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蛐鸣,星火梦想
人如果没有梦想就等于在灵魂上自杀。
华语天王周杰伦小时候因为父母离异,无心学习,妈妈希望他能考上音乐系的大学,可是他考了两次都没有考中。然后,他就去了餐厅打工。一次,他发现餐厅里有一台钢琴,就忍不住弹奏了一去,这行云流水的声音恰巧被老板听到。从此,老板就让他在餐厅弹钢琴。一次意外的机会,他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并获得了冠军,吴宗宪发现他做的曲并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所以,吴宗宪将他召到了阿尔法公司。
来到阿尔法公司,他每天既要打扫卫生,又要帮公司人员卖盒饭,但只要能与音乐沾边,这就令他很满意了,长时间的消磨,周杰伦开始怀疑自己在音乐方面的能力。
一日,吴宗宪发现周杰伦写的词怪怪的,他说:“你写的词好像都不错,但没人可以唱,你干脆自己唱唱看吧!”周杰伦心想:当歌手,不可能吧!
一日,有外国来的大老板来到吴宗宪的公司要听歌,轮到周杰伦时,他唱了一遍,台下几乎没什么反应,因为他的声音太小了。然后,那位大老板又让他唱了一遍。这次,他好好的唱,赢得了掌声。
他后来才知道,那位大老板再让他唱一遍的原因是:吴宗宪请求那位老板,再给他一次机会。
又有一日,吴宗宪对周杰伦说:“如果你在十天之内能写出五十首歌曲,我将会挑出十张为你发专辑。”周杰伦听到这个消息后激动不已,他买了许多泡面放到房间,饿了就吃些泡面,渴了,就喝些凉水,疲惫了,就用凉水洗洗脸。十天过去了,周杰伦将字迹工整的五十首歌曲交给了吴宗宪。
2000年,周杰伦终于有机会发片了,从此,有了无与伦比,为杰沉沦,一年只等一张jay的奇迹。
被誉为词圣的方文山只上过小学。童年时期,他和同岁的伙伴捡铁丝卖钱。当时,他们把这种事情当做游戏,因为他们捡的很开心。退伍后,他卖过报纸,当过推销员,在工地当过工人。他说,人有了工作先不要挑剔,当你知道这不是你感兴趣的工作时,你再去寻找你感兴趣的工作。他在工地边钻孔边写歌词。他想:这不是我想要的工作,我要的工作是写词,但我还要努力工作,因为这样至少不用从家里拿钱。一开始,他也写得不好,但这至少是练习,他把那些写得不好的歌词都烧掉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写了七八年后,方文山挑出令自己满意的100份歌词印成了100份寄给了各个唱片公司。最终,只有吴宗宪回复了他。
来到吴宗宪的公司后,一切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吴宗宪给他曲子,让他填词,如果别人看不上他的词,他就一整天没钱买东西吃。然而,龙光射牛斗之墟,徐孺下陈蕃之榻。周杰伦与方文山在吴宗宪公司成了黄金搭档,方文山成功的逆袭成为一名词圣。
梦想如同夏夜的蛐鸣,无论再怎么模糊,总是潜伏在我们的心底,是我们的心境的不到平静,直到这些梦想变为现实。
我知道,大多数人还没有成功,还没有实现自己的梦想,还没有体验过梦想中的生活。大多数人终生碌碌无为,整天抱怨老天的不公,却从不做出改变,大多数人将自己的梦想带入了坟墓。
我们决不能做那些大多数人,面向镜子,直视自己的心灵,对自己说:我绝不会贪图安逸,现在正是我实现我梦想的机会,现在正是我展现我卓越才能的时候。
当你从心灵深处有了这样的觉醒,当你真正行动起来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正在改变你自己,你正朝着你梦想的方向努力,你正试着发挥你的最大潜能。
实现梦想,不但是一种可能,而且是一种必须。现在的人,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实现自己的梦想。摒弃身边的酒肉朋友,远离那些意志消沉、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人,大胆的追求宇宙中属于你的东西。
是的,这很难,这一切都很难,但是,轻松,不应该是你的选择,人生本身就充满了苦难,改变自己,很难。但是,如果你真的想让你的梦想变为现实。那么,前路上的这些挫折,你就要乐意去穿行。你只要心存执着的信念。那么,前路上的这些坎坷都会成为你的垫脚石。
周杰伦、方文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只要你相信自己,你也就可以实现梦想。是的,周杰伦、方文山都曾失败过,不过,重要的是,他们都会重新振作起来,向成功走去。
当我们有梦想的时候,我们的肩上就多了一份实现梦想的责任。有些人会讽刺你、耻笑你,大部分人甚至不相信你会成功。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继续为你的梦想奋斗,不管前路上有多少曲折、坎坷,你都能自行克服。其他人的讽刺能成为你的现实,还是你的梦想能成为你的现实,这一切都取决于你,而不是他们。
最终,你会站到众人仰望的高度,你会骄傲的说:我已经实现了我的梦想。
夏夜,听风去
七月,绿色不减,温暖不变,清凉的月光跨过篱笆小园,从我的窗台上路过。
这样的七月,宁静适宜,芳香清远,适合一个人把所有的情绪交给文字,交给知心的笔墨,只安静不语。同样的,适合坐在葡萄架下,静下心来,再听一遍牛郎织女的悄悄话;适合泡一杯菊花茶,翻开一部古老的诗集,把一阙阙婉约的宋词从氤氲的茶水里打捞;适合怀揣淡淡的心事,一个人去廊下赏月、听风,采集整个夏夜的凉与香。无论时光远近,你在与不在,光阴都一样温暖,馨香。
