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不重来
偶然在杂志上看到老同学写的文章,盛夏不重来,写的是初三那年一起走过的日子。我一直以为我会是那个保留这份记忆到最后的人,其实我们是一样的恋恋不舍。
故事是从一一年的盛夏开始。
分班的风声传了很久,初二那年的暑假才真的开始安排。每个班的尖子生汇集到一个班,收起贪玩的性子,开始一段漫无天日的日子。若说初中是一场战争,那初三无疑算长征。从八月开始一直延续到翌年六月。十个月,几十个同学几乎天天都见面,夜里熬到很迟,早上又要早起,脑子像一壶煮糊了的粥。每天被一种力不从心的困顿笼罩,这就是我们生活的写照。我几乎是不带希望的走过那一年,那时我总是念着《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对白,利昂和玛蒂的问答,生活为何如此艰难,一向如此。
在宿舍的时候,十个人,十盏小台灯,照亮一片黑暗。在凌晨一点的时候彼此说着早上好。大脑缺氧,是隐隐的痛,一起喝鲜奶啃牛肉片,一边又飞速的写作业。那段盛夏的日子过得飞快。
印象中初三生活似乎是从那年冬天开始的。早上醒来,看到窗外一层白雾,想着又结了一层霜了吧,手指冻的僵硬。在操场上独自跑步,任凭过往的人把自己看成一个笑话也全然不在意。晚自习时会因为后座同学一直讲话而愤怒争辩几句。回宿舍是九点半,我们比别的班晚一个小时。宿舍楼的灯都熄灭了,只有昏黄的路灯。我以为那便是我前程路上的灯光,弱不禁风,总让人忧心。走过那条印象中走了无数遍的路,然后又是忙忙碌碌的赶作业。
冬天的夜易静。临近新年边听到炮竹声响,我对着门口,坐在上铺发呆很久。我常在想,明年这个时候的我会在哪里。能不能在夜里还听见远处的犬吠。
我想我那时肯定会知道我再也没有机会再重回我的初三了。
那一年磨平了我的戾气与傲气。也交到了真正的朋友,也遇见了青春里一个让我流连忘返的人,也明白了什么叫全力以赴。
那是同桌总是会和我一起比别人晚十分钟去吃饭。我们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说几句鼓励的话,即使我们彼此都是那么力不从心,即使我们的决心并非坚定不移。她和我一起去摘银杏树的树叶,书很高,我们努力的去够。以后的日子里,我从相册里拿出那些被时间晾干了变成黄色的叶子,像我们陈旧发黄的青春,我用圆珠笔在那里写上我若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临近中考的前两个月,定向考试失利,情绪很乱很复杂。常常一个人躲起来哭,我不怕谁嘲笑我懦弱,只是想躲起来。有一次在走廊外面肆无忌惮的哭,也只有那次哭了一个下午,哭完后觉得世界依然那么残酷我一心想找个地方可以容纳自己与世隔绝,不言不语。那个大哭完的下午,我撑着笑的很猖狂掩饰自己的绝望。下午是体能训练,前一天下过雨,我躺在地上,分不清热泪和冷雨。只觉得心里难过的厉害。直接回寝室坐在地上哭,那个盛夏如此狂热如此寒冷。有很多次我坐在空空的床铺上,一个人小心翼翼的哭,不要安慰,只是一个人呆着。眼泪流的多了就觉得累了。
多少个日子,我穿过长长的走廊,在最那边的教室坐下,穿过嬉闹的人群,面色沉重,仿佛自己背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巨大使命般。却也有许多个日子,和后座扯淡聊天,给他年我手抄的海子的诗,他听的心不在焉,然后我喜欢这个男孩。我们谈理想谈未来,谈那么多遥远的事,那是什么也未曾察觉,只是时间流逝我才知道我有多怀念,我有多想重来。
用三毛的话是。记得当年小时候,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坐在树下,不知不觉睡着了,鸟儿歌唱风在笑,梦里花落知多少。。盛夏,总觉得承载着我满满的怀念。但却又什么都无法回想。我只是怀念那时自己和一辈子的朋友。
我们总是像许一个承诺一样说我们要做一辈子的朋友,最后怎么分开的都不知道。我们相见于盛夏,我们相离于盛夏。多少个日子我把自己泡在回忆里,醒来才发现我们的稚嫩,经历时总不知道那么痛苦的时光竟会绝美到让我在流年的尽头泪流满面。
我到今天已经很久没有回忆这些故事,有人说我才会想起,有些心酸,有些难过。分开时,班主任说你们要开三次同学会。三个月后,三年后,三十年后。而这样的话对我们来说又算什么呢,我们早已各奔东西,说什么回首说什么欢聚。现在我连好想好想回到过去这样的话都说不出来,时间已久,我也许是长大了,也许是接受了分别。
