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血汤轶事
只要是六.七十年代过来的人,对那时的生活一定无法忘却。那时喂一头猪是很不容易的,当时靠评工分粮食,所分的粮食人都不够吃,哪还谈得上养猪,能养一都猪简直很不得了。意味着过年有半边猪头煮,(因为要按杀一留一的政策缴合同猪,即杀一头要按合同价买半边给国家)。所以能吃一次肉那简直爽呆了,只要家中煮肉的话都会自豪地对小伙伴们说:“今天我家要吃肉。”只要有这样一句话传进耳里,大家喉咙就有“咕咕”的吞口水的声音不断的响。所以大家都盼立冬快快到,快快过年。因为立冬后就会有人家杀年猪,每天只要有猪叫声都会不约而同去看杀猪。下午主人家就挨家挨户的请吃血汤,不去还动手拉。小孩子眼巴巴望着大人发话,只要说:“去嘛”便跑在大人前面。那时吃血汤主要就是蒜苗炒肉.白菜煮血旺.骨头炖萝卜。条件好的人家能多一样菜——豆花。当然,有的人家是不能去吃的,特别是地主,富农家那是千万不能去的。记得我家族的一位伯娘是地主成分,一次请我吃了一块精(瘦)肉,被同学知道告到校长那里,做课间操时被校长点名批评“作为一名红小兵,随便吃坏人的东西是坚决不允许的,他们不是真心请你们吃,而是想腐蚀你们幼小的心灵达到他们复辟的目的。今后希望全体同学要引以为戒提高警惕、好好学习,做毛主席的好孩子……”放学后班主任老师又和我一起到我家找到我父亲说“要好好教育,不能有第二次了”。第二天父亲又亲自到学校向校长做了检讨才算了了此事。就因为这件事我的“三好学生”称号也被取消了。
记忆中父亲也犯过一次这样的错误。当时父亲任大队党支部书记,因公将脚崴了在家休息被干亲家背去吃了血汤。第二天就被人告到了公社。我记得是中午,公社武装部长亲自送通知叫我父亲马上到公社。父亲当时无法行走便请我叔叔用鸡公车(农村搞运输用的独轮车)将他送到了公社,一去就进了学习班。连续学习了三天,并在公社广播站当了一次“播音员”(公开做检讨)后才允许回了家……从此我们全家就再也没有去别人家吃过血汤,那怕是亲戚家。
至此, 每到杀猪的时节,看到别的伙伴能有血汤吃,说真的哪简直眼气(羡慕)得要死……
不过几年过后,终于告别了“严寒的冬天”,随着中央政策对农村的倾斜,农村形势终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家粮食够吃且还有了余粮,都养了年猪,到年底基本都是杀两头。整血汤也有所讲究,不是简单的一两个菜了,而是讲究五盘四碗,或九斗碗,酒也不是以碗装 ,而是给城里人一样用酒杯,也学起了讲究……
此情可待
第一次与你相见,无意间短暂的一瞥,划下了三年的缘分,注定了今天的依恋。曾经多少次,你的关怀令我感动,你的亲切使我陶醉,你的真诚让我无法释怀……
然而花开花落,燕过留声,鱼过留痕,恍惚间已过三年。今天我可以执著地告诉你:三年前选择你,是我永远不悔的决定。
在“吹面不寒杨柳风”的季节里,我在熟悉的土地里把心中的秘密与希望一起埋下。在一个个被风吹过的夏天,我们并肩站在天桥上仰望深蓝的天空中的繁星点点,不知道它们的距离有多远,一年的距离又有几许,而我们之间似乎不再隔着什么。只是静静与你体会这种感觉。当秋天在不知不觉中悄然而至,秋风悄悄拂过,秋叶按捺不住随之滑落。当昔日的欢声笑语有些缥缈时,在落叶的寂静中不知又泛起了多少回忆。习惯地抬头仰望蓝天,它依旧蔚蓝,反而更添了几分纯净时,无法否认那是最美的天空。冬天的雪让我们久违的童心发挥得淋漓尽致,湿漉漉地回来时还意犹未尽。春夏秋冬的轮回感动着我们年轻的心,诉说着彼此心中的点点滴滴,预示着天荒地老的交集。
你不止一次地让我懂得自信、努力、坚强的真谛;你用不变的关怀教会我自信地笑对生活,让我找到真正的自己,使我感受到爱与被爱的温暖。 佛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换回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与你的这段感情不知是上辈子多少次回眸换回来的呢?我无从计算。 在挥手作别的那一刻,我们不用眼泪作为分别的纪念,留给彼此一个最美、最难忘的微笑。毕竟“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而我们相逢的那一刻就注定今天的离别。然而,亲爱的羽,当数年后的重聚在我们心中烙下“永恒”的印记,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恋,会延续到永远。虽然,我至今还不知道永远究竟有多远,多少时光才算是永远也许,无论什么珍贵的东西事物,历经几年或几十年时间的沧桑,一定会在你的生活中、记忆里褪去,没有什么是永恒的。然而,今天我可以很坚定地告诉你:羽,如果一切随时间与空间的改变而逝去,那么这就一定不会是我们用心、用爱去演绎,并且值得用一生珍藏的三年感情。六月的雨再无情,秋天的风再无义,它们所能带走的只是我们曾经留下的不快,而又有谁忍心让这三年的感情从此沉没,像一只断线的风筝随风飘落,我一直相信此情可待――直到地老天荒。
