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有个我
书有很多种类型,如休闲,恐怖,教育等。很多人在读书的时候恍惚间就把自己带入了书的世界,将自己想象成故事内的主角,随着故事的发展喜怒哀乐。
小学有一段时间很爱看《小王子》,喜欢异想天开带着纯真的小王子,却不喜欢里面用第一人称“我”的作者。作者总是管束着小王子,这个不行那个也不行,就连像被蛇咬一口回到原来的星球也不可以。如果我是作者,我一定会放任小王子去做他任何想做的事,我也想去小王子以前的那个星球,如果我也让蛇咬一下,是不是也可以去小王子的星球了呢?
六年级那时看了《鲁滨逊漂流记》,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深陷其中,一面同情着鲁滨逊悲惨的遭遇一面又感叹着他的机智和应变能力。读者它带有一些刺激的故事时我又忍不住幻想了起来:如果被冲上小岛的是我那怎么办呢?我会找一个离海滩近但隐蔽的地方搭一个帐篷,光线一定要充足,最好周围都是树,半沉的船上我会找到什么呢?衣服食物是肯定的,杀虫剂也一定得找到!虫子什么的太可怕了……胡思乱想一通后才发现自己想的一点都不现实。
上了初中以后我喜欢上了推理小说,最喜欢的一本叫《十三宗命案》,里面是十三宗杀人案件,故事离奇线索混乱但读到最后时又发现发生的事全都符合常理。我习惯会把故事的最后一页空过去不看,尽量根据前文的线索自己推理出嫌疑人。推理对了,自己了一会儿再接着看下一篇;推理不对,默默佩服一下作者的智商然后根据结果再推一遍。过程虽然麻烦,但我乐在其中。用一段古文:虽累,但乐亦无穷也。
多看书可以长知识,学经验,练思路,跟着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思考未尝不是件好事。走进书本,你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书页里盛开的爱
母亲啊/在你的田园里/我是青春的禾麦/你扶过犁/降过血雨/到何年何节/才能向你俯首/说是你收成的时候/献上累累穗串/偃覆在田塍上/遮盖你劳苦的印迹?
——题记
在我的印象里,母亲是再平凡不过的,她是在不美,而且习惯沉默,像一粒最微小的沙子,扔进人群,是再也寻觅不到的。
回家,照例把政治书递给母亲,把篇子上的重点题指给她看,看她近乎虔诚地点头表示明白后,我伏在桌上,开始为那少的可怜的物理分数而奋斗。
台灯的光暖暖地照着,像一双友善的眼睛,我在纸上飞速演算着,母亲拉过一只小小的板凳,放在床边,坐下,开始翻我题目。她翻书的动作很轻很柔,书页尽管像海鸥的出榜,快速地飞翔、掠过,却只发出很微小的“沙沙”声。
“烦死了,算不出来!”我咒骂着。气急败坏地把笔一扔,干脆趴在桌上,头向右侧微微倾斜。我惊奇地发现: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到母亲。
台灯发出柔柔的光,连空气都被涂抹上了绚烂的色调,氤氲出温馨的气息。母亲左手指着片子的某个位置,口中絮絮地念叨着什么,她的右手执笔,在书页上一笔一画地写着字,动作认真得像个初学的孩子,左手随着抄题的进度一点点向右移,她几乎是在指一字,看一字,而后抄一字!指……看……抄。三个步骤,已使她探索出了最精准的方法。
抄完了一行,她停下笔,再一次从开头指点着,一字一字地比对,她的头左右轻轻摆动着极小的幅度,目光在片子与书页间游走。应是准确无误吧!她松了口气,腾出右手,揉了揉颈部,又继续低下头,却发现找不到刚才抄好的位置,母亲手忙脚乱逐句比对,但总也找不准,便从开头一字一句地查看,终于找到了!她更加小心地指着片子上的哪个地方,一动也不敢动,手中的笔更是一刻也不放松,精雕细琢地在书上留下一行行字迹,远望着,如一群蓝色的精灵,在雪白的书页上,显得生动而俏皮。
母亲伏在床沿,身子卡在墙壁与床边中,那个狭小的空间把她捂得严严实实,她甚至无法直起身,就那样不知疲倦地弯着腰,看着细若蚊蝇的题目。母亲的头垂得很低,晚风徐徐,耳边的散发便松松地斜下来,覆住面颊,她却未曾停下忙碌的笔,轻轻地捊一下,只是执着地抄下去……
我的眼睛湿润着,转过头,继续在题海中穿梭,内心却再也无法平静。眼前晃过母亲那低着头、一笔一画抄题,一字一句比对的侧影,虽略显臃肿,却盈满爱意……
母亲把抄好的书放在桌上,便悄无声息地出去了。我轻轻翻开,一种温暖浸润了心田:书页被淡淡的铅笔印分成两部分,每一行从首到尾恰巧是我的双目可以捕捉到的距离,不必摇头晃脑地由书的此端,游移到彼端。
母亲的字迹纤细秀美,一笔一画娉娉婷婷的,总使我联想到音乐盒上曼妙优雅的小舞女,赏心悦目。
原来,母亲并不平凡,当我为物理忙得焦头烂额,无暇顾及政史,总是潦草地完成课堂笔记时,母亲的心,却像敏感的雷达,小心地捕捉着可能使女儿背起来更方便的点滴,把满满的爱融入笔尖流泻下的字,那一行行整齐的小字,像一朵朵秀丽的小花,盛开在书页间,吐蕊沁香,给我温暖和力量。母亲的爱,无微不至,也无所不至。它的大名叫“细节”,乳名却是“伟大”!
再次翻开书,细密的字又一次映入眼帘,又是一次爱之花的恣意盛放,绽开在书页间,分外红润,别样娇美,吐露温馨,释放幸福,沁人心脾。
爱若可作酒,亲情便是一场宿醉,而我愿意三生三世喝醉,在爱的花香中,醉得一塌糊涂,无怨无悔……
紫塔中学初二:吕晓云
点评:你的散文很美,同时也很感人。文章中对母亲的抄书时的细节描写展现的淋漓尽致,尤其那一“指-看-抄”的动作,把母亲对抄书的重视,进而展现出母亲对我的爱。文章几次提到母亲的平凡,文章结尾写道母亲的爱,使得她不在平凡。同时母亲的这种爱也感动了我,让我继续埋头于书海之中,被母爱所动容。
