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永不失魂_1200字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也多数是白梅,人们喜爱的也大多是白梅,喜欢它那种娇小可爱惹人怜的劲儿,还有它在冬日里拼搏严寒的精神。但我显然不同,我爱的是那艳丽的红梅,我恋的是它高贵不失淡雅,淡然而又执着的感觉,这种感觉,绝不容亵渎。薄薄的雪悠然飘落,打到身上,没有一丝感觉,我低头,望着已被染成淡淡白色的地,被我踩出了脚印,总是有点于心不忍,但依然没停下脚步,直到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流入鼻中,才蓦然停下脚步。
回味,那丝还留在鼻腔中的淡香,倘若那少女身上自发的体香,清新,淡雅,还带份着甜美。那种气味,不失气质,必然轻易的让人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是它的魂,最迷人,也在还风雪进行着抵死一搏
悄悄抬起头,目光追寻着这香气起源地——那株梅树,虽被风风雪雪打弯了腰,但那滋生的气质,不容轻视。树枝上开满的红梅,逼了人眼,娇艳的红与落在花上的薄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又恰到好处,也许,只有梅在这世间风尘中这么迷人眼,还是身上悠悠的气质,如同贵妇般的优雅,令人叹为观止?我始终弄不明白。
它是最超凡脱俗的花。是最坚韧的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
渐渐的靠近,我早以忽视了那越飘越大的皑皑白雪,不过,那应该是老天流的泪,是天在心疼冬日里独自盛开的梅吧,心疼它们在这死气沉沉,阴郁死寂的冬日里的孤独吧。
我想,应该是吧。
一般常见的是白梅,平日里和雪相融,不分彼此,而诗词歌赋中记载的
红色,似乎过于妖娆,更像是夏日里争艳的牡丹,雍容华贵。不错,的确是艳丽的色彩,不过难道冬日里的暖红色,不是让人心旷神怡的吗?
它的枝条细长,形态不一,婀娜多姿。鲜红的颜色在花枝间点缀着光彩,袅娜而不失端庄。
连成片的花朵,让我不禁眯起眼,凝视着,仔细的欣赏这冬日中这独特的美,像是刚落地的娃娃,还不懂世间万物,迷茫的望着世间风尘,却又感到美感,欣喜地样子。
老天还在哭泣着,雪花不停的飘,随着风飘得有些凌乱,打在梅的枝头上,丝毫没有留情,努力着把它们从树上扯下,而梅却顶着雪,用自己最顽强的灵魂在交战着,就算苟延残喘,也决不放弃。
也不知多久,雪渐渐停了,而我,却还在几颗梅树间走动,好似闻不够它的香。
已是满地落红,毕竟脆弱的身躯经不住,风雪的侵略,终是随着风飘落在雪地里,虽被雪埋住了身影,却还是满地的残香……
这便是梅花的魂,不管是哪种梅,都会在风雪里拼搏,无力的抗拒这抗拒着冬日的死气沉沉,不管以哪种方式终了,但从不失魂,永不失魂!
梅,迎着风雪,一支独放,虽不能改变这一片的寂静,但它坚信,可以迎到来年的春,度过漫长的冬。
即便是从枝头被打落,依然坚信着自己的信念,所以:
不管怎样,也剪不断一地的残香与叹气……
过了些时日,已经入了春,漫入我眼帘的只是梅树顶着枯枝,再也见不到花朵的踪影,但我似乎闻到了满地残香……
初一:风雨倾城
冬日里的阳光_700字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呼,真冷!看着嘴里呼出的白雾像调皮的精灵一般在空气中隐身不见,我又把脖子使劲地缩了缩,藏进厚厚的围巾里。太阳仍旧像个睡美人一样躲在地平线下不肯出来。只有天边那抹诱人的胭脂红色彩霞给人一点暖意。
像往常一样,我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流,快步冲进了那家早餐店。
扑面而来的一股热腾腾的、裹着美味香气的雾气,让我更觉得饥肠辘辘。脚步也不自觉地加快。一不小心就被路旁的桌子给绊了一下。突然失去平衡感让我有点措手不及,连忙靠住旁边的一名中年妇女。
站起身,我连忙不好意思地向她道歉。她微微地笑了笑,“没关系。摔倒了就不好了,下次走路慢点”。温温柔柔的一句话,夹着点点关心,一下子就驱走了尴尬的气氛。
我在旁边的桌子坐下来,叫了一碗咸菜面后慢慢地等着。无聊之中不自觉地望向了那位妇女。我这时才注意到,她的对面还坐着一个小男孩,大大的眼睛,一副天真活泼的样子。大概是她的小儿子吧,我猜想着。
她凝望着对面的儿子,脸上浮出一个淡淡的微笑。那是怎样的眼神,怎样的笑啊!慈爱的小溪在眼里缓缓地流淌,轻轻地向外溢出,在嘴角凝成那甜甜的、满足而喜悦的微笑。
看着看着,我仿佛也融入在这爱的光芒中。我想起了餐桌上的妈妈。每当吃鱼时,她总是默默地把肚皮上的肉夹到我碗中,自己却嚼着鱼头,还笑吟吟地说鱼头好吃。渐渐长大了,才知道这是爱的谎言,可又不忍揭穿,只好骗妈妈说不喜欢吃鱼肉。虽然我知道这很滥俗,可看着妈妈甜蜜而又幸福地吃着我夹给她的鱼肉时,总有一股暖流在心中流淌。
想到这儿,我不由得一笑。吃着刚端上来的面似乎也比平时更有滋味了。
走出早餐店,太阳已在天边懒洋洋地伸着腰。柔柔的光芒撒在街道上,肆意而又欢快地跳跃着。道旁的梧桐叶上的露珠也在调皮地闪着光。呼,真暖!
