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晴季晨 雨夏安然_3000字
今天无疑是无锡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雪从早上一直下到现在,我疲惫的靠在身后的树干上,任由身后融化的雪水浸透单薄的毛衣,却并未感觉有多冷。落雪的日子,总有人要远行了吧!不远处,一对恋人正在拍结婚照,摄影助理手脚利索的替新娘拉了拉裙角,后咧着嘴对着一旁的新郎暧昧的笑笑:“这位先生请拥吻你的新娘,记得一定要深情持久哦。”
季晨抬起指骨分明的手拂了拂袖口上的雪花,眼眸冰冷,唇角僵硬的紧闭在一起,挑染过的发梢略带金黄色不断有雪落在上面使得他周身带着一股冷冽的气息。
等我回过神来看到的画面美好的让我落下泪来,我爱了整整三年的人,那个曾许诺给我一场纯白色婚礼的人此时正满眼温柔的吻着一旁画着精致新娘妆穿着长长白纱的女子。我爱如生命的男子快结婚了,但新娘不是我,从此以后,伴他以歌,伴他以酒,伴他共白头的人也绝不再是我了。大概是看一旁的以歌冷得实在受不住,季晨含笑脱下身上的西装严严实实的给以歌穿上,以歌羞涩的回之一笑,精致的脸蛋越发迷人。
看着远处雪地里相拥而立的两人,我终是抬起麻木的双腿背立而去。季晨,为什么你笑得如此幸福,我却再也感觉不到温暖了?季晨,为什么雪停了,我却依然寒冷如故?季晨,也许我再也等不到花开的季节了,所以唯有把所有的爱意与祝福埋葬在这冰天雪地,唯有把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
“怀旧”酒吧里,空气中弥漫着烟酒以及青春荷尔蒙的气息,偌大的场地里响荡着陈奕迅的《浮夸》,形形色色的男女在舞池里伴随着歇斯底里的歌声扭腰摆臀,一片奢靡沉沦的景象。我坐在吧台的角落,不断变换闪烁的灯光使我一阵迷离,一旁的调酒师轻轻地摆动着身体,极其快速且优雅的调配出一杯BloodyMary放在我的手边,我侧过身端起猛灌了一口,顿时,酸甜苦辣四种味道充斥了整个胸腔,心里空洞洞的难受。
等我轻车熟路的走出“怀旧”时已经凌晨一点了,掏出手机,果不其然显示屏上吝啬的没有显示一通未接电话。我皱了皱眉头,毫不犹豫的按了关机键随手把手机往包里一揣,踏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大步流星的往家的方向走去,高跟鞋嗒嗒嗒的声音在空旷的大街上显得突兀而诡异,我自嘲的想了想那些小说电视剧中的情节,美丽不可方物的女主独自走在无人的街道,然后突然出现几个劫财劫色的登徒浪子,这时候千篇一律都会有一个帅得掉渣的男主出来解救。果不其然,走到街角就有两个黑影挡住了我前进的脚步,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耐烦的抬头看向面前的两人,暗暗骂自己是乌鸦嘴。
“美女,来来来,大晚上的,陪我们哥俩儿去喝两杯呗。”说着便轻挑的拉住我的手。见我隐忍着没说话,另一个满面红光的凑过来,我睁开手反手就给那人一耳光。两人怔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他娘的,贱人,大半夜的装什么清纯,老子弄不死你!”
接着拳头和巴掌便铺天盖地而来,我蜷缩着身体用双手紧紧护住脑袋一动不动。其中一个打累了貌似还不解气,用力抓起我的长发带动头猛烈往水泥地上撞去,钝重的疼痛感传向头皮,左边太阳穴的刺痛感麻木了所有的感观。那一刹那,我清晰的听到身后重物倒地的声音,然后有人哀嚎着跑远。时间似乎静止了,额头流出的鲜血流淌下来模糊了眼睛。接着一旁有人跪下来,温暖的大手拉住我的手臂将我扶起。“你没事吧,要不我送你去医院!”这是我第一次遇见季晨,十九岁的季晨有着帅气到几乎要发出光茫的脸,身体略微单薄瘦弱却出奇的高。好半天我回过神来,用衣袖擦了擦眼角的血,“谢谢,不用去,我叫夏安然,你呢?”
他犹豫地看着我血迹斑斑的脸薄唇轻启:“我叫季晨。”嗓音干净柔和。
“好,我记住你了,谢谢你让我做了一次公主。”说完我丢下一脸茫然的季晨一瘸一拐着走了。
夜的漆黑吞噬了光线和树的绿也吞噬了树下挺立的少年,只剩下树梢间吹过的风声,轻轻的缓缓地游荡在街道,游荡在少年的心里。
A大论坛上最近一直在轮番轰炸一件事情。我是学渣:哎你们听说了吗我们学校的“好学生”季晨好像在跟社会上的人鬼混呢。
再贱就再见:好像是,那天我就看见他跟一个小太妹肩并肩离开
萌妹子:你们这是嫉妒人家长得帅又期期拿奖学金次次考第一吧!我的季少你们全都不许跟我抢。
私家侦探:切据我四处打探深入调查,近一个月确实有一个穿着怪异,画着浓妆,烫着长长卷发的小太妹在校门外等人,到最后总是夹着香烟吞云吐雾一个人落寞离开。结果前天季晨一出校门就和她一起走了。说来也奇怪,第二天这个女子就换了一副模样,与之前判若两人,一张不带声色普通的脸,长长的直发披散在身后,小巧的个子,整个人看起来柔弱小鸟依人啊。不过季晨和她绝对关系匪浅。众女泪奔……众男感慨……总之,全都不看好。
夏安然:
在这个世界上,我一直相信一见如故一见钟情这种字眼。便如我对季晨,明明是两个毫不相关的人,明明是两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明明是两个不同环境下的人,但却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于是,我鬼迷心窍般每天等在他所在的校门外,不管不顾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尽管每次他看见我都会不赞同的摇摇头,眼里浮动着道不明的担忧。我却视而不见的对着空气无声的对着口型:“跟我走,”这时他只能无奈的冲我摇摇头离开。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我笑得像个没有糖吃孩子,明媚而忧伤。
终于在第二十七天之后的一个黄昏,他沐浴着霞光朝我走来,并未说话,只是极其熟稔的理了理我的卷发,我不依不饶的拉住他“跟我走”,在黄昏模糊不清的天光里,他的笑容被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芒。“安然,做回自己吧,下次,我跟你走!”他说:“安然,做回自己吧!”我用手捂住剧烈跳动的心,轻轻的吐出了一个字“好”。
用最快的时间去拉直了长发,回家扔掉了所有的化妆品以及高跟鞋,看着镜中平凡稚嫩的自己,那么多年以来我头一回轻轻浅浅的笑了。后来,我告诉他:“我是坏女孩,尽管我才十八岁。”他心疼的抚摸着我的头说:“没关系,我不在乎,你不适合做坏女孩。”
我说:“我爹不疼妈不爱,酗酒抽烟十五岁就辍学。”
他说;“没关系,你还有我。”我说;“我没能力,没学历。”他说:“没关系,以后我养你。”未来那么漫长,我紧紧的攥着他给的爱不愿放开,我不知道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但却一直憧憬着将来和季晨在一起的样子。
以歌找到我时,我正埋头在洗碗池里刷碗。“夏安然,你个贱人!”然后‘啪’的一声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我的脸上。也许我早该想到,风光如他,出色如他,该有这样天仙般美丽照人的爱慕者。不,也许该说前女友。正是午后,初春的阳光和煦温暖。以歌红肿着双眼,身体抑制不住的颤抖,她无论怎样也想不到温和如斯,对他关怀备至的季晨会跟她分手,且对象还是一个如此落魄如此平庸的女生。我屏住呼吸,用一旁的抹布擦了擦手。虽有不甘,但还是未吱声。只因季晨曾那样忧伤的对我说过:“安然,如果我前女友来找你,你不要为难她,她和我门当户对,青梅竹马,我终究是亏欠她的。”而我,只是这个城市的孤儿,窃取了本该属于她人的幸福,面对身前的以歌我又怎能心安理得的回击。“怎么,无话可说了吧,我告诉你,你和季晨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他爸妈已经认准了我这个儿媳妇儿。”以歌环顾了四周,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鄙夷,轻佻着嘴角显得异常不屑。此时兜里熟悉的铃声响了起来,我动了动在水里泡得发白的双手,掏出手机,犹豫了一下,在以歌的注视下按了接听键:“安然,你快下班了吧,我还没吃饭,在情侣餐厅,正巧下午没课我们出去玩玩,等你。”来不及回话,以歌抓起洗碗池里的碗就着带洗洁精泡沫的污水向我泼来。电话里传来嘟嘟嘟的忙音,我拉紧身上的衣服,看着跑远的以歌,顿觉周身寒冷。
