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太_3000字
阿太
阿太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这是第一次看见阿太杀鸡时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阿太是奶奶的妈妈,自我有记忆开始,阿太已经是满脸皱纹,容颜只是依稀可辨,很大的时候我才从奶奶那里看到阿太的照片,泛黄的照片看得出阿太年轻时是个美丽的姑娘。那个年代,阿太能留下自己动人的照片,我疑惑的问奶奶阿太是不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奶奶叹了口气:“小姐,地主家的小姐。”
我起初并不喜欢阿太,不喜欢她走路的姿势,一双三寸小脚吃力的跨步,让人看着很是揪心。如若这样,阿太在别人询问是否需要帮助时应该感激并接受帮助,然而阿太却从不接受任何人的任何协助,就算接受了帮助也绝对不会去感谢。我不解就算是小姐也贫穷了几十年的阿太为何还是一副目中无人的姿态。然而看法的转变有时只要一个瞬间。
那天清早,初起床走出门,看见雾蒙蒙的井边一个小脚女人吃力的抓着一只鸡,也许阿太是真的老了,手上的鸡拼命的挣扎,阿太不好下手。这时她看见了我,吆喝“丫头!过来!”我跑过去,接住了阿太递给我的鸡,那是只很肥很肥的老母鸡,我抱着它像抱这个婴儿。“一只手抓脖子,一只手抓脚,你这么抱我还怎么下刀?”阿太不紧不慢的说出这句话,我却被吓出了一身冷汗,于是双手颤抖着按照她的意思做。母鸡在我手里没有挣扎,阿太割开母鸡脖子的一刹那母鸡垂死挣扎了几秒,就再也没有了生命的气息。我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脆弱,消逝只需仅仅几秒钟。不知为何我对心狠手辣的阿太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敬畏。后来阿太问过我,母鸡挣扎的时候哪来的勇气手抓紧它不放,在她看来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应该十分胆小,这些都是后话了。那一年,我五岁。
渐渐长大后,上学成了我不得不离开家乡,和阿太分别的缘由。幼儿园在很多地方还被称作幼稚园。第一天去幼儿园,看着一群女孩子哭哭啼啼不愿意和妈妈分别,抱着洋娃娃哭泣,对着洋娃娃说话,脑海里浮现出阿太冷冽的表情和一声没有感情的“幼稚”。与母亲告别,认真听老师讲课,午睡不发出声音,我被老师表扬懂事,在她把小红花贴向我额头时,脑海里那张阿太冷冽的脸突然变得慈祥。那一刻,我渐渐理解阿太为何从不奢求他人帮助。如同那些离开母亲的小女孩,抱着洋娃娃哭泣终是无济于事,有些事,只能靠自己,朋友,亲人也终有一天会离开你,就算没有了他们,没有了他们的帮助,你也必须坚强的独自活下去。
幼儿园毕业那年暑假,接到奶奶的电话,我不得不赶回老家。听说阿太快不行了,一直想再看我一眼。
**先生是个很有学问的人,第一次见先生,他穿着暗蓝色的长衫。我让钟叔帮我去请先生给我做私塾先生,可是先生拒绝了,几次三番后,钟叔也劝我就罢了,折腾也没个结果。不甘心的我苦苦请求了很久,爹终于同意我转去学堂读书。认认真真的听每堂课,认认真真的看先生写的每个字,先生时常会对我点点头。不久后我生辰那天,在所有女同学的推搡下,终于红着脸把写写改改很多次的信悄悄先生的公文包里。次日先生只和我说了一句话,那以后先生便离开了学堂,消失在了我的生活中。当时我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后来回想起来,也许果真是我错了。那天先生只和我说了一句话:勿施于人。
父亲匆匆忙忙把我送回老家,直奔向阿太的房间,却不见阿太的人影。在头脑一片空白后,身后传来阿太的声音:我没死。就当是虚惊一场,阿太的确完好的站在我的面前,目光还是那样的高不可攀,仿佛我对她的关心是一种错误。阿太的确突然病倒,也的确几天躺在床上不说一句话,做所有人看来阿太都是时日不多,然后久久不愿咽下最后一口气只是为了等一个人,长辈们很快便想到我。可是阿太却在我回来的那天早晨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正常的起床打井水,在很多人诧异的眼神下,阿太冷淡的说了一遍又一遍:我没死
**那天娘被人带出去,回来的时候眼睛红着,摸着我的头发说:丫头,这都是命。第二天早上娘就被人从河里捞上来,娘死了,她跳进河里死了。没过多久,学堂里的学生一个一个变得疏远我。我被她们推进河里冷的哆嗦,幸运的是,我又看见了先生。先生拉我起来问我怎么被欺负不知道跑,我没说话,先生叹口气,突然认真的看着我问我:我要走了,你可愿意等我?
回到上海后,我进了小学,快乐的时光都是短暂的,时长五年之久的小学转眼要毕业了。那日大家一同写告别母校的作文,上交后,老师把我叫去办公室,“你的作文写得很好,想把它作为材料在毕业典礼上朗读”我欣喜的点头,然而她却又说:“我准备让邱尧来读,她经常上台撑得住场面。”这句话让我没有任何反驳的权利,我很想质问:既然已经决定了叫我来办公室只是为了告诉我,我的作文将要被冠上别人的名字?可是我没有问,点点头说,好。
毕业典礼上,她读着我的文章,看似经历了我的故事,在众目睽睽之下我憋屈的泪水止不住的流,在别人看来,那是女孩子即将毕业舍不得母校,依依不舍而落泪。
回家的路上,一路擦干眼泪,感谢当时的自己没有在办公室与老师翻脸,老师本就是对的,也许我上台演讲,会发抖会怯场,这么庄严的典礼一定要把班级最好的一面献给所有人。也许很久很久以后,也不会有人再记得毕业典礼上发言的那个叫邱尧的女孩子,但是能肯定的是,很久很久以后绝对不会有人再记得我,也不会有人知道演讲词里的故事出于谁笔,但是只要慢慢的文字已经被认可,那已经是对文字最好的褒奖。人应该学会满足,有些事也许真的不用去解释,就像阿太的那句冷淡的:我没死。已经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先生走了,去哪儿了,大概很远的地方吧,他没有告诉我,我便也没问。可是不久后,出了一件大事,我不得不违背与先生的约定。后院在某天夜里突然失火,钟叔和爹把火扑灭后,爹扑通一声跪在钟叔面前:“老钟,这么多年,只有你还留到最后,求求你,求求你把丫头带走吧,求求你。”钟叔扶起地上的爹,然后问我:“你肯嫁给水生吗?”父亲老泪纵横的脸,让我没有任何拒绝的借口,我点头。我就这样被钟叔带走了,也就这样嫁给了钟叔的儿子水生,也就在这样的不久以后听说爹被人带走,听说爹和娘一样永远的离开了。
**水生是个肯吃苦的人,也不舍得让我干活,时常傻傻的问我他的名字怎么写,他爹钟服川的名字怎么写还有他娘的名字,水生是个老实人。这也是上天对我的厚爱了吧,若不是水生,我恐怕早就死了。以前的大院被烧了,我从衣食无忧变成了手上开始长老茧的普通女人,水生家分到了三亩田,日子渐渐好过了。平淡的日子里,我时常会想起先生,想起先生的话:你可愿意等我?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和水生有了第一个孩子,第二个孩子,第三个孩子……
初二那年的冬天,我靠着阿太的肩膀问她:“阿太,上次他们说你不行了一直咽不下一口气是在等我吗?”“不。”阿太回答的很果断,“我在等先生。”“先生是谁?”“是阿太活下去的念头。”“阿太喜欢先生?”“怎么说话?没大没小。”“那,阿太,你,和太爷有爱情吗?”“没有。”阿太的回答意料之外的平静。“为什么嫁给太爷,不嫁给先生?”阿太不说话了,细着眼睛看着远方层层叠叠的山峦,稍稍动了一下嘴唇,我没听清她说了什么,也不想问了,只是陪着她一起看着远处的群山,阿太以前经历过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她心里有个盼头,老人就满足了吧。
**先生再没有回来,也许不会再回来了。我时常问水生:“勿施于人是什么意思?”水生憨厚的笑笑:“我的媳妇诶,我都不识字啊,啥勿施于人的字怎么写我都不知道。”也许水生知道我的心里一直藏着一个先生,但是水生从来没有提过,我嫌弃过水生大老粗,有时没法和他好好说话,稍微有学问的词水生就什么都听不懂了。可是我这条命都是水生救的,我有什么资格去嫌弃水生。日复一日,子辈们都长大成人;年复一年,我到了做奶奶的年纪。我深刻的意识到我老了,水生早一步走了,留下我一个人,我不爱和孙辈们说话,有时他们说的我根本听不懂,有时看不惯娇娇滴滴的女孩子害怕小虫子。
**那天是水生的生辰,纵使人不在了,我也想给他杀只鸡,去坟头给他倒杯酒,我不喜欢在祭日干这些事,太过悲凉。人老力不从心,我抓不住那只鸡,远处看见一个姑娘直直的看着我,是大女儿水仙的孙女,我吆喝她过来帮我抓着那只鸡,她走进,我就后悔了,瘦小的黄毛丫头大概连蚂蚁都捏不死,让她抓着鸡,她倒好,把鸡当宝,抱在手里。让她一手抓着鸡脖子一手住着鸡的腿。也许是我错了,也许是我小看了这丫头,她胆儿大得很。下刀后,鸡死命挣扎,丫头竟然都不放手,和我真是有几分神似,我喜欢这个小丫头,很干净,让很看着踏实。
初三临近中考接到奶奶的电话,阿太不行了。的确,阿太这次大概是真的不行了,阿太真的老了。父亲和我说:“回去吗?要中考了……”我摇摇头,“阿太,不是在等我,上次也是,这次也是,不是在等我。”父亲点点头:“那好,那就别回去了吧。”做着一道又一道题目,我突然有种不好的感觉,就像当初母亲总说有人在叫她,不久后,母亲的爷爷就去世了,我的的确确听到了阿太的声音,眼眶莫名红了,“爸,我想回去,我想看看阿太。”父亲诧异的看着我,还是点点头,“好,明天周五,明天你放学我们回去吧。”事情总是突然的,次日早晨就到消息,阿太,走了。我终是没能见阿太最后一面。
**早就一生老骨头了,早就该随着水生去了,不服老,又不得不服老,我好像快死了。一直到死,恐怕都等不到先生了。我还能活多久,这次那丫头还会不会像上次一样冲来看我,笨丫头,我哪里是在等先生,确切的说,是我也以为我在临死最后会想着先生,可是,潜移默化里,总是会想起你,临死前的最后一刹那我的的确确是在等你啊傻丫头,阿太最舍不得的,是你,上次阿太就该死了,从阎王手里偷回一条命,这次,不会那么幸运了。恐怕等不到你了,恐怕你不会来了,阿太走了,你要好好的。
雾蒙蒙的清晨,那个记忆深处的老妇人,一手抓着鸡,一手举着刀。我终是没能再见你最后一面。
你可愿意等我?
