,生怕小幼苗们被冻坏了,第二年春天,太阳出来了,于是雪白的被子便化成了甘甜的乳汁流进小幼苗的身体,滋润他幼小的心灵。
雪中的景色壮丽无比,天地之间浑然一色,只能看见一片银色,好象整个世界都是用银子来装饰而成的。雪后,那绵绵的白雪装饰着世界,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真是一派瑞雪丰年的喜人景象。
冬天是个美丽的季节,在雪后特有的千里冰封下,到处都是一片白雪皑皑的景象,仿佛到了人间仙境一样,一片纯洁,雪白的没有一丝瑕疵,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银装素裹,丹墙傲雪呀!"冬天这个季节可真美,美的让人陶醉啊!"
冬天也是一个快乐的季节,在一片白雪皑皑的景象下,小朋友们兴高采烈的自逐和嬉戏,打雪仗,堆雪人,让孩子们忙的不亦乐乎。在冬天这个季节里,小朋友们可以尽情的玩笑,可以随心所欲在雪地上一行行深深的脚印,想干啥就干啥,还可以用没完没了的玩耍来冲刷学习的劳累。冬天这个热闹的季节,真是热闹的让人羡慕啊!
冬天也是一个使农民伯伯们高兴的季节,冬用雪白的被子盖住大地万物,第二年春天来临时,雪就会全部化完了,她变成雪水浇灌田里的庄稼,果树,使庄稼长的饱满。
我爱冬天,我爱冬天这位艺术家,我爱冬天这位仁慈的母亲,我爱冬天这个美丽的天使,冬天啊,让你成为每一个人心中最美的季节吧!
冬天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天地同色,到处冰封的霸气。让我深深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把世界装点的跟童话一样。我爱冬天。
小鹿与小马
小鹿与小马
赵志伟
有一天,小马碰见了好朋友小鹿,小鹿问:“听说你现在跑的很快,是不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啊?”“没有达到。”小马说。“敢不敢跟我比试比试啊?”小鹿问。“敢!”小马毫不犹豫的说。
比赛开始了,小鹿似疾风,小马如闪电。它们不分上下,小鹿一下子跑得没影了,小马想,难道是“风电合击”。果然不出所料,等小马到了终点,小鹿已经到达十分钟了。小马甘拜下风,不过它们约好十三天后再次比赛。
自从输了这次比赛,小马刻骨铭心,坚持不懈的练习跑步。可小鹿自从赢了比赛后,在家里享清福。十三天的约定到了,小鹿大摇大摆的到了比赛场地,看见小马正在练习跑步,它却不以为然。
一千米 的比赛开始了,小鹿洋洋得意,可小马是“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堑而死。”可小鹿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到了最后,小马后发制人,它似风如电,赢得了比赛。
小马的做法“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的道理。今后我们遇事一定要戒骄戒躁,总结经验教训。坚持到底,取得胜利。
指导教师
崔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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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一年四季中,春天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夏天像一个健壮的青年,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则冬天是一个穿白色衣服的小女孩。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有各的特点,一年四季好像一幅画一样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而我更喜欢的季节是硕果累累的秋天。秋天,是一位年迈的老人,秋天,也是丰收的季节,大树爷爷上的果实都成熟了,硕果累累。田野里,一大片一大片的麦子成堆的在一起绘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这是农民伯伯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田野里的麦子成堆一起,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大雁排着整齐的队伍飞向南方大树爷爷身上的落叶也慢慢的落下来了一切都在慢慢的变化着。秋天的田野是金黄的灿烂的,田野里的玉米外面穿了一层层的外衣,如果把它们的外衣脱下来,它们就露出了一颗颗金黄的牙齿而玉米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秋天是一个金秋的季节,树叶子渐渐发黄了,小草也渐渐枯萎了。一阵风过后,树叶子飘飘落起来像是仙女一样,鸟儿在天空中唱歌,好像在庆祝秋天的到来,呼朋引伴的在空中玩耍。这时,天上的风筝渐渐多了,孩子们也多了,他们在田野里尽情的玩耍,无忧无虑,田野里染上了一层金黄,只要微风轻轻的吹,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身上的铃铛,每当孩子们走过都会忍不住的尝一口,而他们似乎也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秋天。成熟的庄稼等待着收割的时候,这时山上的野果也成熟了,各种各样的果实在树上摇晃着,好像在显示自己的成就一样,有的是红的,有的是绿的,有的还是黄的。八月里的桂花香。秋天桂花是香甜的,是美味的,如果把桂花晒成茶叶,味道会好得多,桂花的颜色不一样种类也就不一样,有白的、黄的、橙色的、红色的,如果把桂花放在门口里那也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啊!秋天,我最喜爰的秋天啊,你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了痕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快乐,给我的世界带来了色彩,我们相逢多么短暂啊,我希望秋天尽快回来。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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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盼望着,盼望着,秋风来了,秋天的脚步近了。水果成熟了,瞧,红色,黄色,紫色,橙色,一大片一大片的;苹果,生梨,橙子,柚子,结满了果儿赶趟儿。这些果子沉甸甸的,压弯了树枝,过路人一抬手就能摘到一颗大大的果子,吃起来,美味极了,人人脸上挂满了笑容,乐洋洋的。这个时候,金灿灿的稻子,圆滚滚的大豆,白花花的棉花,粒粒饱满的玉米,也都成熟了,他们随着秋风摆动,等待着人们来采摘它们。人们背着箩筐,走在田间,一边收割粮食,一边大声地聊着天,一片欢声笑语。秋天,果儿多,虫子也多。蛐蛐儿,蚂蚱,蟋蟀,蚱蜢……小朋友们悄悄地走向它们,然后猛地用手一覆,呀,抓到了,抓到了,小朋友们兴奋的喊着!孩子们吵成一片,闹哄哄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秋天,到处可以闻到桂花的香味,那种芳香,令人心旷神怡。折几枝桂花放在房间,满屋飘香;摘几朵桂花洒在糕上,清香可口。秋天,它不像夏天那样酷暑逼人,也不像冬天那样冰天雪地,它不冷不热,天高气爽,非常舒适。秋天,你很美丽;秋天,你很成熟;秋天,我爱你!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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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一年有四个季节,我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天,春天有五彩缤纷的颜色,春天是个美丽的季节。春天,迎春花一吹小喇叭,唤醒了百花竞相开放,有玫瑰花、月季花、桃花、杏花、梨花……有的像雪花,有的像云霞,有的像火焰……这些花都有各自的颜色,有红的、黄的、粉的、蓝的、紫的、白的,真是绚丽多彩。它们不光有绚丽的颜色,而且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真是芬芳扑鼻。都把蜜蜂和蝴蝶引来了,蜜蜂在花丛中采蜜,蝴蝶在花中翩翩起舞,可迷人啦!刚吐出嫩芽的小草带着好奇,悄悄地把头探出来,欣赏着春天的美景。小草一看,啊!春天居然比我想象的还要美,以后我要常常感受着春天的气息。不一会,许多孩子来到草地上快活地玩耍,有的做游戏,有的放风筝,有的比赛跑步,被抛在后面的孩子在不断地努力追赶,秋风姑娘看见了,也去帮忙,给他加油。