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迁怒,不贰过
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 则亡,未闻好学者也。”孔子是古代大教育家大思想家。弟子三千,有大成者七十二,开篇那句话说的就是孔的弟子之一颜回。颜回这个人很早就病死了,要论才学,他在孔子的众多弟子当中,不能说是最出众的,但自汉代起,他就被列为七十二贤之首,他尊重老师,为人谦逊好学,人也没什么欲望,“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历代皇帝不断的追加谥号给他,到了明朝称之为“复圣”,山东曲阜还有“复圣庙”。我对孔子没什么研究,只是高中零零散散学过几篇文言文,但一直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孔子对颜回的评价,那就是“不迁怒,不贰过”。“不迁怒,不贰过”的意思是,自己不高兴不要转移到别人身上,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次。
先说说不迁怒,人类是个阶级社会,也是一种思想极其复杂的高级生物,其实迁怒给别人的事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生活中最常见的表现就是你给你的领导批评了,你无原无故的骂了你的下属,或者是你的心情不好,张口就骂了路人甲。其实迁怒有一种典型的表现,就是迁怒的对象,一种是社会地位、职务、经济能力、个人能力等方面比你低的人,一种是你朋友、亲人,同事和你对等的人,还有一种是与你完全不相关人。迁怒给比自己社会地位、职务、经济能力、个人能力高的现象比较少。迁怒的形式就是把不高兴转给别人,有时候是自己痛快了,有时候是更不痛快了,有时候是则是你的不痛快像传染病一样,一直传下去。我记得有一次晚间开车,会车了大家换下近光灯,相安无事,偏偏有个司机不肯换,刺的睁不开眼,那下次会车的时候,我也不换灯光,那么被我晃了眼的司机也有可能不再换灯光,这是一种典型的迁怒。我们可以说在冷静的时候告诉自己不要那样做,但是迁怒本身就不是冷静的时候做的事情,所以非常难以控制,不迁怒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修养,当然也可以在后天的磨砺中养成,我认为,每一个人都需要这种品德。
再说说不贰过,那就更是圣人的必备品质了,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回,听起来简单,但是却难上加难的事情,想想我们自己,做过多少过之又过之事,别说不贰过,三过四过都习以为常,有些人拿过就当家常便饭而混然不知,还有些人稍微醒目一点的,当然会检讨自己,但是以后还会不会再过呢?不一定。所以在颜回认识过处理过的方式,就是他为人的高度,圣人孔子欣赏颜回说明一个道理,人不是不能有过错,而是看他能不能改正,甚至俗语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这也是另一个方面的表现,虽然失败不一定是过错,但是不要在同一件事上失败,也是一个道理。大发明家爱迪生失败过千遍万遍,那是不断的试验,他是不是拿了铜丝做白炽灯,失败了拿同样的铜丝再来一次,显然不会吧,但是这样简单的道理,却偏偏很多人做不到。说实话,笔者也做不到,但那是我的目标。
有时候,这个不贰过虽然是指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回,但是人世间的过要不要你样样都犯上一回,再去改正吧,显然不能。时下的热播的《监狱风云》,关注过媒体新闻的人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吸毒显然是过,而且是触犯法律的,好吧,柯帅哥痛哭流涕的忏悔,一定程度上大家也不是非不原谅他,但是呢,你从新闻中看到了,是不是也一定要尝试一回呢,然后我再不贰过,不对!不贰过的确是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回,但是你明知是错的东西再去犯,就不同了,我理解的,不贰过还应当不犯别人犯过的过,有些拗口吧,但这就是不贰过的精髓所在。这也应了另一句俗语:“不知者不罪”,不知其为过而犯过,知其而改之,这就是圣人的标准。最后呢,再说一点,你也不能事事无知,拿无知当圣人,做人之道还是要学的,懂得人世间的基本道理,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做,法律、规章、制度、道德的底限等等。如果你能事事克已,去学了,去做了,有时候不但可以得到别人的原谅,还可以得到尊重和理解。
“不迁怒,不贰过",做到了,你也是圣人,其码我是这样认为的,可惜我不是孔子,呵呵。