初三:虞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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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术
当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随处可见。好人和坏人都蒙上了“面纱”,让人傻傻分不清。
现在的骗子,十分主动。有的“登门拜访”,有的在大街上虚情假意,上演“苦肉计”,还有的人着十分时尚,却要装作家中好像发生了地震的狼狈之人。
那天早晨,还睡眼朦胧的我从家中看到一个人影。那是一副红红火火,让人眼花缭乱的打扮,走近一瞧。他身上佩戴着龙头,衣服上还有各种流苏。他一边舞狮子,一边用很不流利的方言与我交流。我依稀地听懂他表达的意思。那一副可怜巴巴的神态,让我无法拒绝与抗拒。就在我心动想要给他拿钱时,爸爸严肃地走过来,把我推到一旁小声地对我说:“别上当,他是骗子,这种人我见多了!”说完,就把他赶走了。看到他那万般不舍,我于心不忍,从抽屉里找出五元钱放在他的手掌上,对他说:“好好生活!”他会心一笑,也愉快地走了。
事后,被爸爸知道了,他怒目圆睁地看着我,好像眼神与眼神间都有怒火,便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像这样的人,如果只会乞讨,索取别人来之不易的钱财,就让他自甘堕落,而不是帮助他渡过难关。”
我会意地点点头,不知这五元钱是害他还是帮助他?不过,这种乞讨的事情我是不会再理会了的,因为骗术会蒙蔽了人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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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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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_3000字突然想自我介绍一下,不是给陌生人看,不是给好朋友看,不是给任何人看,只是给我自己看。想什么说什么吧,毕竟我是一个不怎么会组织需要的人。我比较奇怪,喜欢自言自语,自娱自乐,像是要对自己说的话,却又像是跟自己吐槽,总之是一个奇葩的人。记性总是不好,上一秒说的话下一秒就忘了。要是写下来,基本都是刚拿笔……忘了,然后就放弃了。而在某个时候又在暗暗后悔,为什么不记得呢?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录音,可惜每次说要把细节的话录进去,每次都忘,甚是都忘记有录音这个东西,总是想一吐为快,说完就骂自己笨,怎么又忘了。周围的人都习以为常,每次看到我开启自言自语的模式都默默翻了个白眼,别以为我没看见,我是自言自语,又不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其实一开始跟他们说我会自言自语的时候,大家表示正常,后来见识到我自言自语的功力的时候,集体表示接受无能啊。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因为不管说的话有多么的不堪,都不会有人说什么,当我在自娱自乐的时候,我是真的感到开心,这种心情是无法取代的。我在想,也许我是把过去没有说的话说完吧。以前的自己,不爱说话,也讨厌说话,有时候,我都希望自己就是一个哑巴,不用说话,我并不是个会说话的人,性子比较直的我,经常说错话却不自知。无意识的毒舌让人们远离我,奇葩的思维,让人们讨厌,奇怪的动作,让人们厌烦。用曾经朋友的一句话说,你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正常的。我曾经在星座里看到关于水瓶这样的话,大概是:不要跟跟他们说事情,他们的思维跳太过,你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因为他们通常会在脑海里自问自答,得出结果,就直接下一个话题了,也不在乎别人是不是明白了。我是,也不是,因为我不是在脑海中自问自答,而是自己跟脑子自问自答,它问,我回答便是了。有时候他们会很惊奇,我到底是怎么扯出下面的事来,其实不是扯,而是我在自言自语的时候,其中的某一句让我有了新话题,哦,不,是跟我自己有了新话题。他们总会说我逻辑好,其实一点都不好,差的要死,只不过他们刚好碰上我脑袋清醒的时候,因为大部分的时间,我是处在迷糊状态,有时候,你问我一个词语的意思,我都可能不知道,因为我没听清。处于病态的我,没有什么朋友,哪怕我照顾人,最后人家还是会离开我,然后我又变成一个人了。比起奇葩,他们很喜欢说我偏激,我不喜欢,因为我不是偏激,而是自私,每个人都有自私的时候,也有偏激的,你们看到了我的自私,我的偏激,却以为自己没有,很可笑。从来没有人能真正的爱自己,从来没有人能做到真正的爱自己,因为他们的心里还是渴望有人来爱他们。所以他们说我偏激。不讨喜的我,不能任性,不能撒娇,不能大笑,不能哭泣,不能做很多,有时候,连微笑也会被人嫌弃。我告诉自己,既然没有人宠,就自己宠自己吧。那时的我才四岁。从那天开心,我开始自言自语。到了今天已经是病入膏药了,我爱疯了自己,不许自己对别人好,不许自己跟别人说太多的话,不许自己脑海里想着别人,我已经没救了,但我无悔,因为我很快乐。我的自私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也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困扰,我只是在疯狂的爱我自己,宠我自己。每当他们跟我谈话的时候,总会说我歪理一堆。道理是人悟出来的,是人根据自己经历过和实际情况的出来的。非要是名人说的话才是道理吗?名人也是人,我也是人。人类是复杂的,是矛盾的,比如,他们会在上一秒说,小孩子别乱问,这是大人的事情,下一秒他们就会说,你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懂事好吗!现在的已经接近成年了,我的母亲嫌弃我没有孩子气,不想隔壁家的那么活泼,而在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在她的打骂中,还夹杂着这样的话,天天胡闹像什么样!给我安分一点,不然我看你一次打你一次!从那以后,我不爱说话了,也不再笑了,整个人阴沉沉的,母亲似乎很满意我的安静。渐渐的,她有开始不满,于是有了现在的情况。我觉得母亲有病,真的,我常常看到她在吃安眠药,因为她失眠。母亲的精神很偏激,几乎崩溃。她的情绪常常处在愤怒焦躁之中,所以家暴从来没有停过,哪怕我已经长大了。大家都很维护她,导致我的伤口就这么一直加重下去,没人明白那种无助,像是平时疼你的人,没有保护你,反而抓着你给人泄愤一样。他们不懂,我也崩溃了。因为我无数次想过去死,最好被她打死,这样,我就可以定她的罪了,每当想到这,我的嘴角都会勾起那病态的笑。我对她的恨接近疯魔,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你们有没有试过,十几年中,一直都是将你从希望中扔下绝望,从温暖的怀中扯出,扔向地狱的深渊,那时候我有一个念头,特别奇葩,就是我宁愿跟精神病的一起生活也不要在这个世界生活。没理解错,就是,我想进精神病院。我这一生中,除了我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是幸福的,其他都是黑暗的。你的过去无论多么的黑暗,多么的绝望,也不会有人体会,只会轻描淡写的说,那算什么,比你惨的人多了去了。呵呵,但我相信,一定没人想到,在那样的环境中,我开始抛弃我的一些本能和天赋。我把我那让人羡慕的聪明扔了,我把那引以为傲的逻辑思维,扔了,我把人人都想要的气质扔了。我把所有优质都扔了,若以前是几乎完美的人,现在,是几乎傻子的一个人。可我不在乎,我依旧笑的病态,把人的善意抹去,将所有人事物的恶,最大化,在我的眼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善良的人,全是恶人。我也是恶人,喜欢把人们最不想面对的现实推到他们面前,哈哈哈,看他们惊恐的样子,有种莫名的快感,是的,快感。凭什么我在地狱里挣扎,你们却在天堂快乐,还是在我面前快乐,想都别想,你一定没有尝尝地狱的味道,我来邀请,可好?我想一个绅士一样邀请不知痛苦的小天使去地狱游玩,嘘,不要告诉她去哪里?因为,我也没告诉她。哈哈哈,等她到了的时候,这将会是她一辈子的噩梦,我喜欢这样唯美的画面,洁白无暇的天使,身上开始有了无比美丽的黑色,这中间还夹杂着唯美至极的红色,真是美呆了。当然,我也有怜悯心的,在她狼狈不堪的时候,送她回到她的天堂,然后在下面等待她的堕落。果然,几天之后,我在角落看到她,黑暗正在吞噬她的洁白,嗯,地狱并不欢迎洁白,也不欢迎快乐,我看到她像个孩子一样迷茫,笑的很开心。我喜欢看别人跟我一样痛苦。就是这么病态。不了解的人,你们就当看个故事吧,毕竟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不是你,我有义务不回答你们的问题,我的标题就是自言自语啊,完全可以当你不存在,在现实我都能做到无视别人的技能,在这里算什么?还有,不要跟我说什么父母其实是爱你的,或是你的命的父母给的,直接摊牌说,真正给我命的人,不知死活,要不是亲戚私下讨论被我听见我到现在都不会知道。不要跟我说感恩,你叫你最爱的爸妈揍你一顿,把你扔到小黑屋里去,前提是你怕黑,这期间,只有吃的喝的,和换洗衣服,吊着半条命,不死不活,你再来跟我说说你什么感觉,平时疼你爱你的亲戚,只会劝你懂事点,不要跟你妈傲气,你再来跟我说说什么感觉。那种感觉像什么知道吗?你最爱的人,把你按在水,快死了,拉起来,给你喘口气,休息一下,在你以为没事了,再把你按到水里,自己去试试吧,我试过,不过是我自己按我自己而已。说那些问题的人,在我眼里都是蠢死了。我们都会猜忌别人的人生,但我们始终不了解。懂吗?我没有多少怜悯心,真的,之前那一点点怜悯全都被这个社会摧毁了。什么教会我们生活?人生。什么教会我们生存?生活。什么教会我们残忍?生活。这些都是分不开的,它们是连在一起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好人,什么傻人有傻福,好人终有报,都是假的,运气不会帮你度过这一生的,你自己的人生终究要你自己走完。人生有很多意外是不可预料的,比如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世界毁灭,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我们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如果,这是一场游戏,而上帝给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一条路,给我们每个人都安排好一切,那么,不甘屈服于他人之下的我们,创造了【意外】这个东西。从此,这就不在是一个游戏,而是真正的人生。是我们从上帝手里硬生生抢来的。做人就是要随心随意吧,不是说难得活一次吗?那不顺着自己的意过着,不是会很憋屈吗?那就顺着吧,潇洒点。走了。初三:夜凌-葬魂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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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_3000字早上收拾好东西一下楼,就看到笑的一脸风骚的韩明晰坐在大厅最显眼的位置笑吟吟的看着自己。叶璃的脑门不自觉地抽痛了起来。韩明晰仿佛丝毫没有感觉到叶璃眼的怒火,欢快的向她招手,“君唯,快过来吃早膳。”叶璃走过去,看着一整桌丰盛的早点挑眉笑道:“韩兄的早膳真是异常的丰盛。”韩明晰挥挥手,好不在意满大堂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笑道:“君唯还是多吃一点吧。