那年春除却花开不是真,重来我亦为行人,长忘曾经过此门。
那年春记得奴家字阿纯,空看眉间淡淡痕,空捻花枝空倚门。
那个盛夏,我们遇见。又是一个盛夏,我们分别。再有一个盛夏我们疏远。又几年,我将再经历分别,那时我会不会突然想起我们当初说的一辈子,一切都不同了,盛夏不重来,我们有的只是回忆,内心五味杂陈,悲喜不分。
若会重来,我也许也不再选择面对,离开,本就难以抗拒。
更何况,盛夏不重来。
你我,自此天涯歌两端。
盛夏光年
我渴望的辽阔,即使是居无定所,也会自然而然的存在,存在于某个不能动弹的顷刻间
十五岁那年的夏天,几乎都被我挥霍在了旅途的路上,和哥哥穿越用沥青渲染成的高速公路上,跨越灰绿色的长江之水,不断延伸。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在外面即使被晒死也比闷死在家里强,十五岁的旅行,沿着沪宁高速直至南京;倚着长江水看到了横沙岛外的另一片海,海边的沙砾一次又一次地被海水所淹没,那些原本在记忆里微小的部分,却因为面对无垠的大海,而显得越来越清晰。
在南京的时候,燥热的天气绝对有让人窒息到死亡的可能,我成天往宜家跑,接受免费的空调洗礼,饿了便跑到附近的KFC吃上一顿,过着的是一种微乎其微的生活,寻匿不到任何一丝生活被该有的气息。当别人问起我的梦想是什么时,我内心深处的某个细节触动了一下,因为那时的我还未曾认为梦想是有多么重要的,我的回答是:不知道。
曾经看到过这样的句子:“年少的时候,梦到过深蓝色的海,夜航船孤独的航行,灯塔的光线照亮被泅渡的海面。“那个时候,觉得深夜的大海,是最辽阔的,最美的。
十六岁的旅途中,我看到过这样的大海,看到了被灯塔的光线所照亮的海面,波光粼粼的好眠,承载着几十艘航船,感觉在万籁俱寂的夜里,唯独海浪的声音宽广辽阔,月光,灯塔交相呼应海面像踱了一层荧光,却难以把命运之路映的通透,明亮,所以那并不是我现在要寻找的大海。
现在,我走在十八岁的路途撒谎那个——希望有一天能用自己的光芒,照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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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时间从指间不经意地弹落,往昔的格子爬满了蜘蛛的足印。它正在里面结网,把每一个格子都尘封起来,只是有的地方密密麻麻模糊难辨,有的地方稀稀疏疏明朗清晰。这种感觉是用灰土裹着的黄金,如果不去品它,便永远不知道它的真正价值,那就是成长的故事。成长是一曲刚健的歌谣。走进田间地头,听拔节声声,走进森林旷野,听万籁和鸣。噪动与喧腾,追逐与奋争,这就是成长的旋律。在成长的行列里,弹奏的是辉煌的音响。成长是—道色彩的流程。飘去了鲜艳的连衣裙,飞走了粉红的蝴蝶结。一身校服,一围凝重的色彩。不见了童话书上多彩的封面,看到的是教科书一脸的严肃。堆积的课本一如大山的深沉。—切浮躁归于沉静,昔日绚丽的色彩只去装点青春的梦境。成长也是艰难的跋涉。穿越《伤心地铁》后,是—条曲折的山路,身后蜿蜒,脚步依稀前面,长满荆棘,堆满鲜花。勇敢地追寻,路就会在脚下延伸,成长即路。成长的故事很多很多,有欢乐也有悲哀;成长的岁月很长很长,需要我们一点一滴去感悟。岁月不会回头,抓住今天的每一秒,把希望系于明天的彩云,成长就是希望编织的彩带,串连回忆和向往。停在每一个成长的心灵驿站,以怎样的心情看待走过的一段旅程就标志着在如何成长着的字迹。童年固然美好,今时亦多精彩。于是,我们都是感悟着的成长,思考着的成长,无悔着的成长。成长的我们,把一切隐藏在心底,唯有留在心海的涟漪在一层层的明晰……七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春天随着落花走了,夏天披着一身的绿叶儿在暖风里蹦跳着走来了。初夏的阳光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射下来,地上印满铜钱大小的粼粼光斑。风儿带着微微的暖意吹着,时时送来布谷鸟的叫声,它在告诉我们:“春已归去。”青草、芦苇和红的、白的、紫的野花,被高悬在天空的一轮火热的太阳蒸晒着,空气里充满了甜醉的气息。初夏时节,各色野花都开了,红的、紫的、粉的、黄的,像绣在一块绿色大地毯上的灿烂斑点;成群的蜜蜂在花从中忙碌着,吸着花蕊,辛勤地飞来飞去。盛夏,天热得连蜻蜓都只敢贴着树荫处飞,好像怕阳光伤了自己的翅膀。