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羊肉罐头
喜羊羊与灰太狼各自所在的族群一直不能和平相处,经常发生冲突。在青青草原上,争斗几乎是天天可见。不过,上天显然是偏向喜羊羊一方的羊族,灰太狼一方的狼族无论绞尽脑汁想出什么主意抓羊都会以失败告终。可是,自从有一头陌生的狼来到青青草原后,一切全都变了,在苍茫的草原上经常听见羊的悲鸣。
那是狼族在举行狼王比武大会的时候。十年一度的狼王比武大会,以武斗来选出新一任的狼王,原狼王最终胜利则继续再当十年狼王,否则即被挑战者所取代。老狼王弥太狼尚能饭食,已经当了三十年的狼王了,而这次也终于勉强打败了似乎是本次最后的挑战者,气喘吁吁地刚要拿过金牌,却被一声斥住。
是一头陌生的狼。老狼王观察着这头斥住它的来历不明的狼,这头陌生的狼狂妄地要挑战老狼王,而且说自己轻而易举就可以赢得冠军,根本没把青青草原所有的狼都放在眼里。这下可激怒了在场的所有狼,狼们纷纷怂恿老狼王与那头陌生的狼比试,维护狼族的威严。老狼王并不知道以后自己会特别后悔做出这一选择,它看这头陌生的狼看起来并不厉害,虽然自己武斗上百场已经非常劳累,但是打倒这头狼应该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老狼王爽快地接受了那头陌生的狼的挑战。
两狼站在了比武台上,只听咣一声比武开始,只在瞬间,老狼王就倒下了。全场狼惊四座,沸腾起来。那头陌生的狼看着会场的慌乱气氛,露出尖锐的牙齿,不停冷笑。那头陌生的狼走下会场,主动夺过了金牌,还有需要举行一场仪式才能拿的王冠王袍王杖,穿戴在身上,一跃而起,跳到了会场中央的最高点——柱子的最顶端部。
那头陌生的狼对着群狼发出了犹如响雷一般的声音,说:”我是你们的新狼王,黠太狼大王。我的臣民们啊,顺从本大王的没有奖赏,但是反逆本大王的,本大王会立刻让它灭亡。“全场立刻鸦雀无声,寒蝉若噤。狼们都见识到了黠太狼的恐怖实力,又听到这番威吓的话,自然不敢反抗。
一切全都变了。羊族不再有优势,因为狼族不再尽是一些蠢笨的狼了。在黠太狼的英明领导下,狼族们攻坚克难,齐头并进,一马当先,不断胜利,将羊族的生存范围不断挤压缩小,就算是聪明的羊比如喜羊羊之流,也只能达到一些防御上的胜利。
”没有实力的正义毫无意义。“
在一个战场上,战争已经结束,空气弥漫硝烟悲凉,残阳如血。一位僧侣,右手捻着佛珠,左手合十,缓步走过战场,嘴里不停念超度经文。
那位僧侣,怀着平稳的心情,来到了狼族的恐怖新王面前。没有一丝恐惧。黠太狼打量着这位僧侣,傲慢地说:”如果没有贡物的话我是不会放你走的。“那位僧侣平静地回答,说:”我给大王带来了比羊肉罐头更好吃的东西,而且希望大王能答应我一个请求,那就是如果大王更喜欢吃我带来的这种东西,就不要再去吃羊。“黠太狼回答说:”你的请求并不过分,那么让我品尝一下吧。“那位僧侣从左边袖子里拿出了一个罐头,呈现给大王,说:”这是素羊肉罐头,比羊肉更好吃,希望大王修积功德,慈悲为怀,还给羊羊们和平。“黠拿过罐头,开启拉环,一下全倒进嘴里。”嗯,不错,确实比羊肉好吃,不过这叫做素羊肉,羊肉怎么还有的素的呢?我同意你的请求,不过你要将制作方法告诉我,才能不再吃羊。“那位僧侣告诉黠太狼素羊肉的主料为般若香菇,而这种香菇青青草原是没有的,据说要到很远的一个叫做”常夜魔原“的地方才能找到。黠太狼听后,考虑再三,立刻下达了全体狼族迁移到常夜魔原的命令。狼族在一天之内就全体撤出了青青草原,并且据说再也没有回来。
那位僧侣来到了羊村,将自己的佛珠取下,向天空抛去。只见佛珠化为了一粒粒水珠,落到了地上,伤亡的羊全部复生痊愈。羊羊们为了感谢那位僧侣的善行,造了一座那位僧侣的雕像竖立在羊村,为历代羊羊们所瞻仰。
松鼠“乐豆”流浪记
松鼠“乐豆”流浪记【三】
