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事_1200字
说来奇怪,我不是一个喜欢童话的人。在我还需要听妈妈讲故事才可以安心睡觉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最真实也最平凡的故事,也许也是从那时候发现我是一个可以在最平凡的人身上看到最动人的故事。现在,我觉得我生活在最对生活冷暖,人生百态,最多故事,也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我是一个实习的小护士,我没有经历过太多的情感,但很多故事从我身边擦肩而过。
我总喜欢观察别人的鞋,我一直记着这样一对夫妇,在晚上十一点,我们接到急诊的电话,会有一位五十左右的先生会住进科室,当病人推进科室时,我第一眼看了他的鞋,是自家缝制的手工布鞋,鞋底都是毛边,鞋面上还有补丁。他的妻子手紧张的的抓着推车,和医生交流是语调一直在颤抖。当他们搬进病房,病人的妻子从破旧的麻袋里一件一件的掏着东西,没用完的半卷卫生纸,老式的茶缸,病人身下垫的垫子,新手工缝制的布鞋,每一件都是用白色塑料袋包着。一件一件的东西总会让人的心揪在一起。病人瘫痪十年了,还患有癫痫,但奇怪的是病人的身上没有一块压疮,这背后不仅是一位淳朴的妻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陪伴,还是半小时给病人给病人翻一次身,两小时用热毛巾擦一次身体的悉心照料。老师用五十毫升的针管给患者抽血时患者的我眉头紧触在一起,他的妻子静静握着丈夫的手,在那全是崩裂口子的手上我想不出那十年间的辛苦守护和默默的付出。我最真实的感受到了“白头偕老,相濡以沫”的最新定义。
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一天上午医院里住进来以为老人,老人很瘦,好像除了骨头身体里就没有多余的脂肪了。送鲜花水果的人很多,每个人简单的和老人的儿子简单的寒暄几句就匆匆离开了,却没有人去老人的床前关心老人的身体。我一直守在老人的病房里,老人的表情很痛苦,护工不时的在老人的胃管里打点水,老人的儿子始终盯着手机,偶尔发出滴滴的声音,显的病房格外的寂寥。中午老人的妹妹来看望老人,妹妹和老人的儿子简单的聊了几句又开始变的安静。在老人住院的这几天,看望的人接踵而至,却也依旧匆匆离开。最终老人还是去了云的另一端,但也许想着同样在另一端的老伴,老人是快乐的。
我经常会想,平凡普通的人和富有的人的差别。但在医院里,他们都是一样的,仅仅需要的是心与心的交流。
印象最深的是在急诊的日子,每天人来人往。孩子妈妈焦急抱着孩子的身影,老人蹒跚的步伐,抢救室外亲人的焦虑不安。
晚上送来一位老人,因过度劳累引起脑出血。情况比较危机,需要送到重症监护室。可一天几千元的费用又怎么是这个节俭家庭负担的起的呢。老人的女儿不断哭着打电话,老人的老伴佝偻这腰不断询问着病人的病情。老人的儿子送来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和借遍亲朋好友的钱把老人送到了重症监护室。老人的老伴弯着身躯一步一步的往前走,我默默的在她旁边搀扶着,她的目光一直注视着老人,眼里充满了泪光和恐惧。那推车上的人是和她相守了半辈子的人,那眼里深深的恐惧不就是因为深深的爱吗!
“残月脸边明,别泪临清晓”医院的故事总会有些凄凉,但那切实却真实,温暖,催人泪下的故事不是吗?
