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
350字
五年级
写人
一天,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在居室里喝茶。华生相信自己也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决定出一个难题试试福尔摩斯,于是笑着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这儿有个难题想请教一下您,行吗?”福尔摩斯转过头说;“行啊,你说说看。”
华生开始出题;在坎布连山区,有两座有名的高山,中间大概相隔500多米。一天,两个残疾人在一个正常人的带领下来登山。两个残疾人一个是盲人,一个是聋哑人。3人在傍晚时攀登到了一座山的顶峰。随后,面向对面的山峰停下来休息。那个正常人因为太疲倦,很快就睡着了,而那两个残疾人精神蛮好的坐着。夜已经深了,突然,对面山上有人放了一枪,盲人马上听到了砰的一声响;聋哑人也看到了枪口上的火光,而睡着的人发现子弹擦过他的耳根。警察来时,三个人都说自己最先发现有人开枪。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他们三个有谁发现有人开枪的吗?
话没说完,福尔摩斯立刻说出了准确的答案。
不愧是名侦探,那么,你知道是谁发觉有人开枪的吗?
五年级:时间的观念
不一样的心情
100字
六年级
散文
当花儿凋谢的时候,
你不要落泪!
换一种心情体会,
当月儿残缺的时候,
你不要伤悲,
换一种心情去回味!
当分手的时候,
都不必埋怨,
换一个角度去欣赏!
会发觉……
曾经的缺点是优点,
往日的争吵是一场美丽的误会!
六年级:高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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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转眼间,到了2028年,我成了刑警队大队长,也是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任何坏人都别想逃出我的眼睛。一天,我接到了焦急的珠宝店老板打来的电话:“我的珠宝被盗了,你快来呀!”我马上开车迅速前往,一边走一边说:“竟敢在我眼皮下作案,休想!”到了珠宝店,珠宝店老板对我说:“太奇怪了,我只出去了十分钟,回来一看,珠宝没了,那可是我的心肝呀!没了珠宝我还怎么活呀!”“请相信我!我会尽力的!”我说。于是,我仔细的观察门窗,但是没有发现损坏。我问老板:“在这之前有没有客人来过你这儿?你走之前有没有锁好门?”那老板说:“没有人来过,我清清楚楚记得我锁好门了。”我想:这是个什么高手呀!技术也太高了!会穿墙术!在这个科学文明的时代,根本不可能!只有可能是机器在作怪!我明天躲在角落里等你来作案!于是,第二天夜里,只有我在角落里环视四周。只见店里的打印机有动静:先打开了一个盖子,里面飞出一个大约长3厘米,宽约5厘米的超小型飞机,仔细一看,上面还背着一个超小的摄像头,悄无声息的观察周围。当它飞到我旁边时,我赶紧躲到旁边的大箱子里,它好像侦查完了一样,飞回打印机里了。紧接着,打印机又打开一个盖子从里面伸出两只机械手,其中一只手中拿着锤子,又一看,打印机飞快冲出去,直冲到柜台前。拿锤子的手一使劲将玻璃砸碎,另一只手将珠宝拿走,然后两只手同时缩回去。看一看表,整个过程才30秒钟。经过调查,我发现这个打印机是高科技的,是有人控制的,他有两个机械手臂,能在夜里盗窃珠宝,并悄悄地藏起来。我就想:肯定有人趁白天人多偷偷取走。我马上告诉珠宝店老板,老板高兴万分,马上就要砸开打印机,取出珠宝。但我说:“请给我几天时间,我要把坏人绳之以法!”老板当然同意了。于是,我安排了便衣警察在店里密切观察,一有可疑人员来马上告诉我,我就等他来了。第三天便衣警察给我打电话了:“他来了!”正准备把珠宝偷走……我们一拥而上,把他抓回了警队。怎么样,我这个福尔摩斯本事大吧?四十三中初二:魏家奇7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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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在我的心里有许多的崇拜对象,但要数我最崇拜的就是名侦探福尔摩斯了!大家一定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吧!大家也一定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敢,聪明,“狡猾”的人吧。