放风筝的孩子们配合默契,一个孩子在后面拿着风筝,另一个孩子拉着风筝的线。秋风吹来,拿风筝的孩子手一松,拉着风筝的孩子便飞快地跑起来,于是,风筝就渐渐地飞上天空了。他们一直在欢笑着、奔跑着,可开心了。我喜欢春天,因为春天充满了生机勃勃和欢声笑语。小朋友们,你们喜欢春天吗?4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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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一年有四个季节,有温暖的春天,有炎热的夏天,有丰收的秋天,还有寒冷的冬天。其中,我最喜爱秋天。炎热的夏天终于走了,秋天匆匆地赶来了,秋姑娘为大地染了一层金色。秋风给柳树梳头,秋姑娘手里拿着花篮,把花撒向人间,桂花、菊花、一串红……都竞相开放。田野里到处都是金黄的稻子,像金色的海洋。高粱像喝醉了酒似的,脸红红的,弯着腰,似乎在迎接客人。花生宝宝在壳里玩捉迷藏的游戏。玉米、大豆也由绿色变成了黄色,为此,秋姑娘可帮了不少忙。许多的大人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带着爱犬到山里抓野鸡野兔。秋天还给人们送来香甜的水果。红彤彤的苹果高高地挂在枝头。红红的石榴,笑得咧开了嘴。火红的柿子像一盏盏红灯笼。到处都是人们的欢歌笑语。公园里的风景美极了。菊花在秋天是花的代表,千姿百态,姹紫嫣红。桂花十里飘香。枫树虽然没有香味,但是它的叶子非常美丽,红艳艳的。小草从土地里探出了头来,东瞅瞅,西望望,好像在赞叹这个美丽的世界。其实,四个季节我都喜爱。但我更喜欢果实累累的秋天。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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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你是炎热的,但我却喜欢你的炎热,你是纯洁的我一如既往的喜欢你的纯洁。你是多变的,像魔术师一样,我依然喜欢。——夏天你是纯洁的季节荷花是你纯洁的象征,它不像牡丹的雍容华丽,它不像玫瑰的妖娆动人,它也不像梅花的高洁傲岸。它就是它,一朵普通的花,出淤泥而不染的花。光是一朵花,就令我深深迷恋上了这个季节。谁都抵抗不住这高温的季节,就连人们都吃着冰棍,吹着空调在家中避暑。而你一朵小小的花,没有任何怨言,没有任何杂质的以你最美的一面与大家见面,静静的宛在水中央,蝉鸣也是你纯洁的代表。像纯洁的小学生一样,即使很难听,但依然大胆去唱。你是炎热的季节夏天太阳公公顶着一头红发,为人间送来似蒸笼般的骄阳似火,夏天,烈日当头蝉好像在抱怨夏季的炎热,成天知了——知了——的叫着,学校,也顶不住夏天的炎热,让同学和老师在夏天最炎热的时候让大家在家避暑两个月,吃根冰棍,吹吹空调,好不惬意,一些植物也耐不住这炎热的季节。春天,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可这些稚嫩的花瓣宛如婴儿的肌肤,被骄阳这火一烤全都吓的不敢出来了,总是让绿色的叶子保护着。你却也是多变的季节。早晨去学校时,万里晴空,蔚蓝的天空,几片白云悠闲的飘在蓝天之中。傍晚时分,乌云密布电闪雷鸣,这天气像个娃娃说变脸就变了,倾盆大雨宛如瀑布倾泻下来。到了晚上,晴朗的天空中挂着一轮明月,几颗星星依偎在月儿身边,眼睛眨眨的。夏天,没有春天的百花齐放;夏天没有秋天的天高云淡,瓜果飘香;夏天,没有冬季的狂风怒号。但我更喜欢夏天的一切,不需要任何理由。6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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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矿泉水瓶在我喝得众多矿泉水瓶中,有一个小小的、矮矮的名叫怡宝的小小水瓶给我留下很深印象。怡宝的商标在矿泉水瓶的瓶盖上。瓶盖是白色的,瓶盖中偏上的地方印着绿色的字母在字母的下方印有一片像小船一样的绿叶,在夏天一看到它就好像看到了醉人的绿,凉爽的感觉迎面而来。瓶盖的侧面又密又小的防滑纹上印有矿泉水的生产日期,方便我们随时检验矿泉水是否在保质期内。瓶身长17.5厘米,直径6厘米,从下到上由大变小,好似一颗炮弹。瓶身上有整整7道防滑纹,有三道像月牙似的防滑纹交错分部在上半截,另外5条则像铁圈似的紧紧套住下半截。瓶底是凹进去的,上面有一只大大的海星,瞧!海星还嘟起了小嘴呢!海星脚和脚的空当中印着“怡宝饮用水”。瓶身上的塑料纸上有两幅图画一幅中文,一幅英文,呵,厂家想的挺周到的。旁边的位置印着厂家的地址、生产许可证条形码,消费热线等。它不仅外形美,也有很多用处。第一:方便。因为它身材矮小,是一般矿泉水瓶不能及的。它容易携带,而并不需要多大的荷包便能携带,而且不容易落下来。不像其他的矿泉水瓶,如果荷包小了,跳几下,便落出来了。第二:轻便。这一点既有好处又有坏处。好处是比较轻装在口袋里布展太大的空间和重量,正因为这点,这个瓶子的容量只有350毫升,没其他矿泉水瓶装的多。第三:防滑。瓶身上有8条防滑纹,即使轻轻拿着使劲甩也不容易甩掉。瓶盖上有防滑纹,很容易就可以拧开瓶盖。谢谢这个可爱的伙伴陪伴我度过了这个炎热的个暑假。我爱这个怡宝矿泉水瓶!55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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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轮滑运动平时的休闲时间你们最喜欢干什么呢?我最喜欢妈妈带我到广场轮滑。记得第一次穿上心仪已久地轮滑鞋的时候,心里非常高兴。不过刚开始学习滑轮运动的时候,还真是不容易。初学的时候,我都带上防护具。因为技术不熟悉,摔跤是经常发生的事。有好几回痛得眼泪忍不住掉下来。当时我就想:这么难学,这么长时间都不会滑,还不如不滑了。妈妈知道后,就鼓励我说:“做好一件事要注意方式方法,多观察,向技术好的哥哥姐姐学习经验。还有你们刚进学校地第一课,老师不是说过,成功是需要努力和坚持的吗?不要放弃,好好学。”听了妈妈的话,我好像又有了力量。于是,我又继续地摸索,认真观察别人是怎么滑的,然后自己就试着去模仿。终于,我会滑了。在这过程中,也得到了很多位哥哥姐姐的帮助,使我学会了速滑、急刹、过弯、倒滑等复杂动作。轮滑运动不仅带给了我速度和活力,让我在课余得到放松,而且也让我结识了好多新伙伴。我与我的伙伴们经常一起轮滑,很快乐。如果你喜欢轮滑,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轮滑“梦之队”吧!40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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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小吃热干面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美食。北京的烤鸭、天津的狗不理包子、云南的过桥米线、四川的麻婆豆腐……可以说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小吃莫过于武汉的特色美食——热干面了。刚捞出来的热干面热气腾腾的,米黄色的面条团团围坐在一起,多像一个可爱的胖娃娃啊。面条上那褐色的芝麻酱、绿色的香菜、黄色的榨菜丁、白色的葱花……五颜六色的,看一眼就令人食欲大增。端上桌后,芝麻酱、小麻油那股浓浓的香气扑鼻而来,令人欲罢不能。搅拌过后,只见每一根面条上都裹满了芝麻酱,有点像蚂蚁上树的情景,太好玩了。吃上一口,唇齿留香,那独特而诱人的味道和口感使我久久不能忘怀,如果再配上一碗甜酒,那真是人世间最好的美味了。前一段时间我去武汉吃热干面的时候,目睹了它制作的全过程。我非常感兴趣,网上的一些资料也让我更加了解武汉热干面的制作方法。它的做法很特别:面条一定要纤细筋道,色泽黄而油润,调料的熬制搭配也是按照秘方精心配置的。老板头一天晚上把面条在大锅里煮上八成熟,然后捞出沥干水分,分份装起来。第二天来了客人,就把其中一份面放到大漏勺里,在沸水里快速烫一下,捞出来之后倒进碗里,然后放上各种调料,一碗香喷喷的热干面就做好了。热干面的吃法也很有意思,吃的时候不能一点一点地品尝,一定要大口大口地吃,嘴要塞得满满的,这样才能品尝到武汉热干面独特的风味。热干面的由来还有很有意思的一个典故。相传20世纪30年代初,汉口有个名叫李包的食贩,在关帝庙一带靠卖凉粉和汤面为生。有一天,天气异常炎热,剩下了不少面条。他怕面条变质,所以将面条煮熟,凉在案板上。李包不小心碰到了案板上的油壶,麻油泼在了面条上,李包只好将面条用油拌匀重新凉放。第二天早上,李包将拌了油的熟面条放在沸水里稍烫,捞起沥干入碗,然后再加上卖凉粉用的调料,弄得香气四溢,人们争相购买,吃的津津有味,后人把这种面起名“热干面”。