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塔_3000字
莫高窟大门外,有一条河,过河有一溜空地,高高低低建着几座僧人圆寂塔。塔呈圆形,状近葫芦,外敷白色。从几座坍弛的来看,塔心竖一木桩,四周以黄泥塑成,基座垒以青砖。历来住持莫高窟的僧侣都不富裕,从这里也可找见证明。夕阳西下,朔风凛冽,这个破落的塔群更显得悲凉。
有一座塔,由于修建年代较近,保存得较为完整。塔身有碑文,移步读去,猛然一惊,它的主人,竟然就是那个王圆□(上竹下录)!历史已有记载,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我见过他的照片,穿着土布棉衣,目光呆滞,畏畏缩缩,是那个时代到处可以遇见的一个中国平民。他原是湖北麻城的农民,逃荒到甘肃,做了道士。几经周折,不幸由他当了莫高窟的家,把持着中国古代最灿烂的文化。他从外国冒险家手里接过极少的钱财,让他们把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一箱箱运走。今天,敦煌研究院的专家们只得一次次屈辱地从外国博物馆买取敦煌文献的微缩胶卷,叹息一声,走到放大机前。
完全可以把愤怒的洪水向他倾泄。但是,他太卑微,太渺小,太愚昧,最大的倾泄也只是对牛弹琴,换得一个漠然的表情。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聊。这是一个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前的小丑。一位年轻诗人写道,那天傍晚,当冒险家斯坦因装满箱子的一队牛车正要启程,他回头看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那里,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
二
真不知道一个堂堂佛教圣地,怎么会让一个道士来看管。中国的文官都到哪里去了,他们滔滔的奏折怎么从不提一句敦煌的事由?其时已是20世纪初年,欧美的艺术家正在酝酿着新世纪的突破。罗丹正在他的工作室里雕塑,雷诺阿、德加、塞尚已处于创作晚期,马奈早就展出过他的《草地上的午餐》。
他们中有人已向东方艺术家投来羡慕的眼光,而敦煌艺术,正在王道士手上。王道士每天起得很早,喜欢到洞窟里转转,就像一个老农,看看他的宅院。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点不满,暗乎乎的,看着有点眼花。亮堂一点多好呢,他找了两个帮手,拎来一桶石灰。草扎的刷子装上一个长把,在石灰桶里蘸一蘸,开始他的粉刷。第一遍石灰刷得太薄,五颜六色还隐隐显现,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他再细细刷上第二遍。这儿空气干燥,一会儿石灰已经干透。什么也没有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洞中成了一片净白。道士擦了一把汗憨厚地一笑,顺便打听了一下石灰的市价。他算来算去,觉得暂时没有必要把更多的洞窟刷白,就刷这几个吧,他达观地放下了刷把。
当几面洞壁全都刷白,中座的雕塑就显得过分惹眼。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农舍里,她们婀娜的体态过于招摇,她们柔柔的浅笑有点尴尬。道士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一个道士,何不在这里搞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吩咐帮手去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事情干得不赖,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听说邻村有几个泥匠,请了来,拌点泥,开始堆塑他的天师和灵官。泥匠说从没干过这种活计,道士安慰道,不妨,有那点意思就成。于是,像顽童堆造雪人,这里是鼻子,这里是手脚,总算也能稳稳坐住。行了,再拿石灰,把他们刷白。画一双眼,还有胡子,像模象样。道士吐了一口气,谢过几个泥匠,再作下一步筹划。
今天我走进这几个洞窟,对着惨白的墙壁、惨白的怪像,脑中也是一片惨白。我几乎不会言动,眼前直晃动着那些刷把和铁锤。“住手!”我在心底痛苦地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迷惑不解。是啊,他在整理他的宅院,闲人何必喧哗?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呢?我脑中依然一片惨白。
三
1900年5月26日清晨,王道士依然早起,辛辛苦苦地清除着一个洞窟中的积沙。没想到墙壁一震,裂开一条缝,里边似乎还有一个隐藏的洞穴。王道士有点奇怪,急忙把洞穴打开,呵,满满实实一洞的古物!
王道士完全不能明白,这天早晨,他打开了一扇轰动世界的门户。一门永久性的学问,将靠着这个洞穴建立。无数才华横溢的学者,将为这个洞穴耗尽终生。中国的荣耀和耻辱,将由这个洞穴吞吐。
现在,他正衔着旱烟管,扒在洞窟里随手翻检。他当然看不懂这些东西,只是觉得事情有点蹊跷。为何正好我在这儿时墙壁裂缝了呢?或许是神对我的酬劳。趁下次到县城,捡了几个经卷给县长看看,顺便说说这桩奇事。县长是个文官,稍稍掂出了事情的分量。不久甘肃学台叶炽昌也知道了,他是金石专家,懂得洞窟的价值,建议藩台把这些文物运到省城保管。但是东西很多,运费不低,官僚们又犹豫了。只有王道士一次次随手取一点出来的文物,在官场上送来送去。
中国是穷,但只要看看这些官僚豪华的生活排场,就知道绝不会穷到筹不出这笔运费。中国官员也不是没有学问,他们也已在窗明几净的书房里翻动出土经卷,推测着书写朝代了。但他们没有那付赤肠,下个决心,把祖国的遗产好好保护一下。他们文雅地摸着胡须,吩咐手下:“什么时候,叫那个王道士再送几件来!”已得的几件,包装一下,算是送给哪位京官的生日礼品。
就在这时,欧美的学者、汉学家、考古家、冒险家,却不远万里、风餐露宿,朝敦煌赶来。他们愿意变卖自己的全部财产,充作偷运一两件文物回去的路费。他们愿意吃苦,愿意冒着葬身沙漠的危险,甚至作好了被打、被杀的准备,朝这个刚刚打开的洞窟赶来。他们在沙漠里燃起了股股炊烟,而中国官员的客厅里,也正茶香缕缕。
没有任何关卡,没有任何手续,外国人直接走到了那个洞窟跟前。洞窟砌了一道砖,上了一把锁,钥匙挂在了王道士的裤腰带上。外国人未免有点遗憾,他们万里冲刺的最后一站,没有遇到森严的文物保护官邸,没有碰见冷漠的博物馆馆长,甚至没有遇到看守和门卫,一切的一切,竟是这个肮脏的土道士。他们只得幽默地耸耸肩。
略略交谈几句,就知道了道士的品位。原先设想好的种种方案纯属多余,道士要的只是一笔最轻松的小买卖。就像用两枚针换一只鸡,一颗纽扣换一篮青菜。要详细地复述这笔交换账,也许我的笔会不太沉稳,我只能简略地说:1905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着的俄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07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年7月,法国人伯希和又用少量银元换去了10大车、6000多卷写本和画卷;1911年10月,日本人吉川小一郎和橘瑞超用难以想象的低价换取了300多卷写本和两尊唐塑;1914年,斯坦因第二次又来,仍用一点银元换去5大箱、600多卷经卷……
道士也有过犹豫,怕这样会得罪了神。解除这种犹豫十分简单,那个斯坦因就哄他说,自己十分崇拜唐僧,这次是倒溯着唐僧的脚印,从印度到中国取经来了。好,既然是洋唐僧,那就取走吧,王道士爽快地打开了门。这里不用任何外交辞令,只需要几句现编的童话。一箱子,又一箱子。一大车,又一大车。都装好了,扎紧了,吁——,车队出发了。
没有走向省城,因为老爷早就说过,没有运费。好吧,那就运到伦敦,运到巴黎,运到彼得堡,运到东京。王道士频频点头,深深鞠躬,还送出一程。他恭敬地称斯坦因为“司大人讳代诺”,称伯希和为“贝大人讳希和”。他的口袋里有了一些沉甸甸的银元,这是平常化缘很难得到的。他依依惜别,感谢司大人、贝大人的“布施”。车队已经驶远,他还站在路口。
沙漠上,两道深深的车辙。斯坦因他们回到国外,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他们的学术报告和探险报告,时时激起如雷的掌声。他们在叙述中常常提到古怪的王道士,让外国听众感到,从这么一个蠢人手中抢救出这笔遗产,是多么重要。他们不断暗示,是他们的长途跋涉,使敦煌文献从黑暗走向光明。
他们是富有实干精神的学者,在学术上,我可以佩服他们。但是,他们的论述中遗忘了一些极基本的前提。出来辩驳为时已晚,我心头浮现出一个当代中国青年的几行诗句,那是他写给火烧圆明园的额尔金勋爵的:我好恨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使我能与你对视着
站立在阴森幽暗的古堡
晨光微露的旷野
要么我拾起你扔下的白手套
要么你接住我甩过去的剑
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
远远离开遮天的帅旗
离开如云的站阵
决胜负于城下
对于这批学者,这些诗句或许太硬。但我确实想用这种方式,拦住他们的车队。对视着,站立在沙漠里。他们会说,你们无力研究;那么好,先找一个地方,坐下来,比比学问高低。什么都成,就是不能这么悄悄地运走祖先给我们的遗赠。
我不禁又叹息了,要是车队果真被我拦下来了,然后怎么办呢?我只得送缴当时的京城,运费姑且不计。但当时,洞窟文献不是确也有一批送京的吗?其情景是,没有箱,只用席子乱捆,沿途官员伸手进去就取走一把,在哪儿歇脚又得留下几捆,结果,到京城已零零落落,不成样子。
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践的情景,我有时甚至想狠心说一句:宁肯存放于伦敦博物馆里!这句话终究说得不太舒心。被我拦住的车队,究竟应该驶向哪里?这里也难,那里也难,我只能让它停驻在沙漠里,然后大哭一场。
我好恨!
