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最后的獒王》有感
在一切都未好转之前,冈日森格一定做过许多不切实际的梦:他昂首耸立在被朝阳晕染得金黄的草原上,睥睨着在他面前不堪一击的藏獒。可这只是一个梦,他如今不敢奢望太多,他太弱小了,只能牢牢记着“玛哈葛喇奔森保”来保全自己不被别人欺负。他的梦想很弱,只希望这无边的草原中有一方属于自己的净土。直到他遇上了“父亲”。
在整篇故事中,文中有许多场景都引用了动物的思想,将动物之间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故事重点讲了“父亲”因意外把几个孩子和一只藏獒冈日森格带到了西结古草原。而他们来自西结古的仇家草原,被当地藏民以及藏獒排斥。父亲帮助了冈日森格,使它起死回生般活了过来。而它也充分地向藏民展示了他作为一只藏獒应有的勇士精神,证明了实力。它利用机智与勇猛打败了獒王和饮血王党顶罗刹,成为了西结古草原的獒王。而饮血王党顶罗刹,也被父亲救活感化,改邪归正。
在藏獒的品质中,最让我惊讶的是它们的自尊自傲,骄傲的的它们从来都一直在肯定自己的实力,而不选择原地踏步,因为它们知道,及使逆水行舟,也要勇往直前,追求公平。当初,冈日森格在打斗之中,毫不犹豫的把对手选择为獒王,因为他不屑和一些小啰喽相斗,他期望的是王者之间的生死较量。
在藏獒身上,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勇敢,这也是我当初看这本书的原因。仔细想想,其实拥有勇气,也不过是一念之间。那天,我住在姐姐家里,我单独一人睡在客房。开始,我对于这件第一次尝试的事还有一丝兴奋。可灯一关,我打量着漆黑的四周,寂静无声,开始有些慌了,闭上眼,不自觉地就想起了那些鬼啊怪啊的,我缩起身子,一点一点地往墙角靠去,迫使自己不再想这些,反而回想起之前开心快乐的往事。慢慢地,我的心静了下来,并在口中念念有词,勇气,勇气,现在我需要的是勇气。我决定战胜自己的心魔,恍惚中,我似乎看见自己的心房中透出几丝微弱的光,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我被这些光芒包围,似乎置身于一个梦幻的国度,等再度睁开眼,已是天明。
藏獒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勇敢,是一种傲气。我们在生活中不妨用藏獒的眼睛来看世界,用藏獒一样的优秀品格和职业精神去面对社会,用藏獒一样的良好心态和强健体魄去搏击人生。
五年级:死亡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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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才知道温暖无处不在
天,哭了。
哭了好几天,撕心裂肺却没有停止它的哀嚎。太阳也许被吓着了,胆怯的躲在灰暗厚重的云层中。
我刚一出门才发现雨下的好大,或许是“祸不单行”,想回家拿伞,却记起可怜的钥匙被我无情地遗忘在了鞋柜上。我只好把书包顶在头上,用尽全力奔向补习的地方。
雨水如猛兽般肆意地扑向大地,啃咬着行人的鞋后跟,路上的人纷纷撑着伞往家赶,我也加快了步伐,可惜“天公不作美”,雨越下越大,阻挡着我前行的步伐,我只好躲在一旁的屋檐下,眼看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快要迟到了,只能挨老师骂了。越想,边越觉得沮丧,我深深地叹了口气,心想:这可怎么办才好啊?