高二:翟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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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皇妃(六)_1200字
第五章蓦回首,初心惹尘埃
第二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因为是节假日休沐,北宫宸景不必上朝。
一大早的用过膳食,乔风萤衣便要出门。北宫宸景拉住她,
“衣衣,你要去哪里?我和你一起。”
“不必。”乔风萤衣看了他一眼,眸中的清寒没有丝毫融解的迹象,落到他腰上的同心扣时方暖了几分。
“你若是无事可做,便带上阿含阿招,唤上靖远大将军一并去相国府。”
靖远大将军是前些年皇上亲封的大将军,因其杀敌勇猛,威风赫赫,头一次挡住且大胜魏国的袭云骑继而被皇上相中,特地封了将军。现在是皇上御下的第一红人,便是几位年纪稍长些的皇子都要让他三分。与太子有些不对付,但对于皇上却是忠心耿耿。
“好。”
北宫宸景一口应承下来。
乔风萤衣垂下眼,任着身后的婢子替她挽起发髻,掩下了心中的纷繁思绪。这样的事情以前她是没办过的,不以身相替都是好的,又如何会让他亲自出马?由着他骄傲又自负的性子,她舍不得他吃半分苦头,所以向来和他是能避则避的。
这里倒是她疏忽了。如此小心翼翼处心积虑地护着他,会令他半点打击都承受不起的。嫁人之后她总觉得于感情方面亏欠了他,做不来他那样炙热的情思,便想着法儿去弥补,一步步的去退让。殊不知人的底线是一点点的没有的,到最后他要纳妾,违背她最后的底线,令她无处可退时,她才惊觉自己对他的纵容实在是太过了头。自己何时像这样委曲求全过?
做不来便做不来,她不亏欠他什么。从今以后,她只做她自己!
北宫宸景看着乔风萤衣忽然变得熠熠生辉的眸子,心中的惊喜如潮水般涌来。终于见着了衣衣如此自信的一面,以前他也是奇怪,衣衣的眼中何时少了傲气,多了委曲求全。现在看来,衣衣是想通了。
“景……男人就该让着女人是不是?”
乔风萤衣忽然问。
“那是自然。”北宫宸景示意婢女退下,亲手为她描着眉,眼里有着浓郁的心疼和宠溺,“我宠你,那是我心甘情愿的,因为我爱你。以后别有什么事都藏在心里边,我们可以像以前一样,一起商量……”
乔风萤衣的睫羽颤了颤,北宫宸景的手也跟着抖了抖。离得近了,他能够清楚地看见她脸上细小的毛孔,吹弹可破的肌肤,还有比以前清减了几分的面颊。她的眼窝陷得有些深,脸色有些苍白,好不容易回暖的体温在四年的时间里再次冷如寒冰。他有些难过,不知这些年里乔风萤衣是过了怎样的苦日子。正待要安慰几句,却在下一秒感到了深深的心悸,面上的表情似悲似喜,似哭似笑,疯魔了一般——
乔风萤衣笑了。
虽然是一个很细小的弧度,可是却那么真实,真实得让北宫宸景想哭。他曾无数次的幻想过乔风萤衣笑起来会是什么样子,可真正的论起来,这还是第一次见着乔风萤衣的笑。以前她或许有笑过,可由于面具挡着,是看不真切的。娶了她之后,他陪着她的时间太少,她也常常一个人独自发呆,在对他越来越失望的同时也越来越冷漠,他就更没见过她笑了。
高二:俞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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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纫机的故事_1200字小溪涌入大海,那是小溪的成长;小树长成大树,那是小树的成长;雄鹰冲破蓝天,那是雄鹰的成长。而属于我的那份成长,就是这台老缝纫机的故事。这是一台有了年份的老缝纫机。机身是由一层卡其色木纹装饰的。小时候,姥姥逗我玩。告诉我,这台缝纫机会变魔术。她手轻轻一动,刚刚还在的缝纫针就不见了,就还剩下了一个平整的桌面。然后姥姥就让我在这上面写作业。后来才明白,所有的魔术都有它的窍门。姥姥的缝纫机也不例外。其实,缝纫机底部有一个开关,这个开关可以将缝纫针来回从缝纫机的“肚子”里搬出。为了使用起来更方便,灵巧的木匠还给它加了两个可来回抽提的木盒。并且在缝纫机支撑铁架四角各加了小圆轮。