其实我并不缺钱,我只是很孤单。如果我问我妈要钱,她一定二话不说的往我卡里打上足够我一年生活费的资金,可是,我不想向她要钱,从她离开我爸另嫁他人开始。同样的我也不想再见到我爸,从他离开我妈另娶她人开始。借鉴一个人的话来说,我就是暗地里的病孩子,在繁华的城市里独自舔舐溃烂的伤口,无人陪伴,无人关心,任其自生自灭。
洗完最后一个碗,我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在饭店老板狐疑的目光下直奔情侣餐厅。走到时季晨已经坐在靠窗的餐厅一角玩手机,侧脸白净而柔和,而我却停住了脚步,再也迈不开半分。也许是姿势有点难受,季晨直起身子往身后的椅背上靠了靠,抬眼便看见了不远处傻站着的安然。四目相对,我回过神来嘲季晨粲然一笑,对面的季晨咧开嘴角挥了挥手示意我过去。看着这样的季晨心情顿时舒畅了许多,走到时桌上已经整整齐齐的放好牛奶和黑森林蛋糕。刚坐下,对面的季晨便带着一股探究意味的目光向我扫来。“安然,你去饭店洗碗不至于把头发也洗了吧!”我无奈的笑道:“这不是为了节省洗发水的钱吗!”似乎每次最狼狈不堪的时候都让季晨瞧见,想起明艳动人的以歌,想起青春焕发的季晨,心里某块地方湿漉漉的塌陷下去。
付了钱,季晨牵着我的手走出餐厅,不急不缓的拉着我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走到一间婚纱店前前面的季晨突然停下脚步,我一时不防备砰的一声撞上他结实坚挺的后背。他说:“安然,你等我,你等我大学毕业了,我许你一场纯白色婚礼。”而我就真的忘了说话,鼻尖酸涩,泪水无声的滴落在地上。季晨回过头看我,见我泪流满面,掏出衣服兜里的纸巾替我擦干眼泪失笑道:“傻姑娘,怎么这么容易感动,来,我背你。”说完蹲下身子,我破涕为笑趴了上去。安然:“重不重?”季晨:“不重”安然:“真的不重?”季晨:“全世界都背在我背上怎会不重,安然,你相信我,我不能给你全世界,但我的全世界可以全部给你”也许,只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听到的最为动人的一句话,一路走来,路过泥泞,路过风,感谢上天让我遇见了季晨。
三年时间我和季晨走过了这座城市的所有大街小巷,我仍然在下班后十年如一日的每日等候在校门外。那个我深爱的男孩,上帝总是眷顾他的,越发出众的外貌,永远名列前茅的成绩在A大众多高材生里独树一帜。A大论坛里三年来一直流传着一个神话,一个关于季晨与灰姑娘夏安然的神话。我的季晨,他不怕别人异样的眼光,会背着我走在城市最热闹最繁华的中央广场上,会在下雨天拉着我在雨中奔跑,大叫“夏安然,我爱你!”他说他会用他一生平安喜乐给我一世安然,换我一世欢颜。所以,我从未想过会失去季晨,从未想过。
从认识季晨开始,我就在一个小说网站注册了一个号,开始了我的写作之旅。笔名:安然雨夏原本不指望有多大反响,却没想到这篇小说一时之间被众多读者追捧。每天都有大量粉丝催更、留言。粉丝a说:“亲啊,为什么还不写结局,我们等得花儿都谢了。”下面均是一片附和声。坐在电脑前,我满足的笑笑,我只是把我和季晨的恋爱经历以小说的形式刻画出来,生活还在继续,我和季晨还未走到最美好的结局,怎会书写出最美好的结局。
在我短短的二十一年里,都在被不同的人所抛弃所放弃。包括父母、朋友、亲人、老师。我曾想过我这二十一年里失去的所有东西,却从来没想过会失去他,我战战兢兢地将自己华丽的伪装起来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不过只是为了得到认可不再遭人遗弃,只是没想到,我这一生唯一放弃一样东西就放弃了我全部的爱情与温暖。
夜色如浓稠的墨汁,深沉的化不开·····昏黄的路灯下,季晨闭上眼睛轻轻地吻住了我,带着夏日里特有的栀子花的清香,让我有片刻的沉沦。如果,只是说如果,如果此时的你睁开眼睛,那你一定会看到你眼前的少女眼里深沉的泪和痛苦了吧!我一把推开季晨,力气大得有点惊人,使得季晨不得不后退几步才勉强站稳脚跟。我说:“季晨,我们分手吧;”对面的季晨瞬间愣在原地“你开什么玩笑!”眼睛涨的生疼,我咬紧牙关不让眼泪掉下来:“我说真的,我已经受够你了,厌倦你了,你他妈的听不懂吗?”季晨不可置信的看着问我,眼里的受伤溢于言表:“安然,你有苦衷的是不是?你怕你会拖累我是不是?不要担心,我上个月已经被一家公司以高薪录用了,我今天发了薪水去珠宝店把送你的订婚戒指都选好了,你看。”我再也隐忍不住,泪水大颗大颗的往下掉,一把夺过他手里的戒指狠狠的扔进了一旁的玫瑰花丛里。决绝凛然的盯着季晨的眼睛说:“没用的,我们分手吧,我有新男朋友了,他比你有钱。”季晨认真的看着我,眼神澄澈而悲伤,似乎随时会有泪水奔涌而出,本就白皙的脸庞此时更是面无血色。我亲爱的季晨,在我如此伤害他之后依然舍不得恶狠狠的骂我一句,依然不肯弃我而去。夜已微凉,一旁的季晨仍然一遍又一遍的拨开玫瑰的藤蔓寻找那枚被我无情丢掉的戒指。可是季晨,有些东西丢掉了便再也寻不回来了。
A大的论坛在沉静了n久之后,突然又爆炸性的冒出一条消息:A大风云人物季晨和灰姑娘夏安然分手了,并和前女友以歌订婚。
关上电脑,我才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这样绝望的哭了。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有季晨可以让我在明媚的午后流下泪水。而他,已不再属于我。
在我还能尽量步履平稳地走路时我偷偷地跑出家门去了香雪园,那天大概是无锡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我一步一个脚印小心翼翼的行走在雪地上,不死心的跟着前方一队拍照队伍。后来实在走不动了便靠在身后的一棵树上休息,看着远处拍结婚照的恋人陷入了甜蜜的回忆,但现实却是模糊而又悲伤。这世界上本就没有灰姑娘的童话,童话里结局从来都是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季晨、以歌,祝你们幸福。
在医院已经居住快一年,又一个冬天来临了。最近身体越发容易疲惫,已经不能流利的说话,进食越发的感觉困难,就连喝汤也时常被呛到,并且使劲全身力气也无法再站起来行走了。躺在病床上,看着窗外白雪皑皑的世界我想起了我那还未写上结局的小说。于是,我支支吾吾嗯嗯啊啊的抬手比划了半天,父母才明白过来先后跑出病房,手慢半拍的停顿在空中没有放下,看着自己纤细的手指以奇怪的姿势扭曲在一起,悲伤地流下泪来。有人说悲痛的时候就假装自己已经死了,那样就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到你了,但如今的我已没有心思去想我是否愿意苟活下来,因为病魔最终选择了我。父母回来时手里多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前只需三十秒就能打开的小说页面这次竟花了十几分钟,我咬紧牙关,努力睁大双眼想看清屏幕上的字。最终用颤颤巍巍的手磕磕绊绊打上一排字:“灰姑娘没有童话。”这大概就是结局。
人生最后的一段时光里,父母回到了我的身边,在我无数次陷入黑暗又无数次醒来之际,我都能感受到他们流着泪紧紧握住我的手不愿放开的眷恋。本来保养得当的容颜在医院下了无数道病危通知书后霍然苍老。那一刻,我突然不恨了。
季晨,我知道,我再也等不到花开的季节了。我不知道哪一天我会一不小心去了另外一个时空,但也许,在那个时空里我们是在一起的。季晨,在我得知自己得了脊髓小脑变性症的那天,我看见了一只蹲在马路中间的猫,头毫无声息的垂在双腿间,血从猫头蔓延至马路上,早已死去多时。季晨,其实我很害怕,我怕我也会以这样绝望的姿势无声死去。但我必须对你埋藏这个秘密。季晨,我给不了你的未来,只好让我来告别了。都说伤痛不过百日长,日后你会儿孙满堂。你就会忘了那个曾为你深夜写书的女孩。
她叫——夏安然
高三:袁木兰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1的自述
大家好!我叫Yi,我可以是“1”也可以是“一”。在数学中,我挺起腰杆笔直地站着;在语文中,我是舒服地躺着的。
在数学中,我可以称得上是“老大”,因为人们数数的时候都是从“1”数起。还有“×”和“÷”也服了我,因为我乘或除都等于原数。噢,对了,我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这一点在众多自然数中,可是独一无二的。
在语文中,我可没有在数学中那么威风了,只能当小弟。因为在众多汉字中,我的笔画最少。别看我的笔画少,我的作用可不小呢,我能和其他字组成很多成语,比如说“一败涂地”、“一步登天”“一心一意”……我能附在一个字的身旁,使它成为另一个字,比如说“上”、“土”、“干”、“士”等。看吧,我在汉字中的作用不小吧?
