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之中的小幸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我是个村郎,只合守篷窗,茅屋,梅花帐。”偶然看到,简简单单的句子,干干净净的词语,仅是只言片语,却留人无限遐想,莫名觉得,这句话,配极了这本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没有宏大的场景,没有气吞山河的英姿,有的只是细细碎碎平平凡凡的尘世小暖,但也足矣。
作者必是位心性极其灵动的女子,她记忆中那些温软绝美的往昔,细腻悠长的情思随着她笔尖的宛转倾泻于纸上,满满的美好的一片。读的人看了,那其中的情丝蔓上唇角,眉梢,蔓上那颗心——只是轻轻的笑。
爱极了那个场景,百十朵月季放肆,大红的、朱红的、粉红的、玫瑰红的……每一朵都艳丽的惹眼,那花瓣似乎可以掐出水来,却被密密麻麻的刺衬着,旁边,也是一个嫩的能掐出水来的女孩,手上是侍弄花草留下的污泥,伤口,她却全不在意,艳阳下同样漂亮的笑着,笑容竟比一旁的月季更要逼人。
我也有一个苗圃。不,准确的说只是一个阳台的绿意,几个空花盆,爬山时捡来几颗不知名的种子,仅是浇了不到半月的水,绿意破土,银白的树干,羽状复叶,新生的叶像一块块翡翠,看着喜人。虽它不知“祖籍”,是个“杂种”,长势却也喜人,几个月“噌噌”的往上蹿,约有了二三十厘米,银白的主干也有了小拇指那么粗,那些和羽毛一般排列的碧绿的叶,透着阳光,里面的墨绿叶脉细细弯弯。如豆蔻年华的少女,细弱娇美。如今几棵小苗也有一米多高了,伸展绿叶,从铁栏杆之中探出头来,顾盼生姿。本只是图个好玩,看这般景致,心中不禁存了一份柔软,一份喜悦,一种幸福:在这钢筋水泥铸造的楼中,只要我这里有一抹这么漂亮灵动的,翡翠般的绿呢!这还不够让人骄傲吗!
能想象那个场景,一块块毯子铺在地上,一件件首饰器具摆在毯子上,一颗颗宝石镶嵌在器具上,阳光下漂亮的闪着光,夺目耀眼,却是那么的柔媚迷人。女子的,如葱白般的指尖拂过一件件珍宝,再往上,一颗颗乳白的带点绛色的珠子串在那人细弱白皙的手腕上,突然,珠子柔柔的滑动,原是女子相中了一只镶着紫水晶的银镯,拿起来,端详,赞叹。
我也有我珍爱的宝藏。虽不到收藏首饰的年纪,幼时便开始喜爱那些美丽晶莹的石头,看到上眼的,便挪不开步,年幼的自己看到石头堆总冲上去一番挑捡,回家时献宝似的给小伙伴看,伙伴们大多被我带的也有了这个癖好,听他们的赞赏声,抱着一捧“珍宝”,年幼的我笑的像个有着广袤土地丰饶宝藏的君王。
年岁增长,这上面的兴趣只增不减。已有了一箱藏品,我爱原石透亮的模样,却不喜雕件。记得生日时父亲送了我寿山石雕成的莲花,我却闹着要换成原来的石块。父母没辙,叹道:“玉不雕不成器,怎么会不喜欢呢……”我也不知为什么那些灵动的雕件对我的吸引力小得多,但所有藏品中,我的最爱是水的精魄——水晶,或者说,我爱晶莹透亮一切石子。无聊时喜欢把藏品一件件拿出来,摩挲或粗糙或光滑的表面,放在灯光下看光在其中的折射,是那么的迷人“仔仔送的云母……从玉儿手里抢的水晶……老城区捡的……”喃喃细语,应该是无聊的吧?但一直到现在,这游戏我是多么的热此不疲,闭上眼,或清晰或模糊的面孔或陌生或熟悉的城市一角闪过。明明已经过了少不更事的年纪,感受我的宝藏从指间传来的冰凉,我相信,我的笑容定如当初,明艳骄傲,因为,我是一个君王,我拥有这么多这么多可以让我欢喜的宝藏,我为什么不觉得幸福?
我们都是处于尘世之中的人,没有惊涛骇浪在眼底,没有万里荒原在脚下,有的,只是寻常的细碎的尘世小暖,但是就是这些唱着歌,跳着舞的小温暖,让人觉的,活着,真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愿做一个村郎,守着我的篷窗,茅屋,梅花帐,在这尘世,波澜不惊的细数属于我的小幸福。
外婆
我有一个不同的家庭。别的家庭总是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好,我的家庭恰恰不同,不是爷爷奶奶待我好而是外公外婆待我好!!
今天难得,外婆会在我家吃中饭,我以为妈妈会出去买好多外婆爱吃的菜,可没想到是外婆去买菜。外婆买的不是什么她爱吃的蔬菜,而是我和妈妈爱吃的海鲜。
吃饭了,外婆老是往我饭碗里加大虾,而自己却吃些蟹脚什么的。
外婆总是这样,我不喜欢她这样,我认为人活着只是接受红尘中的种种痛苦,而做为人就应该做得相反,应该自己去创造幸福。外婆70多岁了,已经过了大半辈子了,却还不知道怎么享福,为什么呢??
