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出我自己400字

亮出我自己

400字 初二 记叙文

嗨,大家好!我叫储思敏,是个可爱的小姑娘。白里透红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惹人喜爱,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嘴角旁还有一个深深的小酒窝呢!

我很爱看书,那些书让我爱不释手。一有空闲,我就会看起书来。有一次,妈妈带我到图书馆看书。一进大门,我就选了个安静的地方,挑了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慢慢地,我就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这时的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会去理会它。时间飞快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就到了21:00,我们刚来时才只有18:00,怎么就……妈妈推了我一下,说:“快别看了,要回家了。小书虫。”可我还是没有声响,“图书馆要关门了。”我这才从“梦”里醒来。“哎!”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

我不但爱看书,而且写字也很好。每次,学校举行硬笔书法比赛,老师总让我去,还鼓励我说:“今年一定能拿好成绩。”这不,去年的比赛我就得了二等奖呢!

你千万别以为我只会读书,其实我和同学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密切,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这就是我一个与众不同的我。我希望自己一直都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5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四(1)班陈锦铭

指导老师:项恒鹏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

广东广州白云区白云区黄石街广外大附小四年级:陈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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