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换来的快乐
每个人身边都有一个天使守候着,当那个人受到伤痛,沉沦时,天使就会悄然来到这个人的身边,给他阳光,给他自信与动力。有可能是家人、朋友、爱人、同学,谁给了你信念,谁就是守候你的天使。
生活,我们需要的是快乐成长,快乐生活。然而面对死亡,谁有可能是快乐,谁又可能是沉沦呢?我们需要倾听这个故事。
这一年,雪12岁,枫16岁,他们相遇于医院。雪患有胃癌晚期,但是的她拒绝一切的治疗,整天渴望死亡的到来,她想离开这个悲凉的世界。枫看到这样的雪,很心痛,他想给她带来快乐,因为雪是他失散7年的亲妹妹,他觉得自己的家欠她太多。当年的抛弃,如今的苦苦寻找后的结果,使枫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让她快乐的生存,哪怕是失去自己的一切。
枫在医院的安排下,住进了她的病房。那晚,枫跟雪讲了很多故事,而雪像是没有听见般。在枫的眼里,她像个被真空隔绝的女孩。是的,因为她经历的痛苦太多了,小时候父母的遗弃,后来养父母的毒打,早早就让她不去感受这世界的温暖。
枫为了让雪笑,他跑遍了城市的所有图书馆,翻看那些笑话书;不顾三更半夜打电话给别人会遭到怎样的毒骂,只想找到一个能让她快乐起来的方式。然而,雪还是那样,无视他,眼睛没有焦距的看着天空。枫摇了摇头地说:“快乐的生活,快乐的成长,这是人生的真谛,你要快乐起来哦。”
时间半个月过去了,枫每天坚持着给雪讲笑话,告诉他所知道一切有趣的事。每天临睡前,都重复那句话给雪听!可雪还是半个月前的那个她。枫无数次的独自拭泪,也无数次地在寻找能使她快乐的方式,能试的方法都试了,但她还是那个样子。枫无数次的告诉自己不许放弃,但每次的结果都让他想放弃。正当这时,雪的老师的到来,又点亮了希望。
雪的老师,把雪的一切告诉了枫。枫知道了,雪是一个没有受过爱的孩子,她总是排斥着同学,活在自己的世界,没有笑容,没有眼泪,没有表情,更没有语言与欢笑。枫决定了,让雪的同学每人都送祝福给她。在老师的帮助下,枫来到雪的班,向同学们说明一切后。同学都不约而同的给雪送上祝福,枫用DV机拍下一切。这里有同学语言祝福,歌声的祝福,文字的祝福。做完这一切整整弄了一个星期。
当枫笑着回到医院,雪却昏迷在那冰冷的病床上。这时枫穿下了病服,在手术的前几分钟录下了想对雪说的话语。13个小时过去了,手术室的灯暗下了,一个宣布死亡,一个宣布手术成功。
一个星期后,雪醒来了,护士把枫的DV机给了雪。雪打开DV机,看到那一幅幅的画面,同学们的祝福与祈祷,把她封闭的心打开了,融化了心中的那块冰。最后,她看见了她最依赖,最想念的枫“雪,快乐的生活,快乐的成长,这是人生的真谛!希望你能快乐的活下去,若你快乐,我所做的一切都值得了,带着我的生命一同活下去。哥哥不想你不快乐。”此刻的雪早已泪流满面,7年了没有为谁而哭过,她用哪种像破碎的声音对着天空说:“我会的,我会的,会带着你的快乐活下去,哥。”
几个月后,雪出院了,回到枫的家,看见了7年前不要自己的父母,她没有恨,没有说什么。她每天都快乐的笑着,每天都像一个天使一样帮助身边有需要的人,与同学关系变融洽了,她学会了笑。她感受到了温暖、关爱,也同时给人温暖、关爱、快乐。因为她不希望在天堂的哥哥看不到她不快乐的样子,所以她懂得快乐了。
用生命记录 ——竺可桢的梦想传奇
人的一生,其实是非常短暂的,一般人的一生能活两万天,可是竺可桢从1936年开始记录天气日记,这一记就是38年又37天。整整13907天。具有了这样坚持力的人,具有了这样任性的人还有办不成的事吗?还有实现不了的梦想吗?