四
不止是我在恨。敦煌研究院的专家们,比我恨得还狠。他们不愿意抒发感情,只是铁板着脸,一钻几十年,研究敦煌文献。文献的胶卷可以从外国买来,越是屈辱越是加紧钻研。我去时,一次敦煌学国际学术讨论会正在莫高窟举行。几天会罢,一位日本学者用沉重的声调作了一个说明:“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经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
中国的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他们默默地离开了会场,走过了王道士的圆寂塔前。
且把珍惜流下来_1500字
什么是且行且珍惜,是一种祝福,是一种意境,更是一种情感,带着无尽的感谢。
——题记
缘分的大手把彼此拉在一起,于是我们开始扮演生命中最精彩的角色——为梦想而彼此搀扶的竞争者。在那些彼此依靠的年华里,在那些谁都离不开谁的时光里,沉淀下来的不只是赢取梦想的筹码,还有那些未曾有机会表达的感谢。
第一份感谢要送给这本毕业文集,感谢你给了我这次表达的机会。
“只有泪光你给过希望怎么能忘是你填满温暖让梦想有了翅膀教我如何控制风的方向让我每一天能飞到更远的地方不能和你一起拥有喜悦和悲伤不管走多远步伐都没有力量不能和你一起走往这世界幸福方向孤单的身旁少了坚强只有简单感伤”
第二份感谢要送给我亲爱的小龟。那已经有些褪色的“小红”;那疯狂的贫穷的2005年10月;那一个个黄澄澄甜蜜蜜的奉节特产;那段热衷于耍宝的岁月;那张讨厌被别人碰却被我肆意蹂躏的小脸;那七张绿幽幽的票子;那一直清晰的你洗碗的身影;那个胖胖的多拉A梦;那一段从教室到校门的漆黑路程……这些别人眼中微不足道的细节或是嗤之以鼻的无聊却在我的高中岁月里一直闪着耀眼的光芒。亲爱的小龟,能够遇见你,在彼此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以前的以后的所有的空缺都在这一刻被灿烂地填满。所以,我闭上眼睛去看见这样一种幸福――也许曲终人散之后,离开的离开,忘记的忘记。
然而旋律最好的时候,感谢上天让我们是在一起的。我想说:“不管怎样你都要记得我,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伙伴,就像身体的一部分。IwanttothankyouforgivingmethebestdayofmylifeOhjusttobewithyouishavingthebestdayofmylife。”
“沮丧时总会明显感到孤独的重量多渴望懂得的人给些温暖借个肩膀很高兴一路上我们的默契那么长穿过风又绕个弯心还连着像往常一样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放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实现了真的渴望才能够算到过了天堂”
第三份感谢要送给我可爱的同桌――谭JJ。在我认识的所有女生中,实在找不出象她一样不顾形象娱乐大众的孩子。曾经以为高三残酷的岁月会枯燥乏味却因为她的存在而变得有趣起来,“清废帝”的经典是可以载入史册的笑话;冻土和东突的差别真的是很大……亲爱的谭JJ,猪MM不会忘记我哭泣时你懂事地沉默,不会忘记那双卡哇依的手套,不会忘记你用行动教会我的善良和宽容,不会忘记你这个单纯却又丰富着的孩子。我想说:“好人有好报。”“谁能够划船不用浆谁能够扬帆没有风向谁能够离开好朋友没有感伤我可以划船不用浆我可以扬帆没有风向但是朋友啊当你离我远去我却不能不感伤”
第四份感谢很大,要送给4010和4001的姐妹们――麻子、韦小毛、室长、鲨鲨、我的妹儿、犀犀、小龟。麻子,感谢你为我解决的所有琐碎的小事和为我作出的所有让步,还有一句实话,《计算错误》其实很不错;韦小毛,感谢你陪我在操场上挥霍过的一圈又一圈的光阴,还有那些随着2000米的奔跑而被你清除的抑郁;室长,感谢你对我所有的吵闹给予宽容;鲨鲨,感谢你展示给我的所有模仿秀和“恩赐”的秦兵总管;我的妹儿,感谢你叫我一声“锅”;犀犀,感谢你曾经给过我的方向,还有那些工整的笔记;龟,感谢你懂得我无法表达的一切。
“themorningraincloudsupmywindowandIcan‘tseeatallAndevenifIcouldit’dallbegrey,butyourpictureonmywallitremindsmethatit‘snotsobad.”
第五份感谢要送给22班真正的老大――王老师。也许没有你,我会一直做一个生活在过去阴影下的孩子;也许没有你,我会一直学不会去重新信任一个人;也许没有你,我会一直学不会如何去真正面对和接受我所抗拒的东西。MydearteacherWang,Thankyou!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偶而想起过去点点滴滴如春风化做雨润湿眼底没有谁能忘记这真挚情谊你会祝福我我也会祝福你且把泪水轻轻拭去期待再相遇就算相见无期在某个夜里你会想起我我也会想起你默契永存你我心底情缘系千里且行且珍惜”
最后一份感谢是送给这个可爱的集体――高2006级22班。政治课上的争执,地理课上的迷茫,数学课上的激昂,题海中的绝望……一切的一切,重叠在一起,一层又一层,溶化在一起,成为我们值得炫耀的高中生活。既然上帝安排我们坐在同一个教室,所以相信我们能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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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_3000字那一年,又小雪。在冬日繁华的街头,我紧挨着萧乾,两个人在一片苍白的城市里肆无忌惮得互相倾诉着分别几年后的一切。孤独的风筝——只求自由4年前,萧乾以优越的高考成绩考入了梦想的大学,而我则因为一场大病留在了这里,对我来说,失去的不只是踏入大学的机会,还有我的萧乾。高中时期的萧乾,是全校有名的吉他王子,他的生活离不开吉他,再加上有双令所有女生着迷的“冷艳”的眼睛,让他很快在学校走红,高年级的学姐们经常会跑到萧乾所在的班级门外偷窥,而萧乾是个孤傲的人,几乎不对任何女生感兴趣,倒是对男生分外亲热,尤其是看到顾小白,可能是因为两人有太多共同爱好,在学校也几乎是形影不离,他对自由的渴望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自由,我将不会再停留。风筝朝我飞来——我私藏了夏日闷热的午后,我和室友被一阵杂乱的音乐吵醒,朝楼下望去,顾小白拉着萧乾朝这边招手,随后,他叫萧乾把他要说的话写在风筝上。。。。在我们的阵阵好奇中,风筝缓缓上升,在烈日下,我永远永远忘不了那个为朋友可以犯二的萧乾,那不是传说中的萧乾。我死盯着萧乾,直到被身边的阵阵尖叫打断,原来那风筝飞到了我的头上,看着上边写着穆婷婷,我爱你。我就没把持住,笑了。这是我见过最二的表白。待我笑完,才发现,风筝还在我头上,于是所有人都开始笑我,而穆婷婷却把顾小白狠狠地瞪了一眼,然后用刻薄的语言拒绝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刚才还嬉皮笑脸的萧乾立马脸色大变,他用力拉了一把风筝,什么话也没说,带着风筝走了,留下了阳光中他迷人的背影。风筝啊风筝——你想飞多远我和萧乾的第二次见面同样是因为穆婷婷,顾小白对穆婷婷的痴迷其实我可以理解,谁叫人家是万人瞩目的校花,可以说是受尽追捧。在穆婷婷和顾小白之间,萧乾好像是个送信的使者,他总会三番五次的来我们宿舍找穆婷婷,因此还和穆婷婷有很多绯闻,但穆婷婷好像还挺享受这些绯闻。。。。渐渐的顾小白还萧乾疏远了,那个二货居然相信有都没有的绯闻,,哦买噶!但不久后,穆婷婷给萧乾表白了,但萧乾拒绝了,理由居然是他要考重点,所以与学习无关的都不想接触。天呐,你到底想走多远,女神都可以这么错过。以一个错误的角度——我拉紧了风筝被拒绝的穆婷婷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死缠着萧乾,无赖下,萧乾告诉穆婷婷,他只喜欢学霸,这个理由,呵呵,够狠。谁不知道穆婷婷全级倒数,,哎,悲剧啊。又仔细一想,,完了,学霸,学霸不就是我!惨剧啊!好啊萧乾,你够狠。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所有人耳朵里,既丢面子又伤感情,就这样,我帮助萧乾躲过了高中三年女生的进攻。而我和他,还是那么陌生。断了线的风筝——可否飞回原点?高三毕业那天,萧乾来找我了,只说了三个字,“谢谢你”但那是我这一辈子和萧乾说过的第一句话,也可能是最后一句,我的病告诉我高考我是参加不了了,但我相信萧乾一定会成功,这种成功需要我付出的是长长的思念,三年的暗恋和我逝去的青春,但只要他成功。