刚下过一场下雨,空气里尚有凉透的感觉,从树下穿过,月光轻而易举就爬进我的眼里,如一个调皮的孩童玩捉迷藏。它一点点挪动脚步覆上假山,水池,树木和花朵,把它们都揽进自己的怀里,骄傲的又像个妖媚的女子,放肆人间。风是清的,天空很蓝,像是静默的湖泊,微风只稍一吹,就能泛起美丽的涟漪。
只留下六分绿色,四分月光,剩下的,都交给来往的风。七月,我行走的步伐不能太急,绿色和月光都跟在我身后,我怕一个转身,它们就跟丢了,就像丢了一个人,一段曾经刻骨铭心的回忆。
时常一个人乘着夜色去河边。只一个人,在河边安静行走,河水清澈,月光叮咚,静下心来,能清晰的听到水流和月光碰撞的悦耳之音。然后,找一个台阶坐下,看看不远处的花花草草,偶尔还能听到从某一栋楼层里听到悦耳的葫芦丝,那是我最熟悉的曲子《小小新娘花》,《彩云之南》。曾有一段时间,极度喜爱葫芦丝音乐,被它缠绵悠扬的曲调所吸引,后来只要有时间便听,竟也厌了。喜欢一样东西,是不能靠它太近的,隔一段距离,反而会增加它的吸引力和重要性。
一直很认同现代作家桑田的一句话:当你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应该保持距离,有它的时候,你活得更丰盛,没有它,你会挂念,会想它,会觉得你不能没有它,你的爱不再浓烈却细水长流,不会再为它死去活来了,克制会让你爱得更长久。爱情如此,对待事物也应如此。
有些人,有些事,总是姗姗来迟,然后,等待就成了一门必做的功课,哪怕是春去秋来,大雪封路,亦不能改。站在时光的渡口,久久的,要等的,也不过是命中注定的那一个。
晚风一吹,月光便向我倾斜过来,大树的叶子摇动着,依旧青绿,生命力旺盛,在月光下可爱的招摇着双手。多年前,就喜欢绿色和花朵,所以从不轻易采撷,就算是大片的野菊花一年年开过,我也只是路过,招招手,停留一会儿。
夏深了,夜也开始深了,我的墨快用完了,浓黑的夜色可否用来砚墨?把轻柔的月光,写成一首舒缓薄凉的长诗,安放在水中央。
漫漫长夏,月光恰好,若是无事,带上最美的心情,听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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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各有各的景色,各有各的美丽,也各有各的诗情画意。夏夜,恬静而优雅;夏夜,幽美而迷人。你若在七月的夏夜静静地坐在外面闭上眼睛,用心去体会夏夜,感受夏夜。你将会得到前所未有的放松,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夏天,永远是如此的炙热。但是夏天的夜晚非常美。你瞧,公园的池塘边,小草进入了梦乡;几只萤火虫在微光下提着小巧玲珑的灯笼飞舞。在池塘里,睡莲闭上了眼睛,睡在圆圆的荷叶上;一只小蜻蜓停在玉盘似的荷叶上休息。天上,星星一闪一闪的眨着眼睛照亮大地。暑假,我来到乡下,太阳公公要回家了,花儿睡了,鸟儿归巢了,夜幕降临,我和家人到树下乘凉,月亮姐姐和淘气的小星星出来游玩,月亮姐姐皎洁的月光洒落在湖面上,银光闪闪。一条小鱼跃过水面又落入水中,打破了幽静的夜晚,一群青蛙鼓起腮帮子“呱呱呱”欢快的唱着歌,荷叶打起了露天舞台,荷花点缀着舞台,让青蛙歌唱家们尽情歌唱,蟋蟀们也迫不及待想露一手,他们拉起小提琴为青蛙们伴奏,突然“知了—知了”小知了们也不甘示弱,他用他那雄壮的男高音演奏一首又一首歌,知了跳到树上,绿叶为知了建筑绚丽的舞台,知了们开起了演唱会,青蛙,蟋蟀和一些小虫也唱起歌儿,构成一曲优美的交响曲,在田原里回荡,突然,从幽谷里传出几声犬吠,几只萤火虫照亮周围,我躺在奶奶的怀里,听奶奶讲故事:嫦娥奔月,玉兔捣药。听着听着,我在这迷人的夏夜中睡着了,进入甜甜的梦乡,梦中还在跟玉兔和嫦娥姐姐玩游戏呢!屋子里一片漆黑,只有几缕微弱的路灯光从窗外爬了进来,我护着漆黑的空气,走向窗台。顿时我的眼睛变得明亮了许多,可以见到窗外那绝世的夜色,窗外时而飘来一阵柔和的微风,微风从我的脸颊吹拂而过,仿佛一位俏丽的小姑娘在挑逗着我,心里感觉凉快了些许。我的窗台面对着一座山,此山虽然不高,却把各种树木野草长得满满的。山脚下是一条小巷,小巷两旁住了十来户人家。夜空中依稀散着几颗小星星,只见它们一闪一闪的,像在眨眼睛;像在嘻戏玩耍;又像在挖苦我,为什么这么晚了还不睡呢?可是在星星的周围没有看到月亮。整个夜空呈现着一种灰暗色,山上的树木野草虽多,却听不到各种昆虫的呐喊声,这种季节要是在家乡,那就不得了了,夜晚各种昆虫的呐喊声,狂欢声,令你没有失眠的机会。现在已是午夜时分,但还有几户人家的灯光还没休息的,应该还有人跟我一样睡不着,或者是有的人喜欢亮着灯睡的呢,那就不太清楚了,也没必要去研究这个问题。小巷上的路灯就真的是彻夜不眠的,只见橘黄色的灯光淡淡地铺在路上,深夜回家的人就是借着这柔和的光线找到了回家的路。夜空的灰暗色和橘黄色的灯光混到一起,给大自然重新着上了新的颜色,勾勒了一幅夜幕下的大自然。今夜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但见不到皎洁的月亮,那可是美中不足啊,实在遗憾。记得小时候,每到夏天的夜晚,家人都会到楼顶天台上去睡觉,一边数着星星,一边吹着柔和的微风,此种感觉除了用“爽”字来形容,再也找不到其他字的了。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对于身在异乡的我,现在再也很少有那种机会了。忽然感觉大自然的夜晚是那么的静,而且只有在夜晚才能捉到大自然真正的声音。这可是天籁之音啊!大自然在白天已经被繁杂的人类糟蹋了一整天,是时候睡个好觉的了,才能真正回归大自然。这一切将我的睡意冲洗得淡而无味,屋子里还是热乎乎的,就像一只刚煮完开水的锅,真汗。