竺可桢5岁进学堂,7岁开始写作文。竺可桢写作文时,常常是写了一遍,自己觉得不好又重写一遍,等到他自己认为满意时,才停笔。
竺可桢读书也很成功,一天晚上,当他上床睡觉时,大公鸡已经“喔喔”地啼叫了。母亲怕他累坏了身子,就常常用陪学的方法来督促竺可桢早点休息、可聪明的竺可桢并没有放弃攻读的机会,有时当他随母亲睡了,只要一听到公鸡啼叫声后,便会悄悄爬起来,背诵老师教的国语课。
从1917年在哈弗大学读书时,他也没忘记观察气象,每天用日记的形式不间断记录着。后来,由于战乱等原因只保存1936年到1974年2月6日的。共计38年37天,竟然从未间断!这些日记页页蝇头小楷,一笔不苟,共计有800多万字,令人叹为观止。直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用颤抖的笔在日记本上记下了当天的天气。
少年有梦则民族有望,少年追梦则国家昌盛!我自己也是一个追梦人!
我从小就喜欢观察身边一些有趣事物。有一次,我观察一群蚂蚁搬虫的时候,还忘记吃饭睡觉了呢!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奶奶家的大公鸡全身上下油亮亮的,这个使我的好奇心一下子“蹦”了出来。为了更好地破解这个谜团,我把一些脏水,浇在了大公鸡的身上,悄悄地跟在它的后面,看它如何处理。
不一会儿,大公鸡就来到了一个土坑旁,“噌”的一下跳进了土坑里,在里面打了几个滚后,羽毛上的污渍竟奇迹般的消失了,我终于发现了大公鸡的小秘密!
虽然现在我不可以像以前那样去花更多的时间去观察事物了,但是我却写起了观察日记,这些大大小小日记加起来还有150篇呢!
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梦想,而为什么有的人就实现了而有的人终生都未实现呢?这就取决于这给人为梦想而做出的努力,只有踏踏实实的去追梦,才可以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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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用死换回你的快乐耳边,阿桑幽婉的声音在蔓延“空荡的街景,想找个人方感情,做这种决定,是寂寞与我为邻,我们的爱情,像你路过的风景,一直在进行,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而停~~~”一边听着歌,眼泪一边不争气的流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这么难受,像丢失了什么,是什么呢?我静静伏下身子,整个人躺在浴缸里,让水蔓延,好像,水,可以让血液更加干净,也是,让心灵更加干净吧!总想去死,下过决心,可没有勇气面对死亡,想过跳楼,飞一般的感觉,临死前体验我最想体验的心情;想过割腕,也为此付诸过行动,可是,最后一下,致命的疼痛,我没有勇气;想过吃硬币,可是,害怕,怕它在嗓子中,不愿离去。才发现,如果死在浴缸里,是种享受呢~~~死了,就解脱了,常常这样子想,可是,猛然间感觉到,死了,并不是解脱,该面对的就得面对,死能解决什么呢?可是,不死我又有什么用呢?谁会在意我呢?我对谁有用呢?谁会为我的死而烦忧呢?妈妈?第一个想到的人?不会的!我常在想,我是她亲生的吗?怎么会这么对我?我做错了什么呢,为什么,会这么对我?妈,你,爱我吗?为什么那么残忍地对待我?是不是在你眼里,我只是一个和姐姐对比的玩偶?我知道,我没有姐姐好,我没有姐姐一样懂你的心。但,妈,能看看我吗?我在努力,你知道吗?我在努力,很努力很努力!我只想让你幸福,我只想让你开心,因为我知道您的不容易,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所以,请您,看看我,看看我的付出,看看我的努力,看看我的执著!我不忍心,不忍心放开你!我不忍心,不忍心让您流泪,能不能,能不能给我的空间,让我爱您,让我疼您,让我给您幸福,让我给您温暖,我会告诉你,我不比姐姐差!妈妈,别把我和姐姐比较好不好?我永远有个阴影,我永远比不过她,不是真的不如她,而是在您的感情上,我永远都不能赢!妈,如果生命之中没有你的爱,我会失去所有,我会失去往前走的信心,我会失去所有的勇气!