不过如此
“同学们,本章的内容已经学完了,下午我们将进行十五章的单元检测。”刘老师话音刚落,同学们有的已经发出唏墟声。因为我们的物理老师是全区赫赫有名的刘老师,她的卷子一般选题都很经典,十分地难。所以同学们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是万般惊恐,一下课便急忙着去复习了。
在复习时,一开始我也很紧张,生怕自己考不好,因为我们班虽然物理强,但隔壁两个实验班可是高手林立,考95分以上的数不胜数,想要打败他们成为第一名,还是很有难度的。我的薄弱环节在于概念表述的规范,我因概念不熟表达 不规范,导致在实验题中总是被扣分,以至于总是考不到一个理想的成绩。在仔细思考过后,我决定加紧对概念文字的复习,以免再因表述不规范而出错。
考试开始了,我一如既往地轻松地答着前面那些很难的电学题目,然后以几乎喷扫的速度做完那些刁钻的填空题。然后又到了我最头疼的实验题时,我又得回答那些枯燥无味的概念,什么等效替代法啊,什么导体能过电流与导体两端电压成正比啦。这一次,由于有了基本概念的熟悉,我做实验题的速度也快了许多,表述也规范了。到了计算题的时候,这回我吸取了教训,将那些字母的下标标得清清楚楚,这一回我总算是没有被扣分。在做完了实题和计算题后,我回过头来做那几道刁钻的选择题,有了实验题答得一字不差的自信心,我一一答出了那些难题,完成了试卷。
考试后,老师宣读了大家的成绩,我受到了老师的夸奖,因为我在这次考试中得到了100分的好成绩,虽然隔壁几个班中有好几个100分的,但我取得的这一小小的成就依然使屡战屡败、学习停滞不前的我倍受鼓舞。是啊,考试真的就这么可怕么?我在心中不断地问着自己。在以前,我是多么地惧怕学习,不敢去面对他,但在考试后摘获成功的硕果之后,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那就是在逆境中不断超越自我,挑战自己,获得成功。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勇于挑战困难,超越自我,再大的困难也会为我们一一击破,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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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念过去现在已经将近夜里十一点,突然心血来潮的想写篇日志,关于这三年。三年,千日。前者看着短,后者看着长,但不过就是一假象。世间事情多数都是假象。我不愿去分辨可是却清楚的知道。该从三年前写起的,可我不知道写些什么,脑中记得的三年前的人,就只有一个。没有他就没有我。那个人,是我爱的人。是他带我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古风的世界。这扇大门之后有江南的烟柳画桥,也有塞外的大漠荒烟。可我不爱,那些东西已经成了黄土,留给我们的只有依稀的回忆,世界终在发现,有些东西已经逝去为何还要挽回?我不理解。可是后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开始学习那些风花雪月的东西呢?不谈研习,只谈翻阅。我向来不是个爱看那些复杂东西的人,可我亦不爱这灯红酒绿的现代社会。我没有什么爱好,故活的简单而快乐。无知的人总是快乐的。已经不清楚何时爱上了无聊就看看楚辞诗经的生活了,也不清楚为何现在为何还要执迷在古风圈里不出来。也许这早就成了我的习惯了。就算没了他,我一样这样的活着。因为他,开始慢慢接触到这个世界广阔的一面,有拉萨的布达拉,有四川的青羊宫,还有他在的那个城。亦有大陆之外的地方。这只是地域之广。因为他,明白了什么是四书五经,什么是玄学,什么是……古风。他是那样的一个男子,介于现实和古代之间,我该被他的气质吸引的。而这是我劫难的开始。红尘浊世,谁都在苦海中挣扎,我想做个闲散仙,只为自己而活,可偏偏天不遂人愿,让那时的我遇上了那一个男子。在你无枝可依之时,在你失去一切之时,在你,想要毁掉一切也毁掉自己的时候,你会怎么做?沉默,成魔?不疯癫,不存活。既然世界都不要自己了,那自己还留在世界做什么,看这个世界是如何的冷漠,看这个世界是如何的残忍么?那样害怕可是又那样决绝……真傻……更傻的是我真的想骗自己,骗自己还有人在乎自己……于是,试探……于是,哭泣……于是,劫难起。我想,我喜欢上他,只他说出那句话的那一刻起而已,不因为他其他的原因。至少我还在乎你……很感谢他为我编织了一个梦境,让我在最崩溃最绝望的时候,渐渐冷静下来,渐渐的去追逐他的步伐,想变的更好些,再好些……想以最美的姿态去见他一面……可是,为什么偏偏从感激变成了喜欢呢……明明应该是感激的,那种情绪,明明该是感激的,却变成了喜欢……到后来,那个梦……梦中我付出了性命,醒来后我才明白,原来我爱他。