记得有一次一个珠宝店里的一颗名贵的钻石被失窃了。福尔摩斯接到了管理员的电话,便连夜调查,突然在玻璃柜旁发现了三个小孔,还在地上找到了几根白毛。发现了这个线索之后他回到自己的实验室里。开始认真地分析起了这几根白毛,最后终于知道了这几根白毛属于谁的了,原来是小白鼠的,他猜想:这个小偷应该是用训练有素的小白鼠偷的钻石。福尔摩斯刚想完,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华生,并且让他在报纸上刊登一篇已经找到犯人的文章,再附上一张“犯人”的照片。过了几天又登了一则悬赏告示,说自己的金表掉进水沟里了,如果又谁能帮他把金表拿出来出来,就给予报酬。有许多人都试过了都不行,最后有一个打扮成医生的人拿出一只小白鼠,过不了多久金表就出来了。福尔摩斯就说:“他就是罪犯!”他微微一笑,派人把他捉拿归案。这就是我的榜样,我的目标,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中国的福尔摩斯!南苑小学五年级:肖佳楠4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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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
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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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在五月份,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吸血鬼》,是说:在一个家庭里,一位妈妈给中了箭毒的婴儿吸出毒血,但是吸完毒血后被人误以为是吸血鬼,从此她的丈夫,亲人远离了她。但是在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下,帮助了这位妈妈重返回清白,她的大儿子也得到了父爱,从此,这个家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伟大的,我们要什么,母亲就给什么。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啊!我们应该回报父母对我们的关爱!在四川大地震时,一位母亲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被压在了废墟底下,当婴儿吸完了母亲的最后一滴奶水,便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这是,这位母亲拿着一根缝衣针,在手指上扎了一个小洞,孩子便吸起她的血。当救援人员发现这位母亲时,这位母亲才微笑着闭上了眼睛。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3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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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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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福尔摩斯小时候,我特别爱读侦探故事,对书中的大侦探非常羡慕,特别对福尔摩斯,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很想当一名侦探长,戴一顶警察帽,穿一身绿警服,腰间插一把“佐罗二十响”,迈着方步,在门口踱来踱去,等待人们向我报案,好去侦破……唉!我又不是真警察,谁会向我报案?来了,王奶奶告诉我:她家最近两天连续闹黄鼠狼,咬死了两只大母鸡,真叫人心疼。我立即召集了何伟、李明等几位小朋友,组成了“侦破小组”去现场调查。到了现场,我发现鸡窝里里外外都是带血的鸡毛,鸡窝里有两只被咬死的大母鸡。这两只大母鸡使我一阵心酸,因为它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7岁那年,我患阑尾炎住进医院,王奶奶拄着拐杖,用手巾裹着10个热乎乎的鸡蛋送到我的床前。还有一次,我上街帮王奶奶称了两斤韭菜,奶奶硬塞给我两个大鸡蛋。