外婆也经常对我说,长大要有成就,如果能受到一点照顾那就最好了。可是,有成就又怎么样呢,我长大还想好好孝顺你呢,你要我有成就了,一直不在你身边,那我怎样孝敬你啊?而且,你以为你活得长吗,不是我诅咒您,是因为你随着岁月变得越来越苍老,疾病也因此上了身,再加上,你经常做这做那的。累了啊,受凉了…身体是你的啊,你能不能有一点爱自己的思想啊,现在不爱护自己,到想要爱护自己时,已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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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风碎了,镶入脑中,扑面的是已陌生的兰香。止步于此,每一寸都刻着她的记忆。她的兰花,似乎,又看见了那丛郁金香中轻轻摇曳的蓝。一抹忧伤,浓浓浸润了风,钴蓝的瓣,冰蓝的蕊,淡淡忧吐露幽芳,转瞬,今却依存。多久没见到她了?倏又忆起,那条街,那个小巷,还有靠墙的一幢清淡肃然的竹楼。她常能在破残的窗口远远瞥见她的身影急促闪过,回眸,便出现在眼前,单手扶着腰,嘴角微微抽搐着,另一只手却拎着一只特大号的塑料瓶,瓶盖上不规则的错落着大大小小的圆孔,随着她吃力的咳声,一滴滴渗下清润的水,浇几朵,把瓶撑在地上,扶着褪色的白栅栏,微颤地站起,挺得笔直,深邃的棕眸中,放大的瞳孔,览去了远处的大厦碉楼。从未见过她笑,永远是那幅冷峻的面庞,发松松盘着,没有人敢踏进她的小院,她经过的一切,仿似皆被施了魔咒似的,不多时,就荒了,独独那一院花,白花花一片,拥着那朵兰,容那兰为它们染上淡淡的忧香,丧失它们自己的原纯。又看她默默坐在楼梯上,双眸黯然无光,泪涌满面颊,滴落手中的合影,合影上,是她孩子与她的笑颜。孩子几年前就走了,她比任何人都心知肚明,但她,仍会絮絮念叨着孩子的名字,一遍一遍地念着,念一声,心头便被掐去一块肉,生疼。孩子去了,只留下一杖兰的种,黑峻峻的种,湿漉漉的,还存着孩子最后一刻手心的余温,她种下了它,也埋下了孩子的心,直到它开始探出亮白的芽,却隐没在她的一片郁金香田里。附着孩子最后的温度,一点一点,超越了那片囚固它的田,萌出一朵苞,细茎牵着苞,低低垂下,却未垂过那片花的高度。她沉默了,老伴也先走了,落下孤零零的她终日以泪洗面,泪撒在兰上,压弯了兰的叶,兰颤颤舒开瓣,半张着虚喘,她凝望着它,看着它重点点立起的腰,茫然,望着兰叶上那晶莹的泪,反身,垂眉拭了泪,头低低的,埋藏在花白的发中,默无声。兰开了苞,她也日日恍惚,整日搬张小木凳,坐在兰边,轻轻抚着它丝绸般的瓣,口中喃喃,谁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那天,她不见了。传闻她被市里养老院的人带去了市里,过上好日子了,却撇下满院低沉的花推攘,窸窸窣窣地哭泣,她这一去,便没再回来。门口的邮箱中,满是她寄给老屋,寄给花园,还有,给孩子和老伴的信。信溢满了邮箱。一阵风拂来,信件轻落在兰的四周,兰的香,被风裹着,传进她住的地方,传进小巷的记忆中,挥之不亡,萦绕,涌满了养老院。风,也许会记得她罢,亦会记得那朵兰的香。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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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我透过车窗,望着充满绿意的清幽树林,雨朦胧地下着,渗透进窗,使我感到无限凉意。林还在,雨也还在,那么,那间高大的梅花树旁的红色小木屋还在吗?爷爷或许就在那里吧。“怎么样,决定要回来了,是吗?”我和爷爷第一次通电话时,他说了这句话,但他似乎知道了我为何沉默,“你看,这里的梅花刚刚才开,因为我知道你这个时候会回来的!”其实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知道它的样子。我也知道我任务的繁重只好拒绝,就说:“看来是不太可能了,明年吧,我一定会回去的。”爷爷用一种湿润的声音对我说;“那你要好好努力啊!”我作了一个保证,一句话,很简单。爷爷也是一句话,很简单。对于他,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手,宽大的手掌上布满明显的淡黄色的老茧,即使现在也没有停下劳动,老茧依旧厚实,显得手更加有力气了。小时候的我,想爬到梅花树树干上,但还没有爬到一半就摔下来了,爷爷看见了无助地坐在地上的我,上前用手托着我站稳了说;“先给我站好了,好好努力,很好做到的!”他面色淡黄却仍能露出微笑,因为又我准备向树干爬去了。他用手托着,我努力用手扒在树干上。每一步都感觉很轻松,因为有爷爷在。我爬到了树上,第一次在树上看见那充满绿意的树林,和那久违的风,我觉得终于成功了,内心的快乐早已写在脸上,爷爷在下面看着我,也笑了,露出了两排不是那么整齐的牙齿。一阵风贴着我们的脸拂过,它记得一个在树上的小孩,也记得一个一直以来鼓励着他的老人,虽然风已经过去了,但风一直以来都还记得那些笑脸,长存于我们之间。突然间,我觉得爷爷已经离开我很久了,以前没有过的感觉扑面而来,印象也越来越模糊,但,他的话我不能忘却:“那你要好好努力啊!”于是,我怀着希望回到了那清幽的树林中。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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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记得每一阵花香在风的人生中,花香留着幸福。