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与经典
“流行”一词,代表了我们这个时代被大众人结束的新鲜事物。其中包括流行音乐、时尚服饰、流行的电影和电视剧等等。这些流行元素,已以其独特的风格和大众化的特性深深地吸引了观众。
“流行”这个词自古以来就有,而且流行与大众之中的事物也是五千年前就产生了。但是,能保留下来的东西又有多少。诗仙和诗圣就是唐朝极负盛名的诗人,他们所写的唐诗在当时也很流行。但是,和他们在同一朝代的人,有的人写的诗也很流行。但为什么唯独李杜的诗就流传下来了,而一部分人的诗却销声匿迹了呢?原因很简单,他们的诗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某些人的诗却经不起时间之河的冲刷,渐渐腐化了。
现代的流行经典亦是如此。就拿《老鼠爱大米》和《真的爱你》这两首歌为例吧!两首歌一录制出来,立刻唱遍了大街小巷,而这两首歌流行起来的原因却完全不一样。《老鼠爱大米》这首歌以最贴切的方式表达出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爱,杨臣刚的激情也毫不逊色。而且经过实践,我们发现,它在一段时间内确实引起过强烈的反响。但写这首歌的人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首先他不应该把老鼠爱大米的这种天性来比喻爱情。哦,我爱你就要吃掉你呀?所以这比喻看似贴切,其实深入一想,就会觉得不对劲了。还有,他不应该把老鼠这种“过街人人喊打”的动物写到歌词里去。所以这首歌不会流行的太久,而它最后的贡献,也不过是把这首歌由通俗引向粗俗而已。
而《真的爱你》就不同了,它同样是唱出了人们的心声。但它的词不是粗俗的比喻,而是优美的诗句。所以它从80年代录制以来,一直传唱到现在。说实话,创作与80年代的歌能够一直唱到现在,已经算得上经典了。
所以,一段时间内流行的任何事物,如要变成经典,都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去糟取精。经典肯定曾是流行,但是流行不一定会变成经典。这也就是流行与经典的关系.
我是一支粉笔
我是一支粉笔,形状是圆柱形,身高不到8厘米。我被放在讲台上的粉笔盒里,我的身边有很多伙伴,我们都是白皮肤。
有一天,我发现同伴们一个一个失踪了。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被老师派到“战场”战斗去了,它们用自己的生命,为学生们书写下一条条真理,传授他们知识。同伴们的身体将会变成细小的粉末飘逝人间,但我觉得很值,只要牺牲自己就能为学生传授知识,我愿意!我羡慕着同伴们,期待着自己一定能上“战场”奉献出自己的生命。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的梦想被我们用生命传授知识的学生给破坏了。一下课,那些学生就从粉笔盒里拿出了我,把我折成了两半,我疼得大叫,可他听不到。他把我的身体用力地扔向了另一个同学,那个同学灵活地一闪,我被摔在了地上,“啊!好疼啊!”我痛苦地大喊着,眼睛里充满了泪水。我看到那些学生不断地从盒子拿出我的伙伴,向其他同学扔去,我还听见同伴们的求救声......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对我们,我们明明用生命去教育他们,他们为什么这样摧残我们,我怀着怒气,带着悲伤离开了人间。在天上,我默默地注视着他们,希望他们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改过自新,能好好对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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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与永恒流行是美丽的浪花,一波紧随一波,转瞬即逝;永恒似绵亘的青山,万古不变。流行宛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青葱而稚嫩;永恒则如同一位饱经风霜的老者,沉稳而丰盈。大多时候,流行与永恒似乎是那样难以调和,流行冲击着永恒,永恒批判着流行。余光中先生《所谓永恒》中写道:“有一座不夜城,野花绽蕊迸放的千灯,边界赫然就在望,从不可逼视的中央广场,迎面而射来的那路,原来正是一道光!”