初一:浓妆遮住泪
相关推荐
-
梅,永不失魂也多数是白梅,人们喜爱的也大多是白梅,喜欢它那种娇小可爱惹人怜的劲儿,还有它在冬日里拼搏严寒的精神。但我显然不同,我爱的是那艳丽的红梅,我恋的是它高贵不失淡雅,淡然而又执着的感觉,这种感觉,绝不容亵渎。薄薄的雪悠然飘落,打到身上,没有一丝感觉,我低头,望着已被染成淡淡白色的地,被我踩出了脚印,总是有点于心不忍,但依然没停下脚步,直到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流入鼻中,才蓦然停下脚步。回味,那丝还留在鼻腔中的淡香,倘若那少女身上自发的体香,清新,淡雅,还带份着甜美。那种气味,不失气质,必然轻易的让人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是它的魂,最迷人,也在还风雪进行着抵死一搏悄悄抬起头,目光追寻着这香气起源地——那株梅树,虽被风风雪雪打弯了腰,但那滋生的气质,不容轻视。树枝上开满的红梅,逼了人眼,娇艳的红与落在花上的薄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又恰到好处,也许,只有梅在这世间风尘中这么迷人眼,还是身上悠悠的气质,如同贵妇般的优雅,令人叹为观止?我始终弄不明白。它是最超凡脱俗的花。是最坚韧的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渐渐的靠近,我早以忽视了那越飘越大的皑皑白雪,不过,那应该是老天流的泪,是天在心疼冬日里独自盛开的梅吧,心疼它们在这死气沉沉,阴郁死寂的冬日里的孤独吧。我想,应该是吧。一般常见的是白梅,平日里和雪相融,不分彼此,而诗词歌赋中记载的红色,似乎过于妖娆,更像是夏日里争艳的牡丹,雍容华贵。不错,的确是艳丽的色彩,不过难道冬日里的暖红色,不是让人心旷神怡的吗?它的枝条细长,形态不一,婀娜多姿。鲜红的颜色在花枝间点缀着光彩,袅娜而不失端庄。连成片的花朵,让我不禁眯起眼,凝视着,仔细的欣赏这冬日中这独特的美,像是刚落地的娃娃,还不懂世间万物,迷茫的望着世间风尘,却又感到美感,欣喜地样子。老天还在哭泣着,雪花不停的飘,随着风飘得有些凌乱,打在梅的枝头上,丝毫没有留情,努力着把它们从树上扯下,而梅却顶着雪,用自己最顽强的灵魂在交战着,就算苟延残喘,也决不放弃。也不知多久,雪渐渐停了,而我,却还在几颗梅树间走动,好似闻不够它的香。已是满地落红,毕竟脆弱的身躯经不住,风雪的侵略,终是随着风飘落在雪地里,虽被雪埋住了身影,却还是满地的残香……这便是梅花的魂,不管是哪种梅,都会在风雪里拼搏,无力的抗拒这抗拒着冬日的死气沉沉,不管以哪种方式终了,但从不失魂,永不失魂!梅,迎着风雪,一支独放,虽不能改变这一片的寂静,但它坚信,可以迎到来年的春,度过漫长的冬。即便是从枝头被打落,依然坚信着自己的信念,所以:不管怎样,也剪不断一地的残香与叹气……过了些时日,已经入了春,漫入我眼帘的只是梅树顶着枯枝,再也见不到花朵的踪影,但我似乎闻到了满地残香……1000字 初一 状物
-
梅魂看你拿粉嫩的花瓣,飘落在,房檐上;屋檐下;土地里;给天地留下一缕清香。你无畏冰天雪地,送人暗香。你那高尚的品格,让我赞扬。50字 初一
-
失忆_1200字【一】当第一缕微光穿过薄雾,便迎来了一个新的早晨。暖暖的阳光透过阳台上高大的落地窗,被几株绿植切割成影影绰绰的光斑。卧室里墨色的窗帘十分尽职地为主人将略有些刺眼的光挡在了窗外。床头柜上的闹钟响得十分及时,“叮铃铃”的铃声惹的床上少女无法继续安眠。少女名为苏晨,因为一起车祸导致脑部重创,失去了某一段记忆。因治疗休学一年后,在费洛学院初中部二年级二班继续学习。苏晨从被窝里伸出手,在床头柜上摸索了几下,按下了暂停键。苏晨缓缓拉开窗帘,和煦的阳光霎时间萨满了偌大的房间,她习惯性地伸了个懒腰,离开卧室。换好衣服,洗漱完毕,用完早餐,便带上书包出了门。校园内。也许是来得太早的缘故,校园里并没有多少人,鸟儿美妙的歌声在寂静中显得格外悦耳。或许是因为校园内清新的空气和鸟儿婉转的声音,苏晨踏进校门就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适和愉快,背着书包随意地在校园内漫步。她从外衣的口袋里掏出一根果味的棒棒糖,娴熟地剥开糖纸,将糖塞进嘴里,眯起眼睛享受口中的甜蜜。就在她要继续前行的时候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这……是哪?”苏晨想自言自语地说道,她望着眼前陌生的道路才承认了自己是个路痴的事实。“唔……同学,你是迷路了吗?”一声悦耳的女声从苏晨的左前方传来,紧接着,一名穿着费洛学院的校服的女孩子闯入了她的眼帘,女孩长相十分甜美,但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那一头无暇的银发,就像天使一样的颜色迷住了苏晨。“诶……多……”苏晨的双眼紧紧地盯着那头银白色的长发。“同……同学?你……听得见我说话嘛?”女孩皱着眉望着盯着自己头发的苏晨。“嗯!你可以告诉我怎么去初中部的教学楼吗?”短暂的失神之后,苏晨才意识到自己需要女孩帮自己指路,她一脸兴奋地就像看见救世主似的望着眼前的女孩。“嗯……好的,那么跟我来这边吧。”通往初中部教学楼的小道上。女孩似乎不太喜欢说话,一路上寂静无声。“那个……忘了自我介绍,我叫苏晨,是初中二年级三班的插班生,请问你是?”平时活泼开朗的苏晨实在是忍受不了这种沉默了。“初中二年级三班?”女孩半信半疑地重复道,但很快被她象征性的微笑取代了,“好巧呢,我也是初中部二年级的学生,我叫莫夜歌。”“啊……的确挺巧的……那么,今后几年就请夜歌多多指教了。”苏晨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莫夜歌这个人邪乎得很,就没再多说。初一:鸾千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一