乐豆告别了好朋友—洋洋,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又要孤独的流浪了,但乐豆很快的振作起来,因为他又想起了爸爸妈妈对他说的一句话:你要学会独立。
乐豆又走上了流浪之路,他一边欣赏着路边美丽的风景,丝毫没有感到一点累,乐豆满怀着对希望独立的憧憬。可在这时,大灰狼—大刀悄悄地跟着乐豆,而乐豆呢?他在路边聚精会神的玩呢。可怜的乐豆并没有感到有危险再一步一步的逼近,反而更加高兴的采花了。
大刀跟上了乐豆,一步一步的向乐豆身边靠近,准备要吃乐豆。可乐豆这才发现有一个黑影再向自己靠近,他扭头一看,原来是一个长相丑陋,手上和脚上长着尖爪的大灰狼,乐豆一看他外貌,就认为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乐豆不禁害怕起来……
“笨松鼠,可让我把你抓住了,乖乖的当我的午饭吧。”乐豆一步一步往后退,害怕的竟不知道怎样走路了。大刀正要捉乐豆,可这时,背后突然冒出来一个长相凶猛,身上有许多点点的小猎豹,猎豹说“大刀,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许伤害小动物,是不是手痒了。”“猎豹大哥,您看,这都没有动物出来,只有这个松鼠,您就让我尝一下吧。”大刀十分委屈的说。“走,如果不想受伤,就赶紧走。”猎豹大声的说,大灰狼马上跑开了。
乐豆看见他,更害怕了,浑身直哆嗦。猎豹走过去,问乐豆“没伤到你吧。”“没有,没有。”乐豆看着猎豹变成了可爱的猎豹,害怕顿时没有了。
小猎豹和乐豆成为了好朋友,小猎豹教乐豆许多本领,势敌,跑快……乐豆都学会了,猎豹帮乐豆找松子,果子,乐豆感激十分感激。
乐豆学会本领后,猎豹请乐豆玩一段时间,乐豆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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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素,是一种雅致的情怀,不张扬,不奢华,只是带着一股子的明媚与清新,淡淡的,如同芬芳的花儿,暗自生香。读着“素”,便突然想起,素衣女子。“素”字该是属于这样淡雅的女子的,她们纯洁安然,清冷低调,或是狡黠一笑,或是惊艳回眸,流转的眼波里,带着素,忽然间就惊艳了路旁的花开,酴醾了一季的花事。亦或是着一身素色衣服,披着及腰长发,乌黑的发里插着一根玉色簪子,静静走在潺潺的溪流边。折花照影,轻闻莺啼。素,有着浅淡的颜色,不同与那艳丽的胭脂色。而素衣女子,远离了胭脂的浓艳和媚俗香气,对着镜子,手执木梳,在妆台前娇然地清妍红妆。是否,这时,旁边的檀木桌上,有一株淡雅的百合,花蕊染着青灰色的烟尘,在隔空的景里,装点着寂寞的素。就这样静静地,听潮涨潮落和时光流转,听花开花谢和风雨飘摇,然后笃定深沉,缄默不语。曾想,生命中,会遇到多少绚丽耀眼的色彩?又有多少美丽,能如素,不言语却依旧动人?素色的日子,该是暖的,虽然淡,却不失明媚。一本好书,一杯清茶,在一个慵懒的下午,便能与素相约。这里没有喧闹繁华,没有红灯绿酒,没有人潮拥挤,没有车水马龙,唯有素,寂静的素,安然的素,如空气般沉默的素,那样沉着冷静地占据着年月韶华,待世事飞沙走石之后,依然,以一种简然的清丽,晕染着那颗已荒芜的心。听人说:“素心从简。”听着,便渐渐把这句箴言收藏于心底。相信,一颗心若是素的,必定是波澜不惊的。能静着秋水长天边上的白月光,不怨不念,拈花轻笑。就算偶尔有石子侵入,也该是涟漪涤荡后归于平静。毕竟是素啊,没有五味陈杂的煎熬,亦没有轰烈炽热的想往,只是有一番水煮光阴的清明澄澈,将人世间那冰凉的烟火暖热。静默安然,素心从简,若是在路上遇到了将要离去的那剪秋情,也必能把这人间的浮华清凉看透,不难过不彷徨,明知秋要走,也能安然笑着随它去,不贪恋那寸美丽的秋色。就这样素心缄默,素情藏心,等待来年,秋风再起。