点评教师:索宇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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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个我书像香醇的美酒,让我回味无穷;书像浩瀚的海洋,让我畅游其中;书像绚丽的美景,让我流连忘返;书像皎洁的明月,让我心旷神怡。记得培根在《谈读书》中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这句话让我感受颇丰,因为我也是一个爱书的人,从小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记得小时候,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一个字都不认得,但是每次姐姐在读书时,我总是忍不住拿一本来“看”,结果爸爸过来一看,我的表现让他哭笑不得——我竟然把书拿倒了。那时,爸爸是想让我多看些小画书的,但是拗不过我的倔强,只好教我认字。到了小学,我终于会认字了,于是,我又“重操旧业”,开始了看书大计。渐渐的,我对书的兴趣越来越浓厚,我好像在书中找到了另一个我,一个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的我。从书中我学到了很多,从简单的“大、十、个、人、日、月”等识字开始,到《礼物》《月亮船》等诗歌,再到《精卫填海》《美丽的小兴安岭》等文章,又到《观潮》《学弈》等古文……在读书这条漫长的道路上,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来,终于,我走到了初中。刚上初中,我发现读书已成为我的一项最大的兴趣爱好。读书对我来说不再只局限于语文,书中的那个我又变成了一个探索家,不断的探索科学、研究英语……到了初二,不知为什么,我又喜欢上了古诗,具有中华传统文化气息的古诗!沉浸在书中的我终于体会到了“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体会到“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的高尚,体会到“襄阳好风日,留醉与山翁”的惬意,体会到“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的豪气……书带给我的一切,都让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沉醉于书中之时,我又恍然大悟——人生不正像一本厚重的书吗?的确,人生就像一本书,一本永远无法读完的书,每个人都是这本书中的一角。我们可能有时会在这本书中遇到困惑,不论能否闯过去,这个求解的过程都绝对会令人回味无穷!书中有个我,我会好好珍惜这本厚重的书!6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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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个我我有一本心爱的书,它里面是情节正是我想要的,那个故事写得很生动、很逼真。我从小就想过这样的生活。它这本书有两个主人翁,一个叫孔东东,一个叫孔西西,孔西西是班长,他们不是兄妹,只是同学关系。他们无意中调制出一种可以使人变成一个豌豆大小的小人儿,也可变成一个成年人的药,这种药就叫做酵母汤。他们也找到了这种药的解药——就是臭豆腐,他们变小后,只要吃一块臭豆腐就可以变回原来的大小。我小时候就想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因为每当我被父母责骂时,我可以喝下酵母汤,变小后就偷偷溜走,也可以变成一个成年人,穿一些漂亮的衣服,去一下自己想去的地方,不用受父母的拘束。它这本书的情节居然和我小时候想的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是他们很大胆,他们进入贼窝帮助警方调查帮助警方破案。孔东东变成成年人后,帮助一位妇女冒充她五岁女儿的爸爸。他带着他的“女儿”去麦当劳,他为了扮演一个成年人,他点了他最讨厌的饮料——咖啡。孔西西变成一个少女,去商城买连衣裙、高跟鞋、项链、耳环,把她没穿过的、没用过的,一次性买了下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士。“酵母汤密码”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我一点也不腻,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4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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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有个“我”岁月悠悠,红尘烟雨中,唯有到字里行间,才能找到情感的归宿,真正的自我,别样的人生。