此我把零碎的记忆与感情整理成文时,时间已过午夜十二点。在宁静的空白里,曾经的点点滴滴和太多太多的情感一下子全涌上了心头,久久不肯谢幕,千千万万的交集一言难尽。羽,你在天堂还好吗?刻我早已泪如雨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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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龙卷风咆哮着席卷海啸毫不犹豫地冲击地震悄然来临紫发少女,你在等什么?身上一圈一圈绷带缠绕被人放进实验室这不是个好时机吗让你可以复仇当她拿起匕首在手里摩挲像祭祀时献祭贡品的前兆“那……就你了”少女拿起刀勾起那人的脖子真好看呢……“刺——”毫无预兆的刺了下去鲜血喷涌而出在女孩的脸上犹如一朵朵盛开的彼岸她舔了舔刀尖上的血“你死的可真美……”15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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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商卫城。姜良看着手上的报告,不禁皱起眉头。出于安全的考虑,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已经接管东商卫城。东商卫城的其他势力在这一点上出奇一致,他们十分主动配合。他们很清楚,这股新来的队伍实力实在太强大,不是他们能够抗衡的。然而,最近东商卫城里忽然出现多起的无卡流伤人事件,这引起了姜良的警惕。在上次突围雪棱谷的那场战斗中,他们就遭遇了许多无卡流,他很怀疑,这些无卡流是不是尾随追过来的。想了想,他决定把这个情报上报。东商卫城外的丛林之中。几道人影以惊人的速度飞奔,他们的速度极快,清一色的布衣赤脚。他们飞奔的速度不逊于普通卡修的飞行,而且甚至比起一些野兽都要灵活。茂密的树枝打在他们身上,他们浑若未觉。片刻之后,他们来到一片空旷之地,这里散落着数百人。这些人亦是布衣赤脚,他们或半躺,或倒挂在树干上,看似随意,但是每人眼中都闪着警惕的光芒。为首之人正是班泽。“做得怎么样?”班泽沉声问道。“已经完成。我们随意杀了十个人,都留下明显的痕迹。”其中一位男子连忙回答,他有些担心地问道:“班,这样真的能把他引出来吗?”班泽胸有成竹:“只要他知道我们在这,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哼,上次的追杀,王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他还活着。这次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放过他。”随即他环顾四周众人,扬声道:“在丛林之中,卡修根本占不到优势。哪怕他再强大,我们集中力量,他必死无疑。只要这次能够杀死他,王一定会重重奖赏!我在这里许下诺言,谁能杀死他,谁的部族将获得不少于三座大山!”此言一出,四周众人眼睛立即一片炙热,之前的那一丝畏惧之色消失不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班泽满意地看着这些人,这样昂扬的斗志才是他需要的。)那个人,实在太可怕了!不许重赏,有些人甚至和他为敌的勇气都没有。里度红带着队伍在丛林中行进,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先生和维阿,他的心情总是不自禁激动起来。