为他生,为他死。我梦过他四次,第一次醒来,哭泣,发了疯似得想见他。第二次,依旧是止不住的泪,恨天意弄人,第三次,惆怅,我在梦中对他淡淡的笑,对他说,现在你我这般,做朋友,我已很是知足。第四次,默然。他是我心上一朱砂,却偏化作胭脂烫。让我记着便痛着,痛着才记得。后来,表白。意料之中,拒绝。然后,然后又是什么呢?关系越来越冷,也渐渐的不去打扰他,怕他不高兴。只剩下我的叹息。一直冷到了现在,还是记得他对我说的挺多话的。记得我们在哪认识的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前几日想想法设法找话题,终于聊了会,我发了十八句话而他发了十一句话。知道了他十一点以后才会在qq上出现,于是作息时间又被生生调整过,只想和他聊一会,可惜了……只那一次,不过,好歹可以时常回忆。依旧记得不见长安这首歌,他曾在说说里说过他喜欢这首歌,于是我立刻去学,只希望有一天能唱给他听,还是一边听一边想着以后……那时忽然就有了目标。然后开始听河图的歌,我不知道他还喜欢什么,但我力所能及的我都会办到。可这一切都没有意义。狠下心来斩断,却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总对自己说,最后在了解一下他最近的情况,却有些数不完的最后……直到毕业后开始在各个群里混,各个古风群。我慢慢的开始自己喜欢上了这些,于是自己娱乐自己。性格也慢慢变了,装成了一个快乐的小疯子。他说的没错,我会遇上更好的人。我已经遇上了许多个,可是,为什么每一个都在某一方面那么像他。那些温柔啊,我总是沉浸其中。既然他不管我了,我为什么不能贪恋这些温柔。可是到底是为什么呢?喜欢之上,爱情之下。第二个,他。于是,又开始对自己说。我喜欢的只是那一类人,不是那个人。于是,试探,失望,调笑,真心,假意,渐渐混在一起。再也分不清到底是怎样的感情,再也不清楚自己心里想的到底是什么。什么都不想要了,只想这样浑浑噩噩的继续活着,但愿长醉不复醒。可明明心里如明镜,就更加痛苦,只想一直醉下去。醉死梦中。那月寒又算什么?明明和当初的感情是一样的。那种感觉明明是一样的。只不过月寒更加的好接近。那红尘又算什么?明明说过一模一样的话。至少我还在乎你。那那些被我骗取了声音的男子又算什么?这点倒是明确,我在给自己找有趣的事打发无趣的时间。那,知己他又算什么?明明他亦待我温柔。可我清醒的知道,这些温柔,都不是对我的爱。何处是归期……一生也许就这样雨打浮萍的过去了。这样也好。我从来都是一个人,以后也会是一个人。这一点,玉殿又和我这般的相似。这些真真假假,我不想再理清,现在,我只想重新开始。斩断过去,了无未来。只活在当下,只为我自己。三年后的现在,我只是阿容。我没有过往,亦不去想未来。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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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不后悔,缘走不强求爱过不后悔,缘走不强求,缘来真心以对,缘去坦然面对,最好的感情,错过了,就过了,情走了,就忘了,若是纠缠不清,累的是心,伤的是自己,若是留恋不放,伤的是两个人,回不来的是曾经,换来的只能是同情,爱要简单,情要实在,人生找一个能够聊得来的伴,各种的话题,永远说不完,重复的语言,也不觉得厌倦,陪伴,是两情相悦的一种习惯,懂得,是两心互通的一种眷恋,总是觉得相聚的时光太短,原来,走得最快的不是时间,而是两个人在一起时的快乐,幸福,就是有一个读懂你的人,温暖,就是有一个愿意陪伴你的人,人总有脆弱的时候,并不需要太多的浪漫和语言,累了,有一个拥抱可以依靠,痛了,有一句懂得可以舒缓,这就是爱,这就是情,说的再好,不如真心到老,一生无悔,习惯着彼此的语言,重复万遍也不觉厌倦。谁的人生没有过,谁是你心上的疼,谁是你忘不了的情,谁是你醒不了的梦,见与不见,思念一直在,爱与不爱,心一直在,滚滚红尘,一个转身就是陌路天涯,相遇靠缘分,相守靠人心,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一直在等,不是所有的情,都能维系一生,许多的名字,越来越模糊,许多的心情,越来越陌生,不是不想念,而是怕自作多情,不是不怀念,而是怕再也回不到曾经, 一生中,总会有一个人忘不了,却再也不会去打扰,有的人,只剩下了一个名字,却怎么也舍不得删去,有的情,只留下了一段回忆,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忘记,不敢打开回忆,只怕往事滚滚如潮,不敢重提旧,不能了的爱,忘不了的情,自己的心知道。放不下的牵挂,只能,远远的看着,静静的守着,深深的祝福着。