空中没有一片云,没有一点风,头顶上一轮烈日,所有的树木都没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七月盛夏,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河里的水烫手,地里的土冒烟。烈日当空,道路两旁,成熟的谷物在热得弯下腰,低着头。蚱蜢多得像草叶,再小麦和黑麦地里,在小麦和黑麦地里,在岸边的芦苇丛中,发出微弱而嘈杂的鸣声。太阳像个老大老大的火球,光线灼人,公路被烈日烤得发烫,脚踏下去一步一串白烟。天气闷热得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整个城市像烧透了的砖窑,使人喘不过气来。狗趴在地上吐出鲜红的舌头,骡马的鼻孔张得特别大。炽热的火伞高张在空中,热得河里的鱼不敢露出水面,鸟也不敢飞出山林,就是村中的狗也只是伸长舌头喘个不休。那天,天热得发了狂。太阳刚一出来,地上已经着了火,一些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灰气,低低地浮在空中,使人觉得憋气。那是一个久旱不雨的夏天,炎热的太阳烤得田里的老泥鳅都翻白了,村边的小溪,溪水一下低了几寸,那些露在水面的石头,陡地变大了。小鸟不知躲匿到什么地方去了;草木都垂头丧气,像是奄奄等毙;只有那知了,不住地在枝头发出破碎的高叫;真是破锣碎鼓在替烈日呐喊助威!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尘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不动。马路上发着白光,小摊贩不敢吆喝,商店门口的有机玻璃招牌,也似乎给晒化了。哦,一个唯美的夏天~初二:朱锦琳1200字以上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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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盛夏悄然而至,一切让人来不及做准备。忙碌的我们迎接着一场又一场的考验,炎炎烈日似乎把我们的心烧的躁动不已。幻想自己在学校转角处与你有不期而遇的邂逅,那年盛夏我们各自奔赴天涯但没有一点惋惜,偶尔会想一下那时年少不羁的我们。风华不再是否依旧绝代?走在铁轨桥上,感受着狂风的呼啸,很凉快。继续追逐自由的脚步,似乎父母的唠叨少了许多,可是社会的压力一点一点变大了,我们似乎还不够坚强,总是受伤在身边的人手上。看着热闹的人群,我不能嘲笑他们因为也许某一天的自己也是会这样。河面泛起的波光闪晃着,眯起双眼仰首看天忘不了自己这年就要步入奔二的队伍中了,青春也就要流逝。我不知道自己能做点什么让他不远去,也许我们做的恰恰是相反的,就是长大长大强大到可以保护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黑白色的飞鸟站在旁边的栏杆上看着远方的天空,是不是累了?飞鸟又飞快的离开了栏杆,留给我的是阳光里的一个缩影,逆风飞翔也许不是你所擅长的,但是你为了让自己足够强大,不顾一切朝着太阳飞去,你是不是飞蛾呢?你划过一个美丽的弧线证明你成功到达的痕迹。一个阳光的午后,我走在无人的街上,独自祭奠着逝去的春天祭奠逝去的青春。这个盛夏有太多的事情会发生,但是我都可以决定开头和结尾。我不想让自己处在一个毫无把握的情况下,所以我要不断的前行把握住周围一切的情况,绝不可以失败在自己的不细心上。放逐的孩子是不是一定就缺乏安全感,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如此的不相信自己。远方的天空也许不知道那一片就是自己未来被放逐的地方,但是我一定要争取自己掌握。《青春3》里面的残酷不要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也许那是戏可谁说那不是真的生活呢,看一次激励自己一次居安思危,也发现自己曾经是多么天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好像自己总是做得不够好。可是做到了,就好似很平淡,那还有什么意思,不说轰轰烈烈就是精彩,起码自己总要为一件事要尽自己的权利。