您说,我叛逆。那是因为我不敢用赤诚的心去面对您!因此我只能用此来掩饰,我不曾向您说出对您最真诚的想法,因为我期望也知道,您早晚会懂,会知道我的心!!!您说,我鲁莽。那是因为我不想去认真去谨慎的思考一个问题!因此我怕,怕我越思考,压力就会越大,我就会越来越不敢去做我愿意做的事,也就会越来越放弃那种坚持的灵魂,所以我鲁莽,因为我爱您!!!生气了,您只是背过头不看我,我只是流着泪不说话。原来,这就是我们之间的交流,可不可以,有一天,换个方式对我?我走出浴缸,擦擦身子,换上衣服,躺在床上,仰视天花板,泪,又流了出来,耳机中,还在拼命放着《一直很安静》“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我拿下耳机,把脸侧过去,不曾承认自己的软弱,只是时间的问题,那会冲淡一切,对吗?姐,晚些回广州吧,尽管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但是,妈需要你,妈爱你,我不会在对你不屑,不会在因为你和妈生气。我大了,明白一些事情了,也知道理解妈了,知道争风吃醋没用了,知道了,我懂姐,我不是比不过你,也不是就那么轻易认输,而是,妈欠你的,我得和她一起还!所以,我选择了妥协,只为了妈。妈,我只想你快乐,那样,我愿意放弃我的架子,只要你开心,只要你快乐,妈,生命是你给我的,我会用它努力让你快乐,但,能不能在我完全放弃之前注意我,注意到我的努力?!如果,永远不能,那么我宁愿选择死亡,选择离开这个世界,但,妈,你得快乐,知道吗?得快乐,因为我爱你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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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追逐梦想这是怎么样的一匹狼啊!聪明、坚韧,至死不放弃心中的梦想。她就是《狼王梦》的主角——母狼紫岚。自古以来,狼大多以一种反面角色出现,他们贪婪、狡猾而凶残,但是,在《狼王梦》中,故事一开始,我便成了紫岚的死党,和她同喜同悲。紫岚的伴侣黑桑是一条出色的大公狼,它的梦想是战胜狼王洛戛,当上狼王。他和紫岚一直为此暗暗地努力着,等待着机会。但是,在一次猎食时,黑桑被野猪的獠牙刺穿头颅而身亡。紫岚怀念着黑桑,把黑桑未尽的遗愿寄托在还未出生的狼种身上。不久,紫岚产下四雄一雌五个狼崽。不幸的是,其中一个雄崽刚落地便在风雨中夭折了。紫岚忍住悲痛,其余四个狼崽分别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并独自抚养、调教他们。但是,噩运接踵而至,黑仔半岁时命丧金雕之口,蓝魂儿又中了猎人的圈套,双毛在与洛戛争斗时落败,被饥饿的群狼吃得一干二净……最后,紫岚为了女儿所生的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展开殊死搏斗,用最后的智慧与勇气与金雕同归于尽。作者沈时溪不愧是动物故事大王,他把这个故事写得一波三折,悬念一个接着一个,悲和喜交替上演:金雕的黑影笼罩着正在家门口追撵着小松鼠的黑仔,我虽然有些担心,却以为在危急关头肯定会有转机,出乎意料的是,仅仅片刻,金雕已将黑仔抓离地面,并啄瞎了黑仔的眼睛。我不禁责怪紫岚,为了培养未来狼王的胆量,居然允许爪牙还软弱的黑仔到洞口去冒险。当悲痛中的紫岚停止自责,将梦想寄托在蓝魂儿身上时,我的心中,也升腾起希望。蓝魂儿好样的,勇敢、机智,小小年纪便表现出超常的能力。我不禁为紫岚高兴。但是,在一次觅食中,走在狼群最前面的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为了避免爱子落入人类之手,死前受到羞辱,紫岚亲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也亲自毁了自己的梦想。我忍不住责怪紫岚,为什么不让蓝魂儿和她一起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这样不是更安全吗?或许蓝魂儿就不会死了……就这样,我一过看一边问,陪着紫岚用她的一生追逐着狼王这个梦想,却到死都没有实现。看完故事,我心中的悲伤浓得久久化不开。