也许,这就是缘分最好的结局,彼此爱过疼过,怨过伤过,一切又回到了陌生,却再也抹不去来过的痕迹,任四季交替,任时光飞逝,爱过的心灵,痛过的泪滴,却一直深藏在心底,未曾远离,不联系,不代表不想念;不提及,不代表不想起,有情有义的人,都不会把彼此真正忘记,相伴过的往昔,已然是一生的美丽,惟愿,你过得比我好,缘分,总有不期而遇的惊喜,亦有不说再见的离去,变幻的是心情,不变的是感情,也曾一起嬉戏,一起相依,如今再无交集,再无信息,陌生的熟悉了,熟悉的走远了,缘分只是一场经历,遇见的美丽,感情需要用心珍惜,一些人,一些事,就像是自然风景,回不去的山,回不去的水,回不去的感情,留不住的风,留不住的雨,留不住的热情。即使两两相望,也是一份无言的喜欢,即使默默思念,也是一份踏实的心安,人,总要有一个家遮风避雨,心,总要有一个港湾休憩靠岸,最长久的情,是平淡中的不离不弃,最贴心的暖,是风雨中的相依相伴,懂,是心灵的一种呵护,是生命的一种温度,距离的远近,妨碍不了心与心的对语,阻隔不了魂与魂的相吸,穿越时空的心音,总是让人悸动,流在眼角的热泪,总是让人心疼,因为有人懂,情怀可以诉说,痛苦可以解脱,因为有人懂,孤单时有人相陪,无助时有人安慰,懂,是世界上最温情的语言,简短的话语,却包含了万千,因为深有体会,所以知你的负累,懂你的苦衷,因为感同身受,所以心疼你的真诚,珍惜你的感情,懂,是通往心里的桥梁,引起共鸣,因为懂得,所以包容,因为懂得,所以心同。懂得,让心与心没有距离,让生命彼此疼惜,懂得,是生命中最美好的相通,最深刻的感动,家,很平淡,只要每天都能看见亲人的笑脸,就是幸福的展现,爱,很简单,只要每天都会彼此挂念,就是踏实的情感,幸福并不缥缈,在于心的感受,爱情并不遥远,在于两心知的默契,心,只有一颗,不要装的太多,人,只有一生,不要追逐的太累,心灵的愉悦,来自精神的富有,简单的快乐,来自心态的知足,时间,会沉淀最真的情感;风雨,会考验最暖的陪伴,走远的,只是过眼云烟,留下的,才是值得珍惜的情缘,来得热烈,未必守得长久,爱得平淡,未必无情无义,眼睛看到的许是假象,心的感受才最真实,耳朵听到的许是虚幻,心的聆听才最重要,时间会告诉我们,简单的喜欢,最长远,平凡中的陪伴,最心安,懂你的人,最温暖,用心呵护一份情,用爱守望这一程,不留遗憾给生命,遇见,只是一个开始,守望,才能相伴一生。也许,这就是缘分最好的结局,彼此爱过疼过,怨过伤过,一切又回到了陌生,却再也抹不去来过的痕迹。任四季交替,任时光飞逝,爱过的心灵,痛过的泪滴,却一直深藏在心底,未曾远离,不联系,不代表不想念;不提及,不代表不想起,有情有义的人,都不会把彼此真正忘记。相伴过的往昔,已然是一生的美丽,惟愿,你过得比我好,缘分,总有不期而遇的惊喜,亦有不说再见的离去,变幻的是心情,不变的是感情,一份好的感情,是两心相依的温暖,是两情相悦的陪伴。想起来是不自觉的微笑,念起来是暖暖的味道。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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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不曾有过他是京城著名的逍遥王爷,游手好闲,不学无术。她是京城第一舞姬,一袭红衣飘飘若仙,一曲倾城舞,名动四方。初见,她在树林翩翩起舞,衣袍卷起地上的落叶,就像一幅画卷那样不真实。他偶然路过,随意一撇。四目相对,那一袭红衣迷了谁的眼,乱了谁的心。再见,她蒙着面纱悄悄的溜到集上,人山人海,她却一眼就望到了他,他亦认出了她,初日阳光正好,他陪着她去她从未看到过的地方。此后,两人关系渐近,一起去山上看日出,去树林里抓兔子,在桂花树下,一人着手弹琴,一人随音舞动。终于有一日,他对她说:“红衣,我心悦与你,你可愿嫁与我为妻。”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眼里淌着泪水,拼命点头。第二日,他悄悄地为她赎身,带她回到家中。她这才知道他的身份。他说:“红衣,等皇上同意,我就娶你为妻。”又一年皇家国宴,她在殿前跳了那一曲倾城舞,一舞闭,掌声雷动,她屈了屈躬,退了出去。院后,她站在树下,落花飘在她的头上。“红衣”他一身华袍走了过来。她惊喜地转过身,扑到他的怀里,一双漂亮的眼睛期待的看着他。他却偏过了头,她突然有一丝不好的预感,却只当是自己多想,兴致勃勃的问:“怎么样了?”他抱住她,说:“红衣,你入宫吧。”她的笑容僵在脸上,呆愣了一会儿,伸手推开他,一双眼睛满是不可置信,质问道:“珏,你说过会娶我的。”他直视着她的眼睛说:“红衣,等我做了皇帝,我一定会娶你的。”她颤抖着嘴唇说:“珏,你……”良久,她又说:“我只想做你的妻子”他说:“红衣,你入宫吧。”她又是哭又是笑,说:“如果这是你的愿望,那么……我就如你所愿。”说完转身离去,一袭耀眼火热的红衣,显得那样凄凉而悲伤。待四周无人,她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第二日,下了一场小雨,他手持纸伞,领她入宫,长长的小路,一眼望不到尽头,两人一路寂静无言。