在比赛时,大家最喜欢我啦!因为大家都想在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第一个打破记录,第一个获得冠军。
听完了我的介绍,你了解我了吗?
相关推荐
-
心雨_3000字下雨的时候就有这种妙漫的感觉,感觉伞裾倾斜的不是冰冷的雨,而是水的谶语。我是时候回去了,可是眼睛却被银杏树的黄叶吸住了,不时的打着转转,就像远处有人抛着石子,连着水湄。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是在去年的春天。那会太阳才刚刚放晴,整条路上都是生机无限,红的白的绿的,跟夜市里的霓虹灯一般,璀璨夺目。不过,我却并不太喜欢这些奇花异草,倒是伫立在其中的银杏,颇有一番别致的风味。一连两行的银杏鳞次栉比伫立着,有时垂着嶙峋的枝干,在风中招展,有时几束明丽的光,悄悄地从半空中透过,倾洒在田田的叶子上,拉出一道娇翠欲滴的倩影,珊珊地舞动。这一路上都是这样,从绿意中衍生出来的恬静,随风飘到脸上、心中。我越是这样款款地走下去,那份恬静便越是缥缈,让人一知半解,而又捉摸不透。突如其来的感觉,往往比所目睹的一切都要彻底,深邃。这里的一切都是这样,应接不暇,唯有用感觉,细细的思索,细细的品味,才能够真正意味上的懂点什么。我就这样的,怀着好奇心的走,我才渐渐地明白,那些美丽而又娇艳的丛林,只是意识上的可望不可即吗?如果我朝着它们走进,翻开它们油绿的新衣,里面点缀的是袅娜的花,还是穷碧的叶,也许什么也没有。我带着那份慵懒,沿着这条银杏交汇的林子漫无目的走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直到绿意才变得若有若无,远处也渐渐地露出了穷远的云,丝缕的风开始像孩子一样抽噎,在耳畔轻轻的回旋。我才意识到,走过这里便是尽头了。银杏并不是这里唯一的风景,比它们还壮阔的是前面这片忘我的湖水。它的蓝,有别于汪洋的大海,晴彻的苍穹,只是偶尔泛着点波白,像是挂在天上的水,又像是少女般的蓝。我只是这样缄默的看着她,兼怀她的一切,与她吹着丝丝的风,同她和着起伏节拍,然后,她便会不顾一切抛出水面,将蓝锦缎似的头发飏在空中,随风镌刻出清秀的脸,弯着水眉,对你微笑。走在这样的路上,所谓孤独都只是过往的云烟。我想。沿路的一切,都是这样的出人意料。不知道沿着湖岸走了多远,回过头,才发现自己走上了左手边那条泥泞小路,而右边的那条却是铺满了细小鹅卵石,阳光散在上面,闪闪发光。的确有人捷足先登,也不知道比我快了多少步,才有了这样一条精致的路,可是,如果有人,那么那人现又在何处?在路的尽头吗?主人是漂亮的女孩,还是细心的男孩,还是一位久经风霜的大叔,还是留有几戳扎人白须的……我决定去看看主人的庐山真面目,这样的地方又该是位怎样的人呢?于是,我从中间那片嫩绿的草上穿了过去,换到了右边那条鹅卵石的小路,走上去才知道鹅卵石并不是那样的硬,脚底似乎还隐约着几丝酥软。浮光掠影的寻视,仅是留下淡淡的记忆。静待娇好,任岁月铅华,大概就是这样吧。自己的影子不知道从何时起,已经跟不上我的脚步,像是熏醉的弟弟倾倒在自己的脚后跟。影子渐渐的消散,直到那最后一会,我才发现了离湖畔不远处的林子边,有一间模糊的木屋。我到了的时候,阳光已经没有了上午的惬意和正午的热情,穷远的地方仿佛有着难以抗拒的引力,把它拉向深渊。我并没有朝着门走去,而是向着明恍的窗棂透出了灼灼的目光,直到,太阳扔掉了所有的霞云,只留下一缕掩上门扉的绯红在轻轻抖动,我才意识到门开了。开门的不是什么少女,也非俊男,只是一个穿着简洁的上衣,和一条极不匹配的邋遢的肥裤的我分不清性别的人。我的诧异似乎僵住了此刻的氛围,一时竟头晕脑热的吐出一句:大,大叔。木屋的主人似乎也明白了什么,于是向后退了几步,做出一副亲切欢迎的样子,朝着我裂出一条东非大裂谷般大的笑。遇到这种尴尬情况,我整个人本就容易木讷,见他这番一笑,我便俊忍不禁了。迎着他的目光进去之后才发现,房间内并不是和他裤子一般邋遢,反而很是整洁,像是刚出炉的奶酪饼一样好看。他大概是见我表情180度的转变,不犹觉得几分好奇,说出了一句令我瞠目结舌的话:外面的女孩子都是你这个样子!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这位大叔,我明明跟你一样好吧,你这眼光,我还真怀疑你是怎么找了怎么一块好地方,还是说这块地方和我一样撞上了您。他见我跟个木桩子似的,识趣的转移了话题,表情变得和蔼起来,说:刚刚只是个玩笑,莫要当真,我只是好奇好奇而已。我回道:“好奇,我跟你一样有什么地方值得好奇。大叔,你别蜀犬吠日好不好?”“诶呀!我这不是第一次见到外人吗?你不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地方长吁短叹吗?”“好吧!算平了。大叔,我这样叫你没问题吧。对了,我还不知道这是哪呢?”“青年人凑合就行,我呀,不在意。你说这在是哪里啊?这个,我也一时记不起来了,反正,大概,应该……就是……”“大叔,你别支支吾吾的,怪的像个娘们,快说重点。”他似乎刻意要隐瞒什么,再一次转移了话题说道:“哎呀!你看我这脑筋,客人来了这么久,椅子都没有坐,好像晚饭也未用吧,真是招待不周,不周。”此刻我才感觉到,一个人若是执意要推脱什么,那种语调的缓和如入三千锦丝,万般缠绵。我觉得还是先抛下这些问题比较好,听他的话,先把肚子填饱,在慢慢和他磨。我见他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便问他说:“好啊。不过我很挑的,难不成你还是大厨?”他倒也谦虚,露出一副略带艰涩的脸对我说:“其实,除了什么糖醋排骨、铁板鱿鱼、红烧牛肉、清蒸鲈鱼……那个,我只会做糕点。”“糕点?什么桂花糕、酸枣糕、杏仁饼、豆沙饼、红豆饼……是这些吗?”“嗯,差不多差不多。”“那好吧,大叔,那我就品尝品尝你美味佳肴。”“放心,大叔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我就这样跟着他去了隔壁的一间房里头,室内贴着粉色的壁纸,大约离天花板几公分处环着一条柔和的光带,房间的光源除去吊顶的琉璃灯外,全部出于此。跟他说的一样,房内的各种厨具和花样的食材,连着扑鼻的香味,都无一不证明他是个大厨。走到厨具前的他顷刻间变的专注起来,丝毫没有刚刚的那种玩味。他的手一边扣着小刀,另一边夹着三种清脆的食材,两边相互的交错着,却还游刃有余,错落有致。不久,三个精致的玻璃小碗中盛满了,青青红红黄黄的蔬菜。我觉得他一点都不比这儿的风景差,仿佛这里的一切都是他创造的。我所见到的,的确也是这般的神乎其技,我不得不被他所折服。这位大叔果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正当我看的入迷,他却一丝不苟的对我说:“不管是这些食材,还是你所诧异的风景,它们都是一样的,你若在意,它们便是你的世界。”“我所在意的,也就是这些而已。有些时候,我并不能如愿的选择食材,可是我却仍然要做,而且要做好。你看这些红豆酱、面包圈,还有黄奶酪……”看着他滔滔不绝的讲着,本不想打搅他的,可是我也就不明白,一短路,嘴边硬是插出一句话来:“那如果是玫瑰花、康乃馨和勿忘我呢?”我不知道他听到没,总之,我是彻底的曝光了。他略带疑色的看着我,嘴边念叨着我说的三种花。也不知道是不是灵光一现,他又开始说了起来,不过,这次是花的。他说:“玫瑰、康乃馨,还有勿忘我……啧啧,看样子你想问我咯。玫瑰就像我旁边的红豆酱,虽然味道是甜蜜蜜的有滋有味,但是你多放几勺你就明白,什么叫过犹不及;康乃馨和勿忘我都是类似于面包圈一些的,这些的味道远不及红豆酱甜蜜,同时还要花费很多精力去处理。无论做什么,食材总是要适度的当,不宜某种过多或过少……”他在忘我的讲,我也在忘我的听,时间的流逝丝毫不觉,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将清香扑鼻的糕点端到了桌上。他似乎有些迫不及待,“快点,趁热尝尝。”