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客,我理想的职业读《背包十年》有感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只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曾经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信息,反倒使他越发希望继续出走。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的是我动容,其实想要出走,并不是那么困难,别多在乎吃喝住行,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同的人生历程令自己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当作者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的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可以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但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老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可爱。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成,感受到一座老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
回到亚洲。夜里作者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在就知道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书中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相对座城市失望,一定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徒如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直爱着。等他朝一天,待我完成学业,我也下定我坚毅的决心,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同的历程感受不同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己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美丽的武当山环城河
武当山的环城河美丽诱人,是个休闲游览的好去处。
环城河水来自仙山武当山,纯净甘甜,清澈见底。河道上建起了三个橡皮坝,蓄水后形成了人工湖。湖中游鱼活虾自由自在地戏耍。微风吹来,河岸上倒垂的柳条划动着水面,漾起一圈圈波纹,在阳光下反射出千万道金光
我的家乡是一个风景美丽、气候宜人的地方,枣园的美景常常会勾起人们美好的记忆。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光秃秃的枣树像把扫帚头朝向天空的时候,它只会了盛夏季节,枣子渐渐长大,变成半绿半红的,吃起来一丝淡淡的甜味。
在河栏上,观看着,欣赏着,久久不愿离去。
环城河两岸种着一排整整齐齐的柳树。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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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有良知的人们不要把我遗忘了,快救救我吧,把手中的垃圾都放到我的肚子里吧,我一定报答你们!给你洁净的环境,给你们清新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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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十年背包十年读后感在网上书店闲逛的时候,看到排行榜上赫然列着这本书《背包十年》,一看标题就让我内心悸动不已。04年起的2、3年时间里,便很喜欢一个人背着包到处去流浪。虽然没去过什么风景名胜,但周边的城市基本都去过,有时候还是一个人骑着车上路的。那种独自上路的感觉,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清晰。仿若自己是个生活的旁观者,看着身边的人为着生活奔波,为着情感伤痛,为着未来茫然。虽然现在很少再出门,可流浪的心一直存在,只是被岁月的重担压缩在内心的某个角落,很难再照耀到阳光而已。而这本书的标题毫不客气地将尘封多年的颤动再次激发起来,于是毫不犹豫地下了单。