今天这个大母鸡竟被黄鼠狼咬死了,我非抓住它治罪不可。我仔细地向王奶奶问了黄鼠狼偷鸡的经过:原来,黄鼠狼这个鬼东西白天躲在柴垛里、草堆下养精神,晚上出来做案。它的身子很细,有个窟窿就能钻进钻出。它从鸡窝的通气孔进去,猛劲咬住鸡就往外拽,实在拽不出来,就咬断咽喉,拼命喝十几口血,吃上几块好肉,等主人赶来,它已经无影无踪了。根据现场调查,我们拟定了捉拿方案,然后便分头行动了。我们在鸡窝的通气孔上放了两只鼠夹子,夹子用绳拴在树上,夹子上还有鸡腿作诱饵……夜深了,我们侦破小组的成员怀揣手电筒,手握短枪,蹑手蹑脚来到现场潜伏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李明连打了几个哈欠,我看看闪光的电子表,时间已过零点。我轻轻扯了扯小明的衣襟,叫他打起精神来。这时,猪圈的墙上闪出一个黑影,好似一只大瘦猫。它径直奔向鸡窝。当它刚一钻进鸡窝,就传来一声惨叫……黄鼠狼因为偷鸡被判处死刑,罪有应得。这一下,我们不仅出气了,而且也出名了。大人、小孩都叫我们“小福尔摩斯”。【简评】这则故事情节本来很简单,但小作者善于构思、布局,把逮黄鼠狼的过程,写成一个侦破案,使文章读起来生动,有较强的吸引力。这个侦破案,编得合情合理,先交待“我特别爱读侦探故事,羡慕大侦探,佩服福尔摩斯”,所以,小作者把逮黄鼠狼编成侦破故事,使读者不仅感到自然,听来也生动。在故事进展中,“破案”、“治罪”、“现场调查”、“捉拿归案”等词语,使人感到有浓厚的侦破气氛,从而增加了文章的趣味性。9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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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是谁吧,他可是在全世界大名鼎鼎的侦探!我家也有一位“福尔摩斯”,这是怎么回事呢?星期六上午,“福尔摩斯”去上班了。嘿嘿,这可是我作案的好机会,说到做到,我马上开始作案——看电视。我先向窗外看了看,他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然后我悄悄地走到门口,再次确认他已经走了,才放心地才看起了电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我的顺风耳告诉我“福尔摩斯”回来了。我马上关掉电视,装做正在思考一道奥数题。“福尔摩斯”走进了屋里,观察着四周,看看有没有我作案的蛛丝马迹。突然,我发现了自己犯下了重大的错误,留下了作案的“痕迹”,我关电视时只按了开关,没有拔下插头,电视一打开还会呈现动画片的画面!“福尔摩斯”不愧是“福尔摩斯”,他摸了摸电视,又按下了电源。哦不,完了!我被罚打扫家里的卫生。“福尔摩斯”不光破案能力强,他的嗅觉更厉害。有一次,他出去购物,我开始偷吃我藏在冰箱里的汉堡。呀!这汉堡可真辣!一会儿,他回来了,刚进屋他就说:“什么味呀?好像是香辣鸡腿堡的味道。”天哪!这也能闻出来!你知道“福尔摩斯”是谁吗?他就是……不说了,“福尔摩斯”来了!快跑!4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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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书中一位十分厉害的侦探,在现实中是也很难得存在的。可我家就出现了一位“福尔摩斯”,请大家随我一起看看他是怎样解决案件的吧,顺便告诉你们这位“福尔摩斯”就是我的妈妈。一天,我正在家做作业。这时我妈对我说:“我要出去吃个饭,你在家可要好好做作业哦”。我爽快地答应了。过来一会儿,我写完了作业,觉得十分无聊,这时我心想:此刻山中无老虎,我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打开了电视,看起了动画片来。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我断定是妈妈,于是我立刻关掉电视。妈妈进来了,感觉有点异常,就询问我:“儿子,你有没有看电视啊?”我回答道:“没……没,没有啊,怎么了吗?”“那遥控器怎么跟之前摆放的位置不一样呢?”我狡辩到:“可能是你自己不小心碰了下吧。”妈妈又走到了电视面前,摸了一下电视机顶,对我说:“那为什么电视这么烫?”最后在老妈的一步步推理下,我只好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接受了写数学题50题的惩罚。又一次,老妈出去工作了,家里只剩下我和老爸了,老爸见老妈走了,连忙拿出自己珍藏多年的“私房酒”,美美地喝上一杯。