在他身后,是现在万俟族最精锐的战士。这些年,在他这位少年族长以身作则之下,劫后余生的族人们也无不愤发向上。在没有遇到陈暮之前,万俟族就世代生活在丛林之中,他们是真正的丛林之王。加上阿方索研制出来的新型武器,这几年,他们的实力越越强。他们每个人的双手,都戴着淡蓝色的手套。这个全金属制作而成的手套,从手指,一直包裹到肘关节处,手套表面散发着淡蓝色的光芒,即使在白天,这种淡淡的色光芒也隐约可见。而在每人的面部,戴着方形的面具,这让他们看上去怪异而呆板。面具上的眼睛也泛着淡蓝色的光芒,远远看去,就像镶嵌了两枚蓝宝石。就是这个看上去呆板的面具,却是和蓝色手套,并列为万俟族两大最重要的装备。突然里度红停下脚步,整支队伍立即肃静下来。每个人面具的蓝色眼睛光芒大涨。“前方五公里,有人。数目五百二十一。”里度红身旁的族人轻声报告数目,整支队伍就好似突然绷紧的弦,随时可能暴起伤人。“这里离东商卫学还有多远?”里度红忽然问道。“根据先生给的地图,大约还有不到三十公里。”里度红眼中凶光一闪,嘴角挂起一抹森冷的笑意:“先生现在控制着东商卫城,哼哼,现在有人潜伏在这附近,肯定是不怀好意。”“会不会弄错?”他身边的一位族人有些犹豫地问道。里度红慢慢侧过脸,方形面具闪烁的蓝光给人强烈的危险之感,这位族人立即噤声。、收回自己的目光,里度红就像丛林中狡诈的野兽,无情而冷漠:“宁可弄错,也不放过。”完他抬起右手,在虚空中轻轻一斩,队伍中所有人都心中一凛。里度红的这个姿势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准备战斗、不留活口!不过众人并没有什么意外,他们就像一群凶猛的野兽,跃跃欲试。下城】在丛林深处,他们很少有机会和其他人类交手,以往对手不过是凶猛的野兽,第一次看到其他人类,而且从对方的移动速度来看,明显实力不弱。而且,他们对族长的话深以为然。一直生活在丛林中的万俟族信奉的本就是丛林法则,而不是人社会那一套。在丛林中,只有强弱生死,没有弄错一说。他们开始悄然向这群人摸去,狩猎并无二样。“他真的会来吗?”有人沉不住气问道。班泽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沉声道:“放心,我们留下的痕迹,他一定可以认出来。)只要他认出来,他绝对会来找我们。他和我们可是有着血海深仇。”他环顾身边的人,淡然道:“那十座大山,现在都被各位的部族瓜分干净,难道各位还能吐出来?即使愿意吐出来的,已经死了的人也能复活?”此话一出,有些人脸上神色变幻,青白交加。“我等并不是心存退缩,只是这么久还不见他来,我们是不是别想办法?或者另挑个时机?”人群之中有人强自辩解。一些人纷纷附议。班泽轻蔑地看着这些人,这些愚蠢的家伙,难道到了这个时候,他们还心存侥幸心理吗?而另一方面,他却为维阿强大的震慑力感到心惊。从上次的追杀到现在,这些年头过去了,没想到只剩下孤身寡人的维阿还能让这些人如此畏惧。想到这,他心神微颤,他忽然想起上次追杀所付出的伤亡。那个令人恐惧的数字,到现在,每一次想到都会让他感到强烈的不舒服。、强自定了定心神,看到有些骚动的人群,他有些恼怒。他声音陡然转寒:“各位可要想清楚。如果得知各位不战而逃,以王的脾气,各位的部族可就难免……”这一下,所有的声音都没有了。忽然班泽心中一跳,惊喜提醒:“小心,他来了。”其他人此时亦有所发现,不过他们却发现,似乎有动静的地方和东商卫城的方向相反。所有人的目光齐集在班泽脸上。“守株待兔!”班泽轻轻吐出四个字。以维阿恐怖的实力,如果一旦陷入运动战,即使自己这一方有这么多人,但是班泽还是没有半点信心。他决定采取阵地战,一旦维阿陷入他们的包围之中,一定可以慢慢磨死他!正在悄然前进的里度红一行人很快发现对方的异样。“这群人果然不对劲。”里度红眯起眼睛,声音中没有一丝波动,他双手微微向两旁挥动。他身后的族人立即划出两道弧线,向两侧横向移动。里度红的想法很简单,包围他们!他对自己的族人充满信心,他们猎杀过无数凶猛的野兽,就连那些如同潮水般的兽群,在他们这支由族中精锐组成的队伍面前,也脆弱不堪。班泽很快发现自己被包围了!这让他的脸色有些难看,对方的人数超乎他的想象。而且,对方就像一名高明的猎手,和他们始终保持着十分微妙的距离。这个距离让他们很难受,既离他们不远,而又在他们的攻击范围之外。不过班泽并不沮丧,维阿能够借助的,只有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他们只有卡修。