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黑夜
我喜欢黑夜。
我喜欢对着天空低声述说我的故事。白天,我希望旁人可以给我一些解释,一些认可;黑夜,我却只想一个人静静的望着天空,这时候,黑暗的天空中,几颗星星和残缺的月牙儿就是我最忠实的听众。那月牙儿发出淡淡忧伤的月光就是我要得答案。
我喜欢唱歌,虽然我有一副自认为不错的嗓子,但我没有胆量在光天化日之下唱,我害怕人们会捂着耳朵,快步朝我离去,不时用目光鄙视我。所以我选择在黑夜,黑夜之中我可以唱着忧伤,悲寂的歌,无论我唱计的好坏,那黑夜永远不会嘲讽于我。那月牙儿也不会弃我而去。唱着唱着,有时会让我迷失自我于黑夜,而黑夜也慷慨的收留了我。我的心瞬时间成了无垠的黑夜,我的心情就象那月牙儿发出的光一样忧伤。此时的我,可以忘记人世间的一切喜怒挨乐,整个世界只剩我存在,我独自在黑夜中低声的呤唱,呤唱这一片夜空。清风吹柔,让我感到无限的暇意。
那是一个永恒的夜晚,我和即将告别一起上学时光的同学到海边一起玩耍,到了夜间,我们漫步在沙滩上,海水拍打着沙滩,也调皮的拍打着我们的双脚。我们时而散步,十二侃侃大海。岸上人们的隐约的叫声,因为黑夜而变得有些刺耳,海边放着柔和的音乐,让人总觉得有些惆怅。我突然想到了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中的一段话:“要是夜莺在白天杂在群鹅的噪厂中歌唱,人家决不会以为它它比鹪鹩唱得更美。多少事情因为逢到有利的环境,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我的心情顺着歌声而起伏。那夜的海水,仿佛也在拍打我的心。面对同窗三年将要分道扬镳的伙伴,黑夜教我们不必多语,因为我们都彼此了解,牵着好友的手,潮起潮退的海水带给了我一个平静而略微伤感的夜晚。那是我第一次在夜里,在沙滩上看海,感觉是如此美妙,也怨不得心情不好的人总喜欢到海边散步,因为海水可以安抚人们的心灵。那个海水拍打的黑夜,在我的记忆之中滴水不漏的锁着--包括那份友情。
黑夜不单单会让人忧伤,而且会让人感到兴奋。
夜空的降临无疑是一天的结束,白天的归宿是黑夜,而黑夜的归宿是白天。黑夜也以为着新的一天即将到来,想着明天的到来,谁不会以一种兴奋的心情去迎接它呢?谁知道明天会有什么新鲜的事儿发生呢?奇迹每天都可能上演,我还曾经设想过明天会不会有人突然告诉我,我得了诺贝尔奖!虽然着挺荒缪的,但也使我更期待于我的明天,使我对生活更加充满希望,使我更好的对待每一天,对待并实现每一个梦想。
黑夜所蕴涵的深奥,是人类永远也探索不完的。所有人面对的是同一个黑夜,可是却可以从黑夜之中得到不同的启示。有一个小故事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两个人同在一家公司上班,这个公司的上司十分刁难下属,这两人都工作的十分不开心,就去请教一位老憎人,希望得到一些开导。老憎人只点了一句:“不过是一碗饭罢了。”两人都恍然大悟。其中一个想不过是一碗饭,到哪都一样,能忍则忍吧;另一个想不过是为了一碗饭为何一定要留在这里受气。十年后,两人又见面了,此时两人都已事业有成了。他们很惊讶,对方没有听老憎人的话,为什么也成功了?于是都去请教老憎人,老憎人开导他们:“任何事都是多面性的,重要是你看到了哪面。”
黑夜是如此的让人无法理解,当你心情烦躁想质问老天时,就是你喊出最大声,它还是会以它一向的面孔来回答你。而此时,你的任何一种解释都没有错,只看你是选择了哪种答案了。你对它爱也好,恨也好,黑夜还是以它所独特的宽大胸襟去包容你,而你只能服了它的宽容大量。
我不断探索着我的黑夜,我也怀着同样的心面对天明。
我喜欢黑夜。
享受黑夜
繁星闪烁,月色朦胧,黑夜,在孤独中彰显她着美丽。
——题记
夜,自古以来的文人雅士总是在她的怀抱中,诉尽衷肠。是对家乡故人的思念,或是诉说心中难以言状的哀怨。是张继,在秋风瑟瑟的夜晚,挥笔留下《枫桥夜泊》,是惆怅,是伤感,或是对夜色的深切感受。也是李白,在月色如水的映照下,吐露出游子淡淡的悲凉,留下千古绝唱的《静夜思》。
人总是把黑夜与恐惧、迷茫联系在一起。也许,只是白日的阳光蒙住了他们的眼睛,没有欣赏到黑夜的美。太阳如此耀眼,可它从不懂夜的黑。
卧室里有一扇窗户,我总是喜欢把它打开,让月光洒进房间。有时候趴在窗前发发呆,或是思考未来,又或是向着黑夜缓缓倾诉。在淡淡月光下,拿出纸和笔,写下我或许永远不会说出的话,把那些秘密藏在心里,藏在只有我懂的黑夜里。
每逢夏日,我更喜欢黑夜。若是万里无云的日子,晚上总是繁星满天。我总是在千万颗中寻找着北斗七星。看着它们千百万年都排列着同样的形状,像是黑夜中的钻石,闪着光。
呼吸着远远吹来的微风,我总是感到无比的宁静与心安。在这夜色中,一天的污浊似乎都被洗净,剩下的,只有入睡后缓缓的鼾睡声……
到了北风瑟瑟,秋叶凋零的日子,我就不得不把那扇窗关上了。似乎关上了我与天空相接的大门,心里有一种淡淡的哀伤。但我仍能透过窗子,看到孤独的月依然照耀着大地,几颗孤零零的星似是在寒夜中挣扎,闪着亮光。可夜色依然美,是凄凉的美。此时的我,越发感到故人身处黑夜时的心境,是丝丝惆怅,还是淡淡悲伤?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总是享受太阳不舍地坠入西方后,那只属于我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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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黑夜太阳落山已久了,灰蒙蒙的天却不让月亮和星星出来。汽笛声越来越稀疏,鸣叫了一天的蝈蝈也回去睡觉了。只见窗外,A 中的路灯开了,又关上了,才知道夜已经很深了。在这座城市里,没人启盼晚上能看到繁星和明月,也没有希望有红灯绿酒的夜生活。于是,在这座城市里,白天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到了夜晚都都关灯睡觉了。门外传来一阵均匀的鼾声,不是还有磨牙的声音夹杂着。爸爸妈妈应该睡着了吧!于是,我一轱辘从床上坐了起来,倚着靠背,享受起来。可是,黑漆漆的夜晚中,我又能享受到什么?没有星星,没有月亮,没有热闹,没有繁华,天地间只有静谧。于是,我便享受起了那份静谧。我分明听见钟表“滴答滴答”地在走,却感觉不到时间在流逝。我分明给自己围了一床棉被,但还是觉得冷。外面的灯一盏一盏地熄灭,黑夜一点一点地在增加,我仿佛觉得世上只有我一个人,只有黑夜向我走近,忽然间觉得有些孤独。 