宫殿之外,她止住了脚步,抬首问道:“南宫珏,两年相伴,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一片寂静过后。他说:“红衣,我……”又是一阵良久的沉默,寂静的令人心慌。她开口笑起来,笑得那样绝美,一边笑一边转身向殿内走去,于是飘落在她的身上,朦朦胧胧的,就像裹上一层薄幕。谁也不知道,那时,他想说的是什么。她被封为柔妃,无双的才情与容貌令皇帝着迷,大臣都称她为祸国妖姬,去无人知道,皇帝从未碰过她,只因她的抗拒与害怕。很快就过了三个月。皇帝对她很好,恨不得把最好的都给她,每日都温柔相待,夜间都规矩守礼。皇帝从不对她隐瞒什么,曾直言:“柔妃,在你爱上我之前,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而他却只是让她把消息送出去,从未再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已经不知道她爱的到底是谁了。但她知道,他已经准备好了逼宫。终于,当他带领十万精兵将皇宫围起,当她看到他将手中的剑刺进了皇帝的胸前,当她看到皇帝临死前那双充满爱意的眼,当她看到那一片刺痛双目的鲜血时。她知道,一切都该结束了。“红衣,我成功了。”此时正值冬日,他的手冷得像冰,就像她的心。她低声应道:“恩”他说:“红衣,对不起,我来晚了,让你受苦了。”“恩”受苦?不,我好得很。他说:“红衣,我好想你。”“恩”想我?那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他说:“红衣,嫁给我吧,你会是最尊贵的皇后。”这一次,她没有出声,对他展颜一笑,走出殿外。天空正下着小雪,冰冷无比,就像她被卖入红楼的那一天一样。肃平朝野,他只用了三天。他一身龙袍走进她的房间,将她拥入怀中,说:“红衣,我们……”话还没有说完,她就打断他说:“珏,我们出去外面,我跳一段舞给你看。”他犹豫地说:“红衣,外面很冷,改日再去吧。”她不说话,只是看着他。他没办法只好答应了。银白色的雪花纷纷扬扬,清冷美丽,两人走进御花园,满园的花都谢了,他们在一棵树下停了下来,树枝光秃秃的,他席地而坐,手中拿着长琴,她解下外套,露出里面红包的舞衣。他想去把外套给她套上,她摇摇头说:“珏,我不怕冷,而且……”她消了声,但还是不肯退让。他没办法,只好依了她。乐声响起,她一袭红衣翻飞盘转,雪花飞扬,就像一朵红莲一样盛开在雪地之上。一舞闭,他一边鼓掌一边笑着向她走去,忽然,他的笑僵在了脸上。离他几步远的地方,红衣女子的胸前涌出亮丽的鲜血,一大片一大片沾满了衣裳,落在白皑皑的雪上,红得发亮。他惊恐的扑上前,颤抖着手抱住她,说:“红衣,红衣你坚持住,我这就叫御医来。”她拉住他的衣袖,说:“已经来不及了。”他悲怆的说:“红衣,你为什么……”她只是笑,说:“到了最后,我还是爱着你,可是你……”来不及说完,她就垂下了手。他眼中流下了眼泪,哽咽着说:“红衣,红衣~,我爱你啊,我爱你啊红衣。”这声迟来的告白,该听到的人,却再也听不到了。此后,每到白雪皑皑的冬日,他总会站在雪地里看飘落的雪花,他总能看到雪幕中有一袭红衣舞动,可当他伸出手去时,那红影就会消散在天地之间,仿佛不曾有过。就像他们的爱情,仿佛不曾有过。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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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岁岁,过站不停很喜欢《挪威的森林》里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相逢的人会再相逢。”夜已深了,还不想入眠的我打开了小艾送我的音乐盒,音乐的旋律似乎叩响了记忆之门,起伏的节奏如同让人看见久远而淡忘的记忆残片,将不同的往事纷纷乱乱的够了于眼前,牵起了沉溺的情愫。他曾是我全部的世界。他是我的父亲。回首那些错位倒置的日子,似乎仓促的做了一场桃源之梦,终要匆匆醒来。这是他离开的第四年,他离开是我以为我可以做到不动声色,可我错了。记忆中,他总是绷着脸,从来不苟言笑,即使我拿了年级第一,他也吝啬地从不肯给我一个笑容。所以我开始怀疑,并且渐渐地相信——他不会笑。这一年,我十岁。那天我再睡梦中惊醒,听见隔壁吵架的声音。我没有起来,因为已经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小时候,我常常做梦中惊醒,醒来时听见一个女人小声的抽泣,一个男人沉重的呼吸声,这是我的噩梦。我躲在自己的小房间里,蜷缩着身体钻进被窝,努力让自己什么都听不到,任眼泪流淌,枕头湿了,被子也湿了。后来不知不觉的睡去。可这次,他们和以往不同,家中仅有的几件家具成了牺牲品。也就是那一夜,我失去了母亲。