这时老妈突然回来,爸爸赶紧把“犯罪脏物”藏到厨房。妈妈立刻就看出来了猫腻,用那比警犬还灵的鼻子对爸爸说:“你是不是喝酒了,怎么屋里一股酒味?”爸爸立刻反驳道:“口说无凭,你……你得有证据啊。”妈妈立刻搜到了厨房,把老爸的犯罪证据放在垃圾桶前,向老爸晃了晃,老爸立刻就举手求饶了,接受了打扫家庭卫生一个月的处罚。这可真是个“福尔摩斯”啊!我敬佩我家那“福尔摩斯”老妈。敬佩她聪明、细心,能管理好我们的家。我爱我家的“福尔摩斯”。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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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们家的“福尔摩斯”非妈妈莫属。她可真是一个“超级侦探”,我干的“丑事”没有一件能逃脱她的眼睛。这位“大侦探”个头不高,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浓眉大眼,高高的鼻梁,一张小巧的嘴巴总能说出让我心服口服的话。妈妈在家纺制作公司上班,工作很忙,很少放假,有时还要加班,这便给我提供了不少“作案”的好机会。暑假里的一天,“福尔摩斯”去上班了,爸爸又正好出差去了。“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我把已摊开的作业本一合,打开电视机往沙发上一坐,尽情地看起了精彩的动画片,没人看管,真是舒服,我足足看了四个多小时。算算妈妈要下班了,我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机,并把电视遥控器放回到原先的地方,还照着原来的样子为电视机盖上了丝绒布……直到把“作案现场”清理完毕,我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书桌旁做起了作业。不一会儿,“福尔摩斯”到家了。只见她直奔电视机,伸手摸了摸后,问我道:“你今天又看电视了吧!”我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一脸无辜地说:“没有啊,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啊!”“哦,是吗,那一定是电视机感冒了,瞧瞧,温度还挺高的呢!”妈妈打趣道。我顿时明白了妈妈的意思,脸“腾”地红了起来。这位“福尔摩斯”确实高明,她的“办案过程”经常会让我自觉地改正错误。不瞒您说,迄今为止,我在这位“大侦探”的手中已经栽过无数次跟头了,不服输也不行啊!4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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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家有一位“福尔摩斯”,那就是我的妈妈,家里的什么事情都逃不过她的眼睛。每次只要我一“作案”,都被“福尔摩斯”亲亲松松的得“破了案”。我的妈妈有一双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有高高的鼻梁,能说会道的嘴巴。有一顶乌黑亮丽的头发,胖胖的身材。有一次,我刚刚“做完案”,“福尔摩斯”一回家,就“破了案”。今天,妈妈说:“女儿,我今天出去一下,你在家好好给我写作业。不可以看电视。要是给我发现你偷偷看电视了,你的屁股准备“开花”吧!”我乖乖的点点头,说:“好啦。妈妈,你快出去吧。不要担心我。快快快,不要因为我,耽误了你的事情啊。”妈妈有点怀疑得说:“你难道啊。那么听话,好吧。我走了,不可以看电视,去学作业。”我使劲点点头,用手把妈妈往外推。“轰”妈妈出门了,我狡猾的说:“我才没有那么乖叻,嘿嘿。这次,妈妈,你一定破不了案。”我把作业放下,把电视的插头给插好了,然后我飞快的打开了电视。哈哈。过了许久,我看了看时钟,已经5点了,我想了想,妈妈也快要来了。我悄悄的把电视的按钮给关了,把插头给拔了。我刚刚拔完插头,妈妈后腿就跟来了。我如同雷响一样的回了房间,假装写作业,妈妈回来,立马摸了摸电视。然后,妈妈就把我叫出来了,:“女儿,你刚刚是不是看电视了?”我一听到“看电视”,立马脸涨的通红,我最不擅长的就是说慌了。我愧疚的说:“妈妈,对不起,我刚刚偷看电视了。”妈妈说:“好,看你这次肯承认错误,我原谅你,但是不可以有下次哦。”我开心的点点头,去写作业了。从那一次,使我深深懂得,小孩子不可以说谎,偶尔看看电视也可以,但是也要以学习为重,该玩就玩,该学习就学习。不可以混在一起。