难忘的夏夜,美丽的夏夜,可爱的夏夜啊!我听着演唱会睡着了……但脸上依然流露着陶醉的微笑……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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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之中我不是一个喜欢极端的人,更别提什么忽然之间迸发出的狂热情绪,但是依旧是,在不可能狂热的前提下,执着于那种简单而又自然的幸福。严格意义上讲,我并不喜欢夏天夜里那种微风吹着的,半强迫性的粘腻潮湿。这会让我失眠。但也正是这种无奈的难眠,催生了我对这一切的探问与思索。也许对一个高中生来说,对世间的探问只是一种妄自尊大的本我表现罢了,但我却正是因为这种一点一点又一点的狂妄与自大成长起来。夏天的夜里,我总会用长长长长的时间来去念想过去和将来。我从不会去考虑现在。对我而言,“现在”是一个会造成伤害的词语。因为,它只能带给我忙碌与困顿。经常性的,长辈会给我劝解与警告,不止一人对我说,“你现实一点吧!现实一点就能得到更多。”其实我何尝不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我在小学五年级就明白了。活在当下,活出自我——学校搞人文课题的时候,经常用到。可说得简单,要我做起来,却是那么的困难。所以我每次,都只是哭着回答说,“可是我本身就不是一个现实的人啊,要我现实起来,不如杀了我。”长辈们听了也只能感叹一声,白瞎了那么聪明的孩子,怎么就是不学习呢?其实表面上哭得再厉害,心底也从未放下过自己的小聪明与小倔强,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虽然不能在孩童时期就完全显露出自己的才华,但是有一天总归是会被某某大师发现,然后将我收于门下,等我再在以后的日子里,大放异彩,让所有曾经给过我否定的人,仰起头来看我,而不是俯下身以训诫的姿态,告诉我其实一年级就开始学习的大道理。。。。。。就是这么的自以为是,夏夜里的小小倔强,完全展现出来,就会那么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狂妄与自不量力。是的,自不量力。。。。。。小小的自己,总是因一个优等生的身份而倨傲。从前啊,我可以很肯定的对别人说,自己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从小学到初中,我一直坚定着。可是呢?到了高中,我忽然发现自己曾经的骄傲根本一文不值,在那个强手如林的世界,我只能以一种失败者的姿态看着顶端的人,俯仰生姿。他们用自己十位数的排名来哀叹,我望着自己的三位数,却只能欲哭无泪。曾经,我也会因自己出了年级前十名而难过,现在,我只觉得那是一种不可理喻的惺惺作态。。。。。。从小到大,老师们一直夸我作文写得好,我也总是因此而洋洋自得。每次老师叫我上前读作文,我总是先难为情的叹口气,再走上前用蚊子一样的小小声急速读完整篇文章,再快步回到座位,表现得好像很不情愿。实际上,心里却有无法抑制的高兴与满足,晚上回家以后,躲在被窝里还会偷偷的笑出声来。不过现在看来,自己所谓的才华只是一种相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比相应年龄段高级一点的文字,现在回看以前的作文,只会产生一种惨不忍睹的感觉。而现在的自己,终于明白了,好的作文,不是华丽辞藻与拗口句子一段接着一段,而是而是一种能够感动人的文字,真正的文章,也并不是凭借着迥异的方式引人注目,而是能够让人心疼。温暖的悲伤的置身物外的,都是能够让心脏有着不经意的抽搐,之后便是喜悦与彻悟之后的自若。当我明白这点时,我才明确的知道了,自己在长大,无关年龄。现在当老师继续夸奖我的作文优秀时,我也能够清醒的知道,我只是把自己的细微想法,较之别人更多地,表达了出来。除此之外,别无长物。虽然还是会有点点的对世界上那么多比我优秀的人的嫉妒,在夏夜之中我将其爆发,又在用一个夜晚将其彻悟。虽然现在还是在不到白头不语生死的些微偏离现实的状态中,但我已经能够理解,夏夜里的小小思绪,不过是能够帮我认清世间,自己所处的位置。于是,夏夜之中,以一种这样的淡然姿态,去了悟,去理解,去在自己的小小天地中,流光溢彩。。。。。。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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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作文【篇一:迷人的夏夜】我喜欢五彩缤纷的春天,迷人的夏夜,果实累累地秋天和白雪皑皑的冬天。但是在它们当中,我最喜欢迷人的夏夜。当炎热的夏季来临时,我喜欢在夜晚出去散步。当你走到一片空旷的地方时,一阵微风迎面拂来,仿佛所有的烦恼都随风而去了,这时你会感到心旷神怡。抬头看看天空,高空中挂着一轮又圆又亮的月亮。这皎洁圆圆的月亮仿佛是盏明灯,驱走了黑暗;又像一个洁白无瑕的白玉盘;还像中秋节那让人吃了一口回味无穷的月饼。在明月的身边还有一群群星星调皮地眨巴着眼睛。回过头来看看,老人们拿着一把芭蕉扇,聚在凉亭内闲谈,他们好像在开会一样;再看看他们身边的小狗,有的小狗围着他的主人正在地上撒欢呢!有的小狗伸出舌头,正气喘吁吁地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可爱极了。小朋友们趁着迷人的夜色玩着惊心动魄地探险和有趣地捉迷藏。