自己总要有高兴的一天,也会有因为失败而悲伤的一天,所以只能把表情流露在表面,把实情压进心里。把让外界的事情干扰自己,自己也许就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了,不让失败困住自己也许就做到不以己悲了。仔细观察周围,静静的想想自己下一步要干什么,而不是横冲直撞,也不是静止不动。像一个狙击手,只开一枪,一枪狙杀,不给自己留后路,不给对手留后手。别人在热闹,也和自己没关系,等待着自己的机会。楚怀王三年不飞,一飞则天下惊。面对竞争这么强的社会,自己做的是一定要武装到牙齿,坚持到最后一秒,也许会输但是决不会因为害怕输而放弃。哥哥志向远大,在大人的眼里就是好高骛远,因为没有人知道你的骄傲你的心急。确实周围不是研究生就是博士,自己连研究生都不算确实没什么资本去争。但是一定不要放弃,有人在后面支持你。盛夏太多的人要去写,但是不愿意去提,你们只要安好就可以。梦想也许离我们太遥远了,我们能达到的也许就只有理想了,距高考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光,你们要以怎样的姿态来写这份青春的答卷,也许我们不屑让一份试卷决定自己以后的命运,可是有时候自己所不屑的往往是自己做不到的,一定要加油。有人说也没见哪个高考状元有拿诺贝尔的,反而一个没上过高中的农民莫言拿了诺贝尔文学奖,这是不是反差。可是莫言是用时光换取的机遇,有谁明白写一合格但不是特别好的篇文章所要消耗的时光感情能量,无人明白吧。当面对别人对自己文章非议的时候,又谁会懂其中的煎熬,我会很佩服莫言,我没有读过他的书,或许也看不懂,但是我佩服他的隐忍低调,也许这就是厚积薄发。我们不是处在莫言的时代,没有吃过他吃的苦,所以我们不能成为他那样的人。我们可以不屑高考不屑那薄薄的卷子,但是你不能让自己的青春白白浪费。等待就是浪费青春,但是若结果是perfect。那么一切便都值得了。我们无路可选的时候,别抱怨。就一战让别认同自己的存在,骄傲是这时候的荣誉。高一:漠然1200字以上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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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来一次孙刚已经结婚三年,但他对大学时的初恋女友陶米却念念不忘,当初只因为一个错误的选择,他与陶米就分道扬镳了,现在想起来后悔不已。就在前几天,孙刚经过一个小区,发现二楼阳台上有一个女人十分像陶米,孙刚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声,竟然被陶米听到了,孙刚看到她在擦眼泪。那一刻,孙刚的心像被割下来一样疼。回到家,孙刚再也无法平静,整天魂不守舍,对妻子的态度也发生明显的变化。为了给自己心理上一个安慰,孙刚总到陶米家楼下向上张望,但陶米却一直没有出现。这样一来孙刚更不淡定了,变得郁郁寡欢,茶饭不思。后来孙刚想到了离婚,想勇敢地去找陶米,重温旧梦,可当他看到可爱的女儿时,心里又变得矛盾重重。一天,孙刚一个人在酒吧喝闷酒,忽然背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回头一看,孙刚差点惊叫出声,原来面前站着的是自己的大学同学李志,算起来两人已经有四年多没见面了。孙刚马上提起精神,和李志聊了起来。聊着聊着,孙刚就聊到了自己的心事,李志静静地倾听,等孙刚讲完,微笑着说:“上大学时我就没想过你和陶米会分手,我十分同情你,如果你信任我,我可以帮你重来一次。”孙刚吃了一惊,苦笑着说:“你就不要拿我寻开心了,怎么重来,难道要来个穿越吗?”李志点了点头,说:“差不多,但比穿越要真实。”孙刚知道李志人聪明,鬼点子多,难道他要给自己和陶米创造一次机会吗?孙刚开始期待起来。过了一星期,李志那边一直也没动静,孙刚等得心急火燎,只好给李志打电话,问他是忘了还是在开自己的玩笑。李志笑着说:“当然没忘,我正为你量身定做一件神奇的宝贝,但还存在漏洞,刚刚修复完毕,明天中午老地方见。”李志保持着神秘,吊足了孙刚的胃口,只盼着太阳快落快升。第二天中午,孙刚来到酒吧,李志如约出现。孙刚问李志要怎么重来,李志沉默片刻,说:“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办法,等你看到我的办法时,我希望你沉下心,投入其中,用心去面对,好吗?”