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泡杯茶
就如现在,就如此时,静静的午后,小睡初觉,慵慵地起身,持一透明的玻璃杯,撷几枚小小的青叶,轻轻地掷于其中,然后将冒着雾气的开水缓缓地注入,静下心来,看着那些细小柔弱的叶子在水的冲击浸泡下,如一个个妙龄的舞者,在水中慢慢地舒展自己曼妙的身姿,轻盈、灵动,纤巧,妩媚,如诗如画,要不了多久,一抹淡淡的春意,就在水雾中,随着袅袅的茶烟一起升腾漫溢开来,淡淡的,若有若无的绿意,盈在透明的杯体中,衬着那些翠色的叶片,不用饮,光是看着,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了。
若在此时,打开音箱,将那段自己喜爱的筝曲---《云水禅心》轻轻地播放,一时间,这茶的清香便在筝的欢曲中缓缓地流动,闭上双眼,感觉眼下的鸟语花香,溪水淙淙,此一时的心绪,恍若到了世外的桃源。
在这样的心境下,点开文集,轻轻地翻出自己喜欢的小散文-《明月之下,清风左畔》,让思绪,随着作者的文字柔漫在撒满桂花香氛的月色里:
几回花下坐吹箫,银汉红墙入望遥。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当桂花和着月色,在沉静的墨绿间绽放星星点点的馨香时,我正迷失在夜一样安静的风里。
那刻,嚣张了一季的燥热正欲转身离去,浮躁了很久的心,很轻易的被这幽远的暗香所俘虏,回归久违的安定。
岁月的仓促和粗糙将疲惫的身心磨砺的鲜血淋漓,终于怠于应付,渐渐远离那些沧桑哀艳的情愫。?
烈日炎炎里,穿黑的衣,留直的发,扳正腰身,以淡漠的姿态去小心翼翼的避开怀想和感念,像一个贝壳人,藏匿起柔软的触角,虽没有张牙舞爪,但也倔强沉默。
只是当月色蔓延的时刻,这层薄而脆的外壳会如烟涣散而去,以温润的思绪感知空中的湿意。然而又是极为疲倦的,对着莫名其妙的人说着不知所云的话,或者像一个失语者,在心底,翻来覆去的默唱一首歌,直到再也想不起重复的旋律;然后再翻来覆去的想一个人,直到沉沉睡去,一直睡到梦的深处。
一直想不明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什么的心,才能写下如此轻柔婉约的文字,当那天无意中在电脑里搜到这篇文章,一下便喜欢的不行,字里行间,仿佛流淌的都是我的心语,于是粘了过来,在如这般宁静的午后或夜晚,一人独处的时候,把它当做心灵的鸡汤,来温润自己的情怀。
散着桂花香氛的日子里,茶中也盈满了桂花的香味,甜蜜而温馨。记起上次去桂林时,特意带了包桂花茶回来,虽说不是很喜欢它浓浓的香味,但留作一份纪念,在心情淡极的时候,偶而用来熏心,让香氛重溢心底,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一直只衷情于绿茶,不过因为经常出远门,顺便带回来的各具特色的花茶,也成了我?时用来自娱的道具,偶而心血来潮,我会根据不同的心情,拿出不同的花茶来品偿一番,品茶的同时,会品出许多当时的趣事,笑意,便会不自觉地溢出眼底。
只是这茶喝多了,慢慢也喝出些门道,品茶如品人生,终觉还是浓艳有时,素淡镌咏绵长。
许多事都和心情有关的,喝茶也如此,有个好心情做伴,茶不醉人人也会自醉。
朋友们常戏言我是个有小资情调的人,虽然知道自己的生活水平离小资相差很远,可心里的小资情结却是不受限制的。
每每于月色初悬的晚间,放上一首轻柔的乐曲,然后拿出自购的一套茶具,便也学着茶艺师的样子,在家泡功夫茶喝。茶具是成套的,心情是悠逸的,那些精巧的杯盘在自己的手中翻转间,一份淡淡的茶香便在室中漫溢开来,心里的那份自得的感受,是别人无法理解的。
