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魂灵》读后感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春游东湖公园
4月22日,阳光灿烂,朵朵白云在空中飘来飘去,正是春游的大好时光。这一天,我们一家来到了泰安市的东湖公园。
大门口是一片花的世界。花儿争相开放,有白的、红的、黄的……可谓五彩缤纷,光彩耀眼。走过去,闻了闻,啊,花儿的芳香,甜到了我的心里。一个展翅高飞的雕塑——老鹰,呈现在面前,雄伟,气派,鼓舞人心。来到湖边,让我大开眼界,没有风,湖面没有一丝波纹,平展展的,像一面大镜子,把我也照了进去。
前面是五马园。绿茸茸的草坪上,雕塑着五匹大马,有昂头嘶鸣的,有低头吃草的,有两蹄前立的,有甩尾奔腾的,形态各异,气势非凡,栩栩如生,不由你不走向前去。我向着那匹甩尾奔腾的大马走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骑到了它的背上。我面对天空,舒展双臂,让春风轻轻地抚摸我的脸,让阳光柔柔地照射我的身。我好像进入了童话世界,我大呼:“世界多美好啊!”爸妈看到了,禁不住地笑了起来。
来到了草坪上,我打了几个滚,便躺在了草地上。仰望着蓝天,天空湛蓝湛蓝的,那么高远,那么纯洁,又是多么惬意啊!
“啊,是谁挠了我的小脚丫?”原来是身边的小草。我起身正想去抓小草,只听“卡,卡”两声,耀眼的光线在我的眼前一闪一闪的。哦,原来是爸爸在给我拍照啊,这又给我一个惊喜。我不禁大笑起来,妈妈走过来,亲着我的脸蛋说:“我的好孩子,这回可让你高兴个够!”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公园,但我的身影,我的笑声,我的热情,会永久地留在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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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魂灵》读后感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高三:玉章落滦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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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魂灵》读后感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乞乞科夫来到某市先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打通了上至省长下至建筑技师的大小官员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尚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高高兴兴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检查官竟被谣传吓死,乞乞科夫只好匆忙逃走。泼留希金是《死魂灵》一书中写得最富个性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3至40年代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这个形象具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它表明:俄国的农奴制在摧残了千百万农奴的同时,也使它的主人堕落到非人的地步!《死魂灵》里有很大部分在当时俄国小说创作情况上看是很试验的,果戈理用了一个比较保险的法子来成就这些试验,他用传统的单线索来贯串一系列的试验写法,穿起来一串儿,说不上是珍珠或者什么项链儿,至少是一串儿有规律可循的文本。嗯,他的每一块儿文本都多少用了些扯淡的笔法,这个我到是学会了,只是还没有笔力把自己想说的写得让读者看起来不太像是废话。原来有几个朋友说我的小说结构基本是从一个基点出发,然后兜圈子绕弯子,迷路,不知所云,语无伦次,信马由缰,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撒旦保佑我,又回到了故事本身,其实这些都是果戈理的那点儿印象指引我的。从事科研工作之后,不断的写科研报告、工作方案等等,现在我差不多已经康复了痊愈了,嗯,我已经学会了围绕一个命题进行立论、分析、辩证、结论乐,阿门。此时,再看《死魂灵》恰如看到了故人,别人微笑的地方我会大笑,别人大笑的地方我却无地自容。果戈理说《死魂灵》是一部长诗,在客观效果上无疑是摆了读者们一道,这部作品在当时引起激烈争议并获得很大的销售量,我感觉得有80%是围绕“是否是长诗”这个命题发生的。不管果戈理的“长诗”定义是否合理吧,现在学界因此还争论不休呢,不管这些,以后我再写小说的时候倒是可以试试这法子,不一定是长诗,嗯,我可以说我的文章里有一部分是剽窃其他人作品的,具体哪里我不指出来,说不定也同样管用。得学会变通么。8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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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疲劳读后感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但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能够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能够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潜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样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能够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但是,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就应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下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能够决定,莫言就应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能够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能够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能够明白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明白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此刻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能够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明白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但是,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适宜。