六年级:严晓婷5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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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家有一位“福尔摩斯”,那就是我的妈妈,家里的什么事情都逃不过她的眼睛。每次只要我一“作案”,都被“福尔摩斯”亲亲松松的得“破了案”。我的妈妈有一双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有高高的鼻梁,能说会道的嘴巴。有一顶乌黑亮丽的头发,胖胖的身材。有一次,我刚刚“做完案”,“福尔摩斯”一回家,就“破了案”。今天,妈妈说:“女儿,我今天出去一下,你在家好好给我写作业。不可以看电视。要是给我发现你偷偷看电视了,你的屁股准备“开花”吧!”我乖乖的点点头,说:“好啦。妈妈,你快出去吧。不要担心我。快快快,不要因为我,耽误了你的事情啊。”妈妈有点怀疑得说:“你难道啊。那么听话,好吧。我走了,不可以看电视,去学作业。”我使劲点点头,用手把妈妈往外推。“轰”妈妈出门了,我狡猾的说:“我才没有那么乖叻,嘿嘿。这次,妈妈,你一定破不了案。”我把作业放下,把电视的插头给插好了,然后我飞快的打开了电视。哈哈。过了许久,我看了看时钟,已经5点了,我想了想,妈妈也快要来了。我悄悄的把电视的按钮给关了,把插头给拔了。我刚刚拔完插头,妈妈后腿就跟来了。我如同雷响一样的回了房间,假装写作业,妈妈回来,立马摸了摸电视。然后,妈妈就把我叫出来了,:“女儿,你刚刚是不是看电视了?”我一听到“看电视”,立马脸涨的通红,我最不擅长的就是说慌了。我愧疚的说:“妈妈,对不起,我刚刚偷看电视了。”妈妈说:“好,看你这次肯承认错误,我原谅你,但是不可以有下次哦。”我开心的点点头,去写作业了。从那一次,使我深深懂得,小孩子不可以说谎,偶尔看看电视也可以,但是也要以学习为重,该玩就玩,该学习就学习。不可以混在一起。六年级:严晓婷5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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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魅力初识福尔摩斯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学生。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何谓推理小说,脑子里一直以为电视上的大盖帽们就是人们所说的侦探了。就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母亲从一个朋友手里借来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是那个八十年代流行的五本装的群众版本。我看到封面上一个吞云吐雾的人物侧影,便随手翻开第一篇《血字的研究》。那时年幼的我并不知道,这一翻,使我跌入推理之海,十年一日,迄今仍泥足深陷,不得自拔。最早读完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同好们津津乐道的逻辑推理,倒是柯南道尔笔下美国西部的粗犷风情令我心向往之。之后读的是《四签名》,四个难解的符号,一道神秘的契约,柯南道尔说故事的技巧在这里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体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让我懂得什么是阴森恐怖,论诡异,此篇当居福尔摩斯全集中首位。《恐怖谷》是四个中长篇里我最喜爱的一部,在故事的后半部分“死酷党人”中,阴谋,爱情,背叛,凶杀连成一体,相互纠缠,共同堕落,埋伏在恐怖谷下的一股暗流在爱德华的娓娓道来中喷发而出,少年心气在小说里找到了最好的表达。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爱德华自白时我的惊诧和欣慰之情。五十六个短篇小说使福尔摩斯成为侦探史上第一名探。在我看来,《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斑点带子案》、《“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马斯格雷夫礼典》、《跳舞的人》、《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和《三个大学生》堪称其中翘楚之作。《红发会》是柯南道尔本人最满意的一部短篇,它的构思新奇,渗入了作家独到的幽默感,文风潇洒从容,的确是不朽的名篇。