“唔……唔……”……早上醒来的时候,才发现阳光晒到了脖子上,自己此刻待在一间粉色的厢房内。我出了房间,找便了整个木屋也不见个人影,昨晚吃过的糕点依旧放在桌上,看样子他是出去了。合上门,那微微的余热,我才知道阳光已经朗照了许久。木屋的前面还是一丛草绿绵延开来,朝前便是蓝色的湖水闪烁着白亮。我按着来时的鹅卵石小路朝着湖边走去,心里想着,如此明媚的阳光和蓝色的湖水倘若不去看看,岂不辜负上天的恩赐。驻足在蓝色的前面,才知道何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虽然湖泊并不算海,甚至要小的多,可是你若在意它,它有为什么不是你的大海呢?我一时激动了起来,对着湖水大声问到:“你叫什么名字?”然而,我却不曾想到,湖水那边真的传回了声音,它说,它叫索云。于是我再一次问了过去。收到的声音确比刚刚的清楚百倍,那声音说:“索云。”这声音,我敢肯定是人的,而且绝对不是那个大叔的。等我转过身去,才知道,刚刚的声音原来是她回的。而她,的确是个女孩。我很少有望着别人习惯,背影还好,可若说正面我还真没有,甚至有时会因为不好意思而像小孩子一样羞红脸。而现在,我的眼前却是一个比我稍矮,年龄也应该相差无几的女孩。我除了缄默,还能做什么呢?“你刚刚在叫我,我叫索云,你呢?”她端着脸,手里还提着一个草篮子,里面装着些奇奇怪怪的椭圆状果子,其上还有一个缃黄的盒子。“我……我,我呀,我叫,那个,如果你不介意,你就叫我陌生人好了。”“莫笙仁……笙仁对吗?我记住了。”“你,喂,其实我是说,那个我,不是,……那个”“我不叫喂!我叫索云。什么那个,不是什么的呀!”“好吧,你叫索云。那索云,其实我不叫莫笙仁,我是让你叫陌生人。““什么乱七八糟的呀!外面的人都是你这样怪吗?”“外面人?看样子你认识大叔。”“大叔?不明白。”“就是那个木屋的主人,很会做糕点的那个?”“你说他呀!他才不是你的什么大叔咧,他是我爸爸。”“爸爸,不会吧!”她似乎并不太注意我的诧异,反而变的可爱许多,一双眼睛不停地盯着我转,小巧的嘴边像棉花糖一样粘嘟嘟的打着卷儿。“好吧,那你爸爸去哪儿了?可以告诉我。”“你是在问我吗?”她摇着头,摆着手中的篮子。“当然啦!”“那你为什么不叫我索云!”“……”“那么索云……”“不是那么索云”“索云,那你的爸爸去哪儿了?”“我爸爸他出去了,一时半会也回不来。”“啊!那我怎么办呀?”“爸爸交代过,他说等你醒了就让我把这个交给你。”说完。她将手中的篮子放在草坪上,缓缓地从中抽出缃黄的盒子,两只手揣着,很庄重很优雅很漂亮的夹在了我两手之间。“索云,这里面是什么?”我问她。“爸爸没交代过,我也不知道呀!”“哦!”我越来越好奇这对父女俩了,甚至怀疑她们家庭的另外一个成员,也是否这番风趣。等我将目光再次从盒子上转向她时,她此刻却坐在地上,缩着腮帮子吃着果子。“索云,那我要如何才能离开这里。”“你怎么来的,就这么回去咯。”“哦。”我也蹲了下来,望着她,感觉这份新颖之中有些熟悉,但又想不起来。她,的确很漂亮,包括我见过的所有女孩。黑的透亮的卷发稀稀疏疏落在两肩,一双深邃的蓝锦缎似的眼睛,一张粉嫩的嘟嘟的小嘴;几条细长的丝带系在卷发上,袅袅的披着,其下是一条粉色的连衣裙,裙裾绣着波浪似的花边。“我吃完了,剩下的就留给你吧。”她向我招着手,既而又露出最初的笑。“索云,再见。”“其实你是我见的第一个人,也是最后一个。”她又将头偏了过来,补充道。“不会吧!那大叔呢?”“他不算。”“为什么?”“我为什么要告诉你?”……那女孩的确是首诗。我按照她所说的,朝着原路返回,再一次经过了银杏林,终于出来了。一年后。此刻,我又站在了银杏林前,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想朝前走,想迫不及待的去读那首诗。我打开了她爸爸送给我的盒子,其实我知道这是她送的。盒子里面除了糕点以外,还有一张粉色的木卡纸,上面写着一行日期,下面是一行娟秀的小字:2014。XX。XX~2016XX。XX心里住满青春,便注定与爱并行。高三:叶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
临风沐雨“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竹杖,芒鞋,蓑衣,多么简单的一副装备,风在旁边吹拂,雨在身上敲打,何惧?任你风吹雨打,我心依旧,乐此不彼!展现在我们眼前的不仅是一幅清新亮丽的图画,更是一腔宽宏博大的胸怀。如今,大学生活已过半,我走在了人生的交*路口上,而且无论我的选择是什么,道路也必将有坎坷,曲折,风雨兼程。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的高四,恩师的教导也犹在耳畔:风雨无惧,宠辱不惊!夏天,当我的知自己的高考成绩的时候,我惊呆了,傻傻地在椅子上坐了两个多小时,本来有希望考上重点本科的我,却被一个毫不起色的广东海洋大学青睐了,看到别人的辉煌和自己的落魄,更看到我妈失望的脸孔后,我把我自己关在了家中……项羽垓下被围,四面楚歌,突出重围后,因无脸再对江东父老而自刎于乌江,虽然我也无脸面对“江东父老”,但没有项羽“自刎”的勇气,于是便重整旗鼓,开始了我的二次革命。那是一个不想回忆却又值得回忆的一年,我转到了县城一所重点中学,面对的是陌生的地方,陌生的老师,陌生的同学,屋漏偏逢连夜雨,刚去的时候,连住宿都成问题。头一个月根本就不想学习,也不想与人交流,只是沉浸在无尽的痛苦和彷徨之中。初次见到恩师的时候是在校道上经学生科主任介绍的,他个子不高,但却很魁梧,留着平头,穿一身西装,早晨的阳光撒在他的脸上,显得精神抖擞,一双眼睛深邃而且坚定,表情很从容,给人一种稳重沉着的印象。恩师是我们的班主任,为了让我更快地融入新的班集体,他找我谈话并把我调到和一个比较优秀的应届生同桌,这让我的与参与学习活动并得与同学交流,很快我便适应了新的环境并逐渐融入新的班集体。相处不久便得知他是我们学校数学组里很有名气的教师,上他的课就觉得数学不再是枯燥的学科,而是一种责任,一种成就。他教我们的时候很注重基础,而且最重要的是每道他要讲的题他都会讲得很透彻,直到大部分同学理解为止,每个人问他的时候,他都能乐意解答,但最绝的是他是点到既止,让学生有的思考空间,通过自己的不断探索获得解题的方法。这可能就是那年高考我们学校数学最高分的两个同学都出在我们班的重要原因吧。与同学闲聊的时候,了解到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高一过中秋的时候,很多同学都想家,但却没放假,他便给每位同学送了一个苹果;也曾因为学生的违纪发火,并把宿舍门都给踹烂了;上完第四节课时如果讲完内容还有时间,他会让我们班的同学先走,以便在饭堂里打到美味佳肴,因此中午狂奔就成了我们班独特亮丽的风景线;当我们重要的考试时考得不理想的时候,他不像有些班的老师那样发火,而是旁敲侧击;他爱上了自己的学生并为她苦苦等了六年,终成正果,那矢志不渝的爱情观和坚韧的毅力让人感动不已……一个美丽的瞬间可以是永恒!至今印在我脑海里深刻的是他一个微小的举动,但那细节却成为我一生中美丽的瞬间,在我的记忆中化为永恒。接近高考的时候,有一次模拟质检,那时我考地一塌糊涂,自信心跌到了谷地,上课也变得沉默寡言,然后他找我谈话,并鼓励我说:“以你的实力考上中大没有问题。”那时我只是低着头,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讲他讲。事后,他发现我并没有太大的改观,依旧显得低迷。过了不久,我们都去拍一寸照来办考生证等,我们都是统一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在学校拍的,拍完回到教室后,他问了我们一个问题:“你们知道谁照的照片最精神吗?”(照片上的像普遍比真人难看)然后大家就在心里暗暗猜测,估计大家都觉得他会说是我们的班花,可是出乎意料,他却说出了我的名字,还指出我的眼睛非常有神。要知道,他可不轻易赞一个人的。听了那话后,我心里美滋滋的,好比在沙漠遇到一弘清泉,在黑夜现出一缕曙光。以后我也从低沉的心态里挣脱出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恩师和同学的帮助下,我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中山大学!如今回想起来,看着自己学生卡上的照片,怎么也看不出有神!或许那只是恩师的一个善意的谎言吧,但这善意的谎言却化为我生命中永恒的记忆。如今又到了我生命的交*口,我当牢记恩师的教诲,临风沐雨,踏上新的征程!愿天下良师节日快乐!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