慢慢走近它,木香在岁月里发酵的味道扑入鼻孔,给人一种回到了旧时光的感觉。“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缝纫机的本职就是顾名思义---缝纫。姥姥是个出了名的能工巧匠,做的了一手好女红。幼时我的衣服、鞋就全是姥姥亲手做的。这些衣服、鞋上都有姥姥精心缝制的图案或者镶嵌着彩色珠子。记得有一次我在姥姥的百宝箱里找到一块非常好看又舒服的布。我就央求姥姥做个衣服给我。姥姥便笑着用这块布只用了一小会的时间就给我做了个紫色的小背心。那时的我穿着那件小背心,感觉得意的都快忘了形了。这件小背心伴随我不知走过了几载春夏秋冬,经历了多少日的风霜雨雪。不知不觉中,在岁月里,留下了一串串成长的足迹。“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儿时的我,生活并不富裕。在家里基本上寻不得什么玩具。自然而然,那台老缝纫机就成为了我的“玩物”。我总喜欢踩缝纫机的踏板。因为每次姥姥缝纫时。看着她认真的样子,听着“塔塔”的声音,便感觉可好玩了。其实当自己得到准许去踩踏板时,还没踩几下腿就酸了。这时的我才真正体会到姥姥的不易。五十多年如一日的为我们缝纫着新衣服,让我们得以穿着暖和的衣服在冬天里开心的玩着雪球,堆着雪人。那一串串“塔塔”声,不知不觉中踏遍了我半个青春。,陪伴了我的成长。“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岁月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消逝而去,而成长则在其中慢慢升华。我由那个爱扎两个麻花辫的小丫头变成了习惯扎一个马尾的高中生。姥姥的黑发现在也已逐渐消零,布满白发了。但是她对我慈爱的眼神从未改变过。缝纫机也老了,漆色掉了不少,铁支架也生了些锈。记得姥姥对我说,“孙女,姥姥老了,缝不动了,以后就不可能再给你做你喜欢的衣服了。但是这台缝纫机姥姥想以后留给你做嫁妆,好吗?”我那时偷偷别过头,轻轻拭去眼角的泪,对姥姥点点头说“当然好了,姥姥你还要来呢!”姥姥的爱不曾减弱的寄存在这若干年后的嫁妆里。后来,姥姥把缝纫机寄存在我家里。我便用这台会变“魔术”的缝纫机当书桌,每当思考问题时,双腿就会不自主的踩踏板,好像随着那“塔塔”的声音,我的问题也已经有了答案了。在夜晚迷离的灯光下,我似乎还能看见身边坐着一个老人戴着眼镜,抹着汗水,在为我们缝制新衣服。原来,长大后的成长就是怀念。没有亲情,何来陪伴?没有陪伴,何来成长?缝纫机的故事还在继续,爱,也不曾停歇。12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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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圣诞树_1200字关于圣诞树,有一个故事。以前德国的亚尔萨斯,是出产圣诞树的地方。根据传说,有一位隐修圣人,他的名字叫弗乐伦亭,住在亚尔萨斯的一个树林当中,他非常喜欢小孩子。有一年的圣诞节,他希望附近的小孩子,都能在一起快乐的玩,但是很贫穷,没有钱买孩子们喜爱的玩具和糖果,因此他为这件事很伤脑筋。 一天早上,弗乐伦亭在树林中散步的时候,忽然看见一棵小杉树,树上堆满了雪,枝上挂着许多小冰条,经过太阳一照射,闪闪发光,非常的漂亮。他就把那棵树弄了回来,种在盆里面。又在树林中,捡一些野果子,再和上面粉,做成一些十字架,或星星形状的小饼,挂在树枝上面。又用一些小蜡烛,插在树枝上,结果把那棵树,装扮着五光十色,非常的美观。到了圣诞夜晚,弗乐伦亭打起钟来,孩子们听到了,都跑到他的茅屋里去。大家围着那棵树,手舞足蹈的唱着圣诞歌曲,然后弗乐伦亭把糕饼分给孩子们吃,大家过了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以后,这个习俗流传起来。 一八三七年,德国的海伦公主,同法国的一位公爵结婚以后,圣诞树也随着她传到了巴黎。一八四一年,维多利亚的丈夫,把一棵圣诞树,放在温德莎宫门前。这种风俗由皇家传到贵族阶层,而后风行到了民间。一八三○年,大批的德国移民到了美国。