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去的路_1000字
宿草春风又,新阡去岁无
--题记
那是一个黄昏,老人的最后一次被人遗忘。
祖母生活在一个小村庄里,村里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土路,凹凸不平,不宽,黄色的,听老人们说这条路已经修了很多年了。它从镇上一直延生到了村尾,是故井的归途,然而它是无言的,生性沉默。
这条老路在老人们小时候是就有了,那时候的路是整齐干净,在葱郁的大树和碧玉蓝天下一直盘扎上远处的山岭,它原来的颜色是快活的。它经过风雨侵蚀,阳光炙烤,早被抹平了当初不甘愿为人踩踏的路的棱角,与老人一起,甘愿沉默。
村庄里的老人大多已经到了古稀之年,他们手上长满了一层层厚厚的老茧,皮肤干枯的像老路上因风沙侵蚀老去的的树皮,棕黑色的,靠着拐杖蹒跚步履,但他们仍然胼胝手足,日息而作,日落而归,靠着泥土,勉强着维护自己的生活,背着一筐筐粮食来回穿梭在这条沉默的小路上,终年如一日。这条小路也是总年如一日的沉默着。老人们走路总是很轻,很轻,踏在老路上不起一层泥沙,一会就没有了,留不下痕迹,就像老路上那些为了赚钱不惜离开家乡多年在外漂泊的游子们离开的背影,老人是留不住的。
村庄里大抵是一些老人与孩子,孩子们是老人的宝贝,老人惯着他们,就像对脚下那片生养他一辈子的黄土的爱,老人就这样对孙子的包容与爱,才让原本没有着和同龄人一样有父母亲的童年变的细腻起来。老人们就像暖风,柔柔的暖风,细细地,轻轻地,是无言地吹进了孩子们的梦乡,他们对还在外漂泊的游子的爱,对还是垂髫之年的孙子的爱都是沉默的,他们不擅长言语。
老路在村里的年岁久了,见过的事情也多了,看尽了世事的盛衰荣辱,从游子牙牙学语到长大成人,似乎游子小时候在村头的田野上奔跑跳跃的场景就在昨日。在游子弱冠之年,老路延伸到大山外,与公路相接的地方,只有它知道它的泥土上曾轻轻地掉下来老人的一滴眼泪,是苦的。老人,也不会说什么记得回来什么的字眼,因为他知道这样的大山与渐渐老去的的他只会是游子的背负,回去的路上,只有着老路陪着他,一路无言。
四月的细雨,四月中的细雨.忽晴忽落,把空气洗得怪清凉的。嫩树叶儿依然很小,可是处处有些绿意。含羞的春阳只轻轻的,从薄云里探出一些柔和的光线,地上的人影,树影都显得很微淡的。野桃花开得最早,淡淡的粉色在风雨里摆动,好像媚弱的小村女,打扮得简单而秀美。在这样的春里,游子回来了。
老人土胚为墙的土房子已经爬满了爬山虎,老路上也没有多少过路人了,似乎已经被人遗忘了。村庄又多了一座坟。老人们只好继续沉默,就在这样的季节里。
野猫的生命
巴金说,生命在于给予,在于付出;雷锋说,生命在与为人民服务;爱因斯坦却说,生命在于设身处地替人着想……但是,我却觉得生命还有另一层意义。
我们城市里的流浪猫并不少,我也是其中的一员。我整日孤独地蜷缩在臭气熏天的垃圾箱里面,惶惶不可终日。我的毛色很难看,已经被褪掉一大半了,那残缺的四肢突显了我的弱小和懦弱。那布满牙印的头颅上,满是血迹。我已经两天两夜没吃食物了,饿得皮包骨头,这一切,都是猫王齐日害的。已是冬日了,真不知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
该觅食了,我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没有其他猫,我收起趾爪,静悄悄地走了出来,突然,一阵嘈杂声从背后传了过来,我全身猛一闪,紧张地向后一瞅,原来只是一辆汽车开过。我长呼了一口气,走了出来,在地上笨拙地打了一个滚,朝半截火腿肠潜去。正当我埋头解决时,一声凌厉的、代表着死亡的“喵”叫声响起,从房顶上跳下来一个熟悉的身影——齐日。我见大事不妙,连忙拖着跛脚,一拐一拐地朝出口奔去,一对对绿色的眼睛在出口处望着我,它们身体屈尊,尾巴直竖着,四肢的肌肉都鼓了起来,雪白的利齿在黑暗处闪着寒光。
我害怕得瑟瑟发抖,把脸埋进臂弯,等待着钻心的疼痛。齐日一声令下,它们就飞快地奔了过来,伸出锋利的趾爪,亮出尖锐的牙齿,朝我扑了过来。他们凶恶地挥舞着爪子,我疼得不禁仰天长啸,它们却不管不顾。不知是谁,“刺啦”一声,在我身上活生生撕了一块带血的肉下来,我张着大嘴,“呼哧”“呼哧”不停喘息着,挥舞着四肢,冲出了猫群。
