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墓笔记》_《盗墓笔记》读后感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寒假中最开心的一天
这天,天气尽管如此的冷,可我的心里却暖洋洋的,因为今天是最开心的一天!
我和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在家里无拘无束地一玩方休!
首先,我们把各自的好吃的推荐给对方,剩下不够分的就留给了我,让我感受到当妹妹的温暖。然后我们就讲故事笑话,时而捧腹大笑,时而面带怒容,完全沉浸在故事的情节中,最后,该谈谈我们的学习了!
姐姐是班长,俨然一位干部,率先开头了,学习对我来说是件很愉快的事,只要你上课前预习,课中听讲专心,课后就倍感轻松了!弹琴跳舞,打球键体样样行,我不但帮助同学,而且是老师的得力帮手!我心想:我们两人的性格是那么的相似,她这么优秀呢厡来她把胆小的毛病改掉了,我一定把羡慕变为行动,在新学期展现新的自我!
天色渐晚,我们毫无倦意,在大人的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回家了,相约下一个最开心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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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盗墓笔记》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700字 六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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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一捻拾年15年了这是一篇写给稻米的文章,不过如果你愿意,也请读读这没什么含金量的文字吧我错过了2015年的长白山。2015那年我还挺小,大概七八岁的样子,还不认识吴邪小哥,懵懵懂懂的,或许还在看小马宝莉呢,那一年的长白山也成为了我的念想。几年前,我就开始物色盗墓笔记这套书了。想想也无奈,那时候觉得太贵,看着这名字也觉得恐怖,又是老书了,我一直以来就觉得是一本“吓人、没意思”的书,自己也没空去看怎么一大套书,就一直拖沓下来。直到一个月前,突如其来的疫情终于打破了我心里的防线,我买下了这套书,开始看,听我爷爷讲的,似乎还挺有意思。不曾想这一看完了,这坑挖了有些人他就跳不出来了当我是个老读者叙叙旧吧,已经15年了,连我爷爷都看过的老书我居然会看,离奇而又不完全脱离现实的故事让我特喜欢,蛤我为了这本书天天跑步练字天天幻想有一天它会变成现实,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一直不愿意看沙海和藏海花后面的,只想看纸质书,对电子书很排斥,看俩页就看不下去了,自己也不知道为撒这本书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神奇吧。潘子他们的掏心掏肺死而不惧其实丝毫没有让我动情,没有哭过也没有笑过,离奇的是我居然对这本书评价很高。至于为什么呢,不就是因为这本书神奇??青铜门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场面,十年书里教会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你完全相信自己,什么事都可以做成。但人要完全相信自己,是几乎不可能的,就像你不可能相信自己可以在水面上行走一样。”其实我们对相信自己这方面认识还浅呢,相信真的难如登天啊……反正我是不行如果真的有盗墓笔记里面的这些事,那我会怎么样呢?这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好吧这是轮不到我去想的,世上稻米千千万,有钱人的占一半,怎说如何去盗墓,一穷二肥想的开。什么嘛,盗墓这件事还轮不到我,再说现在法治社会怎么可能去呢,我就想想不妄想了很久了,十五年,稻米还是有很多。盗墓笔记没有什么儿女情长,亲人离别这种想想就尴尬的情节,它只是一味的写了一场冒险故事,却打动了无数读者,他们从似乎简简单单的没有什么修饰文字里读出了悲与欢,读出了三个人的传奇。“我知道,在福建南边的山里有一个村子,那里的风水很奇怪,村子坐落在一个山谷的半坡上,附近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花常年落在村子上空,使得村子好像下雨一样。村子里的老人说,以前有僧人游居过这里,写过一首诗,说这里百年枯藤千年雨,雨落千年才会停歇。我也想去看看那一直下的雨,看看那生长百年的树藤,直到赴那场千年雨歇。”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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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盗墓笔记》这是一本新出的书,也是一种新起的文学——盗墓文学在2007年风靡网络。是打开中国人不用再看外国的吸血鬼和木乃伊的探险小说故事而从此有了咱中国人的探险类小说的开山四大代表作之一,是《鬼吹灯》、《盗墓笔记》、《盗墓之王》、《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盗墓笔记》的作者是南派三叔,原名徐磊,浙江人,《盗墓笔记》有四部、五个故事,《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第四部还未出书暂时。 