不久,拿到书,封面很是素净。背景是一副沙漠风景,一个背着大背包的人独自行走,身后留下一串脚印,正前方的阳光照射下来,形成一道强烈的逆光。那个孤独的背影,面对烈日的炙烤,毫不犹豫地迈步前行。孤独旅行者,都是坚毅的,他们把心灵留洒在经过的每一条路过的小路上,把思绪铺洒在每一片迷人的风景中,把精神浇洒在每一个悸动的心灵里。独自去流浪,体会那种天地之大的广袤,忍受那种孤独寂寞的煎熬,欣赏那种路边风景的感动。你看过的风景,你遇见的路人,你经历的事件,都会变成人生的点滴回忆。那些让你伤心难过的记忆会在旅途中慢慢消解,宽容;那些让你温暖如春的细节会在生命中慢慢升华。你不知道下一刻会遇到什么人,会发生什么事,但那颗悸动的心,总是对下一刻的未知充满期待。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一丝的关怀足以感动一生。旅行,不是为了去往一个地方,而是为了欣赏去往那个地方的路上风景。旅行,不仅为了欣赏那迷人的风景,更是为了邂逅一两个友好的微笑,遇见一两个难以忘怀的人。随手翻开书本,虽然有趣的事情不多,但作者并未如流水帐那般记述旅行的枯燥,而是挑出那些动人之处,写成短文,每篇短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你不必从第一页翻看到最后一页,完全可以随手翻开任何一页阅读,因为每篇短文都是独立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原本游记阅读起来就应该是轻松的。在午后的闲暇,在睡前的空闲,在厕所的无聊中,随手翻开,跟随作者去见闻旅途的天马行空,去感受身边的滴滴温暖。最喜欢的是作者在比利牛斯山顶的`酒吧里遇见的阿根廷青年,每到一个地方,就在那里呆几个月,打工挣钱,一边体会当地的风土人情,然后又换一个地方。一直觉得这样的旅行才是真正的旅行方式!最讨厌的就是国人那种跟团的方式,到了景点拍照,走人!路上在大巴里打牌,睡觉;晚上到了酒店还是打牌睡觉。这也叫旅行?最让我深有同感的是作者在丽江阿丹家的火塘边的经历。每到夜晚,来自不同地方的年轻人围着火塘,听香港人阿良唱歌,那首名为《知己》的歌歌词写得真好:知己带给人生很多回忆像镜子一样没有秘密但乌云遮蔽大地但天空下起大雨仿佛提醒我珍惜珍惜人生难得有你让我更认识自己分享我宝贵的小小经历人生难得有你常常带给我刺激陪我堆积一片天地……很想把旅行当作生命的延续,可多少人整日奔波于生活的琐碎,始终放不下这个,放不下那个。作者在去往日内瓦的列车上遇见的那个老人说:“人只能活一次,有太多的地方你没去过,太多的风景你没见过。一定要多走走看看,才不算白活!”人生苦短,经历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一直相信,多尝试,多努力,多经历!背包十年读后感本来以为《背包十年》仅仅是一本游记汇总,在阅读的过程中才慢慢注意到“我的职业是旅行”这个副标题,也渐渐意识到重点是在“职业”二字。职业不同于工作,职业是一个远比工作严肃得多也庄重得多的词。职业,是我们愿意为之付出整个青壮年不断去做的事,时间是宝贵的,一个人的青壮年的时间是最宝贵的。而工作,除了是维持生计的手段,不代表任何事情。整本书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是:“所以,我们要相信,自己在某个领域是块黄金。这是我们战胜生活磨难的底牌。”出自《生在养鸭场也没有关系》,2003年6月小鹏在安徒生的故乡——丹麦奥登赛的游记。我愿意相信每个人都有或者都曾有过自己的理想职业。这件我们能将其视之为职业的事,可能是我们的兴趣或者爱好,不过必须承认,任何事一旦需要日复一日地去做都会变得面目可憎。但是职业,我们日复一日地去做它而不会厌烦。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够胜任它。我们能够从中获得成就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特点,在行或不在行,发现它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坚守它,不管遇到多少险阻。有多难?但凡说到“流浪”这个话题,所有人都会说出一大堆的现实问题……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难处,各自的不得已,这本在情理之中,旁人无权评价。只不过这一大堆的现实问题实在都是外部原因,内部原因只能在于自己,真正能把自己关起来的只有我们自己。小鹏的《背包十年》不同于其他的旅游文学的地方同时也是最让我耳目一新的地方就在于,没有唠唠叨叨反反复复无休无止的心理纠结。小鹏跃向他的海阔天空时是卸除了多余的不必要的负担的,这并不代表他没有顾虑,也许,在他踏上行程的最初时刻,他只是面对了自己的内心,听从了海阔天空的召唤。从小鹏背包十年的历程中,我们看到了他发现了自己的职业,他努力去坚持这份职业。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如果旅行是一份职业,我能做得很好。”这十年里,他一定落寞过,沮丧过,怀疑过,他一定遇到过千千万万的困难,幸好他坚持了下来。