他还是走了,什么也没留下。萧乾四年的大学终于读完了,他把工作找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在那里我又遇见了他,但我还是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知道,这已经是一种幸福,我又何必要求太多。高一:何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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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_3000字我拨开额尼蓬乱的发丝,翻拣出一根白发。刚用拇指和中指的指甲盖掐住发根拔出来,额尼就捂住脑袋大叫起来。我迅速抽出那根头发,发梢终于摆脱乱发堆从我手中垂下时,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额尼啊啊叫唤着抢去了她的头发,搁在手里揉弄了一阵又腻烦了,随手撇在斜人柱一角。我赶忙过去找,边说额尼啊,白头发丢不得,那里边有你的魂灵呢。说着把头发叠好装入楠木小盒,塞进额尼手里。额尼瞧着装头发的小盒,咧嘴一笑,嘴角淌出了一滩涎水。八年前鄂伦春自治旗的一场山火带走了我家的新房,我阿玛,和我额尼的魂灵。阿玛死后额尼就发了疯病,老跟村里人动粗。他们为了防止额尼伤人,叫我——她唯一的孩子——带她到大兴安岭的林场上住。于是我照着老鄂伦春人的样子,在山泉边支了一顶斜人柱。斜人柱搭好的那天额尼拍着手笑逐颜开。我想斜人柱可能唤醒了额尼身体里部分沉睡的魂灵,毕竟她就是在斜人柱里出生的最后一代鄂伦春人。山上的时间天生就比山下过得慢。当我头扣毛毡帽身穿棉大衣走在雪野中时,山下的孩子已经沐浴着阳光在家门口跳皮筋了,当我提着桦皮桶踩着未融尽的残雪,汲取开春第一桶泉水时,山下的孩子已经在林场采野花捉蝴蝶了。大兴安岭就像个迟暮之年的老人,新陈代谢缓慢,干事情也是慢慢腾腾的。把山上的时间扯糖丝似的扯得很长很长,也把山上的日子扯得糖浆般澄澈透亮。它会像额尼一样白头,到时候我就会扫去山顶上的积雪,再拔去额尼头上的白发,假装大兴安岭的春天来得很快,假装额尼的青春还在。我解散额尼的发髻,用粗齿梳子把头发理顺,重新编成一根大辫子。额尼把辫子揽在胸前,绕在手指上缠呀缠呀,再送进嘴里啃咬一番,然后眨巴眨巴眼,歪着头研究我,就像一只智慧超凡的知更鸟。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夜晚。火光在山梁背后腾起,火焰从山上翻滚而下。烈焰冲天而上,映得半边夜空一片赤红,亮如白昼。常听老人们说,从前的鄂伦春人是极度崇拜火的,那晚我才明白。直到现在,我也觉得火灾是这世上最美的景观。阿玛把我举过头顶扔出窗外,我摔进了一块烂泥地里,抬头便看见我家在一瞬之间被火焰吞食,化作一个五光十色的火球,正在熊熊燃烧。那一幕景象定格缩小进我的瞳孔,无以言说,简直美极了。不管是包裹住屋檐的吞吐的火舌,还是半空中飞扬的火苗,颤抖的热浪,红的,橙的,黄的火焰,都美得不可方物。不论是全村人嘈杂的叫喊,还是额尼凄厉的哭号,都没法干扰我去欣赏这场令人叹为观止的大火。给额尼梳过头,我靠在斜人柱外晒太阳,回想起八年前那场大火带给我的挥之不去的震撼。在这世上,火焰的美丽是与山林息息相关的。唉,我是多么渴盼着再看一次森林大火啊。在过去的鄂伦春自治旗,火与山泉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冲天山火在一夜之间毁灭一座森林,而草木灰是滋养黑土的上佳肥料,森林亦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重现生机。然后再来一场大火,森林又再度复活,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无论诞生还是毁灭,都有鄂伦春族唯一的神明做主。只有魂灵不洁的人类,才会怕火,抵御火,把火当作不可抗拒的天灾去畏惧。我为自己的睿智不自觉地笑了。其实啊,这些人千方百计地防着火灾,打着保护林木的旗号,终究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些年来山上的林场越建越多了。晒了会儿太阳我就动身去山下——所谓山下其实也是大兴安岭,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的斜人柱来说——我偶尔去一趟山下,拿山上的东西换点山下的东西。但通常我想换点东西都很不容易。我身着奇装异服在村子里招摇过市,大多数人都躲着我。有时候真怀疑他们是不是鄂伦春人,年纪大的忌讳我,年纪小的就害怕我。也难怪,他们大概都听说过我。小时候我就是全村最强壮的孩子,任哪个男孩都没有我力气大。冬天给额尼洗衣服时,浸饱了水变得沉甸甸的棉裤,我能一只手像拎小鸡子一样提起来,再把两条粗裤腿缠成麻花状,用力一拧所有的水就悉数滑出来了。我始终相信,是因为我从小对魂灵的敬仰,才被赐予这副超人的膂力。这一回村里人依旧躲我躲得严严实实,我最后寻到猎民家里换了点东西。说来现在的鄂伦春自治旗,除了村民和猎民,最常见的就是林业局的人和浩浩荡荡的伐木工队伍了。如今他们就像大兴安岭土生土长的红松一样,随处可见。人可真奇怪,本应水火不容的两类人,竟也能由实打实的利益维系,在一座山上和平共存。我在猎民家里蹭了一肚子温开水——猎民是从不喝酒的,他们怕酒醉误事。之后跟猎民唠扯起来,猎民说好久没见你下山了,村里人都说你也发癫了呢。我捧着水碗嗤嗤地笑,同他打趣说,你觉得两个癫子怎么在山上活下去?笑过之后,猎民随手擦着枪,神神秘秘地说,你还不知道吧,上个月自治旗又来了好多人,好大的阵仗,这会儿在林场呢。我撇撇嘴道,八成是些加工木料的厂子。猎民摇摇头,不无担心地说,恐怕是那次的事招来的。——我只怕他们勘探山泉,闹出的动静太大,会触犯山上的魂灵呢。听到“那次的事”几个字,我脑子里立马充斥着不好的回忆——那是去年快入冬的时节,有一伙猎奇的自治旗电视台记者,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和额尼独居大兴安岭的事,带着咔嚓响的照相机和老毛子的炮筒一般的摄像机来到山上,非要采访我们,把额尼吓得不轻。他们说要办一期叫做什么“最后的鄂伦春人”的专栏。我哭笑不得,告诉他们山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鄂伦春人。但他们执拗地拍摄了我们的斜人柱、篝火、日用品还有惊慌失措的额尼,而后兴冲冲下山去了。对了,还有泉。他们还拍了斜人柱边的那眼山泉。我木然地坐着。猎民擦着枪说,看来山泉要开发了,大兴安岭要是能建起加工厂,可比林场赚多了,到时候咱们都有油水可捞了。我不置可否,话题绕了几圈又绕回额尼身上,我提出得回去看看额尼。猎民伸伸腿站起来,同我一起走出屋门,说天都快黑了,你可小心,山上有爱放火的猞猁……门帘掀开,我惊奇地发现额尼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了门口。没有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默不作声。我过去拉了她一把,竟也拉她不起。她执拗地蹲着不动弹,像是被死死钉在地上了。猎民拄着抢开玩笑似的说,她哪里像个癫子啊,啧啧,看她那双眼睛,真是鬼灵精着呢。额尼从前的确是个双目剪水的美人。听阿玛说她年轻时也常去那眼山泉打水。我不禁想象,她用小指勾着桦皮桶,轻移莲步来到泉边的景象。——墨绿色的松针铺陈在她的脚下,桦树叶沙沙作响,抚过她绣花的衣袂,清流激起细碎的水花打湿她的裙摆,她侧着脑袋温柔地注目汩汩清泉,顾盼流连如同与泉水相生的一株羊齿花。额尼喜欢山泉的感情是很自私的,她不会愿意别人跟她分享山泉。而想要开发山泉的人却不喜欢山泉,他们喜欢山下许许多多的东西——听说自治旗里遍地是琳琅满目的好东西。说到底,那些勘探山泉的人也跟伐木的人一样,用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换取喜欢的东西,然而这一回的筹码不再是绵延大兴安岭的树木,而是象征着额尼青春年华的山泉。我和额尼走在薄暮的山间,经过了一处新近被遗弃的宿营地,看来就是猎民所说的勘探队了。我们绕过被风吹散的炭火堆。木材烧尽后通常会残余着一股馨香,这会儿我却只闻到了满鼻子烟熏火燎的焦糊味儿,简直像是为生这堆火烧了一片林子似的。我掩鼻匆匆而过,额尼则拧起眉毛,不断小声嘟嘟囔囔。后来我给额尼梳头的时候,她的白发越来越多,已经拔不过来了。银亮的发丝一簇簇裹藏在厚发里,好像黑夜中一只只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不仅有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还有不见踪影的额尼。