素心,素情,那样看似虚无的东西,其实能把岁月里的荒芜填补。如同别样的素,让人在一场秋雨里,看到疏雨滴梧桐的寂寞潮湿,那样凄恻缠绵又带着说不完的凉意。看着,便让人莫名伤感叹息。原来素,也是有情的啊!这样缠绵悱恻,这样寂静荒凉。它不言语,却能勾起撩人的心事,瞬间掀起心海的滔天巨浪,任由往事恣意肆虐,翻雨覆雨。按住心口,疼痛欢喜都泛滥了,渴望着的情,终于喷涌而出,那么突如其来,不由自主。而那素色的时光,更像是一抹幽绿的青苔,悄悄地,蔓延着,不知不觉,便长到了人的心里。细看,原来是素啊,那样明媚与欢喜,悄然又不可捉摸。内心的秋水寒塘,一刹那便长出了水墨色的莲花,素素晕开,醉了天上的那轮寒月。曾在红尘里遇到一首诗:“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音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雪点洒在花前。”读后,只觉得素净极了。人间的四月天,有笑音,有暖风,有光艳,有着最纯净的素。风卷落花,蝶舞翩跹,云烟清妍,星光点点,瞧,多么素啊!路上都是莺歌燕舞,走着,便听到了烟火与光阴的诉说,那么多的暖春素色,在梦里开花,一层又一层。这淡淡的素,轻抹淡描了万古春色,那么明艳鲜妍,如同一株梨花压海棠,刺眼的素,就这样突然出现在红尘里,喧闹与浮华,仿佛都静止了。唯有那素,张扬地唱着歌,寒雪忽而融尽,万川归于碧波。多想,在那如禅幽静的时光里,邂逅这样的素。也许,那时,我正在品一杯香茗,青烟缭绕了双眸,看不清前方的风景与烟波。而素,突然风声暗转,急速涌来,哗啦啦地扑向我,缠得我快要窒息。就这样,一地桃花飞舞着,与素亲吻缠绵。我猜,那时,心一定是透明慈悲的,睁眼看着,这一池染情的桃花,涤荡浮沉事态。而我只如春水般,安心一笑便罢。因为知道,邂逅素,是前方尘缘的恩赐,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以对。所有的情绪与暗殇,也都能这样安然归去,不再折磨。或是化作青烟细雨,泼墨在人间的山水春色里,或是变成锦缎丝绸上那朵娴静的素,装点着寂寞的时光。我想,若是多年后,依然还喜欢这样清喜的素。便执起手中的画笔,一笔笔勾勒出记忆中撩人的素。那素,或是山川塞上粗狂的野风,呼呼吹过,留下的粗糙痕迹。也可能是碧水含烟的一池锦鲤,在现世里安稳游过,尾巴摆出的一道孤弧。亦或是,那清寒孤傲的梅花色上,开在寒冬,暖在心间的蕊。想着,那一刹,风与烟都静了。我便低眉,以心为纸,以情为笔,蘸一抹素,画出过往的岁月山河。也许那时候,往事都已凄迷,时光蓦然错落,雨与芭蕉,都褪了当年的颜色。但坚信素,依旧是淡淡的清丽,那样无邪静然,一如当年让人欢喜。素,多美,它是人间最惹人怜的祸害。遇见了,便挣不脱也逃不开,一步步地走进,都是命运的安排。时光里,岁月中,是否遇过一种素,无言,却让人倾心?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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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的罐头李老实是一家日资企业的工人。这天,他正在车间干活儿,被工人们称为“二鬼子”的车间主任,腆着大肚子走过来说:“李老实,来我的办公室一趟。”李老实心情忐忑地来到办公室,二鬼子亲自给他倒了杯水:“喝水。”李老实赶紧在衣服上搓了搓手,接过水杯:“谢谢主任。”二鬼子见李老实局促不安的模样,干笑一声:“老实啊,别紧张,是这样的,我想买你家里那个铁盒罐头。”罐头不是什么稀罕物,但是要说起李老实家里的那个罐头,却足有七八十年的历史,是李老实的太爷爷传下来的。虽然说不上是古董,却也是现代少见的东西。李老实一听,想也没想,立即摇头道:“抱歉啊,主任,那个罐头我不卖。”