虽然这只是一个传说,但它告诉了我们热干面的特别之处,因为它是在误打误撞中研制出的一种美食,既不同于汤面,也不是凉面,有独特的烹饪之法。色香味俱全的武汉热干面是我最喜欢的一种美食,吃完了的感觉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还—想—吃—!听到这里,你们是否也垂涎欲滴了呢?800字 初二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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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夜深了,窗外忽地炸了一声雷,俄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蜡烛的光焰随着许许风声而明灭。鲁迅先生撑开伞,拿着他的“战斗檄文”出门去了……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梦到这个场景了,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作者,而家中的两卷《鲁迅全集》理所应当地是我最喜爱的书。每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总会感到先生言辞的犀利。周先生看事,目光刻薄而又尖利。笔杆子是先生的枪,《狂人日记》中,狂人满口的“吃人”并不是胡言,它们就像是子弹,瞄准了封建社会的致命之处冲去。但先生的一针见血却又能潜藏在祝福与希望之下。先生对“祥林嫂”死了的祝福,文末“鲁镇人们享受的无限幸福”,正是对封建思想极大的讽刺。你读周先生的书,仿佛置身于冷风中,觉得彻骨的清醒和兴奋。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却又能体会到他内心的愁苦与刺痛。民众的心久入膏肓,周先生却想起死救之。周先生写人总是将灵魂抽出,混沌,暧昧,浮夸和虚妄的那些人,还有无法正视现实也无法反观己身的孔乙己,浸透着鲁迅先生神来的勾勒与无穷无尽的悲痛。你读周先生的书,总是感受到先生在溅血吐真言,感受到赤子的悲愤和挽救。又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则发现他的故事写得极好,以古来“非攻”嘲讽今昔。孙郁先生说地极好,“周先生总是睁着眼看。”不错地,所谓睁着眼看,就是把人从故事与文章中的虚中拉回现实去,几张薄纸之下,内含醒世的道理,救人的良方。你读周先生的文章,总能在或幽默或沉痛的语调中听到几声责问,你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非其他人所可以模仿的。鲁迅先生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更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鲁迅全集》里那份爱国之心感染了我,让我拥有了一颗坚不可摧的爱国心,而这或许也是千千万万中学生所需要的。夜更深了,我合上书本,默想先生回来时睡下,安稳却又辗转地睡下了。650字 四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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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篇一:我最喜欢的植物我最喜欢的植物就是竹子了。就像诗中所说的一样,竹子不仅坚强也很美丽。春天,一个个竹笋宝宝从地下钻出来,经过阳光的照耀,雨露的浇灌,终于长成了一棵棵美丽而茂盛的竹子。风儿轻轻一吹,竹子们就随着风儿摇摆了起来,多像一位位穿着绿裙子的少女,随着音乐跳起了婀娜多姿的舞蹈呀!冬天,许多雪压在她身上,压得她弯下了腰,但是她很坚强,枝条没有被压断。不过,雪配上绿色的枝条也很美,绿裙子上面又多了一些纯白色的点缀,该有多么漂亮啊!要是在竹林里又起雾又下雨,少女们的绿裙子上好像缝了一层薄薄的纱,上面缀着亮晶晶的珍珠,真是美得天下无双啊!竹子还飘荡着幽幽的清香,一闻就会让人感到很舒服哦!永安是美丽的笋竹之乡,这里盛产着很多竹子。竹子有很多用途,比如:竹子可以用来做凉席、篮子、地板和各种小工艺品。竹笋可以用来炒菜吃。竹子还是国宝熊猫的食物呢!而且,就是因为我们永安盛产竹子,才有笋竹节的。我非常喜欢竹子,因为她很坚强,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她都坚强地扎根在那里,而且她美丽还有淡淡的清香,让人闻着感到很舒服,很心平气和。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植物竹子。你们喜欢她吗?篇二:我最喜欢的植物我最喜欢的植物是含羞草,因为它一碰叶子就会合拢,非常有趣在我读幼儿园时,有一次我和一个小朋友一起在楼下玩,他告诉我有一种植物叫含羞草,叶子一碰就会自动合拢,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含羞草!含羞草的叶子像一片小小的扇子,当我们轻轻地靠近含羞草时,它便紧张起来,好像一只随时准备逃跑的梅花鹿,当我们某个部位碰到含羞草时,含羞草就会受到惊吓,就会害羞的捂住双脸,叶子紧紧的合上,静静地,含羞草没有感觉到危险后叶子就会慢慢的展开,我喜欢含羞草的原因是因为含羞草就像一个有生命的动物一样!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呢?那是因为啊,在它的叶柄基部有一个膨大的器官叫叶枕,叶枕里面有许多细小的细胞,这种细胞对外界刺激很敏感。一旦叶子被触动,刺激就立刻传到叶枕,这时细胞会迅速流失,从而导致叶片合拢,经过12分钟细胞又逐渐流回叶枕,于是叶片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我听说含羞草还会预测地震呢!一般含羞草是白天叶子张开(除了别人碰含羞草),夜晚合闭,可是如果有地震的话,含羞草会出现反常情况,白天叶子合闭,夜晚张开,就代表很快这里便会发生地震,如果含羞草突然萎缩,然后枯萎就代表着,几个小时后会发生地震。嘿嘿!植物世界还真奇妙!篇三:我最喜欢的植物我喜欢的植物有很多,有华丽富贵的牡丹,有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有象征爱情的玫瑰,还有纯洁高雅的马蹄莲。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翡翠做的扁豆。今年国庆节的时候,我去了现代化的农村,家里有手机、有电视,还有许许多多的植物,扁豆就是其中的一种。扁豆和葡萄一样,是爬藤植物,扁豆的果实是嫩绿的,一阵微风拂过,像一只只翡翠做的小船在绿色的湖水中轻轻飘荡。剥开一看,有四个水兵住在这里。听!它们正在呼呼大睡呢!扁豆的叶子像四个凸字组成,看着那么绿,那么舒服,那么新鲜。扁豆最有特点的是它的花,花为粉红色,两片花瓣中间夹着一个白色的花蕊,另外两片花瓣映衬在两旁,像一只只飞舞的蝴蝶,像一条漂亮的芭蕾舞裙,又像一栋豪华高大的房子,既可爱,又漂亮。我摘下一朵尝了尝,甜甜的,喉咙十分清爽扁豆啊扁豆,没有什么诗人为你写过诗,为你写过曲,但你,不因为这小小的挫折而枯萎,你不为这小小的挫折自卑,你依然那么朴实,依然那么开朗,依然那么阳光,依然是那么有个性的假小子,正是因为这些,使我喜欢你我最喜欢的植物无私奉献的扁豆。篇四:我最喜欢的植物有个星期日,我和妈妈在一家超市里购物。突然,我眼前一亮,兴奋地叫起来:妈妈,我看见猪笼草啦!猪笼草?在哪里?是个什么草?妈妈一头雾水,有点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把妈妈拉到花草柜台前,指着那盆有点象吊兰又比它奇特的植物,跟妈妈介绍:这就是猪笼草,是来自热带的食虫植物,上海很少见的。你看,它的每张叶片都能垂下一根线,线上吊着一个小葫芦,其实是捕虫囊我正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妈妈突然打断了我的话:快看!我顺着妈妈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只蚂蚁正探出头,吮吸猪笼草上的蜜露。突然,它脚下一滑,但它死死抓住捕虫囊的囊口,可挣扎了一会儿,还是掉进了陷阱,成了猪笼草的美餐。我坚持要买一盆猪笼草带回家,挂在客厅里。我想:这下,我们家就不用点蚊香啦!果然,猪笼草在我们家立下了赫赫战功,我总是发现有小虫子被它收入囊中。自从我们家买了猪笼草以后,它就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人满目清凉,心旷神怡。一旦有客人来访,总会问上一句:这是什么草啊?我都会热情地向客人们介绍,得到不少夸奖呢。猪笼草真是一种神奇的草啊!篇五:我最喜欢的植物在我家客厅里养着一束富贵竹,富贵竹淡雅、清秀,象征吉祥富贵。