如此的时间,如此的情趣,不为其它,只为给自己疲惫的心,寻一份轻轻的慰籍。
许多人喜欢喝咖啡,觉得那才是身份和品位的像征,而我是个极普通的男人,从不追求什么身份和品位,宁静,淡然,才是我的所求,所以,茶,一直是我的最爱。
咖啡也不是不喜欢,偶而喝喝也可以,但长时间的喝,我却受不了那份苦涩的浓郁,不如茶的淡雅清香,和我的胃口。
就如文字,一直也喜欢清清淡淡,不着尘迹的小文,对那些缠绕了太多尘垢的文字,我一像是敬而远之的。
如此,闲来无事的时候,给自己泡杯茶,品茶的同时,如同品味生活……
爷爷是个篮球迷
柔软舒适的沙发上,一位老人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视上激烈的篮球比赛,还时不时的嘀咕两句。他就是我的爷爷——一个十足的篮球迷。
说爷爷是一个篮球迷真是一点都不为过。爷爷像大多数老人一样,也喜欢去超市抢购便宜的蔬菜,甚至省上几元钱也会开心不已。但每天傍晚六点钟以后,即便有很便宜的菜爷爷都会雷打不动地准时回家,观看他喜爱的篮球赛。
有一次,我正在观看电视的体育频道,本来准备午休的爷爷不经意间看到后,立即走了过来,坐在沙发上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还喋喋不休地给我讲解:“这是欧文,那个黑人是詹姆斯,防他的是湖人队的科比,哎哟嗬,这个三分球进的……”,刚开始我还有耐心地听着,后面实在忍不住了,就站起来走进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但爷爷似乎并没有注意,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视,嘴里仍在自个儿叨咕,兴致勃勃,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爷爷看篮球比赛时的样子最令我难忘,每当有一个精彩的投篮,爷爷都会大发感慨一番,每当爷爷喜爱的湖人队进球后,爷爷的眉毛一下子舒展开来,脸上的皱纹也开了花,好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每当比赛到了关键、激烈的时刻,爷爷总会把头往前伸一伸,两只手放到腿上,紧紧抓着裤子,更加聚精会神。
爷爷不仅自己喜爱篮球,而且将别人也影响地喜爱篮球。以前对体育从不感兴趣而又一窍不通的奶奶现在也变得爱看篮球,还时不时与爷爷一起讨论比赛中的精彩瞬间。每当这时,爷爷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在平常生活中也一样,只要一提到“篮球”这个字眼,爷爷就有说不完的话。
柔软舒适的沙发上,我的篮球迷爷爷仍在专注地看着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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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事一杯茶人和人相遇靠的是一点缘分,人和人相处靠的是一点诚意,人和人相交靠的是一颗真心。岁月需要回忆,朋友需要相聚;缘分需要偶遇,生命需要延续;该来就来该去就去,无所谓灯红酒绿。快乐总与宽厚的人相伴,财富总与诚信的人相伴,智慧总与高尚的人相伴,魅力总与幽默的人相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看不清的永远是美丽的,梦想中的永远是完美无缺的,希望越多失望越多,往事只能留着慢慢的回味,人总要生活在现实中,不是吗?