作文低头一看小草的嫩绿衣换成了翠绿色红衣,正随风跳跃。小池塘水面被风激起的一道道微波正闪着光呢!池塘边的水葫芦被风吹动着,像跳上了水上芭蕾,又像在慢悠悠地荡着秋千。“沙沙沙!”“知了知了!”大树与知了共同伴奏,奏成了美妙动听的交响曲……夜深了,小区里又沉静了下来,我躺在床上回想着这迷人的夏夜。【篇二:夏夜】夜,静得没有一点生气。万物都睡了么?是啊,夏天,毕竟是一个炽热的季节,空气里都散漫着沉闷的味道。夏夜,该如何形容?惬意?但映入眼帘的一幕,淡而无奇!月,一如既往地惯有着它的矜持……似乎每到了这个季节,它总是勉强地张着惺忪的睡眼,随时都可以入梦的样子!似乎忍耐不住晨时太阳留下的炙炎的余温,给自己盖上了一层薄冰似的面纱!投射出来的光辉,淡而冷!星星呢,二三一对!似乎那么近,彼此倾诉着什么!而谁又知道?寰宇深处,它们的距离,那么遥不可及!这,难道就是惬意的感觉么!恬静?可这一场夜里,哪有丝毫?呐,看那叶子,就那么立在那里,纹丝不动,显得有些萧条!虽然未为枫叶,亦无坠落,却止不了凄楚蔓延——深入骨髓的痛!角落里的小草,也抗不了睡意,只想努力地站直,却无能为力!恬静?不,死寂永远都无法穿越通往恬静的沟渠!夏夜,可有我们聆听的位置?忽而袭过一阵微风,不禁轻扬起嘴角,终于有抗击沉寂的声音了么?然,当它从发边掠过……为什么?就连这唯一的希望里,都带着灼人的温度?或许,就如它来时一般吧,令人措手不及!夏日简短,却不止伤的疯长!再美丽的安慰也改变不了,生硬的话语!【篇三:家乡夏夜作文】夏天的夜晚,往往是最美丽的,繁星点点。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们家乡的夏夜。时值盛夏,院子里的桃树、枣树、杏树、都结出了小小的果实,静静地矗立在原地,也许它们身上的小圆点实在太多了,它们也实在太累了,需要歇一歇吧。知了以及其它不知名的虫儿不时地发出几声细微的叫声,到使院子变得更加寂静。这时,我抬起了头,仰望着天空。家乡的星空十分美丽,星星也十分明显,更显出了银河一望无际的特点。我望着其中一颗较为明亮的星星,心中一片感慨,在繁华的都市里怎么看不到这么美丽的星星呢?多好的夜色啊!真是应该出去走走。于是,我就来到了树林东边的大坝上。月亮犹如透亮的银盘高高地挂在墨黑色的幕布上,在它的照耀下,大地变成了银灰色。向远望去,山朦朦胧胧,云飘飘渺渺,山若隐若现,真是人间仙境啊!远处的高山黑黝黝地耸立在那个地方,一座连着一座,像一条黑色的巨龙。大坝下,已经干枯的河床,呈现出一片死寂。大坝周围的那一亩亩田地,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一阵轻轻的晚风吹来,那叶须一抖一抖,发出哗哗的声响。大坝上面,乘凉的人特别多。村里的老人们围在一起下象棋。小孩子们三个五个地成群扎堆,仰望天空看着牛郎星、织女星、开始了一段段美丽的幻想。【篇七:夏夜】暑假的一天晚上,我和爸爸到新华书店看书回来。走在回家的路上,树上的叶子沙沙作响,天上的星星眨着调皮的眼睛,好像在对我问好。忽然看见路边有几个人,走近一看才知道,原来是几个京剧爱好者。几位老爷爷有拉二胡的、有唱的、还有拉三弦的。小弟弟、小妹妹被吸引来了,许多过路人也纷纷坐在旁边,有些叔叔阿姨开始还扶着车子听,听着听着便把车子放到一旁,也坐下来侧耳倾听,尽情的欣赏。看,那位唱京剧的老爷爷,他昂首挺胸,双手微微握着,放在胸前,给自己轻轻的打着节拍。那几位拉二胡的老爷爷,双腿叉开,坐在那儿,二胡放在腿上,有节奏的拉着。瞧,那个穿花裙子的小姑娘,双手托着下巴,而脸上露着微笑,听得入迷。那个拿扇子的老奶奶,一看就是个戏迷,手轻轻得跟着有节奏的打着拍子。那个抱着小孩的阿姨,一手抱着孩子,一手也在轻轻的划着,静静地听着,她怀里的小孩好像也非常感兴趣,不哭不闹,静静地听着。那个满头白发的老爷爷,生怕别人拦住他,向里探着身子。过路的车辆好像也不忍心打扰这迷人的场面,经过时,都慢了下来,有的司机还探出头来,是在欣赏吧。最有意思的要数那位白胡子老爷爷了。瞧,一把胡子雪白雪白的,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显得炯炯有神。【篇八:夏夜】夏夜,树上开启了音乐会。但其他地方似乎很平静。是啊,夏天,毕竟是一个炽热的季节,空气里都散漫着沉闷的味道。人们哪里会经常出玩,只有知了们他们日日夜夜都叫着,令让人觉得心烦。夏夜,该如何形容?映入眼帘的一幕,淡淡的。月,如往常般惯有着它的皎洁……似乎每到了这个季节,它总是勉强地张着朦胧的睡眼,随时都可以入睡的样子。似乎忍耐不住白日太阳留下的余温,给自己盖上了一层冰似的面纱。投射出来的光辉,淡而冷。星星呢,二三一对。似乎那么近,彼此倾诉着什么。而谁又知道?它们的距离那么遥不可及。这一场夜里,似乎没有丝毫生机,看那叶子,就那么立在那里,纹丝不动,显得没有生机。还有那花苞,它好像白日已绽放过,也许是因为白日的炽热,它故意合上花瓣,给自己降温。角落里的小草,也抗不了睡意,只想努力地站直,却无能为力。忽而吹来一阵凉风,它吹动了我的头发,可是一会儿又过去了。死寂沉沉,只有树上的知了抗击着这死寂。还有谁会来,它们也累了,树上停了声音,音乐会停了。我望着路边,霓虹灯一闪一闪的,街灯变暗了……深夜了,第一次感觉深夜是多么凉快,但是更静了。静得让人无法想象,但偶尔会传来汽车的喇叭声。没有多少光了,只有路边的一点儿……死寂般的夏夜……1200字以上 二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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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合鸣第二波攻击开始了,轩在也不想和那怪老头玩速度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怎么打败那家伙,靠什么打败他……轩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在大陆上遇到了对手,看来不能不施展出看家本领了。