二鬼子当即从抽屉里拿出三沓钞票,丢在李老实面前:“只要你把罐头给我,这些钱就是你的,怎么样?”谁知,李老实瞅了一眼钱,却仍旧摇头:“对不起,主任,那个罐头我不卖。”二鬼子以为他嫌钱少,又从三万加到五万,最后加到了八万。可李老实一口咬定,就是不卖。二鬼子的脸色阴沉下来,一咬牙:“一口价,十万!”李老实苦着脸说:“主任,就算给我一百万,那个罐头,我也不卖。”二鬼子的火腾地一下子上来了,他一拍桌子:“姓李的,你别狗坐轿子不识抬举,老子花十万买你一个破罐头,那是看得起你,咋了?你还端起架子来了?”“不不不,主任你别误会,不是我不识抬举,而是这个罐头……”李老实突然长叹一声,“它不是一个普通罐头,是我太爷爷的一条命换来的。”李老实说,当年日本鬼子打到他老家时,是1937年的冬天。当时满城火光冲天,到处是枪声,日本兵见人就杀,成堆的死尸倒在大街上……太爷爷带着全家十几口,钻进一口地窖里,才勉强躲过了屠杀。但是,十几口人就是十几张嘴,地窖里没有粮食没有水,全家熬了四五天,熬不住了。太爷爷一咬牙,钻出了地窖。半夜,太爷爷回来了,背回了半口袋粮食。就这样,他昼伏夜出,使得全家人安安稳稳在地窖里躲了好久。但意外还是发生了。一次,太爷爷出去后,三天没回来。李老实的爷爷冒死出去寻找,终于在铁道边的铁丝网上,发现了被日本人吊死的太爷爷。后来他们才知道,太爷爷实在找不到吃的,就去偷日本军车上的军用罐头。太爷爷临死前,手里还紧紧抓着一个偷来的罐头……李老实说:“那个罐头就是我太爷爷的命,你说我能卖吗?”二鬼子无言以对。但是他没死心,没过几天,李老实就被提升了一级工资,还被任命为车间小组长,并分到了一个两居室的房子。工友们都说他时来运转了,可只有他明白,二鬼子醉翁之意不在酒,对他这么好,一定是为了那个罐头。果然,没过多久,二鬼子又向他提出,想买他的罐头。吃人家的嘴短,换了别人,受了二鬼子这么大的好处,可能就把罐头卖给他了,可偏偏李老实这人性子倔,不管二鬼子怎么旁敲侧击,他只有两个字:不卖!二鬼子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李老实的鼻子吼道:“老子帮你涨工资,提职务,分房子,你难道就这么报答我吗?”李老实一脸苦瓜相道:“主任,对不起,我错了,这样吧,我自动降工资,辞去小组长,再把房子还给厂里。”“你你你……”二鬼子差点气歪了鼻子。好吧!李老实,软的你不吃,老子就给你来硬的。他找到了一个叫三猴子的扒手,让他去偷那个罐头。三猴子身手不错,三下五除二,就把罐头弄到了手里。二鬼子抱着罐头,差点乐疯了。原来,二鬼子工作的这个日资企业的老板,是一个叫松本的日本人。松本的爷爷当年是开罐头厂的,日军侵华时,工厂生产的罐头曾经作为日军的军粮。今年恰好是松本罐头厂创建一百年,松本家族决定在纪念活动上,向全世界展示工厂生产的第一批铁盒罐头。但是时隔百年之久,那种罐头已难觅踪迹,于是松本不惜承诺,谁能提供那种罐头,他将予以重金奖励。也是机缘巧合,一次,二鬼子听工人们说,李老实家收藏着一个几十年前的日本罐头,一打听模样,竟然就是松本寻找的罐头。于是他才不惜血本,威逼利诱,千方百计把罐头弄到了手。【星火作文网】二鬼子想,只要把罐头交给松本,那就是大功一件,到时他这个车间主任最少也得连升三级。他正美滋滋地做着升官梦,没想到李老实却找上了门。一见面,李老实也不客套,开门见山地说:“主任,我家里那个日本罐头被偷了。”二鬼子假装可惜道:“哎呀,你瞧瞧,那个罐头你不卖给我,如今倒便宜了小偷。”’李老实盯着二鬼子的脸,说:“主任,这事跟你没关系吧?”一听这话,二鬼子脸色一沉:“李老实,我一个堂堂车间主任,难道会去偷你一个破罐头吗?小心我告你诽谤!”李老实叹了口气,说:“主任,不是我故意不卖给你那个罐头,而是因为我知道你买我的罐头,是要送给日本人,那个罐头上染了我太爷爷的血,因此我不能卖给你。”二鬼子心里一震,忙问李老实:“你怎么知道我要把罐头送给日本人?”