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李
说起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便是疯子李。疯子李是我故乡时小时候的记忆了,或许他太特殊了,又或许我真的很同情他,离家多年,疯子李的记忆一直不能忘却。
“咚咚咚”敲门声格外的粗暴。一开门便看着疯子李拿着饭碗木愣愣的盯着我看,我惊恐地一把把门撞上,似乎这样就可以把他弹飞了。我从小就很怕疯子李,有时做噩梦,男主角大致就是他这样的:一头蓬乱的头发,一缕白一缕黑错乱地交织在一起,长的已经可以梳一个略长的马尾了;邋遢的胡须,好像被揉搓过的一样,凌乱的很,上面还沾着些不明固体和液体。明明可以直立走路,却总是在路上爬来爬去,靠村里人施舍的饭菜为生,住也住在村里水泵的机房里。春夏秋冬就一床被子,一套衣服,似乎从来都没有洗过。
我自记事起就不喜欢他,他有时另我感到恐惧,现在回想起他这个人心中还会生悸,每当路上有他,我都不敢出门。家里人见到他也不喜欢,大概觉得他可怜或是乡邻关系,不时会给顿饭,给只饭碗或是几件旧衣。我是绝对不待见他的,可能当时年龄太小,不能很好的去体谅他。
听大人们谈起,疯子李以前也是个正常人,家境还好,有兄妹四个人,他是家里的老大。文革时期,社会动荡得很,家里的二弟和三弟是知识分子,被戴了高帽,批斗。可在这时,他就莫名其妙的失踪了。过了许久,突然有一天他竟然回来了,脚瘸了,身上邋里邋遢,不知受了什么迫害,但精神倒还算正常。可兄弟姐妹不服啊,凭什么日子平稳了就回来,苦难不同当算什么大哥,于是吵着分了家。他也被全村人看不起,日子甚是难过,而且一把岁数也没有个伴,自己也不上进。后来竟卖田卖房,一无所有了。兄弟们也甚是残忍,没人肯收留他,落到了这步田地。在我读中学时,他去世了,死在了水泵的机房里,无人送终,隔了几天才发现,真是可怜至极啊!
在天堂里,没有饥饿,没有争吵,没有歧视。希望疯子李在天堂一切安好!
人之志
人各有志,
无志者事不成,
有志者事竟成。
他从山中走来,
同样他怀着不可低估的志气。
他昂着头、挺着胸,
从“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到打破沙锅问到底。
这就是他怀有爱国的伟大思想。
当中国处于危难是,
他临危不惧挺身而出,
是因为他有着国难当头,匹夫有责的信念。
他----周恩来。
每一个有志气的人,
每一个有抱负的人,
都是事竟成的人。
嘴说有志心无志的人,
就是“和尚念经----有口无心”的人。
让志放飞我的高昂,
让志突破我的极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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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村这些人脑袋是不是都出了问题,真是一塌糊涂啊!李俊是刚调来这里做一村之长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岂料到酒楼吃顿饭,刚想坐下,就被人推了一把。眼前就出现了一个身穿明黄色衣衫的男人。“大胆奴才,胆敢坐朕的御座,不知死字怎写吗。”真是莫名奇妙,没有五花大门的恭迎,还恶劣地遇上这个疯子,活佛都有火啊。李俊愤怒地推上了衣袖,打算要跟他不饶不依一番。才刚要跨出右脚,就被几个人撞了一下,不耐得嘴角严重地抽搐着。“皇上,原来你跑到这来啦!”“小贵子,听命!”“喳。”“把这个狗奴才拖出去,我的龙椅你也配坐吗。”该死,一个疯子竟然敢对他堂堂的村长指手画脚。难道在拍戏,那摄像头呢,导演呢?还来不及疑惑,就一阵天翻地覆,两脚一轻。“你们想造反吗,我是你们的村长,放我下来。”“哼!哪管你是天皇老子,得罪皇上就不行。”于是几个人手脚并用地把他举起扔出了酒楼。岂有此理。阳光普照,雨露均沾,蝉鸣回响在天空的上方。真好,今天还真是个适合出外巡查民情的日子。“哇,今天的水果看起来很鲜美啊,真让人垂涎三尺。”