这些人有天主教友和基督教徒,大多散居在纽约、新英格兰各地。他们的圣诞树引起了当地人们的注意及模仿,以后圣诞树便风行在美国各教堂、各家庭。现在世界各地,尤其是欧美及澳洲各地国家,圣诞树成了圣诞节里面最热闹而可爱的装饰品,点缀着圣诞节的多采多姿。它启示了人们了解庆祝圣诞的意义,它象征着快乐与希望。因为救世主的诞生,带来世界人类的和平与友爱。 每年圣诞节快要到的时候,与圣诞节有关的圣诞卡、圣诞节、圣诞老人、圣诞音乐等等都出场了。关于圣诞树的装饰,世界各地似乎大同小异。由于圣诞节是在冬季,所以圣诞树所采用的都是常青树。多半是四五尺高的小棕树、或小松树,栽在大花盆里面,树上布满五颜六色的小蜡烛或小电灯,再挂上各式各样的装饰品与彩带,以及孩子们的玩具,和家人所送的礼物。装饰好了以后,放在客厅的一角。如果是放在教堂、礼堂、或公共场所,圣诞树则比较高大,而树的下边也可放礼物的。 根据圣诞节习俗的记载,第一棵圣诞树,是白冷城路边的一棵小棕树。在耶稣降生的头一天晚上,圣母玛利亚及圣若瑟,走到白冷城时候,非常的疲乏,圣母就在那棵树下休息了一会,那棵小棕树,好象受宠的样子,展开它的树枝,给圣母抵挡吹来的冷风。就在那个半夜里,耶稣基督诞生了。这时候,天上出现了一颗特别亮的星星,发出奇妙的光芒,直接射到那棵小棕树的头上,盘旋成了一道美丽的光圈。从此以后,小棕树在圣诞节中,就占了一席光荣的地位。至于圣诞树风行到全世界,也只是十九世纪的事。中古时代,德国流行的宗教剧,在伊甸园的一场戏,天主造人以后,亚当夏娃背叛天主的时候,戏中用一棵挂满了苹果的棕树,代表着「生命之树」或「知善恶树」。后来信友把戏中的「生命之树」移到家中去,象征着救世主的来临。随着这个象征的发展,到了十五世纪,装饰圣诞树,就已经成了一个习俗。[复习必备 | 海量免费学习视频资源点击“学而思轻课APP”]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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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_1200字其实人们一直都把“读书”和“上学”、“上课”这些词混为一谈,错了。现在学校里面优秀的学生干得最多的就是做参考书、做试卷之类的,已经很久都不读书了,连教科书都不了,何况是其他的文学书呢!不优秀的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使劲还想变成优秀的,但这种人整天就去想着怎样变优秀去了,连参考书都没空做,遑论其他;另一种就是曾经想优秀,但某年某次,终于挤爆了头也没有优秀成,便终于只有趴在桌上呼呼小睡了。好像是某个很厉害的人曾经说过:就像在男人和女人间还存在着半男半女的人一样,在优秀和不优秀的人间也有半优秀也就是半不优秀的人。而我,就是其中之一。我是爱读书的。要读书当然得去书店,书店和学校的图书馆当然不同。如果说书店的老板是小老虎的话,图书馆的管理员就是小老虎它妈——老母老虎——好像谁都吃过她的奶似的。书店这玩意儿实在不错。不错到成了我第三想到的地方。第一是家,第二是网吧,第三就是书店了。当然,第四也就是最后就是学校。不过真正想读书的人要读的书都是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必须得穿过什么兵法、什么全解、什么育儿指南等组成的幻障,当然这也就显得它们的难能可贵。千呼万唤始出来嘛!最怕的是千呼万唤都不出来。轻轻或许是轻率地拾起一本,原来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厚重的文化历史压得你喘不过气,看到了不到两分钟就将他放回原处。然后发现它旁边书名意义含糊的《月暗吴天秋雨冷》,看了才知,原来是一个叫金文明的老家伙和余秋雨打笔仗。最后居然打出了书,还是两本。但我每次去它都还呆在那里,最后《文化苦旅》都走了,他也还在那里,这可能证明他坚守了自己的阵地,坚持了自己的文学操守。但买书的人却不买帐,该让指纹出现在哪儿,就让它出现在哪儿。顾客就是上帝,但是只指舍得掏钱买的顾客,很不幸我不是。