永恒似乎就在眼前却又模糊而渺茫,可是又无法触及;而流行,却似乎以排山倒海之势在不断扩张。人们眼中的流行,是Channel的黑白诱惑,Parda的浪漫蕾丝,CK的花呢夹克,是那短短的刘海所掀起的一股奥黛丽•赫本的狂热,是那纯洁又透着性感成熟的白色吊带。永恒,它是经典,是人内心的不可替代的一座神圣宫殿,它耀眼的光辉引人前进,却又在人们触手可及时隐身而退,更增添了神秘色彩,更加令人神往和企盼,可是时代却刻意回避人们那灼热的目光,只是赋予那些天生的智者成就永恒的权力……人们追逐累了,倦了,流行来了,它大众化的优点带给疲惫的人们一泓清泉,因为是幼苗,所以流行有蓬勃的生机和巨大的生长空间,它更容易虏获人心,尤其是受到新生代的青睐,人们的生活方式因流行而改变,生活品味因流行而改变,人们再也无需似饥若渴的努力,因为流行就在你身边,俯拾皆是。为了求得发展,永恒的宫殿收敛了神秘的光辉,开始融入流行的势力范围。流行成为经典,经典铸就永恒。2008年,永恒就以流行的形式,装扮了多姿多彩的中国奥运经典。那是流行与永恒的完美结合,承载着人类激情与梦想的奇迹——在北京,谱写了属于人类的流行史诗。以全新的理念把握时代的脉搏,“鸟巢”大跨度钢结构应用技术,水立方闪耀科幻的膜结构、电视转播中的中英双语显示技术,流行在奥运中深刻起来,永恒在奥运中深化起来。“鸟巢”作为北京青春呐喊的最强者,是北京这座古老城市成为全球都市流行与永恒相映的投影和显现。它也在颠覆传统中向大众传递着一种流行的气息,并使之成为永恒,正如北大教授张颐武所说“从拓扑学上赋予北京旧有的城市空间一个很大的弯度,成为北京流行的风向标,在精神上带来了一个焕然一新的北京。”]在多元的推动下,永恒褪去了它禁锢的色彩,它不再遥不可及;流行成为新亮点,不断装饰着经典,使之成为大众的永恒、社会的永恒。无疑,北京奥运成为古色古香的中国大地上最鲜亮的流行色彩,也正因为激烈而又和谐的融合,2008年的中国奥运会也以鲜活的力量注入永恒的奥运历史。流行与永恒绝非水火,若使流行更加经典,经典便能成为永恒的流行。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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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流行与永恒爱似一阵春风,踏飞三月柳絮,送入久违的春帏,化作美丽的错误。爱似一杯佳酿,散发悠悠清香,飘入古朴的屋宇,化作亘古的意韵。流行和永恒,是爱的两种表达方式,那跟风似的爱,如同潮起潮息,风平了,水也就静了!流行式的爱普遍存在于广大轻少年当中!因为心的萌动,春的荡漾,空的寂寞,妒的狂嚣,从而导致这场错误,而生命又是何其脆弱,恋人似走马灯的换了一个又一个!总以为手牵着手,花前月下共相守;肩并着肩,西阁望月人倚楼,便是时尚先锋,流行的主导,时代的弄潮儿,殊不知,这也只是镜中月,水中花,当体会到了路,但流行式的爱便会崩溃。有的人躲避,有的人悔恨,更有的甚至走上了绝路,但流行式的爱在某种程度上衬托了永恒,正是因为有了流行式的痛,才有了对永恒的探索。爱传承千载,融于天地之间,是什么让它延续至今?是一颗颗至真的心!爱是心灵相通的产物,爱是生死不离的允诺,爱是白头偕老的系带,因为爱的真,才爱得深,爱得永久!陆游的“春如旧,人空瘦”是对唐婉的爱情结晶,而唐婉爱的“晓风干,泪痕残”则是对陆游的无尽思恋,即使他们不能相守,但这份永恒的爱也胜却人间无数,永恒是双方相恋共创的的经典,而非溢于沿表的舞动。十年生死两茫茫,相顾泪千行,是苏轼对亡妻的哀思,人以消逝,事以成往,往事难忘,苏轼将自己的柔情化作了春水,涌动不息,即使他有着“也无风雨也无晴”的豁达,却也难逃爱的束缚,终究是泪千行,人们在体会到这份真爱时,那么爱字便化作永恒,插上历史的翅膀,飞向远方,但流行式的爱只是分手时哭得死去活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便又依旧笑春风,看花开花落,草长莺飞……有时流行和永恒只是一念之差,便产生了相距甚远的距离,爱就一个字,却演绎了流行何永恒这两出相反的戏!人生如戏,也许人只有在永恒的爱中才能久存,那就共同呼唤爱,让世间充满真爱吧!让瞬间成为经典,让永恒取代流行!6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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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流行与永恒论流行与永恒浅浅的笑容镌刻进深深的石壁,那婀娜的倩影,即使穿越千年也不消褪 .