母亲一气之下从出家门,再也没回来过。抑或是回来过我不知道。从此,原本不和谐的家变得更加扭曲。抑或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恨他,我开始羡慕别的小孩,羡慕他们家长会是父母的位置总不会缺席,羡慕他们下雨天有人接,羡慕他们过年时可以有父母买玩具。于是,我变得敏感,变得孤僻,变得愤世嫉俗。我把自己变成一只刺猬,刺伤了他也刺伤了自己。十二岁,我蜕变的焦灼。十三岁,我叛逆,张扬的无着无落。十四岁,我自闭,我用沉默的丝把自己绕成僵硬的茧,拒绝所有空气。我的生活完全自在,我在完全放纵的条件下疯长。十五岁,我人生的转折点。这年,我十五岁。我近乎疯狂地迷恋四维,把它想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王子,以为他是指尖跳动的阳光。写出所有人的忧伤,惶恐与不安。包括我的。十五岁,我无比暗淡的生活。第一次看到四维的文字只四句:“花儿不为谁开,所以也可以为自己开。世界不为谁存在,所以也可以为自己存在。”我便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也就是这段日子的某一天,他离开了。因为肺癌。他离开了我,离开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那是一个下雨的星期天,我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假。在亲戚的帮助下,顺利的把他安葬了。安置好家里的一切,我回到了学校。我以为我可以像在家中一样把握好自己的情绪,可刚打开门,看见小艾,眼泪便如决堤的洪水,断线的珠子。后来,小艾打电话向老师请了晚自习的假,只记得那天我们两在寝室哭的歇斯底里。小艾说要把以后的泪也一起流干。而此刻,我明白了最令人心痛的是拥有时不珍惜,明白了《小王子》里的一句话:“缺乏信任的感情,如同一部没信号的手机,只能玩游戏。”明白了原来父母是世界上最尊贵的贵族。而我也清楚的明白:自己以后的路更艰难。后来,我才知道我一直都是爱他的。只有爱了才会“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只有爱了才会希望茶不要凉,夜不要黑。只有爱了才会希望曲终不要人散场。亦只有爱了才会不由自主,难以把握。可是,繁花应季而落,伤口随时光愈合。何来只开不落的花,何来只起不落的人生,任何一种生活方式都有其不可逆转的规则。正如生命中有太多的来不及:来不及好好珍惜,离别已经来临。来不及说对不起,隔阂已经无法弥补。来不及说我爱你,你却已经远去。所有的一切都深深种植在离别后的心中。再后来,我转学去了水镇,和祖母一起生活。时间不是让人忘记了伤痛便让人习惯了伤痛。曾经的那段日子,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上个月,小艾打电话告诉我她给我寄了信,说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叮嘱我一定要亲手打开。我忽然想起了李白的两句诗:“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第四天,我便收到了信,我打开信封,没什么特别。可当我打开信,里面夹着两百元钱。她在信上说叫我不要误会,叫我要好好的。其实就算她不说我也明白她的。隔了几天,我收到了她送我的礼物——音乐盒(曾经她纠结了好久最后嫌贵没买的)。我一直忘了对她说,谢谢,音乐盒我很喜欢。我很好,认识她,我很幸运。我也一直忘了说,我有多感动。她说我们都像四维书里的角色,或许只有经历了自己的渺小,才能到达高尚。她陪我走过了那段灰色岁月,给了我那么多温暖,鼓励、感动。让我明白不因一颗星而失去群星,让我明白了珍惜自己有的东西,让我明白自己的幸福要自己争取,让我明白了我们都渴望和平,可这种和平必须建立在自己强大的基础上。让我走出阴霾,把脸迎向阳光。尽管他们说,几程山水,终必成空,可小艾,请为我珍重。人的一身要经历很多,我被这种叫做生活的东西牵制着,不断地被绊倒。但我清楚的明白,我必须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否则,以后还会不断的出现这一幕。直到有一天,油尽灯枯。无论一个人处在怎样的境遇,她的灵魂深处总有一个地方是空虚的,不满足的。可在那填上什么,全凭自己。我懵懂的勾画着未来,本该做梦的年纪,我却差点成了现实的奴隶。我什么也没带来,什么也没创造,什么也没留下。从前我的生活要么漫山荆棘,要么一片荒芜。从前,我总是羡慕别人的幸福,诉说自己的不幸,却忘了,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而现在,从前的那些对与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当初做那些事的意义和价值。