等进了南疆还想吃到这么丰盛的早膳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叶璃也不客气,招呼了跟在后面下来的暗三一起用膳。韩明晰看着沉默的暗三挑眉问道:“还没请教这位兄弟的大名呢。君唯身边的护卫身手不凡啊。”一般情况下韩明晰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身为天一阁主的亲弟弟眼界自然也不低。虽然自己的轻功可以说得上数一数二,但是在武功方面确实欠了一些。至少新认识的这位朋友身边的侍卫武功就应该比他好不少。叶璃看了暗三一眼淡淡道:“卓靖。”暗三有些惊讶的抬头看了叶璃一眼。卓靖是他的真名,成为王妃的暗卫以后一般就不会再用这个名字了,他没想到王妃居然会知道。韩明晰笑道:“原来是卓兄,以后就有劳卓兄了。”暗三冷淡的道:“不敢,韩公子客气了。”一行三人刚吃好饭,暗三去结账,昨天上前来搭讪的男子又抽了过来,身边还跟着那个管家模样的年男子,“楚公子,你也打算启程了么?这位…公子就是你请的向导?”叶璃轻点了一下头,没有说话。两人明显都没有搭话的意思,那男子竟然也半点都不觉得尴尬,自顾自的笑道:“既然公子的人也到齐了,不知是不是今日起程?如果是的话咱们不妨搭个伴。”韩明晰懒洋洋的拨弄着桌上的早点,道:“我们为什么要和你们搭伴?大家各走各的不是正好?”男子笑道:“大家同去南疆,一路上有个照应也安全一些不是么?据在下所知…咱们一出了碎雪关似乎就是络依部的领地了,昨天两位……”叶璃抬眼,不解的看着男子道:“阁下既然知道我们得罪了络依部的少主,为何还执意与我们同行?”男子撇嘴道:“络依部又如何?南诏人虽然善毒,但是咱们也未必怕他。”叶璃心暗暗点头,你们身边有以使毒闻名的病书生当然不必怕南疆的毒。想了想点头道:“既然如此,就麻烦阁下了。还没请教阁下大名。”男子爽朗的笑道:“在下郑奎,原本是个镖头,现在做个护院混口饭吃。这是我管家,那边是我们家老爷。还有那一位…”自称郑奎的男人看了看靠在墙壁上闭目养神的病弱书生道:“听说是老爷花大价钱请来的高手。不过…呵呵,我是没看出来高在哪儿,倒是身体弱得很。”叶璃点头道:“原来如此,郑护卫有礼了。既然如此,咱们这就启程?”见璃答应下来,郑奎显然十分高兴,豪爽的笑道:“在下这就去告知我家老爷一声。”侧脸看着郑奎和那管家走回去与那富商老爷商量了一番,那富商老爷似乎有些不满不过还是答应了下来。然后一行四人便各自回房收拾东西去了。目送四人的身影上楼,叶璃淡淡的扫了韩明晰一,韩明晰委屈的趴在桌面上望着叶璃,“君唯,我又做错了什么了?”叶璃轻哼一声斜了他一眼道:“韩公子,你敢再低调一点么?”“低调?”韩明晰不解,问道:“本公子又不是什么名人为什么还要低调?”知道他是风月公子的人寥寥可数,不然他们早就被那些自称正义之士给围追堵截了。叶璃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你是很低调没错,但是你长了一张很高调的脸。你猜病书生有没有见过明月公子?你猜他知不知道明月公子就是天一阁主?”韩明晰眨了眨眼睛,一脸歉疚的望着叶璃,小声道:“那个…我大哥和阎王阁主是朋友。所以…大概病书生是见过我的。看来他知道我们认出他来了。”“很显然是这样。”叶璃面无表情的道。“他们为什么要邀请我们一路?”韩明晰低声问道,“如果是因为我的身份的话,他应该会直接跟我打招呼才对。毕竟我大哥跟阎王阁主关系可是很不错的。”叶璃摇头道:“应该不是,你来之前他们就邀请过我一次,被我拒绝了。”韩明晰摸着下巴道:“病书生千里迢迢跑到南疆来目的肯定不简单,但是他为什么会跟那个什么富商一起来呢?寻常的什么富商可是请不动他的。至于做药材生意…做药材生意的人是不会再三四月亲自往南疆跑的吧。”大楚和南疆往来最多的就是南疆的珍稀药材,但是再看看永林城如今这个清冷的样子就知道现在不是做药材生意的时候。叶璃撑着额头道:“你觉得敢和病书生那样名气的人都在一起的,会是普通的富商么?”韩明晰挑眉,“有什么问题么?”叶璃沉默了片刻,“暂时还没看出来。”不过既然被颤上了,就一定要搞清楚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一行人很快在客栈门口会合,然后出城上马往碎雪关而去。让叶璃有些意外的是那富商老爷看着一副脑满肠肥的模样,骑术居然还不错。只是看上去实在让人有些替他身下的那匹马担心。病书生自从上了马就一路咳嗽,一副一不小心就要将心肺咳出来了的模样。穿越碎雪关的时候,叶璃回头正好看到站在城墙上容光焕发的慕容婷正兴高采烈的对身边的年男子说些什么。想必离开京城的拘束之后慕容婷生活的十分愉快。叶璃心也为好友感到高兴,淡淡一笑回过头跟上了前面的人。“喝点水吧。”出了碎雪关一路急行,直到天色渐沉才停了下来。显然他们今天错过了宿头。而且虽然南疆的野外非常危险,但是南疆的居民家里或者客栈对原人来说也未必安全到那里去。暗三熟练的进了树林不一会儿就抱着一堆的柴火和一只山鸡出来了,然后开始生火并且处理野味。郑奎也从不远处的河边抓来了几条鱼。叶璃看了一眼走在树下咳得撕心裂肺的病书生,秀眉微皱递了一些水过去。病书生显然愣了一下,才伸出右手接过水壶对叶璃点了点头低声道:“多谢。”叶璃点点头,重新坐回了原处。虽然病书生看起来病弱的只剩下半条命了,但是叶璃却绝不会小瞧他半分。这样的人还是离得越远越好,特别是他还跟墨修尧有仇的情况下。韩明晰无聊的靠在树下看着暗三已经将处理好的野味架在了火上准备开始烤,对叶璃笑道:“君唯,卓兄可真不简单。我还没见过做这些这么利落的人呢。就连那些经常露宿野外的江湖人士只怕也比不上。”坐在火堆边上的暗三挑了挑眉没说话。他可不会告诉韩明晰,去年半年时间他们四个兄弟在黑云峰的崖下经历了怎样的训练。其实他们兄弟到现在都没想明白自家主子脑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奇特的主意还有训练方法。特别是那个什么野外生存的训练,他们各自被丢进那片广阔的仿佛看不到边的森林里与毒虫鼠蚁为伴整整一个月时间。随身的兵器却只有一把匕首和一把只有五支箭的弓弩。开始的时候他们完全不能理解这样的训练对于身负武功轻功内力的他们来说到底有什么用。但是一个月后第一个从那片森林里衣衫偻烂的出来的暗二却一举潦倒了暗一,暗四和自己。原本他们四个基本上是势均力敌,就算稍有输赢赢得那个也绝对是强弩之末。但是那一次暗二大展神威,连打倒了暗一,再打倒了自己,最后跟暗四同归于尽。明明没有学任何的别的武功,甚至连内力也没有增长,暗二的变化让他们震惊之余又欣喜若狂。等到暗三自己进去之后才知道暗二到底经历了什么。毒蛇,毒虫,毒草,沼泽,野兽,刚开始的时候他连晚上都不敢合眼,因为有的时候睡的一般醒来就会发现自己被狼群包围了或者发现剧毒的毒蛇正吐着信子对自己虎视眈眈。每天还要自己寻找食物,并且采集王妃规定的东西。最倒霉的一次他被陷在沼泽里三个时辰差点就以为自己快要没命了。但是等到一个月的最后几天,他发现自己已经渐渐地适应了那样糟糕的环境,即使不用武功他也能在森林里自如的生存下去。甚至即使一天一夜不吃不睡也不会觉得太难受,这些绝对都是单纯的武功做不到的。从他活着从森林里走出来那天才知道其实他们进入森林之后王妃都瞧瞧在暗跟着,暗三就真正的全心全意的臣服于这位年轻的王妃了。他们心里都知道,主子绝对是历任定国王妃最了不起的那一位。唯一让暗三惋惜的是原本王妃还计划了不少东西要交给他们却因为王爷的病情而断了。“韩公子说的不错,卓兄弟这手法熟练地连走了几十年镖的老镖师也没法比。”郑奎看看自己手里烤的半生不熟的鱼,再看看暗三手里几乎可以媲美酒楼里烤鸡的鲜香野味,嫉妒不已。他只是从河边抓了几条鱼回来,这位不苟言笑的兄弟已经生好了火抓了山鸡处理好并且烤上了。而且还抽空去树林里又捡了一些蘑菇回来准备熬汤。自家老爷正一脸不满的盯着自己手里的鱼,满是肥油的脸上写满了嫌弃。叶璃笑容可掬的看着韩明晰道:“这一路行来都是卓靖照顾我的,他人又聪明自然学学就会了。”韩明晰一脸不信,他也经常露宿野外,现在烤出来的东西还是黑乎乎一团自己都不敢吃。暗三淡定的将野味分成三份分别递给叶璃和韩明晰,仿佛没有听到主子的夸奖。他绝对不会告诉这个风流公子他家主子可以做的比他更好。看着眼前捧着野外一脸陶醉的风月公子,暗三突然多了一股奇异的优越感。“卓公子精通毒术?”坐在一边的病书生喝了几口水似乎压下了咳意抬头看着暗三问道。暗三回头看了他一眼,淡然道:“不懂。”病书生挑眉,明显是不信的神色道:“南疆多生毒物,就连树林里的菌类大半也有剧毒。但是我看采来的倒是都是无毒的。”暗三撇了撇嘴角,淡淡道:“山林里的蘑菇越是颜色鲜艳越是有毒,这种事情就连小孩子都知道吧。”病书生淡淡一笑,“是么?如果是这样卓公子还是不要随便采摘东西来吃为好,这世上可并不是所有的毒菇都颜色鲜艳的。”“多谢提醒。”那富商老爷显然很不满意自家护卫烤的鱼,吃了几口就扔了下来,指着郑奎道:“你!去打几只野味来!”郑奎看了看已经暗下来的天色,有些犹豫。他们之所以选在树林的外面扎营就是因为晚上的树林里并不太安全。病书生坐起身淡淡的看着那富商道:“若是想让他死你就让他进去。”富商老爷似乎很有些畏惧病书生,见他如此说只得恹恹得住了口。用过了晚膳,韩明晰似乎没有了白天的精神,坐在离火堆最近的地方看着一块石头闭目养神去了。暗三收拾完行礼,起身跃上了不远处的一颗大树,坐在树杈上默默地听着下面几个人有一句每一句的聊天。反倒是叶璃有些无聊,坐在火堆边上一边和郑奎闲聊不时往火堆里扔一根柴火进去。闲聊,郑奎告诉叶璃那位富商老爷姓梁是大楚西北的大药商,家财万贯这次来南疆是因为听说南疆有一株非常名贵的奇药出世,而且将在六月在南诏都城公开竞卖的。当然这其还有也不乏那位梁老爷不甘寂寞的自己吹嘘的。叶璃郑奎他出自云州某书香世家,这次专程带着护卫出门游历的。至于韩明晰,则是在广陵认识的朋友一时热心陪着自己去南疆玩儿的。既然对方早就知道了韩明晰的身份,叶璃自然也不用替他隐瞒了,只说是在广陵城清风明月楼认识的朋友。听得清风明月楼几个字,那梁老爷堆满了肉的脸顿时容光焕发起来,拉着叶璃说起他曾经到清风明月楼的见闻来。“楚公子是云州人?”倒是一边的病书生突然开口问道,“楚公子可知道云州徐氏?”叶璃挑眉笑道:“这位公子不是说笑么?身为大楚人士云州徐氏谁人不知?虽然在下无缘往骊山书院求学,但是对徐氏的几位先生确实仰慕已久了。”“是么?咳咳…说起来,楚公子既然仰慕云州徐氏,想必也听说过清尘公子之名?”叶璃侧首看过去,语气多了几分钦慕,“清尘公子…徐大公子少年成名天下皆知。只恨在下虽然比徐公子当年还虚长半岁,却还是一事无成,真是惭愧。”病书生抬头看着他,目光里带着些试探,淡淡笑道:“是么?说不定这次楚公子去南疆就能见到他呢。”叶璃心一惊,面色从容的带出一丝惊喜道:“当真?清尘公子此时在南疆?”病书生坐起身来道:“不错,清尘公子此时确实在南疆。”“那真是太好了,希望去了南诏都城可以见到清尘公子,也好向他请教一二。”叶璃低头沉思漫不经心的低语着。没有去理会病书生打量的目光,叶璃心飞快的盘算着。徐清尘少年时便游历天下,素来行踪莫测。叶璃可不相信他连自己的行踪的隐藏不好。但是病书生身在西陵去能得到他在南疆的消息…而且看起来似乎还十分清楚他在哪里,这让叶璃不由得多了些不太好的预感。病书生此行到南疆到底是为了什么会不会和徐清尘有关?深夜,野地上燃烧的火焰渐渐地消了一些。夜幕下的树林一片沉静只有不是传来的虫鸟鸣叫声。倚在树杈上睡着的暗三动了动身子轻咳了一声,原本倚靠在火堆闭眼沉睡的叶璃慢慢睁开了眼睛,眸光清醒的没有半丝睡意。漫不经心的转了个身望向树上,树上的暗三微微点了下头。叶璃又重新闭上了眼睛陷入沉睡之。空气突然传来淡淡腥味,并且伴着某种古怪的沙沙声隐隐还有一些听不太清楚的曲声。仿佛是什么东西成群结队的从草地上爬过,暗三微微皱眉,想起一种让他分外讨厌的东西,坐起身来飘身落地。暗三刚落地刚才还沉睡着的病书生立刻就睁开了一眼。看到暗三疑问的皱了皱眉,暗三并不看他,走到叶璃身边低声道:“公子,有动静。”叶璃睁开眼睛的同时,一边的韩明晰和郑奎也同时做起了身。韩明晰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问道:“怎么了?”暗三淡然道:“有什么东西过来了。”“东西?什么东西?”暗三沉声道:“我猜…是蛇。”“蛇。”“蛇。”叶璃和病书生齐声道,病书生看了叶璃一眼,叶璃站起身来道:“我闻到蛇腥味了。很多的蛇。”韩明晰了然道:“我倒是忘了君唯擅长调制香料,对味道自然比较敏锐。”郑奎焦急的道:“现在先别说这些了,咱们怎么办?”韩明晰不在乎的道:“有什么好怎么办的?走呗。”风月公子轻功无双,无论在哪儿都不愁走不了。暗三皱眉道:“只怕走不了,你们听…四面八方到处都是声音。”