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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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与不死人到底是死好还是不死好呢?我想这个问题已经很长时间了。因为有很多俗世太让我痛苦了,我曾经自杀过因为某些原因没死成……所以让我认识了她,也就是因为我认识了她我才懂得了生活的美好。她是我的——想必你知道吧!我认识她也就是前几个月的事情,我去玩然后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她,朋友并把她q给我了,我加的时候并不喜欢她,只是想做个朋友而已,但是经过我们长时间的接触,慢慢的我便发现我喜欢她已经和自己同等。我哭她陪我,我笑他也笑,她为我分担了很多压力,我失败了她鼓励我。我成功了她对我说别骄傲,还要加油。就是有了她的鼓励让我离成功越来越近,也是有了她让我感到了生活的一点光亮,一点美好,就是这一点光,让我对不死有点依恋了。我的另一半你是否跟我想的一样呢?你是我心中的鲜花之一,虽然不是最美丽的,但是,是最纯洁最的,最有闪光点的。也是我最爱最爱的!我希望你知道,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离开你。你呢?我想你也不会离开我吧?高三:朱秦雨鑫350字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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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人生中有太多的挫折与困苦,需要我们以良好的心态勇敢的去面对。或许,你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比你更悲伤的,遭遇更艰苦的大有人在,他们能勇敢挺过去,你也可以坚强地活下去。---题记天气很好,白云朵朵金色的阳光照耀大地甚至有些刺眼.这是幸福的一家.孩子叫齐枫他父亲叫齐云生活在浙江省一个贫困的山区里.齐枫没有妈妈虽然父亲一直没有告诉他一点有关他母亲的事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齐枫终于从乡亲们口中得知母亲先天身体不好,刚生下他才看了一眼便安详地死去了.这么多年来都是父亲一手把他拉扯大的.齐枫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学习成绩很好在学校也是颇有名气.每年都能捧好几个奖状证书回家这可为四处奔波劳累的父亲争了不少光。父亲常以这些为荣,有时连晚上睡觉都彻夜难眠。这天,父亲照常早早起床,穿上破破地草鞋去相隔有几十里路的城里贩卖粮食作物.齐枫因学习太累还在家里睡懒觉.也不知道怎么的早上天气还好好的一到中午天却突然阴了下来在家做饭的齐枫突然为父亲担忧起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担忧.十点十一点十二点……一直到了二点父亲仍没有回家吃午饭.齐枫终于有些坐不住了刚穿好鞋准备去城里找父亲只见好朋友晨木气喘吁吁地冲他跑来:“齐枫齐枫大……大事不好了!”“什么事什么事你别急慢点说.”“你爸爸......”“我爸怎么了?”你快说啊!”“你爸被车撞了,现在在医院抢救。”齐枫听完,以最快的速度冲向了医院。到了医院,父亲已是奄奄一息了。齐枫激动地抓住父亲的手说:“爸,爸,儿子来了,您没事儿的!”“不,儿子,不用……不用骗我了……你爸……你爸我无能……不能继……继续抚养你……你一定要好好过……完成学业……我这儿还有一些钱……你拿去……用,爸爸……是永远爱你的!枫,你是……是我永远的骄傲!”“爸———爸!”雨,一滴,两滴……如断了线的珠子,在窗外啪啪作响。泪,三颗,四颗……如一颗颗晶莹的珍珠,直直地打在白色的布上。是的,齐云,齐枫的父亲,他唯一的亲人,与世长辞了。怀着悲痛安葬完父亲,齐枫整个人都快神经恍惚了。他漠然地坐在窗边,只觉得雨在下,泪在流,心却刺痛刺痛。突然,他发现屋檐下有一群黑流在涌动,打开门一看,是一群被雨水淋得精疲力尽的蚂蚁。仔细一看,原来是它们的洞穴被雨水冲垮了。它们无家可归,走投无路。但是,憔悴悲伤的齐枫哪有闲工夫管它们呢?他仍沉浸在无限的思念与哀伤之中。接连五天下来,齐枫都无心学习,无心去田地工作,只会闷在家里无所事事。他突然想起五天前屋檐下的蚂蚁。出乎他意料,蚂蚁当初的遭遇跟他一样,但是现在蚂蚁们竟又在屋檐下安了个家,继续它们快乐的生活。齐枫忽然豁然开朗,其实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继续自己的生活。从那以后,齐枫回到了从前,学习有是名列前茅,各方面都很优秀。村民们也经常帮助他,常常去关心他,村里的孩子们也跟他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后来,齐枫考上了清华,因他家境贫困,国家替他减免了学费。他毕业参加工作那年,抽空请假回到家乡,先去报答了那些曾经抚育过他的村民们,然后去了父亲的墓旁,跪了下来,轻轻地怜爱地对长眠地下的父亲说:“爸爸,您含辛茹苦的把我养大,我来世定报。您知道吗?我考上清华大学了,成为了村里的。我已拥有博士后的学位,现在在一个非常棒的企业里上班。我,我终于完成了您的遗愿,您放心,我以后一定,一定会好好过的!爸爸,你一定要永远以我为荣!您,您安息吧!您,您的儿子已经长大了!”齐枫说完,已泣不成声。齐枫的故事或许是真实的,或许根本不存在。但是无论真假与否,我们都能被其所感动。拥有美好生活的同学们,你们是否也应该反省一下了呢?不要被齐枫的成绩所吓呆,拥有良好的心态,行动证明一切!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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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南宋爱国英雄文天祥,虽兵败被俘,但是正气依存。当在最后生死抉择的一刻,他选择了“死的伟大”。在临刑前怒喝:“死便死,还说甚么鬼话。”最终,文天祥,文天祥面向南方慷慨就义,给人们留下了撼人心弦的《正气歌》。他身虽死,但心犹存。正如臧克家在诗中写道:“有的人死了,但是他去我依然活着。”但是,也有的人活着,但是心却己经死了。近日,全国打黑风暴盛行。其中,最令人悍然惊恐的却是文强落马,昔日的打黑英雄,近日却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如此何不令人爆出一身冷汗。每每想起他昔日的辉煌:脚踩着犯人的头颅,大声高喊:“犯人就在我的脚下。”那句义正词严的话,多莫令人心潮澎湃。而此时,却令人胆寒。有多少自称是“人民的公仆”得人曾慷慨激昂的向人们保证让人们过上好的日子。又有多少人在贪污的路上落马。这些人,身虽存,心却已经死了。“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又有多少人能在生命的道路上走的更远。生与死就像红花和绿叶,没有绿叶,红花无法更长久的绽放。而没了花,绿叶也将失去昔日的魅力和辉煌。但是,花与叶的魅力也要看是何种搭配。玫瑰花的美丽令人陶醉,菊花的清香令人神往,而罂粟花的“妖艳”却令人避而远之。生与死何不如此,当生的价值扭曲时,生也失去了生的意义,留到最后的可能是万世的骂名。生的光荣,死的伟大。希望有更多的人,在生命的道路上,走的更远。55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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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鱼近日,心情颇为烦躁,不知是对暑假的留恋,还是对校园的渴望,其实,对于我来说,放不放假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我不想在这方面斤斤计较,就算一天只休息两个小时又怎样?