站在莫高窟前,抬头瞻仰着这一幅幅的永恒,她们的线条里有晋的风骨,有隋的笑意,有唐的张扬,有宋的精细;宛若大漠千年不息的驼铃,在每个时代都摇曳着它那悦耳的声响。这就是永恒的力量!仿佛是九天之上的星辰,亿万年来静静守卫着这片土地;仿佛帕提侬神庙的石柱,历经千年的雨水洗礼,风刻沙磨,依然矗立;恰如飞天,那轻柔的舞姿,巧目盼兮的笑容,早己溶进华夏民族的血脉,任它漠漠广寒,指间梭罗,再无法消弭。这就是永恒!是神女峰上的望夫石,穿梭古今,经历风雨,历久弥新。而流行与永恒相比,仅仅是石上掉落的沙砾,风一吹过,什么都不会剩下。只有经过岁月的洗礼,雷与火的磨砺的事物,才能被称作永恒。永恒持久,因为它经得住考验;流行易变,它仿佛是大漠中的沙尘暴,强势而迅猛,然而下一秒,又不知会吹向何方。流行是水,永恒是山,流行一刻不停地行走在消逝中,而永恒就是永恒,纵然天崩地裂,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它亘古不变。我们这个时代,是个流行弥漫的时代。太多的流动元素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不可否认,有了流行,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有了流行,我们的青春焕发光彩。流行装点了我们的周围,同时也装扮了我们自己。然而,这个世界在越来越丰富多彩的同时,也变得越来越浮夸,越来越轻率。人人都说流行好,是的,流行引领着时代的潮流,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但是,有多少流行是真正值得人去追求的呢?有相当的一部份事物的流行,是建立在很多人的盲目追棒,近乎歇斯底里的呐喊助威之上,然而这些事物的真正的价值却值得推敲。在人类的狂热之下,很多颓废的,阴暗的东西也被冠以流行之名流传于世,又有很多真正值得去关注,去继承的宝贵财富却在不经意间失去,再也找不回来。流行是时代的旋律但不是主题,唯有那些经过深刻思考的精神文化才是历史不停进行的动力。太多的浮夸的流行元素:让我们的心无法沉静,无法透过这层层的迷雾去探索精神更深层次的东西---那才是真正的永恒。当铅华洗尽,流行逝去,有什么比永恒更值得人们去珍视的呢?秦始皇追求永生。在不断派出方士去寻求传说中的蓬莱、方丈、瀛洲的同时,不惜以极大的人力物力,在骊山下修建他的三界万世宫,妄想他的王朝能够万世传承。然而秦始皇薨于东巡的途中,不可一世的秦王朝也不久而亡。躯体的死亡,王朝的覆灭,如风云实变,刹那而己,惟有精神,特别是那些在人类历史中闪烁着光辉的精华,才能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免于寂灭的命运。正如布鲁诺那般,为了支持日心说,被教延活活烧死在刑柱上,然而他的身躯虽然化作了焦炭,但是他的精神,他的坚持却在火光中得到了升华,成为了永恒。自古至今,我们不断地感概于春华易逝,红颜易老,殊不知外物的美丽只是短暂的瞬间,正如流行那般,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们真正永恒的美丽,在于内心,在于我们不懈的精神追求。永恒的力量在于久远古老的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一般,纵使历史沧桑巨变,这些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依然一代代地传承了下来。传承文化。又何尝不是追求永恒的一种体现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这种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中,我们也成就了属于自己的永恒。苏东坡在赤鼻矶下顿悟出的“物与我皆无尽也” 无疑是这份永恒最好的注脚。有的流行的元素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难免流于浮躁。然而不可否认,流行是永恒的一部份。流行有时候也会成为经典,剥开那层层华丽的外层,流行也就成为了永恒。就像后现代的设计,怪异,突兀,但是我们必须得承认,那是经典,也是永恒。