但是,又不能算孤独吧,因为有静谧陪着我。在这样的黑夜里,我顿时感到世界恬静了几分。远离尘世间的浮燥,世界多了几丝祥和。好美呀!这种难得的安静,我好久没有感受到了,每天总是在嘈杂喧闹中度过。今晚,就让我好好享受享受吧。于是,我闭上眼,任凭黑暗充斥着我的视线,耳朵听不到杂音,享受中,我似乎到了一个无我的世界,一切的疲劳没有了,一切的杂念也消失了。许久,我试着向黑夜说话:“黑夜,你为什么这么安静?”而后,一阵沉寂,听不到回答,连我自己的声音都没有。好静谧!我不再企盼回答,心中却浮想联翩。黑夜为什么这么黑?是因为太阳离去吗?不,太原使世界五光十色,而黑夜是所有颜色的混合色彩,所以说,黑夜的黑很丰富。黑夜为什么这么静?是因为它不敢开口说话吗?不,只有半罐水才响叮当。黑夜这么安静,一定是因为它这个瓶子已盛满了水,而沉默是一种智慧吧!所以说,黑夜的静很渊博。啊!原来如此,我终于明白了奶奶为什么总是在晚上给我们讲故事。因为在最丰富,最渊博的世界里,讲出来的故事最为精彩。我睁开眼睛,注视着那一片黑暗,突然发现黑暗变得那么饱满,那么神秘,那么精彩。也许这就是黑暗的魅力吧!我重新关闭眼窗,用心去享受黑夜,却再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梦乡。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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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黑夜繁星闪烁,月色朦胧,黑夜,在孤独中彰显她着美丽。——题记夜,自古以来的文人雅士总是在她的怀抱中,诉尽衷肠。是对家乡故人的思念,或是诉说心中难以言状的哀怨。是张继,在秋风瑟瑟的夜晚,挥笔留下《枫桥夜泊》,是惆怅,是伤感,或是对夜色的深切感受。也是李白,在月色如水的映照下,吐露出游子淡淡的悲凉,留下千古绝唱的《静夜思》。人总是把黑夜与恐惧、迷茫联系在一起。也许,只是白日的阳光蒙住了他们的眼睛,没有欣赏到黑夜的美。太阳如此耀眼,可它从不懂夜的黑。卧室里有一扇窗户,我总是喜欢把它打开,让月光洒进房间。有时候趴在窗前发发呆,或是思考未来,又或是向着黑夜缓缓倾诉。在淡淡月光下,拿出纸和笔,写下我或许永远不会说出的话,把那些秘密藏在心里,藏在只有我懂的黑夜里。每逢夏日,我更喜欢黑夜。若是万里无云的日子,晚上总是繁星满天。我总是在千万颗中寻找着北斗七星。看着它们千百万年都排列着同样的形状,像是黑夜中的钻石,闪着光。呼吸着远远吹来的微风,我总是感到无比的宁静与心安。在这夜色中,一天的污浊似乎都被洗净,剩下的,只有入睡后缓缓的鼾睡声……到了北风瑟瑟,秋叶凋零的日子,我就不得不把那扇窗关上了。似乎关上了我与天空相接的大门,心里有一种淡淡的哀伤。但我仍能透过窗子,看到孤独的月依然照耀着大地,几颗孤零零的星似是在寒夜中挣扎,闪着亮光。可夜色依然美,是凄凉的美。此时的我,越发感到故人身处黑夜时的心境,是丝丝惆怅,还是淡淡悲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总是享受太阳不舍地坠入西方后,那只属于我的夜晚。5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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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夜深愁多,人静灯灭。谁又知人生几多愁?只知今夜月儿不比以往圆。心中此起彼伏,心中百感交集,心中错中复杂。不知怎样平复心情。我彻夜失眠了。不知怎样怎样才能让我变的平静如水。有时会想从非常好的环境中去到另一个世界,想把自己变得一无是处。再反复磨练最后在脱颖而出。其实现在觉得很好,但是也无妨再重新活一次。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病。还是?特别特别喜欢从顶峰上坠入低谷。我觉得这是特别好的决定。甚至特别迷恋这种感觉:被人追捧又突然冷落的感觉(只是打比方)。家人劝过我:“说你傻吗?现在的生活多么好。你为什么要去农村上学呢?”没错我觉得越低等越没有压力。我想比学习。可是学习很好了,人家又跟我比物质。那我只好转学了。这让我想起“老舍的《骆驼祥子》里面的一句话”。“这个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祥子就是一个社会最底层的人。虽然经常受人禀视,但是他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说要出人头地,也一定要过个好日子。可是来自社会故意给他的挫折在一点一点地催毁他的心灵,磨灭他的信念。他变得颓废了!自暴自弃了。一次又一次的坚定心中的信念,一次又一次的被毁灭。他对未来不抱任何希望了。他最终成了一个行尸走肉了。现实的例子出现在自己面前总不会重蹈覆辙。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4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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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时间如同穿梭在宇宙中的星辰飞逝而去,这个夜晚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快的令人根本就没有感觉,也许这才是我期盼已久的夜晚!人真的需要不断的忙碌,一个人总是在黑夜来临之际无所事事也不是事情,他在夜晚总会不知所措,不知迷惘,而现在的我不再是如此迷惑的人了,也许真的是因为我找到了可以忙碌的事情!黑夜来临之际,我就已经打算好完成作业,这也许真是一件消磨时间的好方法,我知道一篇文章至少一千五百字真的很困难,即使是仅仅抄写也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而我此刻就准备完成这个任务,一个艰苦卓绝的伟大任务!