这束富贵竹是去年我们搬家的时候买的,因为这书富贵竹很不起眼,所以我们一直把这书富贵竹放在电视机的一边。但是后来我才渐渐发现,原来富贵竹的生命力是那么的顽强。不像别的花一样,富贵竹只要有水,就会活得很旺盛。富贵竹是一种观赏竹,有名万年春。富贵竹不像别的植物一样从土里生长出来,而是从水里生长出来,你们一定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怎么会从水里长出来呢。其实富贵竹是水生植物 ,你们只要把富贵竹放在水里,不出几天,就会生长出根来,就像老爷爷的胡子一样!富贵竹除了万年春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叶仙龙血树。为百合科龙血树属观叶植物。原产加利群岛及非洲和亚洲热带地区。20世纪80年代后期大量引进中国。贵竹常绿小乔木。富贵竹的美与它的吉祥名字分不开。它具有细长潇洒的叶子,翠绿的叶色,其茎节表现出貌似竹节的特征,却不是真正的竹。中国有花开富贵,竹报平安的祝辞,由于富贵竹茎叶纤秀,柔美优雅,极富竹韵,故而很得人们喜爱。富贵竹管理粗放,病虫害少,容易栽培,并向征着大吉大利。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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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作文篇一:我最喜欢的植物_我们生活的美丽星球上有数以万计的植物,而我最喜欢的植物之一,那就是我奶奶养着的一盆美丽漂亮的芦荟。春天的一个早上,我被滴答滴答的雨声吵醒,我慢慢睁开我那惺忪的睡眼,朦胧中好象看见窗台上有一抹绿色,是什么呢?我不由得用双手揉了揉两只眼睛,仔细地又瞧了瞧,原来是一株绿绿的、水灵灵的芦荟啊!我连忙跳下床,从窗台上将芦荟小心翼翼的拿了下来,放在我的书桌上。只见芦荟羞答答的“躺”在花盆里,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让人心里不免有些怜惜之情产生。它的叶子是绿色的,从边缘往里看,叶子的颜色有一种渐变似的,越往外越泛黄,越往里越发的绿。每一片叶子都是如此,但是靠近中心的叶子显得格外的水嫩,就像是用玻璃制成一样,可美了。叶子的表面上还有少许的水珠,在镜子的折射下,就好像一粒粒翡翠造化出的珍珠一样发出闪闪光亮。透过珍珠撒过的叶片,我突然发现正中心的地方还藏着一个幼小的小花苞,这个小花苞的颜色和芦荟一样,或许,它就是芦荟新长出来的小嫩叶吧!下午,雨停了,芦荟不再是那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了。只见它昂首挺胸地站立在花盆的中央。芦荟的叶片两边竟长出了一排细小的,看起来却很锋利的突刺。长了利刺的芦荟就好似仙人掌一样有了一件合适的防御外套,而此时的小花苞也不再那么柔弱了,而变得更加坚毅挺拔。雨水的滋润,让它长得更结实,更美丽。根据我查询的电脑资料上说:地球上大约有三千种芦荟,有一些芦荟还可以食用呢!它有对人体细胞组织的再生和保护作用。在美容护肤方面,芦荟也大有用武之地,而且芦荟还是居家室内植物的首选哟!它可以吸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废气,是空气的清道夫。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植物——芦荟。篇二:我最喜欢的植物_要说最喜欢的植物,你也许会写玫瑰、菊花、牡丹等各种美丽有名的花,但我不同,我要写浑身带刺也不漂亮的仙人掌。记得我上三年级时,得了痄腮,难受的我痛不欲生。邻居闻讯,给了我家几片仙人掌。我妈把仙人掌捣碎,糊在我腮上,立刻就有一股凉意袭来,一天后,我的痄腮好了。仙人掌没有全用完,剩下小小的一片,扔了怪可惜的,抱着试试的心态,把它种在了一个报废了的洗脸盆里,虽然对它没抱多大希望,但还是时不时地去瞧瞧,一个月过去了,仙人掌没有任何变化,我很沮丧,也有些恼怒,心想:这是什么仙人掌,这么多天也不长。对它关注之心随时间的推移淡了。两、三个月过去了,偶然有一天,我发现这片仙人掌顶端竟然冒出黄豆粒般大小的一片新绿,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从此便对其照料起来。人家都说仙人掌抗旱,我便想试验,于是两个月没浇水,本以为仙人掌生命力再强,这么多天暴露在阳光下,怎么也得扁平扁平,蔫蔫的了,没想到,仙人掌不仅没有枯萎,反而利用它很少能蒸发出去水的身体的优势,长出新的绿芽,展示着勃勃生机,屹立在泥土中央。仙人掌, I真服了YOU!时至今日,那一小片仙人掌已在我家定居三年,繁衍出儿子、孙子、重孙子……,滋生出大大小小四十个叶片,成了大家族,使我拥有了两大盆、两小盆绿色景观。但那最初的一小片仙人掌,是我的挚爱,但让我永远觉得对不起它,因为有一次,我在阳台拿玩具枪练习射击,天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瞄的是靶子,子弹却打穿了它那小小的身体,留下了一个不小的洞。我的心充满了无限的懊悔,心想:仙人掌这回要一命归阴了。谁知,几天后仙人掌的伤口并没有向四周扩展,仍是绿油油的,在顶端生长着新的后代,我可真是高兴啊!但也许是那个洞的原因,它自身的叶片却再不见长大,这使我觉得永远欠着它。仙人掌不像牡丹那样浓滟,也没有芍药那样娇柔,更不像月季那样芬芳。但仙人掌顽强的生命力,对所处环境,不挑肥拣瘦,只要有一小块扎根的地方,就能够繁衍生息的精神,使我要以它为榜样,坚忍不拔、自强不息、天天向上!仙人掌的丛丛绿色,给我们家增添了许多生机,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别人心中 “丑陋” 的仙人掌,我心中的美丽天使,我永远爱你!篇三:我最喜欢的植物_我最喜欢的植物是:高大的杨树。春天已去夏天又回,高大的杨树是乘凉的好地方,杨树主要分布在中国、欧洲、亚洲和北美洲的温寒带地区,光中国就有50多种。杨树长的又高又大,稠密的树叶绿得发亮,粗壮的枝干像巨人的手臂一样保护着美丽的地球。杨树浑身都是宝,像树干可以作为木料制作成家具火柴梗和人造纤维。树叶和树皮又是纯天然的饲料,杨树又能制造新鲜的空气又可以抵挡风沙想想看假如地球上没有树会怎么样,地球将会成为凄凉的沙漠,假如有外星人的话,他们会怎么看我们地球人,他们会嘲笑我们无能,假如地球上栽满了树又会怎么样?地球将会成为全宇宙最美的星球我们将会成为宇宙生物史上最能干的人,地球会被永记时常挂在嘴边的星球。杨树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和顽强的生命力,它是典型的战士,经得住风吹雨打耐得住天干地旱,而且它的样子也是千奇百怪,就拿红叶杨来说,它有着火红的叶子整个夏天都是这个样子太漂亮了,还有一大些奇怪的的杨树我就不多说了,完美等于什么?等于博大的胸怀和完美的流线,这两样杨树都具有,所以说它在我眼里就是树中最完美的但这两样都是最基本的完美,而杨树却又一种与众不同的美,这使它出类拔萃,那就是:它那手状的树叶就连血管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一看就知道它是人类一个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人类,在几千万年的进化里它选择了沉默可是人们贪婪的梦想却让杨树成了牺牲品,你于心何忍,请大家不要伤害我们的朋友。一棵树就是一座绿色工厂,片片枝叶都是快乐的音符多一棵树就多增添一片新绿亿万棵树连起来就成了美丽的地球,今天栽下绿色的希望,明天长成参天的大树让它陪伴我们度过金色的童年,保护环境,人人有则、留住自然的炫丽,体现你的美。点评: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句意含蓄委婉,暗含深意读毕如酒后余香,不绝于口。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这篇文章充满了激情,从字里行间能体会到作者的喜爱之情。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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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书刊【篇一:我喜爱的书刊】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篇二:我喜爱的书刊】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篇三:我喜爱的书刊作文】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起,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希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篇四:我最喜爱的书】我最喜爱的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终于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后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近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后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篇七:我最喜欢的书刊——《当代中学生》】在一个静谧、安逸的午后,读一本《当代中学生》,会让你身临一种温馨、浪漫的境界,让你的心房里充满了温暖与感动,即使是寒冷的冬日,寒气也会荡然无存。