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出色的地方
有一个流亡海外的女孩子,因为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和法语,被英国特工组织看中,加入了英国的特工组织。
她其实并不适合特工工作,性情急躁,做事大大咧咧,这份工作对她而言,好像是一场有趣的游戏。
所有同事都不看好她,认为她做间谍,无疑是给敌国送上一座秘密的宝矿。
正在这时,英国在法国的一个秘密电台被纳粹分子破坏,因为电报员奇缺,她被暂时派遣到法国从事电报收发工作。
果然,正如大家所预测的,所有的训练过程都对她没有丝毫用处,她根本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组织上让她拿一份敌国驻军图送给地下交通员。她到了接头地点后,怎么也想不起接头暗号,情急之下,索性把地图展开,对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进行试探:"你对这张地图感兴趣吗?"
幸运的是,她很快遇上两位地下交通员,他们扮作精神病人迅速地掩盖了这个可怕而致命的错误。
不仅如此,她还显得格外天真。她认为越是繁华的地段越是安全,于是自作主张把秘密电台搬到了巴黎的闹市区,可是她不知道,盖世太保的总部就在离她一街之远的地方,如果在晚上,盖世太保们甚至能听见她发报的声音;终于在一天深夜,盖世太保们把这个胆大妄为正在发报的间谍逮捕了。
英国特工人员得知她被捕之后,都后悔不已,如果这个天真的姑娘在盖世太保的刑具下毫无保留地说出一切,那么对在法的特工组织将是一个重创。
出乎意料,盖世太保们用尽种种残酷的刑法,都无法撬开她的嘴。盖世太保对这个外表柔弱被折磨得半死的女孩儿简直肃然起敬了。
她的名字叫努尔,曾是一位印度王族的娇贵女儿。二战结束后,英国政府追授她乔治勋章和帝国勋章。
这样一个不称职的间谍获得英国政府的最高奖赏,官方的解释是:对于敌对国而言,梦寐以求的是间谍的背叛,这等于无形的巨大宝藏。但这个很笨的女孩儿,至死都没有吐露一个字。一个人也需要技巧和智慧,但最不能缺少的,是原则和信念。这就是一个间谍最本位最出色的地方--所以我们从没有怀疑她是一位优秀的间谍。
最初
风,吹落了玫瑰的誓言。随风飘荡,回到了最初开始的地方。
最初,不是誓言而是故事。以前,坐在那秋千上听那生锈的秋千在风“吱呀——吱呀——”地说着,觉得那是一个故事,是用心来编织的一个故事。我总是想,这个故事一定很美很美,最后一定是一个美满的结局。现在,听那秋千“吱呀——吱呀——”,我却清晰地明白那是秋千所发出的已老的誓言,只是一个未完的续集,还未曾有结局。心境不同,感触自然不同。
最初,你不是好朋友而是朋友。以前,偶然认识你,然后就偶然地开始我们之间的友谊。我觉得,你只是我的朋友而已,没有多余的解释,只是一个朋友。现在,你被我贴上了好朋友的标签,只是多了一个好字,我却明白你在我心中的位置已经无可取代。这就意味着我对你多了一种认知感、一种依赖感。不想离开,只愿你还在。时间不同,感受也不同。
最初,毕业不是再也不见而是再见。小学毕业时,大家都聚在那个夏天,互相微笑着,然后,挥手,说着再见,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毕业而已。现在,已是初三,年级它告诉我,你要毕业了。这个夏天还没有过完,下个夏天我就要毕业了。那么,下个夏天是我与你的最后一个夏天。时光像风一样,悄悄地逝去流淌。明年的夏天,我要与你许下最后诺言,微笑着离别。然后,在斜阳里,渐行渐远,再见——再也不见。时光的改变,我明白,但我也只能顺从。
最初,不是伤感而是美丽。从前,在那夜空里绽放的烟花,是那么耀眼;在那夜空中的月色,是那么美丽;在那教室外的树影,是那么令人欣喜。现在,夜空绽放的烟花,总让我莫名地感伤;月色的阴晴圆缺让我惆怅;教室外树影悠扬却让我不住回想。改变,我知道,却无法逆转。
被风吹落的玫瑰的誓言,被我一一拾起,然后放在它们最初开始的地方。微风,吹散了我的泪光,逆伤着自我。