淡淡的来淡淡的去淡淡的相处给人以宁静予己以清幽;静静的来静静的去静静的守望给人以宽松予己以从容。走近心灵能倾听心灵的跳动,走近情感能感觉情感的炽热,走近尊严能体验尊严的高贵,走近宽容能体验宽容的博大。体谅是一缕清风,微笑是一份礼物,理解是一座桥梁,赞赏是一束鲜花。红尘看破了,不过是浮沉;生命看破了,不过是无常;爱情看破了,不过是聚散学会用理解的欣赏的眼光去看对方,而不是以自以为是的关心去管对方。别把自己看得过高,世界不会因你而改变;别把自己看得过低,你的世界因你而精彩。微笑是种放松,微笑是种心情,微笑是种境界,微笑是种宽容,微笑是种人生。人生无须惊天动地,快乐就好;友谊无须甜言蜜语,想着就好;金钱无须车载斗量,够用就好;朋友无须遍及天下,有你就好。思维思辩思考之真;道德道理道义之善;文明文化文采之美。有烦恼才知道什么是快乐,有痛苦才懂得什么是幸福,有失才能有所得,该珍惜的好好去珍惜,该放弃的毅然放弃掉,既然痛苦无法避免,就让我们笑对人生吧!逃避不一定躲得过,放弃不一定最难受;懂得放弃的人找到快乐,懂得真诚的人找到朋友。你要是心情愉快,健康就会常在;你要是心境开朗,眼前就会一片明亮;你要是经常知足,就会感到幸福;你要是不计较名利,就会感到一切如意。读书,追求心灵的宁静;练笔,记录生活的美景;弹琴,感受音乐的意境;上网,享受现代的文明。无论时光如何绵延,让真情永远;无论世事如何变迁,让宽容永远;无论咫尺还是天边,让美好永远;无论快乐还是忧伤,让祝福永远。做人单纯点,做事尽力点;思虑简约点,所求稀少点;待人平和点,最后谦虚点。年轮——一叶小舟无岸;网络——汪洋大海一片;寻觅——天地之大无边;朋友——相识相知有缘;诚实——展现网络浪漫;知己——以诚相待永远。人生最大的错误是用健康换取身外之物,人生最大的悲哀是用生命换取个人的烦恼,人生最大的浪费是用生命解决自己制造的麻烦。所以,屋宽不如心宽,身安不如心安!月光很美,比不上朋友的安慰,星星很美,比不上友情的点缀,夜色很美,比不上友谊的珍贵。智慧无量,棋术无疆;真情无语,生命无常;音乐无界,心静无伤。人生如梦岁月匆匆人活一世草木一朽人活一种心情;成也好败也好爱也好恨也好富也好贫也好,始终是过眼烟云;只有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珍爱自己所得到的,在自己开心的同时把快乐带给朋友!音乐是心情的记忆,心情是音乐的写真。音乐是上帝赐给苦难人的补偿。听音乐能保持心境的平和,常欣赏音乐很少有无法排遣的寂寞,音乐也是一种语言,它可以直接替我倾诉心事,可以与我的苦乐发生共鸣。忘不掉的是过去酸楚的记忆,不能更改的是进行中的现在,捉不住的是无法预知的将来。眼中捕捉世界的美丽,心中永留美丽的世界。我在天空垂钓,钓一池晶莹剔透的繁星;我在自然垂钓,钓几缕怡神养性的空灵;我在书海垂钓,钓些许开启混沌的真谛;我在尘世垂钓,钓几多感人肺腑的真情……也许你不很聪明,但要有悟性;也许你不很潇洒,但要有气度;也许你不很热情,但要有真诚;也许你不很风光,但要有尊严;也许你不很开心,但要有幽默;也许你不很有钱,但要有幸福。钱多钱少,常有就好;人丑人俊,顺眼就好;人老人少,健康就好;家穷家富,和气就好;一切烦恼,理解就好;人的一生,平安就好!心态左右行为,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影响命运。