不,不仅仅是悲伤,应该还有悲壮的感觉。我觉得作者实在是太狠心了,居然写出这样的结局。我想,如果没有狼王梦,紫岚可能生活得很快乐,很轻松,她的三个狼崽也不一定会有此厄运。她为什么这么逼迫自己和孩子呢?是痴了?是狂了?接下去的几天里,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直到一天晚上,在电视里,我看到郎朗在钢琴前弹奏着优美的旋律,我忽然找到了答案。郎朗自小便承载着父母 ——尤其是父亲的梦想,父亲为了把他培养成钢琴家,对他要求之严是常人无法想像的。父亲为了陪郎朗练琴,连工作都辞掉了。经过不懈的努力,郎朗终于成了中国的莫扎特。这难道不是又一个“狼王梦”吗?还有,为了实现飞天的梦想,人们冒着生命危险,经过多少次试飞,终于制造出各种航空器,像鸟儿一样自由地在天空翱游,甚至飞向宇宙。如果没有梦想,没有这份痴与狂,也许今天,我们还需乘着马车周游世界呢。梦想是美好的,实现梦想之路却不是一帆风顺的,要付出代价,有时还有生命。我终于理解了紫岚,也理解了作者。我也有我的梦想,我想,我会像紫岚一样,为我的梦想而努力,而痴狂的。我不禁又一次拿起《狼王梦》,封面上,紫岚在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对着苍茫的天空仰天长啸,远处是白雪皑皑的雪山。紫岚死了,至死没有实现梦想。但说不定,她的狼孙中会出现狼王呢!我心中的悲伤被希望所代替。1200字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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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用来吼的作为菜场上的小商贩,我的父母早已习惯了又喊又叫的交流方式,倘若哪天我用温柔的语调跟他们讲几句话,他们一准会认定我私下里做了亏心事!在外读书工作多年,我一直被视为斯文女孩,不管老师、同学,还是领导、同事,个个都夸我温文有礼。可是他们不知道,在外面如此有修养的我,对父母却很不礼貌,说话都是用吼的。有一次去上海参加一次商务会议,中间休息的空隙我跑去洗手间打电话给母亲,询问她有没有按时服用我买给她的保健药品,母亲说忘记了,我即时发作:“你到底怎么回事,这药有多贵你知不知道?专家说必须连续服用三个疗程才会见效,中间停服就会严重影响效果!”我吼了一通,还不忘警告母亲:“按时吃药知不知道,不记得就写张字条贴在床头提醒自己,我这么忙,不要让我老操心好不好,下次再忘记我过年就不回家了……”这通吼叫刚好被一位台湾女同事听到了,她不可置信地问我:“你是在跟妈妈讲话吗?为什么要这么大声?女孩子是不可以吼妈妈的,她会很伤心……”我见同事询问,也非常不好意思,又无法向她解释说母亲习惯这种交流方式,只好撒了个谎,说母亲的听力不好,所以自己讲话时要提高声音。精打细算地过了一辈子,父母习惯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所以每次我买东西给他们,总会招来一顿数落,但我照买不误,每次都挑最好的,并在被数落的时候不客气地吼回去:“你们懂什么,一分价钱一分货,这东西就值这个价!现在通货膨胀这么严重,早点把钱花出去就是赚到了,过阵子物价涨了,这个价格只能买一半的东西,到时岂不更吃亏!”说也奇怪,母亲就吃这套,被我吼了一顿,反而没了脾气,立刻换上我新买的羊毛衫去邻居家串门了。还有旅行、看医生、去餐馆吃饭,每次我都会用吼的方式讲出一大堆歪理,逼迫父母乖乖就范。他们嫌旅行浪费钱,我说闷在家里憋出抑郁症更浪费钱;他们坚持小病不需要去医院,我说大病都是小病演化来的,没头脑的人才会不拿小问题当回事;他们抱怨去大饭店吃一餐就要数百元,够在家吃两周了,我说不花钱哪有赚钱的动力,天天省钱是没前途的……每次跟父母斗嘴,我都强词夺理,动辄就威胁他们:“你们不听话就是给我添麻烦,不赶快吃好穿好玩好,万一弄坏了身体,岂不是要拖累我,到时候我要花更多的钱……”要是撞见父母吃剩菜,我更是怒发冲冠吼声震天:“你们有没有基本常识?不知道隔夜的白菜不能吃啊,含有致癌物质懂不懂!父母还真被唬住了,不再锱铢必较地吃剩菜穿旧衣,而是开始享受我孝敬来的资源,还动不动跑出去跟亲友们诉诉苦:“我这女儿呀,动不动就数落我们老两口一顿,非逼着我们好吃好穿,你说我俩都是粗人,哪里玩得了这些花样儿……”嘴上虽然这么抱怨着,眼角眉梢却早已溢满自豪。