——题记窗户下有一个小平房,只有一层高,但门前却有一块小小的院子。之前,这里是一个工厂的仓库,后来也不见了。后来,住着一个老人。老人来后,小平房也变得灵气了不少。老人在院子里种满了各色的花。每天清晨,一缕阳光透进窗台,老人便起身坐在一把宽大的白塑料椅上。风吹拂过他裸露的胸膛,吹起他的麻布衬衣,眉头舒展,掩不住岁月的额纹。深邃的眼睛宛如平静的西湖,清澈祥和。稀疏的发丝屹立在这片几尽光秃的土地上,坚毅不屈。我打开栅栏,蝴蝶停在一朵紫莹莹的花上,我正要触摸。“那是芍药,要轻轻抚它,不然它可会生气的。”老人的话十分风趣,我收回了手。“坐下来,陪我这老头子吧!这日子里,就我一个人。”老人的声音嘶哑了。“这株是紫丁香,那株是夜来香,每夜里都散发清香……”“那是什么花啊,”不知哪来的勇气,发出声儿来。“那是牵牛花,只要有光就会绽放……”老人眼里有一丝泪光。有时我也会疑惑,为什么老人总能记住每一朵花的名字呢?清风夹流在深深的皱纹里从鼻尖掠过……老人时常给我讲那些花的故事和来历,我每天都会坐在哪,听着老人字里行间流露的幸福……老人每天清晨都会给花浇水,嘴角荡漾着笑意,那丛牵牛花正绽放在他面前……直到有一天,老人连同那些花一起消失无踪,我极力寻找,夕阳潋滟,晕红了我潸潸泪水。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个老人竟是一个盲人!朦胧细雨,在手心打转嬉戏,秋风裹着牵牛花香,和童年憧憬的话语。那时的老人,这时的我,都记得每一阵花香……初三:木樨言言55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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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读到这里,我陷入沉思……米白色的封面,十几朵玫瑰花瓣,粉嫩的,叫人忍不住想去抚摸一下。第一页是个女人,她系着碎花丝巾,倚在桥前看风景。头发、丝巾和裙摆随风飘扬。我想起了她——那个借我肩膀哭泣的女子,她留给我那条暗紫的,上面撒着细碎的小紫花的丝巾,去了我跟她说过的地方。屋前的一堆砖上经常嗮着鞋,一双蓝一双红。某天突然不见了,我异常担心。但在几天后,我又重新“见”到了它们,原来它们一直都还在,因为之前的存在,我才会如此担心。看过丁立梅不少文章,都让人过目难忘,回味里面的词句,都让人得到不少哲理。每一支笔在她的魔手下都能变成一个个舞动的精灵,把无数耐人寻味的道理融入每一篇文章。她描写各种美轮美奂的风景,叙写天长地久的人间情意。祖父祖母、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和她的学生成了她笔下的公众人物。与同学对话,告诉她(他)人生的哲理,从与家人的对话和生活中让人感受到一家人的温暖和幸福。我经常沉醉在她的文笔下,简单明了的对话使人觉得言已尽而意无穷。她的场面描写与人物描写是我最佩服的,记得那一段:月明星稀夜,我和邻居带着阳阳一起在小区里散步。天空真明净,黛青色的天幕上,只缀着一个月亮,像画上去似的,清风徐徐,这样的夜晚适合抒情。她只用简洁的几句话,描写了整片天空,让人觉得月亮十分皎洁。芸芸众生,凡来尘往,有时,会催出我的泪来,这些鲜活着的一切叫我如何舍得?是啊,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原来都是这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情。6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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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题记人的一生中有无数的过客,你是否早已淡忘,你是否还能想起,寻找遥远的安慰……《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是一篇令我尤为感叹的文章。文章由三个小片段构成,每一篇都令人流连忘返,感动万分。第一片段讲述作者在阳台下看到的两双拖鞋,一双蓝、一双红相依偎在砖堆。作者偶然未看见那两双拖鞋,心情也随之变得异常冷清与寂寥,当重“见”他们时,心里腾出欢喜来。第二片段讲述的是在路边卖桂花糕的老人,作者夸赞他的手艺精湛,提出跟他学习,便一口答应。老人渐渐的淡忘了她,但作者却忘不了桂花糕的香,每每看到老人心里便觉得安然。第三片段讲述一个买杂粮饼的女人,作者常卖,他们便熟识了。作者出去开会,一走半个多月,回来遇见时,女人惊喜地说好久未见了,作者便愣住了。两个人未曾相识,但在偶然间记住了对方,爱,便是这部散文的主旋律。在我们身边,这种例子也是常有的,也同样像作者一样,对自己并不相识的人而感同身受,有一丝牵挂和留念。从这篇文章中也同样感受到了人们的真善美,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心灵相通。那对夫妇只是作者生命与爱情的拖鞋,渐渐的,变成了对那对夫妇的关爱,尽管那对夫妇并不认识作者,但换来的只是作者内心的安慰。童年时,奶奶常领着我去楼下买豆花,一听见“打豆腐”就会飞奔下去,渐渐的,我们与打豆腐的阿姨熟识了,买豆花时,常常与我们说说笑笑。