而书籍也像一面明镜,为我们指点迷津,感悟作做人的真谛,不断地提升自我,发现自身的不足,向着书中的“我”学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保尔·柯察金那坚毅、顽强的精神是妇孺皆知的,暑假我也深入书中,仿佛置身于那战火纷飞的前苏联,亲眼目睹了保尔从一位懵懂的孩子,在战争无情地磨练下变得坚不可摧。他在战场上的英勇,令人赞叹;他在修建铁路时的蛮劲,令我震撼;而他对病魔的顽强搏斗,以及对革命工作的忠恳,又怎能不让我引发敬佩之情。而《骆驼祥子》一书中也讲述了一位老北京人力车夫的悲惨人生,然而文中的主人公——祥子,前半生的自信,要强则使我感慨万千。走进书中去,在北京的大街小巷中,穿梭着祥子的身影,他不像其他车夫一样游手好闲,他有目标,有决心。因此他努力地奔走着,尽力地节省着,认为只要那样就可以有个美好的将来。他这股冲劲不禁引起了我的思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就应该有像祥子这样对生活乐观向上的心态,像保尔一般坚强的毅力吗?即使,现在没有冷酷的战争,没有老北京那艰苦的环境。面对学习,这没有硝烟的战场,我们不就应该朝着自己的目标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努力着,面对失败要用乐观的心态去坦然面对,不气馁,不退缩。从头再来,向着更高的理想奋斗。“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书籍是我们精神的支柱。游走书间,学习真善美的心灵,学习高尚的美德,学习独特的精神……这便是书籍给人类的滋养,它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光彩。让我们跟随着书的脚步,让书里的“我”成为真正的自我。初二:zrk6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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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有个“我”我从小就爱看书,其中有一本与我结下不解之缘,每日形影相随,情深难离。它就是冰心的《繁星·春水》。《繁星·春水》中都是一些短小却蕴含丰富的小诗。每一首都宛如夜幕中的繁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每当我捧起它时,感觉书中的感情就是我的情感,书中处处有我的影子,让我迷醉其中。书中有这样的一段,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普天下所有儿女的心声:“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诗人冰心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把母爱之情传达出来,是多么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啊!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母亲一个人照顾我。每当黑夜来临时,总是她在我身边,为我赶走恐惧;每当我头痛发烧时,总是她背着我,送我去医院;每当我受到委屈时,总是她安慰着我,让我破涕为笑……时光暗淡了她的容颜,拘偻了她的腰身,但唯有对我的爱不曾退色。母亲,我就是诗中的那只小鸟,天上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蔽天空下的荫蔽?《繁星·春水》不仅有我真实的情感体验,还像一面镜子,烛照、荡涤着我的灵魂。当我受到老师表扬沾沾自喜时,当我站在领奖台上忘乎所以时,当同学请教我问题我趾高气扬时,那几行哲理小诗“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让我一下子就脸红了,是的,我就是那朵孤芳自赏的小花,骄傲自大,心胸狭窄。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让我知道:为人处世应当谦虚、坦荡。生命之花,总是在谦逊的心境中绚烂开放。一旦陷入孤芳自赏之中,就会枯萎凋谢。捧着它,细细咀嚼,慢慢品尝,就会发现字里行间处处蕴含着我的真情实感,到处可见我的身影。读着它,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神圣,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6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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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个我每一本书都有它吸引人的独特地方。在茫茫书海中,每本书都有它的闪光点。——题记我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了最亮的那颗,他像是有一股魔力,让我不能自拔。你就是书海中最亮的那颗明星—《鲁滨孙漂流记》。