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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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茶,一首歌午后小睡醒来,为自己泡了一杯淡茶,选了一曲音乐,舒撒一下还不算怎么凌乱的思绪。喝一口茶,唇齿间泛起淡淡的茶香,不禁又一次浅饮。听着音乐,心里泛起的是如同乐曲里的情愫,不经意间心绪走远。看看窗外,还是很温暖的阳光,秋高气爽的蓝天白云 。秋风只是凉了一些,燕子还在屋檐下叽叽喳喳的叫着,我想,也许它们是在商量何时启程,飞去南国躲避严寒吧。近处的花草,欣然的接受着秋风的馈赠,把以往娇媚的容颜结痂打籽,在秋天的凉风里,酝酿下一季的春暖花开。田野的的高粱笑红了脸,像一位待嫁的新娘,羞答答的在枝头抿着嘴。一片片稻田,金灿灿的在秋风里舞蹈,急切切的盼望着走进主人的家门,入仓欢笑。凝望着眼前灿烂的秋色,虽然失去了花枝招展,但是并不凄凉,并不哀怨,并不萧瑟。因为这是成熟的季节,因为这是收获的季节。这样的季节里充满喜悦,这样的季节充满欢声笑语,是任何一个季节无法比拟的。谁说秋风惨淡秋草黄,我言秋日胜春潮。你看,渐渐浓郁的秋色里,从橙黄点点到万里山河一脉金黄,哪一处不是成熟的果实,哪一处不是丰收的喜悦。季节一程一程的流逝着,岁月一轮一轮的更迭着,年年岁岁春草绿,岁岁年年秋草黄,春播秋收笑颜开。这样的季节,无需远行。只要一种安静、优雅、祥和、无欲、无争的心态,享受现世的安稳、岁月的静好。寻一隅独坐,煮一杯淡淡的茶,听一曲舒缓的音乐,品一首唐诗抑或宋词,再用笔写一下此时此刻的心境,这样的日子多好,静听风雨,闲看落花。品茶邀秋风,与我一起画峨眉,赏菊看花黄。心随着温婉的音乐,祥和着、轻快着、舒缓着……这个时节,朵朵白云,就像记忆的花,开在经年的渡口。心窗打开,遥落下满心烟火往事,以禅心云水的情结,倾泻在秋日里的一杯淡淡的茶香里,一曲缓缓地音乐里。薄薄的秋阳下,往事恬淡而悠远,静静地在心底散发往事中的清欢,悄然划过心海。在北方提起香蕉是人人皆知的,但是要是提起芭蕉,就有些弄不明白,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植物了。芭蕉,对于我而言,我只知道它是一种植物,经常出现在唐诗宋词里。“风淅淅,夜雨连黑云,滴滴,窗下芭蕉灯下客。”“秋风多,雨相和,帘外芭蕉三两窠,夜长人奈何?”“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我就想,芭蕉应该是很美的吧,要不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唐诗宋词里,说的都是芭蕉,而不是香蕉呢?所以,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开始询问:芭蕉开花吗?开花。芭蕉结果实吗?笨蛋,芭蕉当然接果实了,要不怎么叫芭蕉而不叫香蕉呢。那我怎么没听说有卖芭蕉的呢,果实能吃吗?因为芭蕉和香蕉有点相似,所以人么就把它们混淆了。你的意思是能吃,它们差不多?我被人白了一眼,也知道答案了。香蕉,吃起来口感甜润。从颜色上看,香蕉未成熟时为青绿色,成熟后转为黄色,带有褐色斑点。果肉成黄白色,横断面近圆形。芭蕉,口感略甜,回味有一点儿酸。芭蕉果皮呈灰黄色成熟后无斑点,横断面为扁圆形。此时,杯中盛的些许的茶已经凉了,音乐循环放着,我无语着……原来,一份情怀一直婉约在四季的风里,又像是静静的居住在我的心里。看眼前已经不华美的叶片即将飘落,真有些担心,时光旧了,我也会成为一朵枯黄的花蕊,在深秋里黯然失色,任秋霜染白了华发,这世上最残忍的东西,莫过于如飞一样的时光吧。