在场的除了那位梁老爷和管家,其他的都是身怀武艺之人,自然听得出暗三说的是真是假。韩明晰轻哼一声飞快的掠上枝头不到片刻就落回了地上,低咒一声道:“南疆这破地方本公子来一次烦一次。到底哪儿来这么多蛇?”没人理会他的抱怨,暗三已经迅的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各种防毒虫毒蛇的药。病书生摇头道:“太多了只怕没用。”没有见过的人永远无法想象那样的景象有多么可怕。夜色里黑压压蛇群从各个方向汹涌而来,“这是怎么回事?!”梁老爷破声尖叫起来,他身边的管家早就吓得面无人色软到在地上了。“闭嘴!”病书生叱道,皱着眉看着暗三道:“蛇群太多了,用驱蛇药只会让他们更狂躁。”韩明晰一脸厌恶的道:“君唯,我带着你应该可以闯出去,卓兄自己应该也能出去吧。”暗三沉默的点了点头,病书生淡淡的道:“既然如此,韩兄可以带楚公子先走。”韩明晰并没有真的就先走,因为他清楚的从病书生的话里听出了威胁之意。如果他们真的先走的话,病书生绝对会在背后放暗箭。韩明晰轻功再高带着一个人在空飞也未必能躲得过阎王阁第三高手的毒。而病书生那边就更不用想了,除了他自己以外,另外三个人谁都不像有能力自己出去的。眼看蛇群已经围了过来,叶璃皱眉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吵?还是你们打算留在这里喂蛇?”蛇群围过来之后并没有立刻扑上来,众人很快看见几个方向分别走来几个穿着黑衣拿着短笛吹奏的男子远远地站在蛇群后面,这些蛇显然并不是无缘无故聚集在这里而是被人驱使的。郑奎低咒一声,骂道:“这是南疆的驭蛇人!”叶璃和暗三对望了一眼,如果蛇群真的扑了上来他们大约可以第一时间脱离,但是那个胖的不行的富商老爷只怕是跑不了了。一队驱蛇人转过身让出一条路来,然后一个他们有些熟悉的身影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对着叶璃等人充满恶意的笑了起来,“嘿嘿…本公子说过总有一天你们会落到本公子手里的,这才刚过了一天,怎么样啊?”韩明晰挑眉笑道:“这不是那个自称什么络依部少族长的傻子么?”昨天客栈里那个忿恨而去的猥琐青年今晚穿了一身满是银饰的华丽衣服,在月光下熠熠生光。看到月光下韩明晰罗衣飘逸慵懒惑人的模样不由得愣了愣,道:“美人儿,你过来吧本公子放饶了你。没有必要陪这些丑八怪送死。”韩明晰面色一僵,眼角抽搐,“你好意思说别人丑么?”确实,在场的人包括站得远远的那些驭蛇人,无论哪一个看起来都比那青年好看的多。即使是那个臃肿的富商老爷,至少看上去没那么猥琐。闻言,那青年男子顿时大怒,瞪着韩明晰的眼睛里满是扭曲的凶光。叶璃轻咳一声笑道:“韩兄,虽然对面那位公子非香非玉,你好歹也嘴下留情。你这样让人家的一片倾慕之心情何以堪?”韩明晰撇嘴道:“他那是倾慕么?他是嫉妒吧?明明恨不得划破本公子的脸。哼!本公子的绝世之容其实这等俗人可以肖想的?”当他浪迹花丛是白混的啊,会连倾慕还是嫉妒怨恨的分不清楚么?“不错。”对面的青年嘿嘿笑道,“本公子抓到你一定要把你的脸皮活生生的剥下来。嘿嘿…你的脸本公子要了,所以你乖乖的走过来别让本公子的宝贝儿们弄坏了你的脸。”众人一阵沉默,半晌韩明晰才爱惜的摸摸自己的脸问道:“你该不会像把我的脸贴在你的脸上吧?”青年得意的笑道:“没错,本公子可是想了好久才想出这么个办法的。可惜一直都没能找到一张合适的脸,本来看那个小白脸不错,不过现在本公子觉得你的脸跟好一些了。”韩明晰俊美的容颜在月光下顿时变得有些狰狞起来,肖想他风月公子的脸,不可饶恕!“这个…尺寸对不上吧?”叶璃皱眉,看了看那青年短小瘦弱的脸,再看看韩明晰完美的脸型,韩明晰的脸至少比那青年大三分之一啊。“君唯!”韩明晰眉头直跳,怨怼的等着叶璃。那青年显然也被叶璃这句话刺激到了,暴怒的咆哮起来,“本公子要你管!本公子要把你们一个个全部做成人皮面具。把他们抓起来,全部要活的。不对…那个胖子死了就算了!”驭蛇人脸上都有危难之色,想要杀死这群人很容易,只要放蛇过去咬就行了,这成百上千的蛇群总能咬的到。但是想要抓活的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些人可都不是什么手无缚鸡的人。虽然驭蛇人们犹豫,但是主人的命令显然不能置之不顾。只得重新吹起短笛驱使蛇群。轰轰!几股火苗突然窜起,急促的短笛声蛇群并没有一拥而上,而是在离他们还有四五丈的地方停了下来踌躇不前。刚才趁着叶璃和韩明晰跟那位络依部少主说话的时间,暗三已经暗将他们带的所有的驱蛇药都洒到了他们四周各处。见蛇群不停驱使,驭蛇人的短笛声更加急促尖锐起来。蛇群也躁动的更加厉害。叶璃挑眉看着韩明晰问道:“韩兄会吹曲子么?”韩明晰无奈的苦笑道:“我可不会驭蛇。”叶璃不在,“不用会,会吹曲子就行。最好用上内力。去那边吹吧。”指了指身后的树林,“最好是可以四处移动。”虽然不解叶璃的意思,韩明晰也不在意耸肩道:“好吧,听君唯的。”抽出随声携带的洞箫,韩明晰跃上旁边的树梢吹奏起曲子来。夹带着内力的曲子听见来其实并不怎么舒服,至少对内力不深厚的叶璃来说不太舒服。韩明晰站在树梢上一边吹奏着一边变幻方位,完全如履平地一般。看得叶璃也不由得心生羡慕起来。渐渐地驭蛇人们惊恐的发现蛇群似乎开始不听指挥了,特别是最前面的蛇群甚至有的开始往回爬了。连忙更加抓住的吹奏起短笛,但是这些驭蛇人对武功并不精通,内力也都是平平。论声音和韩明晰根本没得比。韩明晰的萧音渐渐压过了急促刺耳的笛声。一边的病书生似乎明白了什么,同样飞身而去掠上枝头,随手摘了一片树叶放到村边吹奏起来。蛇群似乎终于受不住了靠近叶璃等人周围的蛇群开始往回退去,还有一些四散而去但是却没有蛇接近叶璃等人。“怎么回事?!”那青年人惊叫起来。几个驭蛇人脸色也开始发白,纷纷往后退去,手上的短笛声却不敢稍停。但是还是有越来越多的蛇慢慢往四周散去。叶璃站在火堆边淡淡冷笑,蛇怕雄黄怕讨厌驱蛇药和带刺激性的东西怕火都是天性。而所谓的驭蛇,蛇的听觉几乎是没有的,完全是靠着空气的波动感应四周,所谓的驭蛇笛音也不过是训练蛇类习惯同一种波动罢了。一旦这种波动被打乱,蛇群不在收到控制,比起他们讨厌的蛇毒火光它们显然更喜欢往别的地方爬。“啊啊…不要!”一些蛇往回爬去,很快的游到了那青年的脚下。显然那青年身上也有不少驱蛇药,蛇并没有上前咬他,但是他还是被吓得不轻。暗三不解的问道:“南疆的人会怕蛇么?”叶璃耸肩笑道:“总有那么两个例外不是么?”梁老爷一边擦着脸上的汉一边笑道:“真是多亏了楚公子出得注意,居然就这么让这些蛇群退走了。”叶璃微微皱眉,心里还是有些焦急。这些蛇跑了她们倒是能够解一时之急,但是这么多的毒蛇要是真的逃脱了那过往的行人可就麻烦了。看了一眼对面慌乱的青年,叶璃清眸一沉,对暗三道:“杀了他!”对于叶璃真正认真下的命令暗三从来不问理由,叶璃话音未落暗三手里长剑一闪,整个人已经腾空而去如利箭一般射向那青年男子。那青年男子本就已经惊慌失措,此时见暗三的长剑直奔自己而来,更是下的呆若木鸡连躲闪都忘记了,只能呆滞的看着箭尖奔自己而来——“手下留情!”树林边一道洪亮的声音仓促的响起。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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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_3000字南疆自古即为蛮夷之地,风俗民情与原大不相同。其境内多生毒虫毒草,猛禽走兽,百姓尚武民风彪悍,原人多对其避之唯恐不及。千年前南疆与原本是一体,古称夔州。前朝晚年,南诏王室兴起建立南诏国。之后太祖建立大楚,南征北战戎马一生。等到太宗时候腾出手来南诏立国早已超过百年,根基已稳,而原经过几十年征战也急需休养生息。南疆从此正式独立于大楚的版图之外。碎雪关地处南疆与大楚永州边境,虽然两国之间时战时和,边境上的百姓却依然时有往来互通贸易。碎雪关后的三十里的永林小城更是时有见到装扮奇特的南疆人出入。永林城并不大,因为靠近边关于永州的州府永州城也相距有两百里之遥所以看上去并不繁华。除了人群掺杂的明显就是异族衣饰的人,这里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城镇一样。叶璃站在不怎么宽阔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神态安详的人们心淡淡微笑。在这样的时代,居住在这样的边关小城能有这样的安乐祥和确实十分难得。或者应该说普通百姓的适应生活和环境的能力永远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暗三抱着剑站在叶璃身边,有些奇怪的看着自家主子站在客栈门口不进去反而笑得一脸奇怪的模样,“公子,这永林城里似乎没有几家客栈,这一家已经是最好的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笑道:“进去吧。我不是嫌弃客栈不好。”说完当先一步踏进了看起来有些简陋的客栈。暗三扬了扬剑眉,他也觉得王妃应该不会嫌弃环境太差。毕竟这一路行来有时候没能即使感到下一个城镇他们有时候也是露宿荒野的。何况,在京城的时候那黑云峰下的训练有的地方连他们几个暗卫都不想踏足王妃可是眼睛眨也不眨的就进去了。进了客栈,比起楚京和广陵城那些装饰的富丽堂皇的客栈,这件小客栈连三流的都算不上。但是这也确实是永林城里最好的客栈了。大堂里只摆着七八张桌子,此时有三张桌子已经坐了人,一个老掌柜正低着头在柜台里算账。叶璃虽然是一身简单的布衣,但是她的年龄容貌和气质,还有跟在她身后抱着剑身形挺拔看着就气势不凡的暗三还是已经客栈就引起了众人的侧目。此时无论是游览还是做生意都不是好时候,所以客栈里显得有些清冷。叶璃走到柜台前抬手轻轻叩了两下,老掌柜颤颤巍巍的抬起头看看了看叶璃二人半天才问道:“小公子住店么?”叶璃莞尔一笑,“不住店我们来喝茶么?”老掌柜陪笑道:“公子贵姓,要几间房?”“楚,两间上房。”老掌柜招来小二带两人去楼上的房间,遣走了小二,暗三熟练的将整个厢房检查了一遍。这种小客栈的厢房,即使是上房也不会有多宽大华丽。也不过就是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屏风隔开外面的桌椅罢了。暗三站在门边看着叶璃手脚伶俐的摆好自己的东西,皱眉问道:“公子,咱们什么时候去南疆?”叶璃放好了行礼,从屏风后面转出来指了指一边的椅子示意暗三坐下,笑道:“这种事情急不来。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向导。”对于第一次进入南疆那块地方的人来说,功课没做足就自己瞎闯简直是玩命。而叶璃不是非必要的时候一向都不爱冒险。“向导?”暗三不解。叶璃笑道:“南疆对于咱们土来说太过神秘,咱们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好走。找一个南疆本地人或者熟悉南疆的大楚人带路是个不错的选择。”暗三皱眉道:“但是…带着一个外人可能会拖我们的后腿。”叶璃握着折扇漫不经心的敲着桌边,道:“所以我们还要等,我已经让人找好了向导了。可惜人似乎比我们晚了两天。”看着暗三疑惑的眼神,叶璃但笑不语。示意暗三可以回房休息了,暗三深知自家主子的脾气,她如果不想说的话他就是绞尽脑汁也别想得到答案。只好一脸郁闷的起身回房去了。含笑看着暗三出去,叶璃取出行李里包裹的天一阁送来的卷宗继续阅读。拿到好处以后,韩明晰的做事还是十分靠谱的,这一路南来几乎每隔几天她就会收到天一阁传来的大批南疆的资料。叶璃已经习惯了在收到东西的第一时间将他们全部看完记在脑海里然后毁尸灭迹。现在手里的应该是进入南疆前的最后一份了。这一路上,南疆的形势和大概情况也渐渐在她的脑海里有了个印象,但是到底有几分真实还要进入南疆之后再行求证。一目十行的将手里厚厚的卷宗看完,叶璃神色淡然的将这些写满了字迹的卷宗付之一炬。清晨,叶璃和平时一样早早的起身下楼。楼下大堂里已经做了两桌人了,其一桌正是坐在靠墙的位置的暗三。暗三看到叶璃下来,连忙起身,“公子。”叶璃点头笑道:“这么早?”暗三沉默不语。平常有其他几个在一起自然不用这么早,但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跟着虽然知道公子并不是没有自保之力,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叶璃哪里会不明白他的心思,无奈的笑道:“不用这么紧张,你若是一直这样,只怕咱们还没进南疆你自己就先累垮了。让你跟着我给你很大的压力么?”暗三摇头,“没有,属下多谢公子信任。”