“神风天刹”,长剑一挥,数十道淡黄色的风刃从不同的角度迅速射向轩,轩双手持枪飞速旋转,淡蓝色的斗气在周围形成了一道旋风,风刃没能跨越雷池一步,全部被斗气形成的旋风所击散。比风是吗?给你看看什么是斗气形成的狂风!“缥缈之舞——灵动之风!”旋转了一阵子之后,轩猛地停下了旋转,长枪向前一挥,斗气顺势扑向了老人。蓝色斗气形成的狂风,呈柱状席卷向老人,扫过之处,地上的沙石,草木不论是什么,全部被卷入了狂风之中,在强大的斗气形成的气压下,被碾成了细小的碎末,别看这些小碎末,在如此高速的运动下,每一粒碎末都能像子弹一样轻易击穿人类的身体。一辆装载货物的马车正好在灵动之风的袭击范围内,一瞬间就被击得粉碎,那匹马被绞成了肉酱,随着狂风,细小的肉末一起冲向了老人,幸好那马车夫刚才下车了,否则……看样子那老人有难了。看到如此狂暴的斗气风暴,老人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他右手长剑一挥,一道淡黄色的旋风刮起在他的周围,正好把老人给防御住了,那老人心想,如此强度的旋风,应该能防御住那蓝色斗气风暴的攻击吧。然而,事情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旋风刚接触到蓝色的风暴,就被狂暴的气流冲散,气流屏障形同虚设,什么肉末、血液、木渣、沙石……全部打在了老人“柔弱”的身躯上,狂风过后,那件白色的衣服已经被打成了蜂窝了,他手中那把有点生锈的长铁剑也瞬间不知去向——大概已经被击成碎末了吧。“呸!”那老人抹去了脸上的灰尘,吐了一泡唾沫,“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懂的什么叫尊重长辈!”什么血液、灰尘、泥巴,老人这才明白什么叫做“灰头土脸”,当然,肇事者也不好受,施出灵动之风的一瞬间,自己身体内部的斗气就已经基本告罄了,不过摧毁了那家伙武器,应该也就够了,实在不行我们自己耍赖皮,带上戒指,谁怕谁!“不过……资质倒是不错,喂,年轻人,我要收你为徒,怎么样?哈哈哈哈……”老人神经质一般地笑着。外边的骚动已经把沉睡中的雪吵醒,听道有人说要收轩为徒弟,立马跳了出来:“这怎么可以,轩已经有了师父!”“对啊对啊,而且……前辈的实力,恐怕不会比我高上多少吧!”轩站起身,脸上挂着笑容,他的话让那老人气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紫的。“够本事我们再来一场啊,要不是被你那变态的什么鸟风给弄断了武器,我就不信你能把我怎么样!”老人气得胡子都吹了起来,怒发冲冠,不知什么时候,只觉得白光一闪,他的手中多了一把银白色的长剑,细长的剑身放射出刺眼的光芒,无边的神圣气息扩散开来。“是……是灵剑·星月,他……他是……剑……剑圣!”轩身后一个武士惊叫道,啥?剑圣?剑圣这个名号,对轩这个异国来客来说并不熟悉,他转而想到了雪的爷爷身上,“哼,就他也叫剑圣,那那个老家伙就成剑神了?”当然,这些也只能在脑中想想。“牛什么,不就是凭着一把看上去质地很不错的宝剑罢了,够本事也给我一把质地上好的枪来玩玩,我就不信我胜不了你!”轩不屑的说了一句。“好啊!”剑圣和周伯通倒是有几分相像,老顽童嘛,人老就成顽童了,“我这里有一个极品龙枪,名曰‘终命之炎’,我现在把它给你,若你能用他打败我,我便将它赠给你!”龙枪。龙枪?龙枪!天,这老头子还真折本,要知道,龙枪可是传说中神龙幻化人形时候使用的终极武器,哪把龙枪没有达到神器级别的?“好啊,在下乐意奉陪!”虽然自己手中的这把枪可能并不输于那些武器,不过,多一把神器级别的玩意……就算是卖钱也很不错啊。老人念了一段咒语,瞬间,周围的空气变得炙热起来,红色的光芒在剑圣的左手间闪烁,瞬间,一把红色的精美长枪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狂暴的火系能量瞬间涌了出来。龙枪仿佛感应到了什么,发出了一声清脆的龙吟,轩甚至感到了那把枪里面的脉动,这把枪……“奇怪,上次召它出来的时候还没这么奇怪……”剑圣皱了皱眉,难道是眼前这个奇怪的小子是神龙族的吗?否则龙枪怎么会有感应。轩当然不是神龙族的,不过至于龙枪为何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日后答案自然就会揭晓。剑圣随手一掷,轩顺势接住了龙枪,刚刚接触到龙枪的表面,周围燥热的气息完全平静了下来,待轩完全接住了龙枪,终命之炎只不过是闪烁着红色的光芒罢了,其他地方再也没有什么怪异的了。“咚咚”,轩一愣,他十分清楚地感受到了两把长枪的脉动,而且节奏竟然如此的一致,他甚至能够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心脏每跳动一次,就会激起两把长枪的脉动。果然是一把好枪!“准备好了吗?我这次可是要发挥我真实的水平了!”剑圣不耐烦道,轩顺手把湛蓝色的长枪递给了雪,握上终命之炎的枪杆,充满了自信。“随时准备赐教!”轩微微笑道,作为一个长者,剑圣自然没有先攻击,然而,轩却没有忌讳那么多,龙枪前挺,枪尖部分瞬间蹿出一条火红色的火舌,使得在几米之外的剑圣都感觉周围的空气变得无比地燥热。火舌接触到了灵剑,两股力量互相抵消,轩趁此机会,长枪用力横扫,火舌从剑圣的身前掠过,随即,轩使出了枪法中的刺字诀,配合上自己高超的长枪技,逼得剑圣不得不集中注意力对付眼前这个小孩。