李老实没有回答,反倒问:“主任,你知道当年抗日战争,咱们中国人为啥打得那么艰苦吗?”二鬼子一愣,摇了摇头。“那是因为中国人里的汉奸太多!”说完,李老实头也不回地走了。二鬼子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心里暗骂:好你个李老实,敢骂我是汉奸,看老子不把你开除了!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把罐头送给了松本,几天后,等来的不是喜讯,却是噩耗。原来,不知怎么搞的,在庆祝松本罐头厂创建百年的活动上,那个铁盒罐头突然爆炸了,当场炸伤多人。经过警方调查,发现罐头里装的不是食物,而是炸药!最后真相大白,当年日本军队里有一种武器,叫做“隐形炸弹”,就是把炸药填装在罐头、面包里,然后空投到中国平民区。平民们不明真相,以为是好吃的,结果打开时就引爆了炸药,能造成很大的伤亡。李老实的太爷爷当年偷的那个罐头,就是日本人造的一个隐形炸弹。此事曝光后,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当年日军的残忍手段也得以公之于众。松本家族弄得灰头土脸,松本一怒之下,让二鬼子卷铺盖滚蛋了。二鬼子拍马屁拍在马脚上,欲哭无泪。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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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颜有一种人,说着永不分离的同时,也不得不道别。这种人,被称为朋友。人生难寻一个知己。岁月静好,让我们安然长大!——致生命里的那些人嘿!还真是巧呢,对吧,小白?两颗流星,交错在一起,那么耀眼的光亮。人之间的牵绊就是那么神奇,仿佛两条不平行的直线,尽管看似毫无纠葛,无限延长,总有那么相交的一天。我们就是那么幸运。V1还记得那个温热的晚夏,骚动的教室。三(6)班。面对一打打陌生的面孔,平日阳光爽朗的我脸涨得跟什么似的,默默低着头,眼神迷离开来。就是那么巧。蓦然抬眸,你身着水蓝短袖局促地不请而入,闯进我的视线。皮鞋敲击花纹地砖的空灵微弱内敛,柔软的短发温顺地贴在头皮上,蓬松松的。低头看看自己,相同的水蓝短袖。一个明媚的笑便为你绽放。那么拘束的样子,像极了自己。你瞧见了我,由于距离太远,你的嘴角貌似扬了一下,便轻盈地融入人群,继而融入到我身边。我看见了你的脸。纯若水晶的双眸满满盛着好奇与友好,小巧的鼻梁上架着俏皮的圆框眼镜,嫩红的双唇不安地抿得紧紧的。最令人瞠目的,你的皮肤那么白,恍若一件陶瓷。然后我便知道了你的名字。欣然。很清新。“不过我觉得你叫小白更好。”“你的脸肉嘟嘟的,好像一个包子啊~~”“小白!”“包子!”两个傻傻的人,就那样傻傻地笑着。毫无疑问,我们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我们的爱好性格几乎相同,原来吧,以为你是个文静的女生,没想到我竟然看走眼了。你也说过,以为我很内向,谁知这么傻,这么二,这么疯。你比我大一岁,总是像个小大人一样说我蠢。我们一起聊天,一起疯着玩,一起抱怨老师,一起诉说心事,一起分享吃的,甚至一起在上课的时候偷吃零食……虽然吧,你有点任性,有点自恋,有点嘴巴不饶人,但是你很善良。和你在一起,我们都不会拘束,都会自由地做自己。V2我站在十字路口的街角,潜鸟的细语剪碎了絮般的云儿。蓝透的天,刺眼的阳光。心急如焚地捕捉来往的人影,始终是一无所获。阴影罩上心间。……该不会,又是我一个人了吧……明明,约定好了嘛……都没有来。我垂下眼帘,睫毛的阴影遮住了眸眼深处的黯然心伤。“包——子——啊——”熟悉的,略带沙哑的嗓音蔓延在我的耳畔。猛然转身,泪冲出了眼眶。