来天攸联邦这么久,他对卡修的弱点了如指掌。像这样复杂的地形,对依靠气流卡飞行的卡修来说,不适合他们的发挥。而他身边的这些人,可全是各个部落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他没有想到,维阿竟然会寻求别人的帮助。这令他感到振奋,那个被叫做无敌的男人,也有感觉力有未逮的时候。班泽决定做出调整。卡修虽然不利于在丛林作战,但是他们强大的火力,还是让他十分忌惮。他十指张开,向外一划!周围的人立即明白,刹那间,如同雪山崩散,刚才聚成一团的众人,立即化作数十股,向外冲去!他们三五成群,在丛林中飞快而敏捷地前进。之前的畏惧和迟不翼而飞,他们是优秀的战士,一旦进入战斗状态,便会专注无比。虽然他们的速度相差仿佛,却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有人轻灵飘忽,在树干间像猿类般向前跳跃,灵活得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有些人则力重万钧,每一脚踏在地面,踏中的地面都会突然炸开,泥土飞溅,他就像出膛的炮弹向前行!班泽却和其他人完全不同,他负手而行,从容淡定,他不断地消失,出现在前方,再消失,再出现在前方!里度红长方形面具上蓝色眼睛光芒大盛,微微低下头,他手上的蓝色金属手套却仿佛突然间从沉睡中惊醒,活了过来!很快,双手被包裹在一片蓝色的光芒之中!面具下,原始**的杀意纵横!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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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南中有一少年,颜如玉,心如水,弹指间,今十八有余。善琴音,声上瘾,名曰梓源。家眼中的骄傲,是偶像,因工作,所以早早离家一年来,在家的次数太少太少。母亲心疼他,别人十八那年还在给母亲河找麻烦,他却开始工作了,或许是因为离家许久了,他特别懂事儿,很会心疼人,也是因为他的懂事儿,母亲觉得愧对于他。还记得十岁那年,小小的他对母亲说,妈,等我长大了一定给你做一碗汤,一碗好香好香的汤。如今,长大了,可是那一碗汤的承诺再也没有实现了。一碗汤,多好啊!母亲常常把他小时候的照片拿出来看,小时候长得很精致,像一个女孩子。刚读初中的时候,老师将他认成了一个女孩子,母亲常常怀念以前。他在日记里写过一句话,我不要沙滩小岛,马车和城堡,不要人山人海热情的尖叫,只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你的骄傲。他l做到了,他成为了她的骄傲,只是,那一碗汤,他难做到。如果我可以回到从前,我希望我不只成为你的骄傲,我想给你熬一碗汤。转身的那一刻,我哭了,我以为你会挽留我,你只是说男人要有梦想。一碗汤,一骄傲,一少年,一浮生。4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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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奇人轶事军训期间要住校,为期五天的军训生活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那些奇人轶事就像一朵朵奇葩点缀在记忆的花园。“总统”哥 军训是那女生分开站队的,在我前面的是一个胖胖黑黑的男生,第一天军训他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天太阳特别毒辣,我们都要被晒蔫了。下午站军姿,他一直晃来晃去,在整齐的队伍中他显得格外显眼。教官的班长走过来,把胳膊搭在他的脖子上说:“来,咱们聊聊,总统。”他顿时一脸无奈。从此,他便被赐号——总统。 “总统”当然比较容易受到关注,每当他走错时,总有人嘀咕“总统就是一样嘛!”几天的军训,我们都晒得皮肤黝黑。“总统”当然更黑,因为人家有基础嘛!于是,特立独行、不拘小节的他被我们誉为“信阳第一黑人总统”。 每当我们这样称呼他的时候,他总是面无表情,很淡定。总统就是要总统的范儿! 