额尼的失踪是不日之后的事。夜里我被刺骨的寒风吹醒,看见斜人柱的门帘卷着,冷风长驱直入。额尼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装着她白发的楠木小盒。我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样,哭着找她三天三夜。她失踪当晚,我抖抖索索地爬出被卧,把门帘放下,随后又睡过去了。梦里我看见了八年前那晚的山火。——我的额尼在那场大火中死了,她的魂灵在火中灰飞烟灭了,这么多年来陪伴我的只是一个空壳罢了……醒来后我坐在山岗上,浑身浸入朝霞取暖,这么安慰着自己。或许这么多年我也只是把额尼当作一个累赘吧。没有了额尼,我照常做着平日的事,到泉边打水,到山下换点东西。走在村子里,村民仍旧各忙各事,目中无我。来不及知觉,山上的时间竟也追着赶着,过去了这么久。我意识到时光的流逝是因为那个猎民。当我坐在他屋里灌温开水时,他不再乐呵呵地边擦枪边跟我唠嗑了,那杆枪像额尼一样没了踪迹。猎民靠在火炉上自斟自饮。我问他,怎么喝开酒了?他苦张脸说,你还不知道吧,林场禁猎了。鄂伦春自治旗要修一条通进大兴安岭的铁道,矿泉水加工厂的厂址都定好了,咱俩都得下山觅新差使……我呆愣半晌,问了个冒傻气的问题——山下能看到火吗?猎民说当然啦,山下有沼气池,轻轻一拧灶台上就冒出蓝幽幽的火苗儿,贼方便。可我感到很失望。灶台上的火苗儿怎么比得上大兴安岭的山火?猎民好言好语劝了我一整,我总算有点明白了——小时候那样壮观的山火,恐怕这辈子只能看见一次吧。心宽下来,我索性跟猎民推杯换盏喝起酒来,直喝到半宿,酒劲上头,才醉醺醺地告别猎民上山了。正值秋冬之交,空气干燥得能将暴露在外的皮肤吹裂。山坡上铺了好几层破破烂烂的枯叶,发出一股正在腐化的温暖气息。今晚喝太多了,爬坡很吃力。我呼哧呼哧刚爬到一半,就看见远处有几簇莹莹抖动的光芒,凌厉地刺透黑夜。如此高亮度的手电筒,只有勘探队的人配发。那光照得贼远,晃上晃下的,好几次扫过我的脸,让我感觉暴露在光下无处遁逃。原本沉重的脚步愈发迟缓,好在厚厚的落叶吸掉了我挣扎行进的全部声音。我在林子里兜兜转转,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犄角旮旯。醉眼朦胧地摸索的当儿,我猛然听见头顶上传来几声哭爹喊娘的惨叫。——手电光疯狂抖动,倏而掠过群山的阴影,倏而划破缀满星座的夜空,仿佛一头野兽咽气前的一阵剧烈颤抖。突如其来的惨叫声惊得我脚下一飘,跌坐在地。如同被投入冷水中一激灵,酒顿时醒了一半。声音来自泉那边。我拔腿唰唰跑上山,还没到泉边就迎面撞上了一支狼狈的勘探队。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飞奔下山,手电筒在腰间上下翻飞,脸上写满“见鬼了”三个字。一眨眼不到的功夫,就飞也似消失在路尽头,留下我独自发怵——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这时,一股看不见的阴风吹到脸上。我一扭头,树林间忽地投下两点幽蓝的光,让我想到猎民所说的灶台上冒出的小火苗儿。我迎着忽闪的光点走到泉边,才看清那里蹲伏着一只什么大动物,拖地白毛滑进泉水里,正在泉边吸溜吸溜的喝水,一身白毛在暗夜中也银闪闪的。我立即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大兴安岭的什么神兽。脚下由是克制不住地向泉边挪动,慢慢接近那只饮水的大动物,心好像在胸膛里打秋千。近在咫尺之际,它突然转过头看着我。浓密的毛发下竟露出一张人面来。额尼!我大叫一声,登时腿软如泥,跪倒在地。空气好像凝滞了一般,话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了片刻,只剩下它粗重的呼吸声——我实在不愿承认面前这个怪物是额尼。此时它趴在地上向我爬来,两只长指甲的枯木般的手伸得老长。那银白色的头发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长发遮住了原本的面貌。“她”把一抬头,眼睛里霍地射出两道森森寒光。我看见“她”的眼珠是冰蓝色的,瞳孔细成一条线,如同绷到极限的弓弦,头侧还支棱着一对尖尖的猞猁耳朵。兴安岭上有爱放火的猞猁,猎民好像说过。“她”的喉咙里突然爆出野兽一般的低吼,瞳孔猛一收缩,四脚一蹬跳将起来,轻盈地落在怀抱泉水的山石上。“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啸叫着撒开四足越过了山脊。在“她”跃起的同一瞬间,山脊背后腾起一团火焰,滔天巨响,强光耀目。下一秒,泉就成了一片火海。我跪在泉边张大嘴看着火焰,和我小时候在烂泥地里做的事一样。下山的路已经被火切断了,火焰迅速逼近。我一晃看见一棵年轻的楠木,于是强撑着站起来,用手肘勒住它,两臂一紧使出全身气力往上提,土层松动了许多。再压在它身上一撅,楠木就被我折断了。我抱起这棵充满汁水的树扔进火里,可火焰不断吞噬着衰草和枯叶,前进的速度根本不受影响。就像身处一个密闭的烤炉,周身都炙热无比。我扒下大衣,拼命喘气,浓烟乘机钻进鼻孔,意识变得模糊了。由远及近的笃笃马蹄声却异常清晰地响起,睁开眼时我已经坐上猎民的马背,一颠一颠地飞驰在滚滚热浪上。猎民的马沿着燃烧的林线狂奔。而我知道,它只是在火圈中乱窜的一只无头苍蝇。整座山都被大火包围了,逃不出去了。逃不出去了。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鄂伦春人还是汉人,我们还是泉,都没法逃出去了。高一:沈思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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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_3000字TO:。请允许我给你写信。也请原谅我没有勇气,像她们那样大胆的把你的名字写在给你的信的开头。。今天是放假的第2天,想你的感觉突然变的莫名的强烈。我想见你,想见你,好想!好想!不知道你是否去打球了。是否和家人去玩…好想知道,但我没有途径知道。只能在这敲出我对你苦涩的思念。。你知道么?喜欢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有时候它可能花上漫长的陪伴,才换来艰酸的喜欢。有时候,只需要一瞬间。在那一瞬间就会不经意的喜欢上了一个人,这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我是后者。我就只用的那一瞬间,便喜欢上了你。或许只是某一个回眸看见了你的微笑,刚刚好,我便因此喜欢上了你。此后,便舍此无他。。你知道么?喜欢你后,我变的敏感,变的对你的存在很敏感。我会在你的教室楼层刻意的留意。我会在我的所有户外课上刻意留意你的身影。我会在你餐厅的楼层刻意的留意你的位子,刻意的留意你是否有在好好的吃饭。我会刻意在下课小卖部时最拥挤的时候,往那挤,不为别的,就只为在那拥挤时看看是否有运气看见你一眼。但我所以的刻意都换不来你对我的一点了解。因为,你可能或肯定连我这个人或名字都不知道。我希望是又希望不是。就像我希望和你相遇,又害怕和你相遇那样。我想,有时候真正的在意就是刻意的躲避把!。我知道你每天会骑单车来学校,会在40到早自修的开始。此后我便退了宿,每天在30就到学校对面吃早餐,不为别的,只为能和你一起进校门,能在你骑车和我擦肩时狠狠的看上你几眼,此后便开心上一整晚,待到第2天又故伎重演。有时候,你等到了早自修的铃响了才慢悠悠的骑着车从拐角处骑过来。我见了便飞快的结账,抢在你前面进校园,在登记簿上端端正正的写上我的大名,并有时故意把名字写的超过格子,写在你那格的上半边。嘴角微微一笑,“啪”的把笔丢的桌上,正在我为自己的小聪明而高兴时,有害怕你知道我的名字。“真是的你们这些学生,天天迟到,有书读还不认真读…”身后传来保安的抱怨声。再后来就是你骑这车从我身边擦过,我狠狠的看上几眼。我在每天等待你一起进校门的时候,并不是次次顺利,就记的那一次∶我早早的在早餐点等你,你却迟迟不来,等早自修的铃声响了我还没有看见你的身影从拐角处出现,我一直等直到早自修下课的铃声响了,你还是没有出现。我不甘心的走进校园,在名单上留下我一人的名字,那天只有我一人,只有我一人的名字,就好像世界就只剩我一人一样。以至于我被老师骂了整整一节大课间都没有感觉。我也整整的落寞了一整天。后来我才知道你那天生病了,一天都没有来上课。但也不是天天都是这样的,就有一次让我整整开心到现在∶那天,我看见你从拐角处的身影,便匆匆的结账。像平时那样早早的在等级薄上写上我的名字。但我不知道有幸运从我头上经过,近的就像从我头顶掠过。“嘿!”我一回头看见你对着我笑,那好看的笑就映在我的眼眸里。