是你!纯白的球鞋飞速地奔跑到我面前,你大口大口喘着气,脸上却是温暖的微笑。白皙的手搭上了我的肩,你指腹的温暖拨开了忧伤的云彩,天空一下子明朗灿烂起来。我的双手环着你的臂。我一直喜欢那样做。这样就会很有安全感。我承认,我是个胆小的女生,尽管外表那么豪放。而你不一样,你胆子很大,什么都不怕,所以经常被你调侃。但是如果有人吓唬我,你会立马拆穿谎言。你知道我怕虫子怕得要死。于是之,那个美好的下午,我们傻傻地翻遍了所有街上的商店,只为了买两根棒棒糖;傻傻地愣站在算命老头的旁边,耐心地等待两个算命的人,只为了那老头的一个谎言:学生免费……舔着扁扁的棒棒糖,甜蜜的滋味儿融化了为绕指的暖水,满满地,盛着幸福。……友谊的幸福……V3我被孤立了。是的。不知道为什么,那次考试后,身边的朋友似乎都与我之间隔着一层薄薄的膜,蓦地陌生起来。连你,都被拉开了。每每我想和你说话,亦或是你想搭理我,总是有一堆人,装作有重大事件,把你迅速地拉走。你也不知道反抗。每次,只剩下我一个人。可能是因为你太“弱”了,才被牵着鼻子走。但我明白,每次你被拉离我,琉璃般的瞳仁里,是一份抱歉与担心。但是没办法,你怕她们,也不想失去她们。小白,你知不知道,一个人的滋味儿,很难受。从那天起,我总是心不在焉。下课一个人,体育课一个人……连上操时,我想和排在前面的你说句话,都没有机会。她们盯着。我也不想把你拉下水。我并不想这样。我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没有伤害别人,没有做错事。看着你和别人那么愉快地相处,我好羡慕。直到那天上操,她们都不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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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颜什么时候,韵染习惯了浓妆艳抹,什么时候,韵染习惯了燕舞莺歌。青城的江淮一成不变,仍旧是那般迷人、那般浪漫。可此时的江畔却多了那么丝揪心的哀伤。韵染就那么呆坐着,双手环抱着双腿,坐在江边的白色岩石上,望着那抹昏黄的夕阳沉落,清冷的明月缓缓升起。前方是奔腾的青水,后面是固堤的翠竹。韵染满腹疑问。却也只能够对着青水喃喃:“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在一起不过二月时光……”青水仍旧奔腾着、低吼着,仿佛回答了什么。月光映着的韵染,让人以为是江中的人鱼。酒红的大波浪卷发上波光流转且及腰那么长,无暇的脸上有粉粉的红晕,紫色的眼影,长长的睫毛,鼻子小巧可爱却又多了个银色的鼻环,柔软的耳垂戴着一对亮银的大环,紧抿着的红唇,还有那勾人的身材,着着最前卫的服饰。这便是韵染,的确十分漂亮。可在暮色时分的青水畔,那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王子子——秋枫,对韵染提出了分手。她问他为什么,他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留给她一个落寞的背影。韵染弄不懂,明明被甩的是她,为什么秋枫也如此伤感呢?韵染在清水畔呆了一夜,直到清晨才彻底醒目过来。怎么没有人来找她?她毕竟是优扬集团的宝贝,优扬集团可是排名十分靠前的集团,怎么会没有派人来寻她呢?韵染慌了。她起身,四处张望着。这一望,便是惊了她的心。悠悠的青水变成浩瀚的海洋,密密匝匝的翠竹变成银色的沙滩。这是怎么回事?她缓缓望向自己,原来自己,也变了。黑色的垂直长发迎风飘扬,身着白色的…长袍,臂上缠着一条透明的纱绫,脚上是一双白色的靴子,简单却出尘。此时她再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就完蛋了。