说实话我有时候也讨厌学习,别人问我的时候,总是洒脱的说一句:“谁会喜欢学习!”也不知道那是对别人的敷衍还是自己的心声,我不知道,一点都不知道,但是显示告诉我,他是残酷的的,任何懦弱的人都不可能在现实中成功,那不是偶然,身边也有一些例子。曾经,我们班是级部最差的班,或许我们班中的有些人志向远大,虽身处如此恶劣的环境,却可以取得如此成绩,故我认为最有权威的老师曾称我们几个为“野狼”。是么?我不确定,他对他们的评价我觉得过高,我想,任何一个有梦想的人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环境,都不应该气馁,我认为,他们只是在履行自己的内心的想法,为了不辜负家长老师的期望,为了不遭受内心的谴责,他们选择了努力,不停地努力。正是在这个努力的过程中,他们收到了别人的些许尊重,或许有的会沾沾自喜。(当然他们在此也付出了大代价,比如,近视眼。)因此我觉得如果你想获得一种物质,就必须要用另一种物质进行交换,然而,这种交换显然是不公平的,像,所谓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纯属扯淡。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若是如此,哪来那么多职业让他们就。嗯,这是不现实的,回国头来,再说我们,现在初中生活都过去两年了,两年,过去了两个草长莺飞,过去了两个落叶纷飞。我们要面对的,是我们戏剧性人生的第一个开场白,我不否认,这个很重要,很重要。可是,你知道最可悲的是什么么,不是自己在下滑在堕落,而是明明知道自己在下滑在堕落,却无力挽回。我不明白,中国的教育怎么那么落后,国家领导人都是白吃饭的啊。还说什么社会主义国家,说什么优越性,呸,我看是打着经商的幌子来贩卖毒品吧,或许这个比喻不恰当,但一点都不严重。你想改变么,你想给老习打电话么,别想了,洗洗睡吧,他也管不了。最后,我想说,香饵之下必有死鱼,而那些死鱼,可能是你,可能是我,你若向往成功,唾弃死鱼,那就努力努力再努力,去触及自己的梦想,会有一天,它会绽放,胜过太阳的光芒,淹没人海的繁华。高三:旧梦守空城8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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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的魂灵如果雨之雨还是雨,如果忧伤之后还是忧伤,那么请记住,我一直在寻觅一个不再出现的你。——题记我记得有人说过,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你屈原,因为你的忠诚,你的忠言始终是逆耳的,因为谗言,你始终还是被逐的。被放逐的,不只是你的身躯还有你那牵挂着故土的心。你是不愿离开的吧,有着相识的故土。你的脚步,被迫着没有停滞,乘一叶扁舟,东下,路的尽头是漂泊,辗转漂泊的瞬间里咀嚼以往的记忆,漂泊不是你该过的岁月。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转瞬,你的瞳仁里看见的是国破家亡,看见的是内心破碎般的痛楚,你变的容颜憔悴瘦弱不堪。悲愤焦急的心情,忧国忧民的情思,壮志难酬的苍凉之意,凝聚成《离骚》《九章》《天问》等满怀爱国之意的诗篇,这是你对故土与人民的拳拳之心,这是你宁死不屈的精神。徘徊在汩罗江前的你,说低头吟咏,仰面长叹,以死殉国的念头越来越清晰,胸腔火热跳动的心变的沉寂了,变得死寂了。徘徊在汩罗江前的你,对那位渔夫说过:世界已经浑浊一片,只有我是清白廉洁的,这么多人都醉了,只有我是清醒的,所以,我才被放逐待这里。渔夫说:“整个世界既已浑浊一片,你何不随波逐流?这么多人醉了,你就不该独自清醒。’’你沉默,你没有回答,你只吟咏着《怀沙》,便怀抱一块石头,投江中自尽。把自己的血肉之躯随那汩罗江水无奈的流逝。我不懂,渔夫有错么?他说的难道就没有道理么?在这沉浮的乱世之中,你没有奸诈,你没有狡猾,你何以立足。你死了,就是什么都完了。在世俗里,别人醉了,唯独你清醒着,别人会以为只有你醉了,别人都蒙受了尘世的污秽,只有你洁净着,别人会以为只有你是浑浊的。你站在汩罗江前的忧伤,如此暗沉,如同利刃,尖锐的教人疼痛不已。一个人改变不了天下,却可以改变掌握天下的那个人,你不该用生命来做无谓的挣扎,你应宁可死在游说天下的艰难利刃上。也许,这也是无结果的过程吧。也许,终究还是你对的吧。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已去,但他的精神是不死的,是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的。永嘉县上塘镇实验中学七三班:金扬雷8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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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的魂灵_8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如果雨之雨还是雨,如果忧伤之后还是忧伤,那么请记住,我一直在寻觅一个不再出现的你。——题记我记得有人说过,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你屈原,因为你的忠诚,你的忠言始终是逆耳的,因为谗言,你始终还是被逐的。被放逐的,不只是你的身躯还有你那牵挂着故土的心。你是不愿离开的吧,有着相识的故土。你的脚步,被迫着没有停滞,乘一叶扁舟,东下,路的尽头是漂泊,辗转漂泊的瞬间里咀嚼以往的记忆,漂泊不是你该过的岁月。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转瞬,你的瞳仁里看见的是国破家亡,看见的是内心破碎般的痛楚,你变的容颜憔悴瘦弱不堪。悲愤焦急的心情,忧国忧民的情思,壮志难酬的苍凉之意,凝聚成《离骚》《九章》《天问》等满怀爱国之意的诗篇,这是你对故土与人民的拳拳之心,这是你宁死不屈的精神。徘徊在汩罗江前的你,说低头吟咏,仰面长叹,以死殉国的念头越来越清晰,胸腔火热跳动的心变的沉寂了,变得死寂了。徘徊在汩罗江前的你,对那位渔夫说过:世界已经浑浊一片,只有我是清白廉洁的,这么多人都醉了,只有我是清醒的,所以,我才被放逐待这里。渔夫说:“整个世界既已浑浊一片,你何不随波逐流?这么多人醉了,你就不该独自清醒。’’你沉默,你没有回答,你只吟咏着《怀沙》,便怀抱一块石头,投江中自尽。把自己的血肉之躯随那汩罗江水无奈的流逝。我不懂,渔夫有错么?他说的难道就没有道理么?在这沉浮的乱世之中,你没有奸诈,你没有狡猾,你何以立足。你死了,就是什么都完了。在世俗里,别人醉了,唯独你清醒着,别人会以为只有你醉了,别人都蒙受了尘世的污秽,只有你洁净着,别人会以为只有你是浑浊的。你站在汩罗江前的忧伤,如此暗沉,如同利刃,尖锐的教人疼痛不已。一个人改变不了天下,却可以改变掌握天下的那个人,你不该用生命来做无谓的挣扎,你应宁可死在游说天下的艰难利刃上。也许,这也是无结果的过程吧。也许,终究还是你对的吧。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已去,但他的精神是不死的,是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的。永嘉县上塘镇实验中学七三班:金扬雷8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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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热的魂灵炽热的魂灵——读《简?爱》有感总想出门远行,看千山万水各自的表情,一路上,即使跌倒,就算走的艰辛,也不觉得颠沛流离,因为有她的那份勇气,指引我前进……——题记简?