-
永不分离_1200字有一个小男孩,家境非常富裕,父亲是一位亿万富翁,母亲则是一位明星,他家的房子是世界上最大的房子,足足有10000平方米,家里的保镖和差人差不多15000多个,念读的学校也非常高贵,长得也很帅气,但没有一个人愿意和他交朋友,没有一个女孩子喜欢他,原因很简单,这个男孩子得了一种病,一种非常奇怪的病,这种病使世界级的医生束手无策,于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和他交朋友,这让小男孩的的童年缺少了一份纯真的友谊。直到那一天的出现。那一天是星期日,小男孩在院子里孤独这看着即将死去的生物,小男孩看着看着心里想:我是不是最后也想这些花草一样要死去呢,如果有来生,我愿意当一棵小草,虽然会死,但仍有花草的陪伴。想到这些那还不由悲伤起来。“嘿,在想什么呢?”一个人跳了出来。“你是谁呀。”男孩认不出面前的这个人。“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翔飞,翔能够带我飞上天空,飞则能带我远走高飞,这就是我名字的意义,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男孩呆了,第一次有人问他的名字“我叫传天翔。”“我们一起玩游戏吧。”男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第一次有人陪他玩游戏,就这样,两人愉快的度过了一个下午。并相约永不分离。从此之后两人一直玩耍,传天翔知道这个男孩的母亲和父亲都在这里当差人,于是传天翔请求爸爸给他们加工资,父亲一向溺爱小翔,瞬间翔飞的父母亲从每月3000,涨到每月8000,两位大人也不知怎么回事,只是干活更卖力了。一天翔飞突然消失了,传天翔以为翔飞在和他玩捉迷藏,但几天后,他才相信翔飞真正的消失了,至于为什么,传天翔也不知道。传天翔开始埋怨他不守信用一天他的爸爸告诉他,这个病有救了,有一位高人说他现在手里有一个肾和心脏可以换掉,于是传天翔被送进手术室,传天翔看着那个心脏和肾感觉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却想不起来。手术十分成功,小男孩发现自己已经变得开朗起来,知道传天翔的病好后,大家都跟他做朋友,追他的人都可以排“排长城”,但谁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只有那一位高人明白。那一天下着大雨,传天翔冒雨寻求老人,终于在一坐小破庙里发现,当时老人正在念佛,知道老人早就预料几天男孩会找到他,于是在此等待。“施主可是为手术那一事而来。”老人看破了传天翔的心里。“没错,请老人告诉我那人的名字。”“对不起施主,老夫答应过那人,不能透露出姓名。”“那老人家给点提示也行。”老人思考了一会儿:“好吧,‘翔能够带我飞上天空,飞则能带我远走高飞’,我已经提示了,剩下就靠施主了。”传天翔思考了一会,便留下了泪水,原来当初的约定他已经实现,他们现在已经永不分离。初一:曹祥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
梅之魂在一处名为朝云院的院子中,一个红衣翻飞的女子正练着舞,原来这人便是医者江仲逊的独女江采儿。采儿此时正是豆蔻之年。舞起来十分的楚楚动人,更增添了三分灵动。然而正当此时,一个面色苍白的老奴和一个戴玉冠的公子跟着采儿父亲走了过来。采儿一见父亲便优雅地行了一礼道:“爹爹安好。”仲逊年经时候是个美男子,此时更添了一份身为父亲的慈详。他对女儿道“小采儿,还不见过窦公子。”小采抬眼一看并无惊讶之意,反而怒气冲冲的对父亲说“爹,他是个轻浮之人。不配得小采一声公子。”仲逊一听面色一白,他可知道这人什么身份,乃是先帝三子当今圣上,若非此人自亮了身份,就连他也不知此人是谁。见女儿如此,他迕忙陪礼:“窦公子多有得罪。”那公子却不怒反笑道:“你家小女说得过激了,无妨。”仲逊顿肘松了一口气。但此时的李隆基,却在心中想到原来你叫采儿。他陷入到了回忆之中,一月以前,采儿也是一名秀女,当时也是女子衣裳卖得多的时候。各家制衣成衣店老板眉开眼笑的数着钱。采儿则正好在集市上走着看东西,突然一个男子将她叫了过去。采儿奇怪地走了过去说“我不认识你吧?”这男子则说“求你挡我一下。”说完男子竟点了穴便说:“不要动半个时辰后便可以解除了。”然后靠在了采儿身上。采儿无奈只好被男子靠着,过了一柱香,一道黑影瞬间将男子带走了。回家后彩儿没跟任何人说这事儿,包括父亲。但是她却将这个男子记恨上了…………到李隆基年老时想起这个,还是一脸苍凉的笑意。他将这个女子视为一生至爱,连玉儿都比不过,但最终无论哪个他都无法与之终老。最终采儿成了孤独的梅神,玉儿却只能香消魂断做了那牡丹。想起姑姑太平死之前对他说:“这江山与心爱之人你一样也别想得到!”他留下泪来:“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梅花树下梅神早已隐去了身形,泣不成声……700字 初一