是的,韵染穿越了。片刻。身后两名粉装侍女轻声道:“小姐,请回府吧,您在这呆了一夜,和家主的气也应该消了。”韵染呆呆的向北而行,明明没有记忆,却还是走回了苏府,这倒令她十分讶异。大厅的主位上,端坐着一年过半百的男子。双鬓虽带上了银灰,双眸却仍旧精光闪烁,凛冽的气势直逼人心。看得出,这是个厉害的人物。韵染一进门,那男子便愤怒、却略带心疼地沉声说道:“终于肯回了么?”声音中有着他自己都没发现的颤抖。韵染眼神黯了黯,略带撒娇地道:“女儿知错,请父亲责罚。”那被称为父亲的中年男子终是欣慰的笑笑:“知错就好,快过来让为父瞧瞧,缺了哪根头发没有。”调笑的语气带着宠溺,让韵染知道这是个好父亲。“怎么会呢?”身子却朝‘父亲’盈步而去……韵染终于从种种事物明白这是一个什么世界。类唐朝,这是韵染的感觉。第二日,苏府却接到了圣旨。内容是让韵染进宫,当贵人。圣旨在,却是不得不接。韵染就这么的进了宫,且得称苏贵人,搬进了幽篁宫。这幽篁宫正如其名,处于一翠绿竹林中。在皇宫中也算一怡情之处。不知怎的,韵染一进宫,皇上却是马上摆驾幽篁宫。虽着那声‘皇上驾到’韵染看着这张和秋枫一模一样的脸,不由得张大了嘴,眼中的诧异表现的淋漓尽致。北堂耀好笑的看着这个自己刚昭进宫的女子,傻傻的呆着。有点…可爱?韵染很快反应过来。忙对着北堂耀下跪,道:“韵染见过皇上。”北堂耀看着这个可爱的人儿的慌张模样,不由得轻笑出了声。韵染抬头带着疑惑看着北堂耀。北堂耀看出那双黑眸中的疑惑,勾着嘴角道:“苏贵人平身。以后对朕可无须如此麻烦之礼数,也是伤了苏贵人的玉膝。”韵染虽不知为何,却也是谢过皇上。苏贵人得宠的消息如现代明星闹绯闻般传开了,于是,越来越多的‘姐妹’来探望韵染。随着时间的推移,韵染却渐渐起了骄傲之心。她开始不满于自己只是个贵人的身份,心中的斗争分子开始骚动了。她开始建立自己的势力,她要当皇后,或者,可以的话,如武则天一般也可。一日,天晴。韵染打扮得妖冶非常。她已得封贵妃,这便是去给皇上‘请安’。北堂耀看着这个不再单纯的女子,心中满是对她的怜惜与遗憾,才发现自己早已深深爱上了她。看那一头黑发飘扬,那樱唇微翘,那细眉弯弯,那水眸深邃,那鼻梁小巧,那眼影妖冶,那唇色血红,那耳坠精致,那玉项无暇,那锁骨勾人。烟波缭绕,在宫中袅袅熏香中若踏波而来的仙子,不,是妖精。看那一身华丽的紫红盈步向自己移来,拖地的衣摆扰乱了那若无的烟雾。像从水中浮出,却一点也不似那出水芙蓉。韵染在北堂耀身前微微俯身:“嫔妃给皇上请安。”送上个妖娆的微笑。北堂耀亦笑着道:“韵染何须如此,朕不是早说过你不必行如此麻烦之礼么?”“可韵染偏要这么做…”韵染撒娇的倒在北堂耀的怀里。右手藏于水袖中的利刃早刺穿北堂耀的心脏。北堂耀微笑着凝望着韵染,眼中没有怨恨、没有疑问,只有宽容与…遗憾。他轻声地说:“韵染…我…我还是比较…喜欢…喜欢你…原来的…样…样子…那身素白…那抹黑……发……那纯真的…笑…。那…素颜的模…样……”他靠着韵染永远的睡了,带着微笑。韵染惊得只剩僵直,她不懂,他为什么这样对她。她尖叫着、撕扯着三千华发,悔恨的泪花了妖冶的妆……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睁开眼,眼前还是那湾青水,身后还是那坡幽篁,上方还是那弯新月。韵染仍是那身前卫的打扮,还是酒红色大波浪卷发,还是紫色的眼影,还是巨大的圈装耳环,还是……韵染的笑意爬上了嘴角,她直起身,甩甩秀发,头也不回的离了江淮,朝家走去……第二日,韵染的同学发现,苏韵染变了。那头垂直的黑丝,没有眼影、没有耳环、没有前卫的打扮,唇上只是抹透明的唇膏,项下一条银色的纯爱之链。一身白衣。简单,却清纯。她带着自信的笑,对着秋枫说:“我们,交往吧!“秋枫眼中载着满满讶异,他看着这个自信的清纯人儿,笑着点点头:“荣幸至极!”他们的‘首次’约会在一处枫林,他首次吻了她。幸福之韵沾染了那秋天的枫叶。