我似乎已经很久没有感觉到手指酸痛,没有感觉到大拇指有轻微的肿胀没有感觉到指甲如同逐渐分离出来,也许是因为我很久没有努力学习了,可是这一次我真的尽力了,而两个小时后作业真的完成了,那一种喜悦之情溢于言表,那一种放松令人铭记在心,而此刻时间也已经将近二十二点,看来距离睡觉也不远了!3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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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夜深愁多,人静灯灭。谁又知人生几多愁?只知今夜月儿不比以往圆。心中此起彼伏,心中百感交集,心中错中复杂。不知怎样平复心情。我彻夜失眠了。不知怎样怎样才能让我变的平静如水。有时会想从非常好的环境中去到另一个世界,想把自己变得一无是处。再反复磨练最后在脱颖而出。其实现在觉得很好,但是也无妨再重新活一次。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病。还是?特别特别喜欢从顶峰上坠入低谷。我觉得这是特别好的决定。甚至特别迷恋这种感觉:被人追捧又突然冷落的感觉(只是打比方)。家人劝过我:“说你傻吗?现在的生活多么好。你为什么要去农村上学呢?”没错我觉得越低等越没有压力。我想比学习。可是学习很好了,人家又跟我比物质。那我只好转学了。这让我想起“老舍的《骆驼祥子》里面的一句话”。“这个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祥子就是一个社会最底层的人。虽然经常受人禀视,但是他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说要出人头地,也一定要过个好日子。可是来自社会故意给他的挫折在一点一点地催毁他的心灵,磨灭他的信念。他变得颓废了!自暴自弃了。一次又一次的坚定心中的信念,一次又一次的被毁灭。他对未来不抱任何希望了。他最终成了一个行尸走肉了。现实的例子出现在自己面前总不会重蹈覆辙。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初二:紫鹤4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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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放学后乘上公交车,站在有些潮湿的车厢内,手扶着座椅靠背的铁栏上,我看着窗外下着小雨,突然变大,车不断行驶,那些直落的雨水让我想起在心里明明灭灭的希望,似有若无,好生烦恼。这几日和母亲提及安网事宜,却是本在欲成功之时,母亲又提出苛刻条件,我本可先答应再反悔,但还是诚实说明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需要我自己的自由,她每星期只让我上一次,我提出是两个小时,而她勉强答应,却说只能看学习方面的,一切什么都不能干,我诚实说明那是不可能的,并希望能把这两个小时留我支配,而这希望却是异常不现实,使我开始后悔于与她交流。2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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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蒲公英在这些繁花似锦,姹紫嫣红的花中,它们各自争奇斗艳,毫无怠慢的去展现自己的美。而我却独独喜欢那在芸芸众花中渺小而不起眼的蒲公英。蒲公英,虽然没有玫瑰般的妖艳和芳香惹人醉目,也没有荷花般的亭亭玉立和出淤泥而不染的高洁,更没有像牡丹花那样:“颖是洛川神女作,千娇万态破朝霞。”般的能摆弄出令人心醉的万千娇态。蒲公英,就是那么的不起眼的,又或者,在一些人的眼里,蒲公英根本就不算花。蒲公英,为什么有人会说它不是花呢?或许有的人认为,蒲公英它没有根,它能离开它花梗飞去很远的地方。其他的花就算是掉落了,也是掉落在花梗旁。所以,便更喜欢称它是一种动物。而且它也不像其他的花一样,都有着多姿多彩的颜色,它只是单一的样子,没有能让人醉目颜色。所以,在文人墨客中,很少会有人写关于蒲公英的文章。蒲公英,没有根的植物,那么就注定它只能飘忽不定。只能随着风的方向一直走,因为它相信,只有跟着风才可以找到那一个有着幸福的味道的地方。风走到哪,它就跟到哪,等到有一天经过了那一个它认为是幸福快乐的地方后,它便会停下飘忽的脚步,在那生根发芽,过完自己漫长的一生。最初认识蒲公英,是在我小时候。那时候在家的后山上便有一大片的蒲公英,那时我在无聊的时候,我都会喜欢去那看蒲公英,看着它的成长。最喜欢的就把轻轻的摘下它,然后放在嘴边用口轻轻的吹,看着这些蒲公英离开了花梗,随着风的方向,不停的飞舞旋转着,就像舞台上的芭蕾舞,轻柔的脚步,以优美的姿态越飘越远。可以说,蒲公英就是陪伴了我的童年。不过后来那片蒲公英没有了。但是,真正的了解蒲公英,那也是在我长大了以后。依旧清晰的记得,那一次,带着弟弟去山坡上玩,刚好那里有一片蒲公英,然后便教他该怎么玩,本以为他会像以前的我那般的欢快,可没想到他却很忧伤的看着飞远的蒲公英,问道:“世界那么大,不知道要去哪里呢?那它们会飞去哪呢?为什么我们要让它们那么快的就离开了家?”我顿时无言以对。我想不到为什么一个十岁的小孩可以说出这样的话,而我却想不到这一点。从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那样对待蒲公英了,只是在静静的看它。对啊,等蒲公英成熟了以后,在一阵风过后,便会离开了花梗,身不由己的要和花托相失相离,还还不及去述说离别时的痛苦,离开后就再也无法相逢相聚了。所以我觉得我不能再如此的残忍的对待它们,将它们提早分离。我只希望它们能够再未被风带走的时候,静静的呆在花托之上,享受它被花托轻轻托着的安全感。或许,人生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自在,但却身不由己,我们只看到的是它的自由,但却没有看到它背后的心酸,或许是没有经历过,所以才会看到它自由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它身不由己的一面吧。想当初我倔强的要离开家,不去读书,也不顾家人的反对。一心想着要去流浪,觉得外面的世界会是很美好的,还信誓旦旦的说:“我要追求我的梦,追求我的自由。我要流浪去,在远方才会有着我想要的幸福。”可等我出来了以后,我才发现,外面的一切只不过是海市蜃楼。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美好。而如今,流浪,也是我曾说过最可笑的一句话。