母亲每次都骂我死丫头,说有你这么跟妈讲话的吗,你就不能小声点呀……老爸也满嘴抱怨,说早知如此就把我送给别人。我就笑嘻嘻地回敬说:“这都是得您俩的真传,基因里带着的,改不了了,要是把我送出去,您现在指不定在哪后悔呢……”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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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用来燃烧的夜,静的如身旁杯中的水,泛不起一丝波澜;轻轻端起那一杯热茶,却感觉到内心的空虚,掀开窗帘,静观窗外夜色,不禁发现——家的位置真是外面,既不在车水马龙的闹市区,又不在荒寂孤凉的深山处,仅仅是一个偏远的小地方,而已,但是这里却承载着我成长的点点滴滴,那些如画般的记忆又再度涌上心头,杯中的水动了。。。。。。寒冬的三月,儿时的我只有10岁吧,自小是孩子王的我,强势的带着一群手下“风风火火闯九州。”那股子天真劲真是没话说了,好比初生牛犊不怕虎似的,席卷着小巷的每一户人家;嬉笑、打闹、是我童稚音韵的主旋律,想起那时真是美好啊。不会因为和哪个女生走的太近而闹的满城风雨,甚至会遭到同伴的讥讽与拳脚相加:不会因为作业多而愁心满储,更不会因为同伴间的不愉快而拌嘴。。。。。。或许那时的我穷的只剩下天真了吧!天真的以为只要有奥特曼噩运永远也不会降临:天真的以为父母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可以为我阻挡一切:天真的以为朋友只要真心对待就一定不会离开我。。。。。。而现实无情的摧残着这一切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是多么的愚蠢和天真。鸦雀登檐的那一天,我的第一位亲人离开了我,曾经那双慈祥的大手再也不会安抚我的额头:第一位朋友的远去,走前那绝望的眼神,也许你们不知道,或许也没有体验过那滋味,那眼神就像一只曾经快乐的羔羊被带向屠宰场一般,无助与不舍始终成了,我那段记忆痛苦的羁绊!第一次闯祸时,父母去给人道歉,那点头哈腰的样子,让我耻辱,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强忍着眼前的水雾,被父亲的大手强按着脑袋,仿佛,那手已经不是我所熟知的那双温暖,厚实可以让我依靠的东西了,变得越来越凉,陌生,甚至有些厌恶。从那一刻我便发誓,不会再让身边人因为我的存在而付出代价。时间剥夺了我童真时幻想的权利,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性格,俊俏的脸,和那颗不屑于任何事物的心,眼神中不在迷惘,你看到是那种过早的成熟与坚定,是的!我长大了,我要想所有人证明,也为了亲身把自己编织的幻想打碎,让其在内心的那仅余的一丝温存随之泯灭。枷锁,不是戴在我颈上的重负,他是我前进的动力,鞭策我前进的不竭力量源泉,就算只是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理由,我也要打破它!灵魂这东西,我相信,不是出于对神灵的盲从与期盼,而是相信自己的灵魂可以在逆境中得到成长,在红尘中得到升华,感悟不需要你去大张篇幅的去修饰,更不用用多么华美的语句去点缀,对于真正的感悟,那些都是浮云,相信我吧!在写作上只有写出自己的风格与要表达的一切就足矣,什么分不分的都让他去见鬼,我们来到这世上就只为了追随利益吗?是的,利益可以换来富有的物质生活,但是那只是一层无用的躯壳,华而不实的东西永远也比不上外表朴实,内心充实。瞬间就是瞬间,回顾曾经的种种羁绊,更多的也许是无奈的叹息,但当你积极的去面对他时,或许更应该是“笑笑没什么大不了”的坦然与豁达。阳光总在风雨后,更多的不幸堆积出来的是一份幸运。我们的人生仅需那昙花一现的一次,青春是用来燃烧的,放手吧,挣脱蚕茧,自由飞翔!12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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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借来的爱装饰青春我一直暗恋同桌司马烟,所以上课的时候我总是汗涔涔地盯着黑板,不敢扭头看她。