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狂一笑_900字
因爱成痴,因爱成狂。人生过往,沧海一粟。有人为剑,痴爱一生。有人为舞,倾动天下。不管发生什么,他们无悔,这是“他”爱的痴狂。
上万年的天地孕育了多少泣鬼神,泣天地的景致。世界上最高的山峰,珠穆郎玛峰。这座让天地都惊叹的奇峰,又有多少故事。他的故事应是这天地都惊叹的奇峰,又有多少故事。但他的故事应是这天地的一颗珍珠吧,让人移不开眼的光芒。
珠穆朗玛峰多少年才有一丝变化,29岁的刘云龙年少轻狂,但也有着自己的成熟与梦想。他渴望,他期盼,他想登上这世界上最高的山峰。但成功在眼前,为了队友。心甘情愿让出自己的帐篷,冻伤双腿只能依靠义肢。可是20年后,在节目现场他不惧别人的眼光,他不惧任何困难。昔日队友都在,他依旧放言他要成为中国第一人,世界第一人。第一个登上珠穆朗玛峰的残疾人,那一刻他没有如我们想象一般激动热泪,他只是淡淡一笑。那笑让人振奋,让他有力量,那笑是他的痴狂一笑。笑傲天地的痴狂,那是他的一生的追求,那是他的爱。爱的痴狂,爱得无怨无悔。
很多人说,刘元龙当年舍身救了队友的举动让人感动,让人敬佩。但我却更敬佩他对梦想的痴狂,让人敬佩。但我却更敬佩他对于梦想的痴狂,不管发生什么都决不放弃的痴狂。
有的人,喜一把好剑。爱到极致,得一剑痴封号,很多人觉得那就是个疯子,但我说他疯的快乐,疯的洒脱。为所爱之事而疯,疯得心甘情愿。
那个酷爱画画的郑板桥,一手绝妙画技。他可以一壶酒,一支笔,临窗西下,月光如影。画一幅心爱之画,或许淡淡一笑或仰天大笑。那是他的“痴”!
人生一世,浮华过往。或寻一知己,或有一痴爱之物。成了他们的人生追求,因为那是他们的梦想。爱要坚持,坚持所爱之事。坚持自己的梦想,这是他不放弃的坚持。
任时光打磨,任流水冲刷。任世人眼光,任世代交替。即使自己的坚持让人不理解,让人不懂。可是自己在坚持,从未打过放弃的念头。因为是自己所爱,就不会放弃。
人生之事有很多,有的是让人睁不开眼,让人选择不明白。但寻一事,坚持下去,是自己的爱,是自己的痴狂。这是自己的人生痴狂,人生坚持。人生很长,寻一件终生之事,不是一大乐事吗!
高二:张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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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潜之道_900字
没有张扬的个性,没有炫目的装点,只有埋头苦干,蓄长江之势,灌六方沃土,养八方百姓。
——题记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金刚石如不收敛个性,隐藏光芒就不会有夺目的光彩;蝼蚁如不埋没,就不会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它们正是因为甘于埋没,才会被人所熟知。他们正是因为默默的蓄势,才会迸发出惊人的力量。
懂得深潜之道,就会拥你所想。楚庄王留下“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励精图治以复兴楚国的传奇;更有勾践卧薪尝胆,发愤图强,历经数载,终于吞并吴国,成就了春秋五霸的美谈。这两位明君用了数年的光阴,休养生息,最终让自己的梦想得以实现。所谓的一夜成名中奖是昙花一现,如果没有不懈的奋斗,终难一飞冲天,一鸣惊人。
懂得深潜之道是实现量变到质变的重要要求。荀子在中强调积累的重要性,只要一步一步的积累,一溪一河的汇聚,才会抵达千里,才会成无垠的江海。无数的仁人志士的成绩,莫不过于厚积薄发,驱动到质变。李时珍的足迹遍及全球,上到万丈深巅,下到裂谷海沟,正是因为他尝遍百草,摸索出一套诊病开方的方法,才着就了。着名书法家王羲之入木三分和墨池的故事都充分说明了只有量的积累,才会有质的飞跃。
懂得深潜之道不是小和尚敲钟,漫无目的,而是心怀梦想;亦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要持之以恒。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一鸣惊人的背后长期不懈的努力。名人都有过黯淡的生活,但他们都懂得在那段黯淡的岁月实现量变到质变,将怀揣的梦想变为现实。正是因为他们像企鹅一样深潜,拽住机会后,让人们为之惊叹!