我第一次看到《盗墓笔记》是在羊城晚报上连载的《盗墓笔记1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又在它风靡网络时期发现它在排名榜很前于是便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我发现我做到了废寝忘食,我发现一看就停不下来以为有种东西叫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的说法。虽然它没有写,但强烈的悬念让人不由自主的点击“下一页”。我不曾发现时间竟然如此快的速度从我身边飞逝,也不曾发现窗外颜色黑白交替。直到写出来的我都看完了的时候。我就到南派三叔的博客等待更新了。 现实中,盗墓是弥天大罪。而在文学上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题材。自从盗墓文学的四大开山作一出,很多只要涉及到一点盗墓的作品就一炮而红,而关于盗墓的探险小说也越来越多。中国人终于也有了有自己特色风格的探险小说了。打开了局面,在2007年以前,中国人写的探险故事基本上是没有的,除了一些幼儿类的什么什么的冒险记,其他的是屈指可数。 而今,不一样了。但也有一些好事者作家去批评盗墓文学。人不可能没缺点,书也一样,也不可能没贡献,书也一样。谁是谁非。说不清楚。 《盗墓笔记》也经历过大起大落的形势。一月份出版,三月份红了,六月份被封杀,后有解禁。四大名著不也经历过这个过程?6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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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盗墓笔记》,一本我最爱的小说_900字它呢,不是世界名着,不是有关爱恨情仇,不是有关国家的。可是呢,这么一本平凡的书,却让我近乎痴迷的爱上了它,爱上了书里的人物。我好后悔,后悔为什么不早一点接触它,就算只是季播剧刚刚播出的时候,可是我呢,是在十年之约将至的时候才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它。那一年是2015年,那一年的8月17日,我无数次幻想着自己登上长白山,眺望远方山巅,和许许多多为了同样一个目标的人们一起,去接那个人,那个强大如神邸的人,和吴邪一起带他回家。可是我终究还是没有实现这个对我来说十分美好的念想。我是痴了,醉了,陷在那个世界里。我听到我的同学朋友质疑我:“盗墓笔记有那么好看吗?”我看着我的亲人问我:“你看什么不好偏要看盗墓小说?”我始终如一的沉默,我想与他们争论,可是我开不了口。我想告诉那些说他们是不存在的人,说他们是虚构的人,他们是存在的,他们存在我们心里,他们在书里,他们在我们心里我们眼里是真实的。当我放着红高粱轻哼出声,我看到我的一个朋友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他是在疑惑,他是在嘲笑,他对我说:“这首歌太难听了,好土,我换一首BIGBANG的歌,绝对好听。”我拒绝了,不管他怎么说,我都没有答应,我也没有反驳,没有说任何解释,因为我知道,即使我说了,他也不懂,他也不知道,也是依旧鄙夷,所以我封住了嘴,只是一昧的拒绝。2016年,我开学了,发现我班上的许多同学都看起了盗墓笔记,但是也都是像看老师推荐的名着一样,看看,也就过了,没往心里去,能记着,也是因为我的关系。我最好的一个朋友看得比较深入,懂得也相对多一些,但还有很多她不知道的。只是,我已经不贪心了,我学会了满足,看到有人懂我说的那么一两句,在别人看来非常莫名其妙的话,我也知足了。至少有人能陪我聊聊里面的故事,不是我一个人把所有想说的话都往肚里吞,都把它写出来给自己看,虐的段子只虐自己,甜的段子也只甜自己,怎么说都能分享给别人看看。我本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是啊!我本听书人,与故事中的他们毫无瓜葛,奈何入戏太深,他们的喜怒哀乐,一颦一笑都能感染到我。戏中的他们演着悲欢离合,戏外的我动了真。可是我并后悔啊,入此戏,我心甘情愿。2025年8月17日,那时的我已经独立,我拥有自己的财富,在那一天,我会登上长白山巅,赴第二个十年。六年级:江扬帆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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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10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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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最近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平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平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平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平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平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近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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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南派三叔曾经说过:“我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完全想不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上它,而他们大多数是因为在心情低谷期看了后喜欢上的。"