如今,那位卖豆花的阿姨头上布了不少白色的发丝,渐渐的老了,我也逐渐长大了,她叫卖的次数也减少了,我也很少去买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上了她,我们俩也只是擦肩而过,虽然她早已把我淡忘,但我还一直惦记着她,惦记着她那美味的豆腐花,属于童年的味道……生活与人生一样,对我们来说都是模糊的,但我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珍惜!——后记7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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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有感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不止这样,一些小事也能让人把你铭刻于心。正如书中那个卖桂花糕的老人,或许,没有人会记得他,但他的烧饼炉会成为一代人的记忆。那个卖煎饼的女人,“我”作为她的常客,久久无法被她忘却。“凡来尘往,莫不如此。”总有一些人会记得“你”。那是一个差生,不学无术,自由散漫。他照顾着花儿。终于有一天,花开了,竟是一个风信子!远远望去,它,如此美丽——点燃生命之火,用最朝气,最蓬勃的状态迎接每一天,享受幸福人生。这个差生坚强顽固的心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亦盛开了!他一步步向成功迈进!毋庸置疑,他一定会记得他的老师,我敢肯定,他也一定对老师感激不尽!常怀一颗感恩之心,怜悯之心,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别人,在这个尘世间,助人便是助己。“不伤害,便是善”。用一朵花代替一把刀,用世间最纯真的爱来感化他们,才能化解一切矛盾。自然是有情有义的,无论是一棵草还是花,只要你为此付出,他们才会报答你——倾尽全力的生长,以最美的姿态展现在你面前。人也是如此,先不说那天下闻名的伟人,而是生活中那些最平凡的人——学生,也就是我们。我不确定大家是否能建功立业,为社会做出天大的贡献,我们只有好好学习,以成绩来回报老师和家长便足够了。我们就如一朵朵太阳花,不断积蓄着能量,直到某天“绽放”出耀眼的光芒,支撑着这个世界……或许我没有达到那种意境,无法完全领悟其中的奥妙,但我明白:凡尘中的小喜欢便是我们可留恋的原由,活着也就是一种非常幸福的事情,珍爱生活,享受生活!光阴一瞬,留花香于世,总有人将你记于心间。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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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有感在书店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便觉得它与从不同。它没有其他一些书华丽的外表,只有几片粉色花瓣和短短几行字印在淡白色的封面上,显得意境十足。我被这本书的名字和外表吸引住了,赶紧将这本书从书架上取了下来,开始翻阅它。“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是,这本书里竟然有着某种香味吸引着我,感觉好像书中自有花飘香。这本书的前言是一篇散文,一般书不是放的作者简介或书中大意吗?这令我疑惑不解,但也增添了它的神秘,此刻,我已开始细细品味它了。书的内容如同书名一样,和花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每一辑里都有写花的,每一篇文章都包含着深刻的道理。这些文章或通过一件事或通过谈古论今的方法来写花、写人、论事,让人不由沉醉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并非写花的,而是一篇由数十句精小但富有深意的句子所组成的,这篇文章的题目是“给人一朵花,胜过给人一把刀”。我最喜欢其中一句话:可以失望,但不可以绝望。失望之后,我们还可以重拾希望,而绝望之后,只有坠落。这句话说得那么的对呀!有些人就因为一时的失败,就彻底的绝望,自抛自弃,自甘堕落。失去希望的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成功。有的人,跌倒了,他还要爬起来,继续向前走,不管大风大浪,艰难困苦,不管多少次的跌倒,也要爬起来朝着目标一步步向前走,这样的人早就注定了成功。就比如《儒林外史》中范进,考举人考了几十年都没有放弃,最后不也考中了吗?虽然最后高兴得差点疯死,但他不也是因为一直没有放弃希望,才得到举人这个头衔的吗?《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散文集,在这本书中,我闻到了花的清香,看到了世间百态,学到了为人处世、做人的道理,这真是一本好书。6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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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会记得那朵花的香茫茫人海中,婆娑红尘里,有多少次遇见,有多少次擦肩,而你我的邂逅,是我今生最美的情缘!那初初相见的嫣然,那蓦然回首的惊艳,那些美好的曾经,那些记忆中温馨的画面,总在脑海里一遍遍闪现,挥之不散。任时光流转,岁月荏苒,沧海变桑田,一种美好,一种浪漫,一段曾经,一段记忆,永如一束明媚的温暖,雕刻在心间。