高二:边梦圆
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点评:文章语言简明扼要、言简意赅、言至意达、精炼有力。选材新颖独特,不附平庸,一扫迂俗之气,令人耳目一新。主题严肃,思想高尚,进取心较强。例证丰富,选材得当,描述详略得当,较具说服力。
可以说,这是一篇成功的议论文,写的不错,希望作者继续加油!
点评老师:金冬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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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临城痴狂这年头,有的人为了梦想的追逐,卯上了所有的力量;有的人为了生存,在岁月的流转中苦苦挣扎。而我的痴狂,却好像没有那么锋利和光芒。在我的字典里,年少时的古城岁月便是我最最记挂的乡土情结。我在那片土地上渐渐成长,我的记忆烙印上古城旧年岁里的江南气息。如今,我在离古城几乎相隔一整座城市的地方,静静的思念着古城之景,重新回味起我对古城的痴狂。家乡是江南的一座普普通通的小城。也许她不算富饶,也不算绝美,但是却始终是我心头温润而又亲切的温柔乡。新年岁和旧时光的交接中,家乡的新城区慢慢变得发达,越来越多的人也渐渐把迁徙的步伐定在了新城区上。但是我却在离那片润土越来越远的道路上,仍然执着的痴迷于古城那一抹旧迹迷人的风貌。[一低头思故乡]高中的校园坐落在东面的市郊,与我的执念的古城恰巧分布在城市一东一西的两个端点上。距离变得遥远,思念变得漫长。在高中校园的这两年,几乎日日被封锁在教室、食堂、寝室的道路上,辗转奔波在三角函数和主语从句的混乱境地里。日子变得忙碌而繁琐,不安和躁动更多的占据了我生活的细节。但是只要回忆起那片古城岁月的时候,我的心便会安静下来,在幽幽岁月中回到那段闪闪发亮的年华。看到春雨朦胧的校园,会想起古城里泛黄的墙体和灰黑色的瓦片犹如水墨画一般的美景。春天听到麻雀在清晨的柳梢枝头叽叽喳喳的叫起来,会想起家门口屋檐下的燕子是不是也归了巢。语文课上念起李白的《渡荆门送别》,就在那一句“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的意境中久久不能释怀。李白一生放浪不羁,游历了祖国的大江南北,仍然逃不过故乡这一抹温柔的诱惑。而我的古城啊,也许也正是我夜夜想要回去的归属吧。每一个相似的截面,总是会牵起心头幽幽的情思,在我的心头割开了一道细密的裂纹,渗出丝丝情意,如同蔓延出一条无形的丝线,牵起了悠悠岁月里明眸动人的古城。那么,还有什么呢——梦境里浮现的家门外的枇杷树,自己夏天踩着梯子上去摘枇杷却摔了下来;口中喋喋不休的对周围的同学描述起古城的点滴:清晨豆浆油条的古朴气息,傍晚夕阳斜照的美景,夏季午后滂沱的大雨,恨不得他们所有人都能恋上那一片土地;或者,每次孤单寂寞或者被繁琐的课业搅糊了头脑的时候,想要脱口而出的回家去,是不是也只是为了,看一看古城的熟悉的院落和街景?思念,如同漂浮的尘埃,潜进我的心房,原本安稳的心开始变得瘙痒了起来。我在岁月里裁剪下青春这一袭长衣中最美丽的那一块布匹,包裹下心头难以抑制的痴狂爱恋,在每个难以入眠的夜晚,低下头来想象着那片城区的低语。[二月是故乡明]每个周末,只要没有特殊的忙碌,我总是会按时踏上回家的班车。尽管一路塞满了人的公车总是让我脑袋昏沉,尽管夏季的天总是会突然变了脸而下起滂沱大雨,但是那一点也不能阻止我归去的心。因为只有回复到那片旧迹斑驳的土地,才能让我躁动的心在那篇闪着柔光的慢镜头中重新变得舒缓。重拾旧爱的日子总是显得那样令我着迷。带上心爱的相机,耳机里放着舒缓的音乐,契合的节奏,伴着古城夕阳的斜晖,如同岁月的沉淀、历史的光华在古城的脸上静静的流淌,那首轻盈的歌,在青石街,在古城墙,在碧波荡漾的湖畔幽幽的吟唱。紫阳古街是我最爱的一条小街。那里大抵连时光都是散发着木头的醇香的。