就在这急迫的时候,一丝希望的光从我灰黯的眼前闪过——是一辆空的三轮车!我急忙跑过去,也不顾调皮的雨水在我的裤脚上“做游戏”,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我刚想上车,却抬头发现一个大姐姐早已在我前一步踏上了车,最后一缕希望也破灭了,“今天可真倒霉!”我暗自想。刚想转身走人,那个大姐姐却温柔的叫住了我:“小朋友,你坐吧!我再看看有没有车!”我以为我幻听了,但并没有。
之间这个大姐姐的长发早已被雨水淋湿,总有淘气的雨滴顺着她的发梢滑下。她的上衣衣摆也湿漉漉的,好像能拧出一盆满当当的水来。我连忙拒绝:“不不不,还是你坐吧!你更需要。”她只是笑着摇了摇头,拍了拍我的书包,小心推着我上了车,然后跑向了马路边,环顾着四周,看看有没有下一辆车。坐上车,望着那渐行渐远的身影,心头涌上了一股暖流。虽然最后还是迟到了几分钟,但补习老师并未责骂,而是关切地问道:“冷不冷?别感冒了。”原来,生活并不总是不如人意的,我认为陌生人并不会在雨天把坐车的机会让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但我错了;我以为老师并不会因为有原因而不责骂一个迟到的学生,但我也错了。现在,我才知道温暖无处不在。
下了课。天终于停止了它的大哭大闹,太阳也从云层中跑了出来,把阳光洒向大地。被雨洗刷过的天,蔚蓝蔚蓝的;我的心也向着太阳,被温暖所包裹着。
如今,才知道温暖无处不在。也许明天的太阳会笑得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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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最后的獒王》有感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我被人狗之间信赖的力量所震撼了。藏獒是一种凶猛的狗,有野性,有斗性,如同一头雄狮,可它不仅有兽性,在它心灵深处,还有人性。小说是以寻找主人公金色公獒“冈日森格”的主人为主线,描述了獒与人密切的情感。獒是多么忠诚啊,不管历经千难万苦,永远将主人记在心里。这是多么高尚的品德,如同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肚里永远都有一颗忠诚的心。父亲也是小说的主人公之一,他在大黑獒“那日”最虚弱的时刻,用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似乎她是自己的孩子。不管“那日”是不肯吃肉,还是对父亲怀有敌意,父亲还是细心地照顾着这只咬伤自己的黑獒。正是这样,他们之间的友谊越来越深厚,以至“那日”将父亲视作了自己的主人……最后一章更加使人感动,“多吉来吧”从小被恶魔“宋鬼人”关进密不透风的石屋中,眼里只有仇恨;他在受伤后被父亲照顾时,时而不吃父亲喂的食物,时而暴躁低吼,时而还反咬一口父亲。最后他在父亲慈母般的呵护下,一点点地化解了内心的仇恨;在父亲的拥抱下,融化了铁石般坚硬的心;在父亲的信任下,不再是一台屠杀机器,成了一只有血有肉的藏獒……我家里有一只巴西龟,巴西龟是凶猛的肉食性龟类,可以轻松地吞掉三厘米长的小鱼。它刚来我家时,用四肢胡乱地拍打着水箱,一边一味地伸长自己的头,嘴不停地闭合着,用充满敌意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任何伸来的东西,二话不说就是狠狠地一口咬下去。我险些被咬到,看着那带花纹的头迅速向我弹来时,把我惊出了一身冷汗。但我每天坚持为它喂食,还冒着被它尖锐的爪子抓伤的危险为它洗澡,随着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它那凶狠的眼光变得柔和起来,可以温和地让我抚摸它坚硬的甲壳,懒洋洋地趴在地上,让我为它刷洗身子;朋友间亲密无间的喜悦如同钱塘江水,顺着我的血液在我的身体中流淌开去。我恍然大悟:这就是信赖的力量,可以使硬如金石的心化为一潭春水!人与动物尚且如此,人与人之间更是如此。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信赖,那大家就会互相猜疑,买了东西不给钱,签了条约不遵守,甚至签了和平条约的国家,还会互相偷袭,世界就会变得乱糟糟的,没有友谊,没有和谐,只有虚伪和出尔反尔。有一个卖报的老奶奶,她每天并不守在她的报摊前,报摊前有一个盒子,里面放着零钱,要是有人买报纸,将自己的钱放在那个盒子里就可以了。这样美好的情景,正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信赖上。