突然想起弟弟曾说的那句话那样:“世界那么大,不知道要去哪好。”总感觉自己现在就像那蒲公英,在这一个喧哗的都市里的灯火总是惹人醉目,红的,绿的,蓝的,黄的,聚成一片,就像一簇放射着灿烂光华的鲜花。而我却找不到方向。为了生存,我必须要好好的努力拼搏,奋斗,不再像以前的那一个小女孩那样总是无忧无虑了。也终于知道了什么叫身不由己。如今,夜色已经开始慢慢的蔓延大地,我也静静地听着和看着黑夜中的都市,此刻的我,既是局外人,又是局中人。喜欢黑夜,因为黑夜太黑了,黑得我都看不着方向,所以只有在黑夜里的时候,我才得以停下匆忙的脚步,静静的观赏着这个世界,而只有在黑夜的时候才是寂静的,就连风都市寂静的,所以,我才不要再跟着风的方向走。静坐在窗前,坐在现在,想未来的时光。脸颊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竟会带着昔日的一抹单纯,一抹美好。或许,只有在黑夜里,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能够找回自己,心灵才得以安宁。我想我们都应该懂得,“流浪”,只会是一个孤独的开始,当“流浪”成为我们生存下去的唯一的理由,当我们遭殃一次次打击后我们还会像当初未出世界时的那样热爱着它吗?所以的一切开始的时候都是那么的美好。或许,这一切都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三毛说:“夜来了,我拉上窗帘,将自己锁在屋内,是安全的,不再出去看黑夜里满天的繁星了,因为我知道,在任何一个星座上,都找不到我心里呼叫的名字。”静静的夜,容易让我想起很多事。而此时此刻,我想起了家,那一个能带给我安全感的家,可是,我知道,我回不去了。我也只能像蒲公英那样,努力的去寻找心中的那一个幸福的地方扎根。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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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鸟·黑夜之歌(4)-扭转乾坤逃离了明眸雪豹的攻击,龙陵坐在地上长叹了一口气,才抬起头,便发现暗黑修罗已经倒在了一滩血中……龙陵吓出了一身冷汗,马上跑到了暗黑修罗的身边,此时,暗黑修罗已经是气若游丝,一双眼睛失去了往日的灵性,浑身抽搐地蜷缩着。龙陵刚要探问暗黑修罗的伤势,奄奄一息的暗黑修罗一挥前爪,一幅凭空展开的透明纸张便落在了龙陵手中,龙陵刚要询问,暗黑修罗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他手中的纸上,就是拯救暗黑修罗的绝佳良药配方。龙陵马上动身寻找纸上提到的“鹦鹉蟒”。但四周都是灌木,龙陵找遍了每一个树洞,每一丛草芥,连地上的坑洞都不放过,但就是没有鹦鹉蟒的影子,四周除了蹦蹦跳跳的魅惑兔,一无所有。龙陵走向河边,突然发现河里有一条细长的东西程S形在缓缓游动……,他眼睛一亮,快速地跳入河里,但那条东西似乎很灵敏,龙陵来来回回追了好几趟,都一无所获。那天晚上,龙陵带着几把止血草,回来陪着暗黑修罗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暗黑修罗脖子上的伤口是明眸雪豹造成的,暗黑修罗就是因为帮助龙陵挡住了银枪,无力反击,而造成现在这个后果的。第二天,龙陵早出晚归,但依然一无所获,暗黑修罗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伤口处的毒液正在深入骨髓,现在,暗黑修罗除了勉强能喝点儿水之外,都没有力气吞咽食物了。龙陵每天依然如此,但总是没有任何进展,他常常在半夜懊悔的哭泣,他明白,在这个森林里,鹦鹉蟒不是随处可见的,他知道,如果再不努力,他将要失去自己最诚挚的朋友。终于有一天,暗黑修罗连水也无力喝下去了,它整天微微抽搐着躺在龙陵的房子里,浑身乌黑锃亮的鳞片也开始一片接着一片的快速脱落。龙陵看在的眼里,疼在心里,但自己也赤手空拳的无能为力,眼看着自己的朋友奄奄一息的抽搐,自己却无力拯救,龙陵也觉得自己是违背了世事人道,没有应顺天理。第四天的夜晚,有几次暗黑修罗似乎停止了呼吸,这让龙陵这个晚上都惶惶不安,他打定主意:明天一定要去寻找那可恶的鹦鹉蟒。果然,第二天一早,龙陵就离开了暗黑修罗,起身去找鹦鹉蟒了,他知道,如果今天还是一如既往的一无所获,那么无情的事实就会让他知道空手而归的痛苦。他第一次胆大地离开了自己暂时的家,走到了离家很远很远的地方,他的瞬间转移是炉火纯青的,所以不一会儿就转移到了各种各样毒蛇的蟒蛇经常出没的葫芦谷。在葫芦谷里寻找蟒蛇可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要不是魔力高潮的人,走进去就回不来了。上午,龙陵一直开启着精魄防御为自己抵挡毒蛇和葫芦谷的瘴气,到了中午,瘴气散去,龙陵刚刚撤去精魄防御,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两对狰狞的眼睛。那正是鹦鹉蟒,他是整个蛇群的首领,在他周围,满是虎斑游蛇、金环蛇、银环蛇,几乎葫芦谷所有的蛇都围绕着他,鹦鹉蟒吐着红色的信子,血腥的双眼闪着荧光盯着龙陵。“你是谁,感擅闯葫芦谷?”一条蓝幻隐蛇竖起身子,保持着一副跃跃欲试的架势冲着龙陵叫道。“我来救我的朋友……”龙陵说完,一把推开了蓝幻隐蛇,无视蛇群的存在,一直朝着鹦鹉蟒盘踞的地方走来。“你的朋友?”鹦鹉蟒发话了,他眯起眼睛,注视着这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是的……”龙陵说着,便将自己的经过跟这群一望无边的蛇们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讲了一遍。就在龙陵说完话后,他身上的黑色痕迹一亮,鹦鹉蟒听到了蛇群几万带以前的祖先金珀瞳凌蛇的声音:“把你献给他吧,他是蛇群的统治者,会拯救蛇群于水深火热之中……”鹦鹉蟒一犹豫,但还是朝着龙陵慢慢地爬去:“孩子,我将自己献给你,请不要辜负你我祖先的期望啊……”说着,鹦鹉蟒朝蛇群嘶嘶了一阵,众蛇纷纷让道,让龙陵带着鹦鹉蟒悄然离去。那天晚上,龙陵不忍再多看鹦鹉蟒一眼,午夜时分,鹦鹉蟒满意地带着龙陵的祝愿离去了。龙陵扭转了乾坤,他拯救了自己钟爱的伙伴,暗黑修罗一天天强壮起来,鳞片又长了出来,伤口渐渐愈合,朝气蓬勃、活力四射。但是龙陵却始终忘不了鹦鹉蟒,他总感觉鹦鹉蟒要告诉他什么,他决定再一次走进葫芦谷。龙陵了解到了蛇群的历史,观看了蛇群的未来,他能不能再一次拯救它们?