最初的最初,深深地渴望,就算那是到达不了的地方,也要一个人勇敢地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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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想去的地方故乡,是美好的,故乡的人,是朴素的,故乡的景色,是迷人的。故乡,这个我土生土长的地方,已经阔别我3年了,我多么想再回家乡看看啊!看看家乡的人,看看家乡的景,看看我童年中玩耍的地方,回忆童年中的趣事。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宁静的早晨,薄薄的晨雾如轻纱般笼罩着小村庄,“洋子,洋子,”一声声呼唤打破了这宁静,“呼”,“呼”,“累死我了,可……可找到你了。”包子气喘吁吁地说。“瞧你这狼狈样,“干什么呀?”“嘿嘿,今天是周末,一起去海滩玩儿吧!好久都没有抓过螃蟹了。”包子轻松地对我说。“嗯,好主意,正好我也无聊。”来到沙滩,瓦蓝的天空映着蔚蓝的海水,海天成了一线,那红花,那绿树,那金黄的沙子,那蔚蓝的海水,还有色彩绚烂的贝壳,构成了一幅迷人的风景画。“洋子,你不是想学钢琴吗?我们在沙滩上画一架钢琴吧!”我们开始动手,包子找来两根树枝,于是沙滩上就有了两个充满童真的孩子,一前一后,在沙滩上画着,玩着。之后,我们又捉螃蟹玩,那小小的螃蟹可真是灵活,一不留神,就会让它逃掉。就这样,我们在沙滩上玩了一整天。到了傍晚,我们肩并着肩坐在还带着太阳余温、软软的沙子上,看夕阳染红了天空,海水不停地拍打着岸边,那声音就如同一部美妙的交响乐。我们看着,听着,谁也没有一句话,就这样一直待到了晚上,我们回家了,并恋恋不舍地挥手告别,说,明天再见。回忆着这些事情时,心里总会有一阵涟漪,总会想着能够回家看看,看看那金黄的沙滩是否还在,看看那曾经的挚友还在不在。初一点评:故乡,是美好的,故乡的人,是朴素的,故乡的景色,是迷人的。原来,在作者心里,最想去的地方是生自己养自己的家乡,着实有些让我们意外,但是在意外之外,却也让我们动容,童年的趣事一幕幕、一重重的浮现出来的时候,故乡就在那些故事里一直存在,有着别样的情怀,文章中不足之处在于对于故乡的情感的抒发并不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能够明确一些的话,中心思想会更加突出!点评老师:沈霁月7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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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想去的地方抬起头来仰望乡村的天空,原先皎洁明亮的星河似乎变得黯然无光,那几颗闪烁的星星似乎拼凑出了祖母憔悴消瘦的脸庞。那两颗明亮的星似乎是祖母那双和蔼的眼睛。祖母你知道吗?与健康的你相处的时光是我最想去的地方。本是一个红灯笼高高挂,家家张灯结彩的节日,可您却只有躺在病床,插着氧气管,带着呼吸机,呆呆的望着天花板了。家中也失去了往日的热闹,变得冷冷清清。每个人在想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的思绪总是离不开您的一点一滴……每年的春天,你总会带着我在菜园子里转悠。有一次我在田地里奔跑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膝盖磕破了。我哇哇大哭起来。您赶紧扶起我,还充满孩子气的朝着绊倒我的石头踢上两脚,边踢边说:“你这颗坏石头,你这颗坏石头。”我看着您笑了起来。小时候的夏天,您那句白色的谎言至今萦绕在我的耳边。我拿着网兜捉知了,好不容易捉下来一只,可它突然不叫了。我好奇的问你:“知了为什么不叫了呀?”您却一脸慈爱地回答我说:“知了它叫累了,睡着了。”这时我耳边又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妈妈,知了为什么不叫了呀?”“那还用问?傻孩子,你追着它跑,把它打死了。”我回过头看见小男孩的脸上充满了悲伤和惭愧。果实累累的秋天,我和你一老一少,手拉着手走在田埂上,您总是不忘摘一些我爱吃的水果给我吃,看着我狼吞虎咽,一口未下肚接着又是一口的样子,自己却站在旁边和蔼的笑,边笑边说:“慢点吃还有。”银装素裹的冬天,屋外下着鹅毛大雪,我和您却在屋中生火取暖,烤着年幼无知的我要求你冒着鹅毛大雪去地里挖的红薯。我吃着红薯,它那股醇香浸透我的全身,红薯的温暖融化了我心中的寒冷和孤寂。祖母,我吃着您为我冒着风雪去摘的红薯,一股力量充满全身,让我有搏击风雪的勇气。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原先那和蔼的声音,温暖的红薯都不见了,只留下冷冷清清,凄凄惨惨的屋子。祖母您的病何时才能康复?您何时才能与我一起走在田埂上。因为与你相处的时光是我最想去的地方。六年级:周冯凡700字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