-
梅之魂那一株坚挺的枝身,那不畏凌寒的坚毅,那注入了坚强不屈的英魂,是她与生俱来的特质。接近早春的天气,还是那般寒冷,依旧是凛冽的见,刺骨的渗透骨髓,天空在这时泛起了小雨,路上的行人都匆匆地赶着回家,那戴着口罩,围着围巾,身穿着棉袄地身体活像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粽子,路途的风景,自然不会在意,更别提停留观赏,此时的我却觉得这雨中漫步更有别样的情趣。霎时,脚定在那时,我从来不曾见过如此惊艳人心的场景,在这座孤零零的桥旁意有如此妖美的倩影,那一树的洁白使我由衷地震慑。直挺的身躯挺立在那里,香味顺风飘过我的鼻子,那沁人心脾地芳香使我真正体味到:“梅花香自苦寒来。”春季的迎春花虽然娇媚媚的,与梅相比,梅更多的是给人一份清纯,茶花素有“出於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美誉。但也不过是一朵只敢在夏日这般温热环境下生长的“温室”花朵,与梅相比,梅的不畏凌寒之气则更值得赞誉,纵使菊花在秋天敢尽情炫耀,但她独占鳌头的霸气却不敢置身于冬天的寒冷,与梅相比,梅的坚韧顽强远超过了菊花那微弱的生命力,梅的更胜一筹,使她成为四季之中当之无愧地佼佼者。“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未有暗香来。是宋代王安石对梅那不畏凌寒的坚毅的赞美,是啊,有多少花儿敢挺直身躯驻足于风雪之中呢?这样美的场景,让人震憾,也许是因临近早春,也许是因渐下渐大地雨,也许是因梅不愿与别的花相互争艳。梅树身上,飘下许多梅瓣, 我猛地想起陆游地那首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著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方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梅的不与群方争艳的胸怀让我由衷敬佩,此刻的梅树虽只有枝头上零星地花瓣,却是无时无刻在绽放着那美的瞬间。纵使她在这里独自开放,无人观赏,但她也要闪现出最耀眼的光芒,路上的行人在雨中消失了,丝毫没有在意那有着别样风情的美景,在意的只是置身于家中温暖地“火炉”旁。梅树那般坚强地伫立在风雨中,世上又有几人能够在寒风凛冽之中勇敢地挺立。我感叹:梅之魂!感叹那有着坚强不息的英魂。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景物描写传神逼真,遣词造句贴切得体,景随情生,情景交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恰似一幅生动传情的写生画。这篇文章充满了激情,从字里行间能体会到作者的喜爱之情。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900字 初三 写景
-
梅魂一醉落雪纷纷,在东京上空舞弄如絮的轻影,穿林弄树,我于万千寂籁中踏雪而来。千篇一律的枯枝交错,偶有屹立常青的松柏平添佳趣。,不顾周身冷冷清清,我依旧寻寻觅觅,眼波流转间,一朵素白的花撞进眼帘,仅一眼,黯然心动。立于飞花雪影之中,恍若隔世遥云,那秀影扶风的琼枝,暗香穿盈的花瓣,无需笔墨点染,确是十足的诗味沉酣。嗅着飞上枝头的冷香,心亦沉沦。都道它百花争宠何其羡艳,谁知你凌寒独绽如此寂寥?你是冰雪的王爵,末日的苍雪。象牙刻得没有那么精致光润,白玉雕的不及那般玲珑剔透,相叠紧扣的花瓣,看似怯生生娇柔无力,轻俏俏半启犹瞌,盈盈绽放时,真是个冰肌雪肤的美人,难怪幽香可令漫山清雪逊三分。只是如此容颜只能孤芳自赏,你又何苦开的这么惹眼?一夜暴雪,几番辗转不能寐。心间隐约有些不安,于是打开紧闭的窗,一股冷冽肆意冲进,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午夜时分,呼啸而过的雪花不似印象中的温柔,有些暴躁的狂乱,拍打在温热的掌心,涩涩的疼。凄风掠,惊了寒雁,最是良辰美景凄切。又探入这座不知名的山,不同于上次云淡风轻的潇洒,眉宇微蹙间我有点焦急,昨日对梅的抱怨烟消云散,我只想知道经历一场浩大的雪袭后,它那瘦弱的身子可吃得消?我踏雪寻梅,寻梅而来,没有身着古典的裙衫,没有斜插碧玉簪,也没有迈着若莲的步子。近了,又近了,我终于站在了它的面前,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狼藉,我又踌躇着不肯向前。黑瘦的枝桠孤零零立着几朵花,浸染了一层清冷的雪白,恰似水墨轻泼,徒留一身缟素。然而花香似乎更浓烈了,氤氲在风起雪后,沁人心脾。根前落梅如雪乱,拂了却还满,落英点点,有一种无从收拾的荒芜,又有一种淡然遗世的宁静,如果花开是一种温暖的幸福,那么花落应是一种惆怅的感动。望着你憔悴模样,我怅然若失。捧起高洁的山雪,吻一吻掌心的残花,只为你,如此心醉。抬首便看见最高处摇曳着一朵浅浅的梅花,欺霜傲雪,那决绝的姿态久久摄住我的眼眸,就再移不开眼,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视线转换间,猛的了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你若经得起风欺雪打,冰雪就会成为衬景,化为掌声。