他在黑暗中专注地守住心中梦想的小火苗不让它熄灭,他坚信这颗小火苗总有一天会成为燎原大火。我们可以想象这个过程有多艰难,没准儿他克服过的艰难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同时,这些跨度十年的小文章,也反映了他在职业旅行者的行业里摸索的过程,反映了他为了做好这份职业所付出的努力。毫无疑问小鹏是做过几份工作的,目的是赚旅费。后来他摸到了门道,他开辟了自己的路,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职业旅行者。在全书接近尾声的《如何成为职业旅行者》一文中小鹏说“所谓最幸福的工作就是不用朝九晚五,既没有领导也没有员工,每天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能从中获益。”我并不是很认同这个说法,不能否定有些人就是享受有规律有约束的生活,或许他们自律性差,只有是在管束下才能最大地发挥自己的能力。我认为,所谓最幸福的工作就是能够把自我实现和创造社会财富结合起来。不仅有能力把工作做好,还能从中获得成就感。满足马斯洛需求层次中最高的层次——自我实现的需要。我们的生活中有这么一类人俯拾皆是,他们有一份体面地工作,生活富足,上戏院下馆子买名牌,他们苦大仇深,不断抱怨自己的工作没有意义,这是为什么?我想这就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创造了可观的社会财富,帮助他们实现了财富的增值,但是就是无法让他们觉得他们所做的事实现他们自身的价值。《背包十年》不是一本鼓励年轻人一股脑儿出去流浪的书,而是告诉年轻人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我们都能从事自己所爱所擅长的行业——我们的职业。同时这种可能性只有在我们为之努力为之奋斗的前提下才能成为现实性。我们的职业,爱它,坚持它。为它努力,为了实现它奋斗。正如小鹏所说的:“我们未必都要成为职业旅行者,但只要还有梦想,肯为此坚持为此努力,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天空中看到彩虹。”是的,我们未必都喜欢旅行,我们未必都要成为职业旅行者,但是我们应该选定属于自己的职业,找对属于自己的平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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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十年》读后感_750字相信大多数人都旅行过。要么山花,或者水木,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小鹏背包十年,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身影穿梭五湖四海。他追梦无悔,前行无惧,背上的背包背上了,心里的背包却已卸下。其实他同我们一样,普普通通,生来就受为名为利之束缚;其实我们跟他相似,心心念念,早前也有浪迹天下的幻想。但小鹏如你我,你我却不如小鹏。 《背包十年》以速写的方式简单记录了作者小鹏十年以来遍游世界各地的经历、感想。或许人人都有“一生好入名山游”的基因,读旅游书籍总会让人心潮澎湃、血脉喷张,恨不得马上加入作者进行那精神历练般的旅途,赏花赏酒,观人略物。一切都似乎完美,却也止于似乎。回忆和期待一样,是一种简化和剪辑现实的工具,它只选择长长胶卷中精彩的图片。我们往往乐于忘却生活中还有众多的我们期待以外的东西。比如,你计划去夏威夷旅行,去之前头脑中的景象是阳光、沙滩、海洋,但你忽略了旅途中的疲劳、生活中的繁琐、旅馆饭菜的不合胃口,甚至天热引起的烦躁、水土不服等。而后者恰恰容易掩盖前者给你带来的欢欣。 其实,旅行关键在于改变心境。去到陌生的地方能让你开始关注你平时并不关注的东西,比如房屋(形状、材料、颜色)、人(衣饰、表情、行为)、花草树木等。而这些东西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你是看不到的,如果你开始细心去关注身边、观察周围,又何必要去远方才算是旅行呢?一位年轻的法国贵族军官,因为一场决斗被判禁足42天。军令、屋墙虽然可以禁锢身体的移动,却无法禁止心灵的旅行。他在房间内目之所及,心随之动,在文学、艺术、哲学、医学、生命意义等诸多领域广泛思索,让原本郁闷不堪的禁足,脱胎成一场热闹活泼、多彩轻盈又富哲学探索的随想——《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 我推荐“公车旅行”,花几元钱坐上环游市区的公交车,一路观察窗外的人物,你会体会到前所未有的惊奇。75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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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十年》读后感_1200字每个喜欢旅行的人,都应该都会有一两本自助游攻略,我也不例外。