它就像是一杯香茗,暖在手里,暖在心里;又倘若像一缕阳光,照亮大地,照亮世界;或许是一件御寒衣,温暖别人,温暖自己……前几天,在整理房间时,无意中在书箱下还发现了一包书。打开一看,竟然是一直钟爱着的《当代中学生》。我就像是发现了宝贝似的,一本一本地拿出来翻,这不是妈妈没收的吗?藏到这了!以前的时候,妈妈觉得我看《当代中学生》太耽误时间了,一直反对我看,后来给我藏了起来,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放下手中的活,坐下来细细翻看,一篇篇短小富有哲理的故事映入眼帘,就像一个个灵动的音符。我相信大家对《当代中学生》并不陌生。它非常适合我们中学生去阅读,从中,我们懂得了许多待人做事的道理,使我们的智识得到丰富,才干得到增长,视野得到开阔,修养得到提高……。《当代中学生》里面的故事引人入胜,令我感动过,也快乐过,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遇到困难时,你告诉我:勇敢向前,你就是胜者。在我获得荣誉时,你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在我生气愤怒时,你告诉我:不要随便发火,伤害的会是你自己。在我受到挫折而灰心丧气时,你告诉我:不要太在意,轻轻一笑,看远处又是更广阔的天地……。《当代中学生》已成我智慧的启迪师。在我心里,《当代中学生》胜过世上奇珍异宝。如果把黄金和它相比,黄金再闪耀贵重也不过是一堆矿石,一把沙子就能把它湮没;如果拿珍珠翡翠与它相比,珍珠翡翠再美也会随岁月流逝而失去迷人的光彩;如果拿琼浆玉液与它相比,琼浆玉液再迷人也会有香气散尽之时。而《当代中学生》的价值更恒久,这使它成为众多书刊中的佼佼者。《当代中学生》,我的生命之翅!因为有你,我的生命会如花一样绚丽绽放;因为有你,我的思想如鸟儿一样奔放自由,我努力探寻进取,希望有一天会攀上万人瞩目的高峰;因为有你,我的人生不再寂寞平淡,不再空虚无奈,你让我的人生更加充实,更加灿烂辉煌!《当代中学生》——我的最爱,我祝愿你越办越好,成为更多中学生的好朋友。【篇八:我最喜欢的书刊】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曾经是个孩子的陪他一起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名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己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曾经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现在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间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意义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可以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可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己后,选择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接着,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小心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择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己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己的梦了。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知道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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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季节夏天,可以看到,可以听到,可以闻到,可以尝到,可以…… 夏天,看得到。大树成片,绿阴也成片,它们为人类挡住了毒辣的太阳。绿色的叶子,在微风之中,轻轻摇摆,还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在绿阴之下,还有坐在竹席上的老人在乘凉,聊着家常。这是夏天才会有的!夏天,听得到。在那粗壮的树干上,在绿色的草丛中。早上,太阳伴着知了的歌中缓缓升起,慢慢发出亮光;中午,烈日当头,太阳狠毒的烤着地面,可那知了,还是不停地演唱:“知了,知了……”难道他们不知道累吗?晚上,漆黑的夜幕上镶嵌着钻石般的星星,不!比钻石还闪亮!两旁的草丛中,散发出荧光,是萤火虫在舞,哦!还有蛐蛐在伴奏。夏天,闻得到。在初夏时节,小区里便是栀子花的海洋,这里一丛白色,那里一簇白色,白色,乳白色,云一样的白色!在这海洋中,处处洋溢着花香,如果昨晚没关窗子,第二天,房间便花香浓浓。走出小区,也能闻到这淡香。枝繁叶茂、万木葱茏的夏天更讨人喜爱!啊!夏天!我爱你!窗外,正在下着小雨,听!淅沥沥、淅沥沥的声音,犹如夏姑娘那甜美的声音,好像在唱“送别”呢!哦,原来在送走春姐姐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小水珠在微风阿姨的抚摸下,唱起了小曲,蛐蛐了看了花,平时是它一个人唱歌,今天居然来了那么多朋友,还和它一起唱歌,蛐蛐放大了声音。荷花在贪婪的喝着水珠茶,准备给人们展现出最美的一面。路上的行人把脚步放慢了,欣赏起这大自然无与伦比的和谐与美!小朋友们站在自家的阳台上,欣赏起这次演唱会,有的小孩儿,忍不住,兴奋地大叫:“雨!我爱你,夏天!我爱你!”不一会儿,演唱会就结束了,我准备走进这幅美丽的画卷。雨后,空气是那样的清新,太阳公公下班了,有一会儿时间。随着路灯,还隐约地看到一些水珠不肯离开这儿,把碧绿碧绿的树叶当着小床,路灯一照,显得多么可爱,多么晶莹,像一块翡翠,都不忍心用手指轻轻摸它一下,旁边的小叶子,在灯哥哥的照耀下,更绿,绿得发亮了。抬头一看,星星发出夺目的光彩。哦!我知道星星为什么现在才来,原来刚刚去洗衣服了!星星宝宝如同一个好奇又讨人喜欢的小孩,眨着眼睛,好像在问这是为什么呢?雨后,好多人出来散步,都停留在桥上,我走了过去,也被迷住了,拉都拉不走!星星和月亮倒影在湖水上,既把湖水显得那样明澈、秀美,又增添了一派生机,这时的湖水可以与镜子相提并论,啊!这真是太美了!树叶上的几颗小雨水珠,滴在湖面上,湖水好像在跳着华尔兹,风儿妹妹也想学,就把微风裙子拿出来了,万物都在跳舞,唱歌,人们也加入其中了,啊!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夏天,我爱你,我爱你的一切!我爱大自然的万物,每个事物都是我的最爱!夏天,难道不令你们陶醉吗?!迷人的夏天,你使人陶醉在荷花的芬芳之中;凉爽的夏天,你使人沉迷在冰棒的冰凉之中;悦耳的夏天,你使人沉醉在音乐的世界之中。啊!夏天是多么的美好呀!夏天,我最喜欢的季节!看, 远处有几处桃红,仿佛像小姑娘那粉嘟嘟的小脸蛋。再看,原来是池塘中的一朵朵荷花呀!这颜色可真粉的可爱。这粉嘟嘟的小花儿发出了阵阵芳香,闻得人鼻子不敢停住这一口气。它旁边的鱼儿也突然围着它绕。多迷人呀!闻,是从哪散发出了阵阵凉爽的感觉?让人冰爽全身?原来是哪冰棒让人凉爽,惊不住让人去吃,去流口水呀!小孩子们每人拿着冰爽的冰棒,个个都发出着悦耳动听的欢笑声使人心情激荡。让整个夏天充满了欢声笑语,多凉爽呀!让整个夏天充满欢声笑语的不仅有小孩子们的笑语,还有动物里的乐奏呢!听,知了在欢乐唱着:“知了,知了,知了……”鸟儿也欢乐地伴奏着:“叽叽喳喳,叽叽喳喳,叽喳,叽喳……”还有萤火虫那灯火仿佛就是演唱会那五颜六色的灯光啊!多美呀!动物的声音是那么轻松、流畅、清脆阿!多么悦耳呀!这迷人、凉爽、悦耳的夏天,是使人忘不掉这迷人的景色、凉爽的感觉、悦耳的声音的。啊!夏天,我最喜欢的季节!