而落红的失败亦是大爱无私,是潇洒从容的姿态,不会离开枝头事扯下优胜者,落井下石,只会甘愿衬托那最美的花儿,花中只有梅,能将孤傲擎的这般高!世间有何物,经历风雪依然美的惊心动魄?”梅魂”,唇间悄然呢喃出二字,便是这世间最崇高的敬词。我听到风拂过耳畔的呜呜声,甚至花瓣坠落刹那的轻响。深情地凝望一棵梅树,体会梅的不凡,于我,于你,寂寞是最忠实的伴侣,它是冷色调的,却有一种近乎纯灰色的高贵。寂寞应是主观与客观相和谐的洒脱与从容,它不仅包括成功之后唯我独尊的亢奋,还应当有挫折之后的超然和成熟。因着梅花,下山时的步伐轻快了许多,向下望去,长街繁华,陌生的日文嵌然其中,我忽地顿住,蓦然回首,一阵心悸,我发现的是幽居山谷的梅啊,在异国他乡!那牵魂动魄的暗香曾撩拨了多少游子情怀。唯独它的美旷世绝伦,唯独它的风采空前绝后,也唯独它的气节顶天立地,不因它天生丽质,更非它占尽风情,只为它脱俗的风骨,超凡的内涵。此时眸中涌动的啊,是我心中万语千言。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之不可见兮,永不能忘。梅魂,梅魂,冰雕雪肌玉彻魂!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句意含蓄委婉,暗含深意读毕如酒后余香,不绝于口。文章融情于景,边绘景边抒情,善于运用打比方的手法,使文章生动具体。1200字以上 初三 写景
-
梅_750字凌凌寒风千万化,点点朱颜欲轻珑。枯藤老树便世界,为有红颜顶霜寒。朵朵虽娇轻摇晃,却不愿落尘埃中。——题记这几日,气温并未上升,雪也一连下了好几日了,忽大忽小额雪花将这个世界妆点的十分的朴素。一眼望去,脚边的土地上,远处的高山上------到处都是“白”这一种颜色,却又不失去那纷纷的美感与纯洁。这个世界上,白色与寒风虽是更多,可它们却不是这里的主角。瞧,到处都是白雪皑皑的,可那却展出点点朱璃让人眼前一新。大大小小,模模糊糊,淡淡薄薄,那鲜明而美丽的“红珠”像一颗颗的红色琉璃,让人看着就欣喜。我不由加快了脚步,走到了那“红珠”的身旁,“啊———”我不由的惊叹了。那颗颗“红珠”其实是朵朵梅花,甜而不腻的清香扑入我鼻腔之内,使人心旷神怡。那朵朵的梅花十分的美丽,可被那寒风吹的摇摇晃晃,它依旧不愿落入土地中,让我轻轻的叹道。不愿落入尘埃,高傲着头,在枝头之上,这是要拥有多少的骄傲啊!骄傲,梅花你为了这短短数日的骄傲不怕大雪的敲压,不怕寒冷的温度,你为此还开的是那么的艳丽!绿叶早以落入尘埃,绿草早以枯萎,芍药花也早以离去,梅啊,梅,你为何要这般固执的在此时绽放!初一:郭美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一 写景
-
梅_300字念,赞梅,以魂赞。寒风肆虐,雪花纷飞,万木沉睡,梅却在这时绽一树花朵,向人报告着,春之将至的讯息。它不管蜂儿,蝶儿嗡嗡的追捧,无言独立雪中,更淡淡无语的散发着淡淡的梅香,豪迈孤傲的伫立在漫天风雪中,不畏严寒,独步早春。怒号的狂风不是不想吹灭它的一腔热血,漫天的大雪不是不想掩息它的娇柔妩媚,而它却在凌霜斗雪中更加炯炯有神。纷纷洒洒的雪花在梅的陪衬下,愈加显得黯然失色。远顾望之,沉浮雪中。远顾盼之,润如凝脂的红梅,洁如皎月的白雪,碧光莹莹的绿梅,明艳灿灿的黄梅,五彩缤纷,别有幽情,倍添韵致。近观看之,一簇簇或明吐花蕊,或疏影横斜,或奇崛突兀,小小的花朵不沾半点尘埃,宛若悄然而降的花仙子,一尘不染,冰清玉洁,置身花下馨香弥漫,若有若无,清逸雅致。初一:李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00字 初一 写景
-
梅_650字很多人钟情于梅,无非是偏爱她的美和她那种淡淡的清香。是这样,没错,可是,我觉得应该真正被人重视的和欣赏的,应该是梅得那种“凌寒独自开”的美好品格,她不会在春天和百花齐争艳,而她只是会在百花凋零的冬天默默开放,尽好自己的本则。哪怕没有人去关注,去赞叹,他依然挺立在白雪之中,不畏严寒,他拥有清丽动人的美貌与坚强不息的性格,只要她愿意,他便可以在鸟语花香的春天与鸟儿嬉笑,让跟多人去欣赏她,但她终不愿意,他早已看上了冬。它不屑与鸟儿嬉笑,也不屑于人们的赞叹声。她只知道“我能这样,我必须要这样。”虽说是冬天,可她依然没有一点萎缩,树干虽说不是很直,可是却有着自己的性格。多担心她那柔弱的枝干哪天会被狂风暴雨给折断,可我们却不知她的枝干有多么顽强,不知道她哪儿来的坚强劲儿,不管风再狂,雨再大,也不管其他的什么原因,她依然是高傲地挺立着。雪,慢慢地飘落,一切银装素裹,唯有那枝枝冬梅凌寒独自开放,她像是冬天那圣洁的女皇,优雅端庄,傲雪凌霜,愈是风欺雪压,愈是严寒,她便开得愈精神愈秀气。不只是梅,人也要如此,只有那些能在艰苦中好好生活的人,回避其他人更经得起风雨,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初一:安雨轩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文章行文流畅,上下连贯。言辞优美,描绘细腻,情感真切自然,无矫揉造作之嫌,以平淡心现真实情。虽述的是平常的事物,但分析透彻合理,理性挖掘较深,凸现了梅的本质,赞扬了梅的精神。文章写的是不错的,特别是结尾的点睛之笔,由梅联想到人,要向优秀的品质看齐,借鉴,学习,点明中心,深化主旨。希望作者再接再厉,争取写出更好的文章,加油哦!点评老师:金冬晴650字 初一 写景