我敢说你的笑的全天下最好看的。自少我是这么觉得。略长的刘海,正好搭在睫毛上,鼻梁高高,笑起来的一瞬间迷倒众生。看见你就够让我的心怦怦直跳了,你还对我笑,还对我讲话,我感觉自己就好像要死了一样,气都喘不上来。“可以帮我签一下名么?”我觉得我整个脸在发烫,说话都变的支支吾吾“嗯。。阿。。好。。好的。。”“谢谢。我叫杨捷,杨就是木字旁的那个杨,捷就是敏捷的捷。高2《7》班。”你又笑起来了,真好看。我愣了一下,“阿。。嗯。。好。。”便俯身帮你写名字,其实刚刚我并没有在听,我只顾的看你,你真好看,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起码到目前为你是我见最好看的人。“7班。对吗?”“嗯。没错!”其实我早就把你的名字和班级背的滚熟滚熟的,哪怕是在梦里也可以倒背如流。我只是想看看你是否还在我身,所以才这么问的。还好你还在。“好拉!”“哦!谢谢你阿!”你从车上下来,把车放着推。“嘿,你几班的,叫什么。我可以知道么?”“阿。。嗯。。”我以为你会骑着车像往常那样从我眼前飞过。便无交谈。“嗯。。嗯。。我是高2《10》”“你也高2的啊!怎么没见过。你叫什么?”“苏。。苏。。苏允。。”“哦!我知道你,原来是你啊!你就是苏允!”你知道我?你真的知道我?真的么?“你就是和我一起承包每周迟到总名单的苏允啊!好巧好巧啊。一直不知道是谁怎么牛,可以和我一样,一直以为是男生没想到还是个女生啊!”你笑起来真好看,真的,我有一点想哭,好开心,这是和你第一次你讲话,第一次这么近看你的笑,真的好开心。“哦!对了,今天先聊到这了,回头见了再聊哦!”你翻身上车的动作是那么好看“继续保持哦!”你回头对我留下这句话和你好看的笑。我想真好。真想和你一直这样。一直。一直。。你知道么?你的声音也很好听。淡淡有一股阳光的气息。不过,我此后再也没有和你这样讲话。因为,我有点害怕,但又好期待。。抱歉。一下没留神就写了这么多。希望,你看了不会苦恼。。很抱歉和你说了怎么多不该说的话。真的很抱歉。请允许我给你写这么一封很长的信。虽然我知道,我不会寄给你看。但我喜欢你后便养成了这个习惯,这是个坏习惯。我隔三差五的便不由自主的写信给你。喜欢你是个坏习惯。但我喜欢。但它们想改也改不掉。它们是坏习惯。但我喜欢。我喜欢。。又没忍住。真抱歉。没忍住写这么多。就想没忍住喜欢你一样...我知道,我很笨,笨到连把你的名字写在开头都不会。只能把,在句号前的空白当成你的名字。。晚安。祝∶。天天开心球技日升事事顺心ⅩⅩ年ⅩⅩ月Ⅹ日『10』高一:苏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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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_3000字父爱如山,这四个字一直在我双耳山谷间回荡。可十六年来,我未曾明白其深意。我有时在想——父爱,如同一本书,开启父爱之门的钥匙就藏在字里行间,但无论我读多少遍,都未能找到;又像一片海,明白父爱之谛的宝藏就落在海底,但无论我游多久,都未能觅得。父爱,给人一种踏实安全的感觉,却又有些飘忽不定,像一支快断线的风筝,或许这一秒还在手中,下一秒却远去了。在这黑夜里,我静静思索,去寻找父亲的身影,试图找些答案。回忆童年,“父亲”似乎只是一种称呼,并不知道这两个字的分量。人都说美好的童年少不了父亲的爱。可我不曾这样认为,打开记忆的相册,留下的只有父亲严厉的呵斥,狠狠的教育,对父爱没有丝毫的奢求。如今想想,突然间感觉——这就是父爱,只是这份爱太沉重,太压抑。“黄金条下出好人”折射出的爱应该与其类似吧。搭上历史的列车,向青春驶来。一路旅行,我慢慢长大,父亲却在悄悄老去。望着父亲那布满银丝的双鬓,爬满皱纹的额头,被生活压弯的脊梁,一股如刀绞的痛总会涌上心头。在记忆影像中,记录下的只是自己躲在黑暗的角落,偷偷为父亲心痛。其实想想,父亲内心比我痛千倍万倍,宁愿独自承受煎熬,也不让我们担忧。这也许就是父爱,一种无声却伟大的爱。父爱,不是用一句话就可以定义的概念,而是一门渊博的知识,需要用一生去学习、去领悟的知识。父爱,不是用简单几笔勾画出的,而是用心去谱写的人生乐章。父爱如山,只是对父爱的其中一种诠释。父亲,有时像大山一样为我们躲避风雨,遮挡炎日;有时像大山一样为我们默默的守候。父爱,不像母爱那般细腻,不像友爱那样坦率。父爱或许藏在父亲的一言一语之间,或许透露在父亲的一举一动当中。努力去发现深沉的父爱,用心去感受特殊的父爱。高一:杨丽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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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塔人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一个小岛上住着一个家族,其中有这样一家人:父亲、母亲、和他们的儿子史密斯?奥姆。他们靠打渔为生,父亲打渔经验丰富是岛上捕鱼技术最好的所以他们每天几乎都能吃到大鱼很少吃到小鱼。奥姆十一岁的时候,爸爸和几个朋友出海打渔。那天刮起了台风,可岛上的灯塔坏了。奥姆和妈妈盼望着爸爸能早点回来。可一个星期过去了,爸爸始终没有回来。奥姆哭着对妈妈说:“爸爸是不是会不来了?”妈妈抱住奥姆摸着奥姆的头说:“爸爸肯定抓了一条大鱼正在往回运呢!”奥姆高兴极了。两个月过去了,爸爸还是没有回来第三个月的早上和爸爸一起捕鱼的几个渔夫回来了,他召集和他一起捕鱼的人的家属说:“我和你们的亲人一起捕鱼,到了晚上刮起了台风,没有灯塔再亮着。,没找不到方向船被台风刮翻了,我们都沉入了海中,第二天我们发下被冲到了一个岛上,上面只有我们几个,而你们的亲人沉入了海底,在岛上找了一些木头,几个月后才把木头改造成了船,回到了这里。”听完后,奥姆的妈妈昏了过去,族人们把奥姆的妈妈抬回了家,并叮嘱奥姆照顾好妈妈。完后族人们抱怨这个灯塔真不管用得在修一个更好的灯塔。这都被小奥姆听在耳里,记在心里奥姆发誓一定要建一个更好的灯塔,并把自己的誓言写在本子上。奥姆找到了除爸爸外岛上捕鱼技术也不错的老者史密斯?开罗,让他教奥姆捕鱼就这样老者成了奥姆的师傅。了两个月奥姆不仅会捕鱼,而且在学捕鱼的同时学会了游泳。从这以后奥姆天天出海捕鱼,把鱼拿家让妈妈做。奥姆看到妈妈是怎么做的鱼,自己也学了起来。不几天奥姆就自己捕鱼,自己做给妈妈吃。过来几天奥姆看到妈妈一直卧床不起,吃的饭也很少,还经常偶吐,就找到了师傅。因为奥姆听说师傅只好了许多族人们的病。奥姆带着师傅来到他家,师傅仔细的给奥姆妈妈把了把脉。把奥姆拉出去对奥姆说:“你妈妈的了癌症,最多只能活一年,你千万不能给你妈妈说。”奥姆跪在师傅面前哭着问:“师傅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不,一定,一定有的求你了??????把我妈妈的病治好吧。”“上帝啊,保佑我妈妈!”“癌症是治不好的,没办法。”师傅说。奥姆擦干流眼泪回到了屋里。妈妈问奥姆自己究竟怎么了,奥姆说得的是轻微的感冒,过几天就好了。奥姆的心在颤抖。此后奥姆还是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自己打渔自己做饭。日子没有维持太久,一年后母亲也走了。奥姆觉的自己的亲人相继死去,此时此刻,奥姆的心像被一块大石头压着,母亲死后奥姆不吃不喝哭了一整天。这时奥姆才十四岁。这几天除了妈妈走了,因为岛上的灯塔光线太弱,再加上最近刮了台风又有几个人在打渔时失踪。尽管奥姆不会修灯塔但还是自己爬上灯塔,琢磨着修,谁知这一修不但没把灯塔修好反而把灯塔给修坏了。没几天又有几人失踪。族人们开始埋怨奥姆,经过商量组人们把奥姆驱逐到了海边让他自己游走,不要再来这个岛了。这时奥姆的师傅赶了过来,师傅和族人们不知说了什么,人们渐渐平静了下来。师傅急匆匆的跑回家弄了一条船给了奥姆让奥姆自己划走,不要在来这个岛了。奥姆独自一人画着船离开了小岛。奥姆不知道去哪里,只是凭着直觉划得离小岛越来越远,他停的拨动船桨直到看不见海岛。奥姆迷失在大海中,这时他发现船在摇晃,摇的越来越厉害,不一会船就翻了奥姆沉到了海里。奥姆从下面往上看见有一条鲨鱼正在撞他的船。奥姆的手用力拨起浪花,脚拼命的踏着水终于爬上了船。换了一口气后潜下水想去推船可是被鲨鱼咬住了右腿,鲨鱼用他那强大的力量将奥姆拖水,撕扯着奥姆的右腿。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游过来一条海豚,海豚看到了立刻冲向鲨鱼。海豚用他的头部撞向鲨鱼最柔软的腹部,这一撞把鲨鱼撞了个半死,鲨鱼害怕了只好灰溜溜的逃走。但是奥姆已经没有力气游向水面了,海豚连忙咬住奥姆的衣服把奥姆拖向水面。到了水面后奥姆换了口气后又潜下水推船,海豚看见了也去帮忙,不一会船就被推上了水面。