不过这本《背包十年》不仅仅是一本旅游汇总,更像是作者在在旅行中的成长经历,渐渐地他把旅行当成了一种职业,一件他愿意投入所有时间去成就的一件事。背包十年,十年的背包生涯,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独自上路,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最初的理想呢?屈指可数。但是作者坚持了,所以最后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人生中,第一次被关于旅行的文章迷倒,是三毛的《撒哈拉沙漠的故事》,依然清楚了记得当时的情形,那本书中描写的撒哈拉沙漠的异国情景,让这个以前对于我来说只是地理课本中可能出现的名词,变得鲜活起来。从此我一发不可收拾,把三毛的着作全部的读过了几次,最后还觉得了解她不够,在图书馆里面到处找她的传记和图片,痴痴地阅读。一度我觉得三毛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我希望可以像她那样游历各国,即使喝白开水吃面包,也要在自己的人生中添上各地缤纷的色彩。 上大学了之后,可以名正言顺地出去旅游了,而旅行对于我,最开始新鲜激动到处张望,现在更加能够在旅行中去过滤自己的忧思,在旅行中放松调节自己。貌似去过的地方,细数起来,也不算少了,西安,上海,苏州,武隆,成都,云南,都是趁着假期的时候跑出去。刚开始以自虐而自豪,50块钱的火车票一路坐到了西安,忽略自己从来没有单独坐过火车,忽略了坐硬座的苦,第二天到达西安站的时候还是蹦蹦跳跳地开始一天的行程了,不得不感慨,那时候真是青春无敌。晚上10点开始爬华山,一直到5点到达北峰准备看日出,接着又把另外几个峰爬了一次,直到下午1点多下山,整整连续走了,15个小时,那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做到这些。不过华山的壮丽景色也征服了我,让我亲眼目睹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有一腔感情在胸膛里面激荡,爬山时的苦和累也似乎免得可以忍受了。不过渐渐地,旅行变成了一种调节身心的过程。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可以无目的地走着,注意街边的小吃、美女、建筑,忘记自己身处哪里、来自哪里,忘记本来要有什么工作要完成,这个时候我仅是一个放飞的灵魂,由自己的心引导着走向前方。这种转变,当然是由于旅行经历的增加所致,同时也由于阅历的增加所致。在旅途中,直观的感受是了解了各地不同的文化、风俗、景观,但是学会了尊重和包容,是在旅途中最大的收获。 不过跟作者作为职业旅行者对比,我的旅行经历太少了,我也不知道因为三毛所激起的渴望旅行的欲望,什么时候会消失尽殆。但是,读了这本书,我明白到,就像作者所说的“我们未必都要成为职业旅行者,但只要有梦想,肯为此坚持为此努力,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天空中看到彩虹。”是的,我们未必都能成为职业旅行者,但是我们都应该选定自己的职业,属于自己的平台,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10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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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后感作文 背包十年读后感于我而言,走遍大江南北是我小时候的梦想,我喜欢南国盛夏的碧翠,也喜欢北方寒冬的雪白,但是在心底更喜欢的是那种行走在陌生土地上的无羁无绊的自由。看了《背包十年》后,突然有一种想要放纵自己去追逐儿时梦想的感觉,我明白当我长大之后,所有的绝对自由已经远远地离我而去了。想想此刻的生活,由于长大所带来的职责在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充实有价值时,也让我们无法随心所欲去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很多时候人在干着心不由己的事情,然而什么时候能够真正地做一件自己想要的事情呢。一个人的成长总是充满着许多的梦想,然而坚持下来的人却少之又少,于是就多了很多的遗憾和追忆。但是作者却能够至始至终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刚开始时从有一份固定的职业变成一无所有的职业旅行者,这让他承受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但是即使有那么多的不理解,他依然坚持,最后最后有了别人的赞助,梦想的旅行最后成为了现实。成长与梦想,自由与坚持,无数的人在苦苦寻觅,殊不知,其实只要能够总是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就能找到。我们总是抱怨生活没有乐趣,人生让我们失望,那是因为我们的梦想已经让我们遗忘在久远的回忆里。