我怕一看她,她就千娇百媚地朝我笑,那样我可能会糊里糊涂把地理老师喊成数学老师。可是司马烟喜欢的人不是我宋子则,她喜欢的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司马烟迷恋的,是数学老师英俊的外貌和非凡的气质。那个夏天,他调到我们学校,被分到我们班后,司马烟就开始痴迷地钻研起高深的数学定理,和毕达哥拉斯、高斯等人混在一起,开始对我的诗歌不屑一顾。此前我把写诗看成是无上光荣的事,因为司马烟喜欢。可是在司马烟专心学数学之后,我就封笔了。写诗,按照司马烟的说法就是,落魄,没出息。她说真正的才子是像高斯那样的人。其实我知道,她口口声声说的高斯,还不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嘛。我硬着头皮一道道地做数学题,咬紧牙,捏紧拳头,只为了能与司马烟齐头并进。语文课上,司马烟逃课了。司马烟说,宋子则,我的语文就交给你了,落下的课文你给我补。我听了高兴了一阵子,但回头一想,不对啊,司马烟逃课干吗去呢。在知道真相后,我伏案大哭——司马烟逃语文课是为了去看数学老师打球。司马烟还在我面前把数学老师打球时的潇洒帅气渲染了一番。我心里醋意大发。我思索了三天,内容是如何将数学老师打败,重新夺回我在司马烟心中的位置。司马烟说过,她喜欢数学老师,喜欢他的一切。我听了身上起鸡皮疙瘩。但我记住了她的话。我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数学上。演算习题的草稿纸雪片般塞满我的课桌;台灯下,我“悬梁刺股”;大冬天,我“孙康映雪”。一年下来,我的数学成绩终于超过了班上其他所有人,包括司马烟。然后,我将自己最喜欢的足球悄悄送给了别人,发誓戒掉足球,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去买了篮球服和篮球鞋。司马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她拍拍我的肩膀,然后妩媚一笑,也不说话,就转身走了。这是什么意思啊,我不解。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司马烟乌黑的瞳仁中,开始有了我宋子则的倒影。高二升高三那年,数学老师结婚了——和我们语文老师。我记得那天司马烟一整天没来上课,待我找到她时,她正一个人蹲在公园的长椅旁发呆,确切地说是在看一群蚂蚁搬家。那天我和司马烟第一次喝啤酒。司马烟喝醉了,就开始唱《同桌的你》……自数学老师结婚后,司马烟就将数学抛到了九霄云外。每次数学课,司马烟都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雷打不动。我次次数学考试拿第一,司马烟对我撇撇嘴说,你好好的诗歌不写,跟着别人摇什么尾巴啊?司马烟不听我劝,执意跟数学过不去,她甚至扬言高考数学交白卷,吓得数学老师三番五次找她谈话。但司马烟真的交了白卷。高考结束那天,司马烟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吓了一跳,后来打听,她是准备不读大学了,到外地打工,之后会很快结婚。高考分数公布了,我的数学成绩是全年级最高的。我报了外省的一所重点大学。司马烟数学得了零分,总分勉强上了专科线。她没有去打工,还是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去往大学的火车。我大学四年间,司马烟一共给我写过三封信,她在信里总是问我是不是过着春风得意的日子。我大三那年,司马烟毕业,去了一家小公司上班。我去找过她,我问她当年交白卷后不后悔。司马烟说,青春总要留下遗憾的,但是她不后悔,她要感谢数学老师,感谢那张白卷,让她懂得了换一个方向将人生走下去。其实我也一样,因为司马烟,我模仿着他人生活,放弃了梦想,但也因为她,我用借来的爱装饰了青春,懂得了成长,收获了前程。青春里总有一场暗恋,每一场暗恋都是一种成长,不是吗?初二:葵秽1200字 初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