有一天下午,我到了学校对面的书店,我是冲着《就这么漂来漂去》去的,老实说,这在韩寒的所有书中是我最不喜欢的一本,写的赛车我又不懂,还有那么多的照片,多少有点骗钱的意思。更重要的是那是一本盗版书。不过还算是盗版中的上等货色,至少全书是一字不落地全盗,不像某些不负责的盗版书商,将书的上半部分印了,再将上半部分印在本该下半部分出现的位置上,这种人不仅对不起作者,连读者也都对不起的。最后,我以比翻脸还快的速度翻完了剩下的部分,看看时间还早。就始终惦着《一座城池》,如果那个书店可以把它租给我,我也只有九元钱在身上了,押金都不够,然后我决定用自己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店主,然后我就想该怎样说服她……然后我就到了。“阿姨,你们这儿的书租吗?”我用尽量礼貌的口气问道,只为得到一个肯定的回答。“不,不租”。她回答得果然很肯定。我可惜似地走出了书店,然后我想:不租就永远别租,你不租,我随便进来翻又怎样?你奈何得了我吗?我就不信一次看一些,一年还看不完。哼!但,当我第二天我再去的时候,《一座城池》已经不再了。只剩下四大名着和《果壳中的宇宙》等,上面的灰尘似乎也已有很多了。这大概就是经典和畅销书的区别吧!也许有一天,我能够写出一本既经典又畅销的书吧!也许……12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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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自己_1200字这应该算是一篇自述文吧,我也不分自然段了,打着麻烦。我算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学生、业余游戏制作者、B站up主、自由作者……我喜欢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在我所涉及的这些区域里,我交到很多朋友。对,网友。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QQ好友里的同学绝对不超过三分之一。剩下的都是网友。我和一些网友也见过面,都是一些很好的人。就是因为他们,才让我从一个什么事都不懂就知道自高自大乱喷人的小白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不能说我自恋吧,我认为我确实懂了一些如何说话的道理。至少不会令人觉得讨厌了,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不讨厌我。反正我是很喜欢我自己的。用我母亲的话来说,我写文也好不到哪儿去。她眼界高,说我写得越来越差劲了。我也这么觉得。可能是最近写得少的原因。要分神学习,研究范例工程,还要写文绘画的话,实在是无法一心兼顾那么多事情。写文也好,游戏也好,都是因为可以让我感到开心。如果在某个圈子的日子里感到越来越恶心,倒不如退圈,对吧。自从作文网升级成麦格,我是感觉越来越不舒服了。去首页净是一些用户的推荐,一篇作文也没有,我是觉得这个网站已经将近变味了。我也不能一边逛首页一边挖掘别人的文章了。倒不如回贴吧轻松。回旧版页看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形容我心中的滋味了。也就这样吧,闲的时候就去贴吧找我吧。我的写作依旧会在贴吧上进行。接下来谈谈我的性格。个人觉得,自己的性格确实变了很多。被迫的。让我记得最深的,是有一次,自己大喷了一个玻璃心的小姑娘。我也忘了当初为什么喷她喷得那么狠,应该是跟我闹了点矛盾然后闹着要退吧啊,各种。当时她还有一个朋友,也过来帮着她喷。那时候据吧主说,我都要把她喷哭了。就因为她玻璃心。然后嚷着“总之你们都讨厌我”“我就算不在也没什么关系”我怎么听怎么像我刚来贴吧的样子。其实那时候吧主也知道我是为她好。为谁好,这句话母亲绝对对我说了不下一百遍。这句话已经是十分笼统了,听着就像别人给自己找了个名正言顺的借口。我也不管她,不管她印象对我怎么样,闹得多狠,我就照样喷。嗯,就是想让她知道网络上跟我一样“凶狠”的人还有很多,如果继续玻璃心的话一定会被伤害得更重。