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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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人我拿起外套正准备出门时,一个轻脆的声响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喀滋喀滋、喀滋、喀滋。我朝声音的来源转过头去,是我的室友小吴在吃孔雀香酥脆。转开门把,我踏出大门,屋内的景象随着关门的弧度缩减时,我看见小吴在洒东西。洒什么?关门的动作停了下来。我双眼凝神一看,是胡椒粉。我将门关上。等等,好奇心驱使着我打开大门走向小吴问道:“小吴,你干什么洒胡椒粉啊?”“没什么呀,我只是喜欢吃成的罢了。人家说早餐要吃的像国王一样嘛。”“这是你的早餐?”我吃了一惊,没那么穷吧?早餐吃一包饼干未免太可怜了。“对呀,妈妈给的钱不够花,只能忍耐一下了。”语毕,小吴将整包倒入口中。喀滋喀滋、喀滋、喀滋。想不到竟穷成这样,比我还穷?随便啦,呵呵!不过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会营养不良的。我想起之前的打工地点,老板人还不错,回头问问小吴要不要趁假期打打工好了。“打工?在超市?”小吴摸着下巴思索着,几秒后,他双眼有神地看着我,“管饭吧?”“嗯。”就在小吴第一次上班的那天,不幸的事发生了。小吴的姐姐因为酒驾出车祸离开了人世。家里来了几位高僧诵经念佛。太阳西沉,渐渐接近上班时间。小吴不得不去上夜班。出门前,吴妈妈叮嘱小吴不能吃肉。必须吃素七七四十九天,这样姐姐才能到西方极乐世界。小吴听完脸一垮,他最讨厌吃菜了。不过毕竟是亲人,既然妈妈都说了只好照办。这天适逢除夕夜,夜里没什么客人,连平日川流不息的车阵也不见影。小吴的工作进展飞快。小吴拿着塑胶带正在处理熟食区,十二点一到便要将商品撤下来换上新的。哗!汉堡包、热狗、关东煮……好香,好想吃!可是我要吃素……小吴闻着阵阵香肉气味,口水只能吞下肚。小吴看了眼手中的食物,右手抚摸着热狗,喃喃自语:“好想吃,好想吃,好想吃……”但妈妈的话小吴没忘。他双手用力一挤,不停搓挤着袋中的食物。嘻嘻,挤烂你们,吃不到就毁了你们!德式香肠被挤到肚破肠流,里头白嫩的汤汁浓稠地流出,似乎有着微小的啜泣声若有似无地从袋子里发出。夜里陪伴小吴的,只剩广播的声音。听着DJ说现在已经三点了,可小吴什么都没吃。这天他睡到下午为的是上夜班时养精蓄锐。小吴走进冰库搬运饮料。冰库里头存放着今日撤下来的盒饭,有鸡腿油饭、咖哩牛肚炒面、鲍鱼盖饭、活力旺鸡排。每样看起来都可口至极。小吴手里拿着鸡排,不断抖着。好想吃!好想吃!好想吃!好想吃!好想吃啊!肚子发出咕噜声,但小吴只是一口接一口地喝着白开水充饥。除夕夜,夜深人静。离下班只剩一小时了。角落里,传来一声喜悦的惊叹:“啊!这个可以吃!嘻嘻……”喀滋、喀滋、喀滋喀滋。对了,还要加胡椒粉!好吃,真好吃!嘻嘻嘻……早晨。早班女店员到店准备交接班,一进来便见到小吴背对着她像是在吃东西。轻脆的声响,喀滋、喀滋喀滋、喀滋、喀滋……“吃早餐呀?这么悠闲,吃的什么?”此时女店员眉头一皱,“什么味道?”女店员慢慢走近小吴,近在咫尺时踩到了什么,发出了声响。女店员低头,见水面上产生了一波涟漪,映照出她清秀的脸庞及笑嘻嘻地吃着早餐的小吴。“这水?啊……”女店员惊声尖叫着跌坐在地上。小吴正吃着自己的右手,喀滋、喀滋……“嘻嘻嘻,我的身体可以吃的,没有杀生,没有…··”女店员腿软逃不出去,眼睁睁地看着小吴起身逼近。她昏了过去……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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