后面几日,我连大气都不敢出,在垃圾箱里睡了一天一夜,我感受到了死神的召唤,不得不从垃圾箱里出来,寻找食物。我已经饿得眼冒金星了,笨拙地躲避着齐日,尽管我知道没用。果不其然,齐日轻松地拦住了我,朝我嚎叫着。我本想逃跑,但四肢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它一步步向我逼近,我一动不动,仿佛逃犯被执行死刑时的淡然,等待受到最后几次攻击。它,与我之间的距离在不断的缩短着……
突然,几株梅花映入了我的眼帘,它们在风中摇摆,展示它优美的身姿,直击我的心灵。小花尚能在风雪中生机勃勃,何况猫乎?我愣了好一会儿,身体仿佛注入了新的力量,我大叫一声,敏捷地奔来跑去,齐日看见了,不由得惊呆了,但它还是向我跑来了。
它一声吼叫,朝我扑来,我灵巧一闪,窜到了它背上,给了它一掌。并张开大嘴,朝它耳朵咬去,饱餐一顿。它疼痛难忍,大叫一声,叫来了几只年轻的白猫,我虽竭尽全力,但终归双拳难敌四手,一个多小时后,我渐渐跑得口吐白沫,身体一歪,到了下去。它们一下子朝我压来,我慢慢合上了眼,准备向世界告别……
我睁开了眼,原来,一个善良的路人收留了我。在接近死亡的那一刻,我才知道——生命,是不畏严寒的勇气;生命,是破土而出的毅力;生命,是临死不屈的尊严。你,虽然不可以改变生命的长度,但,可以改变生命的宽度。那一刻,我拥有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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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圣之路_1000字我在草原上看见了一个朝圣者。他裹着一身破旧的黑色长袍,脸上尽是岁月所留下的风霜,双手分别套着一个木板。他每走五步便是一拜,十步便是一次“五体投地”:全身跪下,匍匐前进。下身蜷曲着,上身平放于地面,头叩于地。虽然在车上仅仅看到了一眼,却能够想象出他目光里的向往,一举一动中的虔诚,心中的敬畏与神圣。他没有同伴,也没有带任何包裹。就这样,在海拔高达4500米的草原上,顶着迎面袭来的的刺骨寒风,五步一跪十步一拜地朝着他心中的圣地前进。他没有理会别人或是惊异,或是敬佩的目光,无法自拔地沉浸在属于自己的朝圣之路中。他,会去哪里?周围已经没有太多的帐篷能够使他找到地方留宿,而对于所有佛教朝圣者而言的神圣之地,拉萨的布达拉宫,似乎还有很远。但是显然他自己似乎对这一点毫不在乎,仍旧在努力地去靠近那片属于他的天堂,去魂牵梦萦他的那片土地。在一部纪录片中,我明白了朝圣者朝圣的意义。但凡通过“五体投地”的形式去朝圣的人,都可以洗净一生的罪恶与过错。诚心所向者,还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于是不仅仅在青藏高原这块土地上聚集着数以万计的朝圣者们,在耶路撒冷的土地上,也总会有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信徒们。不得不承认,在这芸芸教徒中,一个家庭给了我前所未有的震撼。他们采用了更劳累,也是更残酷的朝拜方式。炎炎烈日之下,跪走在最前面的应该是父亲,他穿着一身破布,膝盖上的布已经被磨破了,隐隐约约看见的是血肉一片模糊。哥哥和妹妹跪走在父亲的后面,他们的膝盖与父亲无异,都是鲜艳的红。妹妹似乎快要撑不住了,只得由哥哥一路拉着胳膊缓慢却又吃力的前行着。在这一个家庭队伍的最后,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奶奶,裹着一身黑纱。她明显落下了很多,不过仍在一厘一厘的前行着。纵观整个队伍,缺少的是父亲的妻子,哥妹俩的母亲,祖母的儿媳。他们是否是在为那个正在病床上与死神做着殊死搏斗的苍白女子,做着深深的祈祷。祈祷仁慈的耶稣去拯救她就如飞蛾扑火,夸父逐日。一个又一个的朝圣者们都在为着自己的信念与夙愿,用自己的汗水、鲜血和生命,书写与绘画着自己的故事,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朝圣之路。而我们,是否也应在心里去修建一座巍峨的布达拉宫,一座耶路撒冷城,一片自己心中的净土呢?我在草原上看见了一个朝圣者。六年级:陈科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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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的老蒲扇_1000字又回到了这个小院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一盏昏暗而摇晃的挂灯散发出的微弱的光芒在地上映出老摇椅的影子,一棵同样衰老的大榕树向头顶苍茫的夜空伸展出几根枯干的枝条。