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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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想念的季节算命老头告诉我,三十岁以前无论如何不能沾惹女人的,否则毕宝亮这个人就完蛋了。十七天之后的现在,我所要强调的现在,是时间的现在和空间的现在,我忽然决定要娶那个女人为妻。你知道吗,那个女人——老天爷,我还没有搞清她叫什么来着。那个女人,在雪漆的桌几对面站起来,转身走了,经过从玻璃窗洒进的一泼秋初透明的阳光里,半高跟鞋突地拐了一脚。她是那种大街平地上好好走着路也会一下磕了跤的女人。如果早那么一点点,或迟到么一点点,就走过去了,然而不多不少就是现在,我决定了,娶她为妻。而且立刻就后悔了。事情是这样的。她叫廖香妹,本来在一家旅游杂?社工作,据说曾经写过如何野外求生之类的啥专栏,且于某期上刊有几张她穿着极其臃肿的雪衣攀登大霸尖山的照片,照片的主体无非是介绍譬如像马达拉溪登山口、五峰检查哨、三零五零高地,或者一块写着「此地有狗熊出没」的木牌坊。我是非常相信她有这个本领——野外求生。因为不多久她就爱上他们那家杂?社的后台老板Henry王,Henry王是否爱她不在我的了解范围内,但是他给了她一个他们的结晶却因自己是有妇之夫而无法对她负责!对于这种男人,我只有两个字送给他:卑鄙。至于这种女人,除掉一个蠢字,还能说什么。廖香妹决定离开Henry王,转到一所晚报做事,更蠢的是,她决定把这个结晶生产出来。为了要赋予此结晶品一个姓氏,她必须马上找一位男人结婚,婚后一年内,也就是说孩子出生之后,即可离婚,悉听尊便。总之她理直气壮开始为她的孩子找寻姓氏,说她理直气壮,是因她亦晓得自己是年轻漂亮的。头一位被出上的是她专科时代同班同学,姓钟。所以找上那人,只因为他的作家身份,根据廖香妹的理论,作家通常比较超越礼教。你可以想见,她带着一份契约书和印章去找人家的时候,那副坦白而幼稚的可怜样子。姓钟的说让他考虑几天,并亲自从住宿的山上送她下山搭车,还请她吃了碗牛肉面,面对如此一分女流,你似乎很难放她一人饿着肚皮就走了。不多日姓钟的打电话来,表示愿意帮忙,但她婉拒了,理由是钟氏家族过于庞大,牵扯大多会毁了他。然后她找到老高。老高也是位摇笔杆的,不过她找老高却真是错了。老高洁身自爱,好高名,他那种人,假如要避嫌,会连他亲生爹妈都要避。为了解脱对眼前这个?D艳女子的愧歉感,老高把廖香妹推介给我。笑话。谁不知我毕宝亮系天下第一现实鬼,孤家寡人奋斗几年,好容易弄到半片楼上,五架中文打字机,堂堂是家有牌有照「功昌」打字行,目前打算再买进一部机器,增设打字补习班。在这世界上,我们家除了我,只剩下小鬼角角跟我住在一起。角角是我妹妹的小女儿,满嘴蛀牙,古灵精怪,从三岁便跟着我,妹妹一直把她寄养在这里,每个月付点钱?房东老大大照顾。我的理想对象,她必须身体健康,不用太美丽,也不至于丑陋,笨一点没关系,手脚勤快就行,最好也懂打字机。老高约我出来,诸般如此叙述一遍,分析我反正没爹没娘,又有些自闭症倾向,人际关系素来单纯,更何况那女人家中颇有几个子儿,跟她谈条件呀,铁定捞一票不成问题。笑话,捞钱方法多了,此辈女人之钱,说什么,我也咽不下这口气拿。于是老高便把我留在一处叫做「满天星」的欧式自助餐店里,老高走了,留下独自愤懑冷笑的毕宝亮。我太明白了,漂亮女人,十个里头九个骚,不骚也蠢。廖香妹对面坐着,知道我都知道她的来历了,省掉开场白,代以固执的沈默,两人只有看着桌上她长脚杯里的柳橙汁一寸一寸被吸去,最终吸乾了,杯底里出两三颗柳橙种子,看着她拿吸管一下没一下戮着种子和杯底,我以为有必要打破今人窒息的沉默了,她却忽然抬起头,看着我。你晓得吗,看着我,我是指真真正正看进我的眼里、心里。同时因着此处靠窗角落充分的自然光线太好,我看见我的一张睑却落在她深褐色的瞳仁上。她说话了,「你认为呢?」声音像漂白过,直直的,很刚性,令我激怒。我是每每情绪不平衡就会口吃,注视瞳仁里的那个我,说:「我,觉得,你,你这样做,太笨,笨了。」她仍然定定的望着我有一会儿,垂下头,叹了口气。「我也是觉得很笨。」似乎她对她的笨认为很应当,我生气道:「你还,还很年轻,也很,美,美丽,对不对。根本,本没必要,要这样做嘛!」我简直愤怒我的口吃,只好不顾她的惊愕,突兀的离开座位,站到窗玻璃旁,背朝她深呼吸做了几个扩胸运动,这是治疗口吃的唯一偏方。我望见街边卖水煮花主的摊子蒸散着腾腾白烟。然后回到座位,我说:「为什么你不拿掉?」她垂着眼帘不讲话。你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个漂亮的女人。不过对我毕宝亮而言,漂亮二字的同义词便是:草包。我说:「你结婚了还不是马上只要离婚,带着一个小孩,你要养他,要工作,即使要再结婚,总不如你一个人的机会多,条件好。如果你及早拿掉它,一个人你可以重新开始,没有人会知道你以前发生的事,你可以找一个更好的先生。而且——」要命的是,讲着话我又无法平衡了。「关于你想给,小孩找个姓,姓的做法,很迂嗳。根本不,不通的。」她软弱的答覆我,「这些,我也都想到了。」想到了?想不通,有屁用。久久,两人就望着桌面上一块阳光发呆,阳光透过玻璃长窗,透过玻璃杯里的冰开水,折射在桌面,歙歙跳动。她终于又抬起头看着我,抱歉的笑了,「就是想把小孩留下来」「这对你有,有什么,好处?」我努力克制住咆哮。半天,她很困难的,试图说出她的话。「我对他——算很认真的吧。其实,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也很好。就是这样,想把我们的孩子留下来。」大概从我的脸上读出了困惑,以及不屑,她放弃了试图,轻佻,说:「也没什么,光是想生出来,看看像我还是像他。很好笑罢。」我非但笑不出来,且无法克制的把十根手指头关节一溜掰得枯?枯?作响,因为我必须冷酷的回答她:「老实说,我,我真的没办法,同意,同意你这种,想法跟,做法。」她倒笑了。望着我说:「我也是觉得没办法同意,真的。」她说得很天真坦白,使我怀疑她单是为要替我解除窘迫。跟着她便拾了皮包,笑说:「真的,没关系。」站起来,停顿了一会儿是要等我跟她招呼一声再见,但我坚持平视着她的裙摆不发一言,见她转身走了。很奇怪,今天屋里的光影层次清楚极了。她从明亮一点的光里走进更明亮一点的光里,在那里突地拐了一脚,走了过去。不可置信的,我发现是我的声音喊道:「喂——」她听见了,但她仍然继续走去。我追上前,跟她后面踢踢拉拉下楼梯,自动门先后把她和我放了出来。她回身望向我,说:「真的没关系……」脸上都是泪。你晓得,生平我最痛恨女人的眼泪。此刻我却痛恨站在那里一位长手大脚的毕宝亮,痛恨从女人眼中看到她看到毕宝亮浑身暴露无遗的只有一句话:「我愿意。」的确,我愿意。我愿意我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个女人!「都是夏娃惹的祸呀。运乖如我,只能怪,都是秋天惹的祸,阳光惹的祸。现实如我,不料一跤绊到逻辑外,你说,除了运乖,还有什么?两人先去买了一袋煮花主来吃,此是对于我们的关系我第一次付出的代价。当晚回到家,也是第一次,我才开始注意到我的家,坐在沙发椅里,一件件家具扫视过去。属于处女星座的天生乖僻,我是连花瓶中的一根草枝如果未能按照我的审美观插放,都会一天不自在的人,一旦想到即将有女人住进这栋房子,我彷佛早已看见她蹲在茶几面前剥水煮花生吃,吃得桌几上一滩湿漉漉的花主壳。彼时我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光着两条毛腿,两只脚丫这样安适的踩在麻编拖鞋中,你知道吗,我感到我的一生已经完了!小鬼角角窝在通道转角玩扮家家,地板上一到横横叠叠的锅灶,这时她一本正经端着小碗小碟走到我跟前,半屈下身,道:「公子,请用点心。」此是她每天必玩的伎俩,我草草敷衍了事。她道:「公子,您没有吃乾净。」无可奈何,我便又吃了一次。我妹妹毕宝凤是个四处流浪的疯婆子,妹夫是三流作家,有个笔名叫墨客。搞的是印刷业,夫妇俩有辆小发财,常常批发一些书刊、明星照片全省四处去兜售。角角长年受我薰陶,极爱整齐,且有收藏癖,好比每期爱国奖券,她总要向我讨去,很宝贝收进她的保险箱里,一只白底桥红格子的超群饼乾铁盒子。当我从口袋掏出那张尚未盖章填写的具结书,白纸黑字写着:「廖香妹与某某结为夫妇,自愿于公证结婚即日,民国某年某月某日起,以一年为期,至民国某年某月某日,解除婚姻关系,立据人某某,保证人某某。」那位与廖香妹结笃夫妇的某某即将成为毕宝亮,我绝望的发出喊声:「角角,我们马上要有一个舅妈了啊。」消息传得真快,次日早上碰到房东老太太,迎面就恭喜我要娶媳妇了,探明我仍继续租住房子,欢喜的说立刻要出工人来粉刷主卧房。罢了,工钱算你的算我的?才到打字行,毕宝凤也挂电话来,扯了一堆有关结婚的事,末了附带告知我,「哥,墨客新写了一本书,准备找人投资出版,叫爱情红绿灯,你要不要投资?」我要结婚,没钱!可预见的,不多久毕宝凤便言把一叠厚厚的稿纸送到我这里免费打字。果然,自我沾惹女人之后,倒楣的事情开始接踵而来。廖香妹希望我们在结婚之前,回乡下一趟,想把她的未婚夫亮给父母亲看。电话这头,我颇为不满,「难道这个也包括在结婚范围内?」电话那头没有吭声,但你分明可以看见她仍又是那种坦白而抱歉的眼睛看着你,我但愿能守紧防线,坚持不再吭声。终于她叹了气,说:「我不能勉强你。