爱是自由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静静合上《简?爱》这本散发着浓厚芳香的文学巨着,书中的每一个情节都在脑海中浮现,而这句话总会拨动我的心弦,令我无法忘却。我那迷蒙的泪光中,是简?爱永不幻灭的身影!简?爱坚强的。残酷的现实磨炼了这个不驯的天之骄子。她厌恶里德舅妈与肥胖的约翰,厌恶一切欺负她的人。她渴望自由,渴望平等。于是,她反抗了,而反抗的结果就是被送进劳德渥学校。简?爱是智慧的。在劳德渥学校,她冷淡孤寂地度过了八年。在这个冷酷无情的学校,她学会了许多。里德家的白茜曾这样评价简?爱:她弹的钢琴比里德小姐还要好,她画的画比里德小姐的图画老师画的任何一张还要好。当白茜知道简还学了法语﹑薄纱和帆布时,她惊讶无比。为什么简?爱会如此优秀呢?因为她对生活充满着追求与向往,对平等充满着渴望。简?爱是理智的。她有着自己的尊严,她也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在爱情上,她的感情是炽烈的,可是丝毫没有忘记平等的要求。她对罗切斯特说的一段话让我刻骨铭心——“我的灵魂跟你一样充实,我的心跟你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而是我的精神再跟你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噢,她是多么的坚强啊!她不在乎外表﹑地位﹑财富,她只是追求精神上的平等,追求平等的爱情。简?爱是勇敢的。在封建制度中,女性的地位是极其卑微的﹑渺小的,尤其是像简?爱一样出生低微的女性。可她并没有接受现实的束缚,她依然渴望自由,渴望平等,她不甘心过这种窝囊的生活,她的骨子里就透着勇敢的脾性。我钦佩她敢于反抗,敢于追求自由和平等的品质。读完《简?爱》,我彻底喜欢上了简这个人,并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一个敢于与命运﹑偏见抗争的人。简?爱是美好的。人来人往,潮起潮落,拜读《简?爱》,心中永远怀有一份勇气,一份坚强,一份喜悦,心中永燃一盏不灭的灯火,因为在简?爱的世界,有那多的美好令我无限向往。在那个充满爱的夏天,有爱情的浪漫,亲情的温馨,友情的坚贞,有她永远炽热的灵魂在净化我的心灵。简?爱是幸福的。虽然她命运艰辛,经历坎坷,但她的故事并非仅仅是灰姑娘的翻版那样简单。如今,我也在追寻着她的足迹,追求着自己的理想与幸福的人生……初三:馨玥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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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死书》读后感以前很少看盗墓小说,总认为荒诞不经、不务正业,这些天,不经意之间得到顾非鱼的《西夏死书》,一下子就被里面曲折的情节给吸引了,爱不释手,一天一部,囫囵吞枣地快速解决。看完后仔细回味一下,作者的历史功底确实是有,但也有些硬伤;情节有其生动曲折一面,但很多也是荒诞不经,毕竟是无巧不成书嘛;文学功底,例如艺术性、思想性、科学性那就缺得太厉害了,不过这毕竟是盗墓小说,不是艺术大家的大块头,不可强求人家。总的说来,这部小说有如下方面引人入胜:一、多线穿插,多条线索共同发展,但却是在唐风这个主人公合理汇聚。一部小说,特别是大块头,如果只有一条主线,不仅很难撑起场面,而且情节发展也受到很大限制,文似看山不喜平,作品如果开头刚展开就能猜到结尾,那还有什么看头呢?所以线索越多情节越复杂,但是这也是考验作者功力的很大一道门槛。这部作品在这一点上还是处理得较好,围绕着玉插屏展开多个方向,线索分明,却能分合有度,作者始终把有主动权。虽然有的时候有些牵强附会,但是瑕不掩瑜,基本能让人明白故事发展,顺叙、插叙、倒叙用得较好,尤其是揭穿谜底之时,能使人上溯线索,恍然大悟。二、合理铺垫,有头有尾。好的小说就需要适当的铺垫与呼应,否者故事发展太唐突,容易使读者不明就里。特别是像这样布下很多悬念、多线作战的悬疑小说,更需要铺垫,不经意间埋下伏笔,使人猜不到结局,但是最后揭开谜底之时却又能对的上号,合乎情理。三、适当渲染,制造气氛。盗墓小说总是需要悬疑,而且这类小说由于题材所限,财宝、凶杀、枪战、追缉、鬼神、恐怖都是不可少的花絮。有的时候我还真的是看的毛骨悚然,还有时书不看完死不休,一气通读。充满不少悬念性的描述,就能让人进入恐怖惊险的场面,不知道是我感性想象能力太强了还是我看得比较认真,不像以前那样一目十行,书看完了还不知道主人公是谁。四、环环相扣,剥皮见骨。小说即需要神游八表跨越时空,但更需要合理布局,结构紧凑,因为大部头的小说内容毕竟内容丰富,没有适当的人适当的事适当的线索串联起来,而是东一榔头西一锤子,很容易叫人思绪脱钩,最后不知所云。要在有限空间和时间内生动叙事,既要抓住读者思绪又不能落入俗套为读者所猜中,就要有自己的思考和想象,就要出得来,又要进得去,仿佛在黑暗之中穿越坑洞,前面有一道亮光指引,然而不是那么轻易走出,只是越来越亮,或者时暗时亮,使人有信心有好奇追寻,最终得到豁然开朗。当然,小说还有很多优点,我只是指文学叙事上的长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读了一部作品,不能仅限于看热闹,看完了什么收获也没有,我要从中吸取借鉴,为我以后的写作积淀编辑推荐: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1】 【2】120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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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之死读后感项羽生活在秦朝末年,自小胸怀大志,武艺惊人,正所谓“力拔山兮气盖世”,一身神力尤为天人。中国人历来崇尚统一,认为分裂不对,项羽也不例外。他建立了西楚霸王基业,却最终在乌江自刎而死,失去天下。项羽小时候,项梁教他读书,但他学了没多久就不学了,项梁又教他学剑,没多久又不学了,项梁因此特别生气。项羽说:“读书识字只能记住个人名,学剑只能和一个人对敌,要学就学万人敌。”项梁于又教项羽学习兵法。此时的项羽虽然年少,但却胸怀大志,令人瞩目。而后秦始皇到会稽游玩,驾大船渡浙江,项羽说:“秦始皇是可以被取代的。”更是令人敬佩,并非池中之物。鸿门宴上,项羽手握40万大军,而刘邦仅10万。倘若项羽真的想杀刘邦,又怎么能让刘邦逃走?他如果一定要杀刘邦,范曾示意时,就可杀。刘邦逃走后,张良把白壁献给项羽,项羽还肯“受壁置之坐上”吗?显然,项羽并不想杀刘邦,这也并不是“优柔寡断”。当时有资格成为项羽的竞争对手还有很多,而刘邦自愿放弃关中,前往比较偏远的汉中巴蜀之地,说句实在话,能打回中原的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所以,项羽有什么理由要杀掉一个当时并没有多大威胁,未来威胁的可能性也很小的刘邦呢?垓下被围,在最后艰难时刻,他面对虞姬,面对宝马,他做了一首诗,“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哭了,我们的霸王哭了。男人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项羽来到乌江时,亭长告诉他,现在整个乌江之上,只有我这一只小船,请大王立刻上船,汉军无论如何追不过江的。江东虽小,地方千里,数十万人,完全可以在那里再成就霸业。但是,项羽拒绝了。我可以输,但不服输!天要亡我,我便逆天!项羽宁可站着死,也不愿跪着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冲向汉军阵营,硬生生杀了数百人,最后身受重伤,自刎而死……平心而论,项羽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个人英雄主义严重,不懂得知人善用。