夜空很黑,不时有星星闪动,而那历经千年沧桑的月亮,就在一旁安静而慈爱地注视着顽皮的星星……还有那此时正安详地躺在摇椅上——或许还将永远躺下去的老蒲扇,仿佛又把我带入了某个夏日的时光里……那段日子,总是让我留恋,继而想起许多离我远去的情感。童年对我而言,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在这个老院子里的时光。那个夏天,空气中散发着微微热量,而那微热中透出的惬意与慵懒,让我至今难忘。宁静的午后,只听得见当时繁茂的大榕树上的蝉偶尔的鸣叫。外婆总是安逸地半躺在摇椅上,半眯着眼睛前后摇摆,手中微摇着那把被时光打磨得油光滑亮的老蒲扇。不安生的我总是睡不着午觉,每每睁开眼睛,头上的那个陈旧的吊扇就像磨盘一样机械而缓慢地旋转着。这时,我总是要偷偷爬起来的,然后自以为没被察觉地去吓外婆。头几次,外婆倒真被吓着了,我就开心地笑,很大声地笑,外婆也从不追究,而是微笑地看着我,然后催我继续去睡觉。时间一久,便不管用了,外婆依然舒服地晒着太阳,蒲扇也安适地躺在外婆的脸上,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我便自知无趣,跑回屋子里,然后躺在木板床上,又看着吊扇不知疲倦地转着圈,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便流入全身,时光仿佛变得缓慢,眼前的物体变得模糊,慢慢便进入美梦中。等到醒时,天边已经红了大半。此时,外婆总会坐在床边戴着眼镜阅读报纸。我就偷偷爬起来,想去偷喝柜子里的酒糟(外婆总是不让我喝,说是小孩喝了会被酒鬼抓走),一来是向往酒糟甜蜜诱人的口感,二来也是为了见识见识酒鬼长什么样。但大多数时候是会被发现的,外婆会再一次绘声绘色地描述酒鬼的恐怖,手中的蒲扇也跟着翩翩起舞;而有时幸运地喝到酒糟,一个晚上必定会晕晕乎乎,事情也就暴露了。但却没有一次见到酒鬼,倒有一次见到了邻居家的二叔,凶巴巴的,结果我再也没敢偷喝酒糟,也忽然变得听外婆的话了。夏日的夜晚是最美好的。那时,我总是躺在外婆的身上,外婆靠着摇椅,手里拿着那把老蒲扇,我学着外婆的样子仰头看着夜空。在我眼里,外婆是一个满腹经纶的民间高人,她总是会给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是她激发了我对未知的向往,唤起了我对夜空的无比喜爱。老蒲扇撩起一阵阵微风,很是惬意。有时,我会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然后调皮地装睡。这时我总能感觉到一双粗糙消瘦的手缓缓拂过我的脸庞,而我就在这轻抚中真的安然入睡了。又是一个安静的、完美的仲夏之夜……老蒲扇一扇就是几个春秋……如今,老榕树干枯了,吊扇也不再转动了。院子里的挂灯依旧是那样,摇椅依旧是那样,只是少了一个佝偻的背影,和一些美好的记忆,一些关于童年、关于外婆、关于那个仲夏的美好的梦。猛一看,仿佛连那个老蒲扇也,苍老了许多。12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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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去作文走出电梯,站定门前,我正准备掏出钥匙开门时,门就从里面打开了。你沧桑却柔和的脸庞出现在了门后,嘴角含着一丝笑,你连忙问我:“今天怎么回来的那么早啊?晚饭吃饱了吗?哎呀!我刚刚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听见有脚步声,看钟,是你回来的点,就急忙跑来开门了。锅里蒸得有鱼,是你最喜欢吃的钳鱼,知道你爱吃豆豉,给你多放了的。要不要吃饭呀?冰箱里还剩了些,我去给你热热。你看你,都瘦了那么多,高中比不得初中,学校里的学习肯定很辛苦吧!周末回来,我给你炖点汤补补......”你的嘴一张一合地,唠叨的话语不断冒出,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也不含糊。