总喜欢一个人,盈满屋子的静谧,将寂寞开满。知道,已经是时过境迁,虽然那种最初的念还在心底,时刻索绕出不是风花雪月的片断。却早已是与爱无关,仅仅是,怀念而已。你瞧,有一枚落叶,在秋风中滑落了。我多想走过去,捡拾起来,给予它我手心里的温暖。看见了落叶的姿势,任秋风吹拂叶片慢慢的飘落。就如这人生,有诸多事,由不得你,那么只有顺其自然。坐在这样一个秋日里,喝着茶,听着音乐。有往事飘过心头,又悄悄的溜走。窗外吹过微凉的风,落花满径。虽已是菊繁蟹肥时,却是蕊寒香冷蝶难来。静静的安于一隅,用文字慰藉心扉。煮一盏茶,听一曲音乐,写一阕干净清爽的文字。在一片叶里,轻嗅一段光阴的味道,任华年敲打经年的记忆。在前行的岁月里,在心中索绕的似有似无的一丝丝温暖,会陶醉一份久违的感动。在秋风里,我似乎又看到了下一季的春暖花开,我看到了枝头的丛丛新绿,婀娜的缀满树梢。我看到了满树的花朵,妩媚嫣然的抱枝憨笑,春花渲染了一径朱红。那么,你就在春暖花开的时候,等着我,好吗?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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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自己你不懂,当然你也不需要懂。不曾一次,我会沦陷在那美妙飘渺的幻觉中,也不曾一次,在无人的时候,我会遐想未来的某一刻,可依稀,那些幻觉都一次一次与我擦身而过,我只是愚蠢到淡淡嫣然一笑而过,拖着假坚强的表情,易碎的心,贻笑大方的颔首装执着。好吧,我承认了,我是傻瓜,让人琢磨不透的。即使是这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还是忍不住有时候,自己也会常常在冰冷的深夜,舍去温暖的被窝,跑到夜市摊上吃凉米线,挑最不引人注目的地方,一个人吃得津津有味的泪如雨下,等到吃完才发现,钱没有带够,而且还稀里糊涂的穿着睡衣就下来了。早上有时早早的起来以后,才发现没有什么可做的,又接着去睡觉了。独自一个人去超市时,我只要在心理默念到225的时候,就可以轻松的拧一袋草绿色的包装的薯片回来,回到家扯袋子的时候,才发现拿错了,原本想拿芥末的,却那成了青檬的。从海埂大坝的这一端,走到那一边,只半个小时的路程,我却足足花了60分零7秒,明明知道,吹海风会不知不觉的垂泪,可自己还是控制不了对大海的偏爱,就静静的驻步在那里,让海风刮得自己面目全非的伤痕累累。我明明想要的也不多,却怎么也得不到。开始独自一人回忆起你我单纯的约定,记起了我们曾经对现在的向往。一切的一切,将轮回而去,不在孤影着悲伤的看着离去的背影。一个人,等到深夜,霓虹灯渐渐黯淡了下来,人群在街巷开始隐没人迹的时候,才拖着稍稍疲倦的身影行走于夜幕里,喜欢坐双层的公交车,独爱上层的驾驶员的那个位置,在投向茶色的玻璃窗外,看着霓虹灯被渐渐拉长,看着疾步回家的人群,拖着长长的幻影,消沉在梦里,又经常是一个人就这样看着看着就小睡了过去,等到一个急煞回神,却已经坐过站了,冒失的急促按了门铃,然后狼狈的下了车。看影剧的时候,我不会像普通的人那样,看得感动的地方就哭的一塌糊涂,我会细细的无以伦比的去钻牛角尖,看看那个地方有没有拍摄得穿帮,值得我去兴奋一下。晚上的时候,闲的无事,等家人都出去散步的时候,一人人窝在被窝里,关掉声音,看鬼片。看到鬼的样子后,还指指点点的说画得一点都吓人,一点都不逼真。好吧,就算是这样。恍惚之间,我蓦地发现时间又这样从我的手指间无声无息的划过,尽然是种深沉的罪恶。天,我又虚度了n次时光了。