晴雨人生平凡生活中,低俗的人抱怨生命的短暂,高尚的人歌咏生命的永恒。飞蛾扑火时,懦弱的人嘲笑它的执迷不悟,坚毅的人赞扬它的执着精神。沧海桑田后,悲观者眼前时常密布阴云,豁达者总是晴空万里。的确,心态决定人生。哲学家叔本华说:“人们不受事物影响,却受到对事物的看法影响。”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影响着现实生活。历史上,多少文人墨客因处境不佳,或是漂泊他乡或是遭受挫折而郁闷忧愁。意志消沉感慨“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又何止王勃?忧伤过度英年早逝又何止李贺?而令人欣慰的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还大有人在。苏东坡多次遭贬却逍遥自在,曹雪芹生活艰难却呕心著红楼。如果李贺等人能有东坡的气度雪芹的坦荡,不知还能留下多少绝妙的诗篇。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心田上播种怎样的心态,就会拥有怎样的人生。佛曰:“境由心造,烦躁皆由心生。”世间许多事物本身无所谓好坏,而在于人的心态。“两个人从监狱的铁窗向外看,一个看到的是地上的泥土,另一个看到的是天上的星星。”赛尔玛的《快乐城集》告诉我们:生活本是美丽的,快乐与否在于选择怎样的心态。“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选择积极的心态是走上成功之路的定率。人生布满荆棘,伏尔泰以乐观的心态选择了跨越;生活让我的翅膀折断,张海迪的心灵也要飞翔;命运将我碾成粉沫,赖雨的灵魂依然高傲;上天留给我两根手指,黎枫忘记泪水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大海里没有礁石激不起浪花,生活中经不住挫折成不了强者。黑夜无论怎样幽暗,都要选择积极的心态,那么你的人生会同样精彩。生活是面镜子,抱着消极的心态对生活,生活也不会给你带来幸福。君不见,卓别林嫉妒有才华的导演,焚毁了唯一一部《海的女儿》;科莱利执着名利,为了一个错误的音符时值离世而去。显而易见,不良的心态,像一个绿眼妖魔。当心事浸没六月的堤岸,当记忆焚烧悔恨的灵魂,当暴雨摧毁了希望之舟,不必灰心,不要徘徊,不能绝望。山重水复时,柳岸花明是热切的呼唤,黑云压城时,风雨后的彩虹便是心中的太阳。700字 高三 议论文
-
夏雨风儿掠起夏日的热浪,翻涌而来心情像烈的焰焦躁,烦闷,不安烈阳下的花儿都沮丧的不敢开放连蚂蚁都热得直打转 忽一朵云飘来覆了这蔚蓝的天空顿时黑云压城刺眼的阳光骤然黯淡一股凉气迎面扑来雨滴从高空陨落水面,地面,树叶,瓦片多么美妙的协奏曲多么清淡美妙的乐色让人欢快,给人清凉雨后的空气清纯,美好滋润的大地散发出泥土的清香宁静,舒适,安逸云层散了开来太阳光透射过云层却也是这般柔和美妙夏雨美妙,自然,难忘200字 高三 诗歌
-
夏雨盛夏的一天中午,火辣辣的太阳毫不留情地烤着地上的一切,大地被晒得发焦发烫,屋子里想蒸笼一样的热,让人透不过气来。风也不知道躲哪儿去了,空气好象凝固了似的。蔚蓝的天空点缀着几朵白云,却静得让你感觉不到它在飘动。整个夏天不见雨,庄稼干得差不多能点着火。骄阳似火。柏油马路被烤得软绵绵的。马路上一个水点也没有,干巴巴地发着白光。老柳树无精打采地低下了头,老柳树上的知了也拉长了嗓子拼命的叫:“热啊!热啊!”老柳树下的老人,也不停的扇扇子,老柳树角,躺着一只大黑狗,伸着舌头边颤边喘,仿佛在说:“受不了了,受不了了。”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转眼间便刮起了大风,庄稼似乎跳跃了起来,马路也重获了生命,柳枝在风中潇洒的摆动着,知了也藏了起来,人们也忙得不可开交,大黑狗也被这黑洞洞地天空吓住了。下雨了。先是一滴一滴轻轻地落在身上,很快,雨点成串落下来,像一条条晶莹的项链从黑锅里抛下,落在地面,“啪”地绽开,真有点儿可惜。放眼望去,雨点被抛入河中,激起无数涟漪。雨越下越大,眼前一张密密的珠帘,一切都显得那样朦胧。只听见雨点亲吻大地的声音。路上盛开了朵朵美丽的花慢慢地流动着。为这场景增添了几分绚丽。雨渐渐小了,又开始轻柔地抚摸着一切。柳条也和它依依不舍。牵牛花的虔诚打动了善良的雨姑娘,雨姑娘在牵牛花杯中盛满了甘露。乌云退去,雨也不情愿的停了下来,太阳又向大地露出笑颜。刚刚喝饱了水的庄稼散发出一阵阵清新的气息,被雨水冲洗过的柳条显得格外清亮,一切都使人心旷神怡。一朵朵绽开的花儿送上自己幽香的甜味儿,悄悄飘入每一个欣赏它的人的鼻子里。。。。。。太阳带给我们一片光明的天地。雨则带给我们一个清凉的世界。雨载着心飞舞,因为雨是夏的恋歌。夏是粗暴的,但又是热情的。我庆幸,我没有被夏的粗暴所吓倒,也没有被她的热情所融化。700字 高三 写景
-
雨后初晴离别季筱筱:见字安。我现在在老家的院子里,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偶尔有清凉的风拂过我凉凉的小脚丫。我爱极了这个午后。四周都寂静极了,我伸伸懒腰猫一般的蜷缩在嫩绿色的小椅子上,享受乡下难得的宁静时光。院子里的杂草被雨水浸泡的极软,原本挺直的腰杆也变得像河中的水草般,柔柔的,软软的,就像那熟睡的小娃娃,十分可爱迷人。雨滴从房檐滑过,沿着墙间的细缝落到走廊的柱子上,调皮的跳上我的左肩。微微的凉意惊醒了我。我猛然抬头,却忽的发现一小群麻雀从地面腾空飞起,慌忙的钻进院中的杏树里。我这才发现院中来了一群机灵的小精灵,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能惊扰了他们,于是我放慢动作,悄悄的观察着这些小精灵。它们却只是在树枝上跳了几次,找到合适的位置,便扇动着小翅膀飞向东方。我顿时感到一阵失落。暗暗后悔没能守住这美丽的生灵,却又暗暗庆幸自己在这醉人的午后,发现这美的一幕。雨水还在滴答滴答,淅淅沥沥地演奏着动听迷人的进行曲,我望着那群远去的鸟儿,心中是无尽的惆怅。我想到了中考的落榜,想到了同学们的离散,想到曾经无比亲密的我们却终因为种种原因各自东奔西走,最后杳无音讯......我想到了很多自己明明可以挽回却又没能挽回的事情。我感到心酸。筱筱,是不是人生都要经历如此多的伤心和难过的事情呢?是不是最初的亲人朋友都要经历最后的离别?曾经我们在一起高谈论阔,在一起把酒临风,说要永不分离,不管地老天荒,不管海枯石烂,但谁最后能够兑现这个诺言?我总说,我们是最好的闺蜜,不管以后上高中或者大学都不要分开。我说,我讨厌离别。而你却只是一笑而过,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我们不可能一直不分离的。当时我只觉得你不解风情,而今却应征了你的话。我们都是高树上的树叶,很多时候我们在一起成长。我们期盼未来,期望梦想成真,我们满怀着梦想和对未来的期待一起眺望着日出日落……忽的有一天,秋天到了,风把我们吹散开,我的梦想也随着这阵风渐行渐远……人生真的是一个不断二选一的过程,在我选择成长时,我便放弃了童年的希冀;在我选择梦想时,我便放弃了你,放弃了我们所希望的一切……我只能离开你,随风而去。