永恒脱胎于流行,没有哪一种永恒是与生俱来的。永恒也并非一成不变。它在岁月的荡涤中,不断抛弃陈旧腐朽的东西,又从流行中吸取有用的养分铸就新的永恒。这是一种文化的交流和更新。正如杨丽萍的《藏谜》,古老的藏族文明与现代音乐元素发生猛烈的碰撞,使得藏族的音乐又唤发出篷勃的青春。这就是流行之于永恒的莫大影响。永恒是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波澜壮阔,而流行仅仅是这条源远流长的河流不时激起的朵朵浪花和圈圈的涟菏。永恒是一方浩瀚星空,深邃,幽暗而又不失璀璨,而流行仅仅是这片苍穹中昙花一现的流星。永恒是一曲亘古不变悠远乐章,而流行仅是这首曲子中时而激昂的音符。永恒是时代亘古不变的基凋。当奥林匹亚宙斯巨像长满斑驳的青苔;当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成为真正的空中楼阁;惟有人类的精神文明,从九天之上的天河流下,流过耶路撤冷的疮痍,流过斯大林格勒的枪淋弹雨,成为一个个永恒,永远被人铭记。当时代的洪流不可阻挡地席卷一切,淘尽六朝一梦的繁华,淘尽一切的浮夸,留下一个个基石般坚固的永恒。它们的周围,巨浪滔天,沧海横流……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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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流行谈到流行,最有兴趣的怕就是中学生了。中学生几乎成为流行的代言人。流行是一股风,是一种时尚,在它面前,好多人是不自觉地就跟着流行走了。他们总是在了解流行趋势,流行服饰,流行用品,流行音乐,流行话,流行习惯,他们用流行包裹着自己,来表现前卫和先潮,用流行的话说叫“赶时髦”。好像越流行越好,这样一来,大家你追我赶,逐渐形成攀比,节奏越快,对于各种各样的流行,很多人想也不想就直奔而去,于是不论好的坏的,是流行有人就去追,从而越来越浮躁。于是青少年朋友们就从此少了青年本应有的一份机智敏锐与果断,更少了一份壮志凌云的气概。中学生中更多的话题便更多的趋向于流行。于是出现了时髦那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好多人用耳塞堵住耳朵,以隔绝外界的喧哗,去享受流行音乐,于他们,音乐几乎成为必不可少的追流行渠道;什么“俊男和靓女”,酷,“哇噻!”好多人根本不知其究竟表示什么意思就已经成为流行语了!对待流行,追先潮,我不持完全否决态度,毕竟这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它说明着科技在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在提高,至少在外国人看来,我们现在人们吃,穿,用各方面比起80年代那单调的生活来,进步多了!但上述那些追流行风,有待改进,对待流行,我们不能一味地追捧着,要冷静下来,比如服饰,不要随大众,要显示出自己的风格,要想到我们学生该是怎样的精神风貌。对待流行,要有选择的去“追”。流行背后,是我们缺少那些古典精华的熏陶,是浮华背后的典雅与冷静。我们在求发展的同时也要继承我们五千年文化的精华,单纯地追流行只会让一个人更空虚,更浮浅,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在流行风中成长,那我们将会一无所有,流行,新事物变化总是太快太快了,当你还在追今日之流行时,一种新的事物又等你去追捧。所以对那些经典文化,例如大家们的作品,我们有必要也去“追!”这样,才会更好的利用“流行”,这样,流行就不再会让我们浮华。对待流行,莫不可盲目追逐,当一阵流行风又吹来时,切记:审视流行!8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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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流行偶然间和妹妹闲聊起来过年买衣服的事,妹妹说,今年流行黑色的。好吧,大概从满大街的黑色就可以看出来,今年确实是流行黑色的吧。其实,说道流行,感觉这个词一直以来都和自己无缘吧。尤其是穿着方面的流行,更是彻底的无缘了。上学那会,想着自己应该以学业为主。