我相信,世界上的信赖如果多一点,而虚伪少一点,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就像老舍说的那样,“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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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最后的晚餐》有感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今天,我在书柜里找到了一本《骆驼爸爸讲故事》这本书,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在这本书中翻阅着,无意中发现了《最后的晚餐》一文。蚱蜢吃着鲜嫩的绿草,还欣赏的落日,可见,它是多么的悠闲。这回,又从何处蹦来了正在觅食的蟾蜍,蚱蜢半信半疑的看着它,它哪里知道,那只蟾蜍正对蚱蜢发起攻击,准备发起捕食,就这样,经过了一场对话和较量,蟾蜍把蚱蜢给吞进了它的肚子,就这样,在它得意洋洋的时候,蛇从丛林里看见一切,便从这里爬了出来,刚想准备向蟾蜍捕食时,鹰也从空中俯冲了下来,拦住了蛇的去路,蛇因很饿,死到临头。它极度充满了悲伤和恐惧,但不管怎样,它还是一口吞掉了蟾蜍。鹰见蛇已吞掉了蟾蜍,趁此机会,它把蛇给一命乌忽了。当鹰吃饱了,猎人藏身在树丛里,他举起枪,将子弹发射。“嘭”的一声,鹰掉了下来,猎人心乐开了花,高兴的看着他“杰作”。这篇短文主要讲了一个食物链,蟾蜍吃蚱蜢,蛇吃蟾蜍,老鹰吃蛇,猎人吃老鹰。最终的胜利只有一个那就是猎人。他得到了收获和果实。其实我们的社会竞争也非常强大,你失败就会淘汰,胜利就会在社会中保持着。你就是胜利者!不努力就会收废品,卖菜,扫街道,当乞丐,讨饭吃,让人们数落你,让社会看不起你!就等于是个废物!努力你就会让别人尊敬你,找到好工作!世世代代可能都会平安。报效国家,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国家不会看轻你。“人生的战争”,“一个人的战争”,和自己的发愤努力,努力学习,就是“战争”,就像华罗庚写到的一样“发愤早为好,苟晚休嫌迟,最忌不努力,一生都无知”就像山脉一样,谁先上到山顶,谁就是胜利者,永远是有一轮明月照亮着大家。河北省邯郸市广安小学三年级(3)班:悦土7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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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马王》有感今年6月的《儿童文学·伴侣》刊载的是《马王》这本书。我看完之后,心中顿生感慨,为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而感慨,也是为这只马,这只神奇的动物所感慨。《马王》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野马与家马的混血马,它的名字叫拳毛騧,非常高大帅气。它出生的第二天,母马就死了,拳毛騧通过聪明机智的方法喝其他母马的奶水而断了奶。它曾成为了害群之马,但是它在一场暴风雪中协助马倌带领马群逃出了险境,打败了狼群,又识破了盗马贼的诡计并让盗马贼领路,让马群回到了驻地,它也成了“马王”。看完了这篇十万字的中篇小说,我感触很深,一是为马倌,二是为拳毛騧。这些马从小就生长在大家庭里,除了族群里的亲人和大马,唯一能照顾它们的就是马倌了。在《马王》中,马倌了解每一匹马的性格特点,它们能听懂马的每一声嘶鸣,知道它们需要什么,想要什么。他们都是最清楚的。他们是土生土长的草原人,爱草原上的人,爱草原上的动物,爱草原上的一草一木。这些在自然中生长的自然的人,或许才是最可贵的。而拳毛騧这匹马,更是一匹万里挑一的马王。它体格强壮,虽然小时候桀骜不驯,但是在它长大以后,在马群遇到那场暴风雪后,才是它真正的蜕变。在马群遭遇狼群袭击,头马特勒骠又被群狼咬死之时,它带领马群摆出马阵,成功帮助马群化险为夷。正当马群遇到盗马贼时,又是它识破了盗马贼的阴谋,并且让盗马贼将功补过,成功将马群带回苏木,它也赢得了“马王”的美誉。它的蜕变,又得益于马倌们的塑造。我觉得,在这本书中,真正令我感动的是动物与人之间的感情。草原上的人,草原上的动物和这大草原,仿佛都融为了一体。书中的马倌们对自己的坐骑视同己出,对自己管理的马群也是关爱有加。