只是他和其他几人从小一起长大,他的年龄只比暗四一点儿,性子却还不如暗四稳重。所以平时一般都习惯听暗一暗二的意见。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了难免有点不习惯。叶璃含笑点点头,坐下来招来小二叫了早点。“两位公子,你们也是打算往南疆去么?”叶璃正招呼暗三吃早餐,对面一桌的一个男子起身过来问道。闻言,叶璃放下手里的筷子抬头打量了一眼来人。身材魁梧挺拔,长相平平,虽然极力向两人透露出和善,但是眉宇间那顾煞气却是难易遮掩的。暗三伸手握住了放在桌上的剑,叶璃抬手按住剑身,不经意的拍了拍。暗三皱着眉看了那人一眼才回收了手低头继续吃饭。两人的动作来人自然看得一清二楚,也不以为意笑道:“这位兄弟不必紧张。我们几个也是要去南疆的,所以才想问问公子要不要结伴而行。”男人指了指对面桌上的三个人笑道。叶璃往那边瞥了一眼,一个五六十岁富商大半的老者,那一身华丽名贵的衣料,还有手指上的碧玉扳指,手里还握着一个金算盘。就差没写着我很有钱来抢我了。旁边跟着一个管家模样的年男子和一个一身病态的青年书生。这样的组合绝对称得上惹人眼。开始叶璃还有些担心自己和暗三会不会太惹人注意了,看了这几个人才发现自己太丢掉了。说来也是,有胆子往南疆腹地去的,没几个是废材。叶璃看了看暗三,笑道:“只怕我们会给几位添麻烦。”男子笑道:“怎么会?我看这位兄弟的身手不错,南疆那地方我也去过几次,邪行的很。咱们多几个人互相也有个照顾不是?”男人看了看暗三,又将目光调回叶璃身上。很明显叶璃才是才是能下决定的那个人,但是他却看不出眼前这个少年的深浅。只能暗猜测是不是哪家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少爷带着护卫跑出来玩儿了。“我们打算去南诏都城,一路上应该没什么危险。不知几位是?”叶璃眯眼微笑道,笑容无辜又和善。男子朗声笑道:“咱们几个也是去南诏都城的。原本王南诏都城的路倒还算太平,过不从去年开始倒是有些玄乎了。我们老爷到南诏做一些药材生意,公子不嫌弃的话不如一起上路?”坐在对面的富商老爷神态倨傲的斜了叶璃一眼,倒是那个满脸病态的青年男子对着两人含笑点了点头。叶璃低眉一笑,婉拒道:“我只是听说南诏风光独特,才打算前往游历一番也算长点见识。因此事先也找好了一位向导,只是他要晚两日才到。就不耽误几位的行程了。”见叶璃拒绝,男子也不勉强,只是笑道:“既然如此,打扰公子了。咱们不妨南诏都城再见。”叶璃微微点头,目送男子回到对面的座位。对面隐隐传来那富商老爷责怪男子多事以及对叶璃二人不屑的话语,叶璃也不在意淡淡一笑低头吃早膳。等到那一桌客人离开,暗三才抬起头来道:“公子,小心那几个人。”叶璃挑眉问道:“你认识他们?”暗三点了下头又摇了摇头,道:“那个病书生我认识。”“?”叶璃看着暗三,有些好奇他几乎从没离开过京城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个病书生,“看起来,那个病书生的身份不简单?”暗三点头道:“他就的外号就叫病书生,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包括天一阁。”叶璃低头想了想刚才看到的那个一脸病态的书生,看起来也不像是绝顶高手也没有什么特意之处,暗三又是从何处看出他的身份的?暗三道:“他是西陵国阎王阁的三阁主。前些年几乎所有的杀手组织都接过刺杀王爷的任务,也包括阎王爷。咱们有不少暗卫就是死在他的手里。不过他也被王爷打了一掌震损了心脉,原本的假病变成真病了。公子刚才有没有注意到他的右手?病书生善毒,他的左手指甲颜色跟寻常人不同,别人只当他身体有病才那样的。事实上早在他被王爷打伤之前就已经如此了,那只手是因为他常年练毒所致,奇毒无比。”叶璃低头回想,果然想起那书生的藏在衣袖的左手在他起身的手稍微露出来一些,似乎确实是暗红色的,“把自己的手炼成毒?他就不怕把自己毒死么?”叶璃不解,觉得这个做法实在没什么意义。百毒不侵的身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存在的,只能说有的身体因为某种原因对大多数的毒药有抗性而已。如果一个浑身带毒的人能够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沈扬也就不用费那么多心力为墨修尧治疗了。用过早膳,叶璃出门在永林城里逛了一圈,顺便也了解了一些南疆和碎雪关的情形。傍晚回来的时候却又看到那一行四人依然坐在原来的位置吃着晚膳,显然他们今天并没有启程离开。病书生依然友好的对着叶璃二人点了点头,叶璃含笑点点头就准备上楼去了。“哟?永林城什么时候来了个这么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叶璃还没踏上楼梯,身后的一角传来一个满是猥琐下流味道的声音,叶璃微微侧身就看到一个南疆打扮,长得枯瘦如柴的青年男子正盯着自己,目光放肆的充满了淫邪的味道,就连那将如老鼠一般的小眼睛也充满了浑浊的邪气。不由得皱了皱眉,前世今生包括她面对的那些黑道毒枭恐怖分子在内她也没见过长得这么考验人审美底线的人了。暗三猛地回头,神色冰冷的盯着那青年男子。带着警告的目光杀意纵横,只要这个混账敢再说一句他就会让他变成剑下亡魂。定国王府的王妃岂是这种鼠辈可以亵渎的?那青年男子却显然将暗三的警告当成了挑衅,越发得意起来。昏暗猥琐的目光在叶璃身上流连不去,同时还不忘嚣张的对暗三笑道:“看什么看?爷说的不对么?这小子粉头粉面的,你们原的男人就是长得跟娘们似的,这小子比娘们还想娘们呢。”凭良心说,叶璃的装扮绝对是非常成功的,即使她看起来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但是因为她的年纪和还有行动姿态气度绝对不会有人怀疑她是个女人。所以,暗三自然也不会费口舌去跟那个猥琐男子多说什么。他直接拔剑——长剑嚯的一声出鞘,飞快的直奔那猥琐男子而去。对方显然没有想到暗三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动手了,那猥琐男子愣了一下眼看着就要被刺出一个窟窿来了。跟在他旁边的人连忙一把拉开他,手一挥一个细长的东西直扑暗三而去。暗三冷哼一声,手长剑挽出一个剑花。刷刷两声那东西碎成了三截落在地上。众人放眼看去竟然是一条毒蛇,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但是光看那斑斓的花色就知道绝对是一条带着剧毒的毒蛇。暗三不屑的扬眉,既然要到南疆,他们怎么可能不事先了解南疆的人惯用的一些伎俩。那几个南疆人却变了脸色,只有那猥琐男子还叫嚣着,“你好大的胆子!你们知不知道爷是谁?”暗三撇嘴,冷笑道:“在大楚还敢这么嚣张,不会是南诏王子吧。爷记得南诏王只有两个女儿吧?”那男子还想说什么,却被暗三手里扬起的长剑吓得只能硬吞了回去,一脸憋着气的模样,连连退了几步直推到随行的几个人间去才叫嚣道:“给我杀了这小子!”他身边的几个人显然有些为难,叽叽咕咕的对那男子说些什么。叶璃站在楼梯口上,垂眸听着,听起来似乎像是前世云贵地区某少数民族的语言,而叶璃因为长年活动于云贵地区,对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语言基本上都略同。那几个随从显然在劝自己主子现在他们站在大楚的土地上不宜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那猥琐男子明显的不肯听劝,坚持要杀了暗三并且抓走叶璃。一番沟通无效之后,几个南疆人无奈的对视一眼朝着暗三和叶璃围了过来。大堂里的人一看要打起来了,顿时都作鸟兽散,就连病书生那一桌也只剩下他和那个年男子了。那老掌柜早已吓得躲进了柜台里不敢出来,叶璃皱了皱眉道:“把他们扔出去,别弄坏了人家的东西。”暗三愉快的应道:“是,公子!”“谁啊那么大胆子,惹我们的君唯公子生气啊。”暗三正要动手,一个慵懒的带着丝丝滑腻的声音在楼上响起。叶璃一抬头就看到楼上的栏杆边上靠着一身宽松的暗红罗衣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情的俊美男子。妖孽!扫了一眼旁边目瞪口呆直流口水的猥琐男子,叶璃头痛的看着对自己勾魂笑的风月公子,“韩兄,你怎么会在这里?”韩明晰在栏杆上轻巧的往后翻身,轻飘飘的落在了楼梯上笑道:“这个么…为兄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让君唯兄弟一个人去南疆那么危险的地方,正好君唯也需要向导不是么?为兄就毛遂自荐了。”叶璃一个没忍住给了他一个白眼,“韩兄,你认识去南诏的路么?”“看不起人。”韩明晰哀怨的望着叶璃道:“为兄来往南诏少说也有七八次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的。何况,为兄跟着还可以保护君唯,你看看只带着一个人出门这还没踏出大楚呢就遇到了登徒子。”叶璃咬牙,“韩兄,我是男人!”韩明晰惊讶的挑眉,拿折扇掩唇呵呵笑道:“君唯年纪小不懂事,谁说男人就不会遇到登徒子了?那边那个傻子,你说是不是?”那边那个又傻又猥琐的青年早就一边流着口水一般猛点头,叶璃看得一阵恶心偏过了去恨恨的瞪了韩明晰一眼。她以为这家伙只是喜欢采花,原来是男女通吃啊。“君唯别误会哟,为兄就算是男女通吃也看不上这种货色。怎么样…也要像君唯这样的俊俏公子才对。”韩明晰冲着叶璃眨了下眼睛,就想要伸手过来捏叶璃的小脸。叶璃岂会让他得逞,手里的折扇一合啪的一声敲在他手腕上。韩明晰顿时垮下了脸。韩明晰慢悠悠的走下楼梯,凤眼懒懒的撇着那几个南疆人,“你们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本公子请你们走?”那猥琐男子上前涎笑道:“这位公子也要去南疆么?本公子是络依部的少族长,不如由本公子为公子领路如何?”他学着原人绉绉的说话,不过配上那浑浊的眯眯眼,和消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一样的身形还有那自以为潇洒的笑容实在是让人有些毛骨悚然。叶璃唇角抽了抽为韩明晰的桃花运哀叹,顺手把暗三拉到自己旁边来。既然有人要出头他们又何必自己动手呢?韩明晰桃花眼抽搐了一下,面部表情的吐出一个字,“滚!”他是风流没错,但是真的没到男女不拘的地步。就算真的男女通吃他也挑食好不好?这位自称络依部少族长的猥琐青年感觉自己被伤害了,原本的惊艳啊怜香惜玉啊瞬间变成了愤怒,“给我杀了这两个小子,把他抓回去!”叶璃惊愕,刚才要杀暗三把她抓回去,现在韩明晰这个妖孽出现了,就要连她一起杀把韩明晰抓回去么?这叫什么事儿啊。韩明晰勾起一抹冷笑,“立刻给本公子滚出去!还是你们想要慕容将军亲自来送你们出关?”这话一出,那猥琐青年眼终于多了几分犹豫。在身边跟随的人的劝说下哼了一声丢下一句狠话狂奔了出去。大堂里一片宁静,见没有打起来老掌柜才小心翼翼的从柜台里站起来,小心的向唯一还剩下的一桌客人赔礼。叶璃往楼上走去,一边低声吩咐暗三结账的时候多给掌柜一些钱当是赔偿。韩明晰跟在后面听着叶璃的话,呵呵笑道:“君唯就是心软啊,那老掌柜在永林开了几十年的客栈,什么事儿没遇到过。你以为他真的吓到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因为我们的事赶走了他的客人总是事实。跟他吓没吓到没关系。还有…韩兄,这是我的房间。”韩明晰笑道:“君唯不请我进去喝杯茶么?”“要喝茶刚才在大堂不喝?”韩明晰嫌弃的撇嘴道:“那种地方喝茶不合本公子高贵的品味。而且…我可不想喝到一半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下了什么毒。君唯运气不错哦,刚出门就遇到江湖人见人怕的病书生。”叶璃挑眉,让开门门口让他进来,问道:“你知道病书生?他现在来南疆做什么?”韩明晰耸肩,悠闲的靠着椅子双手枕着头笑看着叶璃道:“谁知道呢,他前几年差点被定王给整死了。还是阎王阁的大阁主亲自出面才抱住他一条命。好几年不出来了,如今突然出现在南疆…呵呵,那家伙每次出现都是哀鸿遍野血流成河,君唯你可别被他骗了。还是离他远一点好。”叶璃漫不经心的点点头,心思已经转到别处去了,“我又不认识他自然不会去招惹他了,倒是韩兄不用坐镇清风明月楼了么竟然有空跑到南疆来?”韩明晰嗤笑道:“清风明月楼哪里需要我坐镇啊,还是来看着君唯比较放心一点。毕竟…君唯的薰雅阁可是唯一只属于我自己的产业啊。要是君唯出了什么事本公子的损失就大了。”一边一本正经的说着,一边勾人的凤眼却露出好玩的意味。