刚开始,每年的衣服都是由老妈操办,后来自己买衣服了,每次都是一走进大的服装城就开始头晕,转一天也选不上自己认为合适的。最后就在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胡乱的买上一件。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刚出门就后悔了。可最后也只能硬着头皮穿了。再后来就是,这几年都没好好的买件衣服了。大概真的是因为一直以来的囊中羞涩吧,看到衣服,首先考虑的就是价格,也就和流行无缘了吧。所以,每次当大家说到今年流行什么衣服时,我总是一脸的茫然。是吗?今年是流行这个吗?不过,有时想想,如果大家都赶流行,满大街都穿的一样的,跟校服似的,真的好吗?其实,穿衣服嘛,我觉得除了赶流行之外,还是穿的得体,舒服就是最好的流行。4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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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髦与流行“时髦”这一词在我们中学生的生活中使用频率比较高。有的同学穿了一件款式、颜色比较新颖的服装,同学们啧啧称言:“真时髦!”有的同学头发梳理得较为奇特,同学们议论纷纷:“真时髦!”甚至有的同学唱一支新走俏的流行歌曲,捧一本新出版的韩寒、琼瑶、郭敬明的小说,席慕容的诗歌集,也都被称为“时髦”……以上这些同学大概都把“时髦”看作是“流行”了,其实不然。近来查词典,看到清朝文字学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时,春夏秋冬之说。因此,时,即四时。而《尔雅》中解曰:髦,俊也。因此,时髦,当是合体应时之美。由此观之,时髦的东西必流行。就拿歌曲来说吧,《血染的风采》表达了祖国的英雄儿女为共和国而捐躯的壮烈之美,从而唱遍大江南北;《小草之歌》表达了亿万人民为祖国默默奉献的朴素之美,因而流行于长城内外;《渴望》的主题歌讴歌了生活中的真善美,因而它进入千千万万平凡而又普通的人们心间,又从千千万万人的口中飞向大街小巷,飞向你、我、他中间……这是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们对美的东西由仰慕而仿效,而流传,这样流行下去的东西必有其旺盛的生命力而传之长远。一曲《满江红》仍能激起现代青年的壮志雄心,20世纪50年代著名歌唱家郭兰英的一首《一条大河波浪宽》不是至今唱而不衰吗?“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俊其泉源”。而一种服饰、发式、歌曲、书籍要流传下去,不尽量使其美得应时,美得合体,恐怕不行。但是,能不能说流行的东西就一定时髦,一定没呢?不能。有些流行的东西本来并不美,因而也就昨起今消,生命短暂。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青年中先后兴起喇叭裤、牛仔裤、锥形裤、蛤蟆裤、霹雳裤、太空舞等热潮,尼采的超人哲学,弗洛伊德的学说,各种武侠小说也在青年中流行过一阵子。这里无疑又美的东西,但有的消磨人的意志,有的损害人的身体,有的已因“世易时移”而不合现实生活之“拍”,不应现实生活之“时”,喧闹一阵子之后都销声匿迹了。而在青年中出现的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热潮,服饰中学生裙的再流行等,不正说明了只有社会实践才能检验何为美,什么才能长传以递的道理吗?8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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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与时尚经典被忽视,所谓的时尚被推崇,这或许便是一个时代文明消失殆尽的征兆。今天,不少人知道创作《小时代》的郭敬明,他导演的同名电影也就顺理成章地在3天内收获近2亿的票房;而很多人不知道创作《悲惨世界》的法国文圣雨果,于是名著《悲惨世界》改编为同名电影时,仅在内地收获了惨淡的几百万的票房。而那些所谓的时尚,像诱人的“大烟”,以骇人的速度腐蚀着它所经过的文学殿堂。周国平在《文学的安静》一文中谈道:“我们时代的鲜明特点是文学向新闻的蜕变,传媒的宣传和炒作几乎成了文学成就的唯一标志,作家们不但不以为耻,反而争相与传媒调情。”