七十五岁的你在客厅里不断打转,打转的中心则是还背着书包的我。莫名的,我有点想哭。放下书包,坐在餐桌前的凳子上,面前是你精心烹饪的钳鱼,油亮的豆豉和段段分明的葱花覆盖在鱼的身上,让人看着就胃口大开。你急忙把筷子塞进我的手里,然后坐在了我的对面,用你希冀的目光催促着我,我抬起手夹起一块鱼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了一下,然后边竖起大拇指边对你说“嗯!真好吃!奶奶你的手艺又进步了!”听到我的褒奖,你脸上的皱纹开始动了,一颤一颤的,最后形成一个满足的笑容。七十五岁的你,因为我的一句评价,就笑得如一个讨到糖吃的孩子一般。一边吃鱼,我一边仔细观察着你。你才染黑不久的头发上又冒出几缕白丝;脸上纵横的皱纹也愈发明显;老年斑也随着年月的流逝浮现在你沧桑的脸上......啊,我惊觉,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看过你了。记忆中的你是高大的,是爽朗的,是眼神清明的,更是我所需要仰仗的。可现在的你,拥有着被辛劳所压弯的背和被生活磨平棱角的性格,尽管你的眼神依旧清明,但里面却消失了一份神采,一份名为年轻的神采。岁月在你我看不见的地方溜走了,你也在不知不觉中老去了。还记得幼时你牵着我的手走过大街小巷,走过高坡平地,走过小桥和田埂,而那时的我,还需要仰头看你,时至今日,却换成了你仰头看我。这一点一滴的改变,让我的鼻头发酸,眼泪就这么直愣愣地掉进了碗里,你被我的突然的眼泪吓到了,连忙去抽纸巾,慌张地问道:“怎么了?是不是鱼刺卡着了?”我微笑着摇了摇头,轻声对你说:“没有,只是这鱼太好吃,刚刚急着吃,没留神咬到舌头了。”你这才露出松了一口气的神情,然后开始数落我:“慢点嘛,喜欢下次我还给你做,又不是......”“奶奶,谢谢你,还有,我爱你!”红晕渐渐爬上你的脸庞,你好似有些不好意思,拉开凳子坐回了沙发上,过了一会儿才大声冲我喊道“吃完就把碗放水槽里,等下我来洗。你自己去洗脸刷牙,早点睡觉!”我被你这掩盖似的行为逗笑了,可笑着笑着却又哭了——人都说老小孩、老小孩,原来,你是真的老了。躺在床上,我不免又伤感起来,时间让我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长成现在挺拔的青年,却让你逐渐老去。我没有停止时间的能力,所以只能奢求时间在你身上走得慢一些,再慢一些,让我能爱你更久一些......1200字 初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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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老去盼望时间快点过去,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长大。而当你真正体味到时间的宝贵,渴望留住时间,就表明你已经老去了。时光就是这么令人悲哀的,无可挽回。有没有人告诉我,怎样永远做一个不会长大的孩子?过了一年,旧年的春节的情景明明还在眼前,这样的我仓促地迎接新年,收着大大小小的红包和祝福,我又大了一岁啊。妈妈是这样告诉我的。人随着时光的向前也必须不停地向前,否则会被时光的洪水席卷而来被带走,我却是一个留恋身边风景的孩子,我喜欢翻出以前的相片,一张一张地追溯它的起源,年少的我仰起天真无邪的笑脸,骑着旋转木马快乐着。于是旋转木马一直是我心中美好幸福的象征,它不仅承载过孩子们的欢笑,也承载着我童年的幼稚和眷恋。可如今我已经长大,不是那个幼稚的孩子,再没有了旋转木马的陪伴,也许再让我骑我也不会愿意。看着相片快乐的往事,点点滴滴又回到心头,好象把快乐重复了一遍,我还在小心地想把老去的时光留在我身边。沿着时光的这边辗转到那边,人会和时光一起老去,但时光不会消失,生命却会,每个人都拿着单程车票度过生命的旅程,感叹生命的可贵,所以有了苏子与客泛舟对人生的阔谈,苏子说“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既然我们能够享受到大自然的恩惠,能够汲取到世间美好的精华,用心体验,又何必羡慕其它?苏子带给我们一个思考,人生虽短,但只要懂得珍惜和利用,相信都不会是遗憾。