又是上次那个疯子,真是出门不利。“哈哈,难得皇上喜欢我的水果,真是小的荣幸至极啊!”“我这里也有一些猪肉免费给皇上尝尝,请皇上笑纳。”“皇上,这些虾兵蟹将都折服在你的石榴裤下,请皇上亲自处理吧!”他们全都是疯子吧。看着四面八方的村民都为这个疯子送吃的,却无视他这个英俊潇洒的村长,原本今天他还幻想着大家都会赞扬他的奉公职守,追捧着他的体恤民情。结果所有的风头都被这个疯子抢尽了。他就快要被逼疯了,看我以后怎样收拾你这个该死的疯子。嘿。李俊美滋滋的看着手中那个雕刻着精美图案的紫砂壶,明眼人一碰就知道它是个上品。前一个钟头,他就是用存折上的两万元到拍卖市场上秒杀回来的。只要这个紫砂壶一到未来岳父的手中,呵呵,还怕他不答应把小洁嫁给自己吗?“这个壶是要进贡给朕的,好了,我正缺了个盛水的。”手上一轻,唤醒了他的春秋大梦。“疯子,快把壶还给朕,不,还给我,真被你搞疯了。”李俊就像盯着上帝一样盯着他,眼都不敢眨了,心也随着他手的弧度开始一上一下,忐忑不安。“不给。”很快他们就厮打一团。“你给我小心点,摔坏了,你赔不...”“啪!“李俊的话语戛然而止,惊吓得嘴巴张得都能塞下一个鸵鸟蛋了,全身就如灵魂出窍的定格了。“哎,都不好玩的,一扔就破了,都叫你不要跟朕抢了。”看着疯子还不痛不痒地说着风凉话,他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这次不把这疯子逮住他就不姓李,该跟他姓。“我饶不了你,我要你赔钱,再去蹲监牢,蹲到老。”“好啊,好啊,那里有好玩的和好吃的吗?”你,你...四周的村民闻讯赶来。“村长,不可以啊,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啊!”“皇上他身无分文,你就放过他,最多钱我帮他赔。”“李大婶,你家里这么穷,还是我来赔吧!”“村长,我孤身寡人的,我代替皇上坐牢吧,你千万不要为难皇上啊!我们求你了。”他压抑地双手抱着头,他再一次证实了他的猜想是没错的,他们整个村的人除了自己都是疯子,不然他就是听错了。还有就是...他胆怯地问李大婶;“你们为什么对他那样的恭维,他的背景很硬,有人在他的背后撑着?”李大婶沮丧地摇了摇头。“难道他家很有钱,你们都让他三分?”这是仅有的可能了,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对疯子超过了普通的关爱,甚至为他赔钱坐牢都在所不惜,那不是一笔少钱啊!那不是仅仅关在只有十五天的拘留所啊。旁边的赵婆婆叹息了一声,跨出了一步。娓娓道来;“村长,让我告诉你真相吧,他无权亦无势,连住的也只是一间残旧的黄土平房罢了。”皇上原本是叫恭凡,人如其名,他本来是一个平凡的送水员,普遍得可能把他放进茫茫人海中,怕是一个转身就能永远都找不到了吧。直到那一次他像往常一样送水到村上的小学里,突然地震发生了,唯一被困的那个班上的孩子面对周围倒塌的墙面,被掉下来的硬物堵塞了的门口都被吓呆了,抱成一团不敢动弹。恭凡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不顾生命的安危的,徒手挖开那些该死的阻碍物。记得事后包扎的时候,他的手都被硬物刮伤了,露出白森森的骨节,沾着艳红的血还混着泥沙,别人看了,也不禁的颤栗不止,为他心痛得泪如雨下。他就是那样背一个,抱一个、拖一个,把全班二十几个孩子,一个不漏的救了出来。然而就在最后一趟,余震不留情面的发生了,在那千钧一发,他为了保全孩子,就像泼了性命的老母鸡,张开双手紧紧地把孩子护在他温暖的怀抱里,而他却被一块大石砸伤了脑袋,变成现在这副样子。那些孩子里面当然也有我们的子女,所以你错了,我们对他不是恭维,而是自内心的爱戴与敬佩。听着这段刻骨铭心的故事,仿佛当年的情景历史再次重演的历历在目,心脏那处被绞紧的抽搐感一波波袭来。“朕饿了,名叫村长的奴才快去帮朕买饭,朕重重有赏。”“你,你...”在村民的眼里,李俊凶恶地指着恭凡,气得连话都不能说得连贯了。“村长,息怒啊”。大家紧张兮兮的,就怕李俊一个冲动,真的伤害了他们的恩人。谁料到李俊的态度来了个十八大转弯,七尺男儿摆出了个兰花指,嘻嘻一笑。“是,皇上,奴才遵旨。”