如果这样的话我倒不如推她一把。用当初吧主的话来说,我当时就是抱着“你他妈给我坚强起来”这样的心情去喷她的。现在想起来也是太戏剧性了,没几个人会相信我所说的这件事。不过现在也好,她也确实意识到了,不再玻璃心了,变得比较友善了还是怎的。总之后来我跟她就和好了,也不能说和好,之前我跟她也没什么交情。总之现在我们还是可以很好地聊在一起。这就是第一个被我“怒喷式心理疗法”所“打击”过的“患者”。我应该也跟以前一样。该友善的时候友善,该逗比的时候逗比,原则还在就好。一般我也不算太容易生气。不过所有人也不一定都跟她一样。很多跟她当初一样的人被我喷过后甩下一句“你又不懂我你了解什么”就走了。我就想既然我不懂你为什么当初还要来找我呢。我是一个不会可怜人的人,也不会谅解人的人。就这么一个人,在不同的吧里浑浑噩噩混了将近三年。QQ里的好友,其余三分之二全是网友。初一:张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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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疤的故事_1200字每个人的身上不免有几个伤疤,这些伤疤都有它们的故事,或许回想起来,都是满满的回忆。最近和一位故人再聚首,谈起了以前在家乡的学校的点点滴滴,也提及了以前的很多人,身上的两个伤疤就与此有关。那就让我来谈谈,我身上每一个伤疤的故事。跟随着我的脚步,一起来回忆伤疤的故事。大腿之下膝盖处有道浅浅的伤疤,毕竟在岁月的流失中,有些不严重的伤疤会渐渐淡化。这是当年还在家乡读一年级时,在没有铺塑胶也没有弄石灰的操场上跑时,不知怎的就被小石子绊倒,就跪了下去了,细碎的沙子和小石子嵌入了肉中,无法言喻的痛。当时伤口处理好后、愈合后,留了块大疤。不过这伤疤与其它的伤疤不同,时间久了,就淡了。一如小时候玩得肆无忌惮的我们,如今散了、淡了,再见面时也无话可说了。膝盖处还有两道横向的伤疤,他们并没有淡化,依然清楚。这是当年与父亲一起从县城回到老家时,在村头竹林斜坡下,一不小心摩托车翻了,脚正好压在那仿佛被烈火燃烧过的铁皮之下,理所当然地破了皮,当然这破皮不是普通的破皮,皮下的肉都翻出来了。这两道伤疤一直清楚地留在我的膝盖上,每每看到这两个伤疤,我就暗自下定决心,将来我不学摩托车,就算学了,也不能轻易载人,这种痛苦自己承受过了,不能让别人也承受。说起来小时候的我真的是苦难多多,不过都是自作孽不可活的苦难,大腿上和眉毛上的伤疤都是调皮所致。两岁时正是不懂事、调皮的年纪,对于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东西都充满了疑惑。听奶奶说,那时候我刚会爬,而爷爷和她没注意的时候,我居然爬到了热水瓶旁,小手推倒了热水瓶。滚烫的水就那样摧残了我稚嫩的肌肤,好像下了一趟油锅,大腿红了一片,还褪了皮。如今听奶奶说起来,真是千般感慨、万般无奈。立志做安安静静的美少女,不曾想原来我如此调皮。同样标志我调皮的自然还有眉毛上的伤疤。约莫是三四岁时吧,奶奶在阳台上晒衣服,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不要往楼梯去。小小的我懂什么呢,一心想着玩,一不小心就像一颗球一样从楼梯上滚了下去,滚到了二楼,吓坏了我奶奶。不过我真是傻人有傻福,命可真大。只是右边眉毛上多了道伤疤。所以说,谁没有不懂事的时候呢?而我的额头上还有一个大大的伤疤,这个伤疤才有最好的回忆。当时年少,跟着阿发一起去捡鞭炮,但我猜测我的脚可能跟地板有仇,平坦的地面上我也能摔倒,于是就磕得头破血流了。那时候血一直流,我一直哭,阿发把我带回家,奶奶居然找个空的蜘蛛卵壳敷在我的伤口上。但我不后悔,这是我和阿发作为朋友干的事,满满都是童年的美好与甜蜜。尽管现在见面如同陌路人,手抚上伤疤的时候,还能想起属于我们的童年。若是现在,我是绝对不会干出这种事情的。每一个伤疤都有属于它们的故事,很值得人怀念的故事。犹记当年村中那个小女孩。有的人认为伤疤会影响美观,所以选择祛疤。但为什么不留着它们呢?这些都是岁月的痕迹、童年的记号。