奥姆坐上了船,对海豚招了招手继续划着。奥姆划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岛上发现这个岛上没有人,很安静,心想既然族人不要我了,我也没有地方去要不就住在这里,建个灯塔为出海打鱼的人们指路。奥姆用木头搭起了一个很高的架子在最上面看了看,但有个烦恼困着他:自己不会做灯怎么办?奥姆听到肚子已经在叫了就想先填饱肚子再说吧。奥姆拿了根棍子在上面安了两个叉子,划着船驶向海中。奥姆划着划着看见了一条小金枪鱼就把叉子拿在手中向小金枪鱼叉去,叉中金枪鱼后就把叉子拿上来把小金枪鱼扔进船舱。完后奥姆又看见了一条鳝鱼就把叉子叉向鳝鱼,又叉中了,奥姆高兴极了。不一会奥姆又看见了一条很大的鲤鱼他又把叉子叉向鲤鱼,鲤鱼太狡猾了,没有叉中,让它逃走了。就这样奥姆不一会就抓了许多鱼,尽管有些鱼逃走了。奥姆抓完鱼后又向小岛划去。才划了一会船就漏水了,原来是碰上了暗礁,奥姆赶紧用手堵住。奥姆一只手堵着船上的洞一只手一只手划着船桨,奥姆划了很长时间才摆脱了暗礁。奥姆又费了一些时间划到了小岛。奥姆准备现修好船在烧鱼。奥姆爬上船把船上的洞用木头钉好,为了防止船再次漏水,奥姆将船身用手仔细敲了一遍。奥姆发现船上放鱼的地方敲起来声音和其他地方敲的声音不一样,上面还有个盖子。奥姆找了个薄木片把盖子撬开,看见下面是个小仓库,仓库间有个竖起来的夹板把仓库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水,水里面有许多鱼。一部分有一些生活和建设灯塔需要的东西比如:电灯,钉子,瓷碗??????奥姆发现电灯上面还夹了一封信,奥姆连忙打开看:亲爱的奥姆:你一个人出海我很担心!族人们把你赶出去是因为灯塔的事,可是你去修灯塔怎么不是先告诉我啊?这才让族人们把你赶出去,我去求族人们原谅你可是因为你把灯塔弄坏,族人们不得不把你赶出去,可我在想你没又把灯塔弄坏的时候灯塔的光线太弱也不能救几个人。唉,这事关系重大我也没办法。为了让你能安全出海我和族人们说给你弄一条船。我利用去给你弄船的一点时间给你写下了这一封信。我不知道你一个人会到哪里,我从你的本子上看到你写你要建个灯塔。可是你没有灯,因为海上的岛屿多,你如果到了一个岛上可以的话你就建一个灯塔吧。这里有建设灯塔所需要的材料和生活用品,你如果初到一个岛上可能捕不到鱼,我用了一个夹板把船下的东西分开了,那一部分鱼是给你的。我的好奥姆我没有在你身边你一定要坚强,好好的活下去。师傅会想你的!奥姆看玩后哭了一阵子,然后把灯拿走固定在自己架好的架子上。架完后奥姆听见自己的肚子又在叫了就找了一些木头,然后用两块石头擦起火,把木头点燃了。奥姆又用一根棍子把鱼串起来举在火的上面一会就把鱼烤熟了,奥姆吃完鱼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他拿起了一根正在燃烧的木头在岛上找了一些木板把木板钉成了一个帐篷又上到灯塔上把灯打开。就在这晚下起了雨,不一会就刮起了台风。台风过后一个人来到了岛上。那个人看到了一个帐篷,他跑到帐篷边蹲在了帐篷口看到了奥姆在里面睡着就把奥姆叫醒对奥姆说:“嗨!小伙子,你怎么在这睡着,岛上的其他人呢?”奥姆说:“岛上就我一个啊。”起初那个人不相信但看了看周围没有其他人而且只有奥姆的一个帐篷才相信了。那个人说他叫艾迪?查理又问奥姆:“你的母亲和父亲在哪为什么就你一个人在这。”奥姆哭着说:“我的父亲在捕鱼时失踪了,母亲得了癌症走了。岛上的灯塔光线太弱,我想把灯塔修好却把灯塔弄坏了,被族人赶了出来。”艾迪?查理说:“既然你没有家了,就跟我走吧,我带你去英国给你许多钱,把你当自己的孩子好吗?”但奥姆却执意要留在岛上,艾迪?查理劝部走奥姆第二天对奥姆说了声谢谢你就了我就走了。就这样几乎每次刮台风就有人借着奥姆的灯塔来到了岛上,同样每个来到岛上的人都劝奥姆跟他走但奥姆每次也都回绝了。二十年后一群索马里海盗发现了这个岛抓住了奥姆,把岛上的东西洗劫一空。有一个独眼的,手臂是断掉的但带着一个钩子手臂套的是索马里海盗的头子。海盗头子问:“这个岛上你藏的还有其他的财物吗?”奥姆说:“没有。”海盗头子又问:“这里还有其他人吗?”奥姆说:“没有。“海盗头子说:“竟敢骗我,没有人你怎么活?”奥姆还说:“本来就没有人,我是飘到这个岛上的。”海盗头子派其他人在岛上搜。他的其他手下对他说:“老大,这个岛上我们都搜遍了都没找到其他的人和财物。”海盗甲对海盗头子说:“老大,你看这个人在这个岛上多孤单,就把二十年前在海里捞到的那失忆的傻子留在着吧。”海盗乙说:“是啊,老大,把傻子留在我们这是个累赘,还吃我们的喝我们的,干的活又少。”海盗头子把傻子留了下来就带着手下的人走了。奥姆看到那个人感觉很熟悉可是又不知道是谁,奥姆就问他是谁,傻子说刚走的人说我失忆了,他们把我叫傻子。奥姆没又在追问下去给那个人了一点饭就又去海上捕鱼了。日子就这样过着,三年后的一天晚上涨了一次大潮淹没了岛屿的一部分,潮水还在不断上升已经淹没了奥姆和傻子的头。奥姆和傻子为了不让水淹没自己奋力往岛屿上的大山上爬,可爬到了一个直直的大坡时必须有一个人支着才能上去,而且这一点时间只够上去一个人。傻子看到只能上一个人就奋力把奥姆往上一推,奥姆爬了上去这时奥姆准备拉傻子上来就在奥姆的手伸向傻子的一瞬间,他愣住了傻子的手上也有一块大伤疤,他知道傻子就是他父亲。他赶紧把手伸向父亲,一个浪头打过来吞没了他的父亲。黎明时分潮水一退去,奥姆在海边找到了父亲的尸体,他已经死了,奥姆握住父亲的手哭了一天,一天后他把父亲埋在了。那个笔直的大坡下,又在那跪了一整天。十年后奥姆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一直呕吐吃很少的饭干活没有力气,奥姆知道自己得了癌症。大白天他就把灯塔打开,守候在灯塔前,几个月后他抱着灯塔安详的闭上了眼睛。奥姆死了,但他的高贵品质与风格一直被人们发扬。从此英国又多了一则故事:在大海上有一个小岛,岛上有个用灯塔救国许多人的守塔人他叫:史密斯?奥姆。襄樊石桥中心小学六年级:史向远点评教师:谭川老师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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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僵尸王的历史_3000字关于中国古代的僵尸的来历大家是众说纷纭,说法不一,但是,据记载,四大僵尸王是出现在洪荒时期,也就是人类诞生之前,那么他们是怎么出现的呢,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四大僵尸始祖比较权威的说法是这四位旱魃、后卿、赢勾、将臣而关于他们的来历呢,则是更加的神秘。据史料和民间故事记载,僵尸这个东西吧,他无魂无魄,不死不朽,在三界之外。而更让我们吃惊的是,僵尸这个玩意居然可以长生不老,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僵尸几乎可以永生,更为奇特的是,僵尸喜欢吸人血,并且被咬的人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变为新的僵尸!事实上,传说中虽然有四大僵尸始祖,却并非都是吸血僵尸!四大僵尸始祖中,只有将臣是吸血僵尸,因此,我们嘴里说的僵尸都是将臣的后代。将臣是犼的躯体变化所成,无魂无魄,因此,将臣的后代均没有魂魄,并且继承将臣的吸血特性。接下来就由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僵尸王的详细资料。第一位是赢勾赢勾原本也是黄帝手下的一员大将,可惜的是,在一次与蚩尤交战中,没有遵守黄帝的指令,而导致了兵败。黄帝大怒之下,派赢勾去守护黄泉冥海。赢勾表面上是接受了黄帝的惩罚,但是,其内心颇为不满,但是却有无可奈何。直到有一天,他的机会来了。犼的最后一份飘到了黄泉。赢勾才开始毫不犹豫的出手,想要击杀犼的魂魄虽然只是一残魂,但是不要忘记,犼也是四大古神之一,就算是一残魂,其神力也远非赢勾能比的的残魂毫不犹豫的飘入赢勾的体内。赢勾才开始还在不断的反抗,在犼的不断优化之下,赢勾居然慢慢接受了犼的提议:二人的魂魄融合,成为一个更为强大的神氏!魂魄融合成功犼,赢勾成为了四大僵尸始祖之一!赢勾本身的实力就极为强悍,融合犼的魂魄后,他的躯体发生了变化,体内的神力变成了无尽的尸气,并且在尸气的滋润下,赢勾的身体变得更加坚硬,成为金刚不死之身。变成僵尸始祖之后的赢勾,并不甘心黄帝将自己贬谪成为守护黄泉的小神仙,于是对黄帝展开了疯狂的报复,不断地霍乱人间。黄帝,作为首领,拿着轩辕剑与赢勾大站。赢勾虽然厉害,但是轩辕剑本身就是一般杀戮之剑,剑上的杀气更是尸气的克星。因此,在神兵之下,赢勾处处落于下风。这场大站持续了整整49天,最终,黄帝用轩辕剑将赢勾的躯体毁掉。赢勾也算是极为强悍,他的魂魄携带者无尽的尸气逃走了。第二位是后卿后卿是诋的亲弟弟,最初作为黄帝手下的一员大将帮助黄帝攻打蚩尤。