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局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感,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一点点。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忠诚护主的潘子,三叔,瞎子……潘子的那段,是最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就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到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痛,然后无能为力。“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的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到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着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该怎么用语言来表达,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今年,2015年八月十七日,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那天,三叔给了我们一个结局:等一场千年雨歇。那天,无数稻米在长白山上齐喊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我们只是好久不见”、“小哥,欢迎回家”。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永远忘不了稻米们一起待到零点,一起喊出那句‘张起灵,欢迎回家’,一起刷屏……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实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铁三角,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造生与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小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话甚好。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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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力是一个以盗墓为生的人,因为所得不菲,所以大墓小墓都会去盗。但是这一次,使他永远去难以忘记。现在,力正在某监狱的办公室里同一位女警员会议着发生的一切。,怕了下去。这条墓道并不是怎么宽,但是相当长。而且非常暗。这使我这个一直在暗处工作的人也产生了恐惧使我点燃了火把。经过一段路后,我到达了一个非常大的墓室,在墓室的两边站着许多干尸,干尸的额头上写着数字,嘴唇被线缝住了,这些干尸也不知死了多久,但我没有多想,直往那棺材走去。走进我才发现,这个棺材的质地非常奇怪,决不是石木、金银等制成的,那又会是什么?为了看个明白,我打开了棺盖,里面有一个封的很好的坛子,里面还躺着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子。她穿着透明的绸缎,仿佛公主等待着王子的吻,我不由的看痴了,忽然脑后一疼,我晕了过去。待我睁开眼睛,我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那些干尸正围绕在我的身边,我想坐起来,但发现手脚被绑在了四根柱子上,柱子在一块石板上,而我就躺在那快石板上,这一切使我想叫都叫不出来,而干尸拿着那个坛子拆了封,走了过来,一拆封只见无数的不知名的乳白色虫子一拥而出,干尸们使劲掰开了我的手,虫子就开始拥入我的嘴里,一个干尸就开始缝我的嘴,那干尸干枯的手紧捏着我的嘴唇,我根本无发反抗,只是感觉最里的虫子不停的蠕动,甚至穿过我的 喉咙,干尸从另一个干尸手中接过的一跟针,当干尸拿着针靠近我的嘴唇时我几乎晕了过去,当第一针穿过我的下唇再经过上唇时,那中心如刀绞的感觉,以及乳白色虫子在嘴里的恶心是从来没感觉过的。这时体内不知从哪来的力量使我挣断了右手的绳子,为了求生,我摸出了身上的短刀,一阵挥舞,并快速割断了左手及双脚的束缚,左手把嘴唇上的线拉了下来,并开始呕吐,吐出了所有的虫,并不断挥舞短刀,不使干尸靠近我,突然一个干尸跳了出来,我一刀斩下,只见干尸的伤口拥出无数乳白色的虫子,但不一会就变成了血水,而干尸也变成了灰,我呆了但我知道不能呆,开始往外跑。就在这时,墓室的大门开始关闭,我正好冲出了大门,回头间,那些干尸似乎想追上我,但他们行动很慢,最终门关上了,再爬出入口后由于巨痛再也忍受不了晕了过去……“那你认为是一场梦吗?”女警员问。“我也希望是一场梦,但嘴唇上的针痕却让我知道这不是一场梦。”力回答到。女警又说到:“根据你所说的地方,我们并没找到那个入口,但是找到了和你故事有关的东西,那种乳白色的虫子,现在专家都不知道这是何种生物,或许这不是地球上的生物,而根据上司的命令,这些事的所有资料将被永远陈封起来。”“那好吧,我该走了,感谢你们相信我,再见。”说完,力走开了办公室。这时,放在办公桌上装着那种虫的瓶子里,虫子正在慢慢化成灰,无影无踪了……1000字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