-
岳飞魂,永不灭岳飞魂,永不灭——读《满江红》有感学校:南宁市明秀小学 姓名:洪耀宗 指导老师:黄静蓉老师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这几天一直在学唱岳飞的这首《满江红》,开始是被黄扬老师那高亢雄浑的男中音极其慷慨激昂的旋律所打动,到后来,更为这一气壮山河、传诵千古的名篇中表现出来的那种大无畏的英雄气慨,其驱除胡虏,复我河山之壮志的爱国主义激情所震撼,一股股豪情不断涌来,不由得对身边的人们说:岳飞,太伟大了……众所周知,岳飞是宋朝赫赫有名令人闻风丧胆的大将军。这本书中的岳飞自然也不例外。它把岳飞善于用兵,有勇有谋,一心为国的精神描绘得淋漓尽致。从失守城池到挽回败局没一样不是以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来写的。从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岳飞的赤胆忠心,秦桧的阴险狡诈,皇帝的自私自利等等,我好像听见了岳飞的在沙场上冲杀时的呐喊,听到了永无休止的马蹄声,听到了一仗胜利后的叫喊,听到了老百姓们对岳飞的称赞。我好像又看到了什么,我好像看到了岳飞被砍头时老百姓们伤心落泪,好像看到了奸贼秦桧露出了狡猾的笑容,好像看到了自私自利的皇帝舒了一口气。虽然岳飞已经死了,但是他的魂,他致死不渝的爱国精神并没有因为他的死而消失。古往今来,像他这样精忠报国的英雄不断地踊跃出来。古代有宁死不屈的文天祥、保残守缺的卫青、不矜不伐的屈原、英勇善战的霍去病、虎门硝烟的林则徐、两袖清风的于谦等等;现代有刚正不阿的梅兰芳,,视死如归的刘胡兰,宁死不屈的赵一曼,疾恶如仇的鲁迅,勇炸碉堡的董存瑞,碧血丹心的钱学森……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必然有一颗赤子之心,必然会有建国立业的崇高志向,但与这些爱国先驱所不同的是,我们是幸福的一代,生活在国泰民安的年代,而那些爱国先驱则大多处在动荡不安,祖国已面临危机的时候。所以,他们才会去干那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以帮助国家度过难关。现如今,祖国已日益强盛,再不需要我们去做那种事了。那这是否代表我们就不能为国献力,表达自己那热血澎湃的爱国心了呢?不,我可以肯定得告诉你,只要你有为国着想的情怀,祖国不论强盛与否,处处都会有需要你献力的地方。其实,爱国不一定非得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有时,细节上的关注与处理,也能突显你的爱国情怀,比如见到废纸弯弯腰,遇到费水关关牢,碰到歪苗扶扶正,有人求助伸伸手,脏乱地方整整齐……虽然这些都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却能擦亮祖国的脸蛋,为祖国增光添彩。我相信,岳飞魂,永不灭!如果人人都能向岳飞学习那种爱国情操,而且人人都能把自己的爱国心用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地方,那么社会将会涌现出大批的“新世纪岳飞”以及各种“小小爱国人”,祖国也将会因他们的存在而更加繁荣富强!!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
他们永不分离_1200字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人类医疗史的里程碑。在一家实验室,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第一例换心手术,病床上静静地躺着一个女子。这是个悲情故事,一对年轻恋人的故事。男孩和女孩在初中校园里相遇相知并相恋,在当时十分禁止早恋,同学们知道时只是起哄,认为他们只是哗众取宠。于是在课间把他们俩往一块推,男孩呵斥了他们的行为,拉起女孩逃离同学们的视线,他把她拉到墙角。“你后悔跟我在一起吗?”“不!”女孩回答的肯定,她爱他。“好。”看他坚定的目光,他笑了,“走吧,我们回去上课。”刚回到教室,同学们不敢再议论什么,就这样,他们爱了整个初中,在毕业那天老师和家长知道了他们的恋情,他们惊讶于他们恋爱的长久。男孩喜欢女孩的安静,喜欢她静静的沉思的样子;女孩喜欢男孩笑起来的样子,很阳光很迷人,更需要他给她的安全感。他们又上了同一所高中,男孩总是小心翼翼的保护这女孩脆弱的心脏,生怕她受到伤害。即使是这样,女孩的病也是越来越严重过了,医生断言,女孩活不过三年。可现在,女孩已经十七岁,他们只剩三年的时间了。按当时的医疗水平,根本不可能治好。春去秋来,女孩的生命在流逝,女孩喜欢雪,还喜欢拉着男孩一起看雪,可是,她看雪的神情越来越忧伤,因为,每看一次雪,就表明,她又少了一些时间。很幸运,在她十九岁那年,心脏移植手术已在猴子身上试验成功,只是没有在人身上试验过,但,没人敢去当试验品。这消息,她不知道,他却知道了。于是,她就很偶然的看见了他跟别的女孩搂搂抱抱,她晕了过去,男孩急忙跑过去抱住她然后打120,一旁的女孩担心地问:“表哥,你真的要这样做吗?“只有这样,她才能活下去。”他脸上有二字“坚定”。他要换心给他,当试验品。