青石板铺成路面上,孩子们踩着欢笑走过,水洼里照出了他们的笑脸,装饰古色古香的玉器店里,青玉制成的镯子和青石板的气息宛如一体,凝着岁月抚摸的容颜。木质的雕花仿古门前,几位老太半倚着,或是和对门的阿婆聊着天,谈谈半生的岁月,谈谈远在他方饶有成就的儿女;或者,几根毛线签在她们的苍老却灵活的手中翻上翻下,好看的毛线衣如同打进了时光的积淀,柔软而温暖。把焦点定格在老街的瞬间,心头仿佛飘过一碗解了相思之苦的清茶香,和着古街的气息一同令我沉醉了。城区外围的古城墙,尽管已经被岁月的打磨变得不在雄伟浩大,但是那历史沉积下的风韵,却使这里的景变得更加动人。密密麻麻的爬山虎拥绿了她的砖墙,长城也犹如古城千年不倒的根,毅立在江南这篇温柔乡里,写下古城独特的刚强的诗篇。而傍晚的夜市更是我偏爱的地方。臭豆腐和烤肉串总是勾引着我的味蕾。紫阳街口的臭豆腐摊的摊主是个胖胖的老头,尽管脸上的皱纹透露了他的年纪,但是却一点也不影响他乐悠悠的生活。他炸的豆腐总是又大又香,而且他总是喜欢在不太忙碌的时候哼唱几支越剧名段,什么《西厢记》啊,《穆桂英挂帅》啊,张口就来。旁边的烤肉摊上,孜然的香味飘散了几百米,闻香而来的孩子们,总是调皮的和摊主耍耍嘴皮子,希望好心肠的摊主可以多给他们一个大肉串。打着柔光的镜头,在夜市的呓语里缓缓划过,对于这片土地的狂热的爱在明月皎洁的夜空中再次点燃。我想我为什么不是李白杜甫,可以写下一席诗文,来祭奠这片故土里浸润的灼灼年华。我想我为什么不是朱践耳不是贺绿汀,可以把满腔的热爱汇成浅唱的歌谣。我又是多么想时光流淌回过去,在我还在咿呀学语的时候,就开始细心体味这片古城的大爱啊。月是故乡明。杜子美在一千多年前思念舍弟的时候吟出的诗句,正如夜幕中面对着那轮古城明月的我,一下子就亮堂了我心中所有的希望之火。仿佛穿越了荆棘的一道遥远的光,在古城的体内散发出来。用熟悉的暖色系消弭了我心头的晦涩和委屈。又像是相伴而生的多年烙印,使我不能习惯没有她的日子。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行走在那片土地的时候,爱恋积淀起厚厚的重量。在那条绵延幽远的路上,一步一步走了很远的路,回过头来,我知道,我还是走不出对临城痴狂的爱。苏东坡说“此心安处是吾乡。”对家乡的爱,对家乡的痴,对家乡的狂热,都是源于心头那份“此心安处”的眷恋。在那份饱经倦怠和磨难洗礼后,依然等待着传递如同星火之光的大爱,是这么多年来,对临城最美的痴狂。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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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狂一笑因爱成痴,因爱成狂。人生过往,沧海一粟。有人为剑,痴爱一生。有人为舞,倾动天下。不管发生什么,他们无悔,这是“他”爱的痴狂。上万年的天地孕育了多少泣鬼神,泣天地的景致。世界上最高的山峰,珠穆郎玛峰。这座让天地都惊叹的奇峰,又有多少故事。他的故事应是这天地都惊叹的奇峰,又有多少故事。但他的故事应是这天地的一颗珍珠吧,让人移不开眼的光芒。珠穆朗玛峰多少年才有一丝变化,29岁的刘云龙年少轻狂,但也有着自己的成熟与梦想。他渴望,他期盼,他想登上这世界上最高的山峰。但成功在眼前,为了队友。心甘情愿让出自己的帐篷,冻伤双腿只能依靠义肢。可是20年后,在节目现场他不惧别人的眼光,他不惧任何困难。昔日队友都在,他依旧放言他要成为中国第一人,世界第一人。第一个登上珠穆朗玛峰的残疾人,那一刻他没有如我们想象一般激动热泪,他只是淡淡一笑。那笑让人振奋,让他有力量,那笑是他的痴狂一笑。笑傲天地的痴狂,那是他的一生的追求,那是他的爱。爱的痴狂,爱得无怨无悔。很多人说,刘元龙当年舍身救了队友的举动让人感动,让人敬佩。但我却更敬佩他对梦想的痴狂,让人敬佩。但我却更敬佩他对于梦想的痴狂,不管发生什么都决不放弃的痴狂。有的人,喜一把好剑。