不是要有足够的云翳才能造成美丽的黄昏吗?花落了又开,生命也一样,失去一段过往,迎来一片新生。人的一生由三部分组成:对往事的追忆,对现在的把握,对未来的憧憬。现在要做的便是把握现在,祝福过去,感谢发生的一切。。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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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眸(贰)(贰)暗流第二日。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格碎落一地,醒来的江漓看见床头的小瓶子发出耀眼的绿光,而自己的眼睛变成了与常人无异的黑色,便将这个小瓶子日日带在身边。流年偷换,草木扶疏。就这般,八年时光弹指而逝。“小姐,起床了。”睡眼朦胧中被人推醒,江漓翻了个身,正欲躺下再睡,却被那人一把拉住。“小姐,你忘了,今天可是嫣儿的寿辰,再晚就来不及了。”江漓掀被而起,反应着实大了些,正好迎上素锦惊奇的目光。素锦抿唇轻笑:“放心吧,素锦今天一定把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拿出半月前新裁的衣服,服侍江漓更衣洗漱。云锦的袖口上绣着一朵粉红的桃花。金色的步摇上垂下细细的流苏,素雅可爱,非常符合江漓一贯的喜好。朱唇轻启,她恬静的面容和清澈的双眼,显得惊人地明艳夺目,就连那只步摇都似乎只是她的陪衬,在她的面前失去了光辉。终于打扮完毕,江漓与父母同乘坐一辆马车,向嫣儿家出发。“阿漓啊,你也不小了,也快要到出阁的年纪了。最近都有公子上门提亲了,你跟娘说说,那个欧阳锦程待你怎样?”江漓迎上母亲的目光,有些嗔怒的开口道:“娘,您……”“好啦好啦,你娘都是在为你着想。你小时候和锦程不是玩得很好么?再者,我和你娘都希望你能嫁一个值得托付的好人家。”江父语重心长。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人家?不知怎的,她的眼前突然浮现了青衣少年模糊的影子,却是怎样也想不清他的容貌了。“看这模样,八成是已经相中了的。”江母笑道。江漓的脸莫名其妙地烧起来,为谁呢?为他吗?她突然察觉了自己的窘态,并把这丝荒唐的念头掐死在萌芽状态。“老爷,夫人,下车了。”卷帘外传来老车夫的声音,于是三人都各自怀着心事,把想要说的话咽了下去。嫣儿的生辰聚会。胤城富豪商贾云集,纷纷依次拿着贺礼坐定。各色佳肴琳琅满目。戏台上歌舞升平,好不热闹。“阿漓,你可来了,让我好等。”嫣儿笑嘻嘻地挨着她坐下,不停往她碗中夹菜,“多吃点!就当是给寿星捧场!”江漓的嘴中已经被塞得满满,只好发出拒绝的”呜呜”声。“今日是小女欧阳嫣的十六寿辰,祝各位尽兴。”那个坐在正中喝得酩酊大醉,两腮涨红的老爷子,想必就是欧阳嫣的父亲,欧阳溟了。“小人今日有个不情之请,不怕扫了大家的兴致。”酒过三巡,江父借着酒劲颇大,开口道:“欧阳家和江家素来交好,贵公子和阿漓也都到了成亲的年纪,不如就此定下了,免得日后琐碎。”“甚好。甚好!锦程这小子虽年轻气盛,却是体贴。定会好生护着阿漓!”江漓听着父亲与欧阳溟的对话,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委屈,又不好开口直言,便说自己有些乏了,要和嫣儿出去透口气。“也罢,这两孩子从小就跟糖糕似的腻在一块,让他们去吧。”周夫人迂缓道。江老爷大手一挥,算是默认了。院外银盘当空,清辉如雪,月光照得地下碧青,几株粉红的绣球花将探了头。背对背并蒂开着紧蹙而密匝,花萼处有老虎黄的斑纹。恬静可爱。江漓和嫣儿就这样并肩坐在草地上,谁都没有说话。终于还是嫣儿忍不住开了口:“阿漓,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对吧?”“嗯。”“那……你对我哥……是怎么想的呢……”“锦程哥……他对我很好,可是……”“哎呀,阿漓,你就是太温柔,太优柔寡断了,性子还和小时候一样。“也是,我那个不争气的老哥,追在你身后那么久了,难怪一点表示都没有。但是,我不勉强你。”“那到底是哪家的公子把我们阿漓的心勾走了?本事还不小呢!”嫣儿突然大笑起来,江漓是多么羡慕嫣儿的肆意随性和敢爱敢恨,她从小到大熟读的《内训》、《女诫》,都像一张张无形的网,将她包裹得如同茧中蝶一样透不过气。而嫣儿与她不同,想哭便哭,想笑便笑。不像她,如此懦弱,连一个“情”字也难以开口。“他……是我做的一个梦,梦里开满了桃花……还有……”江漓望着嫣儿,视线沉入她深深的眼底。“我忘了他叫什么,但是我记得他穿青色的衣服,有一双翡翠一样灿烂的眼睛……”她腰间的琉璃小瓶闪烁着微弱的青色光芒,只一瞬,便消隐在宁静的月色中。