当然,剑圣的实力也是不容小视的,几回合后,长剑灵巧迅速的优势再次被剑圣施展出来了,当然,龙枪加火舌的长度弥补了速度不够快的缺点,使得轩可以免于正面对抗剑圣的快剑。“叮叮当当”,轩的龙枪每挥动一次,周围就刮起一阵炙热的风,灵剑银色的光芒完全被火红色的光芒所吞噬,剑圣的额头上滚下了豆大的汗珠。轩也没有想象得那么轻松,之前就耗费了相当的灵力,这次还得继续战斗,还真有些吃不消呢!两人都是以快打快,周围的人们根本无法看清他们的打斗,只觉得瞬息之间,两人已经过招不下十余次了,轩的龙枪时而疾刺,时而横扫,弄得剑圣老人家他很不适应。“缥缈之舞——破晓之刹!”轩决定先发制人,红色的枪尖瞬间爆射出金色的光芒,万丈金光刺得周围人不由得用手捂住了双眼,尽管如此,还是觉得一丝金光透过了手指,强烈地刺激着人们的视网膜。剑圣一惊,灵剑的银光瞬间形成一道护壁,使得剑圣勉强还能睁开眼看,银色的剑芒,骤然迎上了金色的神光。动了,龙枪动了,带起一道长长的残像,瞬间化作千万把刺击着灵剑的护壁,龙枪每挥动一次,银色护壁的光芒便减弱一分。“叮叮当当”,护壁破碎了,两把神器级别的神兵就这样短兵相接,显然,轩处在上风,金色的光芒对他并没有丝毫影响,虚无飘渺的身影带动血色的龙枪和金色的光芒,拉起了长长的残影,瞬间穿透了剑圣的身体。在枪尖接触剑圣胸膛的一瞬间,金色的光芒暴涨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不过,轩显然还是小看了剑圣的实力。那一瞬间,银色的能量再次涌动,正面对上了金色的光芒,剑圣的身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瞬间向后移动了数米,灵剑前挺迎上了终命之炎。“嘭”,巨大的两股能量冲撞在一起,引发了一阵大爆炸,金色夹杂着银色的能量如同潮水一般向外冲去,几辆马车瞬间被冲上天空,被狂暴的能量绞成碎片,连粉末都没有剩下。这是至强的对决,这是处在武技顶点的较量。令人吃惊的是,剑圣的银色能量丝毫没有占下风,灵剑的剑尖顶着龙枪的枪尖,两股能量互相冲撞,互相抵消,还有互相……融合。是的,是融合,金色和银色的能量居然在互相融合,形成一股新的神秘力量。僵持一段时间后,轩感觉头昏脑胀,体内的灵力已经基本告罄,而破晓之刹维持的时间又不久,倘若是那个老顽童还能撑下去,自己还真吃不消呢,再来一下下,实在不行只能把灵力撤掉。他不知道的是,剑圣这边也是十分惊讶,如此强大的力量,这个少年居然能支持这么久,而且看不出有疲劳的样子,如此恐怖的能力,恐怕……他真的要胜自己一筹,刚开始形成灵剑护壁消耗太多灵力了,他如果还不放弃,我也只能撤掉自己的灵力了,后生可畏啊!仅仅两秒以后,两人同时撤去了自己的灵力,他们不约而同地吐出一口鲜血,轩勉强还能用龙枪支撑着身体,剑圣看上去没那么严重,他左手捂住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第一次过招,两把神器,两个人,谁都没占到便宜,不过,空中的那股神秘力量依然存在,淡紫色的小光球静静地飘在半空中,虽然看上去是“静静的”,但是,明眼的人都看得出来,光球中涌动着庞大的能量,雪感觉到那股力量可以毫不夸张地击败眼前这两人任何一人全盛时期的力量。轩抬起头,看到了空中的那股能量,一愣,随之淡淡地笑了:“剑圣老前辈,我终究还是没法胜过你,这把龙枪,就请你收回吧!”“不!”剑圣摇了摇头,“你的能力并不弱我多少,没必要再妄自菲薄了,真想不到,居然有人的枪法能够快到和我的‘风残圆舞剑’的速度相比,后生可畏啊!这把龙枪,放在我这里也是浪费,你拿去用好了!”“谢谢前辈!”轩微微一笑,站起身子,笑声地念了一段龙语咒,空中的能量小球抖了抖,飞向了轩,在剑圣惊讶的注视下,轩的脚下渐渐多出了一个金色的六芒星魔法阵,金色的光柱从天而降,剑圣能感觉得到,周围的魔法元素正疯狂地向魔法阵的中心涌去,这个少年,究竟是什么人?淡紫色的小光球飘到了轩的正上方,融入了光柱之中,一道紫色的光柱从能量球中透了出来,直接从轩的头顶灌入他的身体,神秘的力量,滋润着轩的身体,他感觉到,这个神秘力量没有之前自己破晓之刹金色神芒的狂暴,也没有灵剑银色能量的柔和,他所感到的,是一阵沁心的冰爽,和无可比拟的浑厚神力。没多久,能量球才变小一丁点,轩所消耗掉的灵力就已经补充完毕,甚至超过了他全盛时期,神秘的能量继续被轩吸收着,滋润着他的身体,轩的修为也随着这股能量的注入不断地增强着,金色魔法阵的周围,浮现出了一个个看不懂的古怪文字,一个个打入轩的身体,周围的空间扭曲了,一个绝对的“无”出现了,这个绝对的“无”的空间,是轩利用神秘力量打开的细小空间裂缝,待淡紫色的能量球只剩下一点点大的时候,周围的空间恢复了正常。居然有人能够直接吸收利用能量!剑圣看呆了,雪也从来没见过轩有这种特异功能,魔法阵消失了,轩的修为瞬间让剑圣感到深不可测,恐怕,就刚才短短的半分钟,他的修为,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剑圣前辈,感谢您将龙枪赠给我,为了表示感谢,这点小小的能量不成敬意。”轩淡淡的说道,空中的能量球竟然就那么直接地变成了两个,轩顺手指了指,一个颜色白色的能量球飘向了剑圣,直接没入他的身体,瞬间,剑圣觉得全身舒爽,修为也提高了那么一点点。“这……你用的是什么力量?”剑圣不敢相信居然还会有如此怪异的力量,能量能够直接注入人的身体。“这个嘛……我暂时保密!”轩习惯性地笑了笑,把剩下的一小个淡紫色的能量球握在了手中,右手顺手一挥,能量球被掷出,击中了雪的胸口,彭湃的能量立即涌入了她的身体,雪惊叫了一声,她发现,自己的修为正在被迅速地提升着,从哪里也没听说过这样提升修为的方法,轩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不过……你究竟是谁,难道是某位神灵幻化成人形,还是什么上天的使者……”剑圣老公公做着令轩冒汗的假设,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人相信天才的存在吗?