在我看来,这里的“文学”亦无法称之为“文学”,它分明成了时尚元素中的一股洪流。在传媒的宣传和炒作下,小四、安妮宝贝等人的作品也就有了立锥之地。”调查中,《红楼梦》高居榜首,尾随其后的竟还有《百年孤独》《尤利西斯》《瓦尔登湖》等国外名著。浮躁猎奇、一味追求实用的读书观已然将我们拖进了所谓的时尚的泥沼里。爱默生在《书籍》一文中语重心长地对读者提出三条实用准则:第一,决不阅读任何写出来不到一年的书;第二,不是名著不读;第三,只读你喜欢的书。在眼花缭乱、心如沸水的物欲年代,爱默生不正是鞭策我们要会读书、读好书吗?名著之所以为名著,在于其深厚的思想和文化内涵。也因此名著厚重,需要精致细心,需要以一种“无用”的态度来赏读。如果你带着实用的眼光来读名著,或许,在瓦尔登湖畔,你仅能看见梭罗手握锄头枯燥而俭朴的生活;在布拉迪尔这个大家族中,你仅能看见金钱、战争、性让庞大的家族兴盛又衰落;而在于连·索黑尔的瘦弱身躯中,你只能看见爱情的美妙与无奈。但这些都不重要。你或许觉得自己太肤浅,可至少你在靠拢名著,靠拢不一样的生活、精神、思想。当一系列的思想慢慢地在你脑海中杂合,便是你成为文圣的时候。我们需要经典,时尚不一定是经典,经典定会流传,时尚需要经过深刻的文化积淀才能成为经典。7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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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曲不流行流行是什么?是会被历史遗忘的,是不会让世人铭记的。流行这词太过张狂,为何?是因为流行是短暂而短命的。为何要叫流行曲?而不叫短命曲呢?流行似长久,实短暂。短命似太过夸张,却不为过。就说说衣服吧!旧上海时期,多少女人穿着旗袍?现在的大多数人都穿着现在的流行:超短裙,补丁裤······,多少女子仍爱忠于旗袍?多少女子能品味旗袍的光彩呢?这不正是逝去的流行吗?旗袍这种如此高贵的衣裳都逝去光彩,更何况是流行曲呢?拿我自身来说吧!我听过很多的歌曲,可是,我总是一天换一曲,因为我厌倦了,太没创新了。回归主题:流行曲没有多少能永存。当然,高尚的人创造的高尚曲是历史逝不去的。香洲区实验小学六年级:袁丹丹2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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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经典同行读书是一种心灵的遨游,是一种精神的超越,是一种智慧的沉淀,阅读经典更是一种成长的需要。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令我无比兴奋。与书为伴我可以穿越古今。和诸葛亮谈三国,与林黛玉论人生,还能与杜甫一起吟诗诵经┄┄在书中,有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一幅善恶美丑的生活画卷。阅读托 尔斯泰的《复活》让我对聂赫留朵夫的遭遇感到同情,对当时沙皇统治社会的黑暗感到不满,对大臣与百姓不同待遇感到不公。阅读老舍的《骆驼祥子》,我不仅被 那传神又通俗的语言文字所吸引,更让我对祥子人生的不幸感到辛酸,也让我对当时不让好人有出路的社会感到无奈;阅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不仅让我对曲折的故事情节感到痴迷,对保尔·柯察金的人格魅力感到钦佩,也让我对苏俄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感到怜悯。通过书,我可以了解人间冷暖,洞悉 人生百态。阅读经典犹如与一位学识渊博的智者谈话,是人生的导师。是生命的养料,一本本经典好书更让我爱不释手。当烦躁时,一篇朱自清 的《荷塘月色》走进我的夏至,为我抚平心中的躁动;当迷茫时,孔子的《论语》拨开雾气茫茫,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当枯燥时曹文轩的《草房子》洋溢着秸秆味 道,为我还原童真的欢乐。阅读经典,如春风化雨滋润了我的心灵。笑问人间何为美?曰:与书为伴亦为美。