我感到心中抽丝般的疼痛,我像被雨水浸湿的蝴蝶,奄奄一息。我冲到院子中央,抬头睁大眼睛,拼命不让眼泪落下。雨水滴入我的眼睛,脸颊早已湿了,不知是泪还是雨。天空雷声阵阵,乌云密布。我知道,我若不让自己带些光辉,必将被黑暗淹没,这是迟早的问题。所以,我必须放下那段不谙世事的时光,放下曾经的一切,重装上阵。为了将来,为了梦想,为了家人,筱筱,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是脆弱的,但同样是坚强的,永不言败的。筱筱,你,还好吗?你是不是同我一样,坐在老家的荒草院子里,听着哀愁的雨,回念我们的一切?筱筱,你看到了么。在天的那一边,一片一片火红的云悄然降世,太阳红着脸躲在那里呢。而雨却还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这便是你所说的太阳雨罢。我不愿我们之间的感情脆弱的一碰即碎,像是蝶翅,美丽却脆弱不堪。我只愿将这份感情藏进内心深处,偶尔拿出来回忆一番,人生便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激情。筱筱,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我只想做最后一次努力。努力回到两年前的那个午后,在雨后初晴的阳光中,你站在教室走廊的尽头,对我微笑。筱筱,我们就如同圆上的两点,在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曲折后,终于在原点重逢。筱筱,一切回顾与怀念都是为了鼓励我们更加坚定朝前的姿势,这才是初衷。如果有天我们变的陌生了,那么我便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刻重新认识你,就如同我在人生最狼狈的时候,看到了你的微笑。筱筱,我们的离别,是为了开始新的旅程……琦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
雨后初晴离别季筱筱:见字安。我现在在老家的院子里,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偶尔有清凉的风拂过我凉凉的小脚丫。我爱极了这个午后。四周都寂静极了,我伸伸懒腰猫一般的蜷缩在嫩绿色的小椅子上,享受乡下难得的宁静时光。院子里的杂草被雨水浸泡的极软,原本挺直的腰杆也变得像河中的水草般,柔柔的,软软的,就像那熟睡的小娃娃,十分可爱迷人。雨滴从房檐滑过,沿着墙间的细缝落到走廊的柱子上,调皮的跳上我的左肩。微微的凉意惊醒了我。我猛然抬头,却忽的发现一小群麻雀从地面腾空飞起,慌忙的钻进院中的杏树里。我这才发现院中来了一群机灵的小精灵,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能惊扰了他们,于是我放慢动作,悄悄的观察着这些小精灵。它们却只是在树枝上跳了几次,找到合适的位置,便扇动着小翅膀飞向东方。我顿时感到一阵失落。暗暗后悔没能守住这美丽的生灵,却又暗暗庆幸自己在这醉人的午后,发现这美的一幕。雨水还在滴答滴答,淅淅沥沥地演奏着动听迷人的进行曲,我望着那群远去的鸟儿,心中是无尽的惆怅。我想到了中考的落榜,想到了同学们的离散,想到曾经无比亲密的我们却终因为种种原因各自东奔西走,最后杳无音讯......我想到了很多自己明明可以挽回却又没能挽回的事情。我感到心酸。筱筱,是不是人生都要经历如此多的伤心和难过的事情呢?是不是最初的亲人朋友都要经历最后的离别?曾经我们在一起高谈论阔,在一起把酒临风,说要永不分离,不管地老天荒,不管海枯石烂,但谁最后能够兑现这个诺言?我总说,我们是最好的闺蜜,不管以后上高中或者大学都不要分开。我说,我讨厌离别。而你却只是一笑而过,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我们不可能一直不分离的。当时我只觉得你不解风情,而今却应征了你的话。我们都是高树上的树叶,很多时候我们在一起成长。我们期盼未来,期望梦想成真,我们满怀着梦想和对未来的期待一起眺望着日出日落……忽的有一天,秋天到了,风把我们吹散开,我的梦想也随着这阵风渐行渐远……人生真的是一个不断二选一的过程,在我选择成长时,我便放弃了童年的希冀;在我选择梦想时,我便放弃了你,放弃了我们所希望的一切……我只能离开你,随风而去。我感到心中抽丝般的疼痛,我像被雨水浸湿的蝴蝶,奄奄一息。我冲到院子中央,抬头睁大眼睛,拼命不让眼泪落下。雨水滴入我的眼睛,脸颊早已湿了,不知是泪还是雨。天空雷声阵阵,乌云密布。我知道,我若不让自己带些光辉,必将被黑暗淹没,这是迟早的问题。所以,我必须放下那段不谙世事的时光,放下曾经的一切,重装上阵。为了将来,为了梦想,为了家人,筱筱,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是脆弱的,但同样是坚强的,永不言败的。筱筱,你,还好吗?你是不是同我一样,坐在老家的荒草院子里,听着哀愁的雨,回念我们的一切?筱筱,你看到了么。在天的那一边,一片一片火红的云悄然降世,太阳红着脸躲在那里呢。而雨却还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这便是你所说的太阳雨罢。我不愿我们之间的感情脆弱的一碰即碎,像是蝶翅,美丽却脆弱不堪。我只愿将这份感情藏进内心深处,偶尔拿出来回忆一番,人生便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激情。筱筱,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我只想做最后一次努力。努力回到两年前的那个午后,在雨后初晴的阳光中,你站在教室走廊的尽头,对我微笑。筱筱,我们就如同圆上的两点,在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曲折后,终于在原点重逢。筱筱,一切回顾与怀念都是为了鼓励我们更加坚定朝前的姿势,这才是初衷。如果有天我们变的陌生了,那么我便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刻重新认识你,就如同我在人生最狼狈的时候,看到了你的微笑。筱筱,我们的离别,是为了开始新的旅程…… 琦 2015年6月27日1200字以上 高一 应用文
-
雨后初晴离别季筱筱:见字安。我现在在老家的院子里,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偶尔有清凉的风拂过我凉凉的小脚丫。我爱极了这个午后。四周都寂静极了,我伸伸懒腰猫一般的蜷缩在嫩绿色的小椅子上,享受乡下难得的宁静时光。院子里的杂草被雨水浸泡的极软,原本挺直的腰杆也变得像河中的水草般,柔柔的,软软的,就像那熟睡的小娃娃,十分可爱迷人。雨滴从房檐滑过,沿着墙间的细缝落到走廊的柱子上,调皮的跳上我的左肩。微微的凉意惊醒了我。我猛然抬头,却忽的发现一小群麻雀从地面腾空飞起,慌忙的钻进院中的杏树里。我这才发现院中来了一群机灵的小精灵,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能惊扰了他们,于是我放慢动作,悄悄的观察着这些小精灵。它们却只是在树枝上跳了几次,找到合适的位置,便扇动着小翅膀飞向东方。我顿时感到一阵失落。暗暗后悔没能守住这美丽的生灵,却又暗暗庆幸自己在这醉人的午后,发现这美的一幕。雨水还在滴答滴答,淅淅沥沥地演奏着动听迷人的进行曲,我望着那群远去的鸟儿,心中是无尽的惆怅。我想到了中考的落榜,想到了同学们的离散,想到曾经无比亲密的我们却终因为种种原因各自东奔西走,最后杳无音讯......我想到了很多自己明明可以挽回却又没能挽回的事情。