今日,落墨成殇,素笺轻展,为你,记下那份人生初见的嫣然。曾经苦苦的寻觅,寻找着红尘之外的另一个自己。当两颗孤寂的灵魂,穿越万水千山,紧紧相连,眼眸相视的一瞬间,便注定了,你是我此生,再也逃不掉的缘。有缘遇见,不问是劫还是缘,怦然的心动,刹那的永恒!隔岸,我盈握着你给我的那份暖,虽不曾见,但那种感觉,既美好又浪漫,既朦胧又迷离,既虚幻又真实,既温馨又惬意。天涯咫尺的距离,是心灵的相牵相依,远在天边,却又触手可及,这一切来得那么自然而然,带着梦幻般的美丽,演绎着一段不老的传奇!你曾说,我是你今生最美的风景,你会永远驻足在这里,不离不弃。而守候你,却是我今生无悔的约定,即使不能与你十指相扣,牵手白头,却依然情愿,为你倾尽一世柔情!习惯了每天有你的温情与问候,习惯了每晚枕着你的名字安然入梦,一份懂得,一份心疼,将一份真情铭记心中。一份欣赏,一份聆听,红尘路上,有一个懂你的知己与你携手同行,总是一场宿命,不枉此生,不虚此行!冥冥之中,是谁安排了那一场花开的遇见?谁又在繁华落幕后散尽了那份缘?从相聚到离散,与你相约的光阴,如此短暂,也就是一朵花开的时间。缘聚缘散天注定,分分合合轮番上演,花开花谢一年年,物是人非事事休,人生故事本相通,可终究,难以割舍一段美丽的相逢。那个熟悉的背影,那张亲切的笑容,如今又在哪里,踌躇前行?谁又是谁不老的前世今生?谁又是谁不变的木石前盟?有没有一种缘,可以让我们牵手到永远?有没有一种情,无论沧海桑田,都不会改变如初的容颜?将你写进我的梦里,连同那段花一般的过往,小心翼翼的折叠,典藏。你就像天边那颗流星,以最美的弧线划过我的天空,只留下一个美丽的倩影,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你走了,爱还在,我也未曾离开,痴痴守候着那份爱。回首凝望,落花成殇,与你走过的那些时光,还流淌着幸福的模样。感谢你一程的陪伴,给了我无数的温暖,感谢有你的支持,让我学会了成长,每一次的欣喜,都与你一起分享。山遥水远,隔不断一份执着的念,山高水长,动摇不了那份坚定的信仰。红尘的两岸,静静守候,默默地凝望,纵使时光老去,天涯西东,依然可以循着风的讯息,觅到如初的影踪。绿荫葱茏的浅夏,微醺的暖风送来阵阵清爽。莺飞蝶舞,草木幽香,没有你的城,一片荒凉!心,如跌落在掌中的飞花,带着丝丝薄凉!思念,与时光一起疯长,如莲的心事,在寂寂的红尘里次第绽放。可我再也见不到,你深情的回望!太多的伤感,太多的负累,终究抵不过世事的沧桑,挡不住流水的过往!躲在无人的角落,暗自舔食着那份蚀骨的伤!无奈的蝴蝶,终究飞不过那一片沧海茫茫!往事不堪剪,此恨绵绵!我用简单的文字,记录下这真实的情感,文字太瘦,怎么可以写尽那悠悠不尽的缠绵?但愿,风会记得那朵花的香,花会记得那曾经的誓言。只是,我的心,已跌落进你的城,一份擦肩而过的情缘,一段镜花水月的眷恋,一场梦里花开空欢颜,终究化为一缕轻烟,输给了似水流年!待我转身,泪已潸然!其实,在这一场花开的记忆里,至始至终,一直是我一个人在自编自演,你一直站在戏外,看我独自缠绵!目睹我一个人意乱情迷的悲喜,而与你无关。我自认为,倾尽了一世的缱绻,就能与你牵手到永远!谁料想,无情的岁月最终讽刺了我,那一场风花雪月的缠绵,终究零落成寂寞的诗篇!如果我离去,请不要哭泣!因为我的爱,从未曾远离你!别怪我无情,是我的柔情,你永远不懂!我的爱成了你的负累,我的痴情让你身心疲惫!爱你,我已经无能为力!爱你,我已经没有了力气!我只能忍痛割爱,我只能选择离开!你常说,爱要留白,那就让我走,把爱留下来!我不想让你看见,我心里在滴着血!也不想让你知道,我依然牵挂着你!我依然心痛着你!没有我的日子,一定要好好保重你自己!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知道,我离开后,你一定会难过,一定会祭奠我!那么,请你免我苦,免我悲,免我喜,免我流离失所,免我枝无可依!天涯望断,眸光停留在有你的彼岸,那一袭飘逸的长衫,化作一朵云霞,悬挂在遥远的天边。疏离的倩影,渐行渐远,挥一挥手,不想说再见,朦胧的泪眼,模糊了视线。转身,不再优雅,我知道,此去经年,山遥水远,人生的旅路上,或许,再也不复相见!那么,就把这份遗憾留给昨天,送上一份祝愿,寄一份希望于明天!人生若只如初见,何须秋风悲画扇!见与不见,已不重要,在我心中,会永远记得初见时的美好!1200字以上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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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一朵分裂的花从电影里倒是能够看出一丝忧伤来的,也许在意识的最深处,那个终于得到了奢华的郭小四,抱着一股砸给你们看的心态。就像他划分这个世界的原则,公开场合说的话,他要的就是成功,骂他的人没成功,都是屌丝。他曾经也是个屌丝。所以他理解屌丝的渴求。看,这就是那些好东西。名牌,名牌就是一切。来我的梦里,什么都有了。当他远离屌丝,投奔了成功之后,却总是难以在情感深处,建立起对那些劳斯莱斯、LV、GUCCI的情感关系。他只是狂热的证明自己得到,却没有能力在电影呈现真实的富贵。一个屌丝想要的都要到了,可却看不到对奢华与色相真正的爱。在《小时代》里,上海只是一个金光灿灿的背景,并不是活色生香的真实上海。真实的上海,既有大多数影视惯常秀出的纯粹浮华,也有涓滴细致的风物人情。不管是小资,还是中产,还是大富大贵的故事,那种流光溢彩是精致有情的。说得直白点,拍这个电影的人,并不爱上海,对上海这个大城市本身没有感情,只对钱有感情。上海和香港是中国的双城记,但在港片或者港剧里,描绘有钱到富贵逼人,会通过具体的鉴赏。