我会一直记着每一个伤疤的故事,一直记着这些回忆,在回忆里寻找曾经的我,寻找曾经的你们,构想未来的我们。12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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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的故事_1200字那一天晚上,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当人们进入睡梦中时,有一个地方开始热闹起来了,那是一家玩具店。当挂在墙上的时钟时间到午夜12点时,便会发出“当——当——当——”的响声,这时店里的玩具像刚刚睡醒一样,一个个聚集在一起。店里的灯被一只调皮的小熊打开了,他们在店里开起派对来了。在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站着一位骑士。他也想跟其他玩具一起玩。 可是,他觉得自己是一位骑士,他有着英武迷人的面庞,有着高大挺拔的身姿,他生来就是属于皇帝或者皇后身边的守卫者,至少也要到一个尊贵的家庭去被人欣赏,他这么的尊重身份,怎能和那些身份平庸的玩具们一起玩呢?于是,骑士高傲地昂着自己的头,看着玩具们玩成一团,笑成一片,他尽管心里有点寂寞,但还是没有走向他们。 当墙上的钟声再一次打响后,玩具们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这时,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把店里的一切物品都照亮了。 店门开了,店长来了,他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这时走进来一位化着妆的贵妇人。她在店里走了几圈,突然她看见了小角落里的骑士。妇人把他拿起,仔细地打量着,满意地点点头,对那个店长说:“今天是我儿子生日,我要买这个骑士送给他当礼物,请你把他放在一个华丽的盒子里,用最华贵的包装包好。”骑士被装进了一个紫色带着金边的礼物盒中,他心想:“啊!太开心了,只有我这么尊贵的身份才配得上那个尊贵的孩子的礼物。” 当礼物再次打开的时候,骑士看到的是一个孩子的笑脸。那个孩子用手捧起骑士说:“我好喜欢这个玩具。”说完后,他就带着骑士跑到房间。关上门,孩子对骑士看着把玩着,他想扳动他的胳膊,扭动他的腿,扭转他的头,骑士痛得呲牙咧嘴,但孩子没有移动他身上的任何一个部分,于是,孩子的脑子里闪过一个想法。 他把骑士放在桌子上,跑出房间。 骑士坐起来,发现桌面上有一只被剪掉头的芭比娃娃,还有一个被烧坏车厢的玩具汽车。这时,一个少了一只眼睛的玩具小熊走了过来说:“我劝你赶快走吧,这不是一个好主人。” “为什么?”骑士非常吃惊。 “这个小主人对任何一个玩过的玩具,都会想办法把他破坏掉,挖掉我的眼睛还算是仁慈的呢!”小熊浑身发抖。 骑士害怕了,他四处寻找,看到墙角有一个纸箱,于是,他躲了进去。 很快,小孩回来了,他手里拿着剪刀和火柴,恶狠狠得说:“那个骑士这么好看,我要把它给剪断了,看看他是什么做成的。”可是他走到桌子面前,发现骑士不见了,他在房间里东翻西找。骑士躲在箱子里瑟瑟发抖,他后悔极了:“唉!要是我当初和玩具店里的玩具一起玩,还可以交个朋友,也没了遗憾,可是现在……” 最终,孩子没有找到骑士。到了晚上,骑士下定决心,要回到原来那个玩具店,于是他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地溜了出去。他凭借着自己的直觉走,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回到了那熟悉的玩具店。 “当——当——当——”,午夜的钟声响起,属于玩具们的派对开始了,骑士和其它玩具一起开心地玩了起来。他终于放下了自己的骄傲,因为他需要的不是尊贵的身份,而是真心的朋友。1200字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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