这样吧,礼拜天上午八点四十分,台北东站住宜兰的中兴号,我在那里等你,假如你没来,我就一人回去也没关系……」她握着听筒,等我也许会搭腔,并没有。那头很委婉的将电话嗒地,搁下了。电话嗒地那一声,我晓得,我又完了。八点三十九分,毕宝亮出现于台北东站五号剪票口。廖香妹看到我,高兴得一跃跑到跟前,抓住我手臂叫嚷:「我就知道你会来,你会来的!」我脸上的表情明白告诉她:「恐怕未必吧。」希望她自重一些,她随即亦放开我,将两张车票给车掌撕了,塞在裙腰间。目睹她满面欢欣的气息,我决意任由她提起地上两大袋礼品吃食之类的东西走出票口,任由她踉踉跄跄爬上车子,好容易把两个人安塞在位子当中。非常可恶的是,她绝对不掩饰一点她的快乐。才第二次见面嘛,经我私下统计,若是我们共讲了十句话,其中九句半会是她讲的。她告诉我家里有五个哥哥,她老六,最小。怪了,她有五个哥哥跟我什么相干。更可笑的,她告诉我,她家门前有一棵搞大的玉兰花树。转计程车走产业道路到她家,迎接我们的是一大桌盛宴,围着圆桌坐的两位大人儿,和一二三四、四个奉召而回的兄弟们——天老爷,他们不亏为一家厂牌出品。显然,廖香妹在他们当中是突变,那么肃静的家庭气氛,也只容她一人大声讲话,大声笑。接过我手中两提袋礼品,她朝母亲前头地上一搁,说:「烦死了,买这么多东西!」岳母大人匆忙起身向我一叠声连说连笑的哈腰答礼致谢,令兄弟中的一名把礼品收进屋去。廖香妹一指我,跟大家说:「他啦,就是他啦……」算介绍了我,只管斜签身子靠在她母亲肩上,妩媚而笑。「毕先生。」岳父大人颌首道。我说:「嗳伯父,伯母……」并向那些兄弟们露一露齿,至于是否构成了一个微笑,从他们几幅雷同的脸孔上,我得不到讯息。岳母大人含笑又讲了一串闽南话,廖香妹打母亲一记,道:「哎呀,他又听不懂。」站直了身,对我说:「我妈叫你去洗个手洗个脸好吃饭。乡下地方粗茶淡饭,招待不周,请你不要见笑。来,我带你去洗手。」经过厨房外面穿堂去浴室,有不少只脑袋和影子在窗后骚动。我洗着手脸,隐约听见廖香妹在厨间喊大嫂三嫂,一干女眷孺子吃吃笑做一堆。廖香妹领我走回饭厅时,低低说:「我爸就是那个死样子,别管他。我老哥他们也差不多,会给他们气死。」吃过饭,男人皆到客厅吃茶。老二讲讲他的猪,约克夏盘克夏之流。老三讲福寿螺为害他的茭白菜圃,老四在美国博士不可出席,老五察颜观色谁的杯子空了好添茶。老大寡言,我偶尔被问及才谈到打字行。岳父大人灰淡的眯?着眼睛,望望这儿,望望那儿,仰面望到天花板,遂停滞于彼处,大概睡着了。都尽了责任,逐个功成身退,最后客厅唯剩下老大,我,跟岳父大人。我睁睁读着大理石几上一份报纸,心想,怎么又有超级台风要来了……老天,又是劫钞案……赵铁头泪洒立法院——不对呀?哦,原来是上个月的报纸。廖香妹站在门口朝我招手,轻声说:「出来走走吧。」秋收后的田埂路上,到底忍不住了,我说:「你们家怎么会跑出你这样一个人?」廖香妹道:「以前我妈就讲,唉,这个孩子呀,出去当她是丢掉了,回来是拾到的。你看,这么低标准。」据她讲述,岳母大人一直想把这个独生女培养成为理想中的日本式女性,无奈光走路一项,她就至终没有合格过,她的高跟鞋鞋跟的磨损度,永远比别人快三倍。岳父大人在农会干了十几年科长,明年退休,靠着原本在礁溪有块田地,卖给国泰造温泉别墅,一下发起来,几个兄弟皆有份,给老四的是栋平房,等他学成归国讨老婆。廖香妹也有一栋,在基隆,她这:「要房子干嘛?还不如换成钱给我去欧洲跑跑,不然拿去买衣服也至少有一百件。搞不懂他们。」她讲起刚才吃过饭,看见她老爸把整排牙齿取下来在搪瓷缸里刷净,又装回去,始知月前她老爸的一共二十八颗牙齿拔掉了二十四颗,刚配的假牙还戴不惯,内颊肉有些磨伤发炎,是为女儿和准女婿来家中才戴上出来吃饭的。「我爸拿掉假牙的时候,一下,嘴巴都瘪掉了,都不像了,变得好老……」请着便哭起来。这女人的眼泪未免太不值钱了,见面两次,哭两次。我只有告诉她我有一颗不知几K金的假牙,并说了一个小鬼角角的故事,因为小鬼角角一家世代为鬼,祖传两根大獠牙专门吓人吃人,可是小鬼角角从小爱吃糖,把两根獠牙都蛀坏了,小鬼角角没有本钱吓人了,就此休业从良。你知道,这是我生平头一遭讲笑话而有人会笑。廖香妹让我看她中指上一只钻石戒指,约值五万元,是刚刚岳母大人给她的,「好土!」她说。一直到离开宜兰,回到台北,我大概快被她指上松松套着的那枚钻石戒指弄得濒于精神崩溃,车站分手的时刻,我再也不能不忠告她,由于心力耗弱,口吃又犯:「请你,把,把,戒指,收好吧。毕竟,它值,五万块钱,钱。」她很听话,当场摘下来收进皮包里——不,不是用收的,用丢的,丢进皮包里。那景象如此之恐怖深烙我心中,直至下次碰面,也就是在法院公证结婚时,虽然力图冷静,我想我还是有点声音颤抖,问她:「你的戒指呢?」她茫然的脸容今我脑皮轰然一作,暴戾的喝斥:「你妈给你的钻石戒指!」「收起来了啊。」她的语气也不好,直着噪音道:「我以为你说结婚戒指。」戒指个头哦,跟你结婚就不错了。隔日她搬进我的房子来,事先我们都谈好了,有关于结婚的一切费用她出,房租每人负担一半,水电煤气杂用各半。她上午仍去晚报上班,小鬼角角幼稚园大班,园里供应营养午餐,我多在打字行对街市场吃小摊,所以中餐自理,伙食费包括?餐晚餐,两人均摊。三房一厅的屋子,角角?滓患洌?魑允胰匀晃矣茫言?瓷⒅迷游锞苫醯哪羌涮谇甯N蚁M椒置鳎鼗?治?吞棺馈⒊?俊⒃∈遥?笞呃攘酪路寥缰魑允彝獗咭黄貉籼ǎ?榔涞卦滴恢茫?Φ被?樗降亍N蚁M?颐悄艹浞肿鹬乇舜艘?饺ǎ?猜?裙谝荒甑幕橐龉叵怠!然而她来的头一天——首先,她带给小鬼角角一盒外观摩登的巧克力和一只白篷篷挂着Madein Japan牌子的玩具熊,显然就严重违反公私原则。我极不高兴,说:「买这些玩意儿干什么?角角在舅舅尚未同意的状况下,站在旁边啃着手指甲,打量新舅母。廖香妹不睬我,向小鬼角角笑道:「舅舅说你喜欢吃糖,来,看舅妈的糖好不好吃。」我心厌她就把舅妈两字喊得如此之当然,冷哼道:「养成买这些奢侈品的习惯,对儿童很不好。我们家向来不作兴这个。」她横我一眼,说:「又不是我买的,人家送的,摆了好久没用,给角角有什么不好。」见我未置可否,角角欢喜的接收了贿赂,眼看她二人已结成一党。接着,房东老太太来送还角角遗在他家的围兜跟粉蜡笔,廖香妹应的门,怎么就扯东扯西没完了,居然听见老大大跟她渣渣渣怨起自己儿媳妇种种不孝行为。我在这儿住了三年半,加起来与老太太说的话也不及她三分钟多。要知这,毕宝亮家门庭最清肃,不料进来一个女人,马上就要沦为菜市场了。角角帮我去下逐客今:「舅妈,舅舅说纱门不要敞开,蚊子会飞进屋子里。」两介女流才结束了她们的谈话。接着,我惊骇的看见我们客厅最醒目之处,电视机上面蹲了一口瓦?,?中倒插一把野芒花?成的短扫帚和几肢乾草乾叶,我说:「喂,这个什么玩意儿怎么放这里!」廖香妹道:「很现代感吧。现在都是这样。」看我满脸不乐意,说:「暂时,我的房间摆不下么。」「我的房间摆不下」,遂成了拓张她势力范围的最正大光明的唯一理由,你只能束手无策坐视它像癌细胞蔓延:一幅无人看得懂的抽象画自通这墙上升起,几颗澎湖怪石陈列到阳台上,一盆铁线蕨在放电话的矮几侧出现。当我打开冰箱,从门侧条条滚下两截口红,讶然发现原来放奶油块的那槽格层,这时搁着几件面霜乳液粉条口红什么鬼东西,实在大令我愤怒了,廖香妹道:「不然会溶掉,变质嘛。」总之,都是她有理。弄弄到晚饭光景,我正打算把昨天的剩菜凑和煮锅杂烩面,电铃乱七八糟一阵作响起来,这种粗暴的行为若非收报费就是水电费,门一打开,是个送面小?P,我冷笑道:「你弄错家了吧。」正要摔门,廖香妹迎出来,是她叫的排骨面,三大碗,还切了海带卤蛋猪耳朵,可真是大手笔。我不乐道:「冰箱菜还那么多,又没吃完。」她说:「这家很好吃,中午我才吃过,不信,吃吃看。」见我把流水账簿拿出要她把这笔账记上去,她说:「不用啦,吃了就吃了。」完全是个没有秩序概念的女人!在我的坚持之下,她记上两百八十五元,并经指示,于备?栏附上「妹」字,表示此款由她支付。角角跟她吃得非常愉快,角角忽间道:「舅舅跟舅妈怎么不住在一起呢?我的爸爸妈妈都住在一起,楼下阿姨和楼下伯伯也住在一起。」楼下阿姨乃是房东老太太的儿媳妇。我埋头抄着面吃,像往常打发角角那一箩筐三八问题的最好方法,便是由她自个儿去自问自答一一或终究小鬼角角长大了,会自己出到答案。廖香妹说:「因为舅舅会打呼嘛,吵死喽。」「舅舅你会打呼呀?」角角道。我老没好气说:「会啊。」角角咬着筷子笑起来,笑得东倒西歪的,使我悚然发现她竟也是一名女性的。吃过饭,新闻节目之后,两位女士继续观赏连续剧,在毕宝亮家,这是史无前例,我再也不能纵容姑息了,训诫道:「角角,不要看了,来背唐诗给舅舅听。连续剧?垃圾文化。」半截话射向廖香妹。角角很可怜的要求我让她看完电视再背诗,廖香妹帮凶,说:「看一下他们香港的搞什么东西,打得我们垮垮的,真奇了。」就在驻足朝萤光幕撇下几眼的当时,又让我悚然领悟了另一件事实,原来,「公子,请用点心」,即是从电视上那个草包佳人学来的把戏。我不能置信的望向角角那样专注看着电视画面的小脸——一棵民族的幼苗啊——才让我明白了角角在房东老太太家都干了些什么勾当。我悲哀的回到自己房间,自廖香妹这个女人走进我们的世界之后,此地是我仅剩的一百零一块净土了——然而不,连续剧正以它一波波俗恶的声浪穿越客厅,穿透墙壁,汨汨向我涌来。毕宝亮但愿还有一艘挪亚的方舟。希望却似乎是这样渺茫。然后有那么一天,廖香妹突然出现于功昌打字行。我立刻架起防卫系统,先放出警告,厉声道:「你来干什么!」她闲闲踩进屋子来,一身一气的女主人姿态,跟打字小姐们招呼笑谈,手上一袋橘子一分而空,并剥了半个给我。「你来干什么?」我仍然坚持放出一声警告,虽然它是如此之微弱。她说:「下班过来看看么,每天坐车经过,光看到一块招牌。你不觉得功昌这个名字不大好?