我感到心酸。筱筱,是不是人生都要经历如此多的伤心和难过的事情呢?是不是最初的亲人朋友都要经历最后的离别?曾经我们在一起高谈论阔,在一起把酒临风,说要永不分离,不管地老天荒,不管海枯石烂,但谁最后能够兑现这个诺言?我总说,我们是最好的闺蜜,不管以后上高中或者大学都不要分开。我说,我讨厌离别。而你却只是一笑而过,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我们不可能一直不分离的。当时我只觉得你不解风情,而今却应征了你的话。我们都是高树上的树叶,很多时候我们在一起成长。我们期盼未来,期望梦想成真,我们满怀着梦想和对未来的期待一起眺望着日出日落……忽的有一天,秋天到了,风把我们吹散开,我的梦想也随着这阵风渐行渐远……人生真的是一个不断二选一的过程,在我选择成长时,我便放弃了童年的希冀;在我选择梦想时,我便放弃了你,放弃了我们所希望的一切……我只能离开你,随风而去。我感到心中抽丝般的疼痛,我像被雨水浸湿的蝴蝶,奄奄一息。我冲到院子中央,抬头睁大眼睛,拼命不让眼泪落下。雨水滴入我的眼睛,脸颊早已湿了,不知是泪还是雨。天空雷声阵阵,乌云密布。我知道,我若不让自己带些光辉,必将被黑暗淹没,这是迟早的问题。所以,我必须放下那段不谙世事的时光,放下曾经的一切,重装上阵。为了将来,为了梦想,为了家人,筱筱,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是脆弱的,但同样是坚强的,永不言败的。筱筱,你,还好吗?你是不是同我一样,坐在老家的荒草院子里,听着哀愁的雨,回念我们的一切?筱筱,你看到了么。在天的那一边,一片一片火红的云悄然降世,太阳红着脸躲在那里呢。而雨却还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这便是你所说的太阳雨罢。我不愿我们之间的感情脆弱的一碰即碎,像是蝶翅,美丽却脆弱不堪。我只愿将这份感情藏进内心深处,偶尔拿出来回忆一番,人生便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激情。筱筱,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我只想做最后一次努力。努力回到两年前的那个午后,在雨后初晴的阳光中,你站在教室走廊的尽头,对我微笑。筱筱,我们就如同圆上的两点,在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曲折后,终于在原点重逢。筱筱,一切回顾与怀念都是为了鼓励我们更加坚定朝前的姿势,这才是初衷。如果有天我们变的陌生了,那么我便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刻重新认识你,就如同我在人生最狼狈的时候,看到了你的微笑。筱筱,我们的离别,是为了开始新的旅程……琦2014年8月8日高一:魏琦1200字以上 高一 书信
-
雨晨昨晚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也不知今天会是个什么天气。早起,特意先出去看了看,天色阴暗,但没有下雨。于是,照常洗漱一番,准备晨练去。出门约摸一两分钟,觉有细雨洒落,定神一看,又没见着雨的影子。还是不放心,又折回去拿了把雨伞。一伞在手,管它下不下雨,都可以放心地往前走了。老天爷也有点厚此薄彼的意思,总不愿叫伞君白白睁着惺忪的睡眼出门,没一会儿便飘飘洒洒地下起了小雨。伞君披了件绿裳,格外靓丽。雨儿因此格外的温柔,每一次触摸竟都不闻丝毫声响。这二人一路柔情蜜意,极尽缠绵。为这无声的温柔所包围,山林一派静谧,平日总喜欢叽呱的鸟儿似乎也酥在了这绵绵柔情里,忘了喊出自己美妙的嗓音。我虽尽力放慢脚步,无奈还是爬到了山腰,不得不收了伞君,做了个棒打鸳鸯的恶人。伞君待在小亭,雨儿竟无法再接近她一分,便觉得十分没意思。加之不愿跟我纠缠,便渐渐地隐了身形。无奈我又是个不解风情的,竟是没有领略到它这一番失意,只一个劲的顾着自己打球,早忘了把伞君再请出来以便他二人斯缠。气愤之下,雨儿竟是一去无踪,不知躲到哪里生气去了。下山时候,依旧不见雨儿踪影,伞君也只得闷闷笼了裙裾,一旁默默去了。话说我是有那么点没心没肺,他二人这番分离我竟丝毫未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反而,四处观望,见着轻烟氤氲,便觉格外缥缈;见着万山葱翠,便觉格外沁心;见着竹林森森,便觉格外清幽。眼睛忙得不亦乐乎的同时,耳朵也没闲着,听鸟鸣清脆,便觉格外悦耳;听山风隐约,便觉格外轻柔;听溪水潺潺,便觉格外清雅。心里小声地嘀咕着:古人诚不欺我,空山新雨后果然妙得很。当然,伞君对我记恨在心,对这一声嘀咕那是不屑一顾,看她一路合着眼睛,便可知心里那一份不忿了。无奈,我这人脸皮厚,一路上竟自顾自地熏熏然了,甚至还有那么几分陶醉。不信,你看,雨儿和伞君闹出的这一段风月事,俺权当没看见,反而觉得这个早晨格外的美妙,以至于生出些绵绵诗意,禁不住就吟出了那么一句: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昨晚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也不知今天会是个什么天气。早起,特意先出去看了看,天色阴暗,但没有下雨。于是,照常洗漱一番,准备晨练去。出门约摸一两分钟,觉有细雨洒落,定神一看,又没见着雨的影子。还是不放心,又折回去拿了把雨伞。一伞在手,管它下不下雨,都可以放心地往前走了。老天爷也有点厚此薄彼的意思,总不愿叫伞君白白睁着惺忪的睡眼出门,没一会儿便飘飘洒洒地下起了小雨。伞君披了件绿裳,格外靓丽。雨儿因此格外的温柔,每一次触摸竟都不闻丝毫声响。这二人一路柔情蜜意,极尽缠绵。为这无声的温柔所包围,山林一派静谧,平日总喜欢叽呱的鸟儿似乎也酥在了这绵绵柔情里,忘了喊出自己美妙的嗓音。我虽尽力放慢脚步,无奈还是爬到了山腰,不得不收了伞君,做了个棒打鸳鸯的恶人。伞君待在小亭,雨儿竟无法再接近她一分,便觉得十分没意思。加之不愿跟我纠缠,便渐渐地隐了身形。无奈我又是个不解风情的,竟是没有领略到它这一番失意,只一个劲的顾着自己打球,早忘了把伞君再请出来以便他二人斯缠。气愤之下,雨儿竟是一去无踪,不知躲到哪里生气去了。下山时候,依旧不见雨儿踪影,伞君也只得闷闷笼了裙裾,一旁默默去了。话说我是有那么点没心没肺,他二人这番分离我竟丝毫未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反而,四处观望,见着轻烟氤氲,便觉格外缥缈;见着万山葱翠,便觉格外沁心;见着竹林森森,便觉格外清幽。眼睛忙得不亦乐乎的同时,耳朵也没闲着,听鸟鸣清脆,便觉格外悦耳;听山风隐约,便觉格外轻柔;听溪水潺潺,便觉格外清雅。心里小声地嘀咕着:古人诚不欺我,空山新雨后果然妙得很。当然,伞君对我记恨在心,对这一声嘀咕那是不屑一顾,看她一路合着眼睛,便可知心里那一份不忿了。无奈,我这人脸皮厚,一路上竟自顾自地熏熏然了,甚至还有那么几分陶醉。不信,你看,雨儿和伞君闹出的这一段风月事,俺权当没看见,反而觉得这个早晨格外的美妙,以至于生出些绵绵诗意,禁不住就吟出了那么一句: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