鲁滨孙,你的故事令我着迷,偶尔也会置身于故事中。还记得那时的庄园吗?我每次都会躲在树后远远地凝望着你。那次出海经商我也悄悄跟上了你。你拿的东西并不多,但船上的人真的很多。当暴风雨来临时,人们都吓得东逃西窜,而你却十分冷静。终于船沉没了,你掉进了茫茫大海,但上帝却格外眷顾你,送给你一块木板。你活了下来但你却漂流岛一个无人的孤岛。一开始你精神颓废,但你并未放弃你的生命,你开始用你勤劳的双手努力活下去。你学会了耕种、打猎、缝补衣服。你强大的野外生存能力令我惊讶!走进你在孤岛上的房子,里面干净、宽敞、明亮。走进你种植的稻田里,一阵阵稻香扑鼻而来。看到你的羊圈,一支支晓阳正在和妈妈嬉闹玩耍。这时,一阵阵香气把我吸引了。随着想起我来到你的屋外,面包的香气还有烤羊的味道,中间还夹杂着葡萄酒的醇香。我在屋外看着你,你在屋里做着祷告,你要告诉上帝你的生活。还记得那群野人登岛食人的场景吗?你被吓坏了,可是你没有退缩,你不仅赶走了野人还救了他们的“食物”。你给他取名“星期五”,有了星期五你的生活不再那么孤单了。你教“星期五”讲话、教他吃熟食、教他耕种、教他打猎,让他脱离野人的生活习惯。最后一次,你成功解救了船长,你回到了久别的故乡。而我也从你传奇的故事里脱离了出来,回到了现实。你的传奇故事教会了我许多,而我也很高兴参与了你的传奇故事。6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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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有个约定书是一把开启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是一杯清凉的绿茶,让你忘却一切不愉快;也是一壶陈年的佳酿,让你流连忘返。李若禅曾经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想上进先读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友”,让人乐在其中,是书籍让我的童年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要数《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了。那本书从十岁开始就一直陪伴着我。我曾恳求爸爸18次给我买那本书。却被爸爸一次又一次地拒绝。爸爸说,看这种课外科幻小书是学不到什么有用的知识的,可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爸爸终于同意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第二天,我一拿到书,在路上就忍不住捧起书本,如醉如痴地看了起来。差点就撞到电线杆上去了。回到家,我拿上书,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像一根幼苗,快速地汲取书本中的知识,我沉浸在这本书中,无法自拔,我好像已经与这本书融为一体了,在我眼里,书上的字都变成了美食,成群地从书里跳出来,蹦进我的嘴里。我贪心地吃着知识。不知过了多久,有人从背后拍了我一下。我像一匹受了惊的马儿,惊恐地一回头,哦,原来是妈妈呀。妈妈让我去睡觉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进房间。那本书好像在向我招手,躺在床上,我心中生出一妙计,我可以晚上偷偷看啊。等到他们都睡觉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走出房间,拿起书,来到书房。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不时看一看门口,生怕被妈妈发现,抢走我的书,剥夺我看书的权利。啊,对了,我忽然想起一件事:糟糕!作业还没有做完呢!下次可不能这样做啦!我与书早已签下了约定。就在它光顾我家时……6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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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有个约定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与“书”之前篇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我与“书”之中篇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拜这“无知”,使我深深沉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我与“书”之下篇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这就是我和书的约定。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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