《波希米亚丑闻》让我们知道福尔摩斯并非百战百胜,不要小看这个小插曲,这是福尔摩斯在读者眼中显得真实可信的一个重要因素。《五个桔核》提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谜题,谜团本身之诡异掩盖了结局的不足。《斑点带子案》作为短篇密室推理,不仅有一个合格的解答,情节之曲折,悬念之丰富更是令人叫绝。《“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在短小的篇幅中融合了历史故事和推理情节,颇有《血字的研究》之遗风。《跳舞的人》模仿爱伦坡的《金甲虫》,同属密码推理,叙事技巧和阅读趣味却超过前人。《马斯格雷夫礼典》是极受年轻读者欢迎的寻宝题材,其中注入了作家极强的情感因素,女性形象的塑造令人过目难忘。《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的福尔摩斯终于露出凡人的一面,对着衷心敬佩他的雷斯垂德和华生,他以鞠躬答谢他们的掌声,这一幕场景让我久久难忘。《三个大学生》贵在纯净,没有多余情节的修饰,三选一,笔触老到,虽是小题材仍能牢牢吸引住读者的目光。这些多姿多彩的故事让我知道什么是阅读趣味,让我知道侦探小说的旨趣和奥秘,知道并非所有书籍都像课本那般面目可憎,令人望而生厌。人渐渐长大,数年间断断续续又重读了几遍全集,惊讶地发现一向喜新厌旧的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这本书。它也许不如克里斯蒂小说的波云奇诡,不如奎因小说的丝丝入扣,不如钱德勒小说的浪漫内敛,但似乎却有其超乎芸芸众生之上的一份独到的魅力。这股魅力,看起来似乎迷惑难解:一本描写虚构人物的类型小说,何以能吸引住全世界几代读者的目光;何以能让全世界各地的福尔摩斯研究协会风起潮涌;何以能让英国这个严肃古板的国度发行纪念邮票悼念小说人物的逝世;何以能让人常看常新,并一厢情愿地相信小说只是一本记载真实人物言行的传记。我始终相信,这种魅力并非体现在推理小说的传统趣味上,诸如案情的曲折,推理的严密,谜题的难解等等,而是别有奥妙。简单的说,福尔摩斯探案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类型化的形式及作家为突破类型所做的努力。类型化,是读者熟悉并喜欢人物的一个重要诀窍。翻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们会发现所有作品都有一个相似的开头:阴暗的伦敦天空,贝克街221号B座中温暖的壁火,侦探正对着一个事物大发议论,而旁边坐着那永远沉浸于惊诧和敬佩之情中的华生。这时,一个不速之客闯入房间,开始述说他遇到的麻烦……柯南道尔就在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叙事模式之上建构了六十部长短不一的小说。依靠一个熟悉的情境,不仅能使读者以最快速度投入到作品中去,更能为读者营造出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依赖于作家和读者之间的默契,是让我们迅速接受并融入作品的关键。柯南道尔的成功首先就是建立在这个游戏规则的上面。当然,柯南道尔并不是一个一味遵守游戏规则的作家,《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优秀,更在于柯南道尔为打破类型化的限制所作出的种种尝试上,正是这些尝试使福尔摩斯拥有了一种“意在言外”的韵味。事实上,当我回忆起少时阅读福尔摩斯的经验时,我的脑中首先出现的不是什么精彩的案情,而是一幕幕鲜活的场景:一个古怪的侦探,一个对侦探忠心不二的脑子不太灵光的退役医生,以及他们之间的拌嘴,对世界的不同看法,还有他们之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厚情谊。这股感人的友谊贯穿于探案始终,使普通读者一方面感到福尔摩斯的高山仰止,另一方面却又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人物的现实性。柯南道尔极少用笔墨直接描写出这股友谊,而是让它体现在一个个看似不经意的小细节中,用笔含蓄,感情不露,正是大师所为。看过的《新探案》的朋友,应该都忘不了其中一段感人至深的描写,这也是柯南道尔唯一的一次让他的主人公摘下好强的面具:说时迟那时快,他抽出一支手枪就放了两枪。我觉得大腿上一热,就象烧红的烙铁贴在。肉上一样。接着只听咔嚓一响,福尔摩斯用手枪砸中他的脑袋,我见他脸上淌着血趴在地上,福尔摩斯搜去他身上的武器。然后我朋友的结实的胳臂伸过来搂住我,扶我坐到椅上。“没伤着吧,华生?我的上帝,你没伤着吧?”