这一举动让善良的村民们大跌眼镜,瞳孔放大,嘴巴张得就快要脱臼了。大半天才反应过来,不约而同地欢呼“村长万岁。”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华侨中学高三:廖东明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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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疯子”问世间“命苦”何物,只能“悲惨”结局。我,1米75的个儿,在篮球场上久战沙场,结果混到现在竟混了个三脚猫的技术,冤枉啊,真是七月飞雪,人生一大悲剧啊。雪,雪呢?苍天啊,你怎么这么不给面子,告你说七月飞雪你怎么还不下啊!实不相瞒,我就是传说中国色天香,沉鱼落雁,才高八斗,人送绰号上天下地,无所不能不多废话了。人称我“篮球疯子”是也,虽然此雅号不怎么好听,但有个雅号总比没有强吧。我先说我的“冤状”吧!记得那天,天气还算不错,就是有点凉快,只不过凉快的有点发抖罢了!当时我,穿的一身自认为酷毙了的韩国休闲服来到了篮球场上,虽然好久不玩篮球了,但我还是有足够的把握和信心,我以绅士的眼神扫视了一眼12个篮球筐,总算有了目标,那是几个和我年龄差不多大的人在那打篮球,于是我去那和他们混球玩。我本以为我能耍几招威风一下,没想到那几个人都身怀绝艺,还没等我反映过来球就已投入蓝筐里了。自卑啊,简直就是耻辱。出于好胜心强的我使出了看家本领,240度转身跳投,只听“咚”的一声,盖帽。就这样,我的成名绝艺被盖了,真是欲哭无泪啊,而一颗不容我失败的心让我重新站了起来。于是我又用第二招绝技“半空持球花样上篮”,就在我“飞”在半空时,球不见了,再一看,不知什么时候球已被那人婶不知,鬼不觉的抢走了。我站在原地,甭说那感觉呀,简直是无地自容,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在回家的路上,一滴咸咸的,苦苦的的东西滑落在我冰冷的脸霞,一幕幕被盖的情景反复上映在我的眼前。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可人在不如意之时却偏偏喜欢回忆当初的种种辉煌,这也许是因为当初是那么美好而现实却永远是那么残酷吧!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时,我都不知到我是技不如人呢?还是我练的不到家呢?650字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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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的心世界上,有着许许多多感人的事,如繁星一般多,似春水一般长,即便蒙上岁月的风尘,也仍记忆犹新。那一次的感动,震撼了我的心灵。我的童年大多在幼儿园度过。这个幼儿园坐落在我家附近的荔园小区里,我每天上学都要经过荔园小区。荔园小区里有一个疯子。眼睛小小的,眯成一条缝。头发乱蓬蓬的,脸上长满了胡渣渣。嘴唇厚的像根香肠。衣服破烂不堪,蓝色的裤子又宽又松。全身上下散发着汗臭味,大概有几个月没洗澡了吧。他天天在小区里游荡。我们小孩子一看见他就跑,大人们也不让我们和他玩。因为,他神经不大正常。有一次他还偷偷地跟在一个小女孩后面,突然用钳子般的双手把小女孩的脖子勒住,勒得她脸都青了,幸好他父亲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要不就出人命了。但是,有一次,一件事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星期三,奶奶正送我去上学。“嘀嗒嘀嗒”,雨水在我的小花伞上跳着舞呢!