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的瞬间1200字以上

遗失的瞬间

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忙碌的一天过去了,我迎来了新的一天。今天的天空是粉红色的,情人节到了。我想牛郎和织女应该在鹊桥相会了。虽然我没有另外一半,但我还是祝愿天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嘟…我收到了小欢的信息,她让我陪她去买包。一切都准备就绪了,我和它在街上漫步。看了看时间,才7点多。这么早所有的精品的都没有开呢,我们的情绪一下就跌落了。

我们经过花店,她买了一只红玫瑰。因为今天是情人节,所以一朵平常只要两块钱的玫瑰今天却卖到了十元。其它颜色的就更贵了。我对她说:“我用纸折了很多黄玫瑰很漂亮。”她问黄玫瑰的花语是什么?“不知道”我疑惑的看着她,我用手机上网查了查,有好多呢!我一一告诉了了她。

因为所有的店都没开所以我们在路上闲逛。正当我们走到第一医院的门口时,我发现一个身穿黑色运动服的人,他蹲在地上好像在寻找什么。当时路中间正好停了一辆摩托车,我还以为他车坏了。当我走上楼梯要绕道而行的时候,他突然间站了起来撞了我一下,在他撞了我的同时,从楼梯上走下来另一人从我身旁经过。当时我觉得很奇怪,他好像是故意撞我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我虽然离他很近但是他站起来的时候理应撞不到我的。我顿了一下不过没太在意,又接着走。当我走到离医院大概有一百米的距离的时候我习惯性的摸了摸口袋,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我马上反应过来刚才那人是小偷,我和小欢以最快的速度跑了回去。幸运的是我发现那人还在,我把他拉住。叫他把手机还给我,他一直向我比不知道的手势,我发现他是哑巴。我对他说如果你再不还给我,我就报警了。我看他一直在摆手,好像在说不是他。我着急了,用恳求的口吻,对他说你快把手机还给我吧!小孩的东西你们也要偷吗?

他拉了拉我,好像是叫我跟着他走。我想他应该是带我去找和他配合的那个人了,我跟着他到了医院的急诊室门口,他向另外一个人摆了几个手势,示意叫他把手机还给我。那人把手机掏了出来,是我的手机。我拿了手机正准备走的时候,他又拉了我一下,我以为他又想干什么把头了回去,另一个人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卡。黑衣服的人把手机卡拿给了我。我脱口说了一句谢谢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傻,他偷了我的东西本来就应该还给我,我还向他说谢谢。

他动了动我好像想跟我说什么,我好想明白他的意思我对他说我不会报警的。我对他说不要在偷东西了。我身的时候好像看见他为微微的笑了一下。我们走远了,小欢问我现在要不要报警呀?我跟她说,我刚刚答应他不报警的。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吧,我想他们肯定也是被人操纵的,我看他们是一个团伙好像每一个人都不会讲话。很有可能是幕后黑手为了不让他们泄露秘密而做的。我对小欢说,那个人也有善良的一面。小欢说,为什么?刚刚我拿了手机不是要走吗,他们可以拿着电话可走掉的里面的话费还有不少呢?如果他内心没有善良的一面不就偷偷的跑掉了,还有如果他一开始就死不承认,就算我知道是他偷的我也找不到他的同伙。小欢说如果报警的话一样可以找到的。现在,最主要的是他已经把手机还给了我,反正我觉得每个人的都有善良的一面。

既然我答应了他就不能反悔,每个人都是需要机会的。在这遗失的瞬间我成长了许多。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彻底的好人,也没有一个彻底的坏人。我仍然相信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善良的一面。如果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了他,但他还在继续犯同一个错误,我一定会报警的。

虽然在这粉红色的节日中沾上了一些污点,但它还是美好的一天。我会接受这次的教训,下次不能再疏忽了。不,没有下次了。

在这遗失的瞬间让我成长了许多!

遗失的粉色信笺

1000字 初二 散文

遗失的粉色信笺,寻找夕阳前面的路。

——依旧支离破碎。

雨露洗过的绿芽,散发着丝丝朝气。湖畔的花丛竞艳般缤纷。远处的茶园沁透着缕缕清香。

请把这封信带到威海,告诉她,你要更美好。

樱花树在这朴实的秋季,谢了红。观赏梨看不出一丝假意。迎着迅日,踏着朝阳,很机械化的完成这一切。不知道为什么偏爱樱花,也许是因为她,喜欢。她是我初来的第一个朋友,我们这样彼此鼓励着,彼此祝福着。踏上了自己的梦想之路。汗水浇灌了信笺,粉色的线条看着那样不自然,融合了灰沉沉的空气,荡漾在飘渺的空间。精心的买来一髻很俗的蝴蝶结,绑在信笺上,标注。浅浅爱

偶然的喜欢上你,喜欢上你的名字,喜欢上你的性格。

很做作的接受着一切,温存眨眼之间消逝。

爱你一亿光年,我做不到。我想今生就够了。

也许,某些人的心中,我是一个优柔,寡欢的人。可是他们不知道,我在自己朋友面前,是多么的不羁,多么的真实。

我不是一个好人,也不想做好人。或许,这是我说过的。不知道为什么想起这个,貌似,它和你有些关联。

我曾经追捧过很多明星,也许是因为她们无暇的外表,迷人的神态。华丽的衣裙,举止的言行。毫不避讳我的说,我曾经,追过星。追过很多多红透半边天的人,追过很多很多初来乍到却清纯可爱的人。很长时间,我问过自己,为什么。茫然。

你,也是我的偶像。迄今为止,我也说不出到底喜欢什么。

朋友广交,埋没了许多特殊的人群,我在那些人当中拼命的摸索,可还是找不到你的身影。我很喜欢紫依师傅,喜欢她的温柔可人。以至于到现在还想着怎样给她写一篇成功的贺文。可是,这又被埋没了。

我就只这样,在新的人群里交的朋友,默念,你的名字,然后一头扎进旧的人群。这样来回的穿梭,穿梭。我不感到疲惫,不感到不安。只觉得这样彼此的往来,让我们有了些距离,有了些生疏。

很想给你邮一封信,想和你聊天。聊到天昏地暗,太阳的光不再那么遥远。射到地球不再那么刺眼。

挽留着,如羽一般的翛然。飒略过,那些依稀。

粗略的浏览一番,再细细品味。这是很有趣的事。

你告诉我,你喜欢春春。我便在网上搜寻了她的100首夜明曲,她的杂志,她的语录。我拼命的听着那些音符,直到睡着。就这样,我也喜欢上了她。每个周末盯在电视旁,妈妈的唠叨做伴奏,开始了自己的娱乐之梦。

脑海里,闪过你的名字——潇潇。

不必忌讳什么,它们的确很好听。成熟而幼稚,这对反义词包含了名字的意义,也透彻了你。自嘲一番,自己的确没有理由这样评论你,道歉。

记得,模糊的记得。

放弃了曾经努力尝试的回忆。

烦躁,琐碎。

充斥着自己的心。

你出现了,带着微笑。

把我接回了天堂。

我把你比作樱花,

你笑了。

笑得一点都不甜。

像是在呵斥我,

顽皮到了极限。

不要说我自吹自擂,

我只想为你做陪衬。

雨,又一次袭来,我的信笺迷失了方向,像我一样挣扎,倒下。

水染湿了那浅浅的粉黛,翻滚在微起波纹的水洼。

眦目,看不到彩虹的身影。

隐隐约约,看到你,在那边,微微的浅笑。

跟信笺的颜色一般迷人,都是浅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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