事情解决了,轩和雪继续前往反抗军的征途,经过几天几夜的长途迁徙,两人到达了达卡诺城。达卡诺城,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易首难攻,三面临海,近海有许多暗礁,部分暗礁地区旁边则是良港,据说敌兵偷袭时,可以发动土系魔法把良港变成暗礁区。而达卡诺城的北边又是山谷和不大的平原,再加上十几米高的城墙,自古以来不知多少将领饮恨在城墙之下。而现在,这里是反抗军的总部。轩和雪很轻易就进入了达卡诺城,虽然这里看起来更像军事城市,不过其商业的繁华程度也不必灵月帝国周边诸大商业城市差多少,反抗军的总部就驻扎在这里,路上行人中几乎个个都佩着武器,不愧是反抗军的基地。“反抗军的最高领袖是前灵月帝国四大将军排名第二的扬迪将军,据说是前一年前因为看不惯奴隶制度而背叛灵月帝国的大将,现在隶属于反抗军的城市一共32座,其中,大型城市4座,中型城市12座,小型城市16座。达卡诺城为反抗军的总部,其中驻扎着四万人左右的军队,其中见习法师42名,中级法师12名,大魔法师3名,魔导师1名,圣骑士40人,圣斗士24人,这样的军事力量也算强大了。”雪翻着手中的册子,说道。“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多资料的?”轩疑惑地问道,这么详细,连魔法师和挂“圣”字头的战士数量都知道得如此详尽。“爷爷有说过,这几年他的情报网一直没有断过,对外界的资料当然了如指掌咯!”雪微微笑道。想来也是,那地方的情报多发达普通人是想象不到的,轩摇摇头,那老不死的,这么偏袒自己的孙女,这些情报自己可是从来都没听过的。“请问,在哪里能够申请加入反抗军?”正巧一名反抗军士兵路过,轩赶忙上去问道。看着轩的打扮,倒有点像是一名武人——虽然看不出修为的高深程度。自从吸收了那神秘的力量,轩能够利用自己创造出来的虚无空间把沉重的包袱和碍眼的武器放进去,同样经历过神秘力量洗礼的雪同样也能做到。这种和召剑术有所不同,召剑术只能召唤出放置在魔力空间的武器。反抗军士兵相当热情,亲自把他们带到了一座大楼的面前。之所以这么热情,是出于雪惊世骇俗的容颜吧——轩心中不快地想道。人还挺多的,据那名士兵介绍,要想加入反抗军,还得通过一个测验,并不会特别难,一名普通反抗军的梦想一般都是加入反抗冒险小队,那是执行特殊任务的小队,只有武艺高强的反抗军才有机会加入。不用直接打仗,轩当然喜欢,说实话,在战场上,轩以寡敌众的能力并不擅长,要是单个PK,嘿嘿,那令当别论。排队等候了半个小时,总算轮到轩他们了,肥头大耳的考官只是问了一下最基本的资料,便示意轩到旁边的房间接受测验。为了不透漏身份,轩还特意用了假名——枫。这个房间不是很特别,大概有一百余平方米,考官应该是一名身经百战的战士,手持一把铁剑站在不远处,散发出的气势对轩来说不是很强。倒是轩让那考官吓了一条,自己根本感受不到对方散发的气势,要不是太弱就是太强。轩顺手操起了身边的一杆刺枪,示意战斗可以开始了,考官仔细的看了看他,决定先发制人。因为轩报名的是“冒险小队”,所以测验也会难上许多——和考官对战。战斗的开始就意味着结束,在一旁观战的其他考官只觉得眼前一花,断成两截的铁剑和指着考官脖颈的枪尖,已经把胜负说明得十分清楚了,这样恐怖的战力着实让考官唏嘘不已,对于这种反应,轩只是习惯性的笑了笑,“是考官太轻敌了!”事后轩是这么解释的,为了不表现得太惊世骇俗,轩还刻意隐藏了实力。轩走出了考场,正好雪也从对面的房间内走出,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据了解,雪展现出来的,根本是非人的实力,近身战中短弓手弩并不能起到多大作用,所以,在之前雪就已经有了一身颇为不错的近身武艺,雪亮的匕首以非人的速度瞬间击倒了周围的三名考官,雪被越级收进了战斗指挥部,或许出不了多久,就能成为将军吧!轩无奈地摇了摇头,两人就这样被拆散了,“有事情我会用老办法联系你的!”轩丢下这一句就走开了,他并不想在反抗组织多呆,或许几次冒险活动以后就腻了呢!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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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凤山远安是湖北西部的一座山城,四周环山,中间一小块盆地,沮水从中穿过,山骨水柔。有鸟啾,有山风吹竹的箫声如同天籁之音,雨中静谧的原始森林也跟着一起窃窃私语,好似流传下来的一幅中国古山水画卷。应朋友之邀今年夏天踏上了去远安的路,一路颠簸我又进入了魂牵梦绕的地方。二000年随三线搬迁进城到孝感,远安的岁月画上了句号。十几年过去了,这个鄂西美丽的山城顽固占据着我的记忆,那儿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常常涌现在脑海,故人的音容笑貌萦绕在眼前,挥之不去。066基地是设在远安的航天部大型企业,在那个特殊的日子里中国的这种军工企业只能隐匿在崇山大川,默默的为国防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基地的员工来自全国各地,一心强国的信念,让他们舍弃了大城市优越的环境,迁移进深山老林。这是一段光辉的岁月。在举步维艰的条件下,开山辟荒建厂。建设者有军人,技术工人,工程师,航天科学家,更有许多刚出校门的热血青年积极投身国防三线事业。