突如其来的玄魔,蜕变成形的巨蛇,这一切,究竟与龙陵有着怎样的联系?请看下集:黑夜鸟·黑夜之歌(5)——摧毁未来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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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寂寞E度作文库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世人总是说寂寞难耐是可悲,但在我看来,寂寞又何尝不为一种享受。不可否认,寂寞带来孤单、悲伤与落寞,但又不乏一丝宁静与祥和。漫步雨中,抬头仰望,只看到星空在闪烁,如同孩子清澈的双眸,散发着灵气与纯真;又似织女的眼泪悄然滑过,一抹忧伤添寂寥。或许身边不乏一些朋友,但心中依旧是无边寂寞。曾经,面对它是那么地无助与失措。但渐渐地,我习惯了这寂寞,习惯一个人静静地享受。享受寂寞,才不会害怕寂寞。/>/> 之所以享受寂寞,因为喜欢它的安宁,喜欢它的自由。无需在别人面前掩饰自己的不安,一切情绪可以尽情发泄,可以做我自己。/>/> 春暖花开的季节,最适合在那娇嫩的草地上放松疲惫的身躯。侧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仰望着蓝天。那似有似无的几缕白云在天空肆意游荡,思绪随着风飘回了儿时。童年是快乐的,无束的,勿需担心生活的烦恼,亦没有繁重的学业压迫。每天只需开开心心地玩乐,小小的脑袋里只装满幻想与遥远的梦……可是这一切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然随风而去,伸手只抓到一片虚无与梦幻。上课铃声打破了我的梦,疾步走向教室,如此的时光还有多少……/>/> 一个人的寂寞,一个人享受。/>/> 享受在寂寞中感悟人生;享受在寂寞中思索未来;享受在寂寞中审视自我。/>/> 晚自修的喧闹与我此刻的心境似乎格格不入。没有人发现我的寂寞,故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冥思。手中的笔不断地流动,纸上流淌着我一天来的感悟与心情。人固然经常需要用清醒敏锐的眼光去认识世界,了解人情。毕竟这样能使人们的心境更超然一些,对一些不乐观的喜怒哀乐也都可以看的更淡些。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要总是说人生没有乐趣!可以找一种寄托的方式,如:听听音乐,想想那清澈的流水,悠闲的云朵,宁静的月夜……人生可以留恋的东西不是很多吗?/>/> 柳是春的寂寞,因为虽百花盛开,但仍缺一枝独秀;蝉是夏的寂寞,因为骄阳似火,万千苦闷无处诉;枫是秋的寂寞,一阵秋风染红了一树枫叶;雪是冬的寂寞,银装素裹的世界只欠一丝暖阳。/>/> 如果说人生是首优美的乐曲,那么寂寞则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音符。/>/> 天涯何处觅知音,寂寞的可贵又有多少人领悟亦或是追寻过?或许,徒留我一人独自享受——无边的寂寞。/>/> 世人总是说寂寞难耐是可悲,但在我看来,寂寞又何尝不为一种享受。不可否认,寂寞带来孤单、悲伤与落寞,但又不乏一丝宁静与祥和。漫步雨中,抬头仰望,只看到星空在闪烁,如同孩子清澈的双眸,散发着灵气与纯真;又似织女的眼泪悄然滑过,一抹忧伤添寂寥。或许身边不乏一些朋友,但心中依旧是无边寂寞。曾经,面对它是那么地无助与失措。但渐渐地,我习惯了这寂寞,习惯一个人静静地享受。享受寂寞,才会不害怕寂寞。/>/> 之所以享受寂寞,因为喜欢它的安宁,喜欢它的自由。无需在别人面前掩饰自己的不安,一切情绪可以尽情发泄,可以做我自己。/>/> 春暖花开的季节,最适合在那娇嫩的草地上放松疲惫的身躯。侧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仰望着蓝天。那似有似无的几缕白云在天空肆意游荡,思绪随着风飘回了儿时。童年是快乐的,无束的,勿需担心生活的烦恼,亦没有繁重的学业压迫。每天只需开开心心地玩乐,小小的脑袋里只装满幻想与遥远的梦……可是这一切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然随风而去,伸手只抓到一片虚无与梦幻。上课铃声打破了我的梦,疾步走向教室,如此的时光还有多少……/>/> 一个人的寂寞,一个人享受。/>/> 享受在寂寞中感悟人生;享受在寂寞中思索未来;享受在寂寞中审视自我。/>/> 晚自修的喧闹与我此刻的心境似乎格格不入。没有人发现我的寂寞,故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冥思。手中的笔不断地流动,纸上流淌着我一天来的感悟与心情。人固然经常需要用清醒敏锐的眼光去认识世界,了解人情。毕竟这样能使人们的心境更超然一些,对一些不乐观的喜怒哀乐也都可以看的更淡些。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要总是说人生没有乐趣!可以找一种寄托的方式,如:听听音乐,想想那清澈的流水,悠闲的云朵,宁静的月夜……人生可以留恋的东西不是很多吗?/>/> 柳是春的寂寞,因为虽百花盛开,但仍缺一枝独秀;蝉是夏的寂寞,因为骄阳似火,万千苦闷无处诉;枫是秋的寂寞,一阵秋风染红了一树枫叶;雪是冬的寂寞,银装素裹的世界只欠一丝暖阳。/>/> 如果说人生是首优美的乐曲,那么寂寞则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音符。/>/> 天涯何处觅知音,寂寞的可贵又有多少人领悟亦或是追寻过?或许,徒留我一人独自享受——无边的寂寞。/>/> 富盛镇中学初二:马梦婷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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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快乐??一个人的兴趣爱好,不是三五日或一两年时间养成的,它最能体现本人的性格特点、道德修养和学识水平。而且,这种兴趣爱好一旦形成,起码要维持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有些甚至终身相伴,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届中年,诸事平常,没有什么值得特别提及的地方。