后卿骁勇善战,身强体壮,颇受黄帝重用。可惜的是,蚩尤有81个强悍的兄弟,个个强悍,再一次战争中,后卿不幸战死。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后卿死后,曝尸荒野,他的魂魄更实在四周游离。长期下去,后卿的怨念越来越重:后卿生前为黄帝拼死杀敌,死后,却没有人来给他收尸!后卿魂魄的心里更为怨恨黄帝。战略网www.chinaii碰巧的是,犼的一份魂魄恰好漂游到这里,这魂魄虽然只是三分之一,但是作为和女娲一样的四大古神,其神通也是强大无比。犼对女娲心存怨恨,而后卿对黄帝也心存恨意。后卿为了报复黄帝,愿意将自己的三魂七魄奉献给犼。为了再次复活,犼的残魂吞噬后卿的魂魄,并且利用后卿的残破身躯复活,化为四大僵尸始祖中的后卿!后卿可以说得上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僵尸,他是第一个死而复生而变成的僵尸!后卿虽然是僵尸始祖,但是却不是吸血僵尸,而是一种会飞的神奇僵尸。后卿的身躯并不强悍,他的力量和灵力也不强大,但是他的能力却十分的可怕——诅咒能力极为强悍。为了报复黄帝,后卿夜闯军营,在军营里捣乱。虽然后卿的攻击力不强,但是一般神仙也不能够抵挡。后来,女娲感到,将后卿除去。后卿也成为四大僵尸始祖中最短命的一个,也是最为神秘的一个。后卿在死之前,用自己的灵魂对所有刚死去的尸体下了一个诅咒:所有含冤而死的人,都可以变成僵尸!也正因为这样,才会出现人死后尸体变成僵尸的现象,才会出现后来的火葬。第三位是旱魃黄帝的女儿原名女魃,长的颇为漂亮,并且也十分的善良。黄帝蚩尤大战后,旱魃由于担心自己的父亲,身心俱疲,得了一场大病。女魃的病情极为严重,按照当时的巫师的说法,女魃无药可救。而在女魃病危的时候,犼的三份魂魄破了女娲和伏羲的封印,逃了出来。为了报复女娲,犼的一份魂魄偷偷的潜入女魃的房间内,趁机夺得了女魃的身体。而犼的这份魂魄本身就不完整,不完整的魂魄无法占据女魃的身躯。犼,为了夺取女魃的身躯,随将自己的魂魄和女魃的三魂七魄尽数融合。融合之后,女魃就发生了异变。女魃的头发开始变白脱落,她的真个额头更是变得皱皱巴巴,她的身体水分开始散失,变得极为干枯。更为可怖的是,女魃身体散发出庞大的热量!女魃周围数里内,水分快速蒸发,土地变得干旱无比。女魃的异变,引来了黄帝和村民的惶恐。无奈之下,黄帝将女魃驱逐出去,将女魃流放在北方。因为,女魃所到之处,都会让湖泊河流蒸发干净,因此,女魃又被称之为旱魃。也正因为如此,旱魃又被人们称之为旱灾之神。因为旱魃是女魃和犼的魂魄融合之后才形成的,故而,旱魃残留着女魃的部分记忆,也正因为如此,在黄帝大战蚩尤中,女魃帮助黄帝击退了蚩尤。不过,旱魃也就只为人类做出了这一个贡献。后来,旱魃在北方四处奔走,闹得北方到处干旱,很多地方变成了无尽的沙漠。无奈之下,帝使应龙诛杀旱魃。其实旱魃也挺可怜的。接下来,僵尸王要到了。第四位是将臣将臣,据说原为春秋野史中所记载的,吸血型僵尸的始祖,属一级僵尸,出处不明。传说很久之前,犼曾经向昊天要了一根巨大的神树树枝。在犼被封印之后,神树树枝接触到犼的躯壳后,居然慢慢的融入犼的体内,成为新的生命体,占据犼的身体,这就是僵尸王将臣!事实上,传说中虽然有四大僵尸始祖,却并非都是吸血僵尸!四大僵尸始祖中,只有将臣是吸血僵尸,因此,我们嘴里说的僵尸都是将臣的后代。将臣是犼的躯体变化所成,无魂无魄,因此,将臣的后代均没有魂魄,并且继承将臣的吸血特性。野史中所记述,将臣与其他三名僵尸始祖(后卿、嬴勾、旱魃)一同诞生于人类未现,洪荒妖兽时期,直到中古才消失不见。应注意的是,在中国古代神话体系中,四名僵尸始祖的说法中的“后卿、旱魃”都是黄帝与蚩尤大战时出现,其中的后卿更是在大战之中死后才变为僵尸为害。战略网www.chinai站五千年来,西藏出现过三个犼,将臣、将帅的将、大臣的臣;蚩尤、也就是被黄帝打败的那个魔君蚩尤;还有一个,就是《三国演义》中描述的‘乌戈国’国君兀突骨。《三国》中,兀突骨和他率领的藤甲兵被诸葛亮封山火烧而全军覆没;据史书记载,东汉末年云南边陲深山密林之中,确有‘乌戈国’这个邦落,国主兀突骨身高丈二,要知道吕布身高也不过九尺,兀突骨比吕布还高出三尺多,此人‘身长丈二,眼有光芒,浑身鳞甲,刀枪不入、以生蛇猛兽为饭’。华夏历史和传说对蚩尤的记载与兀突骨极为相似,‘铜头铁臂、刀枪不入、身长丈余,眼射光芒,食猛兽沙石’。将臣最为可怕,相传其有不死之身,活了几万年,为僵尸的最高始祖。中原神话传说中,将臣甚至早于伏羲时代,直到中古时期,他突然销声匿迹,有一说为将臣被格萨尔王杀死。”这就是僵尸王的历史。(超新星初中组冰封千羽)初二:肖泽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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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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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悠久的海春轩塔我的家乡东台是一座文明古城,既然称它为文明古城,那它就一定有它的特点所在。家乡东台有许多的名人名地,如:王艮、戈宝权、东台人民公园、永丰林生态园,当然还有著名的海春轩塔。海春轩塔像位远古的老人一般,始终屹立在沃野之中,他见证着南黄海的东迁。沧海桑田的变化,岁月的流逝让这位“老人”满身伤病,风雨中的海春轩塔屹然挺立,传承着东台的文明。海春轩塔的始建年代文献上无详细记载,该塔为七层八角砖结构密檐塔,塔高米。该塔曾于1955年年年进行过三次维修年12月12日,盐城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对塔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塔的现状,文管部门于2004年2月,搭建了脚手架,组织专业人员对塔进行实地测绘。现在的海春轩塔面向西北,无台基、副阶,内中空,二层及以上各层塔壁十分简洁,无斗拱、角柱,每层八面各设圭形佛龛一座,六层共48座佛龛。底层以上出密檐七层,每层檐之间距离较小,塔檐及二层以上每面塔身都呈现向内曲的弧线,塔的外形逐层收分,但六、七层之间塔身收分甚微,且第七层塔身高度又高于其它层塔身的高度。塔所出的密檐均以叠涩方法挑出,以一二层密檐为例,下面出菱有牙子五层,菱角牙子上叠出挑砖五层,其中最上层为砖制假橼,密檐上无盖瓦,以砖层层覆盖。塔身内部为空简式结构,从塔内壁残留的数层支撑楼板的叠砖可看出,该塔始建时期塔内应设有楼板可以攀登。塔身虽设有圭形佛龛,但并不与塔内相通,因此塔内无光线,又不便于向外眺望,可见初建时主要并不为攀高所用,作为一标志性建筑,为海湾船只起导航作用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塔内距地面14.5米处设有十字金钢梁一副,梁直径35厘米,上置塔心柱,柱径33厘米。塔内筒总高米,内顶以四层叠涩砖收分后做穹隆顶半径80厘米。塔刹由铜葫芦相接,铁覆盆组合而成。经勘察测绘,现在的海春轩塔因风雨侵蚀,年久失修,出现了一些残损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塔体有倾斜,塔身多处出现裂缝,尤其以底层角处为甚,裂缝宽3.5厘米、长近4米、深30厘米。裂缝的出现是由于建塔时砌砖工艺不科学,加之年久失修引起。各层间杂木丛生,植物根茎穿透密檐层面苫背层,引起塔体及腰檐变形,并致密檐多处裂缝,尤以北侧二、三层密檐砖较为严重。如不及时清除,对塔的危害将进一步加大,塔顶出现残损,铁覆盆残破,使塔排水不畅以至漏雨渗水,这将进一步加快对塔身的侵蚀。部分砖塔由于风雨侵蚀出现风化松动,尤其是塔内筒的砖砌体因长期得不到有效保护,受雨水侵蚀已出现严重腐蚀风化现象。不时有残砖从塔内坠落。塔周围的环境不利于塔的保护,每天有许多游人来塔参观进香,部分游人在墙身乱刻乱画,对墙体的保护十分不利。鉴于海春轩塔目前的状况,必须对其采取维修保护,否则任其发展,残损程度将进一步加大,给以后的保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及以“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根据海春轩塔残损的具体情况,市文物保护部门提出了“抢险加固工程”计划,希望通过彻底的维修,排除隐患,控制残损点的继续发展,使塔得以延年益寿。文物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海春轩塔不仅仅是一座省级文保单位,它更是东台历史变迁的见证。