时光是会随着每个人老去,害怕与不安除了能表示一个人的懦弱之外什么都不能表示。时针走了一圈又一圈,明明每一秒都那么渺小与短暂,就构成了我们生涯,时钟永远不会累,累的是人。三国鼎立时,时间更是重要无比,经过明争暗斗,三国初步巩固了。曹操去世,刘备在关键时刻还是敌不过时光,让时光褪去了年华,生命衰竭。诸葛亮白帝托孤。剩下的是由诸葛亮承担,繁重的事务压在他肩上,即使聪明才智集中于他的一身,诸葛亮也没有等到汉室兴复的那天,如果说上天给多一点时间,刘备完成兴复大业,中国历史就从此改写了。不是上天的冷酷无情,而是时光对每个人都是相同的待遇,不偏袒任一方。它的短暂加深了人们对它的认识,时光一消逝,人就那么垂垂老去。我站在成长的路标上,望着前面的路还很遥远,后面的路一直吝惜地眷恋着走过,一边走一边回顾美好的事物,时光于我无怨无诲。时光仍在老去呢,可我已经抓住了它的尾巴。9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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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童_1000字“外公,你蹲在这干嘛呢?”“嘘,别让他们发现我哦。”“不行啊,老妈会骂我的。”“没事,我保护你,来,陪我一起玩。”一大一小蹲在花坛下,如同老鼠般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四周,几个大人看着这对耍宝的的祖孙两人,不禁满头黑线。爸爸终于看不下去了,走向前,无语地把外公这个老顽童拉起来,然后把我“拎”了起来。之后的结果便可想而知—我在口水的灌溉下,茁壮“成长”。次日外公这个老顽童又想拉我出去玩,我不满地看着他,撅起了嘴说:“我才不要,你居然弃我于不顾之地,害得我被他们“口水灌溉”了很久!哼,我才不陪你去呢!”外公一脸“我错了”的表情,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你能想象得到么?他突出的颧骨顶着一张沧桑的皮。在这饱经风霜的脸上渐渐绽开一丛笑,从前额到眼睛,再到嘴角,逐步展开。满是褶皱的前额下一双失神的眼睛慢慢放出光来,浑浊却温润,透着一股狡黠和顽皮,是多么让人想要捧腹大笑,最终还是答应了外公陪他出去玩。唉,外公拉我出去玩的事,又被大人知道了。望着试图把我当盾牌用的外公,我不禁撇嘴。哼,没有义气的臭老头!外公对我狡黠的一笑,却让我更加气得牙痒痒。和外公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快乐,那个顽皮的小老头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随着时间的流动,随着外公头上的白发日益增多,我们的感情更加深了,我也从未想到他有一天会一开我。2014年的那个暑假,我从小学生变成了中学生,正打算和老顽童分享时,一个噩耗却传了过来,外公……外公他,他得了肺癌晚期,没有多少日子了。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的思绪全乱了,怎么会,那个老顽童身体那么好,不可能的,不可能!眼泪不禁留了下来,眼泪的味道原来是咸的,又苦又涩,仿佛流进了我的心中。到了医院,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老顽童,他睡着了,呼吸是那么的轻,仿佛下一秒就会离开我们,平日里脸色红润的他,现在却一脸苍白的躺在病床上,等待死亡的降临。我又忍不住哭了起来,老顽童,你要离开我了么,你不和我一起去玩了么。老顽童。8月23日,成为我最黑暗的一天,在10-62病房,老顽童走了,离开了我,离开了大家,也离开了这个家。站在老顽童的石碑前,看着那熟悉的笑脸,放下手中的花,微笑着把最近发生的有趣的事告诉他,我知道老顽童肯定很寂寞,没有陪他说话,也没有人陪他玩,也不会有人和他一起偷偷溜出去了。夕阳渐渐染红了半边天,该回去了,在不舍的情绪中离开了,坐在车上,看着碑前的那束花在随风摇曳,仿佛充满了不舍。一抹余晖照在外公的照片上,仿佛外公在对我狡黠的笑。