比如玩时尚的,懂得一件名牌包的车工走线怎么个好法,才不枉费拜金一场。时尚不止是牌子和牌子的名字叫法,时尚是态度和故事。奢侈品本来就是最吸引人,是人性之中近乎本能诱惑的事物。可是在这个电影里,却只能看到粗糙的崇拜。我们可以在《红楼梦》里,看见真正青春富贵的大家公子,是怎么奢华溶于生活本身,是怎么谈情说爱的。世家公子有钱到,不刷卡也不数钞票,根本就不知道银子是怎么秤的。公子哥闲散到,心思更多放在关心女孩子的命运,以及对那些金玉器物发自内心的厌倦腻味。所以《红楼梦》这种真正的富贵小说,也很不客气地讥讽那些挂一屋子名家字画的爆发户。那一屋子名家字画,和一电影的名牌衣服车子包包,有什么区别呢?大众崇拜大富大贵,讨厌暴发户,大富大贵们也讨厌暴发户。就因为大富大贵不管内里怎么样,外面也要装出知书识礼含蓄收敛的样子。这令我想起一个坊间的小道故事,那个故事说,小四同学想要混某入奢侈品大牌的发布会,走红毯秀自己,可是那个大牌对他不感冒,因为他的形象不佳。浮华圈有浮华圈的玩法,大家都有钱,但你还得卖相好。再往上走,还得渗透着对奢华不以为然的淡漠厌烦,吃相太难看太嚣张是不行的。这可能才是最悲哀的地方。电影和它的导演所努力奔赴的上流阶层,奢侈拜金不是问题,问题是,游戏规则不止要有钱。拉皮整容是小意思,泼红酒受辱或上位更加是家常便饭,但最终秀出的色相还是要拿得出手。他所向往的,并且凭借财力可以抵达的地方,其实是排斥他的。金钱是通行证,但打开了那扇门,不一定被认同。好在,除了用导演本身的名气和话题性折现票房之外,他对青春男色的品味真的特别好。和开着宾利奔驰甚至劳斯莱斯的帅哥们展开爱情,的确是屌丝少女们最美妙的上流社会之梦。至于青春、热血、友情、理想,乃至幻灭,都是包裹拜金的精美包装纸。所以他精挑细选了足够多的美少年,却只用了一个美女做搭配。女孩们只需要代入一个女主角,观赏众多漂亮男生即可。抓住了女孩的钱包,就抓住了一切。商人只负责造梦,不负责幻灭之后的漫长煎熬,哪怕明知道幻灭会痛苦。归根结底,《小时代》是导演郭敬明的梦,也是他口口声声关注的受众观众,做的同一个梦。可惜他既要照顾大银幕外的屌丝心,又掩饰不住对屌丝们的厌弃。既不能精致入骨地彻底拜金,获得认同,又不能割舍拜金这个立身之本。于是就分裂了。这种分裂,也让演员们无法成为演员,只能成为模特,穿着很多衣服,念对白,走镜头。虽然美如鲜花着锦,但去电影院看了一个华丽的MTV,这是那些忠粉看了之后也觉得挺没劲的事。喜欢金钱并不可耻,崇拜成功也很正常,但让我们觉得无聊的是,小偷靠窃取他人的心血之作发家了,拼命玩洗白还要扮上流。最终,当我们在谈论这个电影的时候,我们谈的是这个世界的老桥段。有些电影站着把钱给赚了;有些电影是跪着把钱给赚了;有些电影是躺下来,按捺着心里的恶心,搂着那些自己其实嫌弃暗骂的观众把钱给赚了。屌丝们不美丽不光鲜没钱,屌丝们恶心,但屌丝们的钱不恶心,赚得就是他们的钱,这正是拜金式成功的入门奥义。1200字以上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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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会记得你说,心城里,那些清宁的爱,那些阑珊的暖,时光会记得。我想,时光太薄,承受不住如此之重,那便让文字帮我们记得吧。——题记以前常常说,文字于我,只是生命中的过客,时常踏着雨而来,潮湿了我的心,又匆匆的离去,于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会将其遗忘。后来是你让我明白,文字,不仅可以潮湿了心,亦可以暖心。一直相信,有些冥冥之中的遇见,足以温暖彼此的整个青春。谁染指了谁的流年,才使青春飞扬?或许,因着我们有着相似的性格,总是喜欢将生命中的一些碎碎念写在字里行间。我写,每一个人都会变成自己想念的风,去往他思念的地方;你说,每一个人都会变成自己想念的一朵云,来去自如,一个转身的距离,便风干了时光指缝间的忧郁。我特别自恋的说:“远在异乡的你,是想我了才将我的名字嵌入其中吧。”“嗯,潜意识里这样觉得。”你这样回答。后来的后来,你以“每一个人都会变成自己想念的一朵云”为题为我写了一篇文,你写,每一个人都会变成思念的云,落在闲心处,不染芳尘,不矫揉造作,静坐时光深处,淡看云卷云舒的美。那些记忆中的过往,你用文字还原成一帧一帧老旧的电影,让我反复翻看,看着看着就哭了,看着看着就笑了……你说我是云心上最清灵的一滴雨,不染一粒纤尘,不融一丝繁色。染指流年的匆忙,奈何寸短时光斑驳了年华,一个人在挚爱的纯白世界中,默默欣喜、感动着!其实我没有你形容的这般美好,我自私又任性,很多时候都忽视了你的感受。一直认为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宠儿,宠着宠着就有了任性一词,也许是我太过于宠自己,以至于任性起来,忽略了很多的小细节。那天,我说,世界上时间、距离、纷扰等都会成为疏离彼此的借口,友情依然,但如果我们换一种心态,有些情散了就散了吧,不强求、不奢求,自可安暖。本是因为他人之事找你诉说,却忘记了你是一个敏感的小姑娘,亦忽视了当时身处异乡的你,初到那个城市的你,孤单与彷徨伴随着你,让你的神经紧绷,稍有“风吹草动”,就会让你的情绪失控。姑娘,这不是我的臆想,是从你的文字中读出来的。有的时候了解一个人就是这么奇怪,总能从对方的只言片语中扑捉到情绪的波动。你害怕我说的是我们,害怕这段友情会被时间消磨殆尽。于是勉强自己去看淡看轻。这是我的错,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如果连让对方坚持走下去的信心都没有,那么,失败的人是他自己。