爱到极致,得一剑痴封号,很多人觉得那就是个疯子,但我说他疯的快乐,疯的洒脱。为所爱之事而疯,疯得心甘情愿。那个酷爱画画的郑板桥,一手绝妙画技。他可以一壶酒,一支笔,临窗西下,月光如影。画一幅心爱之画,或许淡淡一笑或仰天大笑。那是他的“痴”!人生一世,浮华过往。或寻一知己,或有一痴爱之物。成了他们的人生追求,因为那是他们的梦想。爱要坚持,坚持所爱之事。坚持自己的梦想,这是他不放弃的坚持。任时光打磨,任流水冲刷。任世人眼光,任世代交替。即使自己的坚持让人不理解,让人不懂。可是自己在坚持,从未打过放弃的念头。因为是自己所爱,就不会放弃。人生之事有很多,有的是让人睁不开眼,让人选择不明白。但寻一事,坚持下去,是自己的爱,是自己的痴狂。这是自己的人生痴狂,人生坚持。人生很长,寻一件终生之事,不是一大乐事吗!800字 高中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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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痴狂窗外,沥沥下着雨。风,嘶吼着、呜咽着,发疯似地将房门擂的咣咣作响。风,你究竟有怎样的委屈与不满,需要在这样的雨夜宣泄?最近有些累了,回来的早些,坐在房间无事,随手又翻起前些日子看过的《走吧,张小砚》――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83元走川藏。就象骤停的心脏需要电击得以复苏,平凡的生活也需要激情去点燃,哪怕是别人的故事。虽然心灵早已磨出了老茧,但是看到康巴汉子泽让痴狂的爱情,还是让我唏嘘不已。泽让指着这山路说:“格桑,从扎坝到雅江的山路四十二公里。格桑的手机里有多少短信,我就走了多少趟这扎坝的路。我没有读过书,没有文化。不能打汉话给你发短信。想给你打电话,又怕把电话打没钱了,找不到你。每天骑摩托车去雅江找表弟,请他帮我发短信。”“每一次去给格桑发短信,我都高兴。这条路上唱着歌呀去雅江,唱着歌呀回扎坝。这条路我走了数不清,数不清。这一次最最伤心。要在这条路上,送格桑离开我。你要回到你们汉族的地方。”泽让一边说,一边流泪。“碰到快乐的事情,看到漂亮的风景,我就想你,想和格桑在一起,和格桑一起喜欢这些。可是,我不能给你,你喜欢的生活,就不能和你在一起。送你回到汉族的地方。我心里痛得很。还是要送你回去。这是我一辈子最不愿意去做的事情,我却在这样做。扎坝,这个地方,我再也不喜欢……”“格桑,格桑,每一条短信,都是这四十多公里的山路。这么多,这么多的路,能去到格桑的家乡吗……格桑,离我有多远?他指着滔滔的江水:“格桑,我的眼泪掉到雅江水里去了,这河水是流向你家乡的么?”回到车站坐车,泽让说着再见,再见格桑,却追着车不肯停步。望见他在风中奔跑,路上行人穿梭,纷纷避让。泽让散发狂奔,似若癫狂。心疼难忍,眼泪止不住地落,紧紧扳住车窗,想喊却喊不出来。读到这,有些难过,为他为我,泽让,这个康巴汉子的爱象高原灼烈的太阳、迅疾的山风,让人无法阻挡,却又没有结果。当然,能酣畅淋漓地表达自己的情感,也是一种幸福,至少我还做不到,小砚说汉族是中国最闷骚的一个民族,我深表赞同。小砚,一路走来,几多风尘,几多坎坷,留下多少故事,留下一路传奇。很多时候,现实是残酷的同义词,浪漫是苦涩的代名词。8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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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痴者狂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是甚多不满的。