管家 我们排站队要选一个负责人,近水楼台先得月,离教官最近的家伙自然成了最佳人选。我们排的这个现任管家明显得有些迷糊。每次站队他都来得很晚,慢慢吞吞,我们干脆叫他管家婆。他的长相也比较有个性,一张圆脸上长了个大大的鹰钩鼻。 别的队总是负责人忙来忙去,让队员集合等,我们队往往站好了还不见管家的踪影。常常在我们大喝:“管家哪里去了?”他才一边跑一边说:“我不来了嘛!” 教官集合,让我们集训训练。管家却不知该干什么,等了半天他命令:“立正!稍息!向后转!”这时教官刚好回来,看到我们排的人东倒西歪,不由得哭笑不得:“你这不把让别人的腿扭了嘛!”从此这句经典口令“立正!稍息!向后转!”成了我们排一大笑谈。 爬山哥 我们操场上有几面石头砌成的很陡的墙,休息时那些墙就成了爬山哥表演的地方。你看!那哥们正在助跑,飞跑一阵后跃上石壁,继续往上跑。大概上了五、六米高的石头柱子上,下来的时候他连滚带爬地摔了一跤。我们正大惊失色,他却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竟毫发无损。 到了另一个地方,他又开始施展神功,不知他怎么爬上了石壁,还坐在上面唱起了“最炫民族风”。我们看他那得意的神态,也正想上去试试。可没冲几步就掉了下来。这哥们上辈子大概是一只猴子吧!真是一个神奇的孩子! 原本以为军训生活灰很枯燥乏味,没想到却有着这么多的奇闻轶事;本以为考入信阳高中的人多是书呆子,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的达人高手。高中生活定会乐趣多多,我充满期待!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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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轶事啊,下雪了!望着窗外漫天飞舞的雪花,不禁又让我回想起那年冬季的一个大雪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滑雪场的事,那一天,我们留下了太多的笑声,那一天,是我成长了九年里最快乐的一天。听,那笑声似乎又一次响起……那一天,美丽的雪姑娘悄然无声地下凡了。早晨,我向窗外一看,“啊,这雪太美了!”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看!一片片洁白的雪花,随风飘舞,摇曳多姿,像鹅毛,像柳絮。雪,真美啊!晶莹光亮,婀娜多姿,像一颗颗小星星降落人间,又像一朵朵六瓣梅花打着旋儿纷纷落下。爸爸被我吵醒了,他往窗外望去,立即为这美丽的雪景所感染,大声说:“快,爸爸带你去滑雪!”我一听,一跳三丈高。我们一家三口匆匆忙忙地出门了,一路怀着兴奋的心情,终于到了滑雪场。我顾不得欣赏眼前的雪景,车还没停稳,我就迫不及待地跳下车,跑进滑雪场。妈妈在滑雪场门口一把拉住我,拽着我来到休息室后,我们换上了大衣,平生我第一次穿上了铁鞋子,把脚卡进了雪橇,手握着雪棒。我们全副武装后,终于进到了令人神往的滑雪场。雪道弯曲盘旋,人们飞驰而下,如果你不亲临现场,就无法感觉到那场面的壮观与惊心动魄。我也被那气氛所感染,跟着人们上了场。刚开始,还没等我站稳,就摔了个仰面朝天,弄得我浑身上下都是雪,疼得我半天没起来。我不能示弱,爬起来继续滑,最后还是能滑了,下滑的感觉好像自己在飞,在这银色的世界里,自己仿佛变成了一只快乐的小鸟。中午,爸爸滑累了非让我和他一起脱掉铁鞋休息,可我还没有玩够呢。没有了铁鞋怎么办呢?我正愁着,“嘿,看那边!”顺着妈妈的手指望去,一群人,不分男女,不分大小,个个拽着个车轮胎向山顶爬去,又有一些人坐在轮胎里顺着山坡滑下来,“妈妈,太好玩了,我们去吧。”我和妈妈也租了两个轮胎,拽上山顶,然后我和妈妈手拉手坐在轮胎里,屁股稍微往下蹭一下,我和妈妈就往下滑起来,刚开始还不算太快,到了中间,我和妈妈似乎要从轮胎里弹出来一样,我不由自主的地喊起来,一路“啊……”下来,我喘着气说:“太刺激了!”妈妈也没有玩够,我们就又拽着车轮胎向山顶爬去,又再一次一路欢呼着滑下来。时间在欢笑中,总是过得特别的快,眼看红日西沉,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可爱的冰雪世界。