于是,我翻遍了所有关于我们青春的文字,每一字每一句都诉说着我们曾经的故事,至从我们遇见,所有出现在文章里那些阑珊的暖,都有着彼此的足迹,或轻描淡写,或特意勾画,都带着一种深深地暖和淡淡的相知,如此,你还敢说,我们会散吗?当我坐在灯光下,执笔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心是飞扬的,因为我念想了我们曾经的种种。那时时间有闲暇,当落日的余晖晒在洋澜湖畔的时候,我们总是背靠着背,一人一只耳机听着喜欢的歌曲,或者诉说着心中那些小小的梦想;华灯初上,两个疯丫头撒着欢奔跑在夜市的街头,看着霓虹灯近了,又远了,似乎比什么都有意思;周末里,手牵着手在所谓的学生街晃来晃去,似乎永远都不觉得枯燥泛味……你看,我们曾经有如此多美好的回忆,而且这些美好的曾经,无数次的出现在我们的文字里。你说,你喜欢依着皎洁的月光在文字里取暖。我写,对于你我的友情,我愿意用半世轮回换你回眸一笑……或许我该感谢那些矫情的文字,矫情真的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存在。心城里,那些清宁的爱,那些阑珊的暖,文字会记得,让我有足够的勇气说出刘同的那句话:如果不是我们自己,谁又能将我们分开呢?你有永远的青春吗?问题等同于你有永远的朋友吗,我的答案是有。有些文字,不需要华丽,能暖彼此的心就好。有些遇见,不需要刻骨,流年一直相伴便好。有些感情,不需要隐藏,浅浅相惜便好。旧的时光,旧的感情,谁不怀念?那些记忆中的倾城时光文字会记得,当再次翻开泛黄的日记本时,始终相信:文字还在,那些快乐着、幸福着的记忆还在,若时光待我们温暖如初,那么,我们情依然,心依旧。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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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花的生命那些属于我们的花朵肆意零落,终究也逃不过离别……车站——含苞我家下面是一个车站,很大,很干净,很空旷。空旷到让人感到一丝落寞。车站里横七竖八的停放着一些客车,我常常在车站里看着它们,我就在想啊,它们载着一群人的寂寞离开,是否也会寂寞的载着另一群寂寞的人再回来?每天,就这样杂七杂八地想着。然后,找个静静的角落,听着时间滴滴答答的在这座城市上方游走。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女孩径直向我走来,微笑着对我伸出手:“你好,我叫若若,小若。”小若,你还记得你当初对我说的话么?你对我说,我们都是寂寞的孩子,可我们同样可以骄傲的对着全世界笑,放声大笑。只要我们相信,所以,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我笑了,甜甜的笑了。然后,你也笑了,两只清澈的大眼睛顿时弯成了月牙状。其实,小若,你根本就不是寂寞的,你更像个安琪尔,那种头上顶着光环的安琪尔。只是,神忘了给你安上翅膀。但是,小若,你也不需要翅膀的,那种肥硕而又累赘的东西只会玷污了你纯白高贵的气质。木马——盛放记得小若说过,木马,我一生中不能释怀的伤痛。然后我就在一旁煞有介事的开玩笑说,哇,我们美丽的若若大小姐竟然从旋转木马上摔下来过,那姿势一定好看。”其实,小若,我说完就后悔了。我看见你在那里偷偷的抹着眼泪,我的心被揪得生疼!我忙对你说:“若若,对不起,对不起……”“没关系。”你打断了我的话。我小心翼翼的问:“真的,没关系吗?”你不说话了,望着那片湛蓝的天空,默默的。半晌,我听到了一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一为父亲答应他的女儿在她七岁的时候,会带她去市里最好的游乐园去坐旋转木马。然而就在小女孩高高兴兴准备她人生中第一个七年时,突然有一天,一个妖艳的女人闯进了自己的家中。正当女孩惊愕的同时,她看见了女人背后的父亲,父亲牵着一个陌生男孩的手。粗糙温暖的大手牢实的包裹的稚气未脱的小手,那画面,温馨得令人嫉妒。“女儿,爸爸要走了,这里,”父亲突然开口了,“有两张游乐园的票,你和你妈去吧。爸对不起你……”“为什么?他们是谁?!”“他们是你的弟弟,和弟弟的妈妈。”“不!”小女孩哭着,闹着,尖叫着,嘶吼着,但最终都没能挽留住自己的爸爸。望着父亲的背影一点点地消逝在人群中,小女孩第一次懂得了心疼。那两张游乐园的票,化成碎片漫天飞舞……沉默。沉默。我好想哭,可身体里有另一种声音在告诉我,不许哭!最终,我抑制住了眼泪的前进,看着旁边哭得不成样的若若,我停顿了一会,说:“若若,我们明天去坐旋木吧。”若若停止了哭泣,一脸疑惑的看着我:“你说什么?!”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一字一顿地说:“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第二天,我们就去了市里最好的游乐园坐了旋木,在王菲悠扬的乐曲中,我看着若若脸上有一种东西慢慢化开来,升腾在空气中。我想,那便是我所认知的释然吧。机场——凋落天空很透明,没有云,仿佛可以望到尽头。尽头,常常在想,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是否也有大片大片幽幽的青草和沐浴过阳光的花朵?小若走后,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总是乱七八糟的。我以为我可以忘记,就像有些东西一样可以轻易的记住。