在草原上的一个苏木中,一般都有一个马群,这个马群是大家的共同财产,只有最强壮,对马最爱护的人,才能成为受人尊敬的马倌。在这个大家庭里,尽管是不同血缘的马,但大家的心都是齐的。正是因为马群的团结,才打败了狼群,安全回到苏木。这些动物和马倌们,都能和谐的相处在一起,我们何尝不能呢?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有了真正的体会。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大家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成大事,不要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就像这群草原上的马和草原上的人一样。其实,我们该学习的,不是高深的知识,而是这种精神,这种团结的精神……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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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子王》有感那旋转的风车绚丽了非同寻常的童年,那荡漾的涟漪沉浮了不由自主的宿愿,命运的轮盘依旧旋转,将你、我的人生搅拌在一起,我们注定要一起面对许多考验。哦,我的王,我来接您回家。我将永远追随您的步伐。虽然你是儿子,我是父亲,但你更是我的王。至高无上的王。——题记一个自闭症孩子注定要拥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生,这是他无法选择的。他注定要在语言的迷宫中捉迷藏,伴随着Kanon(卡农)的曲调,在迷宫中绕来绕去,最后又回到起点。他注定要在人群中表现得独立特行,寂寞地观赏光与影的舞蹈,重合又分离,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他的心中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城堡,属于他自己的世界,属于他自己的宇宙,在那里,他是主宰一切的王,而你,胆敢扰乱宇宙吗?也许他在迷宫中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出口,你是否会认为之前的努力都是徒劳?其实不是的。就像乘坐摩天轮,从最低点攀到最高点,再从最高点回到最低点,看似徒劳的举动却在天际画下一个美满的圆圈,没有重复的路程,所有的美好都已经历过了。这远比在地面上仰望摩天轮的人更幸福。所以我认为,他虽然继续着沉默,但却收获了幸福。也许他与那复杂的语言就好比两匹旋转木马,拥有永恒的距离,无论怎样去追逐去奔跑,也都永远不可能相遇。这场耗尽心力的追逐,成了一曲挽歌,哀婉而凄迷。他们就像两条平行的光线,平行着永不相交。但假若一条光线得到了平面镜的帮助,改变了行走奔跑的路线,谁说他们不能相遇,不能变成更耀眼的光芒呢?这样一切的一切都取决于“也许”,也正因为生命里充满了无数个“也许”才变得那么神秘莫测。因为命运之轮的旋转才使你、我邂逅。我望着你的眼睛,看向灵魂深处。我知道自闭的你有一座自己的城堡,我无法攻陷。但是,我可以等。等你接受我的帮助后,开启一扇小门,我愿意从那里进入,走进你的国度,俯下身做你的臣,你的民。我知道你的心里有一个宇宙,我没有能力扰乱,但我想将它放置在我的心里,以它为中心,为他旋转。你望着我的眼睛说:“你是爸爸,我是子王。”是的,你是我的子,更是我的王!后记:旋转命运之轮停不下来的心绪如同不解之谜看,命中注定的人就在那里一直,有我在注视着你旋转命运之轮踏上旅途的人,双翼是如此勇敢看,无论何时,都有幸运在等待一直,有我在注视着你一直,有我在注视着你9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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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王金獒主编:周郅俐乔金带着他的狗——金獒漫步在那似乎永远也走不尽的夜晚城市街道里,金獒是一条牧犬,它不比任何狗差,它有着刚劲有力的后腿,最灵敏的嗅觉,最锋利的虎牙,和藏獒般大小的身材。乔金抚摸这条他曾经千宠百爱的狗,不禁回忆起以前在牧场的种种往事:我——乔金,是一名牧工,曾在多种牧场做过事。那年冬天,我来到了西方的甜蜜牧场,负责管理羊群和牛群,在前段时间里,我结识了十几条狗,它们都有着足够强壮的体格,牧场的老板让我选一条狗作为新上任的礼物,就在我左右为难时,我看见了金獒,它长着一身金黄色的柔毛,毛茸茸的,一条尾巴摇来摇去的十分惹人喜爱。