他想过:如果我们俩都死了,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如果手术成功了,我的心脏将和她的身体永不分离。实验室,她的心脏已被应急手段救过来,但她的大脑被安眠,他最后一次吻了她。“再见,希望你能活着。”“教授,开始吧。”他和她双双推进了实验室,他感觉自己的的身体正在麻木,意识正在一点一点的消失。终于,黑暗笼罩了他的双眼,他失去意识。医生把一颗鲜血淋漓的心脏自他胸腔内取出,放入她胸腔左下方。实验结束,等待试验品苏醒。她醒来,看见四周洁白,便知道自己是到了医院,可却不见他。教授助手进来,将一封信交于她,“他给你的。”她急忙拆开,是的,是他的字迹。“……对不起,我已先你而去,不能陪你白头偕老,当你胸腔中跳动着的心脏会告诉你,我们已永不分离。”这时她已泪流满面,她捂着心口“为什么还会痛呢?”她想死,在刀片划上动脉的那一刻,她仿佛看见了他焦急的脸,对她说“你要活下去,为了我的心脏。”她放下了刀片,她知道,她要坚强她不能放弃生命并且要好好活着,至少,这样才不辜负他。于是,人们便常常见一美丽女子下雪天时对着天空祈祷,捂着胸口说道:“我们永不分离”初三:苏安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
魂牵《红楼梦》_1200字不知道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石头记》,恋上了《红楼梦》,爱上了这百年前的缠绵悱恻。喜欢在午夜之后,夜深人静,在幽暗的灯光下,整晚整晚地看着。会和它一起笑,和它一起哭,和它一起哀叹。灯盏里飘逸出的是风干了的桂花瓣的沉香,萦绕在幽蓝昏紫的光边,就这样,呷咂着一本叫做《红楼梦》的,整晚整晚……总不知,今夜飘落的花朵会有谁来埋葬?只怕有了这景却没了那情,没了那哀忧惋绝。飘落于树下,旋舞于天际,终于,随风飞到天尽头。它可知,花落红颜尽,葬花惹谁怜?遭受了一生的劫,还尽了一世的泪,如今,也只是随花飞到天尽头,终换了个花去人亡。不是自命清高,而是本就孤苦伶俜,倘若再失了高洁,还拿什么来配?不是心胸狭隘,而只是为他尽了全心,用了全意,再看他的“金玉良缘”,叫人怎能不落泪?只道是“你好,我便好”,却又是互用了心,互错了意。何时,到底要何时,你才能悟了他那一句“你放心”?你可知,为你,他也累了一身的疾。不敢说,更不能说,只能憋在心里。只盼望,你快好起来,只道是“你好,他便好”何时,到底要何时,你才能放下心,甩掉一生的情劫债。是不是,如若这样,你就不叫做林黛玉了?是不是如若这样,就没了你那蒙了软烟纱的心?总不明,你处处留下的情种到底是你的无意还是你的有心?难道万世情劫真的如此纠缠不清?为何你脸望着黛玉却眼看着宝钗?为何你话挑着金钏却心念着袭人?为何你手拉着袭人却口叫着黛玉?到底哪一个才是你想要的?如若没了那千年的劫数,到底哪一个才可以在你的怀里依偎到永远?你倒好,看破了,入了空门,了却了千般愁苦;哪曾想,那看不破的,都一一为你送了性命。袭人,金钏,黛玉,晴雯……如若换得了你的半丝真心也就值了,可是,有谁,到底是谁最终得了你的一颗心?总是想,如若没了那仙石是传说,是否真的可以造就一段“金玉良缘”呢?总是固执地认为,宝玉和宝钗的爱情只是时间的问题,因为冥冥之中有一种东西叫做先来后到。因为黛玉是先来的,因为先有了那份情,那份爱,所以,在他的眼中已见不得宝钗的美。或许,真的有种东西叫做上天的安排,命运的作弄;或许,真的有种东西叫做缘分。佛说,千百世的蓦然回首才会换得今生的檫肩而过。可是,为什么轮回不可以错开,为什么同在轮回之中,有人可以做着幸福的应运者,有人却只能做轮回之中的局外人?《红楼梦》到底还是宝玉和黛玉的凄婉爱情,任谁,都插不进脚。只恐怕对伤了的宝钗,痛了的袭人,怨了的金钏,太不公。捧着厚厚的《红楼梦》,浸着醉人的花香,朦胧的眼,昏昏睡去。面对宝玉,我永远都不会是黛玉。我,会是谁呢?宝钗?袭人?还是傻傻的金钏,晴雯?或许,都不是。只是那些个傻傻地爱着宝玉,而宝玉却永远都不会知道的丫头中的一个,如此而已。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
永不磨灭的美丽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童话亦是世界,世界亦是世界,当我在无拘束的童话中漫游时,一个敢后的小生灵便镶嵌在我的记忆中。丑小鸭,一个世人见怪不怪的名字,却存在着一种美丽的经历,一种不可触摸的美。那只小鸭出世了,随着所有小鸭惊讶与不屑的表情中,丑小鸭从壳中钻了出来。最初,它的出师仿佛是多余的,它处处挨啄,被排挤,被嘲笑。从鸭肠,沼译地,农家小屋,湖泊,种田人的花园再到大花园,一刻不停,没有谁会忘记它的丑。但它走下去了,勇敢的走下去。在它坚强乐观的态度中,从丑陋的小鸭梦幻般的变成了高贵美丽的天鹅。难以置信,坚强竟有如此强大的魔力。不愿意屈服的人们啊,学习丑小鸭吧。诺你一事无成时,请学习丑小鸭的坚持不懈;诺你悔恨无人欣赏你的才能时,请学习丑小鸭的镇定沉着;诺你对未来一片茫然时,请学习丑小鸭含蓄的一点点感人的美吧!不要气妥,相信梦想与激情的力量。不要放弃——毕竟变成天鹅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站起来吧,站起来吧!当然,“站起来”也需要一种甜蜜的成分——向往。美丽的向往总是带着一双羽翼,牵着着它飞过绝望、悲伤的国度。依靠美好的向往去沐浴春光中的第一缕温柔的阳光。