就算下次出门之前,我都写好备忘录,扣在我的钥匙环上,回家开锁的时候,才发现不知道掉到那个鬼旮旯里去了。喜欢在拍集体照的时候,偷偷准备一本书,等到一二三茄子的时候,迅速一扬手臂,挡住自己,然后等到拿到照片的时候,还一个劲的乐呵呵陶醉其中。自己也永远都是独特的那类,冬天比谁都要穿的单薄,却常常不会因为生病而苦恼纠结,再冷的冬天,只要没下雪,没了道路,都要啃上一只冻得坚硬无比的冰棍,在凌冽的寒风中,一个人冷得瑟瑟发抖还叫嚣幻想着,冰棍的美味。不用担心会不会发胖,因为减肥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我不出众,我平凡但不平庸,我不会为了一件好看的衣服而肉痛的自愿掏出钱包,承受饱受挨饿的后果。我不会在意自己的外表好不好看,因为好看的东西都是完美的,只有真实的东西才是不完美的。头痛欲裂的看着书桌上的一沓厚厚的书本,还有一只寂寞的笔杆孤寂的就那样倒在了地板上,有时候真觉得这个世界上丫的欺人太甚的东西有很多很多。从不喜欢英语,但对外国的精髓绝世风景,抱有期待,别有一番宠爱。一看到黑板上的那些潇洒的蝌蚪文,心理就不知不觉的害怕打颤。所有的故事,又开始,注定会有结局,不管是幸福还是悲伤的。可是,我却想写上一部不大实现的,只有开端,没有结局的故事。怪人,对。你们说对了。我要另开出一番天地,我是凡人,看到光辉华美的荣耀,也会眼红,也会羡慕。当我用积蓄了很久的压岁钱买了第一辆车的时候,而且还是自行的,开始蹒跚跚的骑车的时候,引来了多少旁人的煞羡一时。心理特别满足,恨不得就这样逗留的慵懒的推着车,绕着城,一圈一圈的沉迷。第一次牢记自己生日的时候,咆哮的怨恨着自己为什么是九月。我喜欢11月,喜欢11月的扑朔迷离;喜欢11月的芬黄一片枯枝败叶,萧条的挂在树枝上。然后和着记忆跟留恋满满的不舍的卷进了松软土壤之中。跟大地一块熟睡;喜欢11月的寂寞芳华,眷恋窗外那些叠成纸灰机的日记纸张,划出无形的弧线,托起梦想飞翔在朦朦胧胧的雾里,旋转,飘落……有人说,没有一个人,会到一辈子的霉,也没有一个人,会走一辈子的运。走自己的路才是最好的,不要走前人所覆灭的道路,也许真是这样吧,即使是这样,我想,我就是我,却绝不允许谁来改变我自己勾勒出的每一搁笔。即便,是你。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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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茶女儿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半框叶子。罗德把那半框叶子拿过来看了看,随即欣喜如狂。别人可能不知道,但他却很清楚,那是红茶的茶叶啊,他活了大半辈子,也只有小时候喝过红茶,那时他的母亲还在,她的母亲是落没贵族出身,虽是落没,但终究还是有一些资本的,红茶也是喝得上的。但他母亲死过之后家里就再也没有多余的钱去享受这外来的红茶了。他宠爱的摸摸女儿的头,说道:“女儿,你带来的可是好东西啊!”女儿笑了。之后的每天,村里的人都能闻到若有若无的香气。罗德把那半框叶子塞进一个自制的小包里,以便能随时随地的取出。有时候他会把叶子放在杯里,用滚烫的开水烫,之后再在杯中放点晒干的野花,但总是喝不出红茶本该有的味道。女儿每一次喝茶都嚷嚷着要放糖,但他总不许,他说,茶还是原汁原味的好。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包里的红茶叶也一点点的消耗。