他更适合当武将,并不适合当皇帝。但他身上有的,正是我们所缺少的,他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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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魂灵读后感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过目不忘。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的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 “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在这一段中;“黑水手”是一只鱼鹰的名字,现在,它正很快地衰老着。它的游动显得越来越吃力,越来越跟不上行驶的小船和鱼鹰的队伍了。它几乎再也抓不到鱼了。即使在鱼多的狭小水域,它也常常毫无收获。它吃力地扎着猛子。也不知道它是因为老眼昏花在水下根本看不到鱼,还是因为游动的速度太慢,猎物轻易就跑掉了,总而言之,那些猛子,几乎是毫无意义的。偶尔叼着一条拇指粗细的小鱼,它就会显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道是游向小船让爷爷将鱼取走呢还是自己吃掉——拴在脖子上的草绳,并未拴死,是留下一定的空隙的,鱼鹰们可以把一些小鱼吞进肚里。这时,就会有一两只鱼鹰游过来,趁黑水手不备,一口夺去它嘴上的小鱼,立即吞进肚里。看到这副景象,爷爷心里会泛起一丝悲哀,并对那些“不要脸的家伙”十分生气。他会举起竹篙,突然劈下,吓得那些“不要脸的家伙”拍着翅膀慌忙逃窜。爷爷只好经常把它捞到船上,让它歇着。爷爷安慰它:“你老了,你不比它们了。你就歇着吧,不要心里过意不去。谁都有这个时候,人也一样。”爷爷想到了自己,心里有淡淡的酸痛。所有的鱼鹰都不再把黑水手放在眼里,它们甚至经常欺负它,而当它们看到爷爷从一堆杂鱼中挑出最好的鱼喂它时,会感到十分生气,甚至是愤怒。它们不住地叫唤着,好像在责问:凭什么?它一条鱼都没有抓住,凭什么还喂它最好的鱼?那时,黑水手显得很不好意思,并不肯再将爷爷送到它嘴边的鱼吞下去。爷爷说:“别听它们的。它们这群小畜生,早晚要遭报应的。……”黑水手要尽一只鱼鹰的本分,一旦下水,就用尽全身力气去抓鱼。但是,它的猛子总是扎得很浅,无论它怎么用力,就是无法将自己的身子扎到水的深处。以前,它一旦进入深水,反而觉得深水世界比水面上的世界还要清澈明亮,可是现在,深水世界是那么的阴暗与模糊,几乎看不见什么。它蹬动双腿,收紧身子,不住地向前钻去,直到身体消耗掉所有的力气,再也憋不住了,才缓缓浮到水面上。那时,它已经脑袋头昏脑胀,只觉得身子随着水波在晃动,整个世界一片虚幻。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水手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 “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 黑水手的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老人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的高昂斗志,和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的疲惫神情。老人战胜了大鱼却失去了它;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们一样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甚至输给自己。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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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疲劳读后感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但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能够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能够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潜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样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能够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但是,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就应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下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能够决定,莫言就应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能够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能够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能够明白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明白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此刻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能够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明白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但是,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适宜。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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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泪的笑——《死魂灵》人物塑造的探析汹涌的思想狂潮般涌向纤细的笔尖时,手臂却不能承受了。不过,要做的,才刚开始。你那沉闷的灵魂,四处飘泊的灵魂,厌倦这种无庸了吧?几乎快疯了吧!那么朦胧晦暗,却又那么摄人心魂的字里行间,仿佛置身于遥远的俄罗斯田野寂静的夜晚,让来自西伯利亚的寒风灌入他们慵懒的庄园。你——果戈理注定,注定被那些野兽的眼睛狠狠地盯着。那是野兽的眼睛啊!看一眼就会扑过来咬断你的喉咙。可你不担心,不畏惧。你让你的控诉撒墨在一些似真似幻的地主上,你把诗人的浪漫与恶毒的嘲讽,把粗鄙的语言与温柔的感伤,大仲马叙事的才华与雨果的慷慨的激情,还有霍夫曼那种把人写成鬼,但是又紧紧的附着于现实的神奇魅力,如此令人惊异的融为一体,而且结合得是那样的完美。我去了那个19世纪的世界,那个气息奄奄垂死阶段的俄罗斯。我想我看见了那个普柳什金。他是贪婪、吝啬、保守、没落和腐败的守财奴,是俄罗斯民族的一个毒瘤,与他庄园身后那片充满生机、自由的土地是截然不同的。