叶璃脸色平静的看着他,“我去南疆有事要办,不方便带着韩兄一起。”“没关系不用带,我跟着君唯就可以了。君唯要上刀山我绝不下火海,怎么样?”韩明晰笑容璀璨,“我可是很有用的哦,君唯不是想用天一阁的情报么?只要我在身边随时随地可以取用天一阁的任何情报,可比君唯等着消息送上门方便多了。”叶璃默默看了他半晌,才道:“我就怕明月公子知道我带着他弟弟入险境,回头一个不小心阴死我。”一提起兄长,韩明晰的好心情顿时阴沉了许多,冷哼一声道:“别跟本公子替他,他现在哪里还记得有我这个弟弟。早晚有一天死在…哼哼!到时候本公子再去给他收尸就是了。”叶璃心一动,虽然上次算计了韩明月并从他手里脱险,但是叶璃对他就是有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戒备。而对于跟他长得极其相似的韩明晰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或许是因为韩明月以一人之力建立清风明月楼和天一阁的手段能力,或许是因为他跟墨修尧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恩怨,也许或是因为他是真正第一个能威胁到自己的人。不动声色的看着犹自生气的韩明晰,叶璃淡淡道:“既然担心,就去看看便是了。韩兄何必跟着在下到处跑,危险不说,万一明月公子出了什么事岂不是让韩兄抱憾。”韩明晰一怔,很快有笑了起来,“他能出什么事,这世上能动得了他的人还没有几个。而且他也不要我帮什么忙,在他眼里我只会添乱罢了。”叶璃支着下巴笑看着他,“我以为韩兄和明月公子兄弟关系很好呢?”韩明晰轻哼一声道:“总之,本公子就要跟你去南疆。就算你不让跟本公子自己也会跟着去的。至于我大哥,用不着你操心,他短时间回不来清风明月楼也倒不了。”叶璃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说得太多反而容易引起他的怀疑。既然要相处这么一段不短的时间她总有办法知道韩明月具体去了哪里?她可没忘记韩明月为了某个和墨修尧有关系的女人差点毁了她的名声。谁说赔礼道歉之后她就不能记仇了?只不过不用急着报仇罢了。至于利用韩明晰的事…叶璃看了一眼笑得无比风骚的男人一眼,谁让他是韩明月的弟弟还非要自己撞上来呢?见叶璃不再反对,韩明晰大乐。满心愉悦的计划起他们的行程来了,“君唯,南疆我来过好几次,咱们可以先去苍山逛逛,然后沿着清明河往西走,正好可以去看看凤凰花和南疆的灯会,然后再去南诏都城你觉得怎么样?”叶璃神色冷淡的看着他,“我以为,韩兄知道我们急着赶路。按你的行程五月底咱们能感到南诏都城么?”韩明晰顿时萎了,闷闷不乐的道:“既然如此,咱们先敢去南诏都城,等君唯办完了事咱们再去看灯会好了。”看着可怜兮兮的韩明晰,叶璃觉得自己额头上的青筋跳的格外欢快。没好气的将人赶了出去,暗三站在一边一脸担忧的望着叶璃,叶璃挑眉道:“有什么想说的?”暗三皱眉道:“公子,韩公子……”韩明晰这个人他们都不了解,但是韩明月这个人作为暗卫可能成为王爷或王妃的他们都曾经了解过。非常不好对付的人,而韩明晰既然是韩明月的弟弟只怕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更重要的是…韩明晰的名声实在是不太好,王妃跟他长时间相处下去…想了想某种后果,暗三不由自主的抖了抖。叶璃无奈的道:“带着韩明晰有好处也有坏处,但是他既然已经跟来了我们想要甩到他只怕也不容易。”天一阁的情报遍布天下,更重要的是有一种人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越是想要甩开他他越是兴致勃勃的要缠着你。韩明晰很明显就是这种无聊人士。挥挥手,叶璃道:“不用担心,现在先不考虑其他的。先到了南疆找到大哥再说。暗二现在应该已经找到大哥了吧?”暗三点头道:“暗二很擅长找人,他走的比我们快应该已经找到徐公子了。”叶璃点头道:“那么就带着韩明晰吧,进入南疆之后你注意一下暗二留下的线索。我们先去和大哥汇合。”“是。”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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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阿太我的阿太是个渔民,他可不是一般的渔民。不信,听我慢慢道来——他带领船队出海打渔,不幸遇上8级台风,村里人都以为他们没救了,抱着侥幸的心理组织人员来到海边搜救。大海像一个无边的战场,海风吹着尖利的号角声,海浪似乎是千百乘铁骑,向海岸猛烈地进攻着,发出隆隆的怒吼声。岸上百斤重的大石,给它轻轻一拂,就淹没到海底去了……村民们久久站在大海面前,个个胆战心惊。没想到,海上几只小船并没有被风浪吞没,竟还有人站在船头撒网捕鱼,仔细一瞧,正是阿太。回村后,人们像欢迎凯旋的将军似的迎接他,他带回了几大筐的野生黄鱼,听爸爸说,他就是吃了这些黄鱼才这么聪明的。黄鱼实在太多了,卖不掉又吃不掉,只好丢到了,当时黄鱼几毛钱一斤,放在现在,野生黄鱼要几千元一斤呢。老爸现在还十分后悔,玩笑着说:“那时要是把鱼冻起来就好了,现在可以卖好多钱……”还有一次,阿太出海竟撞上了海盗。一个海盗站在船头恐吓他们。阿太拿起鱼叉,“嗖”的扔出去,不偏不斜,正好落在海盗跟前。那个海盗吓得脸色发白,直冒冷汗。恼羞成怒后,他率一群海盗冲了上来,阿太和渔民兄弟们也纷纷拿起武器和他们搏斗。当时最好的武器莫过于斧子了,阿太的渔民兄弟们竟然把海盗的船击沉了,我对阿太的英勇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以上内容我不能确定其十分的真实性,这是老爸在酒后口述的。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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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笑了“轻轻地打开,地球画册,山山水水,都会来问我,小朋友,小朋友跨世纪的小朋友……”从阿太房里传出了阵阵美秒的歌声。--是这样的,我和好朋友胡新妍,高孙凡一大早带着暖暖的朝阳,来到笕桥镇草庄社区老年过渡房,要去为居住在那里的空巢老人表演节目、打扫卫生等、要为那里的阿太们带去欢乐、带去笑声……来到阿太家里我们先把我们的心意送给了阿太,之后就开始表演节目了,第一个上去表演的是我,由我来给阿太唱一首美秒的音乐,唱的是《给未来一片绿色》,我鼓励着自己,自言自语地说:“加油,佳佳,相信自己,一定行的!”开始唱了,我唱得很好听,还加上了动作,这样就很完美了,唱完之后,大家都拍手说好,我非常高心,自己成功了。接下来是由高孙凡来表演讲笑话,他神情严肃,我们一点也没感觉出他是在讲笑话,过了一会,我们大家突然都明白了什么,大家哄堂大笑,原来他讲的是个冷笑话啊。最后一个该上场的是胡新妍了。一上去,她说要为大家表演一个笑话,但需要有个助手,并要求我当她的助手,于是我也上场接招了,顺着她的提问我认真的回答着,生怕有什么陷阱,很顺利地回答了她题的好多问题,我心里暗自高兴,正当这时我一不小心步入了她的圈套,啊!我上当了,大家开心的笑着……表演完节目我们还为阿太捶背、倒水喝、扫地、拖地等,个个忙得满头大汗,阿太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并起劲地喊着:小朋友们,好了,好了,快快休息一下,你看你们头上都是汗了,快来吃西瓜……阿太也忙得不亦乐呼!很快到中午了,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草庄社区老年过渡房,告别了阿太们。笕桥小学四年级:谢佳睿5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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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门前的大树妈妈和阿太的感情很深,所以,我从小也在阿太家的院子里满地跑。在阿太的院子里,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棵大树,树冠很大,几乎所有的植物都是在大树下生长的;树的枝干很粗,像一条有力的胳膊,能轻而易举地把人抬起来;树的纹理很苍老,抱起来特别粗糙。虽然我也非常喜欢在树底下玩耍,可是我依旧不明白,阿太为什么这么珍爱那棵树。 有一天,在树下喝茶、乘凉的美好生活不见了——阿太家要重新改造了!原本舅爷是要把那棵树挖走的,可阿太却拼命护着大树:“你们这群人要干什么?这树啊,可见证了我们几十年的青春,你们现在要把它挖了,真是作孽呀!”说完,阿太拉过一把太师椅,端坐在大树下,纹丝不动。 舅爷见阿太如此坚定,也退让了一步:“不动了总行吧,这样,我们把树给挪挪地,让让位子,总可以吧?” 本以为阿太就此妥协,可阿太还是一副不可动摇的态度:“我就是不管这么多,‘人挪活,树挪死’,这棵树就是不能动。”舅爷就是再神通广大,也斗不过一个执拗的老太太啊!树最终没有动。 那天,我偶然听到阿太在跟妈妈讲述这棵大树的故事:“你舅啊,他们从小就在那个树下玩,那时的条件不比现在,他们就爬上树或绕着树玩。晚上啊,我就喜欢给他们讲我年轻时候的故事,树大得很,他们和我就在树下谈天、喝茶、吃东西。 更年轻的时候,还没有他们,我和你姥爷就在树下坐着,吹吹风,聊聊天,听听戏。偶尔有人来了,屋子有点小,就在大树下接待,虽然是在外面,但也是很不错了!后来有段时间,要拆迁,我们都不同意,主要是因为那棵树好歹也陪我们几十年了,舍不得啊!现在老伴走了,就剩下这棵树了,所以,这棵树在我死之前是不能动的。” 妈妈一言不发地听着,听完后,郑重地说:“姥,这棵树,绝对不会‘倒’的!” 现在阿太老了,可还是很健康,她寂寞的是没有人陪伴,天天守着一个空房子,只有过年过节才有人来陪陪她;快乐的是有一棵记载着她全部回忆的树陪伴着她。 有时,一棵树,也可以和人有着深厚的感情;有时,一棵树,也可以坚定地陪一个人走完一生。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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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流_3000字在故乡我的奶奶家,门前有一棵大大的芭蕉树,还有大大的水泥坪和古老的摇井,这些都充斥着我过往的每一次暑假,只是近些年都没有回去了,印象有些许模糊,但是她的样子却依旧十分清晰。我们两家住得特别近,走路也不过寥寥几分钟,所以每天都呆在一起,而且每次在家里受了委屈都会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屁颠屁颠的去找对方发一通牢骚,然后又心情极好的跑去房后的水沟沟玩,坐在水沟沟边把脚丫伸进去,因为怕弄脏了衣服挨骂,所以总是小心翼翼的,太阳把水沟沟照的暖暖的,我们望着水中的倒影然后做着各种鬼脸,抬头望着互相傻笑,夕阳西下,那种感觉是极好的,而时间总是太快。还记得那年夏天,新白娘子传奇还在热播,那首经典的主题曲更是耳熟能详,她特别喜欢唱那首歌,时不时在我耳边哼唱,她还特别为这首歌编了一支舞,而我是他最忠诚的观众,给她最响亮的掌声。一个暑假总是过得很快,晃一晃就没了,我们也要回各自的学校上课,依旧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那个芭蕉树下。也许她在我生命中就像一个暖流,匆匆流过,也或许我们还会再见。但还是感谢她曾在我生命中留下那么多温暖,我会永远记得一个笑起来暖暖的女孩。她就是我生命中永恒的暖流。高二:周昕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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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_3000字噪声蝉鸣,车辆人群,掩不住集市的喧嚣,行路上各色各样的人谱写着属于他们的篇章,我置身于这寻常的世界里,仔细观察着不同的人或事。