看完《红楼梦》的时候,我似乎还沉浸在黛玉死前的悲愤中,我似乎看到一个美丽聪慧的女子被自己的固执逼得无路可退,我似乎还看到宝玉痴傻的模样,欣喜的娶他心中的“黛玉”。黛玉死后我就开始怀疑贾母是不是真的疼爱过黛玉和宝玉,贾母面对两个自己疼爱的孩子怎么忍心这样拆散他们,难道仅仅因为黛玉不是一个适合做主母的人吗?我常常会假设如果黛玉和宝玉私奔了,那么他们的结局是不是就圆满了。可是仔细想了想后,如果他们真的私奔了,那么以后的生活怎么办?是由从小娇生惯养的宝玉去干活来支撑家庭还是体弱多病的病美人黛玉呢?而且在那个封建的年代里私奔是不被世人认同的,那么反对他们在一起的就不只是贾母了。而是封建制度下深受毒害的人民百姓,所以贾母所为也有了不得已的理由了。我虽然惋惜黛玉宝玉的爱情,却也深深的同情着宝钗,这个才华横溢的女子,顶着黛玉的名嫁给宝玉,委屈了自己也委屈了爱情,可悲的是宝玉心中仍然只有黛玉,最后宝玉还出家了,这个可怜的人儿最终也未得幸福。凤姐的结局也是不甚悲惨,一个从来就眼高过天习惯高高在上的人,最后也落得无处安身的下场,但她对巧儿的爱却让我深深地感动,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即使是凤姐这样心狠手辣的人,对自己的孩子也是疼爱温柔的。其实说来凤姐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在男尊女卑的社会制度下当一个女强人,太过软弱只会让别人难以信服,所以只能逼得自己心狠手辣一点,所以别人都敬她怕她却不喜欢她。相信她很多时候都是孤独的尽管她什么都有,这大概就是高处不胜寒吧。在《红楼梦》里我们看见一个家族从兴盛到衰落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国家从兴盛到衰落的过程,写出了一个大家族在封建时期的状况。用贾府人的经历叙述了贵族人的身不由己和內弱外强的假象。黛玉和宝玉的爱情悲剧揭露当时的社会制度的黑暗,人人为家族谋取利益而牺牲自己,宝黛就是最好的例子,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在权利金钱的利诱下违背道德违背良心。对于宝黛的故事我也不知道再该说些什么,大概他们的故事就是大观园里的一场红楼梦吧。800字 高三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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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为电脑而痴狂二十一世纪,智能的时代,手机,电脑等等高智能产品,已经走入了千家万户,电脑和其他许多东西一样,是吧双刃剑,既有好处,又有坏处,而我和电脑的的那一段故事,仍让我悔恨不已。小学时,我已模模糊糊的知道了电脑,正好哥哥家有一台,让我羡慕不已,一凑空,我就跑去哥哥家,玩上几把单机游戏,过过瘾,是有了这样的“基础”,让我对它那么的痴迷。毕业了,我从不懂事的小孩儿一步步走向成熟,对电脑的了解基本上也越来越多,暑假时,爸爸妈妈经不住我的央求,购置了一台电脑,当时的心情可谓是欣喜若狂。电脑到手后,一整个暑假都泡在上面,书本更是碰都没碰。开学之际,我还没有于电脑告别,每天放学,我都把书包往床上一扔,又泡到电脑上,可想而知,我的成绩惨不忍睹,暑假,他们都在不下学期的课程,而我,却在沉迷网络。爸爸妈妈后悔买了这台电脑,当时的我却听不进他们的孜孜教诲,依旧我行我素畅游网络。看着我变成如此,妈妈只好去把网线断掉,这可急煞我也,头两天在那装模作样的认真看书,其实心早已飘到电脑上去了,最后,忍不住去了网吧,那时的我已经不能自拔,那天玩的正兴起,突然觉得耳朵一阵疼痛,原来我爸找了进来,把我拎回了家,走在外面,寒风刺骨,瞥了一眼地上满是白雪皑皑,我玩到都不知道何时下的雪,可想而知老爸是骑着自行车,顶着寒风,一家家网吧找来的。不知怎么,心里似乎有种东西在悄悄的融化着。