那时,它只是一条半岁大的小狗娃,还没有名字,可做了多年牧工的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一条有着非凡潜力的狗,我刚想选它,可牧场的老板却上前劝阻,对我说:“这条狗还是条小狗娃,对牧群的保护啊,对狼群的习性啊,都没有足够的经验,带它去只会吃亏,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你看。”他指了指那条棕黄色的狼狗,“那条狼狗是纯正血统的贵族狗,有着炉火纯青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带上它,保准能牧群吃得饱饱的,从而不让狼群伤害它们。”可我却断然拒绝,因为我从第一眼就就觉得它是条聪明的狗,什么事总是能够以出人意料的速度完成,老板见我执意要选它,也就答应下来了。它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什么事只要我教它三、四遍它就会熟练地运用,不久后,它便懂得了如何保护羊群和抵抗狼群入侵,我看着它的毛色和身材,给它取名金獒。就这样,过了1年。有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忙于照看西边的羊群,让金獒去东边追回一些独自离开的小绵羊。可是,它过了许久也没回来,这可不是金獒平时的速度啊。我纳闷地想。我连忙跑了过去,只见金獒正站庄严地在那儿,在它前面有着一群狼,数数,大概有十来只吧,虽然我身边带着猎枪和足够的子弹,可我却悄悄地躲到一边,想看看金獒过了一年功夫会长进多少。只见金獒后脚弯曲着,皱着鼻子,一副要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的样子。狼群也不甘示弱,迅速排成梅花阵拱着个腰,爪子迅速展开,让人望而生畏。金獒首先发起进攻,只见它先叫了一声:“唔~嗷嗷~”又随即把后腿一蹬,纵身跃到一只狼前,用自己坚硬的胸脯一挺,那只狼便一下子被甩到了几米外。它又身对付其他狼,它飞快地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对付狼群,只见它一会儿把一条狼按倒在地,一会儿用雪亮的虎牙贴近一条狼的脖子,狼也不是吃素的,它飞快地伸出锋利的爪子,狠狠地在金獒脸上划了一下,金獒恼羞成怒,迅速用脚把它踢飞…… 就这样,十几条狼就这么全被打晕了(因为它受过严格的训练,没有得到命令,不许杀生),这时,金獒已经伤痕累累了,我心疼地望着它,快速跑到它身旁,抚摸着它,滚滚热泪在我眼眶里打,同时,我也知道了金獒的威力……两年后,我老了,该退休了,可我舍不得金獒,想带它走,但它还正值年轻,不到退休的年龄,我含着眼泪正准备离开,牧场的老板可怜我和金獒,便说:“老乔,你就带金獒走吧,没有你,金獒会因不眠不休而死的,如果是这样,我倒宁愿让你带它走。”我便带它来到了这座城市。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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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近些日子,我格外痴迷看狼的故事。自从我看了从同学那里借来的《狼王洛波》后,我养狼的冲动也愈来愈强烈——当然那时不可能的。后来,我又先后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以及学校图书馆借来的《狼王梦》,每一本书都看得我如痴如醉。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狼王梦》中第三章的故事——“魂断捕兽夹”。蓝魂儿是母狼紫岚最得意的一个孩子,他曾好几次为紫岚争光。他是幼狼们心目中的“大哥哥”,他受许多大狼们的尊敬,连狼王洛嘎也不由得对他生出几分敬意,他是紫岚的骄傲,是黑桑的骄傲,在他的血脉里涌动着的滚滚鲜血是勇敢的象征,也代表着他具有十足的野性。他灵敏、机智、勇敢;他跳跃时的姿势是那么干净、利索,怎一个“漂亮”可以形容!可是,可恶至极的猎人们却对他设下了埋伏,使他惨遭毒手。他的生命就永远停留在了那一刻……看到这里,我恨那该死的圈套,我恨那残忍的猎人,我似乎感觉全世界都像恶魔一样在诅咒着他的生命。在那一瞬间,我的心里充满了对人类的憎恶……诚然,我该感激这个世界赋予他宝贵的生命,却也痛恨这个世界“没收”了属于他的一切。读到小狼在死亡的边缘挣扎的时候,我心乱如麻,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感觉。