晴初(第一章)_3000字“阿淼。”面色苍白的少女猛地从床上坐起,纤细的手死死抓着棉被。“小姐!怎么了?又做噩梦了吗?”坐在床边小憩的阿淼也从睡梦中惊醒,连忙问道。“嗯,还有多久才能到京都?”少女轻咬着嘴唇,用细微的声音说道。“快到了呢,小姐,大概还有两天的路程吧。到了的话,船夫会叫我们的。”阿淼边说边起身帮少女盖好棉被。“嗯,阿淼,你也累了,好好休息一会儿吧。”说完,少女便又重新闭上那深潭般的双眸。累了一天的阿淼也趴在桌边舒坦地睡着了,殊不知危险已悄然降临。在房外掌船的船夫竟没有在工作,而是蹑手蹑脚地走到房外,不知从身上哪儿掏出一把锋利的刀,那把刀足足有三尺之长。船夫缓缓打开房门,用长刀用力刺进木地板里,河水一瞬间发狂一般从那大口之中涌入房间之内。船夫见此匆匆丢下大刀跑出房外,还不忘在外把门窗死死锁上。一溜烟,船夫已消失不见。河水漫过了阿淼的脚,冰冰凉凉的感觉使她猛地惊醒。“小姐!小姐!快起来!”阿淼吓破了胆,大声呼喊着,用力摇晃着少女的身体。“怎么了。”少女微弱的声音快被河水疯狂涌入的声音所掩盖。“小姐!河水从那大口子里漫进来了,这船怕是要沉了!快点走啊!”阿淼激动地连忙把少女扶起打算逃走。“那里有把大刀,看来是有人要杀人灭口。可是他为什么不把我们直接杀了呢。”少女不紧不慢地说道。阿淼怎么敲打门窗都没有用处,那是木头做的,还被人死死锁住了,根本打不开!阿淼急冲冲地说:“小姐!你怎么不着急啊,这样下去我们会死的!”少女已迅速穿好衣服,从床上站起,走向那把大刀,一只手死死握住,说:“我们不会死,用这把刀把门窗捅穿就可以逃走了,但是我一个人恐怕是捅不穿这木窗的,阿淼。”少女笑望着阿淼。“是,小姐。”阿淼会意跑来接过大刀,使出浑身力气的二人一齐握住大刀向木窗刺去。木窗竟意想不到的轻易捅破了。少女向阿淼轻轻点点头,阿淼会意拿起屋内的椅子猛地砸去,整个窗子被打开了,二人不由喜出望外。如今的河水已漫过腰间,少女轻易拿起大刀,拉起阿淼的手说:“快走!”这样大的木窗对于俩身材十分苗条的少女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大难题,俩女轻易地一钻便跃出船外,俩女深吸一口气,跃入河中,船边的吸力快把二人一同卷入河底。二人默契的双脚一蹬,远离了沉船。俩人的头再次从河中冒出,少女显然是被水呛着了用力地咳了好几声,用沙哑的声音微弱地说:“阿淼,我们快到岸上去。”阿淼点了点头。随后二人一同游向河岸边。如今可是已入深秋,水里十分得冰冷,但庆幸的是没进入冬天,不然这样柔弱的身体可撑不住啊。俩女终于游到了岸上,少女全身瑟瑟发抖,嘴唇苍白,头发湿透了缠在一起,身上的一些首饰也不翼而飞,只剩下一个碧绿琉璃珠步摇,衣裳也被扯下一大节,衣衫不整的她颤抖着发出声音:“阿淼你冷吗。”阿淼的样子也不太乐观,同样是全身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几束秀发散落着,脸色也是略显惨白。过了好久,阿淼才动了动嘴唇支支吾吾地说道:“快把衣服弄干。”少女什么也没说,微微点了点头,奋力地勉强站起。阿淼见此也摇晃着站起,问道:“我们去捡树枝生起火来吧衣服烤干。”少女点头。深秋的树林已没有春夏那样的生机勃勃,处处都是残枝败叶罢了。但那林间小路上铺满了深红色的枫叶看起来却又别有一番风味,少女轻轻抬头看着洁白的天空,发白的嘴唇抿起,嘴角微微向上,露出清甜的微笑,仿佛这笑容可以一瞬间使树林的万物重生一般。几分钟之后,少女和阿淼相约回到那河边。望着那一堆树枝,阿淼嘿嘿一笑说:“小姐,钻木取火你会吗?”少女摇摇头以表不会。阿淼笑着拿起一块木块,一根树枝,缓缓地说:“像是干燥的白杨、柳树比较好弄啦,但是这里没有,那这种木头也应该可以的。”阿淼那熟练的技巧之下,俩三下就把火成功生起。袅袅的轻烟向空中飘去,少女结下外衣轻轻放在树枝上,树枝架在空中,衣下的火光扑闪着,几颗小火星还不时蹦弹出来。“小姐,我来吧。”阿淼接过树枝,望着火光不知在想什么。少女笑着说:“我去找些可以吃的东西。”阿淼这时才缓过神来,但少女已走远了,阿淼便大声喊道:“小姐你小心些!”少女显然是听见了挥了挥手里的大刀,说:“没事,我有刀应该不会要什么问题的。”阿淼看见映着火光的大刀,才放下心来点了点头。少女拿着大刀沿着林间小路走去,远远地望见一条路,原来从这小路走去会有一条大路。这时一团白色毛茸茸的东西伏在草丛中,少女眼尖一下子就看见那是一只兔子。少女也不管太多,肚子太饿了也没办法,便拿起大刀边砍去那只兔子。小兔突然从小路间窜出,少女又连忙追上。却又突然跑出一只大猎狗,猎狗呲牙咧嘴地望着少女,想必是猎狗看见兔子而跑来,但又看见“一只更大的猎物”了。手心里的汗湿滑了刀柄,少女便不由紧紧地握住刀柄,准备战斗。“来福!”不知从何处传来一个富有磁性的男声响透整片树林。大概来福就是这只猎狗吧,少女心里想着,但手上的刀却并没放下的意思。猎狗凶恶的眼神瞬间变的柔和起来,吠了俩声。那主人应声而来。那是一个身着白袍身子修长的绝色男人,满脸上溢着温暖人心的笑,此笑颜似乎能够勾引走任何一个女人的魂。他身边还跟着一个随从,俩人移步而来,见状,男子伸手向狗招了招,猎狗便是见了食物一般的高兴向男子飞奔而去,便是一下子就蹿到了男子的身上。“好了,别闹,来福,哈哈哈。”男子被来福蹭地直发笑。男子显然是这时才发觉身前有个人,还手拿一把大刀紧张地望着他,似乎要是他微微一动她就会一刀砍下。此女确实是有几分姿色,但那冰冷的目光却着实让男子瞬间身寒了三分。“呃,姑娘,对不起,来福给你添麻烦了。那个请你把刀放下可好?我们可没有打算对你做什么。”男子笑眼望着少女松散着长发而略显糟乱,碧绿长裙的裙角也被扯下一块的狼狈模样。此般笑颜实在迷人,但少女却还是用那幽黑的双眼冷冰冰地望着他。少女收手,放下了刀,用冷淡的声音说:“我的晚餐,我的兔子,没了。”“好吧,看起来姑娘是遭遇什么事情了,姑娘是迷路了还是遭贼人打劫了,还是被人.....”“小女只是要乘船去京都,却落入贼人手中险些被杀害,趁乱跳河而逃。”“原来如此,姑娘你只身一人也不容易,现在去往京都的路可不好走呢。你看,我们也正要返回京都,不如一起跟着我们一起吧。”“谢谢,可是我还有一个姐妹也···”“嗯?就这样吧,我们就在这儿等你们。”“谢谢。”“姑娘可告诉我你芳名呢,让我方便称呼你。”“安晴。”“在下段易卿。”——————“阿淼。”安晴一路飞奔至河岸边,手里还提着一只兔子。阿淼闻声,向安晴挥了挥手。“我们的晚餐找到了,但就是怕不够吃,这只兔子拿火里烤下吧。”安晴递给阿淼野兔,走到河边打理了一番全身。“小姐。”“嗯,阿淼。怎么了?”“为什么啊。”阿淼心不在焉的,仿佛是失了魂一般。“什么?”“小姐,为什么你要听从他们的安排,他们叫你来嫁人你就嫁了吗,还把你嫁到如此远的地方,他们以前对你可是不理不睬的,如今就突然对你态度好了许多,我还以为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原来只是因为想要你顺从他们的意思嫁出去。他们对你不理不睬,你可以对他们的决定不理不睬啊。对你如此不公是因为你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吗?.”“好了,阿淼别说了,是我自愿来这里的,只是让你也陪着我一起受罪了。”安晴打断阿淼的话。“再怎么说,他们也是带大我的爹娘。”安晴用几乎只有她自己可以听见的声音轻轻地说。“我的爹娘在哪儿呢。”阿淼笑了笑,望着那缀满了繁星的夜空。安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紧紧地从身后环抱住她。因为她和阿淼从小一起长大,她们相互了解,虽然表面上是主仆关系但却情同姐妹。阿淼是在她5岁时在乡下时遇见的野丫头,什么都不懂,那片地根本没有人生活,显然是被父母遗弃的,安晴十分同情她并救了她,还带到府上安顿下来。过了一会儿,安晴起身对着阿淼说:“我刚刚还碰见一个男人,他说让我们跟他顺路去京都。看起来他应该不是什么坏人,我们可以跟着他一路去京都了。他叫我们整理下就去找他。他现在应该在等我们了,我们走吧。”阿淼轻声嗯了一下,拍拍身上的灰起身向韶华走去。在树林间果真是见着了段易卿一行人,一辆马车前面就有三匹马拉着,最前面的马车后还有一些随从骑着马跟着,再后面就是一些货物了。“嗯?你们终于来了,”段易卿一见她们俩倒是像和熟人见面似得笑着向她们打招呼,“阿陆,我想我应该还有多的马匹吧,把马匹牵来,让二位姑娘坐我的马车吧。”言罢,一行人又匆匆上路。初二:张歆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