在人群中,忽的看见一位拄着拐杖左碰碰右碰碰的老人用另一只手攀在他身边的另一位正在大口吃着包子的老人,那位拄着拐杖的老人似乎是一位盲人,我的脚步不由自主的走到了他们的后面,脑子里也浮现了各种各样的猜想:“他们是至亲吗,是挚友吗,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患难兄弟吗?”我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们的穿着,似乎他们的生活状况不是特别的好吧。我就一路这么跟着,当我把所有的目光集中他们身上的时候,却没发现迎面一辆大轿车已经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我真想一把上去拉住他们哪,可不知为何步子却怎么也迈不出,正在我焦急之时,那位引路的老人忽的一个急转弯,让他们幸免于难,我的心也一下子由紧张变得轻松,但也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难过,大街上总是那么沸腾,沸腾到只有商家与买家讨价还价的吆喝声、争吵声,我越发感到羞愧与难过,可那又怎样,没人能改变他们,我也一样,相反,在这喧闹的世界里,有一对老人或许他们是兄弟或许他们是至交,但无论如何,他们能在这无人问津的世界里过着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理解这才使得他们可以不用去理会世俗的纠纷与无奈。他们就这样走着,我也就这样走着,我多想上去和他们攀谈几句,可又不忍心打破他们之间的和谐。就在这时,又一穿着普通的老妇人向他们走过来,我以为她也是他们的一员可事实却让我有些出乎意料,从他们的言语中得知,他们三个人只是一个村的,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连朋友也算不上,我有些吃惊,也有些欣慰。吃惊的是他们的默契,欣慰的也是他们的默契,我忽然觉得引路人十分的伟大,即使在他看来这或许只是一次不值一提的微不足道的帮助。但我却被他们的默契震撼了。我也觉得盲人很伟大,他能如此的相信一个人,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一个从未谋面的人。我被他的信任震撼了。不知走了多远,我停住了脚步,望着他们高大的背影一点一点消失在我的眼眸里。回头发现商场的店主还是一如既往的和买家还价,买家也因货不真实毫不留情的与店主争吵,从他们口中飞出的唾沫腥子溅到了他们自己脸上……高一:邓园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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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黄历险记_3000字阿黄是一条可爱的小公狗。它的爸妈是一个美国人的猎狗。它们的主人经常带着它们去打猎。可是阿黄却不可以去。因为它太小了。有一天,阿黄偷偷的溜了出去。它走呀走呀,走进了森林里,但是它不小心迷路了。正在找回家的路时,一只猫头鹰发现了它,猫头鹰便问道“:你是谁?我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你?”阿黄向上一看,说:“我是阿黄,是一条猎狗,住在附近的一个大房子里,可是我迷路了,找不到家了,呜呜呜呜呜.....”“哦,原来是这样的呀,怪不得我不认识你。哦,对了我叫通仔,是森林里的万事通,森林里的事我全都知道。”猫头鹰说道,阿黄一脸难过的样子,说道:“我回不了家了,今天晚上在哪里住呀?”“这好办,你就住在树洞里吧。那里是我的仓库,可以给你当家住。”阿黄听了,高兴的又蹦又跳,紧紧的握着通仔的手,说:“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好人,我一定会报答你的!”“报答就不用了,只要你记的有我这个朋友就可以了。好了,先去看看你的新家吧。”于是,阿黄住进了一个新的家了。第二天一早,阿黄就起来做早锻炼了。它在森林里跑步,跑着跑着,它碰见了一只全身长着绿色的毛的狐狸,阿黄觉的非常奇怪,便问道:“你的毛怎么是绿色的?真奇怪!”“哦,我是一只变种狐狸,叫毛毛。你呢?”“我叫阿黄,是一条猎狗,但是我迷路了,回不了家,多亏通仔帮助我,不然我说不定会被野狼给吃了呢。”“哦!是这样的呀,那我们做个朋友吧,怎么样?”“好啊。”就这样,阿黄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又交了一个好朋友。阿黄和毛毛回到树洞后,一条通红的巨大的蛇抓着一只大野狼走了过来,说:“朋友们你们好呀,我叫大红,要一起用餐吗?”“恩,好呀,我们还没有吃早餐呢。”于是,它们便坐在一起吃早餐。阿黄问道:“你怎么这么大呢?一般的蛇都是很小的呀!”“哦,”蛇边吃边回答说“因为我也是变异的蛇呀,所以才变的这么大的!我的家人们也是这样的。”“原来如此,怪不得长的这么大。连我这个万事通都不知道,真厉害呀!!!”这时,通仔从树上飞下来说。过了几个月后,阿黄要出去找一个新的主人了。大红、通仔和毛毛决定和阿黄一起去找新主人。它们走呀走呀,突然,从路边蹦出一只火红的龙,它们一看,便说:“你是谁?是敌人,还是朋友。说呀。”“哼,小心我杀了你们,快把自己的心脏拿出来给我吃吧,我还没有吃饱呢。哈哈哈哈!!!!”“什么?这么猖狂,气死我们了”阿黄一行人气的肺都炸了,一个个摩拳擦掌,只想把这条恶龙杀掉,除掉这条害虫。于是,一场战斗开始了。大红把尾巴一甩,就把大恶龙给打倒在地上,通仔趁机飞过去啄大恶龙的头,毛毛也把它的同伴召集在一起,冲上去打大恶龙,阿黄冲上去一口咬断了大恶龙的脖子,大恶龙也一命呜呼了,阿黄它们正好饿了,就把大恶龙给吃的只剩骨头了。吃完后,它们又上路了,走呀走呀,走了2、3天了都没有看见一户人家,反而看见了许多人的骨头,阿黄它们累了,而方圆十里没有一点遮风挡雨的地方,它们只好露宿了。到了晚上,大风呼呼的吹着,月亮也躲在云里不出来,阿黄它们冻的发抖,不停的打喷嚏,正在这个时候,一大群野狼朝着阿黄它们飞奔过来,阿黄它们一看,吓了一大跳。大红说“大家不要慌张,我来对付它们。”然后大红用它那巨大的身体压了下去,把一大群狼给压成了“夹心饼干”,再用它的大尾巴一扫,剩下的狼全都被扫死了,可是阿黄、通仔和毛毛却被从后面跑来的大熊给抓住了,大红也被另外的两只大熊给抱住了,身体根本无法动弹,只好被大熊们抓回了熊窝里。正在大熊商量着怎么吃阿黄它们的时候,阿黄用它的尖牙咬断了绳子,带着它的伙伴们把大熊给杀的一干二净,还把熊皮给做成棉袄穿在身上,然后在熊窝里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阿黄它们就上路了,走了一会儿,它们的面前出现了一条又宽又大的河,河对面是一片树林,阿黄、通仔和毛毛它们都不会游泳,只有大红会,可是河太宽太大了,大红也支撑不了多久,也没有东西做船,这时,阿黄灵机一动,说:“我们可以把人的骨头和大熊捆我们时用的绳子捆在一起,打了个死结,就做成一艘船了,不是吗?”“是耶!可以这样做船,阿黄,你真是太聪明了!”于是,它们就做好船过河了。船走了一天一夜,可是还没有达到对岸,到了下午,天空本来是一片晴朗,可是突然间,天空上乌云密布,风也变的很大很大,阿黄它们的船被飓风给刮翻了,大红急忙游到它的朋友身边,把它的朋友都放到它的背上,然后用尽全力把朋友们都送上了岸,自己却上不去了,阿黄它们赶快把身边的树藤丢给大红,大红用嘴巴咬住树藤,阿黄它们再使出全力把大红拉了上去,可是它们已经没有力气了,因为大红太重了。它们休息了一下后,又上路了,它们走了一下子,就看见了一座山,山下有一户人家,阿黄它们见了,就跑下去,问道:“你可以做我们的主人吗?”“可以呀,没有问题。”于是,阿黄就成了一条看门狗,通仔就专门为主人抓老鼠的,毛毛就专门吃鸡,因为主人家的鸡太多了,大红就专门吃狼,因为这一带狼非常的多,这样,阿黄它们就换了一个新主人,可是正当他们高兴的时候,危险正在一步步的向它们走来。到了深夜,阿黄它们正在睡觉的时候,大雨顷盆而下。顿时间,山洪爆发了。山上的石头、泥土和树木向着阿黄它们那里冲去。正在阿黄它们就要葬身洪海的时候,通仔被吵醒了,它往上一看,发现山洪爆发了,便叫醒了阿黄它们,四个人一起逃了出去,可是它们的新主人已经被山洪给淹没了。阿黄它们很伤心,但是人死了是不能复生的,它们只好再去找另外的主人了。它们走到了海边,这时天已经黑了,它们只好先找个石洞安顿下来。到了第二天早上,阿黄它们已经走到一个奇怪的洞里面了。它们跑呀跑呀,跑了半天都没有到出口,这时,阿黄说:“这个洞到底有没有底呀,不会是无底洞吧???”大家听了,都有一些害怕了,毛毛生气的说:“这到底是个什么洞吗?”说着狠狠的锤了一下墙,这一锤可不得了,山洞立刻摇了起来,地也裂开了,这时,阿黄它们脚下的地也裂开了,阿黄它们全都掉了下去。“咦?这是哪儿呀?伙伴们呢?”阿黄醒了,可四周黑洞洞的,什么都看不见。“通仔,大红,毛毛,大家都在哪里呀?”“阿黄,我们在这里。”阿黄闻声而去,发现了大红和毛毛在一起,阿黄不见通仔,便问:“通仔呢?它不和你们在一起吗?”“不,我们也正在找它,突然听见你在叫我们,我们才答应的。”“哦,是这样呀,我还以为通仔和你们在一起呢。”阿黄有点儿沮丧了,“阿黄,不要泻气嘛,我们一定会找到通仔的。走吧!”“真的吗?”“当然啦,我们怎么会骗自己的好朋友呢。”“好吧,我们走”大红经过一番劝说,阿黄终于答应上路了。它们走了一段时间,毛毛说:“大红、阿黄,你们不饿吗?我觉得好饿呀。”“是吗?那先吃点我带的牛肉吧。”大红说,“好。”阿黄的肚子也饿了,于是,它们就坐下来吃东西了。正当阿黄它们吃的正香时,通仔可就惨了,身上什么吃的都没有,饿的没有力气走路了。它自言自语道:“唉,不知道阿黄它们在什么地方,不知道它们会不会和我一样饿。唉,真倒霉啊。”通仔这时感觉到了什么叫寂寞,什么叫孤独,什么叫无助了。慢慢地,通仔有点想睡觉了,可是它一直对自己说不能睡,睡着了说不定会死掉的。可通仔最后还是支持不住,睡着了。通仔做了一个梦,它在梦里面和阿黄它们尽情的玩耍,非常的快乐。可是好景不长,突然,一个恐怖的声音叫着通仔的名字,还把通仔抓住,摇了摇,然后把通仔丢到河里去。“啊!救命啊,救命呀。”“通仔,你怎么了,你怎么了?”通仔醒了过来,一看,原来是阿黄它们在叫自己,便向它们扑去,四个好朋友紧紧的抱在了一起。这时,它们的面前出现了一道门,上面写着:美好之门。阿黄它们一言不发,走了进去,里面是鸟语花香,真是人间天堂呀,于是,阿黄它们就快乐的生活了下去。六年级:最美的旋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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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怪我们太相像_3000字相遇.温暖的午后。白小媛只看见光线在跳跃、交织勾勒出华丽的纹路,就这样斜斜打照在他身上。一双淡漠琉璃的眸子,轻轻扫过一切,可又带着悲伤,整个人像是出了鞘的剑,透着隐隐的锋芒,却又被微醺的阳光磨平了棱角,像是一块玉石。大众情人一样亚麻色的头发,微微打旋。身影慢慢消失,白小媛还没晃过神。这是白小媛第一次见到他。这是开学大典,所有高一的新生都集中在操场上,到处是散漫的人群,可她一眼就看到了他,因为他们太像了。白小媛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不要胡思乱想,正在发神之际,上课的铃声已经响起。白小媛阔步走出操场,打着响指摇摇晃晃往班里走。她轻轻阖上眼,想着刚才的情景:“权当是一场梦吧!”一个慌神,撞上了迎面而来的人,硬生生的卡在班级门口。她微微仰着头,正要发作,却突然愣了神。“对不起。”淡淡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像是大提琴般的流畅动听。“这不是在操场的那个人吗?和我一个班?”白小暖暗暗想。还未回答,那人已经自顾自走出了班。白小媛突然笑了,径直走了进去,抬头看看黑板上安排的座位表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不过五分钟,班主任就来到了班里。原本嘈杂的班级一下子安静了,学生也陆陆续续走进来,白小媛趴在桌子上补眠。