55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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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典同行著名的戏剧大师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似鸟儿没有翅膀”沉思中我仿佛看见看见了昏暗的佛殿里,王冕正在专心致致地读书;我看见小车胤正在捧着书卷艰难的看着每一个字;我看见苏秦正在用锥子猛扎自己的腿……书海无涯苦作舟的诗句在脑海中闪响彻。自高自大的苏秦年少时自以为把本领全部学会了,不顾老师的阻拦,迫不及待地下山闯荡去了。他认为列国都会赏识他好建功立业,但苏秦奔波了许多国家都没有被一个君主赏识。回到家,他决定好好读书给自己争一口气。苏秦用悬梁刺股的毅力和意志力最终成了一位有名的纵横家。范仲淹自幼好书家贫难置,只好一边干杂活,一边苦读。一个同学听说了,来看范仲淹,这个富裕的同学看到范仲淹困苦的样子,便拿出来很多好饭好菜,可范仲淹却没有吃。这个同学便责怪范仲淹对自己不尊重。范仲淹说到:“不是我不感激你的厚意,而是我每天吃粥已成为习惯了,如果吃了你送来的好饭,贪图享受,恐怕以后就吃不下稀粥了。最终范仲淹之所以能成为北宋著名文豪和政治家正得益于“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读经典品诗词来品味一种微妙的韵味,细推敲每一个文字,都是情感的流露凝练隽永。古人给我们留下了博大精深的文化,是任何一个民族都望尘莫及的。作为民族希望的我们要诵读经典,将仁、义、礼、智、信、忠、孝、节、勇、和融入我们品格,让阅读陪伴终身,让灿烂的中华文明世代传承。文化无国界,书籍是纽带,阅读是桥梁。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要用书香浸润灵魂、以文化滋养体魄。中国的也是世界的,世界的也是中国的,伴着一带一路的不断延伸,我中华文明必将在世界舞台中央华丽绽放!6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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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与时尚谈起经典,人们一定想起了中国四大名着。谈起时尚,人们想的是衣着,这是现在人的思维,我无法扭转他们的思维,但我想说:经典与时尚是一对兄弟,这是对你们而已,但对我来说经典是死亡,是时尚是生存,生与死也是一对兄弟。经典就是过去,而死亡就是享受过去的过程,心中的艰苦泪水只有在哈迪斯召唤的那一刻消失,那一刻的自己高兴,终于解脱了自己,放下了沉重的包裹,闭上了眼睛,去了冥界。死亡并不可怕,死亡是经典对于你们来说,不一定会接受!我接受了。中华五千年里,多少好汉不是一死了之,项羽,宋江等不是意义在历史长河中死亡,并非正常死亡。他们明白了世界的本质,而死亡!死亡对于他们是最好的解脱!他们的死亡诠释什么是经典中的死亡!时尚就是生存,而生存就是享受想现在的过程,心中的苦,泪水不停地积累,为了梦想而生存的人,他们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精力,才成功,生存独异于他们来说不一定接受!我接受了!只有自己好好的活着,活着才能去享受生活,充分的体现时尚,从西汉司马迁忍辱负重写写史记,到现在张海迪坐轮椅教书育人,他们用行动诠释什么是时尚的生存!而我是软弱的,我曾幻想过死亡,想成为经典:黑色星期五,一块墓地,一群身穿黑色衣着的人,抬着“我”架在木头之上,一位后人真诚念着悼词,留着泪水,说完后,木头燃烧,“我”成了灰木头熄灭之后,所在之地的土被装在一个罐子里,在一块早已挖好的墓地中,把“我”放了下去,埋上了土,墓碑上刻着“……之墓”,墓前放了一束黄菊花。我只是一个愤青,经典离我很遥远,可是我心中明白:经典以时尚,正如生与死一般,二者有着千丝万缕之联系,也许,我心中的经典与时尚,正如生与死一样,没有什么!只有向前看,向前追,超越经典,体现时尚,让生与死在那一刻不再害怕!让自己的“经典”成为“时尚”或许才是王道!6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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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典相伴有人说经典只是一本书,一位名人所写的书罢了,不我却不这样认为、我觉得经典是一个伴侣,陪伴你走完故事的每一个角落。