孙刚木讷地点着头,不知道李志到底在搞什么鬼。李志给孙刚要了杯酒,然后从公文包中取出一本“书”,交给孙刚。孙刚把“书”展开,陶米的照片呈现出来,那张照片就像是具有魔力一般,把孙刚的魂魄完全吸了进去。时间仿佛在一瞬间回到了八年前。那是大学入学的第一天,孙刚报到较早,该忙的事全忙完了,然后出来透透气。这时,孙刚看到一位漂亮的女孩从面前经过,提着沉重的手提箱,正吃力地向自己走来。孙刚没有多想,帮女孩把行李送到了宿舍。女孩叫陶米,和孙刚分在同一个系,两人很快发展成恋人关系,一直到大三那年都很要好。可后来,孙刚遇到了其他系的安平,由于两人都是学生会成员,接触机会较多。安平喜欢孙刚,并对他进行了表白。孙刚最初没有同意,可后来安平告诉孙刚,如果能接受自己,那他的前途将会很好,因为自己的父亲是当地富商,与官场来往甚密。孙刚父母是普通工人,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还没有一点头绪,一想到这些,孙刚就头疼。就这样,孙刚游走于陶米与安平之间,一时没做出最终的决断。就在毕业前一天,陶米来找孙刚,说要带他去见父母,孙刚毫无准备,更不想轻易放弃安平。是选择安平,还是选择陶米?这个问题摆在面前,待孙刚选择。当初孙刚选择了安平,陶米痛不欲生,没了下文。现在,李志给孙刚一次重来的机会,孙刚决定不选择安平,而是重新选择陶米。孙刚拉起陶米的手,去见她的父母。可刚刚走到校门口,一辆轿车飞驰而过,撞上了陶米,由于伤势过重,陶米变成了植物人。看着躺在病床上的陶米,孙刚心里充满矛盾,陶米会醒来吗?会不会变痴呆?万一她死了怎么办?孙刚纠结不已,正在这时安平打来电话,说自己的父母要见他,让他马上做出决定。孙刚再次面临选择,他看着毫无知觉的陶米犹豫很久,终于对陶米的父母说:“叔叔,阿姨,我们是普通同学关系,希望陶米早日醒来。”说完,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了。此时,安平就站在门外等着孙刚。事情发展到这里,孙刚抬起了头,看了一眼李志,面无表情地说:“你这是杜撰,是故意给我制造陷阱,如果人生真的可以重来,我是不会放弃陶米的,你怎么能把她设计成植物人呢?”李志冷笑着说:“那不是我设计的,事实是,在你拒绝了陶米之后,她痛不欲生,失去了理智,向校门外狂奔,被一辆车撞倒,并且成为了植物人。”孙刚大惊失色,他一把抓住李志的衣领问:“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李志一把将孙刚的手推开,说:“因为我爱陶米,但我没有去破坏你们,是我第一时间把陶米送进了医院,并且一直照顾她两年。就在去年,陶米苏醒了,但她的智商只相当于六岁的儿童。前几天,她站在阳台上,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她竟然记起了往事,一直在哭。后来我发现你经常在楼下出现,我明白了,是你的出现激活了陶米的记忆。”听到这里,孙刚颓丧地坐了下去,他把李志印的“书”紧紧握在手中,沉默无语。李志用虚拟的故事证明了,即便人生真的可以重来,他同样不会选择陶米,因为自己一直十分势利。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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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来一次孙刚已经结婚三年,但他对大学时的初恋女友陶米却念念不忘,当初只因为一个错误的选择,他与陶米就分道扬镳了,现在想起来后悔不已。就在前几天,孙刚经过一个小区,发现二楼阳台上有一个女人十分像陶米,孙刚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声,竟然被陶米听到了,孙刚看到她在擦眼泪。那一刻,孙刚的心像被割下来一样疼。回到家,孙刚再也无法平静,整天魂不守舍,对妻子的态度也发生明显的变化。为了给自己心理上一个安慰,孙刚总到陶米家楼下向上张望,但陶米却一直没有出现。这样一来孙刚更不淡定了,变得郁郁寡欢,茶饭不思。后来孙刚想到了离婚,想勇敢地去找陶米,重温旧梦,可当他看到可爱的女儿时,心里又变得矛盾重重。