但是,雨渐渐大了,落在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我拉住奶奶那温暖的手。突然,雨雾中出现了两个模糊的人影。我眯起眼睛想看个清楚。“呀!又是那个疯子!”我赶紧握紧了奶奶的手,生怕疯子把我拉走,那我就再也见不到我亲爱的家人了!奶奶似乎也发现那边来了一个疯子,就把我拉到对面的人行道上。我走着走着,突然想到“哎呀!我刚才没注意到疯子旁边的人!如果是小孩的话,那她就危险了!”我扭过头去看对过。“噢!”我不禁张大了嘴巴,只见那疯子手里拿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花花绿绿,里面装着许多刚从商店里买来的东西。他手里还有一把伞,是撑开的,向他身旁斜着。我又看见了他身旁的人——老奶奶!我顿时明白了。原来,疯子也有一颗善良的、乐于助人的心呀!6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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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疯子一百遍的我爱你,一千次的追逐,一万年的狂欢。也比不上一句渺小的孤单。最美的愿望,一定最疯狂。而那件最疯狂的小事。不过是爱而已。要坚强,也要勇敢。要变成优秀的人,要成为不单纯但是善良的人。无论有多么难过的事,也不要忘记微笑。爱情不是比谁爱的深,比谁爱的多。它比的是,谁爱的贱。寂寞的时候想念一个人,不算什么。热闹的时候想念一个人,这才可怕。我不想在乎谁,一点不想。我不想爱谁,不想付出。我不想回报,我不要抛弃。不要离开,我不要浮躁。不要分分合合,更不要若即若离。我想要时时刻刻的陪伴。犹如被阳光包围的季节,已经不复存在了。随之而来的是冷风吹着脸生疼的寒冷冬天。我爱夏天如爱你,讨厌冬天如讨厌你。每一个不懂爱的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然后经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不懂爱的人慢慢懂了,懂爱的人,却不敢再爱了。再想起你,你的名字,你的笑,你的一切,都只能加上一个“别人的”。再想起我们在一起的事,也只能加上一个“曾经的”。你爱的人,被别人爱过也爱过别人。在这个迷失勇气的城市里,感情都是二手货。我再也不想对谁说,能不能陪我走到最后。我再也不想对谁说,能不能在我哭泣的时候借我肩膀。我再也不想对谁说,能不能陪我一起哭笑的扛下一切。因为,这条路走的只有我自己,能陪我的,也只有我自己。我不是两面派,我只不过是,比你复杂而已。恨过,哭过,绝望过,也心灰意冷过。真当是万念俱灰地说着再也不要你,再也不要记得你。切断了一切的联系。可是所有的都在你出现之后,就又忘记了。因为我对你知根知底,因为我对你念念不忘,也是因为你在我心底,是完完全全不想放弃。没有谁会心疼我的哭泣,正如我不会忘记这样一个你。都市的霓虹分外迷离,这条路,我一个人走下去。我一直想,当你看懂了一个疯子的文字,你是不是也变成了一个,疯子。65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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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疯子的思绪不知道该写什么,拿起笔又放下,放下又拿起。真的想不到有什么可以写。但是我想写,这种想法空前的强烈,迫使我不得不拿起笔来。听着周围喧嚣的声音,一愣,发现自己还在课堂上,英语老师还在黑板上写着一些看不懂的“英国老鼠”。微微皱眉,这么吵的环境怎么写?忽的,又一想为什么不可以写?写作还要调整环境吗?安静的空间就可以写出好的文?抑或是喧闹的环境使人心烦?闭眼倾听,周围的吵声呼的全跑进耳朵里。如翻江倒海般扑来,似梦境一般。真的像做梦,白日梦。一切都恍惚如梦,那么的不真实。