可那个下午所发生的事情,我终究也忘不了——它就像本身是我记忆里的一块。强行的忘记,只会让我更加真实的铭记。小若说,轩,我走了你不要怕。轩,你别难过。我们一定都会更幸福。轩,我一定会回来的。轩……机场里人来人往,你看着我红着眼睛。你说,轩,你要记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一定要记得我,一切都会更好。我眼泪越流越多,却不曾擦拭。你说,轩,要相信,要相信我们能在一起,所以,请你,不要忘记我。于是,你狠下心转过身,踏着脚步离开。当我看见机舱门缓缓的关上时,眼泪终于一涌而出。我哭得西里哗啦的,任凭那冰冷的液体划过我的脸颊,流入脖颈,渗透到皮肤里。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我突然感到了深深的无助。可是,我分明看见了若若脸上的涟漪,美丽得压抑……人走了,一切都结束了,只是无法忘记,曾经的曾经。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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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花的际遇曾经幻想扎扎根于公园,被人赞赏,而我是一朵花,我只是一朵花。曾经幻想着被摆上窗台,伴着主人,而我是一朵花,我只是一朵花。朝朝暮暮,我在芳华人世间徜徉,寻寻觅觅,采撷人间最美好的光阴。一我是一朵花,一朵再平凡不过的花,我和我的同伴共同生活在一个花圃里,小园不大,但被主人料理得整齐?干净。院子里的花并不妖艳,以至于我认为自己是比较出色的一个。同伴们不敢正视我。哼!不就是我有着与他们不同的人生追求吗?我不甘于平庸,我曾经幻想着如果有来世,我定是公园中的一景或者摆放于人家的窗台,还有一切能让人注意到的地方。不,我希望明天就有人注意到我,把我带走。我的伯乐,快些到来!我要离开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啊!因为,我是一朵花。二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我想。我等待着,寻觅着,思索着,幻想着••••••日落的景象奇美,残阳辉辉,依然能点缀天空,神秘而悠远;残阳如血,在天际划出一道波澜。恐怕只有那夕阳干预深沉吧!我望着头顶的天,感叹。一天即将过去,我的伯乐还未到来,我有点失望,转念一想,我正值年少,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也许,这只是自我安慰罢了。突然,一个男孩跑了过来,今天从我身边走过了好多人,没有一个看我一眼,我试着抱了最后的希望。男孩停了下来,在我身边停了下来,惊喜地看着我,弯下腰,我打量了一番,是个挺可爱的小男孩,大约上小学了,一头黑色的中短发,大眼睛,其他地看的不是太清楚。“祖母,这朵小花好可爱,我能把它摘下来吗?”稚嫩的童声响起。“当然可以,好好爱它。”这时我主人的声音。话音方落,我就被小男孩拔了起来,他攥着我,跑回了卧室。这一切来得太快,快得我都没来得及做准备,但是有一点我知道,以后他就是我的小主人了。三他把我捧在手心,小心翼翼的。我突然感觉自己是多么的神圣,日月融为一体,仿佛为我而亮。为我喝彩吧!身为一朵花,这代表我命运的转折,这代表着我所有的梦想即将成为现实。这让我总结了一句话:是一朵花,就昂起你高贵的头颅,向着人类,向着世界!“你叫什么啊?可爱的花儿?”男孩问道。“嗯,我是一枝花,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叫我牡丹。”我连自己都惊呆了,我怎么会说自己是牡丹呢,我只是一朵普通的小菊花呀!我不知道我为何变得如此高傲,难道就是因为我是一朵花,一朵曾经那样平凡而仅有那么可人的花儿吗?小主人仔细端详着,那双灵性的眼睛不停打量着我。接下来······?我思考着。“嗯——好香啊,小花儿,我想把你放在我的文具盒最上层,太棒了!”说着,他把我放入了一个铁盒子里,“他肯定是想把我珍藏起来,在别人面前炫耀,让别人看看这朵属他拥有的花。”我若无其事的做着这样的白日梦。我看他将这铁盒子封了起来,我突然什么也看不到了,四周黑漆漆的,有种窒息的感觉,这里太闷了。不!我喘不过气了!四四周静悄悄的,也许黑夜到来了。我将怎么在这令人窒息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漫长的黑夜呢?我不得不为自己的身体担忧。大约两个小时过去了,我什么都听不到,看不到,只能凭空想象。刚开始时,我还能坚持住,还没被这黑夜所吓倒,可现在,我有些乏了,但不是一般的瞌睡,好像有些体力不支,有些晕眩。我努力地告诉自己,撑过了今夜,等天一破晓,我的好运就来了。这的确起了一时的作用。大约又一个两小时过去了,我的体力不支又有些加重了,不是那时的乏,而是有些支持不住自己的身体,任它慢慢的向左倾斜。终于——我倒下了,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上······一束光射进,我无力地睁开了眼睛,什么?天亮了。“啊!小花!”男孩叫喊道,“你怎么成了这般模样,你怎么蔫巴了?”我无力回答。他把我捏了出来,快步走到院子里,把我扔到了垃圾箱里,又跑回了卧室。我在垃圾箱里哭着,眼泪顺着我干瘪的身体往下流着。我真想告诉他:孩子,我是一朵花,我只是一朵花啊!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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