不知为何,我觉得自己似乎被扯进乞乞科夫和那五个俄国地主之间的丑陋交易,其实不,我始终是自己,这些人也始终罪恶地自私自利地活着。而真正的是,他们似乎都是一群真实存在的、迂腐的灵魂。你勾勒出这个人物时,你的理智战胜了内心澎湃汹涌的潮水,你必须当一个冷静的叙述者。但你始终忍不住,忍不住将夸张、尖刻、幽默熔于一炉,将这一缸滚烫的热水泼到这些地主阶级身上。你塑造了普柳什金这个贪婪吝啬的地主,他非男非女的装束,像“刷马的铁丝刷”的胡子;他走过的“道路就用不着打扫”等,夸张的手法分外突出他的形象。你将那个残酷的阶级剥削和压迫下,加上天灾和时疫的流行,大批农奴死亡的社会来展现那个时代的风貌,间接地刻画了普柳什金的性格。对那个普柳什金“自娱自乐”的庄园,你由远及近,由大到小,由表及里,步步深入,慢慢地,毫不急躁地告诉我们庄园的外貌、庭院的布局和室内的陈设。把叙述、描写和议论结合起来,对普柳什金进行有力的揭露和批判。而他,仅仅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罢了。我喜爱你那尖刻辛辣多于幽默诙谐的文字,和夸张的艺术手法。那些犀利的文章手法滑过一个又一个地主,然后缓缓地滑向更多平庸无赖无知无耻凶恶残暴懒惰的远方。普柳什金,你将他的腐朽没落的本质特征和他对自己吝啬之极的个性刻画得惟妙惟肖。不但以它深刻的思想,完美的形式和独特的风格强化了俄罗斯文学的批判倾向,而且由于对专制制度和农奴制度的无情揭露,在客观上也促进了俄国人民解放运动的发展。你要传达的,是要告诉我们,俄国不需要被拯救,拯救已经不足够把它从事实中睁开那浑浊的双眼,它要的是,苏醒。俄国人也需要劳动和自由。生活,很多时候就像一湾不断翻动的河水,不断地将各种肮脏翻出来,积淀着的,漂浮着的,无论是大的小的,都不过是不敢见人的东西,这些东西,就展示在你面前。普柳什金就是这样的肮脏,极端吝啬,贪婪、守财奴似的阴深,他就像一只大蜘蛛,粘稠的蜘蛛网上滴着口涎引申着它,不断地给自己扒拉着遇到的任何东西,却又从来不享用它,任其腐烂掉;社会的腐朽气息或许就是这种人带来的。永远的普柳什金与俄罗斯地主们的镜子,永远的普柳什金们啊!直言的坦诚永远比美妙的谎言矮一头。你告诉我,过于繁琐梦见买鱼的作品加以最后的雕琢,删削笨重累赘的大块文章,剔除趣味粗俗的精细工整,弥补寒伦的、把构思立意袒露无遗的破绽和疏漏,给只求均衡整齐的冷漠风格创造出来的一切注人奇异的温暖,——只有在那个时候,才会形成这一美妙的杰作。而你的,是种含泪的笑。1200字以上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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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黑魂灵》有感曹文轩《黑魂灵》这本书,封皮色调单一,毫不艳丽。三个不起眼的蝇头小字“黑魂灵”便是这本书的名字。朴素的封皮,低调的名字,反而为这本书平添了一丝神秘,让人有一种去探索的渴望。而这种封皮,符合我对书籍的审美:书籍以思想和内容为灵魂,华丽的外表对此有损。不过这也可能是我守旧了。相对于现在大部分的儿童图书,这本书是良心之作。它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大段的说教,有的只是作者的真情实感,有的只是文笔朴素、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并且每一个故事里都发人深思。书中有很多个小故事,但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黑魂灵》了。故事大概讲得是一个傻子男孩饿晕在河岸上,恰巧遇到了放鱼鹰的爷爷驾着小船路过这里,爷爷就把他救了并收留了他。于是他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放鱼鹰,而黑水手就是其中的一只鱼鹰,它正在很快的老去。它几乎抓不到一条鱼了,不论它多用力的去扎猛子,都是没用的,偶尔抓住条拇指大的,它就会显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是交给爷爷还是自己吞下,这时总有几只鱼鹰去夺它口中的小鱼,每次爷爷看到后都会吓吓那些鱼鹰,之后把黑水手捞上来,让它休息。这时爷爷总会安慰它。喂食时,总把最好的鱼给黑水手,而其它的鱼鹰却都认为不公平,它本来就抓不到大鱼,为什么还要吃最好的鱼。每到这时,黑水手总是陷入困窘而不敢去接爷爷的鱼。直到有一天,它不见了,爷爷和男孩四处找它,最后找到了黑水手,它几乎拼尽了最后的力量抓住一条三十二斤重的大鱼。爷爷说,你这又何苦呢?后来黑水手一直瘫痪着,它无数次想站起来,结果都失败了,因为它把一生的力气都用完了。爷爷也病了,之后爷爷就天天卖鱼鹰,卖来的钱爷爷没有用来治病,而是都收在包中。有一天,爷爷让孩子去买白蜡烛和酒,然后再让他挖个洞。爷爷用酒把黑水手灌醉,之后把它埋在洞里了,说过不了多久我也来陪你。直到把黑水手埋好后,爷爷对傻孩子说,我要走啦!孩子点点头。爷爷一连三天没有吃饭,只是让孩子走时带上包,里面有爷爷给他的钱,让爷爷的身体随水漂流,并告诉他,他不傻。第二天早上,爷爷离开了人世,孩子对着小船消失的方向说,我不傻。然后笑了起来。孩子背着爷爷给的包独自闯天下了。孩子和黑水手及爷爷相处的经历会是他一生的财富,相信他肯定是一个顽强、勤劳、努力、善良的好人。在文学作品中,动物的故事是人间的延续,是人类行为和思想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读完这个故事,黑水手和老爷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黑水手仿佛是个落魄的战士,一个意志勃发的勇士。它拥有一颗孤傲的灵魂,它不屈从于日渐老去的命运,不甘心在被嘲讽的环境中屈辱地生活,哪怕用尽生命的最后一点气力,也要捍卫自己的荣誉和尊严,好似为尊严斗志昂扬的斯巴达战士,让人在心酸之际油然而生崇敬。而爷爷却是另一种品质,他善良而伟大:善良是他理解黑水手的奋斗,体谅黑水手的维护尊严的努力,并且处处照顾黑水手;伟大在于他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纯粹的生命,他能坦然面对自己的死亡,并在死亡前安排好孩子的一切。爷爷的死虽然只用了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却给了我无尽的感触,他一生坚强,却又坦然面对不可抗拒的人生命运,终老而无憾。其实想想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无论我们选择不甘平庸、争强好胜的一生,还是平淡踏实、与世无争的一世,只要我们能坚守信念,坦然面对,生命都一样精彩而富有意义。四年级:杨柳青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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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小乖,你游啊,你怎么不游了。我用力敲着玻璃鱼缸,水面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被我叫做点点的鱼游着,被敲得一阵一阵的惊吓。小乖一动不动的浮在水面上,绸子一样的鱼尾失去了活力,我对小乖说,你怎么不游了?他们笑的喘不过气来,你的鱼死了,哈哈哈,你杀了它。不,它没有死,小乖你游啊,你没有死的。我着急的抱着鱼缸奔跑起来,眼泪一滴一滴的掉进水里,又轻轻的溅起来。我疯狂的奔跑,点点在鱼缸里疯狂的打转,直到我撞到了一个人,才停止了这场机械的逃逸。孩子,怎么了?我听见一个无比温和的声音。抬起头去,看见和蔼的女人穿着黑色风衣,她蹲下来替我擦哭花的脸蛋。她说孩子,你怎么了?妈妈,他们说小乖死了,我呜咽着扑到她怀里,小乖没有死的妈妈你说是不是?泯泯你不要难过。她抱起我,帮我整理凌乱毛燥的头发,我一边哭一边看着地上的鱼缸。都是要死的,我也是,你也是。走,我们去把它埋起来。我停止哭泣,天空灰蒙蒙,刮着风。