以后的日子,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再次去到那里的滑雪场,那里的欢笑声,永远留在了我的耳边。因而,我爱雪,因为雪不仅带来了美丽的风景,还能够让我回忆起那年冬天留给我的无穷乐趣。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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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王轶事说起咱们班的这位仁兄,可谓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怪人。他对昆虫简直是着了迷,无时无刻不在惦记着那些令他爱不释手的小昆虫们,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一怪人自然有怪事。有一次,我们上科学课,老师在向我们介绍书虫。虫王和其他同学就开始窃窃私语,不用说,他们又在讨论昆虫了,但当老师给我们展示书虫的图片时,虫王立刻来了劲。突然,他紧皱眉头,好像发现了什么问题。虫王举起了手,老师问他干什么,他指着大屏幕上一幅图片,对老师说:“这幅图片不是书虫,而是衣鱼!”我们惊呆了,没想到虫王竟然敢向老师提出质疑!紧接着,只见虫王从书桌里拿出一本破烂不堪的昆虫书,不知被他翻了多少次了。他像是把书背熟了似的,轻轻一翻便找到了衣鱼那一页,给老师一看,竟然和大屏幕上的那幅画分毫不差。他又向我们滔滔不绝地介绍起衣鱼来,原来衣鱼的体长在一厘米左右。只靠吃灰尘为生,是帮人类消灭灰尘的能手之一。虫王又介绍了衣鱼的别名、习性、英文名等。我们不由为他对昆虫的研究之深而啧啧称赞。二他对昆虫的热爱和对研究昆虫的执著精神绝对不逊于法布尔。暑假,他为了观察独角仙的习性、繁殖等。竟然独自爬到一棵两三米高的树上,一动不动地观察了一个下午,害得他爸爸找得满头大汗,最后还是三番五次地催促他才肯回家。还有一次,我们正在操场上玩,发现一具已经被踩出体液的甲虫尸体,虫王闻声赶来,对着这已经死亡的尸体观察一番,又把死虫放在手上,拿出随身带着的放大镜研究起来。我们不禁感到一阵阵恶心,而虫王却越看越有劲:“哇,这是一只步甲呢!”汗,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虫王呢。现在虫王家的阳台简直是一个昆虫的世界,有各种抓的、买的活体甲虫,还有他自己动手做的各种昆虫标本。各种虫屋、培养器皿、发酵木屑,就像一个专业的养虫实验室。有一次,虫王最珍视的一只楸甲死了,虫王就像失去亲人一般,嚎啕大哭,并连夜把甲虫做成标本珍藏起来。更神奇的是他家阳台的一个大木箱里养着二十几条独角仙幼虫,这是他凭着学到的知识和自己的观察在郊外地底下挖到的。一条条白白胖胖的、令人毛骨悚然的软体幼虫,却成了虫王的心头宝贝。在他三个多月的呵护下。现在居然有好几条都已经化蛹,这就意味着到暑假时就有独角仙会在他家破蛹而出。真是太神奇了!算了,不卖关子了,虫王就是我们班的王一帆同学。不信他的怪事?那就到咱们班一睹他的风采吧!9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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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暑期轶事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中,最让我难忘的是那一次地形测量。雨过天晴,我和爸爸、陈伯伯、吴伯伯等四人接到了去陈家沱进行地形测量的任务。在临行前,我们个个摩拳擦掌,精神抖擞,准备去大干一场。到陈家沱后,只见这里山峰连绵起伏,层峦叠嶂,沟壑纵横,远处是刀切的悬崖、剑砍的峭壁,脚下则是万丈深渊,看来今天的测量难度有点大。我们沿着一条小路开始勘测。在吴伯伯的指挥下,爸爸用标杆在测量对象上定点,通过卫星接收器获得准确坐标,然后告诉陈伯伯,陈伯伯用铅笔将坐标记录下来并绘成草图,等回到办公室后,将数据输入电脑精确地绘制地形图。最初,我们的测量进展顺利,事半功倍。爸爸定点一个接一个,吴伯伯采集数据接二连三,陈伯伯则“唰唰”地记录数据,绘制草图。