社会的群体性让人无法能够真正脱离人与人之间的约束而成为自由人,生活的负担又总是让人做起事来瞻前顾后,于是我们的最初追求就永远的丢在记忆里了。但是也不用担心,其实只要自己能够勇敢地站起来,迈出追风少年的脚步,生活依然会那么灿烂,人生能够还是那么精彩。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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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背包客背包客无意中在网站的背景图片上看到了这么一个人。他,是我的第二梦想。从来没在纸上承认过,我只是在为了写作、为了未来能写一本有证明自己力量的书。渐渐就淡忘了,淡忘了曾经那么清晰的时光的纹路。是的,梦想在无意中萌芽,是的,梦想在历经了多年的掩盖中终要爆发。你猜到了。背包客是我的第二梦想。第一次是在书上看到了这个名字。一篇清新淡雅的文字配上一个登山人在努力向上的照片,感情的动物总是会在某一瞬间被小小的事物所感动。比如说我,比如说那张算不上精致的画。说到底我还是没能把这个当做职业来看待,若真的是把其归成“工作”来说的话,若世界上还没出现一个叫做“写手”的名词的话,那我敢肯定的说,未来一定就是这个模样——女孩背着不算大的行囊,告别多年生活的故里。从那天起她踏上了未知的旅程,也将记录未知的故事,她在心底感谢着上帝,给予如此这般的幸运给她,让她有机会去看看这个小圈子之外的世界,让她有无数个日日夜夜去尝遍生活的艰辛和快乐。或许,在这个笼子里,她是只除歌唱外没有特长的鸟儿;或许,出了这个小范围,她会有更多意想不到的潜力可挖。背包客像个神父。洞悉着未来,祝福着灵魂。在不同的电影题材里你能看到他们的身影,是在教堂里祝福新人的他,是在齐颂一首上帝之歌时的指挥家。我大胆的揣测西方人的心底,他们是否已经把神父当成了上帝的另一缩影,或是说通往天堂的阶梯?他们庄严,他们高贵。他们从不用世俗来玷污圣洁的殿堂,他们从不用金钱或是花言巧语来迷惑更为不解的人们。总是把最完美的世界在一方土地上还原,总是把找不到方向的迷途人们引向光明。真好。在大千世界的任何一个地点你都能找到他们厚重的梦想。他们设想总有一天世界都被踏上自己的鞋印,他们梦想总有一天会找到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不同的职业,却都带着对美好生活的祝愿;不同的方向,却都能通向同一个未来的终点。因为这两个似乎本质上没有关联,却在想象世界中得以合体的神父和背包客,让人们同时感受到了温暖和坚强。想想看,梦想或许正是这样一个蜗牛的形状。慢慢爬,慢慢走,慢慢变老,慢慢回味。等老了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步伐仍能坚定;等老了的时候,我希望我依旧能去攀登任何一座山峰。你的心,是你的指引;你的梦,是你的归属。谁说背包客没有家?相反的,他们的家比任何一个人的距离都近,就在脚下、就在眼前呐。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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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六月份,换掉了用了五年的背包.一个很普通的帆布包,小学毕业那年的夏天,初中快开学了,和小八在某店买的。那家店已经被新修的高楼代替了。记得以前那间店的旁边有一条小巷子,是实小以前校门开口的地方。那时候放学,喜欢绕道从巷子走。那里面有老人卖的冷面,凉粉,还有好多好多小吃。巷子不宽,但足够很多小学生通过。那个双肩包买成五十块,不贵也不便宜。颜色不好形容,很淡,有很多细线圆圈。式样简单,单薄。初一的时候没怎么用,那时候不喜欢背这包,喜欢一个军绿色的只有一个简单的太阳图案的斜挎包。初中有过两辆单车,第一辆初一的时候用的,宝蓝色。后来觉得它质量不好,作价二百卖掉了。买了一辆亮红色的车,骑了半学期以后就搁置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骑过车。后来,喜欢上背双肩包,据说它不会让脊柱变形。于是就一直用一直用。就再也舍不得换了。后来喜欢上Eason的《你的背包》:一九九五年我们在机场的车站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那个背包都载满记念品和患难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背了六年半我每一天陪它上班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我的朋友不都说它旧的很好看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你的背包让我走的好缓慢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背了六年半我每一天陪它上班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我的朋友不都说它旧的很好看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你的背包让我走的好缓慢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你的背包让我走的好缓慢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也许是吧,那个背包于我不只是一个背包,装了一些年少时候的故事。