我说妈妈,我害怕死去。在后花园的角落埋了小乖后就下雨了,滴在窗户上啪嗒啪嗒的响,然后顺着玻璃滑落下去。我突然跳起来,飞快的跑到客厅,把鱼缸的水倒掉,拿了一把生锈的剪刀。点点在枯竭的鱼缸里跳跃,我拿起剪刀,残忍的扎了下去,扎到了它的背上,它打了打鱼尾然后无力的躺在鱼缸里,睁着大大的眼睛。小乖死了,我很难过,于是我杀了点点,以后我就不会难过了。我看着它红色的身体安静的躺在鱼缸里,拎起它,把它和小乖埋在了一起。无数年后,我回忆着那个片段,回忆着我用剪刀深深的凶狠的杀死小鱼的情景,心里充满了罪恶感。我害死了小乖,然后杀死了点点。做梦的时候经常梦见我在一片漫无边际的水里,里面有很多水藻,然后一条浑身艳红的鱼冲过来,用鱼尾疯狂打着我的脸,我什么也看不见,无比混乱的醒来,看见漆黑的夜。初三的末尾,转来一个男生,他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轻捷的说,大家好,我叫莫瞳,姓莫的莫瞳仁的瞳。讲台上的白色花朵映衬着他的白色运动衫,他的眼睛很美,闪烁着迷样的诱惑,那眉毛又黑又浓,是个明媚的少年。他被安置在第一排,老师随时可以吩咐的地方,而我一直坐在那个被冷落被排斥的角落。没人和我说话没人和我同坐。因为大家都知道,叶泯泯又尖锐又冷漠,甚至被有的人曲解成自命清高,我被弄的哭笑不得.曾有个女生坐在我旁边,坐了一周要求换座位。她时常在上课的时候嚼口香糖,于是我拼命的抖腿,桌子也跟着抖。她发火了,一拍桌子说叶泯泯!你在干吗?我把她的书撕的七零八乱,我说混蛋,你嚼口香糖弄得我坐立不安。她愤怒的看着我,眼睛里似乎要喷出火来,咬牙切齿的说你给我记着!老师走下台问发生什么事。她说老师,叶泯泯抽筋。我一言不发的看着老师。老师抬了抬眼睛说,朱丽,你影响老师上课了。我摆出胜利的轻笑,略带蔑视。朱丽调走后,我的桌上留下她刻的几个小字,叶泯泯死。我装做若无其事的用胶布把它盖住。老师的维护是因为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对于老师来说,成绩无非是判断一个人好坏的标准,这是我的优势。所以我成功的“赶”跑了一个又一个的同桌。直到老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泯泯,你到底要怎样呢?我说老师,我不想被别人打扰,我要好好的学习。我看到老师脸上灿烂的笑容。于是我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回到家后我又变成了那个欢乐的孩子,吃妈妈做的香喷喷的饭菜,任性的爬到爸爸身上拔他的胡子。在他们眼中,我永远都是那个无忧无虑欣然迎接阳光的孩子,可是谁也不知道我从噩梦中一次次醒来仓皇面对夜晚。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才显得真实,所以我不断的让自己真实,不断的一个人走。莫瞳的出现是我的劫难,我知道我有劫难,可是不知道如此猛烈和迅速。那天下午体育课的时间,大家自由活动,他们嘻嘻哈哈的跳绳,嘻嘻哈哈的打球,嘻嘻哈哈的聊天。我躲在树下,眯着眼睛看着被树叶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天空。头顶偶尔飞过一两只鸟,黑色轮廓。叶泯泯。我听见有人叫我。把头仰起来,看到一张被无限放大的脸,我连忙站起,说,干吗?!莫瞳拍拍手上的尘土,也并不知道有没有尘土,他说,你为什么不去运动运动?我累还不行吗?你根本没动怎么累?他盯住我的眼睛,我敏感的闪开对视的眼神。你管我?!我就管。他粗鲁地拉起我的手,往操场上跑去。我一边挣脱一边说你干吗!接着,他抛来一个棕色篮球,我没反应过来,被篮球砸到了脑袋。笨。他小声说到。你说什么?我锐利的看着他。投个篮试试。他转移话题。我回头看到篮框,很高很高,阳光从里面射下来,像美丽的光环。我武断的说,不投!懦弱。他喃喃。你说什么!懦弱!无比响亮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我激动的抓起篮球对准篮框,那个光环发出诱人的光芒。可是久久。我的眼神忽然恢复了暗淡的色彩,放下手中正准备投出的篮球往操场边缘走去,篮球滚到地面,又狼狈又可怜。喂,喂。他在后面追了上来。放学一起走?我不言不语的走向教室。整个下午都心不在焉的打着瞌睡,放学的时候他果然在门口等我。我背着厚重的书包眼睛也没抬一下自顾自的走出教室。他一直跟在我后面。走出校门拐了几个弯,他还是跟在我后面。我转过身去,两手叉腰。我说,你到底要干吗!他用温和的眼神看我,然后走到我面前说,泯泯,你为什么要这样?他轻轻的问我为什么要这样,他的语气坚定和柔软,让我不能反抗不能挣脱,我突然感到我无法用我尖锐的触角来使他讨厌我离开我。我第一次开始暴露出我的软弱,我蹲了下去,用手捂住脸。我说,你知道吗?我杀死了两条鱼,它们天天在夜里吓我,我很害怕很害怕。我是个凶恶的人,你不要靠近我。我以为他会像他们那样指着我笑,喘不过气来的笑。他只是伸出手来揉我的头发,他说傻瓜,你一点也不凶恶,你只是犯了一个微不足道的错误,任何人都可以原谅的错误。你很善良,泯泯。我抬起头看他,睫毛上还挂着泪花,我养了那鱼两年,在我两岁的时候就开始养它们,四岁的时候他们死去,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和目睹死亡。并且我如此的爱着它们,我竟然为了让自己不再难过而杀了点点,我是自私和凶恶的。不是这样的,泯泯,它们只是两条鱼,不值得你如此。你不会明白!我汹涌的推开他往家跑去,蓄积了很久的眼泪从眼睛里滚出来,没有休止的往下掉。晚上吃饭时我借口说肚子疼,关在屋子里哭,那些破碎的回忆重现在我的脑海里,一点一点的吞噬着我的灵魂,我只剩下了躯壳,默默忍受回忆的摧残。嗓子哭哑了,眼泪哭干了,小心的打开门去说,妈妈,我饿了。妈妈织着红色的毛衣,那片红色刺得我眼睛很疼。她看到了我,放下毛衣说,桌上有饭菜,我去给你热好。爸爸在兴奋的看足球,一边喝着啤酒。第二天去学校,一切都过去了。我依旧如往日的冷淡。接下来的一周里,莫瞳总是用各总借口与我接触,我总是平淡似水的回应他。我知道他想拯救我,拯救一个恶毒的孩子,我无法将他驱赶,任由他在我残缺的灵魂里穿梭。过生日那一天有阳光,周末。一大早妈妈就说电话找我,我接了起来,是莫瞳。他说泯泯,生日快乐。我说恩,还有别的吗?他说我有礼物给你。我轻描淡写的说谢谢。他说我在你家楼下,可以陪你过生日吗?我走下楼去,莫瞳被阳光包围着,我看到了他俊俏的脸,他的手中捧着一个圆形透明的鱼缸,里面游荡着两条鱼。他走过来,把鱼缸递给我说,祝泯泯生日快乐。那些鱼在水中欢腾着,我仿佛看到无数条亮红色的鱼向我冲过来,疯狂的拍打着我,幻觉迅速将我压迫,我不能呼吸的疼。我几乎没有意识的掀开他的手,鱼缸翻落到地上,四分五裂,破碎的声音争先恐后的传到我的耳朵,水淌在地上,鱼在僵硬的地面跳跃着,挣扎着。莫瞳很生气的看着我,捡起地上快要死去的鱼放进小区花园里的一个小水池里,鱼们又开始欢快的奔波。他说,泯泯,你为什么要死抱住疼痛不放?我沉默,低着头,咬着干燥的嘴唇。他走过来,踩着破裂的玻璃走到我面前,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口上,我没有眼泪可以掉了,只有哀伤和顺从扑在他的胸前。我没有反抗这场劫难的武器,于是当了俘虏。我爱上了莫瞳,这个执意要拯救我的明媚少年。我万劫不复的爱上了他,万劫不复。他我渐渐从这段回忆中摆脱,让我感受阳光,让我在他的面前绽放真实的笑容。可是这终究是一场劫难,因为我爱上了他注定就要被伤害。因为他是一个那么优秀那么让人喜欢的男孩。一天放学的时候,莫瞳说有事先走。我一个人收拾书包回去。路上被朱丽叫住,她用尖尖的声音叫我叶泯泯。我说干吗!她撩了撩头发诡秘的说,莫瞳去见一个高一的女孩子去了,那个女孩子又夺目又漂亮,恩……据说还写过情书给他呢!关我什么事?哈哈,我看他们才是天上一对……老套!我打断她的话。你不信?可以去看啊?就在街心公园,我刚路过,凑巧看见了,我可是为你好哦。我越过她,走向回家的方向。心里却反复想着朱丽的话,一个念头闪现,我转过身向街心公园跑去。莫瞳?他站在一个高挑女孩子的面前,那女孩的头发很黑,如丝缎一般柔顺。让人羡慕的女孩。莫瞳在对她说着些什么,我躲在花坛后面,心里扑通扑通的跳着。这时候一个卖花的小童走过去,大概问他们要不要买花。