看着学生就坐完毕,岳静清了清嗓:“同学们好,我是高一三班的班主任,你们可以叫我岳老师。以后大家多多关照,至于我的管理制度与方法,以后看这你们就知道了。今天高一第一节课,我也不给同学们施加过多压力,首先请你们先做一个自我介绍。”岳静指了第一排第一个学生:“自你往后排。”学生一个个站起来做自我介绍,白小暖本就无意听,轮到她的时候不过是摇摇晃晃站起来,信口来了句:“白小媛。”之后就很”自觉“的坐下了。岳静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光,转瞬即逝。“慕凉。”正在睡觉的白小媛听见声音后,不觉向后看向他的后桌,“是他啊!慕凉,慕凉。”她口里喃喃着,白小媛任由操场上的情景赖在眼前不走,原来他叫慕凉,原来,就连名字,都如此相像。相处.白小媛严重怀疑这是学校的恶作剧,晚上八点正在上晚自习,整个教室突然陷入一片黑暗,双目触及之地全部黑乎乎的,随之学校爆发出拍上到害的欢呼声、尖叫声、口号声,鬼哭狼嚎。鬼知道白小媛有轻微的夜盲症,晚上根本什么都看不见。白小暖暗自咒骂,却又不得在黑暗中摸索。讲台上的老师匆匆出去接电话,五分钟之后宣布全体学生提前放学。白小媛呆住了,这才刚开学啊,自己谁都不认识,怎么回家啊!心中不由得慌了神,刚刚站起身还没来得及踏出一步,整个人忽然向前倾,然后跟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咝~”白小媛倒吸一口凉气。黑暗之中不知抓住了谁的裤腿。“你干什么?”白小媛愣了:“不好意思啊!”随即松了手。“你有夜盲症?”“轻微。”黑暗之中他似乎恍惚,静默了一会。“好吧,我允许你抓住我的书包,我带你出学校。”他轻轻地说。他把书包带递了过去。白小媛却不接。“怎么,你还嫌弃我?”黑暗中幕凉的声音传过来,白小媛咬了咬牙,接过了书包带。亦步亦趋的好不容易走出了学校,白小媛又傻眼了,为什么自己还是什么都看不见?除了偶尔一扫而过的车灯。。“这应该是全市停电,路灯也灭了。”慕凉皱着眉。白小媛苦了脸:“这怎么办啊,今天我爸妈都加班啊,我没带手机。”又是沉默。慕凉很讨厌麻烦的事情,可是她……“你家住在哪里?”“帝湾社区。”“抓好我的书包带。”“这是要送我回家?”白小媛想。迈开腿跟上,在不多言。慕凉不喜欢说话,一路上都不吭一句,白小媛什么都看不见,更懒的费口舌。短短的十五分钟的路程,很快就到了。走到社区门口的时候慕凉问白小媛:“几户几栋?”白小媛如实报出了地址,慕凉引着他,一步一步往她家走,到了楼下的时候,白小暖实在是不好意思麻烦他了:“我虽然看不太清,但是走上楼还是可以的。你快走吧,现在也不早了啊。”慕凉看了她一眼:“我家住在这个社区的南边,你家住在北边。”白小媛无奈,拉着他的书包带走到了家门口,掏出钥匙开了门:“谢谢你今天把我送回来啊。”慕凉不说话,扭身便走。白小媛轻轻关上了门摸索到自己的房间,躺到床上,翻了两个滚。“哥,他好像你啊。”一句话,泪流满面。相战.白小媛到学校的时候慕凉已经做完一张物理卷子了,她笑着走过去:“诺,给你的。”慕凉轻轻抬起头,莹润的掌心静静躺着两颗大白兔奶糖。他突然顿住,眼睛里乌云翻卷:“为什么给我糖?”“大白兔奶糖可是我的最爱!答谢你昨晚送我回家啊”白小媛答道。“最..爱?”慕凉的眼睛闪过晶莹的光,“谢谢,我很喜欢。”他迅速把那两颗奶糖拿走,塞进口袋里。“为什么真么激动,不就是两颗奶糖吗?”白小媛不再说话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岳静踏着上课铃声“蹬、蹬”走到讲台上,手中抱着一沓数学卷子。“今天我们进行一次摸底考试。”白小媛无奈,看着前桌传递过来的卷子,她轻轻瞄了一眼题目,撇了撇嘴,自觉趴到桌子上补眠了。听着后面传来的笔尖“沙沙”声,白小媛很快睡了过去。“收卷子!”白小暖迷迷瞪瞪睁开了眼睛,把卷子交给收卷子的人,对于对方倒吸凉气的声音也只当没听见。讲台上的岳静翻着刚刚收上来的卷子,看到白小媛的一下子怒极:“这是谁的卷子?空白一张,还不写名字!”白小媛看了一眼,慢悠悠的回答:“我的。”岳静把卷子拍到桌子上:“你是为班里省印卷子钱?还是为自己省买笔芯钱?为什么不做卷子?”白小媛蓦地笑了:“老师说话真有意思,我不写当然是应为我不会啊!”“不会?一道题都不会?可笑至极,你怎么进到这个学校的!”“我当然是关系户啊,老师不会连这都不知道吧!”白小媛笑眯眯的回答,带着几分轻佻。“幕凉,你入学考试的成绩相当不错,白小媛就交给你了,这次考试的卷子必须教会他。”岳静气极,把白小媛的卷子扔给了幕凉。幕凉轻轻点了点头,他可以不顾麻烦,因为她…白小媛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暴躁,却也只是抿了抿唇。终于熬到了晚上放学,学生陆陆续续走出教室。幕凉拿着卷子走到白小媛的面前:“教你题。”“不用了,我天生愚笨,不适合学习,这种卷子一辈子我也学不会。”白小媛背着书包准备出教室门,却被幕凉一把拉住:“这是老师的命令。”白小媛忍住要发作的冲动:“我不是说了吗,我不会,根本学不好。”声音有些大,在空荡的教室里回荡,幕凉只是不肯松手。白小媛受不了,终于崩溃:“我不学!”像脱缰的野马一般突然冲出了教室,幕凉被甩在身后。白小媛疯了一样往家里跑,终于忍不住泪流满面:“哥,又有人教我题了,可是不是你啊!”被甩在教室的幕凉呆呆的看着手中的卷子,一言不发默默走出了教室。自此一周,两人再没有说过一句话,即使早晨总会在相同的时间待在同一间教室,晚上放学向一个一个方向走回家。白小人媛以为他和幕凉的关系就会到此戛然而止,直到那天。直到晚上放学白小媛才从自己的梦中悠悠转醒,慢吞吞的起身,身后的幕凉已经准备出教室。白小媛背起书包,看着学生一个个走出教室,教室只剩自己一个人才淡定打了一个哈欠,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啪!”白小媛好心的关了教室的灯,背着书包往校门外走去。却在楼梯的长廊遇到了她的班主任——岳静。岳静扶了扶鼻子上的眼镜望向她。白小媛本想打个招呼就走:“老师好!”正欲离开,岳静却突然出了声:“我还以为你会直接走。”“怎么会呢老师,这点教养我还是有的。”白小媛眯着眼睛回答。“白小媛,知道为什么我会让幕凉教你题吗,我还以为你多能耐呢,你初中不是扛把子吗?”岳静道。白小媛挑了挑眉:“原来老师也没我想的那么古板啊。”岳静自顾自地说:“白小媛,我还以为你能解开他的心结啊。”“什么心结?”白小媛蒙圈了。“幕凉以前是很爱笑的人,可后来他变了,变得生疏淡漠。”“你怎么知道?”“应为我是他的姨妈。”相像.相互救赎白小媛疯狂向家中奔跑,刚才岳静的话还回荡在耳边,她要找到幕凉。正当白小媛累的气喘吁吁的时候终于在路边的一盏灯下找到了正在慢慢往家走的幕凉。她赶忙追过去:“幕凉!幕凉!”她大叫。幕凉慢慢回头,却不说话。白小媛跑到他身边,笑得璀璨生花:“幕凉,我估计你还在生我的气,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也不管幕凉是否在听,白小媛就当自言自语:“我叫白小媛,我有个哥哥,他叫白凉,只比我大几秒。他长得很好看,笑起来眼睛里就像盛了漫天的星子,开了满地的玫瑰,分外灿烂。我很不喜欢和不熟的人说话,所以在外人面前我总是冷漠的我只喜欢对哥哥笑,和哥哥聊天。哥哥成绩优异,初中小学都跟我在一个学校,为了能够追上哥哥,我一直努力学习,成绩也不算差。哥哥很宠我,他喜欢给我买我爱吃的大白兔奶糖,每天晚上他都教我题,有时候他在那里做作业或者给我写上课时的心得,我就在旁边喝牛奶,我会故意折腾他,一道题让他翻来覆去的给我讲,他不生气只是问我上辈子他是不是欠我什么了。那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太幸福了,因为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全天下最好的哥哥。我很想时光就一直这样下去,可是我觉得上天可能是讨厌我幸福,所以就把哥哥夺走了。”白小媛的声音有些沙哑,带着微微的哭腔:“初中毕业后我跟哥哥考到了同所高中,哥哥很开心,我也很高兴。可是哥哥担心我吊儿郎当到了高中无法适应就准备到书店去买资料带我提前预习。哥哥知道一家书店开了很长时间,那里很远很偏可是书的质量很好。我很懒,撒着娇,哥哥无奈只好自己坐巴士去。我还在偷笑哥哥,可是再也没能等到他回来。只等到了哥哥出车祸的消息。那辆巴士与一个醉酒司机所开的货车相撞,哥哥死在了那场意外之中,我跟父母去领尸的时候根本不敢相信,对我那么好的哥哥就这样离开我了。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无心学习,我甚至开始痛恨我自己,为什么没跟哥哥一起死在那场意外之中,痛恨我自己为什么不让哥哥省心,所以我讨厌别人教我题,应为我会无法遏制的想到哥哥,然后疯狂的思念痛恨。所以我想活成哥哥的样子,所以我尝试去笑,去缅怀。”白小媛抬起头,看着身后的幕凉:“我的故事讲完了。”幕凉平静的脸上出现了裂痕,好一会才张开嘴:“那辆巴士是106吧。”白小媛点了点头。“那你也听我跟你讲个故事吧。”幕凉缓缓张口;“我有个妹妹,她叫幕玫,她也只比我小几秒。她也有轻微的夜盲症,她最喜欢吃的也是大白兔奶糖。每天早上她都会塞给我一颗。我们在同一所初中上学,初中毕业也考上了同样的高中。我成绩比她优异,她很不喜欢学习,我教她题的时候她也折腾我。那天你挣脱我不看卷子的时候我就想起了她。初三毕业的时候她在家闲着无聊。她的朋友来找她去玩,他们也坐了那辆巴士,出门之前我还好好叮嘱她自己小心,她是个很冷静的人,只有对着我的时候才会笑口常开。那天她出去之后就像你的哥哥一样再也不曾回来。我知道她出车祸的时候整个人就像要崩溃了一样,我从小到大捧着的妹妹就这样消失了再也不回来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所以我想活成她的样子,活成我最爱的,妹妹的样子。”幕凉不再说话,只是颤抖的眼睛流露了他的悲伤。白小媛震惊了,岳静只是告诉她幕凉最爱的人死在了一场意外之中,死在了一辆106巴士里。岳静让幕凉给他讲题是应为白小媛和幕玫有着相同的眼睛,他们很相似。岳静希望幕凉看着她能从过去的阴影中走出来。可他从不曾想到白小媛有着相同的故事,这应该就是缘分吧。“这是缘分吧。幕凉。“白小媛张口说道。”我们经历同样的故事,用同样的方式缅怀。““幕凉,也许我们需要往前走走了。”白小媛的脸埋在阴影之中。幕凉缓缓低下头,沉默了一会,看着白小媛:“白小媛,你愿意做我妹妹吗?”白小媛愣住了,时光静止,只剩下浅浅的灯光穿梭在两人之间,眼中浮现波光,试探性的叫了一声:“哥?”“恩,妹妹!”淡淡的回应响起来,夹杂着颤抖。“哥!”白小媛又叫!“恩!”回应的声音大了许些!““哥!哥!哥!哥哥!“白小媛大喊。“恩,妹妹,恩。我们回家吧!”幕凉牵起白小媛的手,往社区的方向走。不知道是谁的眼泪砸在地上,迸溅出水花,散发出水晶的光芒。这个世界永远有那么多的悲伤,他们像一支支利箭,一匹匹脱缰的野马,四处冲撞,于是这个世界流矢飞窜,万马齐喑。可人总不能永远停留在悲伤之中,总应该向前走走,回忆不可丢,可是前面还有那么多爱你的人在等你,怎么能辜负了他们呢?“哥哥,我活得很好!是不是你派幕凉来拯救我?““妹妹,我活得很好!是不是你派白小媛来拯救我?”星夜斑斓,挺拔得像一株植物的少年牵着荏弱得像朵花的少女慢慢消失在夜色中。初二:邱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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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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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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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_3000字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高三:我是12332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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