虽然美好的向往就像童话般那么圣洁,但却又那么现实。向往与现实的夹杂,好诱惑,有好迷惑。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方向。去认清它们的关系吧,依靠向往去支撑现实。在向往与现实中找到自己,在梦幻与残酷中选择自己。像丑小鸭一样,在向往美好的同时不屑的追求。它勇敢,它坚强,它敢于为未来拼搏。新世纪的人们啊!为丑小鸭赞叹吧。将寄存在心中的那份向往展开,携带着梦想的翅膀望未来展开,为此努力奋斗,飞向自己的生命,勾勒出生命的弧线,飞起来吧,飞起来吧!勿说童话不切实,每一个灿烂的童话里都蕴含着道理,每一个灿烂的童话里谱写着自己的生命。丑小鸭与美天鹅的故事在现实与童话中互相存在着。现实的丑小鸭时时刻刻提醒着每位青年们:只要不懈努力,积极进取,即使身在逆境,也终能实现自己的理想。身处逆境的有位青年,不要放弃,到达理想之前必须要通过一个沼译。你的选择是放弃,沉在永远的沼译里还是努力挣扎去摸索一条生命的藤蔓?丑小鸭勇敢地选择了挣扎出飞溅着同类们的讥笑的泥泞,找到了通过悲伤的生命之藤,终于成为丰满美丽的天鹅。新世纪的青少年们,我们要踏着丑小鸭踩过的成功的脚印,沿着正确的道路走下去,抱着美丽的向往与童话,走出自己的生命!丑小鸭虽然有艰难困苦的经历,但谁能说那不是最美丽的经历呢?童话亦是世界,世界亦是世界,“有志者,事竟成”,当一个人经过奋斗与困难得到了成功,那么他(她)就创造了一个童话,一个属于自己的生命童话。仰望天空吧,看看哪只优雅划过天际的白天鹅是属于自己的丑小鸭?惠州市惠港中学初二:张露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
永不褪色的爱——母爱_1200字有人说:"母爱如阳光似春风";有人说:"母爱是压力是动力";有人说:"母爱是清泉是清溪"。从古到今,不少文人骚客撒下点点笔墨谱写母爱篇章。如孟郊的《游子吟》冰心的《纸船》等。都赞美了那无私,伟大,永不褪色的母爱。在母亲节来临之际,我要向妈妈献上一份最真挚的"礼物",给妈妈一个欣慰的五月天。丹纳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有一种超于一切之上的动力,就是爱,因为她能促成另外一个的幸福,把自己的幸福隶属于另一个人,为了增进他的幸福而竭忠尽智。"这句话简直就是母亲对待子女的真实写照。记得有一次,我报名参加了福建省的钢琴比赛,同时,又被校合唱队选入参加福州市的合唱比赛。令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这两种比赛竟然在同一天,同一时间段开始。我不禁怔住了,一切幻想全成了泡影,周围的空气仿佛被凝结住了一般,憋得我透不过气来,心想:"完了,完了,怎么会有如此凑巧的事情呢"一个关系到集体的荣誉,一个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况且此类钢琴比赛至现在才举行了第二届,这是多么难得的一次机会呀!如果放弃了,那我含辛茹苦地练习的曲子岂不没有展示一番的机会了吗我的内心矛盾不堪,恨不得自己能有分身术,做到公事私事两不误。我把这事和妈妈说了,想让她替我想想办法,妈妈想了想说:"你先向音乐老师请个假,听听她的意思如何,再下结论。"我很赞同妈妈的做法。没想到第二天,非但假没请成,还被老师批评了一顿。眼看着这钢琴比赛就这么泡汤了,我无奈,痛苦,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流了下来。…………合唱比赛很快就到了,在芳华剧院的入口处,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带着满是疑问的面孔,惊异地问道:"妈妈,您怎么来了""我是来给你报好消息的,我把你的号数改到53号了,想你合唱完再去,应该还来得及。"我那不争气的泪水又流了下来,是欣喜的泪水,是感动的泪水。妈妈一早就匆匆出了门,整整一上午,妈妈一定是磨破了嘴皮子才帮我调到了53号,虽然只是一个轻易说出口的好消息,但在这话的背后,却隐藏了多少的艰辛!我情不自禁地吟起了冰心的一句话:"啊!母亲,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的荫庇"我决不能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合唱完后,我胸有成竹地登上了舞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母爱宛如一曲生命的旋律,轻轻荡漾在我的心中;像金色的太阳光照耀着我,催我奋进。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有人说:"母爱是闪耀着生命之光的一株灵芝草,让痛苦顿失消融";有人说:"母爱是一阵清风,吹走了我心中的阴影";有人说:"母爱是一本闪烁着智慧之光的一本书物,教导我们如何做人"。在母爱的沐浴中行走,我从不感到无助,因为有一种力量始终支持着我,那就是那永不褪色的母爱。现在的日子里,我享受着母亲的爱,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学会爱母亲。更多关于母爱的作文1000字 人物传记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