重重的,成为肩膀上的指环。从初中用到高中,从利川带到万州,带到恩施,带到我去过的地方。惊叹自己如此执着于一个很普通的包。实在是很破旧了,颜色洗得泛白。其实很想买一个类似的包。双肩,帆布。可是,这些年,这个城,我却再没有找到。四百多的KAPPA运动包,看不出哪个地方出彩。精品店里的帆布包,非系,恶心。今年夏天六月到奉节阳儿那去,终于在她家楼下的一家店里看到了它们。双肩,帆布。好多好多。每一个,都像极了五年前的那个包。买了一个暗色的格子包。很喜欢。四十八。背着它回来,决定高三就它装书了。背着,背后一阵温热。喜欢它,想带着它去我的毕业旅行。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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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背包·爱我的父亲相貌平平,高高的个子,从一副深度近视眼镜的后边,流露出严肃和深沉的目光,在工作时总是不苟言笑,严谨负责,一丝不苟的。父亲是一位建筑工程师,在外地工作,两三个月才能回家几天。每次父亲回来时都会背一个大大背包,就像蜗牛的“壳”一样,然后在背着“壳”离开家。其实我知道父亲有个人在外地不容易,但那个“壳”就是他的家呀!父亲的背包就像多啦爱梦的口袋一样,什么都有,有吃的、有用的、有许多的新衣服,但,这些东西父亲都不是给他自己的,而是给我和母亲、弟弟的。小的时候我总趁父亲不在的时候翻翻他的那个背包,有时会翻出一些文件,有时会翻出一本日记本,有时还会翻出一些我们一家人的照片……记得小的时候,父亲要回去上班的时候我总会将他的背包什么的藏起来,可是父亲每次都能知道在哪里,待父亲找到后我便眼泪汪汪的闹着:“爸爸不要走,我要你多陪陪我!”渐渐的我长大了,不在像以前那样闹腾了,只是默默地看着父亲背着背包走,每次我都装做不在意似的,可又有谁真正明白我的心思呢?每次父亲回去工作时似乎都把我和母亲的心带走了。那一次,早上8点多,父亲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时,我还在房间赖床,弟弟用手机放《父亲》这首歌,我在床上听,伴着着深情的旋律我的脑子里不由的浮现出和父亲在一起的日子里,一种离别的伤感充满了我的心,我立刻穿衣服,跑出房间的门,目不睛的看着即将和父亲一起远行的背包,恨不得将自己变得很小很小然后藏在背包里让父亲带走,可是我还有母亲、弟弟……有了,我飞快的跑进房间,从书桌上拿出一张便利贴,在上面写了一些话:“老爸现在到了冬天,您多穿点,别感冒了,您在惠州那边不用太担心我们,我和母亲、弟弟一切都好,您不要总是在外面吃早餐,外面的东西不比家里的干净。爸爸您永远是我和母亲的牵挂。我一定会好好完成我们的约定。”我悄悄的把它贴在了父亲的保温杯上。父亲到了惠州的时候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说:“他喝水的时候看见那张便利贴上的内容心里暖暖的,虽然现在是冬天,但他的心却充满了温暖”。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便悄悄的溜走了,父亲又回来了。在短暂的相聚过后,父亲再次背着那个“壳”上班的时候,我同样把思念化作一张张充满爱的便利贴,每当父亲想家想我们的时候看看那些便利贴和照片上做着各种表情的我们,仿佛我们就在他的身边一样……9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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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里的梦想“滴答、滴答”,分针挪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向了数字九,终于还剩十五分钟就到三点了。妈妈睡得正熟,呼吸声均匀地响着,我轻轻打开作业本准备开始写作业,今天可不是我不想去练跆拳道,是妈妈一不小心睡过了点,我暗暗窃喜。翻开作业本,笔尖划过纸张,速度却不知不觉慢了下来,我的脑袋里翻腾不休:上个周我说肚子疼,再上个周我抱怨作业多,再再上个周……我有多少种借口不去练跆拳道呀。还记得八年前,我看到别的小朋友穿着神气的跆拳道服一边大喊一边踢腿,羡慕得眼都红了,非要爸爸妈妈也把我送去道馆。从那以后,我最盼望周六的到来。喜欢,自然就练得格外卖力,没多久,我可以轻轻松松地下叉,横踢竖踢也像模像样,随便一踢就高过头顶。教练不停地夸奖,小学员们也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那时的我别提有多得意了。