女儿喜欢在嘴里先放上糖,之后再喝茶。女儿的方法的确很好,但还是被罗德发现了。女儿静静地等着罗德的责罚,但得到的是一张大手的抚摸。罗德微笑着看着女儿,说:“你喜欢就好。”有一次女儿把茶叶直接含在嘴里,却立即被茶叶的苦涩“击败”,马上把叶子吐了出来。这天,在罗德准备去泡茶的时候发现叶子已经寥寥无几了。女儿在一旁看着,说道:“爸爸,只剩几片叶子了,用剩下的叶子泡一次好茶吧。”罗德答应了。他把衣服晒好,就立刻离开了。罗德去了村的西南方,那里有个茶师。可能是因为身为一个茶师却要到一个小村庄里度过下半生的原因吧,茶师的脾气很怪。罗德到了茶师的家,敲了敲门,但没人开,他以为没人,就在那儿等着。过了十几分钟,门开了。他吓了一跳,一看人是茶师,才静下心来,跟着茶师进了屋子。等罗德回来的时候,夜已深了,女儿也睡着了。他蹑手蹑脚的走进门,生怕惊醒了女儿。第二天,罗德起得很早。他洗漱好之后就去了厨房。他把包里的叶子放在杯中,之后他用炉灶烧好水,把沸水轻轻的倒进杯中,等茶叶慢慢卷曲的时候把牛奶倒进去,之后,把杯子端了出去。女儿已经醒了,她看见罗德把杯子端过来的时候高兴极了。立即跑到罗德身边,罗德把杯子放到桌上,之后告诉女儿:“现在不能喝,茶还很烫。”女儿调皮的伸了伸舌头,在桌子旁坐了下来。天有不测风云,屋外下起了大雨,罗德这才想起来晒的衣服还没收,立即跑出去,把衣服收起来。等他收好以后,他听见了哭泣声,就马上跑进屋里,看见女儿正蹲在桌子旁哭着,桌上的茶杯倒了,茶溅了一地,他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他抱起女儿,才发现女儿的衣服湿了一片,他立即冒着大雨抱着女儿跑了出去。他来到了村中的医诊室,把情况给老医师说了一下,老医师把女儿放到床上,看了看女儿被烫到的地方,向罗德说:“你女儿烫的有些严重,不过别担心,我会治好她地。”他示意罗德静下心来。让罗德先出去。罗德离开了医诊室,心里百感交集。他回到家,把杯子收起来之后,又跑去了医诊室。来到医诊室后,他发现女儿已经睡着了,他向老医师道了谢,付了医费后,又出去了。这几天他都来看望女儿,给她买了许多东西。女儿的伤逐渐好了,但罗德想让女儿在这儿在住几天,就没把她接回家。这天罗德又出去了,但他没去看望女儿,而是去了村的西南方。女儿一直在等着罗德,但他直到深夜都没出现,女儿望着窗外,想在外面看到那熟悉的背影,但终于抵不过如狂风般袭来的睡意,慢慢的闭上了双眼。梦中,女儿好像看见了罗德,罗德轻轻地走了进来,看了看女儿,又悄悄地离开。第二天清晨,阳光把树叶照的如翡翠般莹绿,玫瑰盛开着,晶莹的露珠把花瓣染得更鲜艳了。窗上的玻璃把阳光反射到屋内,照着屋里的一切,也把女儿照醒了。女儿揉了揉眼睛,想把自己从睡意朦胧的状态中释放出来。她用她大大的眼睛看着屋子里的事物,忽然,她的目光停在床前的桌子上,桌子上放着一杯红茶,旁边放着两块糖,她伸出小手,小心翼翼地把杯子端过来,之后把那两块糖放进杯中,缓缓地喝下了她一生喝过的最甜的红茶。女儿笑了。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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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自己”取名近日一不小心看到一个“给自己取名”的大赛,于是一不小心地动了这个心,那决定参加了,就小心一点吧。举起放大镜好好斟酌了一下,“自己”是个关键词呀,自己嘛,俗称就是我啊,就是说我来给我取名吧,于是我的脑袋开始转呀转,脑细胞在神经末梢跑啊跑,可是半天也没个法子,要说简单一点吧,张三李四王麻子又满大街都是,我还来绞尽脑汁取名图个啥劲?