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毛遂自荐 林俐550字

新毛遂自荐 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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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字 初一 叙事

创二(7)班 林 俐  

新毛遂自荐  

毛遂的好口才使他成功的说服楚王发兵与赵国联手攻打秦国,自从那以后,毛遂便深受赵王的赏识,成为了赵国的大将军,可是,朝中的尔虞我诈,让毛遂成为了许多人眼中钉,肉中刺。  

一天,赵王把毛遂叫到自己面前说:“毛遂呀,赵国又有一次大难了,本王派你担任上站大将军,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呀!”  

毛遂听了后大慌阵脚,心想:我虽然口才好,但是这上站杀敌我可是万万不可呀,再说了,古往今来,战死沙场,成了战场之灰的大将军是数不胜数,如果我上了战场那不是……不行,我可还没活够呢,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于是,毛遂等到午夜时分,带着一大袋金银珠宝潜逃出宫了。  

到了宫门口才发现,自己的出宫牌忘拿,现在回去拿只会被士兵发现,没办法了,毛遂只有破财免灾了。  

毛遂拿出一锭银子,打发了守门的士兵,正当他贼眉鼠眼地走出宫时,被平时看他不顺眼的魏大臣看见了,立马去向赵王上报。赵王听了龙颜大怒,下了张通缉令,并向外通告:活抓毛遂,重重有赏。  

被下通缉令的毛遂无处可去,他只有整天花着他那为数不多的几锭银子。  

毛遂对现在自己的生活很不满意,于是下定决心要洗心革面。  

毛遂来到楚国的一个偏僻小山村,在小山村上他自己做房子,种粮食,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从那以后,毛遂自己亲手开辟了一个小天地。  

教师点评:  

故事完整,情节曲折,人物描写生动,讲述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表扬!

论颜色

12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有一种颜色,暗淡无光,是天空的常客,我经常见到,有时在脑子里,有时在天上,有时也在别人身上。偶尔,我感觉我出奇的依赖它,偶尔,又对它厌恶透顶,看见了就莫名烦躁,恨不得上去踢一脚,可说到底,我是太喜欢它了而已。

它是灰色。

很少有人会喜欢这个颜色,相比于红、紫、黑、白、蓝、绿,它总显得过于低调了一点,很容易,会被埋没在五彩斑斓的色彩中。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它的,可偏偏喜欢的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到了依赖的程度,空闲时,我也会拼命地去想,可奇怪大脑空空如也,比白色还要干净,空虚的可怕,我时常觉得自己要去看看心理医生了,这种驳杂的不合人实际年龄的想法在脑子里积的多了,后果不堪设想,就像鲁迅说的:地火在地下运行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而且无可朽腐。

真的很讨厌一种人,自大、狂傲、势利眼,只具有单方面思维的能力,张口闭口老子,却殊不知自己是在给别人当孙子,人前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两面三刀,假如真如教会所说,犯了七宗罪的人都要下地狱,该有多好,我简直希望自己就是那个刽子手,即使双手沾满鲜血,可以被那致命的大麻麻醉一时,感受畅快淋漓的罪恶感,也是好的,灰色,我喜欢它,迷恋它,沉迷与它那莫测高深的色泽深度。培根说伪装是一种可耻的聪明,哈,说得倒轻巧,世界上有谁离得了它?离开了伪装,人就连人都不是,退却了表面的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露出里面狰狞可怖的丑恶,别说人受不了,地球都受不了,人是一种可悲又可敬的生物,上天赋予他高智商的灵魂,赋予它集完美于一体的躯体。我觉得自己很可憎,但摆脱不了你能怎么样呢?让心静升华,可以轻松地到达另一个境界。孩子的伪装永远是最可怕却最完美的,完美到不少人误以为这是孩童天性的一部分,可实则已为自己埋下祸根。

我爱灰色,更重要的是,它介于黑与白之间。

黑与白都是极端的颜色,黑,黑的太彻底了,让人有一种先入之见,自身的愚蠢致使人们对它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武断地否定,这是它自己把它自己害了;而白,白的太彻底了,给人一种梦幻般的不真实感,仿佛自己内心的丑恶接受不了那么高洁的颜色,每见它一次,都像有刀从心上划过,落下满地黑血,每见它一次,都好像背负着罪恶感,在接受神的审讯,有的人受不了这么神圣高洁的色彩,所以去伤害现实中与它如出一辙的同类,说到底不过自相残杀,可悲又愚蠢的行为啊,这是颜色惹的祸,有好多人喜爱白色,爱她的纯洁干净,有如莲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可谁知其六根不净?

所以我爱灰色,爱它的朦胧,爱它意义,很少有人能够理解灰色,人们比喻绝望绝境常常用它,但没有用的东西世界上是不需要它的,凡存在,必有其因,灰色就是如此,没有人离得了它,人们不甚喜欢灰色,可其实自己一生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灰色里,只是憧憬着更高尚的白色。

人降生在世上的时候是白色,在拼搏打拼的时候是黑色,在成家立业,儿女各走其道,已经不惑之年的时候是灰色,在临终的时候,在已经饱尝人世沧桑看透红尘要与世长辞的时候,还是白色,这就是颜色,多么高深,各种形形色色的人茫然地穿梭在每一条街道,我希望我永久的活在灰色里,我太喜欢它的高妙,虽暗淡无光却博大精深。

六年级:悲观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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