一天,孙刚一个人在酒吧喝闷酒,忽然背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回头一看,孙刚差点惊叫出声,原来面前站着的是自己的大学同学李志,算起来两人已经有四年多没见面了。孙刚马上提起精神,和李志聊了起来。聊着聊着,孙刚就聊到了自己的心事,李志静静地倾听,等孙刚讲完,微笑着说:“上大学时我就没想过你和陶米会分手,我十分同情你,如果你信任我,我可以帮你重来一次。”孙刚吃了一惊,苦笑着说:“你就不要拿我寻开心了,怎么重来,难道要来个穿越吗?”李志点了点头,说:“差不多,但比穿越要真实。”孙刚知道李志人聪明,鬼点子多,难道他要给自己和陶米创造一次机会吗?孙刚开始期待起来。过了一星期,李志那边一直也没动静,孙刚等得心急火燎,只好给李志打电话,问他是忘了还是在开自己的玩笑。李志笑着说:“当然没忘,我正为你量身定做一件神奇的宝贝,但还存在漏洞,刚刚修复完毕,明天中午老地方见。”李志保持着神秘,吊足了孙刚的胃口,只盼着太阳快落快升。第二天中午,孙刚来到酒吧,李志如约出现。孙刚问李志要怎么重来,李志沉默片刻,说:“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办法,等你看到我的办法时,我希望你沉下心,投入其中,用心去面对,好吗?”孙刚木讷地点着头,不知道李志到底在搞什么鬼。李志给孙刚要了杯酒,然后从公文包中取出一本“书”,交给孙刚。孙刚把“书”展开,陶米的照片呈现出来,那张照片就像是具有魔力一般,把孙刚的魂魄完全吸了进去。时间仿佛在一瞬间回到了八年前。那是大学入学的第一天,孙刚报到较早,该忙的事全忙完了,然后出来透透气。这时,孙刚看到一位漂亮的女孩从面前经过,提着沉重的手提箱,正吃力地向自己走来。孙刚没有多想,帮女孩把行李送到了宿舍。女孩叫陶米,和孙刚分在同一个系,两人很快发展成恋人关系,一直到大三那年都很要好。可后来,孙刚遇到了其他系的安平,由于两人都是学生会成员,接触机会较多。安平喜欢孙刚,并对他进行了表白。孙刚最初没有同意,可后来安平告诉孙刚,如果能接受自己,那他的前途将会很好,因为自己的父亲是当地富商,与官场来往甚密。孙刚父母是普通工人,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还没有一点头绪,一想到这些,孙刚就头疼。就这样,孙刚游走于陶米与安平之间,一时没做出最终的决断。就在毕业前一天,陶米来找孙刚,说要带他去见父母,孙刚毫无准备,更不想轻易放弃安平。是选择安平,还是选择陶米?这个问题摆在面前,待孙刚选择。当初孙刚选择了安平,陶米痛不欲生,没了下文。现在,李志给孙刚一次重来的机会,孙刚决定不选择安平,而是重新选择陶米。孙刚拉起陶米的手,去见她的父母。可刚刚走到校门口,一辆轿车飞驰而过,撞上了陶米,由于伤势过重,陶米变成了植物人。看着躺在病床上的陶米,孙刚心里充满矛盾,陶米会醒来吗?会不会变痴呆?万一她死了怎么办?孙刚纠结不已,正在这时安平打来电话,说自己的父母要见他,让他马上做出决定。孙刚再次面临选择,他看着毫无知觉的陶米犹豫很久,终于对陶米的父母说:“叔叔,阿姨,我们是普通同学关系,希望陶米早日醒来。”说完,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了。此时,安平就站在门外等着孙刚。事情发展到这里,孙刚抬起了头,看了一眼李志,面无表情地说:“你这是杜撰,是故意给我制造陷阱,如果人生真的可以重来,我是不会放弃陶米的,你怎么能把她设计成植物人呢?”李志冷笑着说:“那不是我设计的,事实是,在你拒绝了陶米之后,她痛不欲生,失去了理智,向校门外狂奔,被一辆车撞倒,并且成为了植物人。”孙刚大惊失色,他一把抓住李志的衣领问:“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李志一把将孙刚的手推开,说:“因为我爱陶米,但我没有去破坏你们,是我第一时间把陶米送进了医院,并且一直照顾她两年。就在去年,陶米苏醒了,但她的智商只相当于六岁的儿童。前几天,她站在阳台上,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她竟然记起了往事,一直在哭。后来我发现你经常在楼下出现,我明白了,是你的出现激活了陶米的记忆。”听到这里,孙刚颓丧地坐了下去,他把李志印的“书”紧紧握在手中,沉默无语。李志用虚拟的故事证明了,即便人生真的可以重来,他同样不会选择陶米,因为自己一直十分势利。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