望着周围熟悉的同学们,亲密的朋友时,心里的一种叫“心安”的东西稳稳的压在心头。不明自己怎会有这种感觉,这种梦中乞寻一丝心灵上的安慰的感触。自多多情?娇柔做作?想来想去,我找不到更合适的理由来解释我的感触。就像我的行为一向被同学们视为疯子才会做的,或许在他们那所谓的“正常人”眼里:疯子和天才的行为都一样难以理解。他们就只会以嘲人自娱。但我从不认为我是天才,也不认为我是疯子,那我是什么?——疯才。我想我肯定是了。就像我提出暑假时去野营(较危险点的户外活动),然后我满心期望的等待着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但是等到的却是家人和朋友的讽刺,打击,说些什么:你肯定去不了的啦,你发疯了之类的无谓的话。还提出种种的“合理分析”来说服我。是的,我是疯了,但我从不认为我疯了。听起来或许很矛盾。但事实就是如此。就像我始终相信“没喝过水就永远不会知道水的味道”的真实事实一样。更何况,疯子是被关在精神病院里的人特有的俗称,我又没进过精神病院我怎么会是疯子呢!所以我仍然坚持我的想法,尽管他们“苦口婆心”的劝诱是多么的动情。然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一个人坐在麦当劳里一边啃着巨无霸,一边把不愉快的事忘光。吃完后,拍拍手,愉快的向家里走去。6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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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我的疯子娘24年前,我们村里来了一个疯女人,头发乱乱的,嘴里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总之每天疯疯癫癫的。为那是家里没钱娶媳妇,奶奶看她还有几分姿色,便要让她当爸爸的媳妇,看着家里的情况,父亲咬咬牙同意了。结婚不久,便生下了我。生下了我,奶奶和父亲从不让我喝娘的奶水,怕我也得了精神病。我渐渐长大了,也上了学。娘特别护我,奶奶总说‘虽然是个疯女人,但是也知道疼自己的娃啊’一次,学校的几个比我大的男孩欺负我,娘便把他们扔进了校门口的大水塘里,使娘遭到父亲的第一次毒打。我上了高中,每星期回家一次,每次娘都会给我好吃的。那天,我回家,娘迎上来,让我尝尝刚摘的野桃,我一口咬下去,哇!好甜啊!娘问我甜不甜,我说甜甜甜,太甜了,真好吃。娘第一次露出了笑。又是一个星期天,我回到家,原本以为娘又会迎上来,给我什么好吃的,可是这次娘不但没有迎上来,我还知道了一个不好的消息,娘失踪了!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晴天霹雳。我急忙问‘娘什么时候不见的?’爹叹了口气‘昨天下午说是去摘野桃,就一去不回来了’啊!婶婶问我‘你娘是不是摘给你了几个野桃’‘是啊,还很甜哩’我回答道。‘坏了坏了’婶婶焦急的说怎么了?我问,‘可能就出在着野桃上了。’我和婶婶沿着山路走,走了一半,看到了几棵桃树,上面稀稀拉拉的挂着几个红红的桃,但是树长在峭壁上,下面是百丈深渊。我看到桃树上有明显折断的痕迹,我吓坏了,婶婶看了,对我说‘走,去崖底看看’我慌了‘婶婶,你可别吓我’婶婶不管我说话,拉着我的手就往下走。到了下面,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娘,是娘,我跑过去,娘的尸体已经变得僵硬,血成了黑色,手里拿着几个红红的野桃……我抱着娘的尸体狠狠哭了,算是对娘的葬礼。我永远永远都忘不了娘,她给了我欢乐的童年。在娘死后的底66天,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飞进了我的家。6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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