初一:凌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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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某人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爸,生在河南,长在河南,工作在东北!我爸,个不高,一米六多一点!据说,年轻的时候很帅,很像刘德华。应该是吧!有其父必有其子麽。尤其是笑的时候,脸上的褶。小的时候,感觉爸爸特别厉害,什么都会,什么都知道,长大了才慢慢知道,是我原来知道的太少了。我爸,不过一个高中都没上过的普通人,甚至,比普通人还要普通。记忆力,爸爸特别喜欢数学,小学总是爸爸教我数学,我在学校不怎么听课,数学也特别好。为什么?这是为什么?还不是一回家就让我学数学,给我买一堆数学练习册。这些,别人都不知道,他们眼里,我不怎么学数学成绩还很好。刘某人,人家聪明!从那时起,我就冠上了“聪明人”的头衔。初中后,爸爸还是一回家就让我学数学,一直到初三,爸爸都一直这么让我学数学。突然有一天,我感觉原来爸爸也不是那么聪明,比我还不如。那是我初三的下学期,有一道很难的题,拿回家给他看,看半天他都没看明白,他止步于初三,所以他不会。他在我心中也不是无所不能的了。我骄傲!我觉得,我—刘某人,就是一个牛人。这么难的题,我自己解出来了。刘老某人,他不会。骄傲,自豪,就是一个得意!唯一一点就是,刘老某人并没有不高兴,也没有不解此题不罢休,有没有不高兴,反而比我还高兴。成就感因此而失落一点点。我比爸爸厉害之后,就不再怕他了。“刘某人,放学后干什么去?”王某人问。“回家看电视。”“陪我玩会去呗!”王某人道。我的天哪,去哪儿,他还能去哪儿,网吧呗。从小就被灌输的不许去网吧思想使我对这个字眼很是抵触。“不去。”一次有一次,从开始去网吧给他把风,看他玩,到后来的并肩作战,我知道,我---堕落了!成绩慢慢下降,之所以下降的慢,还是因为在家有刘老某人管着我。不知道是谁嘴欠,通风报信,刘老某人知道我上网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就一句话,“我没去网吧!别人说啥你都信,我是你儿子,我说我没去,你信不信?”刘老某人决定了,必须拿出证据制服这小子!网吧何其多,不用身份证的网吧一样多。想抓我,没那么容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终于落入法网了。###我不再去网吧了,好好学习了,中考时考了个630多分,还不错吧!刘老某人没什么大的能耐,就会喊我,瞪我。十多年的折磨,我还是怕。他也屡试不爽,每每犯什么错误,就是这一种刑罚。我不是怕,我是感觉,不好好学习,有点吧,对不起他。没有对不起我自己,就只有他!今天是父亲节,想说一声“父亲节快乐!”。刘老某人已经上班去了,给他的两个儿子挣钱去了,晚上才回来。也许就在办公室睡觉,不回来了。老爸,父亲节快乐!黑龙江大庆龙凤区qq:739987089高二:北极恐龙10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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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爱老_1000字敬老是一个永久的话题;老人,则是话题中不曾褪色的字眼。人生的问卷答到了这里,我们是否可以以耐心和爱心来续补这空缺的横线,在老人的阐述中重踏他们曾走过的路,从敬老的氛围中感受炽热的回忆……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孝敬父母在各种美德之中占第一位。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和人民。古人也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我们不仅要爱护自己的弟弟妹妹,还应该关心其他年幼的孩子。黄香,东汉人,少年时就善于写文章,当时的人称颂他:“天下无双,江夏黄香。”但黄香最难能可贵的,还是他很小就知道孝敬父亲。黄香9岁时母亲去世了。他十分悲伤,就把对母亲的思念和爱全部倾注到父亲身上。冬夜,天气寒冷。黄香就先钻到父亲的被窝里,躺一会儿才回到自己的床上睡觉。夏天夜里很热,黄香就手执蒲扇,对着父亲枕席使劲扇着。黄香长大后,朝廷觉得他是个人才,让他担任魏郡太守。有一年,魏郡遭受特大水灾,百姓苦不堪言。