当我知道在这表面冷冰的脸后面是有着多么深的忠实和友爱时,我觉得受一次伤,甚至。受多次伤也是值得的。他那明亮坚强的眼睛有点湿润了,那坚定的嘴唇有点颤抖。这是仅有的一次机会,使我看见他不仅有伟大的头脑,而且有伟大的心灵。我这么多年的微末而忠心的服务,有这一点感受也就知足了。“没事儿。福尔摩斯。擦了一点皮。”他用小刀割开我的裤子。“你说得很对,”他放心地喊了一声,“是表皮受伤。”他把铁石般的脸转向俘虏,那犯人正茫然地坐起来。“算你走运。要是你伤害了华生,你不用打算活着离开这间屋子。你还有什么说的?”――――《三个同姓人》。这是全集中我印象最深的情节之一。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初次看到这一段文字时体会到的浓浓的暖意。柯南道尔表达出了一些其他类型小说家表达不出也不想表达的东西,而这正是福尔摩斯能够风靡几代而历久不衰的奥秘所在。这几年我重读福尔摩斯,读的就是这样一种情境,一种气氛,一种感觉,而非评论界所看重的逻辑推理和犯罪心理学云云。这时候的福尔摩斯已和我对童年时代的怀旧心理纠缠在一起,重读的过程也是不断体会似水年华的流逝,不断追寻童年时代的梦想,不断认识昔日生活的纯真可贵的过程。十几年前那个躲在被窝里偷读侦探小说的小男孩已经远去,那些叱咤风云的幻想也早已没了踪影,所剩下的只有伦敦的满天大雾,221号B座中温暖的炉火,吵吵闹闹的贝克街小分队,以及孤独的侦探和他那忠心耿耿的朋友。五年级:永恒12138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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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一说我家的神探,那非我爸莫属。他那眼睛就如千里透视眼(平常可是近视眼哦),有一次,妈妈给我布置完作业,就上班去了,我想就我一人在家,不用慌着写,于是我就有作案的时机,我就像吃了豹子胆一样,打开电视机,看电视。突然,我听到钥匙开门的声,我猜想准是爸爸回来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关电视,放下遥控器,罩上布,关闭所有有关电视机的开关,把遥控器往屁股底下一塞,我就摆成一个写作业的样子。爸爸开开门走到我身边,看见我比平时高了,于是他让我站起来,一下把遥控器拿了出来,他说:“你看没看电视?”我死不承认。爸爸摸了摸电视机,电视是热乎乎的,爸爸说,还敢不承认?我只得招认。怎么样?服不服我家的福尔摩斯啊!25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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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福尔摩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首先是观察力,福尔摩斯可以在一秒时间内推断出华生从阿富汗来,并且是个军医,并且受过伤。通过一根手杖推断出崔佛曾受到过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出在《暗红色研究》这本书中凶手的身高,年龄,健康程度和心情……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可以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子……我们永远记得。3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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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尽管人是高度群居动物,需要家人带来的亲情、朋友陪伴的友情,但仍有独自一人的机会。独处时,挂着耳机乘着音符在悠扬的旋律里打转;抱着柔软的蚕丝被,香甜的进入梦乡,而我最喜欢在独处时穿梭在一望无际的书海中,享受着一篇篇精彩故事。独处时翻开一本布满文字但却非繁琐无趣的小说,这本《福尔摩斯》总是给我一段段惊悚万分、既离奇又难以捉摸的事件,我跟随着福尔摩斯烟斗中发出的阵阵白 烟,彷彿听见马车摩擦地面及马蹄声;与他一同进入鬼影幢幢的森林中,伴着手中拿着蜡烛的亮光,搜索着任何足以破案的蛛丝马迹。我常因小说中情节高潮迭起, 而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最神奇的是:福尔摩斯动辄能在最令人摸不着头绪之际,来一个出神入化、神乎其技的专业办案,总能让我变色而作、连连拍手叫好。