在一个小时内,我们一共测量了二百个点,绘成了一座山的草图。面对超强的测绘速度,我们个个脸上洋溢着收获的喜悦。一会儿,我们的测量便到了悬崖边上。走着走着,我一脚踩空,整个身体向前一倾,多亏陈伯伯手疾眼快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将我拎到安全地带。刚刚被我踩在脚下的石块则从悬崖上滚落,顿时无影无踪,几秒钟后才从山谷里传来阵阵沉闷的回声,真是有惊无险。在悬崖边上测量的我们连走路都小心翼翼,工作也放慢了节奏,功效降低了一半,在这一小时里只测了一百个点。测量完悬崖后,我们又往深山里前行。前面的路越来越窄,茂密的山林、崎岖的山路,我们不得不手脚并用,拄着木棍,累得弓着腰,像小老头似的缓慢前进,艰难测量。效率再次大打折扣,接下来一小时的测量,采集数据还不到五十个。我们实在走不动了,索性将工具扔到一旁,瘫坐在大石板上休息。豆大的汗珠从脸颊上滚落下来滴在石板上,瞬间又被太阳烤干。休息片刻,探路的爸爸告诉我们,前面是一座茂密的森林,里面杂草丛生,荆棘密布,根本没有路可以进去。眼看就要胜利了,却碰上这“难啃的骨头”,我们必须攻克这“最后的碉堡”。正当大家不知所措,一筹莫展时,我猛然想起吴伯伯工具箱里的军刀,连忙拿起军刀,快步走到前面,在密林中开辟一条通往成功的大道,让我们重新投入工作。我在队伍的最前面昂首阔步,爸爸他们三人紧随其后,有条不紊地进行测量……在太阳下山之前,我们终于完成了任务。这件事给我很大的启示,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就会想起地形测量这件事情,面对困难不能退缩勇往直前努力克服它。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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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正当同龄人们踏着青春的节拍,跳着青春的舞步,享受着四面八方的成长的快乐,我同样也在品位着幸福。说出来有些不可思议,我成长快乐的源泉只是母亲的一碗汤。母亲是个能干的女子,从小家中琐事一肩挑,而劳动、功课两不误。我打小就佩服她。只靠她一人,家中便总是那么井井有条,让人住着舒服。她的手不大,干干的,皱皱的,冬天是要裂开的,那时母亲的手摸上去便如同沙皮纸一般。而那是过度劳动留下的印迹。可是就是这双粗糙的手撑起了我家的天空。那双手不得不说是双巧手。打小,我身体就不好,是医院的常客。于是母亲便学了一手的煲汤技术。为我调身子。她的汤有花头:春天用鲜花煲汤,让我尝鲜;夏天用绿豆熬汤,让我清热;秋天用骨头煮汤,让我长个;冬天用羊肉炖汤,让我温暖在白雪皑皑之中。那是一个周末,回到家,便看见她在厨房忙碌,一块巴掌大的地,她在里面来来回回,忙这忙那。一会儿洗菜,一会儿切菜,一会儿加佐料,看她那么忙前忙后的,我叫她休息会儿,不忙吃的。她瞧了我一眼,说:“不忙的,一会儿就好了。”于是,她仍在厨房里开心的走来走去,仿佛那是自己最大的快乐,更像有种力量催着她做这做那。嗨,我的母亲呀。我与她交谈起来。她问的问题都很生活化:“心情好吗?同学们与你处得怎样……”于是我坐在厨房移门外,回答着。望着母亲的身影,我们如同姐妹,不,更像知心朋友似得说着。她问得每个问题都很认真,仿佛都是深思熟虑过的她。交谈的同时,母亲还时不时往汤内加黑枣、枸杞子、菜。汗水浸湿了她的头发与衣服,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晶莹的光,但她仿佛没有察觉。很快汤的香味溢满屋子,“我要吃”,我叫道。母亲露出灿烂的笑容。我感觉她的辛苦,她的快乐仿佛为我而生,为我她乐意把自己的身心都耗在方才的厨房里。这汤是有着汗水与心血的。味道当当然是一等一的。菜的色彩依然鲜艳吃上去有脆的,有酥的,有硬的,有软的,总结归一个字:“好!”。吃着母亲的汤,心中总会有种幸福感,一天的乌云都会被扫开,而快乐便随之到来。我被香气包着,更被幸福包围着。我感到那份爱转变成了快乐。而这一份快乐也在我的成长中抹上了重重一笔。让我体味到了无尽欢乐。在这个本应叛逆的时代,我依恋母亲的怀抱。我喜欢享受源于母亲爱心汤的成长之快乐。900字 初中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