“小时候去逛灯会,有一个老道士说我的命格与常人不同,都是因为这个妖怪所致,可是……那双翡翠一般透彻的眼睛,美的勾人心魄,那么漂亮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妖怪呢?”“你说的都是真的?”“今天和你说的,不能告诉别人。”欧阳嫣轻轻点头。平日活泼机警的一双眼睛,流露出不该在她身上出现的、沉静的光。此时。另一边。一个一袭黑衣的男子正在暗处注意着这一切,邪魅一笑。“雾隐。”“属下在”。那个立在黑衣男子身旁的仆从目光冰冷,冷酷的双眸锐如寒星,淡淡道:“何事?”黑衣男子附耳,半晌,低声道:“明白?”“遵命。”平地里一阵飞沙走石,那个叫雾隐的仆从竟然凭空消失了!因为自小修炼轻功,他的身影果真如同迷雾一般难以捉摸,故取名“雾隐。”“小姐,欧阳锦程找您。”江漓朝身后看去,夜色浓重,看不清来人的脸。这衣束穿着,似乎像极了素锦。但是江漓隐隐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素锦身材娇小,聪明伶俐,却不似这般身材修长,她提防地看着眼前的人,警觉地向后退了两步。“小姐,今日宴席上你与欧阳少爷情投意合,少爷想要邀你一叙,就在后园竹林相会,互诉衷肠。”后园相会?江漓暗自生疑:为何不是选人多热闹之地,而是在地小人稀的后园?她觉得有些蹊跷,却又怕欧阳锦程等得焦急,不愿辜负了他的心意,于是随着素锦向后院竹林走去。谁料她刚一踏进竹林,就被眼前的黑衣男子五花大绑一顿,手脚都被捆住,压根动弹不得。夜晚的竹林幽深可怖,男子的脚步声惊起了几只黑鸦,借着惨白如雪的月光,江漓终于看清了他的脸。他一袭黑袍随着风飒飒地响动,目光冷狠决绝,透出慑人的寒意。眼前的这个人,正是江漓的堂兄江鸿远。从小便是不学无术的浪荡子,因为心术不正屡次被赶出家门,没想到今日竟趁机潜逃到了欧阳嫣的生辰宴会上,看到江漓面容清丽出尘,便想加害于她。“江鸿远,你这个卑鄙小人,快把我放了!”“啧。璃儿妹妹越长越标致了呢……不过……谁放了谁,可不一定呢……”“再喊也没有用,你的好朋友不会来救你的。她已经被雾隐下了迷药,一时半会是醒不过来了。哦,对了,刚才的侍女,是我让他假扮的呢!他的易容术可是刺客中一等一的。”欧阳鸿远得意地笑着,那双眼睛如同一个幽深诡异的洞穴,仿佛一旦掉下去,就再也难以爬出。“怎么样?我送给你的见面礼,还可心吗?哈哈哈哈……”江漓望着他不觉血气上涌,她彻底抛却了往日的怯弱和寡断,抛却了那些从小到大束缚她已久的诗书的桎梏,那一瞬她竭尽全力地喊道:“江鸿远,你行如此蝇营狗苟之事,丧尽天良,理应天谴,父亲若是知道了,绝不会放过你的!”说完这句话,江漓只觉得眼前一黑,便什么也看不到了。她腰间的琉璃小瓶散发出夺目的绿色光芒,照亮了夜晚的天空。再度醒来时她发现自己依旧躺在原地,她的脑袋晕乎乎的,刚才那一声喊叫用去了她十六年以来所有的气力,她勉强地支撑起身子,脚步深浅,缓缓地向竹林外走去。她看到已经晕倒在地上的江鸿远,黑色的锦袍上映着斑驳的血迹,如同隐秘开放的血梅,艳而冷。她弯下腰,仔细地查看,这似乎是被剑所伤的痕迹。她回忆着刚刚发生的事,记忆止于对江鸿远大声喊叫的那一刻,其余的,却是一片空白。时间倒回到江漓被击晕时。江鸿远看着她晕厥的模样,不屑道:“雾隐。罢了,她现在还晕着,待到醒了再好好收拾。”她腰间的琉璃小瓶散发出夺目的青色光芒,照亮了夜晚的天空。在夺目的青色光芒中,隐约出现两个男子,年长的那个手执一把香骨折扇,着一袭青衣,脚步轻盈,神情安闲,似是不染尘世,一双慵懒的桃花美目肆意流转,黛青的瞳仁中流光闪烁,如同春水映梨花。他似是不经意地将香骨折扇轻轻往地上一划,顷刻变成一把锋利的青色长剑。年幼的那个跟随在一旁,看样子是他的书童。“修竹,替江姑娘松绑。”青衣男子对小书童道。“是。公子。”“刚刚的那句话才像是你的性格呢,小江漓。”青衣男子温柔地将她抱起,喃喃道:“变漂亮了呢。”他在她的额上印下一吻。“那个家伙,真是烦人呢,放心,我会帮你解决的。”他化作一道青色光芒,进入她的身体内。不久江鸿远和雾隐归来,却看到,在夜晚阴森森的竹林里,有一双巨大的青色眼睛在死死地盯着他们,仿佛猎人盯着手到擒来的幼兽。“你……要干什么?”江鸿远吓得瑟瑟发抖,哪里还有刚刚耀武扬威的气势?那“人”渐渐靠近,青色的眼睛依旧没有移开分毫。身后的九条尾巴闪烁着燃烧的鬼火,“哈哈哈……。”“你是……妖……妖……妖啊!”江鸿远慌不择路,连滚带爬。正好撞到从欧阳家出来的江父。像是遇到了救星一样缩在江父身后,开始口不择言:“堂伯,江漓是妖啊,妖啊!”“的确属实啊,堂伯!我刚才让雾隐伪装成素锦骗江漓到后院欲行苟且,岂料她变成了妖!”“混账!”江父给了他一个耳光,“我从小看着她长大,我们江家,就这一个独女!”此时江漓从后院中回到欧阳府,表情与常人无异,可是在江鸿远的眼睛里却又变成了一个可怖的妖影,笼罩在她的身后,阴魂不散。“堂……堂伯……”你看,妖……妖啊!!!”“我看你小子今日是犯了什么疯病了!”来人啊!给我押到祠堂,关上两个月!”“啊—————!”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