黄香拿出自己的钱财赈济灾民,百姓没有不感动的。黄香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从小就知道怎样去孝顺自己的父母,所以说,敬老爱老并非一个传说,你必须用真诚去充实它。着名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老年时像青年一样高高兴兴吧!青年,好比百灵鸟,有它的晨歌;老年,好比夜莺,应该有他的夜曲。”老人的生活不应是黯淡的,更多的应富含生的气息与爱的欢笑。老一辈革命家朱德着文《回忆我的母亲》,以无限的深情赞颂了母亲无比的爱和高尚的品质。伟大主席毛泽东接到母亲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昼夜兼程,他抚摸着母亲的棺木放声拗哭,悲痛之中挥笔写下《祭母文》:“吾母高风,首推博爱。”名人尚且如此,我们是不是应该年迈的亲人做些什么呢?着名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老年时像青年一样高高兴兴吧!青年,好比百灵鸟,有它的晨歌;老年,好比夜莺,应该有他的夜曲。”老人的生活不应是黯淡的,更多的应富含生的气息与爱的欢笑。老一辈革命家朱德着文《回忆我的母亲》,以无限的深情赞颂了母亲无比的爱和高尚的品质。伟大主席毛泽东接到母亲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昼夜兼程,他抚摸着母亲的棺木放声拗哭,悲痛之中挥笔写下《祭母文》:“吾母高风,首推博爱。”名人尚且如此,我们是不是应该年迈的亲人做些什么呢?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个人都有能力去敬老爱老,这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随着时代的发展,尊老、敬老的主题也在进一步升华,让我们伸出双手,送出真心,让敬老爱老成为一种风尚。初二:徐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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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的经历_1000字他曾经骄傲地说自己了不起,被托在精致的盒子里,被灯吹的闪亮亮的,高贵,有气质,简直完美的无可挑剔。他觉得,自己是最贵重的。深蓝的底色,是内敛与深沉的象征,闪亮的水钻,更彰显了高贵的气质。一根含蓄的表针,甚至走的有些诗意。他被摆在柜台里,最显眼的位置,他掌控着一分一秒,他自豪得等待着他的买主。其实,他被摆在那儿很久了,是最美的装饰,每个人从旁边走过,都不由得看上几眼,有很多人来买表,许多其他的表都被买走了,可惟独他。人们惊慕于他的美丽外表,但对于这样一个小城镇的人来说,他的价格实在不绯,对与这些勤劳的人们来说,拥有他是奢华。也不会花这么多钱买下他,在他们眼中,实在就是一件珍宝,可望而不可及。曾有一个老头,大概是个农民,他十分喜欢这表,激磁来看,可是,他和其他人一样,只能看着,他买不起。“这表真俊,我儿子也没个时间,我儿要有这表该多气派呀……”他总在这表前蹒跚着,真想摸摸。他看着这老头满脸的褶皱,满身的汗水与满身的灰尘,破烂的衣服,简直不堪入目:“死老头,离我远点,你这种人怎么配拥有我呢?”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他还是孤独得被托在那精制的盒子了,在灯光的照耀下,甚至有些模糊。他依旧遥不可及。或许他回这么一直被放下去,在这个小城镇了,扮演孤独的奢华装饰珍品。但是,那天,他的命运改变了。那天店里来了小偷,在金光闪闪的灯下,他被第一个拿走了。接着,是一片黑暗,他被装入了一个巨大的大黑口袋里。当他重茧天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被带在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的手上,他有很多手下,各个对他言听计丛,他也觉得自己分外的高贵,他只到自己现已是赃物,但他很高兴,虚荣心蒙蔽了他对善恶的良知,从此他觉得自己更加闪亮。