但从小养成的爱好,却让我有了一种独特的生活体验,颇多快感。那么,就说说这种快乐吧!??先说读书。这里所说的读书,自然不单指上学时所读的课本。不可否认,课堂以内的知识至关重要,这里所学的一切差不多是我们每个人以后修身立命的基础。无论是念小学,还是上初中,领到新课本后,都要反复翻阅,到老师讲解时已不觉新鲜。这时候,一些课外读物便进入视线。那时,书籍并不丰富,大多属连环画之类,但吸引力非常大。哪位同学只要拿来一本小人书,便成了全班学生追逐的对象。有时实在等不及了,大家便围坐一堆,一人朗读,其他人或听或看,也算得一种享受。这中间,还因为一本课外书籍,引起过一场不大不小的冤案。??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一位同学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本奇书。书中动物会开口说话,本领高强,人能上天入地,神通广大,并且配有彩色插图,与我们平常见到的书完全不同,颇感神秘。其实,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这本书不过就是外国的童话作品集之类。只是当时的农村小学,不要说学生,就是老师也不曾见过此类书籍。那位同学当然是偷偷拿来的,但在看的过程中,被其他同学发现,出于好奇,大家一传十,十传百,全班三十多名同学差不多都翻了一遍,并且成为课余和回家路上交谈的话题。这件事最终被老师知道了,书被没收,汇报学校领导后,定性为坏书。于是,开始追查看过此书的所有学生,结果,除过四五个人之外,其他学生全部涉及其中。学校领导大为光火,无线上纲,竟然定性为“小集团”。我当时为班里的班长,自然成为这个集团的头目。为了帮助我们认识错误,班上连续开会,要求自我检讨。同学们谁也没料到看一本书会有这样的后果,因而抵触情绪很大。先是班主任主持开会,效果不大,后来校长亲自督阵,但也好像没有达到目的。最终这件事不了了之,但年终鉴定时,参与的学生每个人的操行评语里都缀了一句“搞小集团”的结论。说老实话,对于年龄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学生来说,根本不知道“小集团”为何物,但都很害怕,不敢把通家书给家长看。以后,每每提及此事,大家都感到荒唐可笑。记得我在八十年代初的一篇作文里曾这样调侃道:如果深究起来,当初的所谓“小集团”实在是一桩冤案。在全国纷纷纠正冤假错案的今天,我们的这桩冤案也该平反了吧!??这件事虽然在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不太愉快的记忆,但并没有因此改变我喜欢读书的兴趣。上中学的时候,学校有图书室,有专门管理人员,办一个借书证就可以自由借阅。这期间,我才算接触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当时叫好的《铁道游击队》、《烈火金刚》、《艳阳天》等一大批长篇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一遍。后来,又从同学那里借阅了《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古典名著。虽然那时主要是看热闹,但却从此喜欢上了文学。正是翻阅了大量的文学书籍,从那里汲取了许多营养,才使我的鉴赏能力和写作水平有了提高,并且影响了我的一生。不过,话又说回来,作为学生,翻阅太多的课外书籍,难免影响到学业。中学时的偏科及以后高考的落榜,恐怕也与此有关。贪读书的另外一种后果就是视力的下降,也许是当初灯光暗淡,或者是坐姿不当,眼睛近视,看东西模糊,以致配戴了眼镜,成为同学眼中的残废。但总体说来,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使我较早知道了书本以外的世界。在某种程序上,读书还使我有了现在的生活。至今,我仍然保持着读书的习惯。不论走到哪里,也不管是哪一方面的书籍,都要翻一翻,看一看。我始终记着一位先哲说过的一句话:学,然后知不足。读书学习的过程,也就是不断弥补自己不足的过程。??再说写字。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老师在黑板上一笔一划教我们写字,凡学生大体都经历过这一过程。到现在,我仍然认为,一个教师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他所教过的学生。汉字的简架结构,笔划顺序,是最基本的常识。从接触最简单的“山石田土”起,习惯一旦养成,几乎很难改变,这类例子生活中比比皆是。庆幸的是,我上小学时语文老师写字的基本功过硬,才使我没有走太多的弯路。上初中后,课程增加,作业明显增多,这才是真正提高书写能力的阶段。初中毕业时,班主任老师将我叫到房里,要我填写同学们的鉴定评语,我觉得纳闷,问老师什么原因,老师哈哈一笑,说:“你字写得好啊!”这时,我才从别人嘴里知道,我的字写得还算可以。在此之前,我倒没有刻意练过写字,只是做作业时写得较为认真,我想老师肯定的也许是这一点吧。不过,这件事对我鼓励很大,以后的几年,我开始注意向别人学习,看见谁的字写得好,都要反复描摹几遍。也正因为这样,此后班里办黑板报、学习园地之类的差事,我几乎全包了下来。虽然比别人辛苦了一些,但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锻炼。??刚参加工作,经常替乡政府文书抄抄写写。那时,乡上有几名干部都写得一手好字,其中有一位毛笔字还参加过展览、得过奖,小有名气。闲暇之余,同事们坐到一块,相互交流,其乐融融。这中间也有过一段小插曲。一天晚上,我已熄灯睡觉,忽然宿舍门被擂得咚咚响,叫声急促。我吓了一跳,赶紧穿衣开门。原来是乡上的一名副书记,手里拿着一沓材料,说等着急用,叫我连夜抄写一份,明早交他。我自然不敢怠慢,在灯下熬了几个小时,将这一份材料抄完。第二天天刚一亮,我即送给这位领导。他看也没看,只是说:“放下吧。”过了几天,一位同事无意间谈起此事,问我是不是抄过一份材料,我如实相告。他叹口气,说:“老弟,以后干啥都注意点。”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直到几个月以后,我才知道了实情。原来,这位领导曾答应借考试之机,在乡上安排一位亲戚,不曾想县上按成绩录用,那位内定的亲戚被我取代,领导内心大为不满,所以想在我身上撒撒气罢了。我连夜抄写的那份材料,早就被他丢到垃圾桶里了。