漫游在书中,是我在独处时最喜欢的活动,尤其阅读足以消磨所有无聊的时间,陪着福尔摩斯处理多变的案件,让我在独处时能不孤单寂寞。逍遥于小说中是我独处时的享受。3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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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福尔摩斯在未来,在一个无人不晓无人不知的超级大侦探所中,有着一位风度翩翩的大侦探我!我正在看国际防卫组织的急报哦!他们要我出手捉拿神偷王。其实神偷王早进入我的捉拿视野,只是资料不足。现在,我发明的新型追踪武器气味追踪器已开发完成了!我输入神偷王的资料:姓名:王未行气味:EEO型性格:暴躁血型:AWC型能力:能在一天内窃取黄金5000千克,钻石6000千克,又盗取联合国67份重要文件者。被视为危险份子!我输入完毕后,追踪器显视神偷王在一个叫“按乐水”的澡堂里洗澡。我率领五位反恐精英前去活捉神偷王。我坐着光速飞机很快来到“按乐水”澡堂,我派俩个精英去疏散人群。一向警惕性很高的神偷王一下子拿起M-05防水激光枪一阵扫射。大概20多名人受伤。我就地滚那起钢笔型手枪,哈哈我的技术真好!一枪打中手臂。嚣张的神偷王当场晕倒。我立了大功了!第2天,国际防卫组织送来一个匾“新世纪的福尔摩斯”。3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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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的家里有位“福尔摩斯”非我妈妈莫属,要知道,她可是一位“超级大侦探”,我干什么事都躲不过她的“法眼。”这位“福尔摩斯”有着高明的破案手段,一张嘴说出话来能使我心服口服,而我常常寻找作案机会。星期六一天,“福尔摩斯”刚去上街,爸爸又在楼上听音乐,我便丢下了作业,偷偷打开电视,尽情欣赏精彩电视节目。啊!真是大饱眼福。“作案”后我又小心小心再小心地关掉电视,并把电源插头还在老地方,还照着原来的地方将遥控器放好……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一口气,又坐在椅子上心不在焉的做作业。谁知“福尔摩斯”一回到家中,便随手摸摸电视和电脑。问我:“又看电视了吧?”我一本正经地摇摇头,摸摸故作玄虚地说:“那就是电视感冒了。不然,它怎么热乎乎的呢?”听妈妈这样说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心想真是的。”最后,我向妈妈承认了错误。妈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电视有价,诚实无价。”瞧,着就是我家的“福尔摩斯”!3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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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福尔摩斯”要说起我们家的大侦探,非我妈妈莫属了,她可是个精明的“福尔摩斯”。有一天,妈妈去上班,我便丢下作业不做,偷偷地扭开电视机的开关,尽情地欣赏着电视节目,真是大饱眼福。“作案”后,我又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机,并把电源插头放回老地方,还照着原样为电视机拉了一下“门帘”……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了一口气。谁知道“福尔摩斯”一回家,便随手摸了摸电视机的“屁股”,随即质问我道;“你又看电视了吧?”我一本正经地说;‘没有哇!“”哦那就是电视机感冒了,不然怎么浑身热乎乎的呢?“听到她这么一说,我只好乖乖”认罪“了。“福尔摩斯”真是我的克星。他那双“花眼金睛”,使我这个“小坏蛋”一再落网。还有一次,“福尔摩斯”去开家长会。我这个罪犯又开始作案了。我打开电脑,尽情的玩着。玩完之后,我把插头放回原位,又若无其事的拿起书来,谁知妈妈回来之后,一下子就报的计谋拆穿了,接着可想而知。这就是我家的福尔摩斯,厉害吧。五年级:郑妍莹3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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