这些人有的说着四川话,有的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更多的是东北人。他们甘愿扎根深山,守着寂寞,上下齐心,前仆后继,献了终身,献子孙;这是一种怎样的献身精神啊!基地下辖许多工厂,分散建在远安县各地,或削山而筑,或依凹而建,航天学校是基地下属的一个单位,房屋依山布设,或高或低,和水厂、红星医院比邻而居,靠近盆地中央的县政府所在地鸣凤镇。那天到鸣凤镇的时候已是傍晚,因为想看看学校的样子,便沿着熟悉的山路来到老校址。校园已改建成了工厂,门牌上标着某酒瓶制造厂。进入工厂大门,左边的教学大楼旧貌换新颜,葺成白墙白色栏杆的办公大楼。登上楼梯,沿走廊缓缓而行,看见有些房间的大理石台子上堆放着褐色的陶瓷酒瓶。这些房间原是教室和实验室,经改造后竟然找不到过去的痕迹。这栋四层的大楼当年每层四个班,设有电子应用专业,机械加工专业、模具专业等;每班几十人坐在教室学习,讲台上教师悉心教学,或慷慨激昂,或沉吟低回。航天学校的设立,解决了066基地建设之初技术人员短缺,毕业的学生有许多成为基地的技术骨干,甚至有一些学生担任重要行政工作,航校因此被称为基地的“黄埔军校”。大楼前面原是篮球场,学生和教职工每天下午课后四点在这里有的打篮球,有的围成一圈打排球,挥洒汗水,其乐融融,场面热闹且透着活力。球场边正对着学校大门的地方有一间红砖礼堂,因其宽敞常用作学生和职工活动场所,下面一排平房,是公共课教研室和学生管理部门老师办公的地点。那时我们几个老师挤在几间小屋备课,简单而快乐。而现在房子毁了,平整成了货场,几辆货车寂寞地停靠在那儿。货场下面地势较低的一大块地方建有烧瓷窑,那原是学校填鱼塘修建的足球场跑道。两栋古旧的石头学生楼直立路旁,远处红色的教师宿舍楼在夕阳的余晖中耸立,现已成了酒瓶厂职工楼。休闲的人们在外面乘凉,打牌,几个女人在楼前的广场上跳舞。远处就是青青沮水。顺着大门向右有一条上山的斜坡,斜坡旁原建有一栋阶梯状学生楼。山上是一长溜平地,有两栋旧平房。建校之初这里有一个车队,平房作了司机宿舍,废弃后的房屋有一间就成了我的陋室。我曾经在这住过好多年。房前种有一排高大的梧桐树,向外直走有一片开阔地,站在这儿鸣凤山一览无余。我刚搬进这间屋子的时候,正好焕杰回远安来看我,见了这座独住的宅子心里十分喜欢,一同用铁锹铲除门前的茅草,门口用方形的水泥砖铺成进出便道,又从野外寻来美人蕉和葱兰,移栽到便道旁。每年春天,美人蕉长到半人高,宽阔的绿叶中间红艳艳的花儿怒放;绿绿的葱兰,叶片直立着绽出一小朵一小朵白花。屋后又撒下南瓜籽,不多久南瓜藤满地匍匐爬行,吐出黄色喇叭状的花朵。同事罗先仁、罗开发成了小屋的常客。周末间或有几个亲近的学生上山来看电视,包括江苏的徐亚琴。我找寻着住过的房子。上山的斜坡石子路变成了宽敞水泥路,只见一排厂房占据了我的房屋的位置,斜坡旁的学生楼也拆了。几个好奇的工人站在厂房门口打量着我的到来。天色渐渐黑下来,我没有一点疲倦的感觉。远安美丽的夜景对我来说曾经熟视无睹。今晚天气晴好,月儿也躲起来。目光扫过县城,只见无数建筑错落有致分布在夜幕下的大地上,每一扇窗户激射出的灯光交相辉映如同太空的繁星,显得是那样遥远,朦胧,如同笼罩在透明的烟雾中;绚丽的银河越过天空向远方延伸,直落到鸣凤山头。微风中,仿佛整个大地连同迤逦群山踏着音乐的节奏缓缓舞动。沉浸在这美丽的瞬间,久久的凝视不忍离去。第二天朋友约我去爬鸣凤山。城的西边,群山中巍然挺立一峰,就是传说中凤凰的雀跃啼叫之地,为了记载这一件事,人们用凤凰啼鸣来给这座山命名,叫鸣凤山。古时的人们把凤凰当做是一种仙鸟,认为凤凰相中的地方一定是祥瑞之地。我相信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远安,从古至今人杰地灵,古时黄帝正妃嫘祖就诞生在远安苟家垭镇,嫘祖发明丝绸,即现今流传甚广的娅丝。现在许多海内的杰出人才来此,莫不是受了凤凰的召唤?八十年代到远安的时候,山上只剩下一些残垣断壁;一条陡峭的山路直通山顶。可以想像许多年前人们不辞辛苦开山筑屋的情景。我曾经常常看到穿着道服的男男女女穿梭在通往鸣凤山的小道上,虔诚而执着。现在的鸣凤山成了一处风景优美的旅游景区。在进山的路口修建了红色漂亮的大门,鸣凤河宽阔处建有拱桥,拦水大坝上兴建有红柱红栏的游廊,如同水中的一叶画舫,山上道观整修一新。山麓有一巨大的石头磊成的太极八卦图。路旁茶农提着竹篮,里面装着一袋袋自种的远安名产鹿苑茶叫卖。二十年前,杨紹璋夫妇、王维情夫妇和我五人在鸣凤山下野炊的情景历历在目。那时候正是阳春,人们到鸣凤山嬉戏游玩。沿着鸣凤河旁的小道,走进到山里。河水清澈缓流,群山夹道。映山红缀满山坡,和翠绿的杉树争奇斗艳。春光明媚,游人如梭,怡然自乐。进城到孝感多年,似乎已经模糊了自己曾经迷恋的东西。孝感和远安的距离变得如此遥远、槐荫树和鸣凤山之间成了无尽的空白。站在鸣凤山顶眺望,鸣凤镇安静而祥和。下山后驱车绕县城一周,绕行红星医院、机关、设计所旧址,然后前往万山厂、万里厂旧址。熟悉的房子里住着陌生的人们,山路旁工厂里,曾经几百人在大门口等下班的喧嚣的场景被默默的茅草和野树代替,让人顿感惆怅。过去的繁华不复存在。离开远安的那天早晨,立在沮河岸边,回头望着远安县城。想想仅仅十几年的时间,世事沧桑,心中无限寂寞,令人感慨。故地重游,鸣凤山更加秀美,而故人何在?我只有写下这些文字来缅怀山里岁月,并特别纪念杨紹璋老师。杨紹璋夫妇是四川人,杨老师川大数学系毕业后携妻儿来066基地,先到工厂而后进航校做了一名教师,是基地最早一批进远安的开拓者。2000年离开远安后,杨老师退休到杭州跟妻子和儿女一起生活。2004年杨老病逝。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