我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地读着那最精彩,也最伤感的片段。虽然,我对情节早已了如指掌,但每读一遍,却总有新的发现。那一种新鲜感,犹如初读时的感觉。我真的被这个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在心里不由地赞叹:好一个沈石溪,写得真是太感人了,真厉害!读完这个章节后,我真想大声呐喊:把狼群赶尽杀绝的猎人们,请你们手下留情吧!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狼是一种极其危险的兽,他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对人类世界莫大的威胁。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凡事都不能只看它的表面,正是各种物种的存在,才使自然界和谐发展。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看看凶狠的狼性的背后也有无比温柔的爱。我们说人类的母爱是无私的,而母狼对小狼的爱却是真正的铁面无私。母狼为了能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下一代狼王,不惜牺牲一切代价,哪怕小狼在成长途中会受到一些伤害。大自然是我们的老师。我认为,有的时候人类也应该向动物学习。放下心中所有的仇恨和怒火,带上你最单纯的心走近狼。狼的世界,和平,美好,坚强,感人,让你的心去最深地感受真正的爱……《狼王梦》,一本好书,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读完这本书,我们的心灵也将得到净化。去读读狼的世界吧!9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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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夏日的阳光有一些刺眼,我张大眼睛极力与太阳对视,想着在它的照耀下自然有着怎样神秘的力量,让万物生长,让人们和动物有着梦想。我的眼睛开始酸酸的胀痛,我低下头继续在树荫下看书,树的影子在脚下一丝丝晃动起来,就像沈石溪笔下的富有生机、充满母爱,又包涵阴谋与野性的《狼王梦》。书中小狼们的母亲紫岚是一只充满野心的母狼,她梦想着培育出能成为狼王的孩子,就像望子成龙的母亲一样,这注定了她会在小狼之中做出取舍,同时她也具有对小狼深深的爱。紫岚共生下了五只狼崽,因为生狼崽时下了一场大雨,有一只小狼还未拥有在世上睁眼的权利时便夭折了。四只幼崽三雄一雌,长子长了一身黑黑的体毛,因此起名叫黑仔;次子背脊上毛色偏蓝,于是起名蓝魂儿;最小的雄狼崽上身黑下身黄,起名双毛;雌狼崽张着一身和它一模一样的紫毛,起名叫媚媚。紫岚偏爱黑仔,因为黑仔像他的丈夫黑桑,黑桑一生的愿望就是当狼王,可是它在一次捕猎当中不幸遇难。紫岚决定要帮黑桑完成狼王梦,为了这个愿望,她要把黑仔培育成超狼。为了这个目标,紫岚每次喂奶时都要喂饱了黑仔才喂其他狼崽。黑仔也没有辜负紫岚的希望,半岁时就能勇敢地走出石洞,可是灾难在这时发生了,紫岚正在外面追着一只小松鼠,一只老雕飞过来,把黑仔给抓走了。紫岚悲痛不已,但是这个伤心的情绪没有持续很久,她开始为了狼王这个理想继续奋斗,于是她着眼于蓝魂儿。在紫岚辛苦的培育下,蓝魂儿也成长为一只勇敢的狼。可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它开始盲目前进,最终被扑兽夹夹死了。紫岚一颗母亲的心破碎了,没有办法,她只好开始培育双毛。同样在她的培育下,双毛变得凶悍起来。可不知为什么在争夺王位的最后一刻,他竟又成为了以前那个懦弱的模样,于是,被生生地咬死了。过了几天,媚媚开始发情,紫岚又把她深切的希望寄托给了后代,突然天空飞来一只老雕,她想起黑仔被叼走的情景,不想悲剧重演,最后和老雕同归于尽。紫岚,我真佩服你!你为了“狼王梦”这个理想坚持不放弃,可是因为你的理想同样也葬送了孩子和自己的性命。尽管如此,我还是深深地被你自然的野性所征服,被你坚持不懈的性格所感动。紫岚,谢谢你,在这个炎热的夏日送给我关于对自然的思考和如此深刻的一个故事;谢谢你,教会我永远坚持、永不放弃;谢谢你,让我也有了为梦想坚持不懈的勇气。900字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