为了让海春轩塔永远屹立在东台的沃野上,我们是多么希望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在修缮资金上提供帮助,建立塔院,这样随着海春轩塔周边环境的改变,海春轩塔就能根据“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成为我市一处亮丽的旅游景点,永远屹立在风雨之中!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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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期末征文]我的训练历史_3000字一、我最早开始练体育的时候是2010年。当时我10岁!这也是让我对UFC产生兴趣做了一个铺垫了!在那时因为我的体格不好,身体肥胖,学校不肯要我。当时我的二伯父看中我的身体优势,于是他找他认识的教练帮我找了一所体校。但是,由于我的身体不达标,学校不肯收我;但是伯父他很坚持,他采取了走后门的方式,最终还是把我送进去了,为此,他花了很大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伯父把我送进了摔跤队!一开始我觉得挺开心的,很期待训练!但是第一节课上完以后,我就完全不想训练了!(在体校所有学生都一视同仁!大的队员跑3000米,小的队员也一样。所以才十岁的我第一场训练就受不了了!)后来时间长了以后,我也就跟得上了!基础也逐渐的开始打牢了!我的摔跤大概练了四个月,很多的摔法我都掌握了!这个时候我的好运又来了!二、我训练的第一个项目是摔跤,第二个项目则是柔道;为什么我会转成柔道呢?这还得从2010年的六月份的某一天说起:那天,我的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用完了,于是我就call伯父给我买了然后送过来!那天我在训练。我的摔跤教练姓苏,一天有一位从另外一所更加高级的体校的教练过来我们这儿,一打听,原来他是我们的师兄——王教练!我大吃一惊!我伯父来了!苏教练把他介绍给我伯父,伯父得知他的身份后,于是起了一个新念头!训练结束后,伯父问我练的怎么样,喜不喜欢摔跤!我当然是回答verygood,verylike啦!这时伯父问出了激动人心的问题——他问我要不要去更好的地方训练,提高自己,我当然答应!显然伯父对我有很大的期望!事后大家都在讨论:“我们练了这么多年都去不了,他怎么去;而且那里的训练艰苦,他去受得了么?”听到他们这么说,我挺失望的。最让我铭记在心的一句话是“他去练柔道肯定被人家柔死掉”哈哈哈哈!现在想起来还真挺好笑的!不管他们怎么说,最终我还是进去了,伯父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我知道,我能进更高级的体校,他一定又帮我走了“后门”只是这次“后门”容易走些!因为我训练了四个月,已经打下了良好的摔跤基础!转过来以后,我就改为柔道队的了!摔跤主要以抱腿摔为居多!柔道不能抱腿,但是它的背负头摔技很多,正好摔跤与柔道都互相弥补了对方的缺陷!我训练了三个月的柔道,就因为某些原因,离开了体校!从此以后,就再也没回体校了!活生生的浪费了一次成为国家运动员的机会,也白白枉费了伯父的所有努力,至今想起这件事情,我的心都如同万剑穿心!后来,我也就在家里荒废了很多年!每次我一上体育课,都会触景生情!心里很不是滋味!三、到了2014年10月份,我在初中认识了一位散打教练——皮教练!那时他带我们晨运,然而又没什么东西教,就教我们一点皮毛散打!然而这又让我触景生情了!但是我不想那么多,就认真的学,大概每天训练1小时,训练了4个月左右!我的拳脚也开始慢慢打牢基础了!到了2015年的春节期间,我看了一部电影,叫作《激战》!这部电影是由彭于晏、张家辉等人主演的一部教育性格斗运动比赛片子!主角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我!然而电影描述的是MMA运动,所以从此时此刻开始我与MMA结下了不解之缘!春节结束后,我找到皮教练,希望他可以作我的教练,他答应了!当时的我特别激动开心!之后他给我每天一对一训练一个小时,我也会从学校课余时间中抽出三个小时自己训练!当时我每天五点半起床,跑到宿管老师宿舍要钥匙开大门,去操场跑步训练!(我这样一弄,也搞得老师没得睡觉了!在这里我想对你们说声抱歉!)早晨训练一个半小时后,紧接着下午的教练训练,然后再晚修后的一个半小时的训练!星期六星期天我都快走火入魔了,居然一天内训练了8个多小时,连我自己都吓一跳!经过拼命的训练,我短时间内从一个带有坠肉的微胖小子,变成了一身钢铁似的肌肉男!我的拳打得越来越好,腿踢得越来越漂亮!很多人都说我“变态”,因为那时我的体能超出了正常学生的体能——长跑一千米用时3分30秒、跳绳一分钟233下、单手俯卧撑连续做可达到60个(这个连体育老师都未必做得到)——这些是那时的最好成绩。女生们说我“恶心”,因为我的肩部肌肉让她们“反胃”这段时间是我最鼎盛的时期,当时我足以将一个200斤的大胖子放倒!四、到了2015年六月份,暑假期间!我发现泰拳的肘膝非常重要,于是我找了许多关于泰拳的材料,采用了自学!当时我也还是继续跟皮教练训练散打,我现在的泰拳技巧完全是自学的!每天晚上我都用手肘和膝盖撞草莓园里的树!为的就是巩固泰拳!五、我的巴西柔术,地锁擒技也是自学成才!我经常看甄子丹的电影和杨建平的比赛以及UFC(终极无限制格斗比赛,我梦想的比赛)。在这里面我学习到了很多锁技!在学校里面我也经常强迫自己的同学陪同我练剪刀脚、飞身十字固等,他们都恨不得我别去学校了呵呵呵!六、我还会去健身房。目的是训练拳击和肌肉!拳击的躲闪和步伐很独特,可以弥补散打泰拳拳法上的缺陷!肌肉主要是用来提高抗打能力!七、我一直以来都比较讨厌跆拳道,因为我觉得跆拳道只是摆摆驾驶,不实用!但是后来我发现散打泰拳中的腿法基本都是站立型的腿法,然而跆拳道的腿法大多都是飞踢,也就是空中型的腿法!于是我也会经常去别人练跆拳道的地方偷学一些腿法,我也会看一些跆拳道比赛!为的就是补齐我腿上的缺陷!八、我比较童真,即使我很大了但仍然是个奥特曼迷;我发现奥特曼们特别喜欢飞身踢并有手支撑在地上——这样说可能不理解,但是真的无法用文字来表达!有一次我就试了试,发现原来他们是为了加大踢出的腿的力,并且可以让腿飞的更高!就这样我又收集了很多关于空手道的资料,想不到吧,看奥特曼也能学到东西!九、我呢小时候有个名字,那是我刚出生时爸爸给我取的——李小龙(与那位李小龙同名同姓)。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改了!所以小时候因为李小龙和自己同名,就开始看他的电影,后来也就喜欢上他的格斗技巧以及敬佩他的人!一直梦寐以求希望学习他的JKD!然而,我发现JKD和MMA的区别很大!李小龙宗师的一位徒弟的徒弟说过(外国白人,人称白李小龙)。在一场街头干架中,两位练习MMA的年轻人被人打死!最终他得出的结论是MMA是一种体育运动,JKD是一种街头格斗!我很认同这种观点,因为比较MMA也限制了很多!后来在这期间我认识了一位前辈(一位退伍军人),我和他交流了很多!他也为我上了两堂咏春拳的课!之后我就明白了为什么JKD与MMA会有差距了!JKD是建立在咏春拳的基础之上,然而咏春讲究攻击的同时也是防守,防守的同时也是进攻!并且咏春拳特别适合对手与自己只有一拳头距离的情况下作战!所以在拳法上只有拳击是不够的,拳击虽然实用,力量大,但不如咏春拳那么灵活!更加不可能在一拳头的距离内战斗!后来我与那位退伍军人就没再训练过,但是与他的交流实战中,我收获了不少,虽然只学了两堂课,但是我已经懂得了很多,后来自己采取自学!我还研究出李小龙JKD的一种反面踢的腿法,这也是众多格斗项目中缺少的一项!之后我把这些自己综合在一起的东西,把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之后就是我的受伤后的养伤阶段了!到此为止!我现在正在努力养伤!继续为我成为终极格斗运动员的梦想奋斗!加油!初三:ROCKY。LEE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文章语言通俗易懂,贴近生活,令人倍感亲切;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美中不足的是,文章写作结构不合理,这是一篇回顾性文章而非一篇合格的作文;每段前面尽量不要出现"一,二,三",这样的数字,毕竟这不是训练计划表是不是~作者可以从总抽取一各阶段,并赋予基本的开头、结尾和故事情节,继续加油吧!点评老师:苏璐璐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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