到家后,我爸和我坐在沙发上谈了许多,我第一次那么认真的听老爸说话,让我有许多的感触,反思起以前的所作所为,觉得我真的好不象话,那是一个不眠的夜晚。那天过后,爸爸去把网线接上,我看到电脑重新连起的那一刹那,又想到老爸顶着寒风在雪中奔走的景象,回首看向那熟悉的电脑,已不是那么的留恋,已没有以前那般的痴迷。电脑,他让我改变了许多,也让我体会到了许多,它,是把双刃剑,有益和弊端的那一面,如要真正的控制好,那么便是用其对,同学们,我们要好好的利用这把双刃剑不要让它用弊端来侵害我们,那样会后悔莫及。8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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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于缼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正如巴罗说的这样,爱读书的孩子,就是一个好孩子。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有很多版本,我家的版本不多,所以经常会去图书馆读。记得有一次,奶奶外出有事,把我一个人关在家里。我在家里没事做,便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小书店看书。书店里的人可真多,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这才找到了书架。我在这些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啊找,找到一本新版的《装在可袋里的爸爸》。我顾不上其它的,拿起书就读起来。书里的内容真是太有趣了,我看得津津有味,连时间都忘记了。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这本书,仿佛身临其境。看,杨哥的拇指爸爸正在桌子上发明万能打印机呢!每读到这里,我都在担心,万能打印机会被成功发明出来吗?真的能打印各种东西吗?“成功了!成功了!”拇指爸爸成功发明出了1。0版本的万能打印机。我也高兴极了,更期待下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我接着往下翻,正看的着最精彩的一部分时,突然,不知是谁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才从书中走了出来。转头一看,原来是奶奶,再看看外面,天已经黑了,书店里除了老板,我和奶奶已经没有其他人了,奶奶把我拉出门外怒气冲冲地说:“你这个孩子也不知道和我说一声,就随便乱跑,害的我到处找你。走,回家!”我扮做个鬼脸,无可奈何地和奶奶回了家。但心中,依然在想着刚才那本书里的内容。不管奶奶再怎么说,也不能阻止我对书的迷恋。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我喜欢极了,每天都会看这本书,已经被我翻看了好多遍。今天早上我刚起床,就拿起放在枕头下的书,坐在台灯下读了起来。刚读没一会儿,吃早餐的时间就到了,我只好捧着心爱的书来到厨房,一边看着书,一边喝着粥。一个不小心,把粥全都撒到地上,这下完了,快跑!在奶奶没发现我之前,我一下逃回房间。是书,教给了我知识;是书,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书,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书是一位纯洁的天使,她闪闪的光芒,招引着我们与他前行。读书使我快乐,我爱读书!80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