我当时既感到惊讶,又觉得气愤,没有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也从内心小看了这位领导的为人。不过,通过这件事,倒更激发了我上进的信心。几年后,我又到了另一单位,从事和文字接触更直接、更密切的一项工作。??九十年代初,硬笔书法热席卷全国。我在一次出差途中,偶然见到启功先生题签的两本《中国硬笔书法》杂志,便当即买了下来。闲时爱不释手,反复揣摩。曾经有一段时间,对书法的兴趣大增,每天中午和晚上都要写几页钢笔字,或者临习几张颜体字。后来,跃跃欲试,接连向外寄了几次临摹的书法习作,参加大赛。没有想到,有两幅居然入选,有一幅还得了个佳作奖。这下一发不可收拾,订书报、买资料,下决心钻研。尽管天生愚笨,但总算小有收获,毛笔、硬笔字比原来均有所长进,入选过几次书展,硬笔书法还参加过中日硬笔书法交流,十多本荣誉证书说明我曾经为此付出过。十几年下来,我形成了一个习惯,只要坐下来,都爱在纸上写写划划,而写的最多的是钢笔字。有时一张白纸正反两面划得乱七八糟,又写几个毛笔字,最后叠起来,丢进垃圾箱。这样做,实在是一种乐趣,而不是要成为什么书法家。??我还喜欢体育项目,尤其爱看体育赛事的直播。读书时,胆小体弱,最头疼体育考试,别人跑、跳、投掷、打球,样样在行,我却只能旁观,跑不上两步,气喘吁吁;投掷手榴弹,甩出的距离还不及女生,往往招来同学的嗤笑。但奇怪的是,这一现象却在以后发生了变化,高中毕业后,先当民请教师。小学一般都没有专职体育教师,而每个班都开设体育课。我一进校门,校长说我年轻,除代四年级的语文课外,全校的体育课就交给我一个人了。推辞未果,只能勉为其难地赶着鸭子上架。早操时,吹吹哨子、喊喊口令,倒还凑合,但体育课教什么内容呢?一时无从下手,我就先让学生跳绳、打球,自由活动。一两周下来,我发现了一点问题:国家早推行第七套广播体操了,但全校的学生不知还停留在什么时候。我就从每一个班开始,教他们做新一套广播体操,学生们的兴趣也很高。几周下来,全校学生全都学会了,还进行了一次表演,反响不错。时间不长,全乡要举办一次小学生篮球运动会,我自然又得组织。好在学校四五年级学生当中,有很多喜欢打球的,我从中挑选了十名学生,抽时间训练,按照书本上的内容,讲解比赛的规则、强调纪律。比赛期间,乡中心小学和我们学校的男女篮球队双双进入最后的决赛。但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球队间单循环时,都是两名裁判,而决赛时竟然成了一名裁判。先一天进行的是女子决赛,不一会儿,问题就暴露出来了。误判、错判时有发生,更要命的是,裁判有偏袒对方的行为。刚开始,我还能冷静对待,但后来,我终于忍不住了,向有关人员反映,得到的解释是,这名裁判是国家级普通二级裁判,一个人完全可以胜任。我一再申辩,但他们始终坚持自己的意见。也许是出于一种激愤吧,我当即中止了比赛,决定弃权,组织者显然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样,他们觉得有些下不了台。当时的学区领导找我谈话,也是一种指责批评的口气。但我没有改变自己的主意,带着学生离开了比赛场地。回校后,我马上向学校领导作了汇报。校长听完后笑着说:“年轻人,好胜心太强了,耍耍事,不要太计较输赢。以后注意就是了。”第二天,男子决赛时,我赌气对学生说,场上只练习传接配合,不要朝篮筐里投球。没想到学生们太听我的话了,到结束,我们的球队竟然没有一分进账,人们对此议论纷纷。当时,不知谁说了这样一句话:“乡下小学,不能歧视。”只当了一个学期的教师,我就从事了另一项工作。我至今颇感诧异,这次偶然事件,竟然成了我热爱体育的一个诱因。自此,我由一个好静不好动的人,成为各项体育活动的积极分子。单位举办乒乓球、象棋、拔河、篮球之类的活动时,我都积极参加。尽管水平不高,在一些集体项目中多属板凳队员,但确实兴趣很高。正如报刊上说的,适度参加体育活动,不但锻炼了身体、享受了快乐、体验了除工作之外的另一种心情,同时也是对人生的一大丰富。??热爱体育项目的结果,就是成了一名体育迷。现在电视节目多达几十套,我几乎锁定了体育频道。每到双休日,只要没有特别紧要的事情,我都在电视机旁度过。体育新闻、赛事直播、实况录像,栏目众多,精彩不断,足可以大饱眼福。若逢上奥运会、亚运会等重要盛会,各个频道更是全天候服务,令人应接不暇。体育项目当中,我最钟情的莫过于足球比赛了。在很多人眼里,这项活动太乏味了,不但一场比赛时间长达近两个小时,而且结果还有可能是零比零,有什么值得看的呢?这正应了一句老话,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从真正看球赛,至今已二十多个年头了,我不但没有生出些许厌烦,反而有点变本加厉的味道。因而,中外一些俱乐部、各大明星的名字大都烂熟于心,对一些关键场次、精彩镜头更是津津乐道。除过电视,还连续几年订阅了一份《中国足球报》,工作之余,反复浏览,其乐无穷,连同事们都感到有些不可理解。在他们眼里,看书写字是我的爱好,什么时候又成了一个球迷呢?每逢有中国队参加的足球赛,便提前算计比赛日期,唯恐错过。若逢半夜,也要从被窝里爬起来,真有点舍我其谁的劲头。当然,球队赢了,欣喜若狂;球队输了,痛心疾首,有时情不自禁,自言自语,招致妻儿的白眼。可惜的是,中国足球至今未能实现质的飞跃,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着实令和我一样的众多球迷伤心,以至于出现过“5。19事件”。刘心武先生还专门为此写过一篇报告文学《5。19长镜头》,文笔犀利,引起巨大反响。不过恨铁不成钢也罢,大骂狂批也罢,过不了三五日,发誓不再看中国队比赛的誓言早已撇到脑后,只要有中国队的身影,球赛照看不误。近两年,姚明在美国大红大紫,所以,NBA便也成了一档重要内容,关注点又延伸到了国外。因为爱看体育节目的缘故,常常和家人发生冲突。妻子戏谑我,说国家队应当请我当顾问。我嘿嘿一笑,说,这叫爱国热情。??我还是个戏迷。七十年代末,秦腔传统剧目恢复上演时,真可用观者如潮、盛况空前来形容。也正是这个时候,我才直观地认识了什么是传统戏曲,它和我所看过的现代样板戏截然不同。当时虽然是一名学生,但被演出深深吸引,白天上课没有时间,晚上就跑到露天广场,挤在人堆里看热闹。因为从未接触过的缘故,戏中人物的道白、唱词多半听不懂,但有三样印象深刻:一是服装。演员穿的服装花花绿绿,宽袍长袖,看起来很感滑稽。还有高底靴子,底下的人看着危险,但演员走起来行动自如,并不显得吃力。二是脸谱。最惹人注目的就是那些大花脸,各种色彩好像都涂上去了,表演起来威武勇猛,观众的目光随着他们来回移动。三是道具。山川河流,城墙桥堡,样样新奇。