上次跆拳道课上,教练指着一个正在踢着把子的、个头没我腰高的小孩说:“你从前也那么努力。”教练的嘴角上扬,好像在开玩笑,可是那锐利的目光,却深深地刺在了我的心里,我红着脸低下了头。想到这儿,我不经意地看向了它,那个白色的背包,上面有红蓝相间的花纹,看似很普通,但对那时的我来说,却意味着无限的希望。那时我站在领奖台上,其他学员投来艳羡的目光,我激动得脑袋都嗡嗡地响,当我从教练手中接过背包紧紧握在手中的时候,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我的脸上也不禁绽开了笑容。从此,我每个周都用它背着道服去上课,有了它的激励,我的腿踢得更高了,拳打得更使劲了。从前的我,觉得它那么大,好像能装下所有的东西;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色带的升高,它却变得那样小,背在身上甚至还勒着肩膀。我开始厌倦了上课,也许是因为日复一日单调的训练,也许是因为跟好朋友分开不在一个班了,其实在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告诉我,其实是因为我的懦弱。跆拳道课上竞争不断,就连矮一个头的小学员我都打不过。我也想超过别人,却怕自己做不到,只好装作不在乎的样子,把自己装进伪装的硬壳里,以为这样就不会被失败伤害。那个当初背着白色背包的小小的我,就站在我的面前,她干劲十足,总能直面挫折。突然,她朝我笑了起来,那是在嘲笑我。不,那是鼓励的微笑,她鼓励我继续向梦想前进。“滴答、滴答”,表针继续走着,还差十分钟就上课了,我一把拽起背包甩在肩头,冲出家门,奔向道馆。阳光照在背包上,它好像变沉了,原来,里面装着的不仅是道服,还有梦想,这是梦想的重量。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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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信客》有感读余秋雨的《信客》时,我的心情从叹息到释怀,中间又夹杂着怜悯、愤怒等情感。《信客》通过讲述老信客和年轻信客各自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信客的尊敬和高度赞赏之情。文中说老信客因为将客人包装礼物的红绸私自剪下来一条为自己的礼物包装,被客人逮了个正着,从而使老信客的声誉受损,村民们无法再信任老信客,因此老信客就不再干了,自己孤身一人去看坟场了。事实上,老信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一条包装用的红绸并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如果自己礼物的包装被动了手脚,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礼物被克扣了一些吧。老信客尽管被村民们冤枉了,但是他还是一心为村民们着想,他想到自己不干后,村人们的物品无法送达他们远方亲人的手里,他就很忧心,因此他找到了一个年轻人接替了他的职业。年轻信客原本是没有意思去做信客的,但是老信客讲的细心、真诚,年轻人被老人打动了,所以就不再回绝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善良的人。老信客守坟时,想起自己送过的每一封信就夜夜失眠。老信客是一个善良、负责人、热爱自己的工作的人,但是他只能在悲伤中度过他的余生,让人无限同情和叹息。信客是一件很辛苦而且贫困的工作。信客的工资并不多,因此年轻信客出外送信或者物品都要肩挑手抗,住在最便宜的旅馆,以便节约花费。年轻信客因为经常长途跋涉得了胃病和风湿病。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外出的谋生者死了,年轻信客需要向她的家人报丧,并且帮忙打点一切。如果死者遗物过于简陋,信客的人格就会遭到怀疑。死者家属往往会提出诘问,信客答不好就不得不赔许多罪。信客会帮助那些不识字的村民代写书信。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人是一个任劳任怨、老实厚道的人。年轻信客知道一个同乡出轨了,但是他不想颠沛在外的同乡名声蒙受阴影,他在村里什么话也没有说。关于年轻信客为什么不让出轨同乡的妻子这件事,我不想多作评论,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多说什么。我认为别人的事情外人最好不要插手,否则很可能好心办坏事。那个同乡后来有钱了,因为感动于年轻信客没有传他的坏话,所以想要帮助年轻信客,但是年轻信客并没有接受。后来,年轻信客成为一个老师,为民服务,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再后来,年轻信客死了。年轻信客要求葬在老信客旁边。年轻信客尊敬老信客,视老信客为人生知己,老信客能得到这样的人生知己也算是对他凄凉余生的慰藉了。900字 初一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