这使他得意了好久,他越来越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他更家瞧不起其他表物。然而有一天,他的表面被划了浅浅的一个小划痕,甚至看不出来,或许说丝毫不影响他的完美。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因为这一个小小的划痕,他的命运有一次改变了。当那个男人发现了这小划痕后,皱了皱眉,还没动他反映过来,自己已经被那男人从手中那下来,重重得被扔进了一旁的纸篓里。取而代之的是一块更闪耀,更气派的表。接着他发现自己被运到了垃圾站,恶臭冲天,污水肆意地在他身上流过,他决得,这回他完了,在恶臭下,他脑中一片空白。后来他发现自己被戴在一个年轻而英俊的小伙子手上,他在写着论文,字迹工整而漂亮,小伙子满是幸福的笑容。在一旁的正是这小伙子的父亲,那个曾在他面前自言自语的老头……10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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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爸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老爸已近不惑之年,个儿中等偏高,曾经乌黑的头发中点缀上了“银丝”,这根根“银丝”记录下了我成长的足迹。他双目炯炯有神,鼻梁高挺,嘴不怎么大,但饭量却不小(一顿能吃两个馒头、两碗稀饭)。要我说,我老爸“帅”呆了。我老爸“学识渊博”,经常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据老妈讲,我老爸的数理化也特好。如果你有不会的数学题,我劝你千万别无问他,一旦问及,他就会时而用笔在纸上画出图形,列出x、y、z;时而一边比画,一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大讲起来。到头来,一句也没听懂,题照样不会做。因此我宁愿写个错误答案(不用怕,老师会在课堂上给讲的),也不情愿去问我老爸。老爸记性有一点点儿差(可能人到中年,要考虑的问题太多吧)。有一次,我听完英语磁带后拿出钢笔请他在小本上签字(老师布置的作业),他看了看钢笔,疑惑地问我:“这钢笔你从哪儿弄的?”我一听笑了。“这笔不是你得的奖品,专送给我的吗!”老爸恍然大悟,连连点头。唉,老爸连自己发的钢笔都要问从哪儿弄来的,他的记性确实有点儿“问题”。我老爸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总自以为是,认为只有自己是对的。如果他说一句话,你认为不对,要是你对老爸说一句“你说错了”,马上,一大堆所谓的“大道理”就会向你迎面扑来,这就是我老爸说的“抬杠”。如果你再反击几句,他就会越“抬”越起劲,唾沫星子都能把你给淹死,直到把你“抬”得张口结舌,一点儿“反击”的能力都没有。我老爸的“学识”很“渊博”吧!老爸也有许多优点。他喜欢运动,特别是打篮球和踢足球。每天早晨老爸都早早地起床打篮球,一年四季;夏天,周末没事的时候,老爸也好约上几个好友一起去操场踢足球……老爸平时对我总是笑眯眯的,但我犯错误的时候,爸爸对我十分严厉(极少数的时候)。他常说“子不教,父之过”。有一次,我拿了两角钱(父母不知道)到瘸子那儿买了零食吃,正好被老爸逮个正着,中午吃饭的时候,把我锁在门外。“人要脸,树要皮”,站在外面被人看见了一点儿面子也没有,只好有人来的时候就装作没带钥匙,轻轻地敲门。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也许20分钟),经过妈妈求情,我终于得以进家。事后我想:打是亲,骂是爱,不管不问要变坏。下次不犯错误就可以了。我老爸学习上关心我,做人上栽培我,生活上关爱我,闲暇时陪我做游戏,给我买我想要的东西,所以,我还是非常喜欢我老爸的。我爱我老爸!沈阳市第一三四中学初三:晶莹大帝审核老师:郭红红http://souke.jiajiaoban.com/teachers/index/ff80808129a82cbe0129b1563d96188f/91710F3C61566336E040007F0100414B1000字 初三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