特别有意思的是,挥挥马鞭,即为骑马;推一面车轮,表示坐轿;四个兵卒,代表千军万马。而这时,旁边恰好就有老者出现,用自己的理解诠释剧情,等于义务讲解,感觉颇为惬意。最早看到的秦腔剧目是《逼上梁山》、《小刀会》,此后,拍成电影的有《火焰驹》、《三滴血》,名家荟翠,演员阵容强大,堪称精典。从那时算起,我对传统戏曲由好奇到喜欢,再到痴迷,只要有演出,总要去看一看,听一听。有一段时间,还抄录了一些著名唱段,一方面欣赏唱词文采,一方面品味唱腔旋律,自得其乐。这些年来,著名演员一茬接一茬,各种形式的戏校遍地开花,演出形式不断创新,宣传不可谓不力,虽然有些地方相对火爆,但总体情况还是不太尽如人意。专家学者认为这是全国的一个普遍现象,传统戏剧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其生存空间相当有限。但不管怎样,我还是传统戏的忠实观众。从十年前陕西电视台开辟“秦之声”栏目起,每逢节目播出,我都在或慷慨激昂,或婉转缠绵,或诙谐幽默的大秦之声中度过。此后该栏目又别出心裁,在西北五省区策划了“戏迷大叫板”,反响强烈,影响深远。就振兴秦腔艺术、培养人才来说,陕西电视台功不可没。??除秦腔之外,我还喜欢京剧、豫剧、黄梅戏等剧种。中央电视台第十一套节目专门安排播放戏曲,好戏连台,精彩不断。《空中剧院》、《名段欣赏》、《跟我唱》等栏目,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职业戏迷票友的要求,大受欢迎。为了继承传统,还对已故艺术家的唱腔采用音配像的形式隆重推出,赢得一片喝彩。正是在这块天地里,我才有幸一睹梅兰芳、张君秋等一代戏剧大师的风采,才知道了许多台前幕后的感人故事。每当打开电视机,妻子要看电视剧,儿子要看动画片,我则既想听戏剧,又不愿错过体育节目,所以手中的遥控器调来调去,以致引发抱怨。有时,虽然也妥协一下,但心中颇多不快。在这样的看似摩擦不断,但最终相安无事中,我痛并快乐着。??每天早晚或节假日,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散步、打牌、玩棋、搓麻将,各有所乐,我亦颇多感慨。是啊,有一个特长,多一项爱好,不但生活充实,就是和人交谈,也多了一个共同的话题。漫漫人生之中,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岂不快哉?我乱写的!不好请原谅.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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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阳光他老觉得很小很小的孩子像雨后的彩虹。空气中没有了尘埃的味道,或深或浅的彩虹很温润、很绚丽。或者说是雨后空气中浮动着的大把大把的水分子让阳光不再耀眼,变得柔和如水,变得色彩斑斓。他知道彩虹是阳光的一种,像穿上圣诞大衣的老人显得诙谐可爱。可后来,彩虹在愈来愈强的阳光下消失了影子。他仰望天空,天空依旧很蓝,却少了一种可爱的色彩,少了那种如绸缎般柔媚的颜色。如同一个孩子的成长,不经意间,他发现自己脸上的红润日益减少,他看着最后一抹色彩在无声中归于平淡,一脸茫然。他有大片大片的记忆,是关于那个有流水的地方。一群穿短衫短裤的孩子,笑着,光脚跑过童年坚实的木板桥。桥下流水浅唱地吟。石头被磨区了棱角,磨成光滑的拳头,散布在浅水的滩上。往外延伸,水变深了颜色,清凉的和水在夏日的时光里悠晃。日子很悠闲,没有负担。孩子解下衣服跳进水里,像泥鳅一样游弋。他们打着水仗。黝黑的手臂用力拍打着柔软的河水,弹起的水花缀入头发,在脸上轻轻滑过。水花把阳光编织成彩虹的图案。后来他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由几种颜色有序排列的轻盈图案。因为他知道如果让它们叠加,回成为灿烂的夏天。清凉的河水滑过手臂,滑过身体,滑过没有忧伤的季节。他的身体变成了健康的黑色。他仔细地观察着彩虹的图案。它没有黑色,惟独没有黑色。随便几种简单的颜料,可以轻易地叠加成浓墨的世界可彩虹如何叠加,也只会让世界温暖明亮,而不回在黑暗中沉沉死去。彩虹成了他童年的情结,让他拥有充满阳光的世界。或许所有的小孩都喜欢把玩阳光。或者是在三棱镜后发现隐藏着的彩色世界而目瞪口呆。或者用小镜反射阳光照进常年阴暗潮湿的鼠洞里。小老鼠害怕地拖着黑色的身体逃逸出来,在阳光下裸露它那肮脏的脑袋。它身上的黑色浓厚而粗糙,散逸着阴沟陈尸腐肉的味道他身上的黑色却轻盈而光滑,渗透着阳光的气息。两种同样的颜色是两个不同世界的巧合,前者使它适应在阴暗的环境中生存而后者是阳光在他身上亲昵的吻痕。他喜欢站在竹楼上眺望阳光,看阳光碎落在大树的叶尖发出耀眼的亮斑。树叶把阳光转化成能源贮藏在粗壮的树干里。大树死后,被一节一节地送入灶口,在熊熊的火光中完成生命的回归。就这么走了。他看到阳光从遥远的地方来,有消失于遥远的地方,而他却抓不住。像一个人死后,只留下灰白色的粉末。他像猫一样极喜欢晒太阳。冬天穿羊毛线织成的衣服,合上眼睛躺在竹子摇椅上慵懒地沐浴在阳光中。他能感受到阳光在他身上的作用――温暖如春。夏天,穿宽松的T恤,在阳光下大步大步地跑,喝很多很多的水,然后让它从毛孔里渗出。他看到耀眼的阳光在四处张扬。高大的建筑和低矮的竹屋,在阳光下像等待查阅的士兵,庄严而坚强。墙角的青苔褪去了青色,变成干燥的颗粒,在他疲惫的双腿的轻抚中松松垮垮。他也能感受到阳光在他身上的作用。他从慵懒变得强壮。肤色更黑,几乎可以隐藏与夜色之中。他不是夜游的生物,黑色的皮肤倒有利于他在夏夜和伙伴玩捉迷藏。夏夜或许有飞机飞过天空。他抬起头把脖子伸得高高去寻找天空飞机的翅膀。他看到闪着灯光的飞机在繁星下面飞过,猜性着乘客们甜美入梦如同摇篮里的婴孩。白天若有飞机飞过。他会以同样的姿势加上左手去挡住射眼睛的阳光。低头时看见自己额头上的手在地上的投影盛放成飞鸟的一半翅膀。于是他和伙伴玩起了手影的游戏。多年前。他的这双手是多么灵巧,可以做出最逼真的孔雀、飞鸟抑或狗头。他不会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想到今后的某一天自己如同木偶被许多事情牵制着而失去玩耍阳光的时间和能力。那个时候他单纯地想长大,可却不知道长大后却如此怀念那段玩手影的时光而一脸茫然。他想也许我应该好好地享受每一段时光里特有的阳光。不然会在若干年后看到三棱镜背后整齐排列的彩虹时木木地说:“我知道,那是阳光折射的结果。”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