每次我看到就想到公娼——」「对,就你会这样想。」其实我早也发现了,只是不肯承认是自己花了个把月时间推敲研究出来的行号。此二字足足折磨了我一年半之久,当我已逐渐能够忍受而淡忘之际,她却这般可恶的一枪毙命。我想我约莫从头发到脚趾都红烫透了。见状,她又补一枪说:「为什么不重换个名字?」「像你想的容易!」她狎侮道:「本来嘛,要帮一个孩子出姓名也真不容易。」看着我,却柔婉一笑,乍乍叫我回避不及呢。不久,打字行换了新招牌,名字她取的,叫国城,据闻笔划不错。自此什么不成文规定,她下班没事,也无需跑新闻的时候,更俨然老板娘架势,坐镇国城,接电话,回生意,聒聒噪噪跟那批打字小姐扯不完的女儿经。我驾摩托车跑外务,有时回来,楼梯口就听见一片娇笑盈耳,令人却步。我跟自己生气,站在门口花两分钟平衡情绪,并说服自己走进屋里,笑声嘎然而止。廖香妹向我解释,「阿珠问我都用什么名字在报纸上写稿,我说哈,我的笔名叫——本报讯。」大约我会是无表情直直走进我的小办公室,抛下此起彼落零星如鞭炮的笑声,东炸一下,西炸一下,想起来又炸一下。我默默坐在桌前检视电打稿,不觉也笑了。再一次我回来,愕然见到几位小姐蹲地上找着什么,罗小姐伏在一张图纸上黏字,喃喃嚷道:「外蒙古……还有千岛群岛……有没啊?」那是一张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至九月二日苏俄远东军作战经过要图,一撮待贴的二十级黑体字给廖香妹打开西窗透气时一阵风都吹散了。「千岛群岛!在这!」叶小姐掘到宝藏似的尖叫起来。最后才在廖香妹坐着的裙子下面找到了外蒙古。一连串不顺利陆续发生。诸如角角把我某期极可能中到百万元的爱国奖券剪成一张公主人形,收藏在她的保险箱里。廖香妹挥金如土,经常把冰箱供过于求的塞满了食物,却睁着眼看它馊掉,扔掉,光伙食费一项就上涨了从前的两倍。我被迫应两位兴致勃勃的女士要求,去渡了一次老蜜月,带着小鬼角角,和廖香妹已看得出的微隆的肚子,向我老妹妹夫借了三天小发财,开到溪头。旅途上不是小发财数度抛锚,就是廖香妹仗着她曾经在旅游杂?工作过的经历发号司令,与我为路线的怎么走法一路争执不休。蜜月回到台北,毕宝凤跑来跟我哭诉,某家中盘书商倒账两千万,其中他们的约有十一万元,彻底是无望了,墨客的爱情红绿灯已出书,现在要付纸张和印刷费,票子却开不出,颠来倒去讲一大耙拉,反正就是要赖定她老哥。中盘倒账,我打字行也间接遭殃,好几笔款子迟迟不来,调头寸弄得我两眼乌黑。一日接了个无头电话出廖香妹,问他是谁,要不要留话,就挂掉了。晚上又接到电话,听得出仍是那个人,交给廖香妹,我跟角角坐饭桌上吃她的招牌饭,廖氏牛肉河粉。见她挥着听筒,不讲话,半天,沉滞的转折身来,看着我,对电话说:「嗳,是我先生……」是他,Henry王。廖香妹仍看着我,但她整个人好像很深很深的有一处堂奥,顷刻间,在她的瞳仁里轰轰倒塌,剩下一只洞黑的眼珠子,看着我。她还是爱他的。「唔……好的……」挂了电话。她前去打开电视机,便立在机前,抱着胳膊望电视,全然忘记她本来正在吃饭这档事。我敲敲廖香妹的碗,朝她努努嘴,角角便替我喊道:「舅妈,河粉都凉了,来吃呀。」「你们先吃着……」她索性坐到沙发上去看电视,萤光幕隆隆的跳跃着机车广告。一直她都忘记吃掉那半碗河粉,早晨我起床经过,见碗里已凝出一浮灰白色牛油,给我端去厨房,泼刺都倒了。打发了角角上幼稚园,廖香妹才起床开门出来,两人一照眼,漠然错肩而过。我临去打字行,瞥见她在屋里对桌上一面镜子扑粉,就像有人重重掴了我一耳光,而我不知该替谁感到辣辣的可耻。忙打字行,忙毕宝凤跟墨客的一堆烂摊子,存心将自己忙到三更半夜回家,一头钻进我的窝壳中,谁也别想来招惹。这一天,好容易等到一张票子远去老妹家,她亦跟我一样走霉运,两天前那部老爷小发财违规停车,被拖车吊走了。毕宝凤告诉我暂时不需钱,廖香妹已拿了四万元给她。「什么!」我大吃一惊。「哥你不知道?她说是哥叫她送来的。」我才发现有整整一星期没见到廖香妹了。按时收工回家,角角在房间里填图玩,高兴得直奔出来抱住我,嚷叫:「舅舅回家吃晚饭!」又奔去厨房通知舅妈,喋喋又呼了好几声。廖香妹大概在做蛋糕,白瓷砖料理台上摊着食谱。我说:「你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她道:「妈给我的钻石戒指呀,只换到四万四。」我的嗓门必然是提高了,「这是我们家的事,你何必管——」「我才不想管呢!钢铛,她把铁杓一摔,瞪着浑稠的一碗公蛋清蛋黄,怒道:「你放心。四万块我会跟你要回来,你不用那么怕欠我的情。」我说:「妹妹他们,你,你也知道,他们两个,两个都是邋里邋遢乱花钱,花钱的人——」她道:「我是什么人!我也是个邋里邋遢的,的——」「你何必,要往,自己身上,身上扯!」我听见自己十根手指头关节掰得咯嚓乱响。她道:「那你为什么不愿见我?还是不敢?不敢,对不对。」眼泪便叭嗒直掉。她拾起铁杓,继续打蛋,哭着,用拿着铁杓的手背擦去眼泪,还是哭,手底下越发了狠哒哒哒地打。我怕她要把碗公打穿了,接过她手里的铁杓,感到整个人也跟她的手一样,又冷又麻。她从我跟前撤身离开,回房去了,留下我一人在厨房茫茫发怔。这一晚我并未吃到蛋糕,由我做了蛋炒饭,跟角角冷冷清清吃了一顿。要角角把饭茶端进屋去给她吃,角角悄声说:「舅舅你们吵架了呀?」当时她没有吃,稍晚一些时候,角角已经睡了,屋里很沉寂,我歪在房间?椅中,模糊听闻她在厨房弄吃的,锅铲叮,到底是饿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反省,想很多,很多也没想,便任由心中荒芜而去。盹一觉惊醒,发觉客厅灯敞亮着,走出房间,见她窝蜷在沙发里也?着了,茶几上一盘没吃完的蛋炒饭,电视机沙沙沙闪着一片空白萤光。我过去关了电视,折回身望向她,她朦胧的醒来,见是我,挣扎坐正了。两人就老半天望着那一盘冷油的蛋炒饭。她哑声道:「不晓得怎么打听到电话的……约我出去……吃牛排……」我实在非常厌恶那盘没吃完的丧气蛋炒饭,和那支沾着饭末油光的金属匙,决心把它移走。她道:「可是,不是你想的那样……」便站起来,端了盘饭去厨房。我矗立在那儿,只觉得自己笨重庞大的占据着空间,而徒然没有属于自己的位。日子当然还是照样过下去。廖香妹待我比以前柔气,比以前疏远。你知道么,这回我是百分之百,诚心诚意,但愿大家好好度完剩下的大半年。但愿她平安生下一个与我同姓的,不管是男孩女孩——天啊,说出来你不会相信的,我发觉竟然也在期待这个孩子了呢。电话打来,我正在办公室整阅一本「大蒜治疗法」校稿,廖香妹流产了,已送到宏恩救治中。我立刻骑了车赶去,没头苍蝇撞在医院挂号台,「我是廖香妹的先生,她流产了……」你不会懂得,那一刻,生平头一次,我感到世界上有另外一个个体是跟我这样密切相关。廖香妹在手术室,她的一位同行等候我到,交代完诸般状况走了。原来他们去采访狮子会办的什么一个生活素质讲座,散会离去时走楼梯扭了一脚,滚滚直栽到楼下,就站不起了,「打电话给我老公叫他来……」我是万万没想到,她这个女人虽然爱跌跤,怎么也不至于把孩子跌掉罢。此刻,动完手术的她,沉沉睡在白床白褥里,平空像缩减了两号,论做妈妈的话,太小了。那时候她突然辞去杂?社工作,已知道自己怀了Henry王的孩子,必是吓坏了吧。她这种人,可以跌得鼻青脸肿不怕,却绝不可以容忍自己眉目不扬。无论如何,是她诀别他的,走得那样决绝,美丽,叫他一辈子忘不了她,这就是她的全部爱情。我像是看见国中一年级时上英文课的廖香妹,站在黑板前把ILike baby 写成了ILike dady.是在溪头,晚饭吃山产,廖香妹学英文老师纠正她:「错了,错了,屁股相反了,弄错边了……」说着开心大笑。她的笑,必也是不合岳母大人的格吧。那时候仍是秋天,此刻我站到窗边,望见对街楼下商店里,圣诞树都布置起来了,一个季节已这样草草过去。不瞒你说,很可笑,我居然眼睛热热的就湿了。她醒来一回,慢慢看出来是我守在她的床边,我说:「还好吗?」她很疲倦的样子,眼神迟迟移到窗上,雾浑的阳光也使她脆弱得张不开眼。我过去要把窗帘放下,她低低道:「不要。亮着。」阖上眼睛,又睡去了。到她有力气坐起来讲话,看着我,说:「胡子长了。」我一摸下巴,果然是。恼说:「才一天没刮。」她问角角呢?昨晚托给房东太太了。她兴致却好,闲闲淡淡讲起来,「那天,是在吉林路吃牛排。」自我们结婚以来,偶尔提到Henry王,她不再称呼「他」,秃顶秃句,说:送我一只OMEGA.没想到我就结婚了,也没参加我结婚典礼。」半晌,说:「问我婚后过得好不好。」又说:「要帮我叫车回家。我不要。一个人走中山北路,一直走到圆山。把OMEGA丢到河里去了。」「基隆河?」我说。她道:「在河边大哭了一场。」长长、幽幽的静默之后。忽然她说:「其实丢到河里,咚,就没了。早知这拿去卖,也有万把块钱,带角角到满天星吃海鲜烤糊都可以吃几百客。」我笑起来,「后悔啦。」她亦笑,道:「后悔了。」天知道,真正后悔的是,在我们婚姻关系的一年为期结束的时候,我们决定,为什么不让它延长下去。这一天,我跟廖香妹经过台北车站地下道,一名瞎子侏儒蹲在转弯处乞钱,洁癖加恐怪症每使我毫无同情心,就有本事视而不见,廖香妹掏出五十元要给,被我拦住:「这儿有零钱。」便朝地上那个奶粉罐子里丢了一把碎子儿。不幸的,把我的摩托车钥匙也一起给丢了进去。当我目瞪口呆站在车子旁,看着廖香妹走到街模小摊买糖渍地瓜,我空前绝望的想起算命老头子所预言的:三十岁以前无论如何不能沾惹女人,否则毕宝亮这个人就完蛋了。是的,我想他完蛋了。1200字以上 一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