难一点吧,似乎脑袋还不够用,我托着腮、踢着凳子,突然手挑衅地敲了敲脑袋,一手嘲笑,那意思就是“咋的,就以为‘自己’就是你脑袋了,我们手脚就不算了?该你想不出来,你又不能代表全面的自己呀!”脑袋恍然大悟,感激地说:“手大哥,脚老弟,还有眼和耳两姊妹,你们就当做‘自己’的代表,大家来讨论讨论,给‘自己’取个啥名儿!”毕竟脑袋还是有权威性的,他就当了这次大会的主持人“咳咳,各位,闲话少说——切入正题,这样吧,我们就各自想一想什么名字比较好,然后大家讨论,好吧,简单快捷,开始吧!我先打个头,最近我托眼小妹的福,看了不少关于那个疆独分子热比娅的可恶罪行的报道,可是啊人家外国人都不支持我们中国人,他们反华很严重,我们不能做出什么实际行动,这里我想取个名字表示我对祖国的热爱吧,我想提议叫‘郭中爱’你看,反过来就是‘爱中国’了哟,怎么样?很好吧?”“唔……”眼小妹发言了“大哥,我不是说我不爱国,可是想说‘爱中国’也老土了点吧,想我眼观六路,看的东西还少了?取个时尚点特殊点的吧!”脚听了义愤填膺“怎么老土了!看看我现在走的路,哪条路不是为了新中国诞生的革命烈士用鲜血铺就的!我看‘郭中爱’又创新又有意义,挺好!”“啧,我都听厌了革命烈士那一套了!”听着爵士乐的耳朵不屑地说。脚正准备好好和那两一个鼻孔出气的姊妹理论一番,手挥了挥“算了,这个名字就放下吧,要想爱国,还是勤勤恳恳用行动去证明吧!别争无所谓的!”于是“郭中爱”这个名字就搁浅了。脚很不服气,于是他想要取个名字出来,可是他成天都被困在鞋里,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就每天艰苦地跋涉着,直路、弯路、近道、远道……都走过,他召集十个指头儿子,让大家琢磨了会儿……一个名字浮出脚面……“朱六六!怎么取这么个简单的名字?”大脑听了脚的主意不禁吃惊不已。脚津津乐道地解释:“因为‘我’属猪啊,然后生在六月六日,多顺呀!六六大顺!希望‘我’今后可以顺顺利利走下去,不走弯路!”眼和耳动了动,表示无所谓,而且还觉得有点时尚哩。不想脑叹了一口气,慢悠悠地说:“脚老弟,人生这条路,哪儿像你想的那样简单呢?一生顺利?安稳?怎么会呢?再说一点波澜也不经历,一点苦也不受?那人生有什么意义呢,嗯……我是脑,自然要想得多一点、远一点,希望你们也能知道这一点。”“是的,我知道,脑袋你说得对,人生就是留给你、留给我、留给所有的‘自己’去搏斗的,噢,搏斗吧!……额,说奋斗也差不多,你知道我不如你字字计较的,脑,我做我该做的。”手按在了胸口上,庄重地说着。“朱六六”再次无果。眼珠转了转,突然一亮“姓就不改了,就叫罗兰西吧,我今天看的小说里的那个可爱的主人公就叫弗兰西,还是很不错吧?!”“可也没什么深刻的,说了要与众不同的嘛!这个怎么样,艾糖?要知道可是着名歌星‘艾薇儿’和‘糖果盒子’的结合!”耳洋洋得意地说。“切!更不深刻!”众“我”一起扔下一句话。这下倒是更令“我”烦恼了,讨论一大堆,结果更混乱了!最后还是脑袋灵光一现:“嘿,我说,改什么改?‘我’叫罗仁人。要与众不同,“罗仁人”就很与众不同,同名的少!要有意义,“仁人志士”有意义吧,而且也是要努力拼搏得来的光荣!而且保持了本质,看看最后一个字“人”,可不是嘛,难不成还成猪猪狗狗了?俗一点,写大一点,‘我’还就成了大写的人了!就原名字好——罗仁人!”当然大家一致赞同啦!如此强悍的理由还想怎样!没有参与讨论的嘴巴一不小心溜了一句:“我本来就叫罗仁人,改来改去也改不掉我这个‘人’!”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