中国有四大名著《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虽然这些都是白话文,但我还是很喜欢其中的,《红楼梦》《红楼梦》是曹雪芹花了一身时间写的。起初我也不喜欢《红楼梦》,但我听说了电视剧的《新版红楼梦》,就又看了一点,发现很好看,然后我就把电视剧中的人物代人了书里。《红楼梦》原名《石头记》,开篇有一句话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整本书很厚,我当初也很怀疑我是怎么把这么厚的书看完的,还看了两遍,可见我对这本书的喜爱程度。全书以一对神仙的对话来写,是以为神仙想下凡看看人间,然后另一位神仙就将他变成了一块玉石,也就是贾宝玉生下来时,嘴里含着的那块。后来玉石随宝玉经历了人间的喜怒哀乐,后来玉石碎了,也就代表神仙回天上了,后来林黛玉死了,贾宝玉也去剃度为和尚。每当我看到结尾,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哭起来,说实话,里面我最喜欢的人是林黛玉,在我眼中的她是个多文化的人,她写菊花的诗里我最《残菊》,我觉得这首诗包含了黛玉多愁善感的情绪。书中有多处写诗、作诗的句子,而且各有各的特点,还有很多对联游戏,书中宝玉的父亲对宝玉的严格让我想到了我们的班主任:刘老师,他对我们的严格就如宝玉的父亲对宝玉一样。书中写出了很多人的性格特点,像:袭人、王熙凤、薛宝钗……她们的性格特点都很明显,这本书很值得我们去阅读,虽然它是白话文,但是一旦你融入感情地去阅读,你就会觉得其实很好懂。经典就是这样,也许它难懂、无聊,但却有懂得欣赏它的人,它们之所以是经典,难道仅仅是因为它们有名气吗?不是的,还因为它们深受世人喜爱。6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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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与我同行如果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经典书籍”就是这架阶梯的每一级台阶。因为经典的积淀,一个民族才有了厚重的文化,一个人也才会有厚重的人生。没有经典的滋润,一个人就不能成为真正有思想的人。纵使你有思想,你的思想也是肤浅的、零碎的。没有了经典的滋润,你可能是一个俗气无味的人。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的经典,它们总是让我怦然心动:《诗经》、《尚书》、《春秋》、《礼记》、《易经》、《道德经》、《论语》、《孟子》、《庄子》、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在经典里,方块字里的音韵是动听的乐曲;在经典里,五千年的文明是跳跃的音符;在经典里,大师们的容貌是亲切的微笑;在经典里,文明史的轨迹是清晰的线条;在经典里,我可以看见古代历史文明的演变。在近代德国著名作者格林兄弟写的《格林童话》那是人人皆知,其中《灰姑娘》让我最为感动。这个小故事让我明白了:人一定要善良。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丹麦著名作家安徒生写的《安徒生童话》,也是家喻户晓。在这本书中,我们认识了许多性格鲜明的朋友:他是历尽嘲笑和磨难,终于变成了人人喜爱的白天鹅的丑小鸭;她是生活困苦,让我们怜悯和同情的卖火柴的小姑娘;她是懂得感恩的拇指姑娘;他是不听别人意见的皇帝;她是为了找回自已的孩子,不惜牺牲自已的妈妈……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深深的体会到善良、友爱、正直、勇敢、谦虚、感恩等美好的品质。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孔子说:“不读书,何以言?”我也想说:“经典是我的无言朋友。”与经典相伴,我的人生变得更加精彩,更加充实,更加快乐。650字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