女孩子笑了,红晕在脸上浮现出来,充满了幸福和温馨的笑容。莫瞳对那小童说了几句便打发他走了。我看着他们说了很久,女孩子不停的在笑。那晚我彻夜难眠,女孩的笑容铺天盖地的重现,有种预感将我深深的撞碎。第二日,去学校的路上又碰到朱丽,她似乎是在故意等我。她邪邪的看着我说,怎么样,没骗你吧。说完见我紧紧合着嘴唇,便捂着嘴窃窃的笑,接着一字一顿的说,哈,叶泯泯。我回过头去,给了她一耳光,清脆明亮,我狠狠的下手了,重新变成了那个恶毒的孩子。我说,你他妈的给我闭嘴!朱丽捧着被打红的脸,恼怒成羞的上来掐我的胳膊,我与她撕扯起来,恍眼间看到了她被扭曲的脸,像那条红色的金鱼,凶狠的报复我。校门口值勤的老师问讯赶来,拉开我们,我不顾一切的想看清楚那张脸。老师罚我们站在校门口,我的身上有被朱丽抓伤的划痕,现在开始耻辱般的疼起来。来往的人开始用异样的眼神看我,那种让我厌恶的眼神。朱丽站在我身旁,她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我居然打了她。莫瞳终于来了学校,他路过校门看见了我,跑到我身边小声问我出什么事了。我把头放得很低,我说你滚。莫名其妙。他很生气的对我说。呵呵,莫瞳,昨晚约会顺利吧?朱丽摆出一副让人恶心的笑容。他看了我一眼,似乎明白了什么似的拉着我的手走开,值勤老师上来问怎么了?莫瞳撒了个谎淡淡的说,班主任找她。他握到了我手腕上的伤口,我一声不吭的跟在他后面,没有发出任何疼痛的声音。走到操场中央他停了下来,对我说,泯泯,你听我解释。我说好吧.他说,我没告诉你昨晚的事情是怕你胡思乱想,我跟那女孩儿没什么,真的。我艰难的挤出一个笑容,那又怎样。泯泯,我喜欢你。从我看到你无助的在教室角落写字的时候,我就暗暗对自己说,我要照顾这个女孩,我要让她快乐。以后我不会让你再这样难过,朱丽她是胡说的,你不要相信那些话。莫瞳,我的鱼死去后我就开始对我爱的东西恐惧……那些都是扯淡!莫瞳上来抓住我的手,似乎触到了什么,我灵敏的把手缩了回去,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对我说,给我看。我把手藏在背后,不肯。他强行把我的手拉了过去,看了之后呀的叫了一声,他说泯泯,你怎么弄的?!我说不用你管。他突然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低声说说好吧好吧,你什么都不用我管,你走吧。我转过身就走了,我一次次在你面前暴露我的疼痛,就像一个没有外衣的人,找不到可以躲藏的地方。我不敢放下我最后的倔强,因为我怕你让我走,你真的让我走了。今天晚上没有梦见红色的鱼和汹涌的报复,却梦见了莫瞳和那个笑容灿烂的女孩手牵手站着,我大叫莫瞳的名字,他听不到,于是和那个女孩越走越远,我终于看不到那个方向。我惊醒过来,头疼爆炸一样的剧烈,我的全身上下都在痛,那种说不出的灼痛和软弱。我叫妈妈。十几年前我也曾经是这样不知所措的叫妈妈,喑哑和潮湿。我叫,妈妈,妈妈。孩子,怎么了?她打开我的房门,俯身下来摸着我的脸。我睁不开眼睛,像团棉花一样躺在床上喃喃,痛,痛……妈妈踩着木质的地板发出清脆的声音,然后拿了一支冰凉的东西插在我的腋下。冰凉的东西变的温暖的时候她又把它拿了出去,怎么烧得这么厉害!我听到妈妈发出的尖叫。半夜,爸爸开着车把我送去医院。我无数次的幻觉到那把杀死点点的剪刀插在我的身上,无数次的幻觉到莫瞳用破碎的鱼缸玻璃划破我的喉咙,无数次的幻觉到女孩灿烂无邪的笑容,我模糊的喊痛,一遍一遍。醒来时看见周围一片洁白,手上扎着针管,连着一个瓶子在往下滴水。然后看到妈妈在削苹果,我喊她。她说孩子,你好好休息,我替你请了假。还有,你打架了?!她责问我。我没说话,安静的看着窗口外的天空。她怜悯的看着我说,泯泯,你不可以再这样任性。天空里盘旋着黑色的鸟,或是一只或是两只,自由和勇敢。我说妈妈,我想吃鱼。说完这话她的神情凝固了片刻,她说泯泯,你十多年没吃鱼了,你不是一直害怕吗?我说它不是拿来吃的吗?妈妈跑了出去,过了很久很久,护士把药片给我吃下之后妈妈就回来了。她手里端着一个不锈钢的锅,然后走到我床边,把盖子打开,是清炖鱼。我看着它的尸体在水中荡啊荡,腾腾的热气上升着。我龌龊的笑了,心里却像被残忍的利器不顾一切的划破一般难受,笑容难堪的伪装着我,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一股腥味弥漫开来,我想起了小乖的尸体和点点的后背,像腐烂的麻袋在我嘴里溃烂,我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一边吃一边吐。妈妈抢过我手中的筷子,一把抱住我说,泯泯,不要折磨自己了,吃不下就别吃,妈妈求你了。她捧起我的脸时我已经忍受不了的满脸泪水了,我说妈妈,我是不是个坏孩子?她连连摆摇头说不是。我看着妈妈坚定的眼神不辨真假。在医院待了一日就回学校了,莫瞳的座位空空的,我小心的瞥了一眼。然后忍不住去问前排的李小莉,莫瞳怎么没来。听说转学了,李小莉异样的看我一眼,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和她说话。转学?恩,他爸爸是海外的商人,特有钱,听说去了一所贵族学校。李小莉一脸的嫉妒。我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谁也没有听到那声暗淡的叹息,我无力的走到座位上,把书从书包里一本一本的抽出来摆在桌上。桌上的那块胶布已经被磨的没有色彩,隐约露出了最后一个雕刻的小字,死。莫瞳从我的记忆里渐渐散开来,散成落叶的颜色和腐朽的蜕变。后来的日子沉沦下去,跟一个叫阮姐的人一起抽烟喝酒,把头发染成了一缕一缕的酒红色,把新买的牛仔裤用小刀划啊划,划成无数个洞。阮姐经常穿露背的紧身衣服,涂紫色闪亮的眼影,她对我说若谁惹我不高兴了就找她解决。我说阮姐,你真够朋友。她眯着眼睛吸了一口烟说,小KISS。谁叫你是我小妹呢?以后你跟我混。混是什么?总之开心就是了,她吐的烟圈飘浮在空中,来,你也尝一口。她从怀里掏出一支烟点燃递给我。我接过来猛吸一大口,然后呛得差点背气过去。阮姐在一旁哈哈的笑,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嘿,还真是个纯洁的妞。她带我去了一个又偏僻又难找的巷子,墙上喷了很多大红大绿的英文和骂人的鬼话。墙下面靠着喝酒的男人,跳辣舞的女人,还有接吻的人们。她说,小叶,你看,开心吧?阮姐对我笑,她说以后常来玩。逃课,抽烟,整夜的不回家。阮姐带着我们跟城北八中的痞子打架,那些小子真厉害,棍棍棒棒使的很有力道,打在身上又狠又疼,我感觉到血从头上流下来,无比湿润。后来我们快输,他们向我围拢来,阮姐和她的弟兄们不知去了哪里,该死!他们朝我疯狂的打着,雨点一般落到我身上,像毒蛇一口一口的咬到了深处。不知道是多久停下的,我模糊中竟然看到了莫瞳,他明亮的眼睛眨呀眨,我拼命睁开眼睛,我说莫瞳,你回来了吗?他身边有很多行李,他抱着我,把我从地上推起来放到他的胸口上。轻轻的扶住我的头害怕弄疼我。我说莫瞳,是不是你呀!他说泯泯,你怎么成这样了?一边说一边替我擦头上的血。你不是不管我了吗?!我闭上眼睛,抽搐着嘴角。泯泯,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莫瞳靠在我耳边说话,带着热气。你爱我?呵,你滚吧,我一个人活很好,你滚,滚滚滚!我掀开他,歪歪斜斜的站起来,走了几步便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因为我看到他行李的时候就看到了他身边的女人,头发如丝缎的高挑女孩。一切都是一场劫难,我这样说过,莫瞳没有追上来。我躺在冰凉的公路上没有站起来的力气,感到身体里的热量被流出去的血液渐渐带走,红色呀,一片一片的大红色蔓延在我的身体周围,点点是一只善良鱼,它来救我了,它摆着大红的鱼尾游过来说要带我走。我看着离我不远的莫瞳,他闪着明亮的眼睛哭泣,我说点点,我跟你走好吗,你看他哭了,很好笑是不是?我们走吧,你的背不疼了吗?小乖还好吗?你不怪我了吧?我什么都不害怕了你带我走吧,妈妈你原谅我,我要跟点点走了。苍白的公路上,一个头发酒红的女孩因失血过多死亡,凌晨三点三十分,下着一场大雨。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